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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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第一篇】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0年全区受理审批各类事项11936件,办结率100%,均未出现群众投诉。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筹整合审批环节,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模式,进一步精简工作审批手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长压缩至79个工作日。两年来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3项,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9项,承接省政府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16项,全部按要求顺利承接到位。

(三)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疫情的能力。坚决贯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精准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时成立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在全市率先设立隔离观察点、推行封闭式硬隔离措施。建立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防控责任体系,充分利用社区网格,扎实做好疫情宣传、排查、防控工作,织牢织密了群防群治、联防联控防御网。不断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开展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基层卫生人员能力培训。为减少人群聚集,利用“赣服通”开展线上预约口罩服务,惠及本区居民119215人。加强精准防疫,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线上为复工企业办理复工备案服务。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我区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扎实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慎终如始持续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输入性本地关联病例、不出现本地聚集性疫情两条底线,连续300天无确诊疑似病例。

(四)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完成33项重点任务,优化营商政策、市场、司法、政务和社会环境,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会,持续精准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出台《区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要点》,为我区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五)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标志性战役”,全面开展净空、净水、净土行动,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水库水质治理、大气扬尘治理、小散污企业治理。截至12月中旬,平均浓度为31微克每立方米,下降%,优良天数比例为%,上升%;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常年保持三类水以上,达标率100%,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依法办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50件,已办结50件,办结率100%,依法开展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和排污许可清理整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六)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认领互联网+监管事项372项,监管事项子项共计2002项。“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的检查实施清单已全部同步至“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监管行为覆盖率100%。出台《关于公布区2020年区直有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区2020年区直有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让各项权力在监管下规范运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推进行政执法主体及职能法定化。印发《市区司法局关于第一批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公布35个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结合机构改革和执法体制改革,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界定各单位的执法职责、权限,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规定凡是未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未通过执法证考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执法活动。

(二)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程序、清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统一等法定程序,2020年度(1-12月)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共制订规范性文件13件,制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并主动向同级人大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上位法和上级政府及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情况,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1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8件(含修改1件)。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加强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切实保障重点行政执法领域用编。推动“一枚印章审批”“一个窗口服务”“一支队伍执法”“一个平台指挥”“一张网格治理”改革。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邀请专业律师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讲座,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20年区劳动监察局荣获省政府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表彰,全市仅此一个单位获评。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区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签署重要合同、作出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即时对政府相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实现对行政决策的实时参与、严格把关、全程监督,提高了政府决策的法治化水平。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重点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2020年度对重大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15件,重大政府合同审查25份。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就政府法律事务共提交意见127条。

(二)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实现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全覆盖。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法律服务与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同步启动、同步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及其部门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要求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加强执法装备建设现状情况统计,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按规定做到音像记录及时归档,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共配备约260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印发《区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0年版)》,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流程及文书的制作规范和要求。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重大行政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重大执法活动的的领导,各执法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集体议案制度》,成立了执法管理委员会,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区不断探索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各领域、各行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我区重大疑难行政执法决定提供合法性意见和建议。目前全区各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约有40人,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重大事项,推进政府民主科学决策,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进行整改到位,2020年积极配合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关于学前工作、医疗保障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的专项调研,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应诉通报约谈机制,制作行政应诉通讯录,推进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的通知》,形成了政府司法行政机构和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机制,2020年度区政府应诉行政案件13起,均按照《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到庭应诉。2020年反馈落实司法建议1起,未出现未履行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情况。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区政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区政府官网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创新公开形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人事信息、规范性文件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与此同时,积极回应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度,区政府及部门共回复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项。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与社会交流的沟通渠道,及时各类政务信息,积极引导公众参于公共事务管理,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法规、重大决策事项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提升府院联动机制运行效能。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各自优势,精准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本年度办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作为重点案例接受省电视台“落槌有声”节目组采访报道,写入“南铁模式”,获得当事人好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大力推动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解。建立“五级联动”(区、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理事会、派出所五级联动)、“八位一体”(街道包片领导、包片干部、包片民警、村(社区)书记(主任)、网格管理员、理事长、楼栋长、单元长)的基层综治维稳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党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作用。推进法治建设,加强访调对接,引入专业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和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完善综治中心法律服务功能,强化法治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基本建成两个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2020年重点打造了岩法治文化公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制定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并建立配套登记、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优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各调委会均做到“六有”规范化要求。充分运用人民调解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日常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2020年办理人民调解案件570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27件,调解结案率100%。

(三)持续完善行政调解机制。注重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质化解行政纠纷的作用,将行政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受理前、审查中、结案后全过程。贯彻落实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制度,编制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图,规范了各环节的工作程序。2020年度区本级及区直各单位共受理行政调解争议案件1305件,已办结1265件,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

(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纠纷主渠道作用。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办结5件,办结率100%,均做到了案结事了,发挥了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作用,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五)提升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水平。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鹰月法府建发〔2020〕2号),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保障《行政诉讼法》有效实施,将行政机关答辩、应诉和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纳入法治政府年度考核,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0年度区本级作为被告共参加行政诉讼18件,均做到了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应诉。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完善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全年学法计划,抓好普法“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关于推动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学习一次,完成常务会议学法任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政府投资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积极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制度,培养其忠诚、干净、担当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教育培训。邀请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同志在区委中心组会议进行《民法典》专题授课,区委领导和全区行政主要负责人聆听授课。邀请专业律师先后对全区法制干部业务培训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参加司法系统各类视频课程学习,通过各种培训方式,提高了全区法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宪法及法律宣传,牢固树立法治信仰。组织开展“宪法日”等专题法律宣传活动,结合各重要节点、主题日,开展了“禁燃禁放”、“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国家安全法》”、“《社区矫正法》”、“珍爱生命远离”、“送法进校园普法护成长”、“第49个世界环境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大型集中宣传”、“清扫黄赌毒”以及“酒驾法律法规进机关”、“扫黑除恶”、“《民法典》学习”等10余种专题活动,其中“《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被省司法厅专题转载。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考试,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第二篇】

一、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通过压缩办理时限、统一咨询、网上预审、容缺受理、智能办理等方式将22项涉农审批服务事项“承诺件”变为“即办件”,实现3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二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实现更多涉农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证照制作、决定公开、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推动涉农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多渠道同源。三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全面摸清涉农审批服务事项底数,着力简化审批流程、办事材料,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现95%以上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构建法治政府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履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新津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新津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编制完善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按照严守法律安全底线,创新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原则,根据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以及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等因素,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强化协同,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强化动态管理,做到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2019年,随机抽查单位(个人)总数156家,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9起,罚没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原则,扎实开展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积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发生。

(三)加强法治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截止目前,累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5人次,新考取行政执法证18人次。二是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秸秆禁烧、农业安全生产检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各项基本法律,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养成人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通过多方参与者的表达、交涉和协商来吸纳各方意见,提高决策出台后的公民支持度和认可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增强社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合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审查主体、范围和方式,进一步细化、明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合法。2019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0余件。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一是做好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责任清单在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进行了公开,并依据相关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实时动态调整。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开展行政处罚及执法检查等各类执法活动中,均严格按要求佩戴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事前告知和说明工作。三是及时事后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均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2019年,公示行政执法案件相关信息39件。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一是优化记录形式。采取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严格按照《成都市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以相关执法装备为辅助,对涉案人员、产品、票据等物证运用音像设备予以固定。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调查、取证等环节,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完整性及合法性。2019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39件。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进一步明确农业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确保做出的行政处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适当,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水平,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13件。

四、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依法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制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第三篇】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组织规划。制定并下发了《县行政审批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就三项制度的培训、任务分解、制定、落实,提出了总体要求。

(二)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在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细化“最多跑一次”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分批、分类公布。经清理,我县共有行政权力5951项,其中:行政许可259项,行政处罚4708项,行政强制189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68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262项,行政奖励116项,其他行政权力309项。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办事评价系统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三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四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结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三)着力构建审监服务权责体系。加强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许可“审批、监管、执法”的权责界定,建立健全许可事项审批、监管联系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难点、热点问题和困难,确保审批、监管高效衔接。

(四)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县行政审批局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党组书记、局长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局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委员,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县行政审批局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虽然开展了探索实践,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1.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不够,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有待提高;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行政审批局将按照相关要求,结合省、州、县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认真扎实地开展“三项制度”工作。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第四篇】

现在,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报告区政府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区政府紧紧围绕上级政府要求和区委的工作部署,依靠区人大的监督支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在强化组织领导,科学民主决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行为,转变政府职能,实施行政监督,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年10月,经省有关主管部门实地检查验收,在全省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我区被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评为“江苏省依法行政示范点”。区政府和黄墩镇政府的经验做法在这次会议上做了书面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年初,根据政府组成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也全部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确定1-2名相关负责人,为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联络员,建立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网络。区、乡两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黄墩镇作为基层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试点,该镇的经验做法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年初,区政府制定下发《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通知》等文件,使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有重点、有计划、分阶段的有序推进。区政府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定期向区政府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全区各行政机关都能够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和职责化的要求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二、注重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一是政府依法决策制度不断完善。修订后的《区政府工作规则》,设专章对行政决策程序作了硬性要求,对公共权力运行中涉及到的重大事项决策、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勤政廉政等各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工作规范体系。区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时都非常重视做好调研、论证、咨询、听证等工作,通过向社会公示,召开座谈会、区长办公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推动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例如,在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决策中,邀请全国知名设计专家进行实地调研论证,并严格按照集体决策的规划设计组织施工,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规范行政行为,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我区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非常注重相关制度建设工作,在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管理、加强行政监督和实行执法评议、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已建立的制度多达30余项,这些配套制度的出台实施,为全区各行政机关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正确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确立了标杆,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

在规范政府抽象性行政行为方面,一是坚持出台规范性文件计划编制工作。年初,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行政管理的需要 ,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出台计划,并及时上报区人大和市政府备案。二是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近年来,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新公司法、证券法的实施等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清理中拟废止或修订的文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后,向社会进行公示。三是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区政府定期将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对各乡镇、各部门报区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办、法制办认真把关,及时登记、审核,确保文件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健全和完善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机制。今年来,区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宿豫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宿豫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宿豫区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宿豫区地震应急预案》、《宿豫区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食品应急预案》等一系列预警方案,强化了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我区前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清理行政审批项目1189项,减少行政审批项目778项,减幅达65%。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又组织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清理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98项、36个实施主体。全部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今年,再次对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逐一清理排查,本着“能进则进,能联则联”的原则,变分散办理、串联审批为集中办公、并联审批,在区投资服务中心建立“一门受理、规范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服务机制。尤其在外资项目、投资较大项目上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办理时限压缩一半,对需上报省、市审批的项目,实行陪同办理或办理制,做好全程服务工作。

(三)积极推进“阳光工程”,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一是不断加大“阳光工程”的工作力度。出台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宿豫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勤廉公示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公开,捆在一起抓,形成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的系统工程。通过实施领导干部履行职责、重大事项报告、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个方面情况公开,带动和促进党务、政务公开。二是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印发了《宿豫区加快实施电子政务内网工程建设的通知》、《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实施电子政务的功能和操作要求,申请公开的规范和办事规程等,构建了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和网上办事的平台。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市民可以获取政府文件、政府采购、办实事项目等方面的政务信息,提升了“阳光政府”、“服务政府”的形象。

五、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一)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区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关于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通知》、《宿豫区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先后对全区所有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授权执法、委托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逐一进行执法主体资格认定,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试,对清理后的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实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区已经完成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职责的梳理分解工作,共梳理出行政执法主体42个(其中职权性主体36个,授权主体6个),执法依据1257件,具体执法行为2681项。

(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分解工作。今年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分解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梳理公示的执法依据,根据本部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结合各项行政执法职能的工作流程,将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通过全面分解执法职责,明确了各行政执法机构和具体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流程中每个工作节点所对应的各项执法标准、时限要求、执法监督内容和执法评议、考核等具体要求。全区36个行政执法部门共分解行政执法职责1695项,其中,行政处罚类1558项、行政许可类89项、行政强制类33项、行政征收类13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2项。对全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区长王柏生作出了专门批示。他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责等工作,并将该项工作与推进管理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未按序时进度完成分解任务的部门要迅速整改到位。下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公示后的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加强执法行为的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不断规范和提高我区行政执法的水平。

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行政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一)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区政府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依法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自觉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建立了工作制度,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区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区政府高度重视,严格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办理和答复。每年两次与人民法院联合举办“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与人民法院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区政府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区政府依法履行。

(二)强化层级监督职能,着力预防和化解矛盾争议。一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机制。今年,区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受理7件,依法办结7件,其中依法撤销1件,作出维持决定3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依法终止2件。区政府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确保一般案件2人专职办理,重大案件3人办理,畅通救济渠道,只要符合条件的,均依法受理,及时办理,充用运用行政复议听证、质证方式,注重查清案件事实,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们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方面,更加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化解矛盾,力求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对个案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违纪问题,以“复议建议书”的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整合部门职能,全面排查调处社会矛盾。区、乡两级和各部门层层建立调解室,全区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各单位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相互联动的大调解、大机制,全面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区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还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环境污染、食品卫生、医药、教育收费、市政管理等重点列为年度治理办实事项目,分别制定了治理方案,组织专项治理,形成部门联合整治的合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7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贯彻实施《纲要》工作开展得深度还不够;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乡镇和部门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责任不够明确;三是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自由裁量权还不够规范,缺乏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四是电子政务的建设还要进一步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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