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8篇(实用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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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篇】

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进行养护及修缮,满足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保证其使用安全及完好状态。

适用于zz城服务中心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修缮。

本规程中的房屋本体:

指房屋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设施和设备,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抗震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公共屋面、公用排烟道、电梯、共用机电设备、防盗监控设施、本体消防设施及本体上下水主管道等。

本规程中的公用(共)设施:

指区内道路、公用部位照明、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及设施、停车场、连廊、地下排水管等。

巡逻岗秩序维护员负责公用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中控室值班员负责接受住户投诉及根据秩序维护员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发《维修通知单》,维修技工发现问题自行填写《维修通知单》。

工程维修主任负责每月对房屋本体的巡视检查,负责按照《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上的要求组织对房屋本体设施的维护及保养。并负责所有中修以上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维修项目的申报和施工的现场监督工作。

服务中心工程维修部负责房屋及公共设施的日常养护及零星小修。并负责大、中修或改造、翻新项目的申报(包括报请业主委员会审批)及配合实施、验收。

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大、中修及改造、翻新项目的审批,并组织实施。

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的接管验收:按照《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手册》执行;属房屋本体类的电梯及公用机电设备的'管理,按照《公用设备(设施)管理规程》执行。

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的标识

所有房屋须标识楼号名称。

大型公用设施应标明具体的场所或名称,如有必要还需说明其使用方法。

综合部负责建立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图纸档案及住户档案资料。

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指导、监督做好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档案的管理工作。

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使用、监控

服务中心值班秩序维护员每日对公用(共)设施的巡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表》后上交服务中心值班员,值班员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业主告诉的情况,填发《工作联系单》(业主室内)或《维修通知单》(公共区域),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工程维修当班人员每天要对房屋本体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当天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的应上报维修主任或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工程维修主任每月对房屋本体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填写在《房屋本体月巡视检查记录表》上,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发《维修通知单》,安排维修工进行维修。

对房屋及公用设施的维护、修缮,属保修范围内的,联系相应的保修单位按照相关的协议、条款及政府规定处理;对不属于保修范围且自身没有力量维护修缮的,可对外委托维修,填写《对外委托工作单》,费用在1000元以内,报服务中心经理批准,超过1000元的,报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如需签订委托合同,则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房屋本体的维护、修缮原则

小修工程由服务中心组织完成,中修以上工程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完成,一般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录取。

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前,须按相关程序提前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外貌和用途;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屋面(包括裙楼)及通道进行凿、拆、搭、占。在装修过程中,服务中心应派专人进行装修巡查,作好记录,发现有损伤大厦承重结构的现象,要坚决制止。

人为造成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

屋架、柱、梁、剪力墙等修缮时应查清隐患,损坏变形严重的,应加固、补修或拆换。不合理的结构,若影响安全的,大修时应整修改做。损坏严重的木构件,尽量用砖石砌体或钢筋混凝土代替。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如有轻微剥落、破损的,应及时修补,混凝土碳化、产生裂缝、剥落、钢筋锈蚀严重的,应通过检测计算,采取加固或替代措施。

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上部结构砌体弓凸、倾斜、开裂、变形等,应立即联系开发商、设计院查清原因,出具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固或拆砌。

玻璃幕墙安装牢固,接缝严密,气窗铰链刚度好,开关灵活且密封好,不渗雨水。发现有渗水现象,应立即更换铰链或密封圈或作防水处理。玻璃幕墙发生爆裂,应及时清除碎片,并尽快联系专业厂家修复。在未修复前,应以木板遮挡牢固,以防风雨及发生意外。

装修工程,室内部分由业主负责维修,公共和室外部分,地面和墙面,发生损坏应按原状修复。对墙面,应定期三年刷新。问题严重的应拆补或重铺(费用出于维修基金)。

小区会所的主楼和裙楼屋面结构有损坏的,应修复或拆换,不牢固的应加固。

屋面原结构过于简陋,或流水过长、坡度小,造成渗水漏雨时,应找出原因,针对损坏情况,用防水材料嵌补或做防水层,若按原样修缮仍不能排除屋漏的,应翻修改建。

屋面上原有隔热保温层损坏的应修复。

会所的室内公用部分墙面如有大理石破损,或内墙灰粉起壳,剥落的,应修复,每面墙若损坏超过一半以上,可铲除重抹。

会所的室外墙面,若有大理石或瓷片破损,应加以修复,如墙面渗漏雨水,应做防水处理。

木门、木栏杆等油漆起壳、剥落,失去保护作用的,应周期性地进行保养,上述木构造整件或零件拆换应油漆。

对房屋本体的维修均需填写《房屋本体维修登记表》。

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见附件一《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

房屋完损等级一律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房屋完好等级的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执行。房屋完好率计算公式为:完好房屋建筑面积加上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总面积。

公共设施养护和修缮原则

小修工程由服务中心组织完成,中修以上工程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完成,一般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录取。

公共设施维修均须填写《公共设施维修登记表》。

工程维修主任

对日常养护、修缮工作进行监督,并负责检查公共设施的维修质量及工作完成情况。

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按附件二《公用(共)设施维护、保养一览表》中的要求进行。

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进行维修的费用支出,按照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规定及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附件一《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

附件二《公用(共)设施维护、保养一览表》

《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手册》

《公用设备(设施)管理规程》

《房屋本体月巡视检查记录表》--qp-09-06-f001

《公共设施日巡视检查记录表》--qp-09-06-f002

《房屋本体维修登记表》--qp-09-06-f003

《公共设施维修登记表》--qp-09-06-f004

《维修通知单》--qp-09-06-f005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第二篇】

目的

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进行养护及修缮,满足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保证其使用安全及完好状态。

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城服务中心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修缮。

本规程中的房屋本体:

指房屋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设施和设备,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抗震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公共屋面、公用排烟道、电梯、共用机电设备、防盗监控设施、本体消防设施及本体上下水主管道等。

本规程中的公用(共)设施:

指区内道路、公用部位照明、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及设施、停车场、连廊、地下排水管等。

职责

巡逻岗秩序维护员负责公用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中控室值班员负责接受住户投诉及根据秩序维护员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发《维修通知单》,维修技工发现问题自行填写《维修通知单》。

工程维修主任负责每月对房屋本体的巡视检查,负责按照《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上的要求组织对房屋本体设施的维护及保养。并负责所有中修以上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维修项目的申报和施工的现场监督工作。

服务中心工程维修部负责房屋及公共设施的日常养护及零星小修。并负责大、中修或改造、翻新项目的申报(包括报请业主委员会审批)及配合实施、验收。

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大、中修及改造、翻新项目的审批,并组织实施。

程序要点

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的接管验收:按照《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手册》执行;属房屋本体类的电梯及公用机电设备的'管理,按照《公用设备(设施)管理规程》执行。

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的标识

所有房屋须标识楼号名称。

大型公用设施应标明具体的场所或名称,如有必要还需说明其使用方法。

综合部负责建立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图纸档案及住户档案资料。

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指导、监督做好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档案的管理工作。

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使用、监控

服务中心值班秩序维护员每日对公用(共)设施的巡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表》后上交服务中心值班员,值班员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业主告诉的情况,填发《工作联系单》(业主室内)或《维修通知单》(公共区域),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工程维修当班人员每天要对房屋本体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当天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的应上报维修主任或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工程维修主任每月对房屋本体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填写在《房屋本体月巡视检查记录表》上,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发《维修通知单》,安排维修工进行维修。

对房屋及公用设施的维护、修缮,属保修范围内的,联系相应的保修单位按照相关的协议、条款及政府规定处理;对不属于保修范围且自身没有力量维护修缮的,可对外委托维修,填写《对外委托工作单》,费用在1000元以内,报服务中心经理批准,超过1000元的,报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如需签订委托合同,则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房屋本体的维护、修缮原则

小修工程由服务中心组织完成,中修以上工程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完成,一般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录取。

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前,须按相关程序提前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外貌和用途;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屋面(包括裙楼)及通道进行凿、拆、搭、占。在装修过程中,服务中心应派专人进行装修巡查,作好记录,发现有损伤大厦承重结构的现象,要坚决制止。

人为造成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

屋架、柱、梁、剪力墙等修缮时应查清隐患,损坏变形严重的,应加固、补修或拆换。不合理的结构,若影响安全的,大修时应整修改做。损坏严重的木构件,尽量用砖石砌体或钢筋混凝土代替。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如有轻微剥落、破损的,应及时修补,混凝土碳化、产生裂缝、剥落、钢筋锈蚀严重的,应通过检测计算,采取加固或替代措施。

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上部结构砌体弓凸、倾斜、开裂、变形等,应立即联系开发商、设计院查清原因,出具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固或拆砌。

玻璃幕墙安装牢固,接缝严密,气窗铰链刚度好,开关灵活且密封好,不渗雨水。发现有渗水现象,应立即更换铰链或密封圈或作防水处理。玻璃幕墙发生爆裂,应及时清除碎片,并尽快联系专业厂家修复。在未修复前,应以木板遮挡牢固,以防风雨及发生意外。

装修工程,室内部分由业主负责维修,公共和室外部分,地面和墙面,发生损坏应按原状修复。对墙面,应定期三年刷新。问题严重的应拆补或重铺(费用出于维修基金)。

小区会所的主楼和裙楼屋面结构有损坏的,应修复或拆换,不牢固的应加固。

屋面原结构过于简陋,或流水过长、坡度小,造成渗水漏雨时,应找出原因,针对损坏情况,用防水材料嵌补或做防水层,若按原样修缮仍不能排除屋漏的,应翻修改建。

屋面上原有隔热保温层损坏的应修复。

会所的室内公用部分墙面如有大理石破损,或内墙灰粉起壳,剥落的,应修复,每面墙若损坏超过一半以上,可铲除重抹。

会所的室外墙面,若有大理石或瓷片破损,应加以修复,如墙面渗漏雨水,应做防水处理。

木门、木栏杆等油漆起壳、剥落,失去保护作用的,应周期性地进行保养,上述木构造整件或零件拆换应油漆。

对房屋本体的维修均需填写《房屋本体维修登记表》。

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见附件一《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

房屋完损等级一律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房屋完好等级的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执行。房屋完好率计算公式为:完好房屋建筑面积加上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总面积。

公共设施养护和修缮原则

小修工程由服务中心组织完成,中修以上工程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完成,一般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录取。

公共设施维修均须填写《公共设施维修登记表》。

工程维修主任

对日常养护、修缮工作进行监督,并负责检查公共设施的维修质量及工作完成情况。

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按附件二《公用(共)设施维护、保养一览表》中的要求进行。

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进行维修的费用支出,按照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规定及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附件

附件一《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

附件二《公用(共)设施维护、保养一览表》

支持性文件

《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手册》

《公用设备(设施)管理规程》

质量记录

《房屋本体月巡视检查记录表》--qp-09-06-f001

《公共设施日巡视检查记录表》--qp-09-06-f002

《房屋本体维修登记表》--qp-09-06-f003

《公共设施维修登记表》--qp-09-06-f004

《维修通知单》--qp-09-06-f005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第三篇】

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1)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

(2)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和维修人员持证上岗。

(3)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积垢,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4)建立供电、供水的管理制度,供配电、供水系统配置人员24小时值班。

(5)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定期保存。按工作标准时间排除故障,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6)消防系统设施齐全,完好无损,确保随时启用。

(7)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设施、设备的。各种问题。

(8)制订有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火灾安全隐患。

(9)给排水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按规定时间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等证齐全。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排水系统通畅,汛期无泛水,地下室、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保证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0)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维护周到,公用管线统一下地或入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道路、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项目范围内的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第四篇】

保证建筑物主体及公共设施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建筑物的维护以及除机电设备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

公司总经理负责非日常性维护项目的审批。 公司机电工程部负责重大或专项建筑物维护的策划、控制,并审定预、决算以及各类公共设施的维修等技术指导工作。 公司财务负责各项维护款项的资金结算。 管理处主任负责对日常建筑物维护工作的具体施工进行监督、控制以及工程验收。

管理处维修班长负责编制公共设施清单、制定检查规定,在市政公共设施有故障时,及时向相关市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检查维修结果。

管理处维修班负责物业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维护、检修,并由建立相应资料档案。

日常检查

管理处主任组织管理人员,依据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每半年对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详细检查记录,填写《建筑物及公共设施检查表》。

管理处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每天至少详细巡查管辖区域内建筑物及公共设施一次,并在《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中填写检查结果,发现问题随时在《维修通知单》中记录,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修,维修结果由维修班长验证。

各管理处建立公共设施管理档案。 维护与验收

一般小型日常性维护项目,由维修班负责完成,并在《维修通知单》中记录,由维修班长负责验证维修结果。 管理处主任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有关建筑物大型维护工作项目,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公司机电工程部,由机电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维护工作;管理处主任负责整改项目的验收工作。 管理处可根据实际状况向公司工程机电工程部提出维护的合理化建议。

维修班长每月初统计上月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维修情况,并填写《维修情况统计表》,复印件报机电工程部。

管理处维修班长每月25日前作出下月材料配件的《物品采购申请表》,经公司机电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采购员按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

对不合格维护的控制

管理处主任或维修班长发现维护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要求进行返工、返修等处理,直至符合要求通过验收。

整个维护工作没有按预定时间完成,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公司机电工程部经理及管理处主任抓紧对工作进行督促,尽快完成任务。

维修班长每月根据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巡查情况,做完好率统计,填写《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完好率统计表》,复印件报公司机电工程部。

管理处维修班长建立相应的检修工作档案资料。

应急维修养护

突发事故指如地基下沉,墙面出现裂缝,建筑结构发生变化等。

管理处在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的同时报公司机电工程部进行应急处理,机电工程部应立即委托建筑专业机构实施现场勘察,由受委托建筑专业机构提交《勘察报告及处理方案》及报价,经机电工程部审核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

质量记录

《建筑物及公共设施检查表》(***-qp-04-1/a) 《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qp-04-2/a) 《维修通知单》(***-qp-06-4/a)

《维修情况统计表》(***-qp-04-3/a) 《物品采购申请表》(***-qp-11-1/a) 《整改通知书》(***-qp-04-4/a)

《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完好率统计表》(***-qp-04-5/a) 《勘察报告及处理方案》(不定格)

公用设施管理制度【第五篇】

一、目的'

规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嘉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

1、维修人员严格执行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管理处负责小区内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公用设施、设备标识系统规范完整、准确无误。

3、市政公用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立即通知市属有关部门维修更换。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挪用公用设施、设备。

公用设施管理制度【第六篇】

为搞好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管理,更好地方便业主(住户)的工作与生活,特制订本制度:

一、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为全体住户共同使用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或占用。

二、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分有偿和无偿两类,使用有偿设施时,应按价交费,并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三、要自觉维护公共配套设施内的各种设施,遵循各种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破坏,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四、公共场所内只能进行健康、合法的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在使用有关公共配套设施时,大家要互相尊重、文明使用、不得推拉、抢争,不得高声喧哗。

六、公共配套设施内要讲究卫生,不得乱丢、乱吐、乱涂、乱划,违者除负责清理、恢复原貌外,还处以一定的罚款。

七、由专人对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公用设施设备能正常的使用。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第七篇】

一、设备故障处理

1)物业如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现场人员马上切断电源,爱护事故现场,工程部人员或运用部门应马上通知工程部、物业部及项目经理。工程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必需快速赶赴现场,分析检查故障的缘由,实行坚决应急措施。

2)项目经理、工程经理、保安部经理查看后,依据现场状况确定立即修复或关闭有关设备进行抢修。

3)找出缘由后,工程经理和主管工程师须马上组织工程部人员进行抢修、解除故障、复原正常运行,汇报项目经理。

4)主管工程师写出一份书面报告,说明发生故障的缘由,提出预防措施和再次发生故障的处理预案,报工程经理,抄报项目经理。

5)假如故障是由于操作人员违反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主管工程师依据状况对责任者提出处理看法,报工程经理审批后赐予惩罚,并通知人事部备案;假如状况较严峻,须要免除责任者,需报人事部和项目经理批准。

二、运行事故分析

1)不须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称一般事故,由工程师调查与分析缘由,提出修理看法和责任事故缘由,吸取教训,记录在案,并汇报工程经理。

2)设备因非正常缘由,造成物业停电、停水、停冷、停梯及消防系统等设备故障等影响物业正常营业,造成恶劣影响的'均属重大事故,应马上上报工程部和保安部(影响治安时)。应由工程部组织人员紧急抢修和协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对重大事故应在没有查清晰,肇事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化和没有实行有效防范措施以前,决不放过。事故处理结果应上报项目经理批示。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部门与个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直至刑事责任。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第八篇】

(一)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二)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三)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四)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六)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七)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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