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案例)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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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1

一、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目前,档案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参与者,在挖掘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主要工作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上议程,协助档案局制发文件

目前各地档案局都已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视野,积极制发文件,为实际工作指引方向、提供指南。江苏省是我国首个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的省份,在其草案审议后,江苏省档案局迅速下发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文献收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档案主管部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料进行全面归档,并提供利用。

2、积极配合申报部门主动开展服务,提供材料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和鉴定工作需要大量的原始文献材料作为佐证,毫无疑问档案馆的丰富馆藏可以提供充分的凭证。在武汉市申报《木兰传说》的过程中,档案馆查阅了各个历史时期的《黄陂县志》及相关全宗的档案资料及图片,并辅助制作完成了30余万字的申报文本、25分钟电视专题片和300余幅照片,为申报提供了强有力的史料保障。

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收集工作进行指导,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过程中,会形成大量的文献材料,对这些材料进行立档是必须的工作,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必须全面反映项目在保护、传承过程中的真实面貌,材料必须分类有序、字迹清晰、保存持久,对此档案部门应给予有力指导。北京市崇文区档案馆就安排专人,查看档案保管条件及文件的收集整理情况,并指导各类载体文件材料的管理。

4、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研活动,征集相关档案文献

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研活动,全面掌握保护工作的现状,是档案馆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青岛市档案局(馆)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主动与市政协领导沟通,派人随同参与调研活动,实地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情况,随时收集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材料,协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与立档。

5、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提供展阅、编辑成册

北京市档案馆提出“北京将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库”,北京市海淀区档案馆举办的“华彩海淀·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集萃”展,不但从不同角度展示了民间文化的艺术魅力,同时也宣传了北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了民众的认识。江西省艺术档案馆建成并开通了“江西省非物质文化保护网”,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开通第一网,已着手编辑《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照片图鉴、画册以及代表作品系列丛书。

以上说明档案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已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档案馆在参与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档案部门的业务经费不充足,在民间档案征集比较困难;档案人员对非物质文化缺乏深入了解,研究力量薄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不能准确鉴定;档案馆领导的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没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很少安排专职工作人员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这些都牵制了保护工作的开展。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档案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权利与职责范围,各地档案馆的保护工作多数还处于自发状态。一套完整的保护体系与机制亟待开发,进而保证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档案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独特地位

温家宝总理在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时曾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物质性,物质性就是文象,非物质性就是文脉”、“无文象无体,无文脉无魂”@。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没有物质形态,但有物质载体,这些物质载体包括了文字、声音、影像资料等,与档案馆馆藏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天然的优势。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化可借鉴档案工作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物质化保护是遗产学界公认的重要保护手段,物质化的过程就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化,并为其建立档案。档案馆在收集资料、建立档案方面有非常成熟的方法、完备的工作体系,档案工作人员深知保护的本质与重要性,在收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材料时,必然能够从科学全面的角度来搜寻与挖掘;另外档案工作人员长期与各种载体材料打交道,了解它们的优缺点,这样在建档过程中可以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为后人留下可看可用的珍贵遗产。

2、口述档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补充

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文化等是由传承人的口传身授得以代代相传的,传承人以其超人的才智与灵性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针对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不齐全的状况,传承人的口述档案就成了重要的来源。档案馆有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和现代化的专业技术和设备,通过采访笔录,形成文字记录、绘图制图、录音录像等材料,可以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3、档案馆固有的工作领域与社会联系为保护工作提供了方便

档案馆的工作覆盖社会工作的各个方面,波及各个地区与领域,长期以来形成了十分完备的工作体系和广泛的社会联系,构成了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独特资源,是任何别的部门无法替代;而且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专业与独到的见解。

4、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建立离不开档案馆的直接参与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档案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更是缺少不了档案部门的参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

1、收集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在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过程中,通常会形成大量介绍项目基本情况的申报材料与记录申报过程的材料,如新闻报道和各种宣传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这些材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与进一步研究显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档案馆应积极主动介入,将第一手材料收集保管,并建立项目档案。为了保证档案的齐全与完整,档案馆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一是通过档案局制发文件,要求相关单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传承和申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载体档案的积累与整理,并规范收集范围、进馆时间等具体要求;二是各级档案馆工作人员,要有计划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接收进馆;三是发动社会力量,将民间散存的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档案文献征集进馆。

2、全面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传承人档案

档案馆可以组织专门的人员队伍,如一些资深的老馆员,以丰富的阅历与独到的见解对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进行地毯式搜索,利用各种信息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系统收集、记录、分类和编目。通过这样一种形式不仅可以了解一个地区的主要遗产类别,还可以挖掘很多隐没在民间的文艺传承人,从而为他们建立起传承人档案。继2007年在黄山举行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后,我国各省市都相继确认了一批传承人名录。档案部门应抓住时机,录制传承人的口述资料。已有很多档案工作者开始了口述档案的记录之路,他们走街串巷,踏遍乡野,不漏地区、不漏种类地访谈老艺人,记录他们的作品与实物,既抢救了一批批濒危的技艺,也让老艺人们安了心。

3、研究馆藏档案、资料,为申遗工作服务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成功申报,需要大量的材料证明此项遗产的传统性,档案馆的丰富馆藏不可或缺。因为正是这些丰富的馆藏说明了此项遗产的历史渊源、流变与传承。因此,档案馆可以利用其丰富的馆藏资源以及对本地区民间文化的熟悉度,对本地区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档案进行挖掘、分析、整理,将其提供给申报机构。例如安徽省安庆市档案馆的特色库藏有相当完备的黄梅戏档案,有老一辈艺术家的照片声像档案,也有黄梅戏的一些经典曲谱剧照,以及在黄梅戏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资料。正因为有这些充分的材料佐证,安庆市才得以战胜湖北省的黄梅县(黄梅戏的发源地)成功申遗。

4、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

如果一个文化永远没有力量来激活,自己也没有力量不断创新的话,就会走向盛极而衰的地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样如此,仅仅将这些物质化的档案保存下去,只会让它失去延续的命脉,成为一堆死物;只有传承与发展才是最好的保护方式,这需要政府的大力宣传与教育。档案馆可以组织专门的研究和开发队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层次加工和创作,整理出版文字记录、图片资料和视频信息,开放展厅提供展览,使濒临灭绝的文化遗产重新焕发出生命的光彩。同时,开放的档案也有利于民俗学者的研究,这样引入学术同行的力量,对普及关于非物质文化的理论知识,提高民众的保护意识也是不无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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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2

一、高度重视,部署得力

我局对年的“文化遗产日”活动十分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组建了工作机构,明确了职责,细化了分工,各县也积极做好相关策划、组织协调和筹备工作,制定了活动方案,对辖区内的“文化遗产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在活动中各县把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头工作,从人力、财力、物力、精力上加大投入,创造条件,确保文化遗产日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全州各县在很短的时间内结合本地实际,拿出了各自富有特色、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为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圆满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乡镇领导对今年的“文化遗产日”也非常重视,积极给予配合,确保了“文化遗产日”的顺利开展。

二、形式多样,主题突出

今年的文化遗产日活动,结合“文化遗产日”主题,我局十分注重在策划、创意上下功夫,站在发展的新高度,按照“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切合实际,效果明显”的要求,围绕主题,加强立意和策划,广开思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开展了融知识性、趣味性和科学性为一体的多种形式的系列宣传活动,增强文化遗产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进一步提升了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在活动期间我们着力开展文化遗产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广泛发放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省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性文件和文化遗产知识。文化部门在城镇街道放置了20多块有关文化遗产和第一批部级保护名录和省级保护名录单位的展板,内容涉及我州国家、省、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各级文物保护点,有文字介绍,有图片展示,有音像资料,并安排了专业人员进行讲解;同时在全县主要街道、文物景点设置、悬挂了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展板、标语和横幅60多条,发放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知识问答》等宣传单10000多份,工作人员对于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及其有关知识进行现场讲解并答疑。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示(演)30多场和文化遗产知识讲座10多场、吸引了大量群众的观看和参与。为增强宣传效果,福贡县还组织民间艺人到宣传现场展示传统歌舞表演,吸引了众多民众争相观看。为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宣传教育,贡山县邀请民间艺人到学校授课,对青少年进行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教育,受到了师生的欢迎。“文化遗产日”期间全州共服务群众5万多人次,整个活动进展顺利,安全有序,成效显著,取得了圆满成功。

三、影响广泛,效果良好

几年来的“文化遗产日”,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全州文化系统准备充分,活动安排科学合理,组织运作周密,保护措施具体,公共文物单位业务素质与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以人为本”的理念、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得到明显增强,提供更加方便和高效优质的服务,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3

台湾首富王永庆,生前未立遗嘱,埋下妻妾子女争产伏笔。“经营之神”六百亿新台币遗产,相关遗产税高达119亿元,创下台湾最高遗产税记录。豪门天价遗产连环诉讼歹戏拖棚,满城风雨,超级企业家一世英名险些化为乌有。

一纸遗嘱,真能逢凶化吉,化干戈为玉帛?须知,人在情意在,人去万事休。为争家产,围绕遗嘱本身真假,是否有效?各方撕破脸皮,反目兴讼,争执经年。加之挑词架讼,鼓动较劲的律师;七嘴八舌,陈年烂谷子的旧账也要评头论足一番的无聊看客。打完漫长而痛苦的官司,究竟谁是最终赢家?

“二奶”遗赠案 道德Vs法律

2001年10月11日上午,一起“第三者”状告原配案,在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开庭。黄永彬和蒋伦芳1963年喜结伉俪,遗憾的是妻子无法生育。没有亲生骨肉,家庭始终笼罩着一层无形的阴影。

张学英,一个比黄永彬小22岁的女人,走进了他的生活,31年的婚姻发生裂变。1996年底,两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两年后,张学英生下一女。

2001年初,黄某因肝癌晚期住院治疗,左思右想,立下书面遗嘱,将总额为六万元的财产赠与张某,并经公证。22日,黄某因病去世。遗体火化前,张某偕同律师,当着原配的面宣读遗嘱。当日下午,她以蒋某侵害其财产权为由,诉至纳溪区法院。蒋伦芳大怒:“我是想不通,我不知道他是那么做的,而且想不到那是我男人那么做的,他的遗产都给张学英了。”

“黄永彬生病期间,蒋伦芳是怎么虐待人家的,不送饭,经常是臭叶子什么的,给黄永彬拿去吃。黄永彬根本就吃不下去,像这种癌症病人的话,重病人了,完全就说是身边要温暖,要关怀,要关心,是不是,(黄永彬)根本没有,反正进去就吵人家,你这个死鬼,你早点死,你把你的住房补贴金拿出来,你把你的什么存款拿出来。”黄永彬的表妹,另有说辞:“张学英对他就是(好一些),总觉得黄永彬的这个家庭不幸,黄永彬就说自己这辈子最遗憾的就是找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其中当事人立下遗嘱的,依据遗嘱的规定继承遗产。也就是说,黄永彬立下遗嘱之后,法定继承人妻子蒋伦芳,无权得到遗产,因为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风云突变,法院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关于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认定基于有非法同居关系,通过遗嘱这种合法形式将财产转让给了受遗赠人,这种行为实质上是违背了民法通则基本精神,黄某财产遗赠行为无效,判决驳回张某诉请。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受到泸州市民的普遍欢迎,赢得旁听群众长时间的热烈掌声,他们认为,法院判决公正果断,切实保障妻子合法权益。但黄永彬表妹不平则鸣:“这个财产分割,我愿意送给那个就送给那个,我发觉法院的判法太判的偏了,真的,我总觉得不公平,完全是支持一方压一方。”

判决在司法界投下震撼弹。法学专家多期期以为不可,法官过多考虑道德因素,贸然将其凌驾于法律之上,严重冲击法律的稳定性,侵犯公民私人财产权,值得商榷。

萧瀚指出:“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不容侵犯,这也是应当信守的公序良俗”。王怡评论:“遗产继承是财产权的自然延伸,是个人财产得到法律保护的最后一关;对一个私人的财产开始慢慢聚集起来并获得一定安全感的社会来说,遗产继承更是一种产权制度的考验,对这个社会对个人财产权的容许和尊重程度的考验。”何兵质问:“遗产是死者血汗的凝结,遗嘱是他人生的最后交代,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尊重死者的处分权呢?”

二奶继承案,中德大不同。联邦德国上世纪有过类似案例,德国最高法院在社会意识变迁下,判决发生戏剧性转变。以遗嘱作为法律行为,不问动机,最终支持二奶取得遗产。

德国法学家对法院动辄适用“善良风俗”道德条款判案,高度警惕,其意在于防止对善良风俗作摧毁法治的意识形态化解释,以免裁判者将那些异端思想,作为不公平和非正义的思想予以铲除。正如《德国民法总论》作者梅迪库斯说的那样:“我们只需要设想一下这种无时不在的监视,眼前就会出现一幅可怕的图画。”

龚心如的风水遗嘱

镜头拉到四年前5月11日,华懋集团主席——外号小甜甜的龚如心遗产争夺案进行首日审讯。声称是遗产受益人的陈振聪,意气风发,抵达香港高等法院,挥手向各路记者致意。

这场世纪大战始于2007年4月3日,亚洲最富有的女人龚如心因卵巢癌逝世。其千亿遗产惊现两份遗嘱,一份是2002年7月28日,龚如心立下的华懋慈善基金作为唯一受益人的遗嘱;另一份则是与龚如心相熟的风水先生陈振聪声称,她于2006年10月16日立下,以他为遗产唯一受益人的遗嘱。

这场纷扰多年的争产案焦点在于:龚如心06年遗嘱的真伪性,陈振聪手持的是否仅为“风水遗嘱”,龚如心06年的精神状态对遗嘱的影响等。

世纪遗产争夺官司在两份遗嘱之间较量。最初在得知有一份“06遗嘱”存在的消息后,华懋慈善基金方认为,这份遗嘱一定是在龚如心被陈振聪下了蛊,心神被控制产生的。龚家人决意把诉讼的重点放在“龚如心立遗嘱时精神状态”上。这份遗嘱也演变成“风水遗嘱”。

法庭上,双方律师唇枪舌剑,攻防激烈。华懋慈善基金在庭上指控,陈振聪手持的只不过是一份替龚如心续命20年的“风水遗嘱”,质疑风水师心术不正,以“偷龙转凤”方式保留不应保留的文件。

资深大律师张健利引述风水专家报告,风水遗嘱内容非常接近法科风水师的“续命奏表”,其中一句:“深信我的遗嘱会获神灵指引”,遗且嘱行文用字涉及“神灵”、“上天”等字眼,极不寻常。大律师强调陈振聪只是遗嘱风水师人的角色,无权取得遗产。

为说服法官,律师举出大量例证,指龚如心患病期间的怪异行为与风水有关,包括龚如心曾在多个华懋物业地底挖洞求健康,这是风水学上所谓的“种生基”。

律师大谈特谈风水话题,法官突然发问,陈振聪与龚如心二人关系。张健利表示,龚如心因为笃信风水才结织陈振聪。庭外律师补充说,两人在二零零二至零五年期间已没有见面,并从龚如心分三次支付陈振聪每次六亿八千多万港元的法事费用可见,二人不过是顾客关系。

但陈振聪一方的律师振振有词,加以反驳,如果陈振聪拥有的只是一份“风水遗嘱”,用作续命道具,为何会以英文书写?他又质疑,华懋一方风水专家其实只是“媒体达人”,更何况风水遗嘱需要烧毁才会生效,没理由可以继续保存。他在庭上反复强调,陈龚为亲密情侣,并指陈本身富有,没理由冒险伪造遗嘱,以身犯险云云。

2011年2月2日,这场千亿遗产归属的世纪大战落幕。香港高等法院以长达326页的判决,下判:陈振聪声称持有的2006年龚如心遗嘱为伪造,龚氏庞大遗产拨归华懋慈善基金。

法官林文瀚裁示:辩护“02遗嘱”成立的两位证人证词真实可信,“02遗嘱”真实反映了她将其产业留给慈善基金的心愿。因而此案焦点落到了“06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上。他否定了龚如心“06遗嘱”的真实性,“06遗嘱”的龚如心签名为伪冒。

次日,败诉方陈振聪被捕。今年7月5日,他因伪造遗嘱和使用虚假文书两项罪名成立,被判12年,需要支付控方诉讼费。

香港是法治之地,根据英国法律,遗嘱只要签名真确,不论签署时的心情和处境,一纸之诺,就是合法的遗嘱,没有什么“风水遗嘱”、“卡拉OK遗嘱”、“足底按摩遗嘱”。遗嘱以死者生前最后签署的一张为准。

“一个富有的中国女人,即使到了21世纪,虽然一身意大利名牌华服、法国香水,企业也上了市,还当了一个主席,心态性格却并没有一并发酵,而与2000年前的宫廷文化接了轨。龚女士操控的企业虽然也计算机化,文件合约照香港的生活方式,也以英文版本为准,但心理上,还是把一座地产企业的江山,当做大清帝国。”香港才子陶杰感慨:“香港是一座国际都市?仅以金权王国的继承而观之,不外是金銮宫阙外一页故事残篇而已。”

英国小说中的遗嘱

巴尔扎克有名言:“小说是一个民族的秘史。”浏览英国十八世纪小说,遗嘱在众多作品中俯拾皆是,常是重要桥段,地位举足轻重。丢失的遗嘱、篡改的遗嘱、销毁的遗嘱、伪造的遗嘱、有争议的遗嘱……有产者撒手人寰,葬礼举行之时,全体家庭成员到场。律师众目睽睽之下,打开遗嘱,宣读内容。在这朗朗宣读声中,多少人物的命运发生戏剧性转折。

犹记得,《傲慢与偏见》中,正是班内特先生的地产,根据遗嘱的附加条件,限定传给男性继承人,成功塑造了一位患有“嫁女儿癖”的班内特夫人喜剧形象。《简·爱》小说主线,则可追溯到老罗切斯特要把全部产业完整地传给长子的决定,次子——小说主角罗切斯特,不得不为三万英镑远赴西印度群岛,娶疯女人为妻,简·爱出走与奋斗的正剧,也正是在此背景下拉开帷幕。《呼啸山庄》的布局也与遗嘱息息相关,“画眉山庄”的老林敦先生立下遗嘱,儿子如无子嗣,田庄转由女儿伊莎贝拉继承。多亏遗嘱中的漏洞,希思克利夫娶其为妻,把田庄弄到了手,复仇者的形象越发真实可信。

狄更斯创作的小说《马丁·瞿述伟》,通过老马丁一生颠沛流离,充满焦虑的人生,揭示一个中心观念——无所不在的私欲。全书的核心问题——财产继承关系在人们之间自然关系上的投影。老马丁处在众多的自然关系当中,包括兄弟、侄子、孙子、表弟、外甥,加上其他沾亲带故的男男女女。可是,在他们的眼里,老马丁不是人,而只是一份人格化的遗嘱。反过来在老马丁的眼里,他们也不是人,而只是一只只伸过来的手。

小说中有关“家庭聚会”的场面,富有深意。老马丁病在路上,众亲朋都赶来,为遗嘱而争吵不休。“让了一辈子心,受了一辈子罪,等我死后,就又该引起没完没了的纠纷,造成难以消灭的恶感。向来都是这样。有钱的人一进坟墓,就不一定引起什么样的热闹官司……”老马丁乘他们不备,拖着病体悄悄溜走了。

在狄更斯第一部法律小说《荒凉山庄》中,贾迪斯控告贾迪斯的遗嘱争执案拖了几十年,跨了好几代人,但始终看不见结案苗头。“那些自称参与该案的律师共有二十三位,可是他们对案情似乎并不比我了解多少。他们跟大法官交谈,彼此争辩解释,有人说应该这么办,另一些人又说应该那么办,有人开玩笑地建议翻阅大卷的口供书,这马上引起更大的骚动和笑声。那些与本案有关的人士都懒洋洋的,把审理这案子当做一个消遣,因此谁也没法使这个案子产生任何结果。”

好个狄更斯,凌云健笔意纵横。控诉旷日费时的遗产官司,不仅体现了法律的拖延,律师的贪婪,而且在案件无休无止的运作中,遗嘱解释的过程自我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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