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汇报范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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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汇报【第一篇】
自去年年底以来,我局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司法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迎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对“三项制度”的推进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自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一)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局党组领导班子以顾大局、讲团结、敢担当、重创新、严自律“五条标准”为导向,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能力培养。同时,制定并实施了《xx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xx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xx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xx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一系列制度及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工作公正、公平、有序推进。
(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
市生态环境局强化事前信息公开,同时进一步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并在官网上开设“双随机、一公开”公示栏目;与此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还要求规范事中公示,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全过程记录制度;此外,还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内容在部、省、市三级各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加强实时公开;同时还建立了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与更新制度。
(三)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方面
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省市要求,在环境行政执法活动中一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统一格式执法文书,对重大执法行为进行全程录像;市本级配齐配全移动执法装备xx套,每位执法人员的所有执法过程均利用执法系统留痕;此外,还落实行政处罚结果信息7日双公示制度,7天内将相关信息录入“xx省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平台将处罚信息自动转接到“信用中国(xx)”系统“行政处罚公示”模块进行公示。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
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形成了由分管局长领导,局法制部门负责,相关科室和各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机制,细化审核范围,严格按照《环境行政案件集体审议委员会制度》要求,对个人超过5000元及单位超过5万元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案件审议委员会集体审议讨论。此外,在普通行政处罚案件中严格遵照法制审核流程环节执行,做到办审分离,重点对执法案件权限、范围,程序、合法性、自由裁量权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方面
为了更好推进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我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发[2015]36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 号)等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并认真执行,同时将拟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报市司法局审核备案。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我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深化,对实施 “三项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足;二是落实 “三项制度”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和完善;三是由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仍未完成,队伍整合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日常督导考核。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把推行“三项制度”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来抓,积极推行环境行政执法“双向承诺”制,实现事前监督、事前警戒作用,使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变。强化自检自查,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质量,确保三项制度切实执行到位。努力打造一支务实高效、执行力强的执法队伍。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汇报【第二篇】
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民政局“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
(一)严格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布了权利清单和实施细则和双随机一公开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进一步规范了事前公开。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员工岗位工作信息。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明确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中公示。三是推进事后公示。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认真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我局明确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备案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2016年,我局购买了8台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分配给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机关科和局部机关,加强了执法过程记录。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执法文书,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视频设备记录的视频资料存放方式、记录入卷方法和要求。确保每个行政执法案件都有记录、文件,保障执法全过程的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件规范、文件完整。
(三)积极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7年10月,局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局长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局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委员,局相关科室和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
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主要表现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汇报【第三篇】
按照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报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泸西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制定专门方案,强化责任落实。2019年7月4日,组织全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红河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会,2019年7月26日,泸西县制定印发《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泸政办发〔2019〕68号),并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等情况摸底,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有行政执法人员666人;法制审核人员95人;音像记录设备132台;行政执法公示平台7个。
(二)严格审查执法依据,进行执法主体公示。经县司法局审查确认后,我县28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以《泸西县司法局公告(2019第1号)泸西县司法局关于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账号等多种方式予以公告。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2020年3月10日,县政府办从政府办、司法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监局、政务管理局、农科局、水利局、林草局、住建局、文旅局、交通局等单位抽调了12人,组成6个工作专班,由县司法局组织对全县各单位清理出来的权责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这次审查了45家单位,其中:县属部门37家、乡镇8家。共清理权责事项5966项,其中:行政许可315项、行政处罚4588项、行政强制308项、行政检查331项、行政征收61项、行政给付29项、行政奖励23项、行政确认173项、行政裁决15项、其他行政权力123项。存在问题共1672项,其中:建议修改1528项、建议取消133项、建议新增11项。
(四)公开2019年执法数据,强化社会监督。按照《红河州司法局关于转发公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县于2020年3月份要求各执法主体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2019年各类执法数据。
(五)强化执法培训,稳步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积极应对执法新形势挑战、提升履职能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我县近年来执法部门在办理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精心设计组织实战演练和首次模拟庭审。举办“行政法庭审判现场”,解锁将“法庭”带进执法课堂新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
全县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虽然开展了探索实践,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为:
(一)“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通过梳理各部门进行执法公示的平台缺乏,不利于公示制度的推进;执法记录设备配备不到位、不能适应执法工作需要;各部门对是否“重大”标准不规范统一,不利于执行;部分有关部门法律法规没有制定具体配套的执法标准的自由裁量基准,基层执法部门难以参加执行。
(二)“三项制度”实施还不够规范。行政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执法能力建设有待提升。缺乏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经验。部分单位在完成工作任务时,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导致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认知不够。缺乏专业的执法人员。主要体现在执法队伍专业人员少,部分工作因为人力问题难以开展,重实体、轻程序问题仍然存在,执法文书、执法案卷不规范问题突出。部门间职责交叉,行政执法监督乏力,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违规执法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进,针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的影响执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各项制度,加强案件公开调查、公开论证,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从源头上杜绝不透明、不公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努力让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
(二)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强各部门法制专门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倡导公正、公平、文明执法、组织学习培训确保法治工作者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各单位要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职责权限。
(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监督体制,完善社会监督激励机制、实施机制、互动沟通机制、奖惩机制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广大民众的监督作用,继续提升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程度,坚定不移以社会主义民主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成效的最大彰显。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汇报【第四篇】
为促使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履行法定的职责,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局党组统筹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现将我局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项制度促进环保工作情况
三项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有力的促进了各项环保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顺利取得验收;二是污染减排工作有序向前推进。三是围绕发展强化服务,环保职能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上半年,我局共服务了17个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市级审批14个,县级审批3个。及时对已经竣工投产的新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共验收项目3个,从源头上杜绝污染。五是加强环境安全监管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上半年,我局共受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各类群众信访案件共计52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威胁饮用水源地安全的各类排污行为,群众关心、领导批示,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环境问题,超期服役、不符合建设要求,存在溃坝、泄漏隐患的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贮存、运输、处置或利用等环节的环境事故隐患,开展了排查工作确保各环节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
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和各股室站、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上报了贯彻实施意见,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职工共同参与的的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形式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一是在全局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了省政府部门及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要求每一个职工利用自学和在工作中体会的方式,知晓三项制度的每一项规定和内容,做到自觉遵守,在工作过程中体现出来。二是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实施首问责任制等三项制度,有利于强化和明确行政责任;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权力;有利于促进干部转变作风,正确履职;有利于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我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推动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普洱的建设进程,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不仅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实施首问责任制等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更要在工作成效上得到体现,增强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三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从解决
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率入手,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将行政问责办法等三项制度落实到每一名干部和工作人员,做到没有空白,要让每一项工作做到实实在在,取信于民。以严肃的纪律确保这三项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三是通过利用各种形式的学习,全局职工对四顶制度的知晓率在不断提高。
三、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及措施
三项制度出台后,我局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从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事项出发,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如目标考核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重大事项审批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局机关效能制度体系,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着力打造服务型、透明型政府工作部门。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一是办事原则。按照“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紧急的事情立即办、复杂的事情协调办、份外的事情协助办、所有的事情依法办”的原则,严格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二是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环保系统六条禁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严
格依法依章办事,做事公平、公正、公开,廉洁自律。三是秉公执法。对环境污染纠纷的处理: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及时受理当事人请求处理的污染事故纠纷,认真调查研究,进行现场勘察和监测,确定污染责任,在15日内作出立案调解的决定。四是限时办结。办事不拖遢、不推诿,不压事、不误事,及时办理业务范围内的各项事务。环保项目办事时限与服务:环境影响报告表6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1个工作日。五是热情服务。坚持群众路线,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解决反映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等问题。在工作日内开通环保举报热线电话,有专人值班,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听取申诉,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接待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接到举报及时查处,遵循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六是队伍建设。重视机关单位作风建设、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明确责任,加强干部和工作人员政治及业务素质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和单位工作效率。开拓进取,大胆创新,服从大局,忠诚守信,为我县环保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