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开展政治监督强化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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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局开展“政治监督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省委市县委有关工作部署,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开展“政治监督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22〕69 号)要求,结合昌宁文旅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为依据,以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要求,紧紧围绕加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的建设,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清廉昌宁”建设等新时代重大政治任务开展,努力营造更加山清水秀的昌宁政治生态,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坚定不移坚持和巩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纠正“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力,弱化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制度不力,对重大问题是非混淆、不敢斗争等错误行为,保障党和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

(二)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的贯彻执行。要自觉加强法治建设,组织开展党纪国法知识学习教育,严格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坚决纠治法纪意识淡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请示报告等制度贯彻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等问题,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纠治对政治内涵认识不深刻,政治敏感性不够强,只传达不研究、只学习不落实、只表态不行动,以及贯彻落实不及时、不主动,举措不够有力、贯彻成效不够明显,作风不够扎实等问题,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昌宁文旅系统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四)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坚决纠治责任落实层层递减、虚化空转、协调不畅,“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党内监督乏力,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到位等问题,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要强化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以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昌宁发展“四个定位”目标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提出的7项重点工作等贯彻落实,抓实省市县委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部署要求,坚决纠治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熟视无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等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贯彻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六)认真履行好单位、部门的职责使命。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主管监管责任,对照“机构、编制、职能”规定方案,找准本单位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认清职能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业务办理流程,坚决纠治职能职责不清、组织领导缺位、履职程序不严、相互推诿扯皮、失职失责等问题,切实运用好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实干工作法,强化部门职责履行,提升工作质效。

三、方法步骤

“政治监督强化年”活动从2022年5月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抓实学习教育(5月初—12月30日)。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三会一课”等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全面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要加强对《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等必学篇目的学习。要抓实对省市县委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要求的学习贯彻。要强化对本单位“三定”方案和本系统本领域政策知识的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二)开展自检自查(5月30日—6月30日)。局党组要对照六个方面重点任务,认清政治监督的对象范围、职责定位、重点任务、路径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研,结合文旅工作实际,围绕“政治监督强化年”目标任务,逐一分析研究本单位在落实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查找问题和表现形式,形成问题清单,6月30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抓实整改提升(6月30日—12月30日)。紧盯自检自查形成的问题清单,按照“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落实清单”的方式,推进整改。整改清单在问题清单形成一个月内(7月30 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清单在整改结束后7天内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纪委县监委或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日常监督检查中反馈的问题,也要纳入问题清单,销号整改。年底,要对“政治监督强化年”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工作情况报告于 12月30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治监督强化年”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组织人事股,由鲁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政治监督强化年”相关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按照方法步骤,抓实具体环节各项工作,确保“政治监督强化年”取得实效。

(二)弘扬实干精神。认真践行“三个工作法”,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坚决给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在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营造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强化斗争精神,鼓励干部在文化旅游各项工作中锤炼作风、提升本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营造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以“政治监督强化年”为契机,全面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对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健全完善。对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和措施等,要总结提炼形成工作成果。同时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长期推进政治监督工作,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中共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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