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制度(优推14篇)
学生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风建设,维护校园秩序,确保教学质量与安全,如何更有效地实施?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学生管理制度”,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学生管理制度 篇1
本《学生会考核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行为,提升团队工作效率,通过公正、公平的'考核机制,激发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以实现学生会的组织目标。
内容概述:
1. 考核对象:全体学生会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及普通成员。
2. 考核内容:工作绩效、团队协作、创新能力、个人素质等方面。
3. 考核周期: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每月进行一次部门内部考核。
4. 考核方式:结合自我评价、同事互评、上级评价和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
5. 考核标准:明确各考核指标的权重,制定量化和质性相结合的评分体系。
6. 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与职务晋升、奖励惩罚、培训发展等挂钩。
学生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
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
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
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
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
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
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
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
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
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
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
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
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条
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
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同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
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
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
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同,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
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一定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一定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
矿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学生管理制度 篇3
为了解决班级部分同学的通讯难题,一方面方便家长与学生的联系,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减少手机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影响,经本班家委会讨论决议,特制定本班《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1)学校离家较远且经常独自上、下学的同学;
(2)住校生;
(3)愿意遵守本《手机管理规定》的同学和家长。
2、申请流程
(1)家长和学生每学期填写一次《申请表》;
(2)学生将填好的《申请表》交到班长或其他班委负责人处;
(3)班长或副班长组织班委讨论是否经过申请;
(4)班级内公示经过名单。
3、使用要求
(1)携带手机在校期间自觉理解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2)手机仅限于学生与家长的电话联系(提议为老人机);
(3)在校期间手机应坚持绝对关机状态;
(4)在校期间不得因任何理由将手机借予他人;
(5)在校期间不得将手机交由他人保管,如有遗失自行承担职责;
(6)不得因为手机做出任何影响学习的行为。
4、惩罚措施
(1)在校期间利用手机进行看电影、听音乐、上网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即取消携带手机资格,并在期末总评中一次性扣10分。如有利用手机进行作弊、看不良视频文字等行为,还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2)在校期间未将手机关机的`一经发现即予以口头警告,并扣除相应违纪分数,累积三次警告后,暂停携带手机资格一个月;
(3)在校期间将手机借予他人者,一经发现即约谈家长,扣除相应违纪分并暂停携带手机资格一个月;
(4)本条令实际执行过程中,如遇其他因手机而产生的问题将由班委和家委会协商解决。
5、家长职责
(1)仔细阅读本《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1)为孩子准备功能单一,不会对学习、视力等产生不良影响可能的手机;
(2)督促孩子自觉遵守《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3)对于违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孩子,配合教师及时进行教育。
学生管理制度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并优化学校作业管理,探索减负增效新举措,科学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作业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作业管理的部门。
学校的作业管理由教导处负责,负责教学的教导主任是具体的负责人。各学科教研组长协助教导主任做好作业管理工作。
第二、作业管理的内容。
学校的作业管理包括根据上级精神设定各年级、各学科作业门类、作业数量,提出各学科各类作业的内容要求、作业批改与讲评的要求,鼓励教师创新作业类型和作业形式。
第三、作业的批改和讲评
(1)重视作业批改的及时性。教师应合理使用各种批改形式,批改采用等级制,使用规范的批改符号,使用激励性、启发性、指导性批语,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作业中的错误,应该督促学生订正,并做好复批。
(2)对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同时认真分析学生错误的原因,反馈改进教学过程。
(3)加强作业讲评的针对性。提倡面批与集体讲评相结合,教师应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共性问题集体讲评,个别问题面
对面批讲,要举一反三,加强拓展和延伸,突出作业中难点的处理,关键点的拓展。引导学生根据作业分析学生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
第四、作业的控制与审核
加强作业质量监督。学校学科备课组长对作业质量进行把关,审查难易程度,形成每日备案。教导处定期统计和分析各年级作业布置和完成的质量及批改情况,定期开展有关作业情况的问卷调查,及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问卷调查的分析报告要存档备查。审查与统筹协调本班作业总量。加强作业总量监控。班主任对作业总量进行把关,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以内。
第五、实行作业备课制度。
教师每次布置作业,要根据所学内容的重点、难点和学生的接受水平,科学设计作业内容,保证作业的层次性、巩固性、拓展性、实践性、趣味性。严禁随意布置作业,坚决杜绝惩罚性、机械抄写性作业,提高作业的效益。
第六、实行作业审批备案制度。
每次布置作业之前,教师要将设计的作业交由教导处审批,审批的内容包括:作业时间、作业目的、作业内容,预计时间。审批合格后方可布置给学生。
第七、实行作业公示制度。
每天作业审批合格后,教导处要及时将各班级各学科的作业通过校园网进行公示,并告知学生和家长学生网站地址,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实行作业检查制度。
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动态。但不得要求学生家长自行打印作业,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群等方式布置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共同完成的非实践性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
学校对教师布置作业的情况、批改情况、学生完成情况、讲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每学期至少两次。检查的情况列入教师责任制考核。
学生管理制度 篇5
1、学生证、校徽是证明学生身份的'重要证件,只限学生本人使用。学生应珍惜、爱护、注意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新生入学后经过政治、文化、健康复查后才发给学生证、校徽。我校的学生证、校徽由学生科统一编号管理。
3、学生报到注册、借阅图书,购买优待票等均须凭学生证办理。
4、学生证必须盖上本学期的注册章方为有效。
5、学生证、校徽如有遗失,按下列手续申请补发。
6、书面报告班主任,由学生科签注同意补发意见。
7、到“苏州日报”社登记挂失。到财务室交成本费。
8、凭“苏州日报”社和财务收据到学生科办理补发。补发学生证,需交一寸照片一张。
9、第五十八条补办学生、校徽分别收取工本费5元—10元,以此类推。
10、遗失学生证、校徽不报告,不登报,如发生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11、凡伪造、涂改或多办学生证、校徽的学生,一经查出,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12、第五十九条学生毕业时,应将学生证,交还学生科。
学生管理制度 篇6
1. 保证食品安全:良好的库房管理制度能确保食材的.新鲜和安全,降低食源性疾病的风险。
2. 提高运营效率:通过规范流程,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提高食材周转率。
3. 控制成本:有效管理食材采购和消耗,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 保障员工权益: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到健康、安全的餐饮服务,增强员工满意度。
学生管理制度 篇7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生管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
3、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4、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5、学生宿舍实行舍长安全负责制,舍长(或轮值的.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6、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
7、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8、我校为住宿制学校,除学校划定的周边社区外,其它区域的学生原则上一律要求住校,如有特殊情况要申请外宿的,应由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明确安全责任,到政教处领取《季延中学外宿申请表》填写,班主任、年段长核实申请理由交由分管的校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宿,外宿前应到学校生管组先注销内宿床位再到保卫处办理出入证。
学生管理制度 篇8
为了保护好学生资助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按照高校档案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办事。
2、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必须及时归档保存。档案资料归档后要进行分类、编目和鉴定工作。
3、按年度收集存档,包括困难生档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人士捐助、校友奖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资助育人成果、年度工作总结及上级文件等相关材料。
4、档案资料切实抓好“五防”(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失)保护工作,依据《高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电子档案要对原始数据进行备份保管。
5、所有纸质档案都要分类编号装盒存放,并建立档案总目录、资料盒目录,分类装订、分类编号、分类保管、以便查找。档案资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编制相关的文号,便于查找。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和核对。
6、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所有档案一经存档,未经批准不得更改和外借。
6、学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3、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
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组成。教育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教育资助对象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会或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学生提出申请后,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僻程度排序,提出僻生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认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区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 资金管理
1、 资助经费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
2、 学校要严格按照个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核定、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 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制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立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4、 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5、 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目支出应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6、 学校必须严格 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六、 档案管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包括:
僻生建档:
(一)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
(二)困难学生汇总表
(三)困难学生统计表
僻生申请:
(一)僻生申请表
(二)受助学生明细表
(三)汇计表
(四)资助对象公示材料、学校认定公示材料。
(五)银行回执单
(六)学生签领凭证
七、监督检查
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的管理,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主任每学年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通过电话、实地走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助学金资格。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
学生管理制度 篇9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基础文明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共同创造一个优美、安静、舒适、文明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大学生,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勤和请假制度
1、按时到班,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
2、早午饭间辅导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班级,不在寝室逗留。
3、学生有病或有其它重大事情需要离校一律要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填写要规范,必须有辅导员签字方可离开。
二、上课制度
1.预备铃响之前到班,准备学习用品,等待教师入班上课。
2.课堂上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回答问题,作好课堂笔记。
3.课堂上提出问题要先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要立正,吐字清晰,声音洪亮。
4.不在课堂上谈笑,制造噪声,玩弄东西等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5.不在课堂上恶意顶撞教师,不故意刁难老师。出入教室要轻声慢步,不拥挤、不打闹。
6.自习课和辅导课上要保持课堂安静,自觉学习,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
7.平时按教师要求,积极主动配合教师安排的教、学互动活动;上课时应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不交头接耳,不打瞌睡、不吸烟、不吃零食、不看与课程无关的书刊,不玩与教学无关的电子产品。要独立、自觉、认真地完成各科作业,不潦草、不抄袭,不合要求作业要重做。
8.学生累计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1学时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者,按旷课1学时计;旷课按实际累计课时计算;旷课次数达到该门课程总课时的1/3及以上者,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核的资格。
学生管理制度 篇10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入住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的分配和调整由公寓服务中心负责,每年新生进校前,公寓服务中心根据男女生招生人数,按院(系)、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并建立学生宿舍信息档案;新生入学时,必须与公寓服务中心签订太原师范学院学生入住公寓安全协议。
(2)学生入校时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后即可住宿。宿舍内家俱设备等公共用品按配备标准配齐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3)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号、床号住宿,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其它床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证明,经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重新安排。
(4)假期考研(考博)学生住宿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所在院(系)开具证明,经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住宿学生要服从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与管理。
2、退宿管理制度
(1)毕业生需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办理离校退宿手续。
(2)毕业生将个人物品全部搬出后,由公寓管理人员到本宿舍验收公共物品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负责收回宿舍钥匙,并在宿舍反馈单上签字后完成退宿。
(3)学生宿舍的公共物品设备如有丢失、损坏,视情况按公共物品的成本价收取赔偿费。如果责任不清,由该宿舍全体同学均摊。
(4)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
(5)为了不影响新生宿舍准备工作,对按学校规定应办理退宿手续而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宿舍内物品因清扫、维修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6)其它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转学、退学、参军、出国、国内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须在相关部门发出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俱空出。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
②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辅导员审核,经所在院(系)、学生处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二、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楼开、关门时间:早6:00开门,晚23:00关门;
2、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员值班制度;
3、来访亲友须办理登记手续,经公寓管理人员许可后在公寓会客室接待;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公寓;维修人员在本楼楼长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宿舍;
4、在规定的上课期间,楼长要逐个对宿舍进行检查登记,每日将宿舍安全卫生情况登记上报;
5、宿舍内除学生个人用品、换洗衣物、洗漱用具、书籍文具外,其它财物分别存入银行和公寓行李寄存室。
三、 卫生管理制度
1、学生要自觉维护公寓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向地板、楼道、楼下乱倒污水和剩饭菜。厕所使用后应随手放水冲洗并关好阀门。
2、学生宿舍每天产生的垃圾由值日生投入到公寓洗漱间的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堆放在走廊、卫生间或扔向楼下。
3、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以免影响宿舍卫生,传播疾病。
4、学生不得在宿舍、楼道、洗手间墙壁钉钉子、粘贴挂钩、张贴壁纸、纸张、字画、对联、广告和启事等,宿舍只可简单装饰,不得装修。
5、公寓公共卫生由清洁员每天打扫两次,清扫卫生间时学生要主动配合。
6、保持室内清洁,自觉整理内务,不得在宿舍内挂围帘、挂吊床和铺泡沫地垫。值日生由舍长安排轮流值日,按卫生考核标准清扫室内卫生。
7、每月进行安全卫生优秀宿舍评比活动,对优秀宿舍进行挂牌表彰,具体评分标准见附录。
四、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
为保障学生在公寓住宿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下列情形的请举报,公寓一经核实将奖励举报人,并替举报人保密。
1、在楼内、宿舍中有异常情况,并感觉有可能威胁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例如:宿舍内私藏管制刀具,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违禁物品。
2、在宿舍内有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3、楼内有推销、散发传单等经营性活动的。
4、宿舍内使用违章违纪用品的,如;热得快、酒精炉、电热毯等。
5、有学生在宿舍及楼道内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有偷电、破坏电气、消防等公共设施行为的。
6、在宿舍内吸烟、从宿舍窗户往外扔东西、攀爬阳台的。
7、在床上安防电源插座,在台灯、电脑等电器上覆盖衣服、报纸、书籍等易燃物品的。
五、违规物品的处理程序
1、没收物品:
(1)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禁物品,如赌ju、非法宣传品等,楼管将没收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进行口头教育,
(2)学生需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会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被发现,自愿接受处分并自担后果。
(3)态度恶劣、不服管理者,报请相关部门全院通报批评。
2、暂扣物品:
(1)暂扣物品包括: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违规电器包括:带电空载充电器、电热毯、电热杯、电热水棒、电热水壶、电磁炉、电热丝炉、洗衣机、小型甩干机、电饭锅、电煮锅、电熨斗、电手炉、电暖气、转换插座、暖宝宝、挂烫机、豆浆机、饮水机、蒸蛋机、煎饼机、咖啡机、迷你冰箱、电吹风、电夹板、卷发器等电器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功率大于200W的其他电器设备;易燃品及明火器具包括:蜡烛、酒精、液化石油气、酒精炉、液化灶等。
(2)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楼管将查扣违规物品,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教育。
(3)对于想取回暂扣违规物品的学生,可在学期末按流程办理手续。先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会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自愿上交物品并接受处分,如使用过程中出现火灾等事故,自愿承担责任。检查需由辅导员签字,辅导员签字后交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
(4)将签完字的检查交给公寓服务中心主任,由主任审核后,将暂扣物品归还学生。
3、收缴动物:
查房过程中,在公寓宿舍内发现饲养动物的,对动物进行收缴,遣送放生处理;对饲养人通报相关院(系)处理。
4、处理物品:
(1)查房过程中发现经营性商品、酒精类饮品、围帘、吊床和泡沫地垫等违规物品时,限期一周内由学生自行处理,同时学生需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如再次发现,自愿接受处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事故责任。
(2)限期未处理的物品,由公寓服务中心查扣。对查扣的物品,两天内无人认领,按无主物品进行处理。
学生管理制度 篇11
1. 员工满意度:良好的食堂服务能够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
2. 健康保障: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减少因食物问题引发的健康风险。
3. 企业形象:一个有序、卫生的`食堂是企业形象的重要体现,有助于提升企业对外的整体印象。
4. 工作效率:优质的餐饮服务能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能量,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学生管理制度 篇12
保安日常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安全、维护秩序、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文件。它涵盖了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巡逻制度、应急处理流程、培训和考核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工作职责:明确保安人员的日常任务,如门禁管理、监控设备操作、安全巡查等。
2.行为规范:规定保安人员的`着装、言行举止、服务态度等,强调专业性和礼貌。
3.巡逻制度:设定巡逻路线、频率、记录方式,确保全面覆盖安全区域。
4.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指导保安在火灾、盗窃等事件中的应对措施。
5.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评估保安人员的技能和表现。
6.通讯与报告:规定保安与上级、其他部门的沟通方式及异常情况的汇报流程。
学生管理制度 篇13
(一)学生宿舍的家具由公寓中心统一配备和管理。
(二)每间学生宿舍每两个人配备一张双层床,每室一张桌子,每人一衣物存放处,并配有日光灯、插座等照明、用电设施和电视、电风扇等。
(三)宿舍内门窗、玻璃、桌椅、床橱、水电设施、电风扇等公共设施应爱惜使用、保管,不得私自拆装或挪移。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与所在楼值班室联系报修。宿舍内卫生工具调整宿舍时自行带走。未满使用期限申请更换者,需交费领取。属自然损坏者,可以旧换新。
(四)学生宿舍配备的家具和其他公共设施属学校财产,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转用。不要私自调换宿舍门锁或另加门锁。
(五)学生宿舍家具的维修,以公寓中心有关人员检查与住宿学生报告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学生签名登记为依据(学生宿舍的门窗、水暖等其他公物、设施维修同此)。未经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同意,请勿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不得将自备或其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学生宿舍使用;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有移动、拆装、丢失、损坏家具及设施设备的行为。如按规定调换宿舍时,书桌、床铺、家具及其它公共设备不能擅自搬迁。如有违反当事人有责任将房间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对丢失、损坏家具和其他公物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学校相关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六)新生入校时,住宿学生要对所住房间的.家具配备情况进行核查,填写“学生宿舍公物设施验收单”,有问题的须在入住本宿舍三天内报本楼楼长;学生调整宿舍或毕业时,由公寓中心对其所在宿舍的家具进行统一清查,损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七)新生宿舍床上用品由公寓服务中心统一配备或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结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以前相关学生宿舍家具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与该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学生管理制度 篇14
一、作业布置
1.每学期教研组内教师应该开展作业专题研究活动,对教材上的作业进行具体研究,确定学期内的作业范围、作业要求等基本内容。
2.教师在布置作业前一般先将作业做一遍,将作业分为“必做作业”和“选做作业”,作业布置应根据学生的学情,为学生精心选择作业,作业要保证基础性和时效性,杜绝机械重复的作业。同时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学情和学习能力,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不同层次的作业,为不同的学生的学习创设不同的作业空间。
3.作业的形式应该多样化,要根据学科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积极探索作业的形式,可将作业分为课堂作业、家庭作业、课外实践作业等,学生可采用书面、社会实践等形式来完成。
4.学生的课堂作业一定要适量适度,一般在课堂上给学生留十分钟左右的作业时间,尽量保证课堂作业在课内时间完成。其中数学作业应该一天一练,语文作业一课一练,大作文每学期8—10篇。
5.语数等学科教师要协调好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四年级不超过半小时,五六年级控制在一小时以内。
6.严禁教师将书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二、作业书写
7.一二年级学生用铅笔书写作业,从三年级开始学生用钢笔书写作业。
8.教师应该根据作业的特点规定相应的书写格式,作业书写应该强调格式规范,书写整洁,作业本干净卫生。学生作业做错需重写的,可在错题前面打“#”。作业应该书写题号,每一个大题之间留下一定的距离。
9.班级每学期举办一次优秀作业展示,发挥学生之间作业的`传帮带作用。
三、作业批改
11.提倡学生作业面批制,通过面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更改。教师对学困生的作业进行当面批改,当面指出学生作业中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引导学生对作业进行更正,加强教师对学生作业情况的及时指导。
12.对学生的作业评价一般采用“等级、分数与激励性语言”相结合的形式,在“正确”和“整洁”方面评价分别甲、乙、丙三个等级或者用分数来评价,也可采用“五星”等形式。教师在等级、分数评价等基础上,应该用激励性的语言来鼓励引导学生,特别是习作(作文、日记等)、美术等一些创作性的作业,教师应该从多方面来评价鼓励学生,发挥作业评价对学生的指导与激励作用。
13.教师应该及时批改作业,批改时一律用红笔,对正确的作业采用打“√”等形式,对于学生作业中特别精彩的地方,可采用其他符号或者语言进行提示鼓励。同时教师对具有创造性、独特性的作业应该以鼓励和引导为主,注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
14.对于学生作业中出现的错误,一般在错误的地方用“ ” 或者“?”等形式指出来,一般不采用“×”来指出错误的地方,对于书写明显书写错误的地方,教师应该在学生错误的地方将正确的答案书写表示出来,引起学生的注意。
15.对于学生作业中错误的地方教师应该要求学生及时订正,学生在改错前标注“订正”二字,然后按照作业的基本要求书写,教师及时对学生订正的作业进行批改。
16.对习作的批改要有眉批、尾批,对习作中优美语句用“ ”标出,批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在批改中既有对学生习作格式、语言等方面的评价,也有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鼓励性评价。
17.学生之间相互评价作业,教师应在学生评价的基础上,既要对学生的作业做出再评价,同时应该对学生的评价做出再评价。学生的作文一学期相互批改不超过两次。
18.作业应该及时批改,作文一般在一周内批改完成外,其他作业一般在当天批改。
19.教师在批改过程中应该做好相关记录,特别是对有独创性和有普遍性错误的地方做好记录,作为讲解和辅导的依据。
四、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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