学生管理制度优秀14篇
学生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习与成长,确保校园安全,增强纪律意识,培养责任感与集体精神,促进师生和谐关系,提升教育质量与效率。下面是小编给各位分享的学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喜欢就支持一下啦。
学生管理制度 篇1
(一)、学生公寓实行规范化管理,学生要求在校住宿必须经学校总务处批准,由宿舍管理员,班主任负责安排,不得随意变更房间、床位。
(二)、每寝室应有室长一人,室长坚持每天派值日生打扫室内卫生,做到干净、整齐。严禁门前倒水、门前小便。床铺、壁柜、三角架等对号使用,室内布置简洁、明快、铺盖、鞋子、生活用具、书等摆放整齐有序。
(三)、住校生必须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按时出操,上课时间不得在寝室内逗留。晚上关灯后,在寝室内不得高声喧哗,要保持肃静。
(四)、不准在寝室内说低级下流的话;禁止在寝室内传看淫秽不健康书刊;禁止在寝室内抽烟、喝酒、禁止在寝室及走廊内打球、踢球;禁止攀越栏杆等一切不安全行为。
(五)、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团结互助;要爱护室内外的.各种设施,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随意增设电线安装电灯、电扇;保持洗漱间的卫生、整洁;节约用水、用电、注意防火、防盗,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离开寝室后要锁门。
(六)、任何学生家属和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室内留宿。
(七)、住校生必须服从学校值日教师、宿舍管理员以及总务处、政教处的管理教育。遇到治安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值班民警、班主任报告。
学生管理制度 篇2
为保证小学生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管理制度《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三、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四、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学生管理制度 篇3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政教处。进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
二、使用规定:
(一)在学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等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四)在学校期间,严禁玩手机,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凡是出现以上情况的,参照《归州中学学生行为规范量化细则》对各班进行量化。
学生管理制度 篇4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高等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将第四条修改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积极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四、将第五条修改为:“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平等享有下列权利”,将第(二)项修改为:“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将第(三)项修改为:“申请奖学金、助学贷款”;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将第(六)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
五、将第六条第(二)项修改为:“遵守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第(三)项修改为:“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第(四)项修改为:“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贷款及相应义务”;第(六)项修改为:“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将第八条修改为:“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主要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学生考试报名、志愿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二)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名体检标准;
(三)学生的考试过程、考试成绩、专业能力、录取资格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四)学校认为需要复查的其他事项。
复查的具体程序由学校规定。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结论证明在学生考试报名、志愿填报、健康状况、考试过程、录取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应当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后发现的,应同时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将相关材料转送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依法查处。”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对学生做取消入学资格及学籍处理,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应出具书面决定并送达本人,同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八、将第九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由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十、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学生学期、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退学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十一、将第十五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以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可以跨校修读课程,可以参加开放式网络课程的学习。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认定。”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习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
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十三、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所获得学分,在学生因休学、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情况中断学业时,其在校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保留,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十四、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学生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十五、将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创新实践、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十六、将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认可医院的'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学校无相关专业指导教师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将第二十条改为第二十二条,将第(二)项修改为:“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学校”;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考生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将第(三)项改为第(五)项,修改为:“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跨学科门类
学生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第二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监护人应该如实向班主任教师说明学生健康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其监护人要向班主任出具书面告知书。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第四条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第五条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第六条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第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中小学校将建学生健康档案
按照市教育部门的要求,各地各校将立即全面组织进行一次学生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摸排调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预防措施实。各校将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动员学生和家长如实告知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各校将对患有疾病的学生建立一份由学生家长签名的身体体质状况登记表,形成翔实准确的学生健康档案。
2、特殊体质学生将区别对待,避免伤害
按照要求,各地各学校在组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时,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不得组织特殊体质或患有特殊疾病的学生参加各种不适宜的文体活动,避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特别是对面临中考体育加试的'学生,要将不便从事剧烈运动的学生情况及时通报家长、班主任和体育教师,在体育锻炼或体育加试前,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和安排。如遇学生家长坚持要求让其小孩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学校要向家长说明危险及其应担负的责任,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和保证。
3、加强预防工作形成合力
教育部门指出,随着中考、高考的临近,学生升学压力和学习压力也随之增大,各地各校要高度关注学生身体变化和心理健康教育,合力做好预防工作。要加强与家庭和家长的沟通,指导家长关注小孩的心理和生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诊疗,特别是对患有严重心理疾患和身体不适的学生,要及时劝导家长到有关专业机构进行治疗。要通过举办专家讲座、随机家访、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有效疏导学生紧张的学习压力,切实掌握紧急情况下的救护方法
学生管理制度 篇6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表旨在维护寝室的.和谐环境,提升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确保学习生活的有序进行。其主要内容包括:
1.寝室卫生管理
2.寝室纪律规定
3.寝室安全措施
4.寝室活动管理
5.寝室财物保管
6.违规行为处理
内容概述:
1.卫生管理:定期清洁,个人物品摆放有序,垃圾及时清理。
2.纪律规定:按时作息,禁止大声喧哗,限制夜间活动,尊重他人休息。
3.安全措施:禁止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门窗关闭,防火防盗。
4.活动管理:合理安排集体活动,避免影响学习,尊重他人隐私。
5.财物保管:个人物品自行保管,借用需经同意,丢失自负。
6.违规处理:设立违规积分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警告、扣分,严重者上报学院。
学生管理制度 篇7
班费是维护班级正常运转,保障班集体学习、生活开支的专项资金,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班费的开支项目应本着合理、科学、公开、节约的.原则。为规范班费的来源和管理,合理使用班费,更好地发挥班费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班费的筹集
1、班级全体成员自觉缴纳。原则上每学期每人不超过300元,由班主任和班委会共同研究,在征求同学意见后决定收取。
2、同学和社会捐助。可以接受同学的主动捐助,但严禁摊派和罚款行为,严禁截留奖助学金做班费。
3、班级对外有偿服务或集体勤工助学所获得的报酬。
二、班费主要使用范围
1、用于班级开展教学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购置班级共同使用的仪器器材、活动用品等;
2、用于班集体学风、班风建设,如购买材料、宣传活动、班内活动奖励等;
3、用于班级学生疾病、意外等临时紧急救助(事后归还),班费卡内原则上应随时留存有不少于20xx元的“备用金”;
4、其他班务用途等。
三、班费管理
(一)管理原则
坚持以“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在班主任引导和全班同学监督下进行自治管理,并纳入班级管理制度。
(二)班费账户信息
1、开设银行专用账户存取班费,全体同学对班费管理进行监督。
户名:xxx
账号:xxxxxxx
开户行:xxxxxx
2、班费账实必须分开管理,由财务主管张烨然保管班费,财务主管夏馨管理账目。班费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钱款、银行卡等,避免因管理不善带来损失。
(三)班费使用规定
1、使用原则:计划开支、统筹安排、注意节约。
2、审批权限
报销面单总金额不超过(含)500元(可附多张凭证),须报销人、副班长在相应栏签字;
报销面单总金额超过500元,须报销人、副班长、班长在相应栏签字;副班长报销,须经班长签字审核。
3、报销流程
略
4、报销凭证要求
采购物品及各项支出以发票为标准报销凭证,发票抬头为报销人本人姓名,发票备注栏需注明活动日期及事项;
若确实无法提供发票,须提供收据,收据须盖章才可有效;
若部分物料由网络购买,无发票和收据,须提供购买订单截图,并在截图上注明活动日期及内容;
报销人应将票据分类逐张整齐地粘贴在报销面单左上角,并完整规范地填写报销面单;报销面单审核无误后由各审批人签字,最终归档。
报销面单填写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报销面单应当要素齐全,日期、金额、活动事项、签字(或盖章);如要素不齐全不予报销。
票据和面单中内容均不可涂改,否则不予报销;
票据和面单每月须进行整理归档,电子档和纸质版都须做好备份和留存。
5、班费报销时限
发票、收据或订单截图可每周五下午前汇总,统一交至财务主管处,由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及时发放各报销人;
发票、收据及订单截图开具日期在两个月内有效(上月和本月均可),过期不可报销,除遇节假日或特殊不可抗力原因外。
6、班费结算要求
班费收、支情况每月月初在班级群里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结算一次,并在班级群公布;学期结余班费结转下期;毕业时多余的班费,将均摊退还至班级同学账户;
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班费。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开支,原则上班费不用于班级聚餐等活动,严禁私分班费等违纪行为。
四、其他规定
1、班级成立班费管理小组,纳入本班班级管理制度。
2、本班同学有权对班费的使用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管理制度 篇8
一、用电方面
(一)广大学生要自觉维护学校供电设施,掌握、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二)服从学校用电管理相关规定,提高安全用电意识
(三)严禁破坏学校用电设施和违规违章用电,具体要求如下:
(1)严禁破坏学校用电设施
(2)严禁私入电房拨弄开关或私自自供,送电
(3)严禁使用劣质,破损电器,禁止使用应急灯,白炽灯泡台灯,禁止私拉乱接电线至抽屉或床铺上,宿舍内无人时禁止使用电器(含充电器充电)
(4)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电吹风、电发夹、电暖器、电热毯、电热水器等违禁电器
二、防安全方面
(一)严禁破坏消防设施
(二)禁止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烧纸、点蜡烛、蚊香、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方面
(一)不在宿舍内存放或随身携带大量现金
(二)手机、MP3、校园卡、银行卡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切勿随手放在桌上,床上
(三)离开宿舍前应检查并切断宿舍内的电源,并将宿舍的门窗关好
(四)宿舍内严禁从事经营性活动
(五)严禁将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带入宿舍
(六)同学间互相关心,如遇有情况请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学生管理制度 篇9
xx中学学生寝室管理制度旨在维护校园生活的秩序,确保学生在寝室内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这一制度不仅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更旨在培养他们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他们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内容概述:
晋田中学学生寝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宿舍入住规定:明确住宿学生的分配原则,如按年级、班级或性别分住,确保公平合理。
2. 日常管理:规定作息时间,如晚上就寝时间和早晨起床时间,以保证充足休息。
3.卫生清洁:设定每周固定清洁日,要求学生保持个人卫生和公共区域整洁。
4.财产保护:强调爱护公物,对损坏公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5.纪律与行为规范: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饮酒、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倡导和谐共处。
6.应急处理:设立应急联络机制,应对突发情况,如疾病、火灾等。
7.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学生管理制度 篇10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确立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副校长为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
2、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5、在校学生学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6、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7、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的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8、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9、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10、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学生管理制度 篇11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旷课。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由家长通过电话或请假条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3、上学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做好相关登记,经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并到门卫室登记后方可离校。
4、学生不请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并及时向教导处报告。
5、门卫室必须做好出入登记,未见班主任开出的学生中途离校证明不得让其离开校园,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6、学生因病请假的,班主任和相关人员必须做好学生病因调查,电话追踪询问病情,并做相应记录。
7、在教学时间内学生如突发疾病,班主任必须及时联系家长,履行请假手续,并将学生移交相应的'人员,如需紧急治疗的相关教师带领就医。
8、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教导处批准。
9、每日考勤从晨检开始,迟到15分钟以上为旷课一节。
10、因病、事假超过一学期二分之一,应办理休学申请手续,复学时应办理申请手续,学校视情况留班复习。本制度从20xx年3月20日起执行。
学生管理制度 篇12
为保证学校全体住读学生的安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身安全纪律
l、上学、放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到校,安全离校。
2、严禁在校园内疯跑、疯打、互相推挤或进行其它可能会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活动,学生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行。
3、所有体育活动应在学校运动区域内进行,不得在非运动区进行打篮球、踢足球等体育活动。
4、不准从宿舍内或楼上抛掷任何物品,宿舍窗台不得放置花盆及其它重物,避免落下伤人。
5、未经学校批准,不能到各建筑物的顶楼和空置的房间以及偏僻的场所活动。
6、严禁携带和使用任何违禁物品,不得把各类恐怖、易燃易爆、危险性物品(包括玩具)带入宿舍,如管制刀具、化学药品、化学试剂、烟花、爆竹等,违者将予以纪律处分。
7、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确需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后组织外出。
8、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学校。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时,应履行请假手续。具体请假制度如下:
(1)临时请假:请假一天或在家停留一晚的,家长到班主任处请假,并出示由家长写的请假条及相关证明,填写放行条(一式4份)由班主任签字认可,再交与年级,经年级组长批准后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时各交一份给生活教师、门卫,学生方可出校。
(2)请假2—3天,家长到班主任处请假,并出示由家长写的请假条及相关证明,填写放行条(一式4份)由班主任签字认可,再交与年级,经年级组长批准后需交教育处主任签字,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时各交一份给生活教师、门卫,学生方可出校。
(3)请假3天以上,家长到班主任处请假,并出示由家长写的请假条及相关证明,填写放行条(一式4份)由班主任签字认可,再交与年级,经学校分管校长签字批准后,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时各交一份给生活教师、门卫,学生方可出校。
(4)因特殊情况,学生在晚自习期间需请假外出,由家长到学校请假,并由值班教师签字后,经值班领导批准,把生活老师留存条交生活老师后方可出校。
(5)学生在校期间因病需外出治疗的,经校医鉴定后,通知家长及班主任,学生不得私自外出就医。如家长不在或未及时赶到学校,白天由校医陪同、晚上由管理教师陪同外出就医。
(6)午休因公请假的学生按《阳贵一中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第二条第(一)点第8条履行请假手续。
9、严禁攀越围墙、护栏、窗户或铁门,严禁从各宿舍楼栋大门以外的任何地方进出宿舍,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10、非学校组织,严禁到学校后面山上玩赏或看书;严禁进入宿舍旁的水池内玩耍。一经发现,将予以纪律处分。
11、学生在校园内不得开恶意玩笑,不得进行危险性游戏,不得随意开关楼道的照明灯和应急灯。
12、使用热水器洗澡时,必须先断开电源后才能使用,严禁洗澡时嬉戏打闹、严禁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洗,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13、在临时停电或发生紧急情况时,学生应留在自己的寝室或座位上,并保持安静,不得故意喧闹,听从值班老师、生活老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疏导,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14、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增强防火、防盗意识,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携带蜡烛、酒精灯、蚊香、火柴、砖块、棍棒、绳索、仿真刀枪、火机、火机油、火机气体、化学品等进入宿舍楼;禁止使用除台灯和1000W之内(包括1000W)电吹风以外的任何电器,发现后一律没收上交学校;禁止私接、乱接电源和室内插座,更严禁拔下电暖风机、热水器插头将专用插座挪作他用,违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5、严禁随意进入学校所有场所的配电房或动用学校所有场所配电房里的`设施设备,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16、不吊篮球架、足球门等非专业悬挂式体育器材,遵守各运动场地和场馆的安全规定,安全活动。
17、遵守各实验室、活动室、训练室的安全规定,安全学习、安全活动、安全训练。
18、遵守《学生住读、走读管理办法》,不借用、伪造走读证,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19、遵守《阳贵一中住读学生周末、节假日留宿管理办法》,有事外出需请假并按时返校,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财物安全纪律
l、学习及生活用品以节约、实用为标准,反对追求高档、新潮。
2、学生到校学习不得携带手机、个人手提电脑、CD机、VCD机、游戏机等电子电器产品等,确有特殊需要携带手提电脑的,须经学校批准。因学习需要的随身听等设施,以实用为主.
3、不带不健康的书刊、光碟、玩具回校。
4、住宿生不得把学校规定的日常生活用品以外的物品带入宿舍。
5、不得带有腐蚀性、危险性的物品进入寝室;不得带有异味的物品进入寝室;不得带影响他人的物品进入寝室;不得带有违学生身份的物品进入寝室。
6、个人所带学习、生活必需品要妥善保管或随身携带,重要物品要锁好,钥匙要随身携带。备用的钱应存入银行或校园卡。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及校园卡、乘车卡。密码要注意保密,存取钱时要防止密码泄露。
7、各班教室和宿舍个人小抽屉锁匙要专人专管,不得让其他同学私自配制,更不能放置在所谓“隐蔽”的地方,随意可取。
8、遇到体育、音乐、实验、课间操、电脑、劳动等课需集体离开或放学,各班应该注意关好门窗、电器。
9、学生遇到失窃,应马上报告班主任,并及时将失窃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处。
10、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拿用他人物品。
11、非本寝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离开寝室时,最后离开的同学应将水电关好、门锁好后才能离开。
12、洗好的衣服晾晒在室外的指定地点,下午18:30前应收回寝室。
学生管理制度 篇13
一.学生会成员应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努力工作,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部长要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二.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分数管理化制度,每人十分,违反以下条令的按照处罚制度扣分,又满足加分要求的行为加一分。
1.扣分:
(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者,进行批评教育,两次无故迟到者扣一分。
(2):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4):开会期间和检查管理期间行为不检点的,一次提醒,二次扣一分。
(5):各部门部长每星期自行将组员组织起来,提出不足与改进措施,并写出之后的工作计划并交与主席,在例会中提出,迟交的各部正副部长各扣一分。
2.加分:
(1):积极配合部长工作的,并无违纪行为,一月评出一个,并给予一分的加分。
(2):在学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加一分。
3.其他:
(1):日常学校生活中,有违反校纪校规的直接开除。
(2):每学期将个人得分总合统计,六分为及格,四分以下的开除,十分及其以上的给予嘉奖。
学生管理制度 篇14
为优化育人环境,建设文明校园,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现对我校学生进出校门作如下规定:
一、全校学生出入校门时必须出示本人学生证或由班主任开出的放行条,服从值班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对于着装不符合学校管理规范要求、未出示本人学生证或放行条、未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的学生,值班人员将详细情况登记好并将登记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
二、学生在上课时间严禁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外出者,需出具由班主任签署的放行条,并携带本人学生证方可外出。
三、学生需要携带贵重物品离校,必须由总务处检查并开具物品放行条,由生活老师签字才可放行。
四、严禁学生携带烟、酒、盒饭、生食(肉、米、菜)、违禁电器、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值班人员有权要求进校学生对自己的书包、行李箱、行李袋、电脑箱等进行有侧重的自查,学生应主动配合,对不配合者交由政教处理。一经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没收并登记在案。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进出校门者,由值班人员登记,并按《清镇三联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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