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检验记录管理制度【范例6篇】
检验记录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检验数据的收集、保存与使用,提高检验工作透明度与追溯性,确保质量安全是否得到保障?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2025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篇1
1、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2、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20厘米)、离地(大于3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
5、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6、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8、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
9、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10、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13、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14、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5、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篇2
为规范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材、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合同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合同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合同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合同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合同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合同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合同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合同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材、食品添加剂及食材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篇3
对原料.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提供保证。
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以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外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辅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质管科是对产品特性实施监视和测量主要职能部门。
质管科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进货验证
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
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品管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对其检验和监控将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交付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另行堆放。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在购进物资上加“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半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测点的工序,在做好自检自分后将产品放在待检区,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对合格品,在《半成品检验记录》上盖检验员签字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互检
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互检,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操作者对完工后的成品进行自查,并整齐堆放在待检区,作好标记,附挂上待检标识。
检验员按产品《检验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中,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成品进行包装后经抽检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按检验员出具的《包装生产流程卡》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所有成品出厂前须由品管部对其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项目的检测。产品的成品检验(出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
产品的检验记录
品管部应认真建立并保存好产品的检验记录,包括各种检测报告,这些记录应表明是否通过测量和控制,达到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所有记录应有授权检验人员的签字确认。
品管部是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的专职机构,对原材料进厂,产品生产的过程检验以及产品入库.出厂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负责,确实做到不合格原材料不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有按不合格拒绝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专门的品管员对每一道工序进行跟班检验,生产工人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专职检验人员严把质量关。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检验规范》
《原料检验记录》
《半成品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原始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
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篇4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三、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四、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六、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八、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严把材料质量进货关,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更上一个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检险部是产品质量检验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材料进货的检验、试验的委托工作。
二、工作程序
1、质检员对公司产品所需材料按标准或合同的规定进行进货查验,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当某些检验或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由质检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或试验,对委托单位能力、资质进行评价,填写供方评价记录。
3、检验结束后,质检员及时做好状态表标识,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作好记录,原则上按退货处理,在不影响质量情况下,经公司经理和分管经理批准,也可做让步接受处理,具体执行《不合格品控制制度》
4、对无标准、又无明确指导性文件,也无生产厂合格证的,或采购商品不在合格厂评估范围内的,质检员有权拒绝验收。
5、质检员应做好验收记录,做到记录完整、及时、准确。并有质检人员签名、
6、质检员有质检部门负责人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质检工作。
三、检验规程
1、原材料进场应按合同要求验收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进货材料按进货5%进行抽样,检查技术参数的准确性。
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篇6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两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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