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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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1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做到政令畅通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要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常怀敬畏之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加强督察督办,坚决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要在重大决策部署的各个时点上、税收工作运行的各个环节上,加强督察督办,统筹安排和科学部署税收执法督察、专项督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部财务审计和效能督察,全力清扫中梗阻现象。努力做到不出问题、少出问题,或出了问题及时发现在内部、解决在内部,以保障税收中心任务顺利完成。

(三)深化绩效管理,不断优化工作运转环境。今年,总局将绩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县局机关和各基层分局要认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绩效管理实施的意见》、《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市局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晰工作节点,通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绩效管理责任机制,确保目标明确、指标落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一)深入落实八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务必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使之常态化,坚决防止反弹。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按照中央关于今年重点推进公车制度改革、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7个方面的要求,坚决打好改进作风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中央15禁令要求,禁止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肃查处和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以及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政策。

(二)深入开展正风肃纪,着力整治“”。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联系单位实际,认真查摆“”问题。要围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中秋等关键节点,从具体问题抓起,坚决防止反弹。要建立常态化督察暗访机制,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领导的相应责任。

(三)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提升队伍形象。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咨询渠道;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走访纳税户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与当地纠风办、电台沟通,积极与各业务部门协调,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的上线工作,充分发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激励鞭策作用,树立地税良好形象。

三、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开展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建立关键节点教育机制;针对重点领域和易发腐败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建立廉政提醒机制。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地税行业的工作特点紧密联系起来,积极创新载体,打造更多体现地方特色、彰显地税内涵的廉政文化品牌。

(二)不断完善制度规定,把权力装进笼子。把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局相关《实施方案》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和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规定,提高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使刚性约束得到严格遵循,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

(三)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确保阳光透明运行。认真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追究失渎职责任;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严格落实涉税审批、检查、处罚等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三公”经费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制度和规程,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再监督作用,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既要严肃查处权力运行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又要倒查追究日常监管中的失职渎职问题。

(三)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推进税检联合。继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查找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形成较为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成果。深入开展税检联合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深化税检联合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办案协作、预防对策研讨、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和咨询、情况通报、日常联络和检察建议等七项制度,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税检协作长效机制。

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现腐败零容忍

(一)努力拓展案源渠道,强化线索管理。注重从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审计、巡视、稽查工作和媒体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相关部门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对该移交不移交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做好线索清理工作,对历年来存放未办的问题线索组织清理,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方式进行处理。全面落实报告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向党组书记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情况。认真执行重要案情线索报告制度,严格报告时限,落实报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加强案件查办,发挥治本功能。凡符合初核条件的线索都要组织初核,一经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及时报批立案查处,切实提高线索初核率和成案率。充分发挥省市县地税局纪检组监察室在查办案件中的主导作用,加大直查快办力度,灵活运用督办、牵头办理等有效措施强化办案工作。认真落实“一案一通报”和“一案一整改”工作,从已发生的案件中查找权力运行和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案件剖析,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治本功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五、深化党风廉政责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

(一)认真落实“两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监督责任。要实施“任务书工程”,落实好“两个责任”,既要划清责任边界,又要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抓责任落实不能泛泛地停留在开会、发文、签责任状上,关键要明确责任内容,使责任具体化。县局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各职能部门要对自己应该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进行认真梳理,一项一项地列出责任清单。党组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履行责任的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

(二)严格执行“两为主”。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严格执行中纪委提出的“两个为主”要求,纪检组监察室在收到重要案件线索或重要举报件后,除了向本级党组报告外,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纪检组监察室报告,以上级纪检组监察室为主进行案件查办。纪检组监察室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学会监督,要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党组和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开展工作,提供各种保障。

(三)加大干部问责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必问责。要实施“雷霆工程”,重点查办滥用公权、私用公款、公务活动违法违纪,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以及一把手腐败等案件。对那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和通报,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单位和部门,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党组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加强组织协调,配齐配强队伍,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要严把“进口”关,不断优化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结构。加大培养力度,优先选拔使用敢于坚持原则、踏实工作、公道正派、有所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努力提高政策理论和专业化水平,提升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能力。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责任就是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是对监督的“再监督”,要重管人、促管事,要争取少管事,努力实现由重对事向重对人转变,把工作重心放在对人的监督管理上。把不该管的事交还主责部门,督促各自按照职责权限开展工作,真正做到聚焦中心、突出主业。2014年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总局、省局和市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按照“四转一强”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做到政令畅通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要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常怀敬畏之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加强督察督办,坚决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要在重大决策部署的各个时点上、税收工作运行的各个环节上,加强督察督办,统筹安排和科学部署税收执法督察、专项督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部财务审计和效能督察,全力清扫中梗阻现象。努力做到不出问题、少出问题,或出了问题及时发现在内部、解决在内部,以保障税收中心任务顺利完成。

(三)深化绩效管理,不断优化工作运转环境。今年,总局将绩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县局机关和各基层分局要认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绩效管理实施的意见》、《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市局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晰工作节点,通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绩效管理责任机制,确保目标明确、指标落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一)深入落实八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务必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使之常态化,坚决防止反弹。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按照中央关于今年重点推进公车制度改革、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7个方面的要求,坚决打好改进作风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中央15禁令要求,禁止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肃查处和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以及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政策。

(二)深入开展正风肃纪,着力整治“”。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联系单位实际,认真查摆“”问题。要围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中秋等关键节点,从具体问题抓起,坚决防止反弹。要建立常态化督察暗访机制,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领导的相应责任。

(三)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提升队伍形象。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咨询渠道;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走访纳税户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与当地纠风办、电台沟通,积极与各业务部门协调,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的上线工作,充分发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激励鞭策作用,树立地税良好形象。

三、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开展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建立关键节点教育机制;针对重点领域和易发腐败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建立廉政提醒机制。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地税行业的工作特点紧密联系起来,积极创新载体,打造更多体现地方特色、彰显地税内涵的廉政文化品牌。

(二)不断完善制度规定,把权力装进笼子。把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局相关《实施方案》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和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规定,提高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使刚性约束得到严格遵循,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

(三)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确保阳光透明运行。认真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追究失渎职责任;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严格落实涉税审批、检查、处罚等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三公”经费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制度和规程,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再监督作用,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既要严肃查处权力运行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又要倒查追究日常监管中的失职渎职问题。

(四)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推进税检联合。继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查找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形成较为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成果。深入开展税检联合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深化税检联合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办案协作、预防对策研讨、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和咨询、情况通报、日常联络和检察建议等七项制度,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税检协作长效机制。

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现腐败零容忍

(一)努力拓展案源渠道,强化线索管理。注重从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审计、巡视、稽查工作和媒体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相关部门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对该移交不移交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做好线索清理工作,对历年来存放未办的问题线索组织清理,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方式进行处理。全面落实报告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向党组书记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情况。认真执行重要案情线索报告制度,严格报告时限,落实报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加强案件查办,发挥治本功能。凡符合初核条件的线索都要组织初核,一经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及时报批立案查处,切实提高线索初核率和成案率。充分发挥省市县地税局纪检组监察室在查办案件中的主导作用,加大直查快办力度,灵活运用督办、牵头办理等有效措施强化办案工作。认真落实“一案一通报”和“一案一整改”工作,从已发生的案件中查找权力运行和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案件剖析,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治本功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五、深化党风廉政责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

(一)认真落实“两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监督责任。要实施“任务书工程”,落实好“两个责任”,既要划清责任边界,又要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抓责任落实不能泛泛地停留在开会、发文、签责任状上,关键要明确责任内容,使责任具体化。县局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各职能部门要对自己应该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进行认真梳理,一项一项地列出责任清单。党组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履行责任的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

(二)严格执行“两为主”。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严格执行中纪委提出的“两个为主”要求,纪检组监察室在收到重要案件线索或重要举报件后,除了向本级党组报告外,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纪检组监察室报告,以上级纪检组监察室为主进行案件查办。纪检组监察室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学会监督,要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党组和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开展工作,提供各种保障。

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2

关键词 党建工作 作风建设 党员干部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作风,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素质、精神和品格。也可以说,作风就是行动,作风就是导向。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集中体现,是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内容,关系着党的形象,关系着人心向背,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发展。用现在群众的话说,风气好不好,关键看领导。对企业来说,党员干部是企业的骨干力量,能不能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意气风发地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去工作和奋斗,关系着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企业的良好形象的树立。因此,企业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党的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中的关键地位,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责任,切实从自身做起,带头做好加强作风建设的表率。

加强作风建设,最根本的是艰苦奋斗。“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对油田企业来说是一个有着艰苦奋斗光荣传统的行业,从创业时期的住“地窝子”、喝盐碱水,到创新发展时期的闯海外、走边疆。艰苦奋斗成就了事业发展,是油田企业须臾不能丢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企业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艰苦奋斗精神落实到深化改革管理、提高质量效益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保持奋发进取、干事创业的激情。要把艰苦奋斗落实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上,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风气。近年来,油田上下明令禁止餐桌上的浪费,禁止到高档酒店安排或接受宴请,禁止企业内部相互宴请,工作中确需就餐的仅限内部食堂工作餐,在油田企业范围内实行中午禁酒制度。同时,杜绝办公室的浪费,提倡节约一张纸、一支笔、一杯水、一度电,推广无纸化办公,推行文件简报网上签发传阅。杜绝生产现场的浪费,树立全员过紧日子思想,引导监督职工立足本职岗位,从杜绝“跑冒滴漏”、节约一块棉纱、一颗螺丝钉做起,落实“经营一元钱、节约一分钱”的具体措施,根本目的就是在油田企业形成一种改进作风的良好习惯,就是要把资金节省下来用于促进企业发展,提高职工待遇,帮助困难群众上,旨在通过良好的作风在企业职工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加强作风建设,突出要求是为民务实清廉。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新的动员令,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是说实话、干实事,还是耍花枪、唱空城,群众眼睛是雪亮的,相信每名党员干部都知道该怎么选择。企业各级党员干部要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上,深入到职工群众中间,深入现场生产一线,直面矛盾、解决问题,用干部的辛苦赢得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满意。要大力倡导实干精神,摆脱不必要应酬、会议的困扰,踏踏实实做工作,尽职尽责干事业。要对照各级企业党组织关于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实际,照镜子、正衣冠,认真查找个人和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不良风气,制定切实管用的改进措施和办法,用“硬杠杠”来衡量标准、保障落实,不搞虚情假意,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作秀演戏,真正把改作风内化为自觉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

加强作风建设,关键是要党员干部带头。“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作风的转变,风气的革新,党员干部带头至关重要。实践证明,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作风就转得快,改得彻底,坚持得下去。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从自己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从自己改起,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释放上行下效的正能量,形成正己正人的表率示范效应。重要节假日,油田很多基层单位制定了安全生产特别管理规定,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针对“两特”到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包站队、跑现场、盯关键,有力保障了单位安全生产。这不仅是改进作风的具体体现,更是求真务实的有益探索,企业有关部门也要具体研究这项工作的常态化机制,把好作风传承下去。

加强作风建设,评判标准是职工群众满意。转作风,发力在干部,落脚在群众,核心是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党员干部要在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中践行为民宗旨,在干事创业中发扬务实作风,在严格自律中树立清廉形象。能不能做到这一点,群众最有发言权,有没有办实事、见实效,群众心里都有杆秤。要坚持发扬民主、开门整风,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评议和监督,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让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各级组织要进一步畅通领导信箱、来信来电等群众反映诉求问题和意见建议的渠道,让群众的不满和意见有倾诉和表达的地方,切实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迅速查办、认真答复。进一步加大群众对单位和干部评议结果的考核运用,体现导向,以严格的约束督促作风的转变和改进,不断消减问题和矛盾,引领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干事业、谋发展。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范文3

2007年,在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八次全会精神,结合开展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一年来,纪工委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机关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坚持与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以践行总书记提出的“八种良好风气”、增强“三种意识”为核心,深入开展“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为政环境。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条主线,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教育读本》、《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先进事迹选编》、《赶考》、《烈火中永生》等教材和书目;组织参观“风正巴渝”—重庆直辖十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回顾展,观看《引以为戒》、《忏悔录》、《赌之害》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广泛开展领导干部讲反腐倡廉党课及向邓平寿等先进典型学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警示督廉、读书促廉、贤内助护廉”等一系列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二是依托《重庆机关党建》网,拓展、延伸反腐倡廉阵地。继续主抓了以“廉政广角”为主干的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宣教工作新平台的构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教育活动,获得了重庆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专项工作奖。三是立足于深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大了调研工作力度。承担并完成了市纪委交办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反腐倡廉工作规律新的把握”的调研课题;全面总结回顾了十六大以来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基本经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形成了1万余字的工作成果,为推进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发展不平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体制不够顺,全面履行纪检工作职能还有不足和差距;创新不够,深入调研、总结、推广典型不够。对此,我们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8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市直机关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创新思路,努力开创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抓好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上来。机关纪检组织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紧密联系机关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在全面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基础上,及时抓好2008年的工作部署,努力增强机关纪检工作针对性。

2、高点定位,努力开创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当前就是要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的精神,牢固树立反腐倡廉重在建设的理念,明确“一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即明确“一个目标”:认真履行机关纪检职能,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市直机关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把握“三个原则”:把握促进发展、惩治腐败、保护干部的原则,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成效;贯彻“四句话”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四句话方针”,加快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争做“五个表率”:争做勤于学习、加强团结、联系群众、勤奋干事、清正廉洁“五个表率”,努力塑造机关纪检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二)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在教育内容上,要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为重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是在教育对象上,要坚持以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市直机关各级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岗位开展廉政培训。三是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与管理上,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继续加强对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督促检查。四是在创新教育方式方法上,要继续重点建好以“廉政广角”为主干的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互联网络,健全网上主旋律宣传教育体系,扩大廉政教育的覆盖面;着重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创建活动,大力营造读书思廉、遵纪守廉、自律保廉、民主促廉的机关廉政文化氛围。

2、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按照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增强“三种意识”的根本要求,以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落实“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协助工委持之以恒地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及“坚决反对、制止各种奢侈浪费和行为”等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巩固深化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二是以大力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协助工委坚持不懈抓好“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永续工程,努力培育能够保证“加快”和“率先”的良好作风。

3、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是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要求,及工委《贯彻落实市委〈具体意见〉的办法》,制定《2008—2010年贯彻落实工作要点》,认真总结基本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新的举措,推动贯彻落实工作有步骤开展。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督促机关纪委加强组织协调,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中,主动协助党组(党委)按规定要求做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刚性约束。

加强作风建设举措范文4

[关键词]城镇化建设;政府债务;加强管理

如何解决城镇化建设进程中所需资金,除了地方政府现有财力支持以外,政府适度规范举债,也是解决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的又一路径。建立健全政府举债的管理体制机制,做好“借、用、管、还”,切实防范举债风险,促进城镇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这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以往,政府举借债务方式主要是靠融资平台,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缺乏全面系统的管理体制机制,不能有效发挥债务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融资低成本的优势,虽然总体可控,但在有些地区也出现了举债风险。为了更好地完善国家治理和加快城镇化建设,更好地稳定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势在必行。通过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探寻出既保证新型城镇化建设所需资金,又能防范和杜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正确路径,对避免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盲目举债,及时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具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一、地方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和清理甄别情况

经过国家和省市认真审计和清理甄别,截止到目前为止,地方政府债务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直接债务包括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二是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三是政府负有救助责任的债务等。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率,一般债务率,都不超过100%预警线标准,总体都在可控范围之内。但是有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率超过专项债务率100%预警线标准,值得关注。

(二)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投向

截止到目前为止,地方政府债务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用于土地收储,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于市政建设,用于交通运输,用于医疗卫生,用于农林水利建设和工业,用于其它方面等,为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做出了贡献。

二、政府债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地方政府举债渠道不常态,缺乏阳光,暗中操作,违法违规融资现象时有发生。

(二)一些地方债务资金没有纳入预算管理,多头举债问题突出,“借、用、管、还”脱节,举债管理缺乏规范,人民代表大会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不力。

(三)一些地方政府主要靠企业举债,政府直接融资额度少,支付不必要的融资成本,使融资成本高,企业负担重。

(四)一些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过快,超过地方财力承受能力,风险不容忽视,存在严重隐患。

(五)一些地方政府由于财政收入一直处于负增长,除置换债券、银行展期、倒贷外,一些地方政府财政偿债资金没有来源。

(六)一些地方政府由于财力匮乏,尽管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积极推进PPP合作模式,社会资本对PPP合作模式认可度不高。以上六个问题如不采取严格的治理措施,风险和隐患在所难免,严重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增强对政府债务加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都高度重视并出台一系列政府债务管理政策措施,五中全会强调要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并做到规范合理。中央出台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地方政府债务规范管理提出了总体要求。人大对《预算法》进行了修正,规定了地方政府可以规范举债。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总理在今年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财政实力强、债务风险较低的,按法定程序适当增加债务限额。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把每一笔钱都花在明处、用在实处。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问题事关全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方针政策,认真精准地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履职尽责,密切配合,保证各项方针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

一是建立“借、用、管、还”相统一的体制机制,首先要明确和解决好“怎么借”的问题,主要明确举债主体,通过严格举债程序,采取规范地举债方式等措施举债。二是严格限定举债资金用途,通过限定债务用途,要明确和解决好债务“怎么用”的问题。三是把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实行规范管理和规模控制,要明确和解决好债务“怎么管”的问题,主要通过和采取规范预算管理和控制举债规模等措施强化债务管理。四是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明确和解决好债务“怎么还”的问题,主要采取通过建立和健全预警风险机制,完善风险应急处置办法,划清偿债主体责任等措施,切实规避和防范政府举债风险。五是融资平台公司不能再具有政府融资职能,今后政府债务不得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去举借,融资平台公司不能以政府名义为企业举债。要明确和划清政府和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责任和界限,切实做到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谁借谁还,政府债务不得推给融资平台公司偿还,风险自担。六是加快推进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要分清责任,双方要遵守市场化和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相关责任,达到互利共赢。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不断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项目建设并获得合理回报。七是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融资权限,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要修明渠,堵暗道,阳光操作,接受各方监督。八是加强债务管理,减轻政府举债压力,既要积极谨慎稳健,又要确保在建项目有序快速推进。既要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又要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切实防范风险。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必须切实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一是地方举债只能通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举借,地市政府举借债务不得通过融资平台等企事业单位。政府举债第一责任人是政府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抓好举债政策落实和举债责任落实。二是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政府举债主要举借的一般债务,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政府举借主要举借的的专项债务,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三是地方政府举债的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都要实行和纳入限额管理,举债限额和规模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

(二)必须限定政府债务用途

一是地市政府举借的债务用途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也可以适度用于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要求地市政府不得挪用债务资金或改变既定资金用途,不得以支持公益性事业发展名义举借债务,更不能用于楼堂馆所建设或经常性支出。建立和健全合理使用债务资金用途的奖惩机制,对违规使用债务资金用途的要严格问责。二是按照地方政府预算统一性与完整性的原则,地方政府债务资金,需要政府财政收入偿还,偿债资金应当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统一管理。一般债务收支要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要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确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的债务,按性质也要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三是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对以前主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建设的项目规范渠道:对经营性项目债务转化为一般企业债务完全推向市场,要与政府脱钩;对公益性项目不承担偿债责任的债务,由项目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偿还;对确实需要政府举债的公益性项目并难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由政府发行债券融资。

(三)必须建立地方政府偿债约束机制

一是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要划清界线,地方政府对其债务负有偿还责任的由政府还,企业债务由企业还。要硬化预算约束,明确偿债责任,防范道德风险。二是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状况要认真评估,对评估后列入高风险预警范围的地区,要立即进行风险预警,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加大降低和化解风险力度。三是对难以自行偿还债务的地方政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并对责任进行追究和处罚。

(四)必须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和妥善处理

一是对地方政府举借并需要自身偿还的债务,可以处置政府存量资产偿还债务。对融资平台过去举借的债务中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债务,都纳入预算管理。为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对甄别后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可以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二是对地方政府履行担保或救助责任的债务,要明确债务举借单位和连带责任人的偿债责任,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改变,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不得转嫁。不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部分,减少行政干预,要遵循市场规则处理,明确偿债责任和时限,按时还本付息。三是切实发挥债务资金对稳增长、促发展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这项改革,既要积极推进,也要稳健谨慎。为确保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和妥善处理平稳过渡,关键要做好新老转换之间的顺利衔接。

(五)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必须确保

一是地方政府要优先保障在建项目续建和收尾工程,筹集各类资金,拓宽渠道多方融资,保障建设资金需求。二是要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允许地方申请发行政府债券置换高利短期债务,降低利息负担。三是对经过重新审核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在建项目,没有资金来源的,可发行政府债券融资,或鼓励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融资,解决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六)必须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

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的做法范文5

一、当前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必要性

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其作风如何,对党和人民事业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能否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到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去,不仅取决于领导干部能力和素质的高低,更取决于其作风的优劣。作风好,正确的方针政策才能落到实处;作风不好,再好的政策也只能是空中楼阁。领导干部必须防止和克服那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做法,那种违背规律、盲目蛮干的做法,那种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做法,那种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的做法,那种好大喜功、脱离实际的做法,以科学求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确保上级部门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促进全县地税工作全面创新发展。

二、目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阜宁地税的各项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显著成绩,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县局党组一班人始终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主旋律,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把广大干部的思想凝聚到了谋发展、促发展上来。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领导班子战斗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为基层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机关学习风气进一步浓厚;地税部门形象进一步提升。

当前,领导干部作风总体上是好的,但问题仍然不能忽视,主要表现在:有的不重视学习,理论水平不高;有的缺乏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有的协调不够,面对棘手问题解决办法不多;有的深入实际、联系基层少;有的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得过且过。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

三、当前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对策

认真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不能空对空,一定要与税收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笔者认为,当前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应坚持做好“五个表率”:

一是加强学习,做勤奋学习的表率。一方面,继续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的教育战略,组织和参加多种形式的进修、培训、考察等,开拓视野,改造理念,提升学习层次。另一方面,建立和落实县局党组中心组科室长“每月一讲”制度,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有效形式,将参加人员扩大到中层干部,延伸学习链条,提升完善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与发展创新能力,并以此带动干部群众学习的主动性与实效性,增强学习影响力。

二是强化服务,做良好作风的表率。一方面,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研制度、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并通过局域网络、书面反映、口头交谈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问题,从而推进工作,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针对不同干部职工的需求进行个性化的沟通,以适应干部职工的情绪和情感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地税文化建设,增强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

三是真抓实干,做求真务实的表率。一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班子成员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作用,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加大督查工作的力度,专门成立督查室,对每月全局工作重点事项定期进行督查和通报,并将完成情况列入每月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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