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四个带头
在民主生活会上,强调四个带头,推动政治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促进作风转变,确保司法公正。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四个带头”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四个带头)
根据市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仔细学习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中央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通过学习,我个人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党性修养进一步提升。随后,我紧紧围绕"四个带头",坚持"三个摆进去",通过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干警代表开展谈心谈话,共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条。最后,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深处查摆了问题、深刻剖析了原因、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撰写了个人发言提纲。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照查摆的突出问题
(一)在"严守政治纪律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化。在理论武装上存在偏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研究不够深入。在学习中存在应付差事、浅尝辄止的问题。对司法工作中的政治性、政策性问题研究不够,没有很好地运用政治眼光分析和处理问题。例如,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时,对其重大政治意义认识不够深刻,对一些涉黑涉恶案件的政治影响估计不足,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在执行重大司法政策时,对其政治内涵和实践要求把握不够准确,导致工作举措针对性不强。特别是在涉及重大敏感案件时,政治站位不够高,判断力不够准,影响了工作效果。
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在司法工作中,对一些涉及政治原则和政治底线的问题重视不够,政治判断力不够强。在处理重大敏感案件时,缺乏政治敏锐性,对可能带来的政治影响和社会效果研判不足。例如,在审理一些涉及群体利益的案件时,对其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考虑不够充分,没有很好地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案件走向。在舆情应对中,对一些涉及司法公信力的负面信息反应不够迅速,处置不够及时,影响了法院形象。特别是在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时,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倾向,没有充分考虑案件的社会效果。
三是贯彻执行不够有力。在落实中央和上级法院重大决策部署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对一些改革举措,认识不够深刻,行动不够坚决。例如,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对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等重大改革举措的落实不够到位,存在畏难情绪。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还存在一些不严不实的问题。特别是在推进"执行难"问题治理时,统筹协调不够有力,工作举措不够精准,成效不够明显。这反映出我在贯彻执行力方面还有明显差距。
(二)在"增强党性砥砺作风,坚守纪律底线"方面
一是党性修养存在不足。在党性锻炼方面,要求不够严格,标准不够高。随着工作时间的增长,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懈怠思想,对自己的要求有所放松。在处理司法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时,有时缺乏原则性,存在息事宁人的思想。例如,对一些违反审判纪律、办案纪律的问题,处理不够及时坚决;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管理不够严格,导致出现了一些违纪问题。在推进法院重点工作时,对一些困难和阻力,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存在畏难情绪。特别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时,抓而不实、抓而不严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务实。在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基层一线调研不够,与干警和群众交流不够,对基层工作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在推进法院重点工作时,往往是布置多、督查少,重形式轻实效。例如,在案件质量评查中,过于注重痕迹材料,对案件实质问题审查不够深入;在干警教育培训中,重形式轻效果,培训内容与实际需求脱节。特别是在处理群众来访时,态度不够热情,效率不够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这反映出我在工作作风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三是纪律意识有所弱化。在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方面,要求不够严格。对法院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特别是在执行款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监管不够有力。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还存在一些不严不实的问题。例如,在公务接待、因公出差等方面,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的现象;在办案经费使用管理上,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存在违规报销的问题。这反映出我在纪律意识方面还有明显弱化。
(三)在"遵规守纪勇于担当,积极开拓创新"方面
一是改革创新动力不足。在推进法院工作创新发展中,创新意识不强,思路不够开阔。对智慧法院建设、诉讼服务创新等新领域新业务研究不够,应用不够充分。在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时,习惯于按部就班,缺乏突破创新的勇气。例如,在推进"互联网+司法"建设时,对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重视不够,导致一些信息化建设项目效果不够理想;在创新案件运行机制时,思路不够开阔,举措不够有力,与新时代司法改革要求还有差距。这反映出我在改革创新方面还有明显短板。
二是担当精神有所不足。面对法院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特别是一些涉及利益调整的改革举措,存在畏难情绪,不敢担当、不愿作为。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等重点工作中,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例如,在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时,对一些矛盾问题回避不决;在落实办案责任制时,对一些不适应改革要求的干警,教育引导不够,工作推进不够有力。这反映出我在担当作为方面还有明显不足。
三是解决问题办法单一。在应对复杂问题和矛盾时,缺乏系统思维和创新方法。习惯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工作方法陈旧。在推进重点工作时,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系统谋划和长远考虑。例如,在解决"执行难"问题时,简单采用强制执行手段,没有从源头治理的角度系统思考;在化解涉诉信访问题时,重症状轻病因,没有建立长效机制。这反映出我在工作方法创新方面还有明显差距。
(四)在"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强化管党治党"方面
一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把主要精力放在审判执行工作上,对党建工作投入不够。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时,一些制度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制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例如,在执行、立案等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干警教育管理方面,教育培训不够系统,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导致个别干警出现了违纪违规问题。这反映出我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还有明显差距。
二是干警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在干警队伍建设方面,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的问题。对干警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对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抓得不够紧。在干警培养培训方面,缺乏系统规划,措施不够有力。例如,在业务培训中,内容设置不够科学,形式比较单一,效果不够理想;在年轻干警培养方面,缺乏系统的培养计划,导致部分年轻干警成长较慢。特别是在干警思想动态掌握方面,工作不够细致,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够及时。这反映出我在干警队伍建设方面还有明显短板。
三是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在加强党支部建设方面,工作不够扎实,指导不够有力。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建设重视不够,指导不够到位。在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方面,质量把关不够严格,教育培训措施不够有力。例如,有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有的支部组织生活与审判执行工作"两张皮",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在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上,培养培训不够系统,导致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这反映出我在抓基层党建工作方面还有明显不足。
二、深刻剖析问题根源
一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在思想深处,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不够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够牢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对司法工作的政治属性认识不够深刻。在工作中,有时会受到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效率轻质量的倾向。特别是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深刻。这种理想信念的动摇,导致在面对司法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时,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判断力不够强。
二是党性修养不够严格。在党性锻炼和修养方面,要求不够严格,标准不够高。参加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在工作中,没有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时会因人情关系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特别是在处理涉及重大利益的案件时,没有坚持原则,存在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在司法系统特殊的环境中,产生了特权思想,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导致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正之风。这种党性修养的松懈,影响了党组织在法院的威信。
三是担当精神不够强烈。面对司法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特别是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解决执行难等重点工作中,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有时存在明哲保身的思想,不敢较真碰硬,不愿得罪人。在处理矛盾问题时,往往采取回避的态度,不愿承担责任。特别是在涉及利益调整的问题上,怕触及矛盾,不敢较真,影响了改革的推进。这种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的态度,制约了法院改革发展,影响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四是宗旨意识逐渐弱化。在工作中,有时忽视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存在官本位思想。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够及时。在推进法院工作时,过多考虑管理的便利,较少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时,站位不够高,服务意识不够强,工作不够细致,导致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影响了法院在群众中的形象。这种宗旨意识的淡化,导致脱离群众、失去民心,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三、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每周至少安排半天时间专门用于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司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改进学习方法,通过撰写心得体会、开展研讨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治觉悟。同时,加强司法政策和法律理论的研究,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每月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反思,查找不足,改进提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是强化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始终牢记党员身份,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深入基层一线,加强与干警和群众的联系和交流,了解实际情况,倾听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方法,减少文山会海,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定期走访基层,了解工作情况。每周至少安排一天时间深入基层,了解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干警代表座谈会,及时了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是增强担当意识,提升改革创新能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面对困难和挑战,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在推进司法改革发展中,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创新,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在司法工作中的应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干警开展工作创新。完善干警培训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审判执行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同时,注重加强年轻干警的培养,建立导师制度,促进干警专业发展。
四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党支部建设,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注重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完善干警队伍建设规划,建立系统的培养培训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以上是我的对照检查,不足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上一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四个带头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