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4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档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与利用,确保信息安全与高效流通,促进组织发展与决策支持。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档案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篇1

1、项目设兼职资料员,负责文件的接收、发放、登记、回收等工作。由资料员负责建立项目的收文、发文登记。

2、部门使用的资料由各部门专人发放并负责保管;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需交由资料员统一保管。

3、所有文件必须按照档案管理及项目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发放、整理、编目和保存。

4、档案、资料要保持整洁,不允许在档案和文件上乱涂乱写。

5、存档资料必须为原件。

6、涉及到经济方面的设计变更其它形式的.文件,必须向经营部门提供一份原件进行保存。

7、合同文件由经营部门控制、保存和发放。

8、不得私自借阅或让他人随意查看,不得随意携带外出。对档案文件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9、对已归档的文件借阅时,必须办借阅手续,限期归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10、作废文件不统一收回,但应在替换文件里指明,或以通知形式告知文件持有者。

11、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在项目工作时,应有职能部门资料员收回其持有的所有文件。

12、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应及时将工程交工资料整理、汇总,交由武汉项目工程部归档。

档案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善和齐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立卷归档

第二条归档范围

凡记述反映本单位各种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均属归档范围,确定归档与不归档应遵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归档时间

1、办理完毕的工作文件和应归档的报表,在月底或次月10日前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接收手续。

2、基建文件材料待工程竣工收后及时归档。

3、会议文件、照(底)片、奖状、锦旗、录音(像)带等,采取平时归档方法进行,即随时产生随时归档。

第四条收集整理要求

1、按照归档范围及时、完整、准确收集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归档的文件其制作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制成材料具有耐久性。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有序,反映问题集中,保持文件间的有机联系。

4、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能充分提示卷内文件的主要内容。

5、卷内页号、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各项内容填写清楚、正确、完整。

6、卷内文件无金属物,破损的文件必须修复,案卷装订结实美观。

7、档案分类、组卷科学,便于保管和利用。

8、应编制好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无积存、零散材料。

第三章档案室管理

第五条档案库房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配备灭火器、温湿度计、空调等保护设施,四周无危及库房安全的隐患。

第六条定期搞好库房卫生,检查档案破损、褪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档案库房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第四章档案统计

第八条要定期对档案工作的规模、水平、普遍程度、结构及档案的形成规律进行分析,为制定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教训提供依据。

第九条要保证数字的准确性,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认真对待每一个文字,如实反映情况,使统计数字准确,符合客观事实。

第十条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向档案管理部报送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

第十一条对本公司档案及档案工作情况要定期调查,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档案管理部。

第十二条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使统计工作科学化。

第五章档案保管

第十三条对接收进综合档案室的档案,应按规定严格分类、组卷、编目,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补充、加工整理。

第十四条加强档案管理,编制科学、实用的档案检索工具,方便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积极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

第十六条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维护档案实体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七条对保管期满后没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经过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有关

部门和集团行政负责人的批准,造具清册后进行销毁。

第十八条对档案保管情况要定期检查,发现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复制或其他处理。

第六章档案保密

第十九条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第二十条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第二十一条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公共场所传播与机密有关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不得在不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

第二十四条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机密材料。

第二十五条不准把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查阅规定和各种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复印机密文件、资料,严格按复印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档案员调动工作时,应认真办好移交手续。

第七章档案利用

第二十九条凡本单位各部门需查阅档案材料,应办理查阅登记手续,查阅机密档案需经档案归属部门的权限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查阅,未经审批人员不得查阅档案。

第三十条未办理查阅手续和发现查阅手续不全者,档案室拒绝提供查阅档案。

第三十一条查阅档案只限在指定场所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将案卷带出档案室。

第三十二条在借阅过程中,应保持档案资料完整无缺,不得擅自涂改、拆页、撕毁、污损、划杠、拆角、添字等,对无故损坏档案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守机密,不得翻阅和摘抄利用以外的档案。

第三十四条档案员认真对归还的档案进行复查其完整程度,办理注销手续,并视情况及时追究。

档案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护理部有关信息的储存为护理临床、教育、法律提供依据,以便有计划地、系统地进行护理管理,达到优化管理的'效果,逐步达到计算机管理。

二、要求

档案分类

(一)按年度分类:即按文件的形成时间及处理日期所属的年度分类。

(二)按文件内容分类:护理档案根据工作的范围和性质分为三部分:护理行政工作档案,护理业务工作档案,护理人员业务技术档案。

(三)护理行政工作档案

1、护理管理制度、护理人员职责。

2、各类文件:上级下达文件及护理部的有关文件。

3、各种会议记录及查房记录:护理部会议及护士长例会记录,护理行政查房记录,夜查房记录。

4、向上级的请示、报告的存根、批复等。

5、护理部年度计划、总结,季度工作重点、小结评价。

(四)护理业务工作档案

1、各级护理人员培训档案:护士外出学习、进修时间、内容、收获、评语等。

2、护理质量控制资料: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全院护理查房、随机检查资料及汇总统计表和每月检查记录。

3、护理缺陷报告及鉴定处理档案:护理过失登记。

4、教学档案:在职教育规划,各级护理人员培养计划。

5、护理科研情况:论文撰写、立项课题、科研成果等。

6、护理活动记录:包括技术竞赛、知识竞赛、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情况、全院各级护理人员理论考试、技术操作考试情况。

7、护士长工作月报情况:包括护士长手册、每月工作量、科室查房、讲座等。

8、业务学习情况:包括教学的主讲人、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数、效果评价。

(五)护理人员业务技术档案即分级管理档案

一般指个人基本情况、职称晋升、进修、学历、奖励、考核成绩等。

档案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项目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办[20xx]202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是指项目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档案内容主要有: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

二、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

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四、安全技术材料。

五、安全会议记录、纪要。

六、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七、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八、各类安全证书、证件。

九、合格分包方台账。

十、安全设施建设、使用记录。

十一、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职员台账。

十二、安全奖罚。

十三、安全搜检记录。

十四、安全专项活动记录。

十五、事故处理、工伤认定资料及事故台账。

第三条安全生产档案实行公司、项目分级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及项目各分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

第五条安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

一、项目每年收集更新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项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记录。

三、安全生产文件:

1、安全生产文件是指项目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业主单位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书面文件资料或电子文本。

2、安全生产文件原则实施分级分类办理,项目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由项目负责办理存档,项目收到的公司、业主及相关方的文件由项目安全机构保管、存档。

第六条安全义务书、工作打算与总结、考核记录

一、每年一次的各级职员安全生产义务书。

二、项目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项目根据安全责任书对责任人实施的安全责任考核结果。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一、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专业安全培训、日常安全教育等。

二、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单独建立台帐,并由参培人员签名认可。

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由教育培训单位统一保存,其中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档案由项目、分部两级同时保存。

四、个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其培训成绩、证书证件由个人保存,并报公司备案。

第八条安全技术资料

一、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评审及其审批记录。

二、安全技术交底审核及实施记录。

三、危险源辨识及调查记录,危险源的评价记录,危险源清单。

四、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及其评审记录、实施记录。

五、科技应用及创新记录。

第九条安全会议记录、纪要

一、项目安全机构组织召开的与安全有关的会议必须由专人做好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声像记录,记录要清楚,便于区分、管理、保存、查阅。

二、会议记录要形成纪要、决议的,纪要和决议必须同时保存。

第十条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一、应急预案的评审及其审批记录。

二、应急演练打算的'审批及其实施记录。

三、应急演练的评价记录。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一、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计划及其审批记录。

二、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台账。

第十二条各类安全证书、证件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三类”职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件。

四、特种作业职员证件。

五、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

六、大型(专用)设备、小型机具、施工设施的进场检验记录。

七、安全检测设备的标定证书。

八、风险品储存库的验收证明。

九、作业人员职业健康证明。

十、消防器材出厂合格证。

十一、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三证一标志”。

第十三条合格分包方台账

一、分包方审查记录。

二、分包方资质证书。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

四、分包方的业绩评价记录。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建设、使用记录

一、项目重要安全设施、设备必须建立使用档案,从采购或建设、使用、报废或折旧全过程作好记录。

二、重要安全设施、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使用人员建立台帐并进行日常管理,由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管。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一、特种设备安装、拆除记录。

二、特种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三、特种设备、特种作业职员登记记录。

第十六条安全奖罚

一、安全奖罚文件。

二、安全先进集体、安全先进人员的申报材料。

第十七条安全检查记录

一、公司、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搜检,由各级专、兼职安全员负责记录、录音或录像。

二、安全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的范围、内容,参与检查的人员及其意见,检查中查出的问题、隐患。重要检查记录内容必须由检查人员签字认可。

三、检查记录必须使用专门的记录本。检查记录以年为期限装订和保存。

第十八条安全专项活动记录

公司、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的方案、过程实施记录、活动总结情况。

第三章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内容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工伤认定材料及事故台账

一、事故处理

1、事故报告及带领批示;

2、事故调查组织工作的有关材料,包括事故调查组成立批准文件、内部分工、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字等;

3、事故抢险救援报告;

4、现场勘查报告及事故现场勘查资料,包括事故现场图、照片、录像,勘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等;

5、事故技术分析、取证、鉴定等资料,包括技术鉴定报告,专家鉴定意见,设备、仪器等现场提取物的技术检测或鉴定报告和物证资料或物证资料的影像资料,物证资料的事后处理情况报告等;

6、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7、伤亡人员名单,尸检报告或死亡证明,受伤人员伤害程度鉴定或医疗证明;

8、调查取证、说话、询问笔录等;

9、其他有关认定事故原因、管理责任的调查取证材料,包括事故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业规程及通风图纸等;

10、关于事故经济损失的材料;

11、事故调查组工作简报;

12、与事故调查工作有关的会议记录;

13、其他与事故调查有关的文件材料;

14、关于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附有调查报告);

15、事故处理决定、批复或结案通知;

16、关于事故义务认定和对义务人举行处理的相关单位的意见函;

17、关于事故义务单位和义务人的义务追究落真相况的文件资料;

18、其他与事故处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二、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包括事实劳动干系)的证明资料;

3、医疗诊断证明大概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大概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事故台账

按照事故材料登记情况,建立事故台账。

第四章 档案办理要求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办理档案的保管期限

根据XXX的档案管理规定,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

一、对公司、项目安全生产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二、对公司、项目安全生产有一定时间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是长期和短期保存;

三、通常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第二十一条事故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两种。 通常造成职员死亡或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未造成职员死亡或重伤,且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档案,结案通知或处理决定和事故义务追究落真相况的资料列为永久保管,其他资料列为30年保管。

第二十二条归档文件质量要求: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签认手续完备;数字照片应打印纸质拷贝;录音、录像文件(包括数字文件)、电子文件应按要求确保内容真实可靠、长期可读。

第二十三条文件材料向档案部门归档时,交接双方应按照归档文件材料移交目录对全部文件材料进行清点、核对,对需要说明的事项应编写归档说明。移交清册一式二份,双方责任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第五章 办理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必须认真对待,谁主管、谁负责。

第二十五条对办理不善、给项目造成损失者,将按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举行惩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项目安全XXX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制度 篇5

一、根据人事档案、文件档案、资料档案等各类属性不同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做好文件索引,归档存放、管理。

二、各类档案资料设专柜存放保管,分类编号、编注目录,以便查阅。

三、经领导批示传阅的文件,须随文将领导批示和传阅人签字一并归档。

四、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借阅文件,须经领导批准。若需抄摘或复印,应事先请示,未经批准不提抄摘或复印。

五、业主档案资料设专柜存放、保管,未经业主许可或公司领导批准(除本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外)不得查阅或泄露业主档案资料。

六、定时检查、核对档案件数,做好防虫、防尘、防潮、防遗失工作,发现异常或丢失,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七、对已失去作用的档案资料要进行销毁或用碎纸机处理,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认真鉴定,列出清单,送领导审批后指派专人监销,防止泄密。

档案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学生会档案是广大学生会成员在讨论、计划、落实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是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历史记录也是学生会决策和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学生会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学生会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定下述规定标准:

第二章日常档案整理标准

一、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校、系学生会在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并具有

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计划、表格、报道、照片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应由秘书处归档,所有校、系、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归档。

以下资料应归入学生会档案

(1)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决定及规章制度;

(2)秘书处关于学生会的工作向学生会主席的请示及批复;

(3)关于表彰校、系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个人的材料;

(4)关于每学期被评为优秀部门、优秀部长、优秀部员的材料;

(5)批准加入学生会的材料及因其他原因退出学生会的材料;

(6)系组织举办活动的有关资料。

(7)学生社团组织的名称、会员名单、章程、刊物及学生社团组织的

主要活动的有关材料;

(二)归档时间:一学期中,部门形成的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在新学期到来之前由秘书处统一整理并归档立卷。

(三)归档要求:

第一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图像、声像资料,是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第二条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统一分类管理。各部门档案由本部门成员整理,办公室监督管理。每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第三条学生会档案包括成员档案、工作档案及活动档案等。

第四条各部门策划筹备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由办公室统一存档,以备查找。

第五条档案上交日期:视不同类型档案而定。

第六条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件档案,应有文本档案(a4纸打印)和电子档案两种版本。

二、档案保管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是档案存放的机要重地,必须加强管理,非学生会成员在无学生会成员的管理下一律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

2、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秘书处主管,秘书长集中负责,对各种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及时进行总结,并做好保管和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3、学生会各类档案是对学生会各部部长及成员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档案要求做到内容齐全、分类清楚、不漏不重、装订规范、检索方便、管理完备。若秘书处成员有遗失、损坏档案情节秘书处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4、任何人不准随便翻阅档案,若需要先向秘书处提出申请,秘书处可根据档案材质作出决定,重大事项请示主席团。

5、各部门借阅文件后,应保持文件的完整、清洁,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应该在3日(特殊情况除外)之内归还,若有遗失应作出书面检讨,秘书处会作出相应的通告、批评。

第三章档案存放办法

第一条学生会各部门档案都存于办公室。

第二条将文件存放于文件袋和文件盒中,便于取阅与存放。贴上标签,注明质,部门。

第三条文件按照8个部门存放,查阅。以组织部为例:注:个人履历简介、日常工作评定及思想总结,各部每位成员都交;剩余各项各部交一份即可。

第四条其他部门档案均按以上模式归档。

第四章档案查阅办法

(一)借阅要求

1、全部档案存于办公室档案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2、凡中途离职、撤职、辞职干部,其个人档案在其离职之日撤出总档案;

3、干部任职期满之日,应保留干部的个人档案至其毕业,供评价其工作成绩和毕业时推荐就业之用;

4、任何部门或个人需要向秘书处借阅有关文件时,必先提出申请,经办公室视文件的重要程度作出合理安排,经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方可借阅;

5、学生会部级以上(含部长)工作人员方有资格借阅有关文档,其他人员档案借阅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部门部长签字同意,办公室主任批准,档案出借期间责任由部长负责;

6、在清理档案时,对2年以上的档案,应打包封存,并注明起止时间,内容。如要销毁某些档案,必须经上级机关审查。一般每四年清理销毁一批不具备保留意义的档案。

(二)借阅程序

1、档案具备[档案借阅登记表"(办公室);

2、内部人员借阅资料时,应办理好登记手续(包括资料内容,借阅时间,借阅人,联系方式等)并及时归还;

3、其他各单位借阅资料时,应提出申请,做好登记手续,外借档案不得为档案原件。

第五章附表

(一)档案文件借阅登记表

(二)收档登记表注:收档登记表按部门登记,办公室成员会分派到各部进行登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学生会每年换届时,以往文件移交下届常委会及办公室作为参考。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其他未尽事宜由秘书处请示主席团后决定。

档案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 会计应该以会计期间分期决算帐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月度为会计中期。

第二条 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任意取舍,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第三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该归档。

第四条 会计凭证按月、按照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年内资料由子、分公司财务科长保管,一年后交集团公司档案室,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五条 会计报表应按照季度、年度按时归档,由财务管理部指派专人管理,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六条 对上述五条中出现一处遗漏或错误,给予责任人30元罚款,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处罚。

第七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其指派人员批准,如出现泄密现象对财务负责人与直接责任人轻则罚款500元,重则罚款10000元以上,造成严重后果者开除。

档案管理制度 篇8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均应由财务人员按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编造清册全部移交到综合档案室保管。

2、档案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准绳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装、整理的,应会同财政科经办人配合拆封整理,以分清职责。

3、严格执行安全保管制度,谨防损毁,不得失密和泄密。 4、调阅会计档案,须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和财务主管陪同借阅。

5、对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由综合档案室提出销毁看法,经档案鉴定销毁小组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后,方可销毁,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具名盖章。

档案管理制度 篇9

一、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的全部档案,做到专人、专室、专柜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二、加强库房管理,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方面的工作,配置必须的保护设备。

三、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四、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登记工作,做到目录与室藏档案相符。

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销毁失去价值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的地点监销,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六、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七、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毁坏和丢失的,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刻苦学习、不断提高文化和业务水平、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负责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保管、统计、编研和系统化工作。

四、全面熟悉室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提供利用,做好咨询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和档案的利用制度。

五、加强档案室管理,做好温湿度记录,年终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全面地核对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保持室内整洁,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局档案保密制度

一、根据国家保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做好档案的密级划分和密级的变更工作。

二、严格档案借阅审批手续,档案查阅只限于阅文室,查阅者不得抄录、复制和拍照,更不得擅自带走和转让他人;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使用后及时归还。

三、档案室房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四、对于造成泄漏档案机密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保密法》

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局档案利用制度

一、凡需利用档案资料者,必须填好借阅单,说明利用的目的'等项。

二、利用档案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在指定的地点查阅。档案原则不借出。但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按期归还。

三、重要的资料一律不借出,只限于查阅室查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得损污、涂改档案,不得在文件材料上围点、打杠、增删、批注、抽换、剪裁、撕毁。

五、如因工作需要复制和抄录档案资料,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档案室核对无误后,力口盖公章,方可带走。

六、局党委会、局务会记录、人事工作材料及案件讨论记录,除有关领导外,一律不准查阅,更不得摘抄或复制。

七、对归还的案卷,必须全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处理。

八、借查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制度,违者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 篇10

我国当前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导致经济成分的多元化,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方式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刀切”的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开始受到冲击,文件、档案管理也表现出了多元化的需求特点。据了解,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上海、深圳、北京、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市都出现了提供商业性、社会化的文件、档案管理服务的中介机构。笔者选择国有档案中介机构的典型之一,某市档案事业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调研,目的是通过典型调查,了解和分析我国档案中介机构的发展状况和特点,思考并探索商业性文件中心在我国本土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档案事业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

某市档案事业服务中心(简称“中心”)是挂靠在档案馆下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向社会提供档案、代管、整理、复制和档案业务咨询等服务。中心租用了档案馆的库房,库房装具包括铁质五节柜、档案架、纸箱等。库内设施齐备,包括空调、防火设施、消防通道、防盗设施等。

中心的客户主要有两类,一是机构类客户,数量多达几十家,包括政府机关、企业(国企、民企、私企、股份制企业兼有)和事业单位;二是个人客户,数量有数十人,均为普通民众。

中心业务目前以寄存为主,以前曾有的代整、数字化业务由于人力缺乏、库房不足等因素而逐渐萎缩或转移。其业务流程主要分三步:首先,客户与中心签订协议。中心制有标准格式的协议书,内容涉及双方权利与义务、费用及付款方式、保密要求、利用限制等。如果客户有额外要求,中心与客户协商后可补充在协议内。其次,客户运送档案。中心要求客户将文件、档案自行运送到中心,客户大多请搬家公司运送,整个过程由客户负责。第三,中心将文件、档案上架。客户档案运到中心之后,中心工作人员与客户随车人员履行交接手续,清点档案数量,确认存放位置,最后将档案搬进库房上架。

中心的服务方式较为简单,主要包括接待客户利用、答复客户询问等内容。当客户前来利用寄存档案,中心在其出示证明或介绍信之后,允许他们直接进入库房查阅,查阅过程由中心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如果是电话查询,中心会根据需要予以答复。

中心寄存服务的收费价格因装具不同而有所差别。一般情况下,中心予以客户一定的优惠,老客户的优惠幅度更大。中心提供自制的纸箱,客户也可以自备纸箱。费用的交付方式包括分年交付和一次付两种。如果档案寄存时间较长,费用可以根据经济情况和物价水平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但需要由双方协商。

档案事业服务中心的优势与不足

中心是挂靠在综合性档案馆下的国有档案中介机构的典型。笔者在调研中详细了解了中心的经营特点和服务内容,认为中心既有一定的优势,也存在一些不足。

中心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其一,专业性突出,社会信誉度和可靠性好。中心挂靠在档案馆之下,这种性质决定了其先天具有良好的专业形象。中心的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和专业素质;中心具有安全的地理环境和一流的库房设施,这些专业优势为中心良好的社会信誉度和可靠性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二,地理位置优越。中心附近有地铁站和多路公共汽车站,交通便利。据中心负责人介绍,该市一些仓储和物流公司也提供文件、档案的寄存服务,但这些公司的库房都设在远郊区县。相比之下,中心的地理位置较为优越,有利于客户节省运输费和查阅的交通费用。特别是客户需要紧急利用时,中心位于城区的便利以及便捷的交通优势更是凸显无疑。

其三,库房设施条件齐备,安全性好。中心租赁了档案馆的库房,建筑和设施标准均达到档案的保管要求。库房内配有温湿度控制仪器和其他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性能优越,可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和人为因素对档案的危害。

其四,保管费用较为低廉,经济优势明显。中心虽然位于城区,但与昂贵的写字楼相比,中心的寄存费用还是较为低廉的。中心自制纸箱每个收费不到10元/月;而写字楼租金每平方米超过15元/天。经济上的节省是客户选择中心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中心也存在四点不足

第一,独立性不强,受上级单位制约明显。中心虽是经登记的事业单位,但由于挂靠在档案馆下,其业务开展、经费安排、人员设置、发展规模等可能会受上级单位的影响和制约,经营方式和手段缺乏独立性。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档案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中心的发展前景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第二,业务较为单一,不易发挥专业性优势。中心目前只开展寄存业务,仅为客户的文件、档案提供保存场所,缺乏档案专业化服务。事实上,文件、档案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整理、著录、编制检索工具、修复、数字化、处置等多项业务。中心限于人手和技术条件等因素,不能提供专业化的配套服务,因而难以发挥专业优势。

第三,服务形式不够丰富,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中心目前不提供文件、档案送达服务,提供利用也基本采用“客户自来自查”的服务方式。中心尚未考虑主动研究客户需求加以满足,大多以坐等客户上门的方式等待用户,主动服务意识较为缺乏。

第四,库房管理制度规范性不佳,检索工具不够齐备。中心并不负责寄存档案的整理,档案目录由客户自行编制和提供。库房内装具形式很多,有铁架、铁柜、纸箱等,客户寄存的文件、档案虽做了简单分区,但整个库房管理并未形成规范的制度,只编有简单的库房平面图,缺乏统一的库房目录,也没有建立库房管理的数据库系统。可能是因为馆藏文件、档案数量不是特别多,中心工作人员尚可凭借记忆和经验来明确文件、档案的存放位置,但这毕竟不是库房管理的规范道路,将来容易导致管理上的混乱。

调研引发的思考

该市档案事业服务中心作为国有档案中介机构的`典型之一,反映出国内商业性、社会化文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一些共同特点。与欧美国家建设较为成熟的商业性文件中心相比,我国档案中介机构自然存在一些差距。但笔者调研的目的并非为了比较中外的异同或差距,而是思考和探索商业性文件中心在我国本土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笔者本着“立足国情,合理借鉴”的指导思想,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了思考。

一方面,客观看待我国当前档案中介机构的现实环境,明确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建设的发展需求和指导原则。

总体而言,我国档案中介机构的建设当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成分的多元化促使文件、档案管理的多元化需求日益强烈和明显。当前,我国档案中介机构身处蓬勃发展的现实环境,逐步形成多种形式并存的发展格局。

上述多种形式档案中介机构的出现和发展,是我国适应文件、档案管理多元化需求的必然结果,也可以说是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的有益尝试。这些形式各有特色,也各有优劣。国有档案中介机构的优势和不足在上文已有详细分析,无须赘述。民营档案中介机构的市场化、社会化服务相对突出,业务也更加灵活多样,但由于资本的局限,其发展规模受到限制,业务的整体性和资源的整合性也不易得到保障。外资档案中介机构的优势在于可以引进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的成功经验,但真正适应国情可能还需要较长时间,而且这种机构一般只能建立在驻外企业比较集中、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因此地域范围的局限也相对明显。

基于我国档案中介机构的现实环境,笔者认为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建设应遵循“共存互补、谨慎发展”的指导原则。多种形式的档案中介机构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会面临共存互补的格局,因为它们各有特色和优劣,共同满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文档管理的多元化需求,因此不是相互取代的关系,而应当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无论哪种形式,只要是商业性、社会化的文件、档案服务机构,都必须经受市场的历练和检验,在市场竞争中求得更好的发展。此外,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建设还应坚持谨慎发展的原则,国外的成功模式不能机械地照搬到国内,而应立足国情和市场需要,采取分步走的建设方式。如果一拥而上,结果可能会是不但实现不了商业性文件中心“经济、高效”的优势,反而造成浪费。

另一方面,充分吸取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的成功经验,探索我国档案中介机构建设成为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形式的有效途径。

笔者曾系统研究美国商业性文件中心发展历程和演变特点,也对美国最著名的商业性文件中心IRON MOUNTAIN做过典型分析,成本经济、规模效益化、业务广泛、服务高效、经营灵活等都是商业性文件中心的优点,这些优点也是其风靡欧美国家的根本原因。我国档案中介机构需要充分借鉴和吸取其优点,发展成为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的有效形式。

首先,我国档案中介机构应找准定位,实现成本经济和规模效益化的目标优势。如上所述,我国档案中介机构具有多种形式,共同满足市场文档管理的多元化需求。每一种形式应根据自身性质和特点明确相应的目标客户,找准市场定位,并吸取文件中心节约成本的优点,在库房选用、设施配备和人员安排上着力实现成本的合算。更重要的是,国有、民营和外资档案中介机构都必须重视效益规模。后两者主要受市场机制调节,效益相对有保障一些-关键是国有档案中介机构,因其大多挂靠在各级档案行政部门或综合性档案馆之下,上级单位最好对其建立和布局有统一规划,避免出现蜂拥建立的情况,因为数量过多反而达不到规模效益的优势了。

档案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

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

、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5、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第二条、项目文件的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第三条、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第四条、卷内编目,装订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详见综合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附表1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

第一条、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

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第二条、项目档案的移交

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凡是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3、竣工验收以后,在大中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单位报送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 篇12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档案系统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

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档案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查利

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各部门、单位及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三条.公司档案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查阅的原则。

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人事行政部的统筹管理,由人事行政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由各部门指定人员专(兼)职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分散与集中。

1、与公司财务有关的资料由财务管理部保管。

2、有关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保管。

3、属工程项目方面的资料,由工程管理部保管,并于每季度末将档案清单交到人事行政部档案员备案留存;其中,属于政府或专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图纸,批文或批件一律交由人事行政部归档保管,本部门可视情况保留复印件,在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备案后半个月内,把所有档案交到人事行政部档案室同意保管。

4、开发部负责工程资料的临时保管,并在每月初第一个工作日向人事行政部档案室移交上个月已办结的材料,但属机密级以上

档案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的形成、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单位具有利用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文书档案、音像(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基建档案及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 环境保护档案工作是环境保护部门的重要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环境保护部门档案工作职责

第五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建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具备档案管理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正式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环境保护部门办公厅(室)档案管理机构归口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工作考核检查内容,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档案工作与本部门整体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第七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档案工作经费的审计和绩效考核,确保科学使用、专款专用。

第八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确定文件材料的具体接收范围,包括本部门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以及与本部门有关的撤销或者合并部门的全部档案。

第九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同步实施,推进文档一体化管理,实现资源数字化、利用网络化、管理智能化。

第十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为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整理间应当分开。

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档案安全管理条件,提供符合设计规范的专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水、防尘、防光、防鼠、防虫等安全设施,以及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防磁柜等工作设备。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档案管理人员培训、交流、使用列入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为档案管理人员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创造条件。档案管理人员的职务晋升或者职称评定、业务能力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享有专业人员的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环境保护档案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 档案管理机构、文件(项目)承办单位职责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经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研究制定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依据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制度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统一管理,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负责编制本部门档案管理经费年度预算,将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管保护、开发利用,设备购置和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以及档案宣传培训等项目经费列入预算。

(四)负责本部门档案信息化工作,参与本部门电子文件全过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以及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

(五)负责对本部门重点工作、重大会议和活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生态保护项目等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成果验收、重大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和重要设备仪器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

(六)负责制定本部门文件(项目)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指导本部门的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组织档案信息资源的编研,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安全保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七)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汇总统计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本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的数据,并报送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汇总统计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基本情况数据,并报送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八)负责开展环境保护部门档案工作业务交流,组织档案管理人员专业培训。

(九)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并协调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与其他部门档案管理机构之间的档案工作。

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部门的文件(项目)承办单位在本部门档案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文件(项目)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负责督促指导文件(项目)承办人分类整理文件材料,做到齐全完整、分类清楚、排列有序,并按照规定向本部门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生态保护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制定专项档案管理规定、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报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后,由项目承办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章 文件材料的'归档

第十六条 环境保护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应当全面、系统地反映综合管理和政策法规、科学技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环境监察执法等业务活动。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部门在部署污染源普查、环境质量调查等专项工作时,应当明确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在检查专项工作进度时,应当检查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生态保护项目文件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不得进行项目鉴定、验收和申报奖项。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一般应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文件(项目)承办单位根据下列情形,按要求将应归档文件及电子文件同步移交本部门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归档,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一)文书材料应当在文件办理完毕后及时归档;

(二)重大会议和活动等文件材料,应当在会议和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归档;

(三)科研项目、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应当在成果鉴定和项目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周期较长的科研项目、建设项目可以按完成阶段分期归档;

(四)一般仪器设备随机文件材料,应当在开箱验收或者安装调试后七日内归档,重要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应当由档案管理人员现场监督随机文件材料归档。

第五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同门类、各种形式和载体档案的管理,确保环境保护档案真实、齐全、完整。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分类、著录、标引,依照《中国档案分类法 环境保护档案分类表》《环境保护档案著录细则》《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相应的电子文件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同步归档。

文书材料的整理归档,依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xx)的有关规定执行。

照片资料的整理归档,依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xx)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音、录像资料的整理归档,依照录音、录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科技文件的整理归档,依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xx)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人事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依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组通字〔1991〕11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xx〕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依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xx)、《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重要电子文件应当与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

第二十一条 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态,调试库房温度、湿度,及时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进行修复。

第二十二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鉴定应当定期进行。

环境保护部门成立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工作,鉴定小组由环境保护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办公厅(室)负责人,以及档案管理机构、保密部门和文件(项目)承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对保管期限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应当提请本部门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鉴定。鉴定工作结束后,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应当形成鉴定报告,提出鉴定意见。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履行销毁批准手续。未经鉴定、未履行批准销毁手续的档案,严禁销毁。

对经过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当进行登记造册,报本部门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批准后销毁。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环境保护档案的销毁由档案管理机构组织实施。销毁档案时,档案管理机构与保密部门应当分别指派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档案销毁后,应当及时调整档案柜(架),并在目录及检索工具中注明。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部门撤销或者变动时,应当妥善保管环境保护档案,向相关接收部门或者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文件(项目)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或者工作岗位变动时,应当及时对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带走或者毁弃。

第六章 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开发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并根据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需要,对现有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综合加工和深度开发,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档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明确相应的利用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档案合理利用。

第二十八条 环境保护档案一般以数字副本代替档案原件提供利用。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带出档案室。

利用环境保护档案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负责所利用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不得对档案原件进行折叠、剪贴、抽取、拆散,严禁在档案原件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者以其他方式损毁档案。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环境保护档案的收集、整理或者开发利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环境保护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将个人所有的具有重要或者珍贵价值的环境保护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四)执行档案法律法规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条 在环境保护档案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联合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6日公布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局 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同时废止。

档案管理制度 篇14

为适应学校规模化,企业化发展的需要,保证政令通畅,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确保我校档案的全面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安全性,对学校的文书、档案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1、归档单位:

学校设立机要室,管理、存放学校机要档案,归行政部领导,设专管人员负责。

2、归档范围:

1)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学校的红头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协议、意见书、可行性报告、合作合同、购销合同、加盟合同、获奖证书、主要会议记录等经营性文件。

2)学校员工档案、教师档案、学员档案、业务关系档案。

3)学校教研成果、优秀教案、教材等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总结性材料。

4)学校宣传的传单、报纸、杂志、广告、剪报等有关学校的报道(报纸、音像)

5)其他的有本校缮印的公文(含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3、收、交档案、归档案:

1)学校全体员工应具有存档、归档意识,积极配合学校机要室做好机要档案管理工作。

2)学校经营性文件要及时归档,各分校、部门签收的外来文件要在两个工作日内送机要室归档。

3)各分校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包括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照片、图表、录音带、录像带等有保存价值的`资料,都必须由承办人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移交有关人员核对整理后,于年底交于行政部归档,各单位,经办人不得越期自行留存应该归档的文件。

4)学校员工、教师应在签定用工合同两个工作日内由人事部收齐人事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送至专管员归档,如有续签及变更合同的,应由机要室提前两个月通知及时办理,旧合同继续保留,任何分校没有签发、存放权。

5)学员档案(含成人、少儿、中学生及所开设的新业务的学员):各分校应于每月3号前把上月结课的档案上交客户服务中心。

6)凡有外联业务的部门、分校、个人,应每周二下班前将新增的详细信息及时送交机要室补充进业务档案。

7)全校所有部门、分校的总结性材料完成后应由该部门或分校负责人拷贝收集后每周一下班前及时交机要室归档。

45 4276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