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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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二、熟悉并掌握车间内可能存在或会发生的各种安全隐患、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及灭火方法。

三、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四、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

五、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六、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消除。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七、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八、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九、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其他要求。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

①认真贯彻执行工厂布置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研究本车间的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生产和职工的安全。

②根据本车间情况,制定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生产班(组)建立岗位责任制,并经常督促落实。

③贯彻落实车间月检查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漏洞认真整改,本车间无能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④向厂部报告消防器材、器具添置计划,并负责车间的`消防器材配置和组织群众维修保养。

⑤领导车间义务消防队(班),经常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提高消防技能。

⑥负责对本车间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⑦负责审签本车间三级动火证。

⑧对本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要定期向厂防火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⑨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员,要积极协助车间防火负责人的工作,并对车间的规章制度具体组织监督实施,汇总车间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负责管理车间级消防管理重点部位。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

1. 操作工进入作业现场必须穿戴劳保用品,不允许非操作人员在炉台上逗留。炉工除面部外,不允许有裸露体位。

2. 启动设备前,必须先检查电路、线路、水路、仪器、仪表和一些事故多发位置,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3. 开启设备前,必须先下料(不少于炉子容积的1/2),方可启动。操作过程中(下料、挑渣等)必须站在绝缘物(干燥木板或橡胶)上,并且,随时注意电柜工作时所发出的蜂鸣声,如不正常,必须立即停机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熔炼过程必须用渣棍不断的晃动炉内的金属,使其慢慢下移,不允许固体和液体分开,以免造成喷溅;金属开始融化后,下料应特别注意,不允许冷铁和液体直接接触,防止钢水喷溅。

5. 出炉前,必须根据炉前样化验结果补加元素量,含量超出规定上限范围不允许浇注;脱氧必须彻底,炉口冒火花不允出炉浇注。同时,注意提前烘烤钢包,不允许黑包出钢。

6. 倒钢水时,抬包人员必须站在干木板上,在包中加入适量脱氧剂后,将包抬起并对准炉嘴,方可倾炉倒水。

7. 必须保证钢包内钢水倒入体积,最多不得超过钢包容积的4/5,防止抬包和浇注过程中钢水贱出。

8. 开炉和配料必须很好配合,随时对周围炉衬进行观察,对料进行鉴定,保证有问题早发现。

9. 热炉下料时,必须用小料垫底,体积要不超过炉子全部容积1/2,不允许直接下大料,避免对炉壁和炉底造成损伤。

10. 当班结束熔炼后,必须将炉内钢水倒净,仔细检查炉衬,若需次日补炉,必须趁衬里高温状态时迅速将衬表面铲去,露出新肉。

11. 补炉时,必须认真检查衬里是否夹带金属,若有,必须彻底清除后,方可补炉。

12. 整个操作过程必须做到:眼疾手勤、判断准确、反应迅速,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果断处理突发事故,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如有故障发生,必须先切断电源,再采取排除措施,杜绝带电作业。

13. 打炉衬前,必须保证所搅拌炉料的干湿度,认真检查感应圈各绕组之间是否搭连,确认后,按150mm厚度作出炉底,在感应圈中心置入坩埚,四周用定位楔固定,按每层60mm左右均匀舂实。

14. 钢水化学成:a:复合铸渗(C:;Si:;Mn:;S<;P〈);b:整体合金:基本元素含量偏差不超过%;合金元素含量偏差不超过%,且取下限。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篇】

1. 必须穿戴整齐劳保用品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2. 开始混砂以前,必须先空载运转检查混砂机是否运转正常,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3. 每次石英砂的装入量不得超过最大核载的10%,必须保证运转时砂不能飞出机盆外。

4. 黏结济加入量必须控制在(—%)之间,根据气候情况适当调节。混制时间必须达到(面砂5-7分钟;背砂3-5分钟)之间。

5. 面砂和背砂交换混制时,必须将机盆内清净后方可混制,不允许背砂(水分含量过高)残留部分混入面砂之中。

6. 机器远转全过程不允许将手和工具进入机盆内。

7. 混制好的面砂和背砂必须分开堆放,距离不小于1米,并用塑料布掩盖,不允许大面积与大气接触。

8. 混砂和造型属交叉作业,应尽量避免碰撞。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第五篇】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三、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2)、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3)、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四、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

一是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二是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三是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用火安全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二是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六、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

(1)、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七、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六篇】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本车间的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予以修订、完善,使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确保劳动者及群众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条: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车间在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在生产过程中,为了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防患于未然,由本车间管理员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督检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生产车间定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七条:组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时,应边检查边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第八条:为减少和有效地控制作业环境中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辐射等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的危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九条:在生产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并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调查与评价、重大危害因素识别及运行控制,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条:在生产现场进行砼搅拌和运输材料时,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未经处理的泥浆排入城市排污设施、河流或遗撒在城市道路上。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和降低噪音、振动对其它环境的影响,宜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第十二条:本车间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公司有关部门专门(业)的安全作业培训、考试,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部门、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和辅助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设备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严禁酒后作业。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

第十七条: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第十八条:新购置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要注意作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

第十九条: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装置应完好、齐全、有效,有缺损应及时通知机修车间。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通知机修车间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工作前后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志。多班作业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遵守机械设备的有关保养规定,妥善使用和保管停放或封存的机械设备,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状态。机械在寒冷季节使用时,必须按照寒冷季节使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机械设备使用的。润滑脂(油),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第二十四条:发生机械设备重大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车间主任要根据生产任务、作业条件,向指挥、操作人员进行详细、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每道工序做一次性交待。遇有特殊情况,应先发出停机信号,等机械、车辆停稳后,再做交待。

第二十六条:车间管理人员要懂得机械设备的性能和用途,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与机械设备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危险区内严禁站人。具体规定如下:龙门式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起吊物下、吊臂回转半径以内站人,严禁斜拉歪吊,保持垂直起吊;配备的超高、变幅、行走、旋转限位器灵敏可靠;遇20米/秒的风速或暴雨、大雾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二十八条:在生间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劳动纪律:

(一)进入生产车间,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正确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女工戴好压发工作帽;

(三)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或高跟鞋;

(四)高空作业人员严禁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

(五)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擅自闯入危险区;

(六)不准带小孩进入到生产现场,不准在生产现场打闹;

(七)不准从高处向下抛任何物质材料;

(八)非操机人员不得操作他人的机械设备,本岗位机械设备不准交给他人操作。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凡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目标和考核制度,旨在实现安全目标责任到人,安全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一车间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第七篇】

一、安全生产职责制

1、生产部长安全职责制

2、生产组长安全职责制

3、生产工人安全职责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职责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职责,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职责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景,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职责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坚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坚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贴合设计要求,贴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第八篇】

一、安全教育的规定

1、必须认真地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并且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他们持证上岗操作。

3、建立班前班后教育制度,对员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注意结合员工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二、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1、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A、厂级安全教育(行政部):①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流程;②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③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④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⑤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B、车间安全教育(部门主管):①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②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③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④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⑤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⑥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C、班组安全教育(主管、班长):①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②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③;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④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⑥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⑦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各部门(车间。班组)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会议,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并将“会议记录”送交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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