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环境建设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XX市“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建设年”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二十届一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市优化营行环境条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深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对标国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确保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第一方阵,数字化治理服务能力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体系更加科学规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开展县级营商环境示范创建,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内陆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样本市”初步建成。
三、主要措施
(一)聚焦指标评价,全面补齐弱势短板。围绕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压实部门责任、强化部门协同,不断加强评价指标优化攻坚,合力争先创优,确保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第一方阵”。其中“招标投标、人才流动便利度、获得电力、缴纳税费、创新创业活跃度、蓝天碧水森林覆盖面”等X项排名位居全省前列的指标,继续发挥优势,进一步巩固领先地位。“市场监管、保护中小投资者、信用环境、获得信贷、市场开放度、政务服务、跨境贸易、劳动力市场监管、办理破产、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指数、获得用水、企业权益保护”等XX项排名位居全省中等水平的指标,进一步巩固提升。“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获得用气、政府采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登记财产、项目保障、执行合同、办理建筑许可、开办企业”等10项排名靠后的指标,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
(二)聚焦数字赋能,提升数字治理能力。深入推进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促进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转变,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增效,依托XX个信息化平台加强数据归集与整合、应用开发与升级,审批改革和流程再造,构建“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域通办和全流程监督”的服务模式,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审批事项免证可办、平台之外无审批”,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数字技术和产业链条深度融合,鼓励针对中小微企业共性需求,开发、孵化和培育更多好用的软件工具。推动全市一体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对接,丰富以应用为导向的全市统一法人库、证照库、信用库、空间地理信息库等主题库。研究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安全管理,提升各级政务平台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大政务服务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拓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和全环节覆盖度,优化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推动更多事项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依托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线下政务大厅和线上政务服务网一套系统办事、一体化运行,向县、区延伸,实现线上线下办事同品质、同效率。拓展“指尖即办”应用领域,推动全市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向“汴捷办”汇聚,实现教育、公安、社会保障、民政、税务等领域高频事项“应上尽上”“掌上可办”。
(三)聚焦办事方便,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抓好“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交房即交证”和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审批事项免证可办等五件事,确保年底前实现高频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所有事项实现极简审批、免证可办、免申即享、有诉即办。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一网通办”目标任务。健全完善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在全市窗口单位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评议”,拓展“一事一回访”意见反馈渠道,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将公用事业报装流程纳入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畅通线上受理渠道。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联动推送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信息,市政服务单位主动与用户联系,前移服务关口。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将企业开办时间(不含银行开户时间)减至0.5个工作日以内。聚焦重点区域、重要领域、重大改革等,依法依规下放一批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统一实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清查整治清单之外审批行为,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政策措施的出台、执行、纠错等程序,建立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建立健全涉企检查、罚款事项清单制度,定期清理因法律法规变动导致权力清单变更的事项,持续开展涉企违法收费、罚款、摊派等行为监督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四)聚焦法治良好,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开展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政务诚信机制建设,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处理方式等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推动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在相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健全错案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发挥破产制度的市场救治功能,优化破产案件审理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营造崇尚法治、依法经营、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营商意识和氛围。全面实施普法规划,提升全民和营商主体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将与商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等的普法工作。深入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宣讲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法律支持服务。建立便捷的查询平台,及时更新商事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免费向公众和企业提供搜索查询服务。
(五)聚焦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服务企业模式,持续开展“一联三帮助企发展”活动,提升土地供给服务能力,制定与新型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业用地和开发区功能配比。探索产业空间供给模式,深化单宗土地混合利用,实现片区土地在横向与纵向上功能兼容、空间联动,试行“定制化设计+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的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模式。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搭建服务XX市中小企业的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积极开展各种金融服务,鼓励XX市银行机构设立普惠金融服务部门,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提升人才供给服务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人才引进培育,探索评审式、目录式、合作式等多样化人才引进方式。提升项目保障服务能力,对重点项目实施容缺审查、随到随审、限时办结,实行单独组卷报批。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大力引进外地企业,着力培育本土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开展柔性执法,提前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政策解读、法规宣讲和纠纷隐患排查,对因暂时经营困难、非主观故意、首次违法违规的企业予以书面警示,避免直接处罚。
(六)聚焦宜业宜居,推进城市品质升级。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和宜居城市建设,着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建设“生态宜居魅力”城市,,加快绿色XX、美丽XX建设。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优化沿黄生态环境。建好XX沿黄生态廊道,构建水林田草湿地坑塘共生的有机整体。大力实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消除“四乱”,加快消除黑臭水体,强化饮用水源地排查整治,持续提升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处置水平。完善科学治污体系,建立天空、陆地统筹的全方位监测监控体系,夯实科技支撑体系;依靠卫星遥感技术大范围动态监测,摸底黄河流域生态现状,提升XX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数字经济活力。加快构建市场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与保障体系。健全商业、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等生活配套体系。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快速路网、停车设施及慢行系统建设,系统推进交通治堵,加快智慧交通项目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各类用人单位享有同等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体系,为人才在医疗保健、安居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规范化服务。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机制,鼓励科研人才更紧密融入市场,支持有条件和意愿的科研人才采取兼职、挂职、在职创业、在岗创业、离岗创业以及与企业项目合作等方式创新创业,推动科研人才领衔开展项目研究并将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营商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难题。各相关部门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围绕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分工,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把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加强政策措施衔接配套,完善相应的工作专班和推进机制,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监督指导本辖区内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好系统性改革举措。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定期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改革推进中的重大情况、重大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改革创新,助力环境优化。以全域开展县级营商环境示范创建活动,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推动营商环境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各部门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争做改革试验田,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措施,形成善于破解难题、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偏差,符合容错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减轻责任,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三)严格落实奖惩,强化督导考核。以《XX市营商环境激励奖惩办法》为遵循,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将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绩效奖金、评先树优、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挂钩,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理处分。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市四大班子联席会议点评内容和市委督查局、市政府督查局督查范围。审计机关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