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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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通过多学科协作,促进医疗团队对复杂病例的深入分析与交流,提高诊疗水平与患者安全,如何更有效地落实这一制度?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最新5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第一篇】

一、出现疑难病例随时进行病例讨论,由医务部主任主持。

二、由医务部主任确认病例讨论时间、参加人员,并负责协调门诊内、外疑难病例讨论。

三、参加讨论的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主管医师必须将病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汇报病历。

四、从解决现存诊疗中的疑难问题入手进行全程讨论,讨论后的一天内,由主管住院医师完成讨论记录的`整理,整理后的讨论记录由医务部主任决定记入病历中的部分。

五、讨论后的诊疗计划由医务部主任、主管医师负责实施。

六、全门诊的疑难病例讨论由主接诊医师负责撰写病历摘要,医务部主任主持,参加医师均应发言。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第二篇】

1、疑难病例是指门诊病人就诊3次未确定诊断者、住院病人入院7日未确定诊断者、涉及多脏器严重病理生理异常者、涉及重大手术治疗者。住院期间相关检查有重要发现,可能导致诊疗方案的重大改变;病情复杂疑难或者本院本地区首次发现的罕见疾病;病情危重或者需要多学科协作抢救病例以及科室认为必须讨论的其他病例。

2、遇门诊疑难病例,由主治及以上医师进行诊查。必要时,进行门诊多学科综合讨论。

3、遇住院疑难病例,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疑难病例讨论,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多科联合。

5、疑难病例讨论前,应当做好准备,病人所在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发给参加讨论人员,并作发言准备。

6、科内疑难病例讨论由病人所在科室主任或高级职称医师主持,负责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主管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做总结。

7、疑难病例讨论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考虑诊断和治疗方案、今后应当做哪些工作、有哪些经验教训、其它注意事项等,将讨论记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整理后,经主持人签字,归入病历存档。科室需要在疑难病例讨论登记本中登记。

8、院级疑难病例讨论由病人所在科室的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例讨论,必要时分管院长参加。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第三篇】

一、入院后三日内不能确诊的,需进行科室内讨论;入院后七日内未能确诊的,需组织全院讨论。

二、疗效不满意病例的'讨论:主要病情不能控制的,三日内完成科室内讨论;仍不能控制的,七日内完成全院讨论。

三、门诊病例讨论:凡是在我院就诊三次仍不能明确诊断的,要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讨论。

四、医技病例讨论:凡疑难病例,或发现结果明显异常,报告有疑问,要组织讨论,必要时复验,并由副主任医(技)师审核签发。

五、危重病例讨论:病危病重的病人要在24小时内完成科室内讨论;病情不能控制的要提请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医务科在24小时内组织完成院级讨论。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第四篇】

(一)各种病例讨论规定

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1)入院三天内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应于入院五天内完成科内讨论或专科会诊,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应于入院一周内完成院级会诊。

(2)病情危重的病例应及时进行科内讨论和院级会诊。

(3)病情复杂、疗效较差以及其他科内认为必须讨论的`病例。

2、死亡病例讨论

(1)住院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病例讨论;特殊情况下应及时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一周内完成。

(2)讨论应围绕死亡诊断、死亡原因及抢救处理等进行综合分析,认真总结诊疗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二)其他相关要求

1、对疑难、危重、死亡即规定需讨论的术前病例、自动出院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提出病例讨论,科主任应按时组织召开相应的病例讨论会。

2、病例讨论会除科内医务人员必须参加外(不得无故缺席),死亡病例讨论应通知质量管理处人员参加。

3、科内病例讨论会由病人所在诊疗组主诊医师或科主任主持,院级病例讨论会由病人所在科室科主任或分管院长主持,主持者综合会诊意见作出最后决定。

4、经治医师应在讨论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讨论中负责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提供有关医疗资料,必要时经科主任同意后提前将病历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5、会诊记录者将讨论情况记在科室疑难危重、术前、死亡或自动出院病例讨论记录本内;经治医师应将讨论情况及时记在病历中。记录要求见《绍兴市病历书写规则》。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第五篇】

1.本制度适应于功能科、影像科、放射科、核医学科等设有影像诊断项目的科室。

2.影像诊断科室建立重点病例登记本,记录重点病例,特别是疑难病例的资料。

3.每例就诊病人,特别是初诊病人,均应在申请单上记录联系电话,以便必要时电话随访。

4.科室每月派人到临床科室或病理科进行追踪随访及记录。

5.随访内容包括病人的影像检查诊断、临床诊断、术中所见、病理组织学诊断、治疗效果等,并逐项记录,特殊情况应在备注中说明,以备复核。

6.定期或不定期对记录的特殊(重点)病例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诊断治疗情况,必要时科室共同分析讨论并作好记录,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诊断质量。

7.随访时应认真听取临床医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报科室以便整改。

8.通过随访信息反馈论证检查诊断结果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通知临床科室。

9.随访结果可作为医疗质量和效率的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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