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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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讨论制度旨在通过多学科合作,整合专家意见,提升诊疗水平,促进病例分享与经验交流,确保患者获得更精准的医疗服务。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疑难病讨论制度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篇1:

1、科室发生医院感染散发病例,监控医师应在24小时内登记,并报告感染管理办公室。

2、临床医务人员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趋势时,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内应在12小时内向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发病原因,寻找感染源和感染途径,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控制蔓延。

3、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每月对散发病例进行汇总,对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或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深入临床调查分析,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少或杜绝感染病例的蔓延,3小时内向医院领导报告。

5、确定有医院感染暴发、流行趋势时医院应在6小时内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告。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篇2:

(一)各种病例讨论规定

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1)入院三天内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应于入院五天内完成科内讨论或专科会诊,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应于入院一周内完成院级会诊。

(2)病情危重的病例应及时进行科内讨论和院级会诊。

(3)病情复杂、疗效较差以及其他科内认为必须讨论的`病例。

2、死亡病例讨论

(1)住院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病例讨论;特殊情况下应及时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一周内完成。

(2)讨论应围绕死亡诊断、死亡原因及抢救处理等进行综合分析,认真总结诊疗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二)其他相关要求

1、对疑难、危重、死亡即规定需讨论的术前病例、自动出院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提出病例讨论,科主任应按时组织召开相应的病例讨论会。

2、病例讨论会除科内医务人员必须参加外(不得无故缺席),死亡病例讨论应通知质量管理处人员参加。

3、科内病例讨论会由病人所在诊疗组主诊医师或科主任主持,院级病例讨论会由病人所在科室科主任或分管院长主持,主持者综合会诊意见作出最后决定。

4、经治医师应在讨论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讨论中负责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提供有关医疗资料,必要时经科主任同意后提前将病历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5、会诊记录者将讨论情况记在科室疑难危重、术前、死亡或自动出院病例讨论记录本内;经治医师应将讨论情况及时记在病历中。记录要求见《绍兴市病历书写规则》。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篇3:

一、入院后三日内不能确诊的,需进行科室内讨论;入院后七日内未能确诊的,需组织全院讨论。

二、疗效不满意病例的'讨论:主要病情不能控制的,三日内完成科室内讨论;仍不能控制的,七日内完成全院讨论。

三、门诊病例讨论:凡是在我院就诊三次仍不能明确诊断的,要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讨论。

四、医技病例讨论:凡疑难病例,或发现结果明显异常,报告有疑问,要组织讨论,必要时复验,并由副主任医(技)师审核签发。

五、危重病例讨论:病危病重的病人要在24小时内完成科室内讨论;病情不能控制的要提请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医务科在24小时内组织完成院级讨论。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篇4:

疑难病例讨论目的在于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疑难病例讨论范畴:入院3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二、疑难病例讨论,先进行科室内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尽可能参加。如需多科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召集举行几个科室联合或院内病例讨论。

三、举行疑难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经治医师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资料。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讨论时由经治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四、院级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并提前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诊时间,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历讨论,必要时主管院长参加。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科室均要负责做好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

五、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入院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内容、结论性意见、主持人签名。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篇5:

一、出现疑难病例随时进行病例讨论,由医务部主任主持。

二、由医务部主任确认病例讨论时间、参加人员,并负责协调门诊内、外疑难病例讨论。

三、参加讨论的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主管医师必须将病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汇报病历。

四、从解决现存诊疗中的疑难问题入手进行全程讨论,讨论后的一天内,由主管住院医师完成讨论记录的`整理,整理后的讨论记录由医务部主任决定记入病历中的部分。

五、讨论后的诊疗计划由医务部主任、主管医师负责实施。

六、全门诊的疑难病例讨论由主接诊医师负责撰写病历摘要,医务部主任主持,参加医师均应发言。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篇6:

一、为规范公民死亡证明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根据《佛山市居民死亡证明书》的填写要求,特制定本院死亡证明报告制度。

二、公民死亡证明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佛山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四联单)。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治医师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症状体征。对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

五、所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加盖我院医疗专用章。

六、诊治医师必须在死亡后7日内开具证明书,第一联由区疾控中心定期收取保存,第二联由填报单位保存,第三联由户籍管理部门保存,第四联由殡仪馆保存。

七、网络直报人员在死亡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八、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九、医务科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公卫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如有5岁以下儿童死亡,请分别填写佛山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儿童死亡卡。由公卫科收集、整理。分别网络直报和报交我区妇幼保健院预防保健科。

十一、对不履行职责,有死亡病例漏报者,按医院有关奖惩办法予以考核(/例)。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篇7: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确诊、病情不稳定、治疗效果不佳、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者;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讨论由科主任或医务科或院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参加。

三、举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当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经管医生应当系统收集讨论病例资料,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讨论会成员。

四、讨论时由经管医生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责任医生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

参加讨论的人员应当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召集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疾病诊断,确定下一步诊疗方案。

五、经管医生应当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召集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入院诊断、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的重点内容、讨论意见、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等。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记录内容要与病历记录相符,并经责任医生审核后交会议召集人签字确认。

经管医生须将确认后的讨论内容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并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篇8:

一、凡病情危重、危及生命、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以及死亡病例,均应进行护理病例讨论。

二、讨论会由护士长主持,全科护理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如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及问题相关专家)。分管床位的护士汇报病人存在的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及效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参加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讨论结束后由护士长进行总结。

三、护理病例讨论的。主要内容有:护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经验教训及借鉴问题,讨论中围绕病例护理中的难点和疑点进行循证分析、讨论,专家提出指导性的方案。护士长要对讨论的重症患者护理情况及效果进行追踪。

四、外科大手术病例,要讨论患者的术前、术后护理,预防术后患者可能出现的护理并发症。

五、对死亡病例的护理讨论,必须在患者死亡一月内进行(特殊病例及时讨论),并请护理部人员参加。参加抢救的护士,要汇报抢救的经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就抢救配合、病情观察、基础护理、护理记录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六、病例讨论应做好记录,讨论资料归于业务技术管理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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