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考察报告(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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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综合改革考察报告(精编15篇)【第一篇】

××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部署,在省财政厅党组领导下,我办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目标,继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创新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机制,推进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

根据国务院综改办要求,为进一步拓展政策受益面,结合我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扶贫开发六大片区、苏北苏中结合部经济薄弱地区,选择17个县(市)及苏北地区新一轮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黄桥老区6196个行政村,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示范试点,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亿元,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支撑平台,逐步建成功能健全、便民惠民、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试点地区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管护制度,落实基本保障资金,探索管护模式,实现了“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制度管事”的基本目标,初步搭建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框架。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示范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方面,解决了农村生活环境脏、乱、差问题,巩固了村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推动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另一方面,为贫困农户增收开辟了新渠道增加了贫困农户的稳定收入,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试验示范试点。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配合省委农工办做好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根据确定的改革试验主题和布局,指导有关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对试点工作开展调研评估,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我办会同省农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的若干意见》,从5个方面出台16条政策措施,支持农村改革试验工作为鼓励和支持试验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研究制定了全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绩效考核奖补办法,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工作责任落实、跟踪评估、考核督查工作机制,对试验区的改革试验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省财政安排7000万元专项奖补资金,按项目运行情况和试验成果对试验区实行以奖代补。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苏州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已通过农业部专家组中期评估,其他12个县试验项目多数也取得明显进展。如南京市高淳区与省地质测绘院合作,试点开展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徐州市铜山区探索建立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和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试点“股田制”;锡山区深化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改革,实行政社分离;东海县建设农村信用体系,成立全国首家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所;武进区、丹阳市、如皋市探索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的途径;金湖县大力提高被征地农民保障水平等。

三、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继续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范管理,狠抓规范项目规划编制、规范奖补项目选定、规范农民筹资筹劳、规范项目建设监管、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基础管理工作等六个方面工作,奖补工作规范化水平逐年提升,政策实施较为顺畅。据统计,201x年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奖补资金亿元,带动农民筹资、社会捐助、村集体投入、县乡财政投入等达亿元,建设奖补项目8342个,其中:道路项目7489条、8064公里,桥梁123座,涵闸、水渠等小型水利设施165个,环卫设施项目103个,环境整治项目144个,整村推进项目69个,奖补项目于9月底前已经全部完工。

根据国务院综改办关于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攻方向的部署,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1935万元,选择14个县(市、区)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省支持建设38个示范村,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先行先试,争取通过一年的努力,建成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产业特色明显、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取得重点突破和经验模式。我办会同省委工办、省农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示范乡村建设内容和指导标准。这些项目建设解决了农民需求最迫切、急需改善的出行难、环境差等问题,开辟了广大农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途径,形成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提供了公共财政直接投入到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载体,实现了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重大转变,搭建了基层政府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为促进基层民主、增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农村基层干群普遍反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不仅经济意义明显,而且政治影响深远。

四、继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

围绕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和省新一轮扶贫攻坚目标任务,省财政安排引导资金12550万元,选择30个县市扩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329个,重点扶持新一轮扶贫开发六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经济薄弱村。

为切实做好××年支持项目试点工作,与省农委经管站组成考核验收组,对苏中、苏北××年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针对验收中发现的个别地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统筹规划不够、项目形成资产确权确利到村不到位、项目建成后长效增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围绕省定××年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年度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指导各地按照“三个一”发展思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年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定并下达扶持项目。同时,参与省委组织部组织的村级组织“四有一责”建设示范县工作考评,按规定对完成任务的示范县(市)予以奖励。

五、扎实开展村庄规划建设。

进一步发挥村庄规划建设示范的样板带动作用,将“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改为“村庄规划建设”,将列入规划建设示范的村庄将分为两类:一类为特色样板示范村庄,另一类为面上示范村庄。在各地上报的备选村庄中,筛选一批涵盖人文特色型、自然生态型、现代社区型、整治改善型等多种类型、鲜明特色的村庄,通过“一对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实施技术指导,重点关注村庄布局形态、建筑组群、历史人文、自然禀赋、产业特色等方面的保护和建设,打造一批特色样板示范村庄,突出示范指导作用。省财政安排2亿元奖补资金,支持42个县(市、区)建设20个特色样板示范村庄、46个面上示范村庄。

村庄规划建设采取新建、整治、整治扩建三种类型,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着力指导试点地区推进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创新政策支持体系,探索用地支持政策和税费支持政策,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机制,培育产业支撑,创新农房拆迁和腾退宅基地补偿政策,创新资金投入机制,为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提供体制机制保证。

六、继续整村推进开展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

按照罗志军书记关于“突出以奖代补、防止周边攀比,突出严控新债、防止新旧交织,突出过细工作、好事办出好效果”的要求,将债务化解工作与脱贫攻坚战略相结合,启动了新一轮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省财政安排奖补2亿元资金予以支持。新一轮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所在县(市、区)统筹考虑化解村级债务需求、化债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开展债务化解工作。

积极推动控减村级债务工作由化解旧债向加强管理控制新债转变。按照省委石泰峰副书记的要求,我办会同省农委对村级债务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起草了《关于加强村级债务管理的意见》,分别在苏南、苏中和苏北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县和乡村干部的意见,反复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市县和乡村干部都认为,《意见》出台有必要、很及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项重要整改措施。《意见》理清了公益性债务与经营性债务的关系、主动负债与被动负债的关系、实债务与虚债务的关系、债务管理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在村级债务管理理论与实践上,取得一定的突破。

七、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按照国务院综改办的部署,扎实开展国有农场办办社会职能改革。一是摸清农场底数。组织开展了全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情况摸底调查统计,对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职能项目和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省农垦集团部分农场和市县农场办社会情况进行了调研,掌握全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现状,摸清了农场底数。二是建立数据库。为做好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了全省地方国有农场人员、土地面积及办社会职能机构等基本情况数据库。三是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制定了《××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批复。四是提前做好《方案》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实施方案,测算农场改革补助方案,为加强和规范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草拟了《××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待组织实施后出台,推进和规范农场改革工作。同时,继续做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和减轻洪泽湖湖区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工作,国有农场税费改革12871万元减负补助资金全部兑付到农场职工,省财政下达湖区六县(区)的380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按规定安排使用到位。

八、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管理工作,减少补贴发放环节的人工干预,提高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安全性。我办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对“一折通”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将系统操作由外网迁移到内网,实现发放补贴数据与省联社自动交换,资金封闭运行。经过近一年的研发与试运行,全省“一折通”平台已由外网成功迁移到内网,运行基本正常。继续指导各地加大“一折通”发放项目整合力度,下发了《关于做好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平台外网转内网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政策不变、补贴资金性质不变、部门管理权限不变的前提下,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以外的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折通”平台发放。加强“一折通”软件系统的安全管理,落实网险控制措施和内部牵制机制。全年“一折通”发放涉农补贴资金项亿元。

九、加强党组织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开展多种形式党建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和落实省委、厅党组的一系列要求,对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处级干部认真对照检查、撰写材料,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按时序进度落实整改事顶,党支部准确把握每一个环节,扎实落实每一项活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取得了实效。二是认真学习党的和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紧密联系工作实践学习会议文件、开展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将会议精神学深学透,通过学习,坚定党员干部信念,振奋党员干部精神,开阔党员干部视野。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对村级债务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村级债务管理的意见》,拟提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提出不少创新性的政策措施。对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现状、需要进行了全面调查,制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办法》。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及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拟定重点调研课题,指导各市综改办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对历年研究课题进行汇总修改,结集出版了《农村综合改革问题研究》。

农村综合改革考察报告(精编15篇)【第二篇】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发展新型城镇化不意味着让农村凋敝。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建管机制。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欠账多、缺口大,补足短板的关键是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运营。探索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机制,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运行管护机制,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加快形成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机制。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体两翼,二者协调发展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新型城镇化决不意味着让农村凋敝。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切实解决规划上城乡脱节、重城轻乡的问题。《方案》提出要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体制。构建适应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规划编制体系,尽快修订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规划约束力和引领作用。

鼓励地方开展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推进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长期以来,农村居民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比城市居民面更窄、水平更低。为此,《方案》提出要完善县域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机制,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地方开展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进一步健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体制机制。《方案》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两大方面着手,提出了明确要求。细化完善和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并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权利,有序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建立和实施居住证制度,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把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要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多管齐下,逐步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让他们有尊严地变成新市民。

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和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

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的组织结构、利益关系深刻调整,农民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明显变化。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方案》从顶层设计层面明确了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基本遵循。

搞好乡村治理,关键在于坚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核心作用不能削弱。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方案》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严肃党内基层政治生活、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几个方面,做出了重要部署,旨在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团结群众、带领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能力,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

发挥农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必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根据农村人口结构的'新变化和农民群众的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方案》提出了村民自治向上扩展和向下延伸的新思路,就是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依托土地等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和乡村传统社会治理资源,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在已经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的地方,开展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根据农村组织结构的新变化,《方案》要求研究明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及相互关系。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地区,探索剥离“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农村综合改革考察报告(精编15篇)【第三篇】

农村综合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进入取消农业税的新阶段,中央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和动力源泉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下面是本站网友分享的“农村综合改革考察报告(汇总8篇)”,紧邻××城区,是××市的西大门,是××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建设的主战场。全镇辖15个行政村,74个村民小组,9233户,31184人,耕地51758亩。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综合改革办公室的指导下,××镇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综合改革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妥善化解村级债务,实行一折通兑现各项惠民资金,逐步建立完善以钱养事的公益性服务机制。通过改革,巩固了农村税改成果,达到了精简、高效的目标,调动了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镇××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一、乡镇机构改革情况。

目前,我镇政府机关在编干部44人,其中班子成员10人,符合核定干部编制要求,没有编外借用和聘用人员,在枝江市政务公开网上对乡镇行政机关人员编制、职务、岗位情况进行了网上公布公示。

在以钱养事改革和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人员管理方面,我镇仅涉及到农业服务中心4人,畜牧服务中心1人,水利中心4人,文化中心2人,城镇建设中心2人。5个中心共13人。在服务模式上,我镇由乡镇和市局共同管理,采用委托服务,由主管局根据乡镇业务实际制订公益性服务项目细则,由乡镇组织签订服务合同的方式,于××年1月由政府组织与各中心全部签订了公益性服务合同,细化量化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并由5个中心负责人与每名职工签订了具体。

劳动合同。

把任务指标按金额、项目分解到每名职工工作之中。市综改办和主管局、白洋镇政府统一组织对各中心进行联合考核我镇农业、畜牧、水利、文化、城建五个中心考核得分均在98分以上并进行了通报把考评结果印发至各中心。同时严格按照考评兑现××年各项经费按人均标准确定并由各单位根据职工工作量分配。各项经费已全部划拨到各单位帐户按照合同发放到位同时督促5个转制单位人员全部交齐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由于公益性服务经费增加资金兑现到位规范管理到位保障机制到位目前各转体单位人心稳定达到了事有人做、事有人管、台帐齐全、目标明确的管理水平形成了有牌子、有章子、有房子、有制度、有合同、有人干的良好局面以钱养事机制激发了各转制单位职工工作热情积极投身到白洋的经济建设之中。

二、化解镇村债务情况。

××镇继续落实化债责任制,并针对各地各村实际,实行“一村一策”、“一债一策”分期分批化解镇村债务;继续实行“发展化债、节支化债、合理有效处置集体资产化债”等有效途径化解镇村债务。今年,全镇共化解镇村债务近196万元,其中镇级化债96万元,村级化债100万元。坚持量力而行的办事原则,杜绝了新增债务发生。

三、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情况。

××年,我镇15个行政村申报了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市综改办批复项目(村)15个,受益农户8927户,受益人口30409人,项目总投资4651482元,其中:村民筹资投劳折资437925元,申请财政补贴资金元,项目建设效果主要包括:路面维修公里,硬化路面公里,改水14300米,渠道畅通公里。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在审核项目上,我们坚持“七个不过”的原则,既不符合群众意愿的项目不过,属以前年度建设的项目不过,不属于村级公益事业范围的项目不过,筹资筹劳不能落实的不过,可能产生新的村级债务的项目不过,缺乏实际效果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不过,实地调研中发现暂不实施的项目不过。

2、在审报程序上,我们规范程序,严肃政策,确保村民议事规则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到实处。首先,发放《市综改办关于一事一议财政补贴政策致全市农民朋友一封公开信》。其次,召开镇、村一事一议项目培训和工作动员会,使一事一议财政实补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三是各项目村认真制定建设方案,积极组织开展村两委会议事和村民议事表决签字,并及时将项目实施方案,工程预决算、筹资筹劳计划、财政奖补资金、工程招投标、项目管护办法等情况在村内进行公示公开。四是严格把村民筹资控制在人年均15元以内,筹劳控制在每个劳力年10个劳日以内。我镇没有出现超政策标准或未纪批准筹资筹劳的现象,没有发生群众在筹资筹劳方面上访和投诉。

3、在资金管理上,我们采取专户专帐,确保资金安全。××年上级财政部门应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元,按照要求先预拨45万元,该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村,由镇财政连同自筹资金全部纳入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账户“一事一议”科目进行核算。项目外包工程款实行直接支付,没有出现截留、挪用财政奖补资金现象。

4、在资料整理上,我们加强基础管理,确保资料完整准确。一是规范项目资料收集管理,实行一个项目一套档案。二是确保项目的基础资料真实全面。

四、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我镇认真落实当合国家各项惠民强民政策,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项减免措施,确保全镇没有一例因负担问题而上访的事件。

1、深入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年,我们切实强化监管措施,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持实行农民负担一把手“负总责制、一票否决制、定期清查制、公示制、专项追究制、报刊订阅限额制”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减负政策的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农民负担问题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集中时间,重点对农村中小学、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务工经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办证等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维护减负政策的严肃性。

2、9000余份《农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由镇财政干部全部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

3、严格执行筹资筹劳政策。××年,15个村申报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均按程序标准报批,人均筹资不超过15元,筹劳不超过10个工日,未出现村范围筹资筹劳违背程序和超标准现象,没有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现象。

4、按规定发放惠农补贴,实行市金融机构直达“一折通”。××年,全镇共发放涉农补贴资金9项,发放金额9656278元,其中:粮食直补元,农资综合补贴元,良种补贴元,油菜补贴元,荒山造林及长防林补贴14910元,生态公益林补贴元,能繁母猪补贴931200元,家电下乡补贴2147702元,摩托车下乡补贴365266元。为了让农户全面了解惠农政策,我们发放资金发放公开信、宣传单9000余份。一是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将每个农户的涉农补贴项目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在财政编制政务公开网及时更新补贴发放信息。同时,财政所还公开了查询举报电话。二是实行市级金融机构统一代发。所有涉农资金,均通过委托代发的市级金融种机构直接打入农民“一本通”帐户。三是严格规范补贴资金兑付程序和手续。银行必须按市财政局要求的期限将补贴资金存入每个农户的存折,要凭农民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存折方可向农民兑付补贴款。农民补贴款不得由村、组集中代领转付,不得用于抵扣任何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兑付。对不凭农民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存折领取补贴款以及集中代领补贴款的,委托代理金融机构应予以拒付。××年,全镇发放涉农补贴资金9项,发放金额9656278元,占上级拨付总额的100%。

5、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得到基本保证。××年,财政共拨付村级转移支付资金814700元。在职主职干部养老保险金已全部交清,基本上保证了村级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村干部工资实行统发,每半年镇财政所拨付直达每个村干部个人帐户。

总之,农村综改工作事关全局,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在枝江市农村综改部门的直接指导下,通过镇党委、政府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过去一年,我镇全面完成了各项农村综合改革任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清楚认识到,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虽然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社会建设日新月弃,人民的生活不断提高,但是,我镇农业、农村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农民收入仍然比较低下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全镇征地拆迁范围广、任务大,存在着很多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和稳定的任务依然相当艰巨,所以农村综合改革还必将继续深化、巩固与提高。白洋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综改工作的认识,加大巩固农村综合改革成果的力度,努力促进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奋力冲刺全省镇域经济百强打下坚实基础,以白洋工业园、五峰民族工业园和白洋工业新城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白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步伐,坚持农村综合改革大政方略不动摇,正视存在的不足,加大对考评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坚决把各项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部署,在省财政厅党组领导下,我办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目标,继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创新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机制,推进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

根据国务院综改办要求,为进一步拓展政策受益面,结合我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扶贫开发六大片区、苏北苏中结合部经济薄弱地区,选择17个县(市)及苏北地区新一轮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黄桥老区6196个行政村,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示范试点,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亿元,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支撑平台,逐步建成功能健全、便民惠民、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试点地区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管护制度,落实基本保障资金,探索管护模式,实现了“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制度管事”的基本目标,初步搭建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框架。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示范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方面,解决了农村生活环境脏、乱、差问题,巩固了村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推动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另一方面,为贫困农户增收开辟了新渠道增加了贫困农户的稳定收入,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试验示范试点。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配合省委农工办做好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根据确定的改革试验主题和布局,指导有关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对试点工作开展调研评估,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我办会同省农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的若干意见》,从5个方面出台16条政策措施,支持农村改革试验工作为鼓励和支持试验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研究制定了全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绩效考核奖补办法,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工作责任落实、跟踪评估、考核督查工作机制,对试验区的改革试验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省财政安排7000万元专项奖补资金,按项目运行情况和试验成果对试验区实行以奖代补。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苏州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已通过农业部专家组中期评估,其他12个县试验项目多数也取得明显进展。如南京市高淳区与省地质测绘院合作,试点开展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徐州市铜山区探索建立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和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试点“股田制”;锡山区深化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改革,实行政社分离;东海县建设农村信用体系,成立全国首家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所;武进区、丹阳市、如皋市探索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的途径;金湖县大力提高被征地农民保障水平等。

三、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继续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范管理,狠抓规范项目规划编制、规范奖补项目选定、规范农民筹资筹劳、规范项目建设监管、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基础管理工作等六个方面工作,奖补工作规范化水平逐年提升,政策实施较为顺畅。据统计,201x年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奖补资金亿元,带动农民筹资、社会捐助、村集体投入、县乡财政投入等达亿元,建设奖补项目8342个,其中:道路项目7489条、8064公里,桥梁123座,涵闸、水渠等小型水利设施165个,环卫设施项目103个,环境整治项目144个,整村推进项目69个,奖补项目于9月底前已经全部完工。

根据国务院综改办关于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攻方向的部署,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1935万元,选择14个县(市、区)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省支持建设38个示范村,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先行先试,争取通过一年的努力,建成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产业特色明显、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取得重点突破和经验模式。我办会同省委工办、省农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示范乡村建设内容和指导标准。这些项目建设解决了农民需求最迫切、急需改善的出行难、环境差等问题,开辟了广大农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途径,形成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提供了公共财政直接投入到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载体,实现了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重大转变,搭建了基层政府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为促进基层民主、增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农村基层干群普遍反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不仅经济意义明显,而且政治影响深远。

四、继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

围绕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和省新一轮扶贫攻坚目标任务,省财政安排引导资金12550万元,选择30个县市扩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329个,重点扶持新一轮扶贫开发六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经济薄弱村。

为切实做好××年支持项目试点工作,与省农委经管站组成考核验收组,对苏中、苏北××年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针对验收中发现的个别地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统筹规划不够、项目形成资产确权确利到村不到位、项目建成后长效增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围绕省定××年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年度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指导各地按照“三个一”发展思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年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定并下达扶持项目。同时,参与省委组织部组织的村级组织“四有一责”建设示范县工作考评,按规定对完成任务的示范县(市)予以奖励。

五、扎实开展村庄规划建设。

进一步发挥村庄规划建设示范的样板带动作用,将“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改为“村庄规划建设”,将列入规划建设示范的村庄将分为两类:一类为特色样板示范村庄,另一类为面上示范村庄。在各地上报的备选村庄中,筛选一批涵盖人文特色型、自然生态型、现代社区型、整治改善型等多种类型、鲜明特色的村庄,通过“一对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实施技术指导,重点关注村庄布局形态、建筑组群、历史人文、自然禀赋、产业特色等方面的保护和建设,打造一批特色样板示范村庄,突出示范指导作用。省财政安排2亿元奖补资金,支持42个县(市、区)建设20个特色样板示范村庄、46个面上示范村庄。

村庄规划建设采取新建、整治、整治扩建三种类型,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着力指导试点地区推进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创新政策支持体系,探索用地支持政策和税费支持政策,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机制,培育产业支撑,创新农房拆迁和腾退宅基地补偿政策,创新资金投入机制,为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提供体制机制保证。

六、继续整村推进开展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

按照罗志军书记关于“突出以奖代补、防止周边攀比,突出严控新债、防止新旧交织,突出过细工作、好事办出好效果”的要求,将债务化解工作与脱贫攻坚战略相结合,启动了新一轮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省财政安排奖补2亿元资金予以支持。新一轮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所在县(市、区)统筹考虑化解村级债务需求、化债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开展债务化解工作。

积极推动控减村级债务工作由化解旧债向加强管理控制新债转变。按照省委石泰峰副书记的要求,我办会同省农委对村级债务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起草了《关于加强村级债务管理的意见》,分别在苏南、苏中和苏北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县和乡村干部的意见,反复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市县和乡村干部都认为,《意见》出台有必要、很及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项重要整改措施。《意见》理清了公益性债务与经营性债务的关系、主动负债与被动负债的关系、实债务与虚债务的关系、债务管理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在村级债务管理理论与实践上,取得一定的突破。

七、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按照国务院综改办的部署,扎实开展国有农场办办社会职能改革。一是摸清农场底数。组织开展了全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情况摸底调查统计,对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职能项目和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省农垦集团部分农场和市县农场办社会情况进行了调研,掌握全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现状,摸清了农场底数。二是建立数据库。为做好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了全省地方国有农场人员、土地面积及办社会职能机构等基本情况数据库。三是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制定了《××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批复。四是提前做好《方案》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实施方案,测算农场改革补助方案,为加强和规范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草拟了《××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待组织实施后出台,推进和规范农场改革工作。同时,继续做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和减轻洪泽湖湖区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工作,国有农场税费改革12871万元减负补助资金全部兑付到农场职工,省财政下达湖区六县(区)的380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按规定安排使用到位。

八、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管理工作,减少补贴发放环节的人工干预,提高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安全性。我办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对“一折通”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将系统操作由外网迁移到内网,实现发放补贴数据与省联社自动交换,资金封闭运行。经过近一年的研发与试运行,全省“一折通”平台已由外网成功迁移到内网,运行基本正常。继续指导各地加大“一折通”发放项目整合力度,下发了《关于做好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平台外网转内网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政策不变、补贴资金性质不变、部门管理权限不变的前提下,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以外的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折通”平台发放。加强“一折通”软件系统的安全管理,落实网险控制措施和内部牵制机制。全年“一折通”发放涉农补贴资金项亿元。

九、加强党组织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开展多种形式党建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和落实省委、厅党组的一系列要求,对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处级干部认真对照检查、撰写材料,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按时序进度落实整改事顶,党支部准确把握每一个环节,扎实落实每一项活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取得了实效。二是认真学习党的和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紧密联系工作实践学习会议文件、开展讨论交流、撰写。

心得体会。

将会议精神学深学透通过学习坚定党员干部信念振奋党员干部精神开阔党员干部视野。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对村级债务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村级债务管理的意见》拟提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提出不少创新性的政策措施。对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现状、需要进行了全面调查制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办法》。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及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拟定重点调研课题指导各市综改办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对历年研究课题进行汇总修改结集出版了《农村综合改革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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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综合改革考察报告(精编15篇)【第四篇】

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覆盖面广、政策性强,触及农村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重大变革,对于切实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积极作用。现结合我区农村税费改革以来的一些情况,浅谈当前农村综合改革走向及对策:

自2002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对解决“三农”问题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透过我区改革后发生的一系列变化,我认为,改革的成果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撤乡并村。2003年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我区由6个乡镇撤并为5个乡镇,96个行政村撤并为89个行政村。二是冗员减少,乡村职能发生了深刻变化。按照精简效能、统一高效的原则,精简了乡镇机关内设机构,清理了各乡(镇)的在编不在岗人员和编外人员。改革后,乡村组织的职能正向指导和服务转变,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劳务输出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引带作用。三是负担下降,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随着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涉农收费的清理,使农民负担降至了有史以来的最低水平。目前,农民增加生产投入、应用农业新技术、使用机械作业的积极性都非常高。四是管理加强,基本达到了人权、事权和财权相统一。在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了全员竞聘上岗。以“乡财乡用区监管”为核心,实行了“机构上划、预算代理、账户统设、资金统调、集中收付”的管理方式,理顺了区乡分配关系,明确了收支范围和职权范围。改革村级经费管理方式,实行了“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做到了村级资金管理统一实行预决算制度,村级组织自行组织收入统一纳入“村级集体收入专户”支付,村级资金的财务核算统一由乡镇经管服务中心代理。五是制度完善,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建立和完善了以区为主的办学体制,全面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免费上学。建立和完善村级“一事一议”制度,创造性地提出了“村事村议、组事组议、小范围受益小范围议”的筹资办法。建立健全了涉农收费的监测、预警和查处机制,有效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建立和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五保户和弱势群体的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作为改革,必然要经过探索、渐进、完善的过程。农村税费改革后,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亟待在农业综合改革过程中加以解决。

1、在乡镇机构改革上,办事机构的设置还不尽合理。乡镇有些机构还没有转变到服务于社会上来,存在有岗无事现象,对有岗人员要制定工作目标和服务项目,才能更好地为农村群众服务。

2、在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上,一是有的乡镇干部职工的工资生活待遇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二是部分乡镇除干部工资得以保障外,公务、业务经费普遍紧张,有的乡镇已难以维持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乡村债务化解,十分困难,当前正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热潮,各地农村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正在千方百计加大投入,乡村债务已露新增态势,以致一些乡村未偿旧债,又负新债。这种状况极有可能形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更加难以有效解决。

3、在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上。一是“普九”债务农村中小学校无力自身化解。二是按合理布局校点的要求,相对集中、规模办学无可厚非,但不符实际的追求高度集中和扩大规模,可能会造成新的不合理布局,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

4、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一是由于一些基层干部缺少应有的民主观念和法律意识,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二是在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中,不少地方都存在随意性较强,程序化和规范化程度不够的问题,以致难以真正有序、有效地搞好“一事一议”,实现村民自治。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做好综合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的基层干部真正明确并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目标。目前,我区国有农场综合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但在改革中难免会存在不合基层实际的一些问题,建议向上反映解决出现并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巩固综合改革的成果。

(二)完善机构设置。一是要从实际出发,各乡镇应加强财政所的建设,并配备必需的人员编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解决他们的工资待遇和定编问题。二是计生办要以利农村计划生育和社会事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林业、畜牧服务职能要进一步巩固,而水利、农机、农技、农经等其他各项服务也应同步强化,以利形成完整配套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四是团委、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机构,在不新增人员编制前提下,应设置确保政府的正常运转。

(三)尽快建立和完善乡镇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政府职能转变。一是综合改革后的政府要突出其政治职能、公共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作用的发挥。上级政府和部门针对职能转变后的乡镇工作制定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缩短政府的机构、人员和工作磨合期,使其尽快步入正常的运行轨道。二是积极稳妥地探索事业单位改革的新举措,引导开展好公益性和经营性为农服务。三要加大培训教育力度,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员结构,提高乡镇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针对机构改革后乡镇行政人员偏紧、年龄结构老化,财政所工作职责增加,工作量加大,而农经人员有岗无责的现实,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切实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农业和涉农部门要尽快适应改革要求,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势、新问题,及时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支持和巩固改革成果,认真扎实做好“三农”工作,搞好为农服务。

(四)财政管理保障乡镇工作运转。一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一是县级财政要加大对乡镇财政基本支出的有效保障,并按项目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乡镇财政对村级财务的管理、监督要进一步加强,严格按规定实施监督和管理。二是保障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三要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对策措施,及时遏制乡村债务的新增势头。四是各级党政,尤其乡镇和村两委要厉行节约,打紧开支,千方百计在新农村各项建设中,确保不新增债务;在乡镇经济和村社集体经济发展中,确保逐年化解乡村债务。

(五)进一步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一要向上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加大农村学校排危力度。二要帮助农村中小学尽可能逐步化解学校负债,落实好各项政策及专项经费,并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保障学校办公业务经费;各级各类学校也要在不乱收费的前提下,挤出资金化解债务。

(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要通过教育引导和学习培训,增强基层干部的民主意识,提高群众的参与热情。要规范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中村委会、村民代表会的积极作用,真正实现“依法治村、民主管理”。二要讲求实效,认真搞好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要通过如实公开政务和村务,实行“阳光操作”,让群众知情,鼓励群众自觉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真正实现村民自治。三要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标准、决议的形成、方案的提出、报批的程序、事项的公示等,都要做到严谨规范,依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资金筹集机制,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要及时交接并监管好村级财务。乡镇财政要认真做好交接前的清理、审查和交接后的整理、复核等工作,不能因交接而出现村级财务的监管断层或失控;要通过交接进一步完善制度,跟进管理,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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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综合改革考察报告(精编15篇)【第五篇】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农村推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下简称“普九”)制度,并由此产生了相当数额的债务。近年来,一些地方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积极开展化解“普九”债务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由于“普九”债务跨越时间长、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化解债务工作总体进展缓慢。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推进,“普九”债务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6号)的有关精神,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化解乡村公益事业债务,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经国务院同意,在。

总结。

一些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选择部分省(区)开展清理化解“普九”债务试点。现就做好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试点的范围和目标。

根据各地“普九”债务清理核实情况和近几年自行化解试点情况,并考虑各地的财力状况,确定在具备条件的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宁夏、贵州、陕西、甘肃等省(区)以省(区)为单位开展清理化解“普九”债务试点。各试点省(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尽快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其他省(区、市)可在对“普九”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锁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3个县(市、区)进行化债试点,试点实施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工作小组备案。

各试点省(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严格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基础上,从2007年12月起,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同时建立起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稳定机制;在此期间,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普九”债务化解的,可着手化解农村义务教育的其他债务。

二、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谁举债谁负责。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实行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实施的管理体制,“普九”债务的化解试点工作主要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二)先清理后化解。在全面摸清“普九”债务底数的基础上,锁定债务,明确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化债的优先顺序,逐步化解。

(三)先化解后补助。为调动地方化债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先化解后补助的办法,对已经化解“普九”债务的地方给予补助,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地区。未在规定期限内化解相应债务的不予补助。

三、

“普九”债务的界定及偿债资金来源。

“普九”债务是指各地以县为单位推进“普九”工作,至通过省级“普九”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债务,主要包括。

教学。

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至今仍未通过“普九”验收的县,债务计算时间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

试点省(区)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可靠的偿债资金来源。可从以下渠道筹集偿债资金:一是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中央财政给予的化解“普九”债务补助资金;二是从地方征收且作为地方收入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其他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偿债;三是进一步整合地方现有教育专项资金;四是通过盘活闲置校产筹集偿债资金;五是通过统筹有关非税收入途径筹集偿债资金;六是社会和民间自愿捐资赞助的偿债资金。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积极筹资用于偿债。省级财政要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化债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为保证偿债资金安全可靠,各地不得借新债还旧债,不得向农民摊派,不得挤占挪用其他必保的专项资金,不得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进行。各级财政用于化解“普九”债务试点的支出应在预算中单设科目、单独反映,不作为预算安排教育正常支出的基数。

四、试点工作要求。

债务来源、债务用途对债务进行分类,严格划分县乡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单位的责任,将审核认定的债务从学校剥离出来,交给当地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普九”债务的清理、核实、锁定等有关工作。

(二)制订方案,抓紧实施。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化解“普九”债务试点实施方案,分清化债责任,明确化债资金来源和工作进度,拟定化债计划。试点实施方案获得批准后,要尽快启动化债试点。

(三)突出重点,分类处理。要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偿还对教师、学生家长等个人和工程业主的欠债。试点省(区)的地方国有农场、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九”债务纳入化债试点的范围,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中央直属农场、林场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九”债务化解试点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五、试点工作保障措施。

(一)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试点省(区)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涉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设项目应由县级人民政府通盘考虑,确需建设的项目要用政府财政资金解决,不留缺口。对学校各项预算支出严格审核,对超标准、超预算和没有资金保障的建设项目与投资不予批准,严格控制学校的公用经费支出,严禁将用于偿还“普九”债务的资金挪作他用,严禁超标准发放教职工津贴补贴。

(二)建立健全债务监控体系。试点省(区)要在做好清理核实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债务的来源和用途,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同时,要研究探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办法。

(三)实行债务控管领导责任制。试点省(区)要按照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正确处理教育发展与财力可能的关系,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得超越自身财力可能借债搞建设、上项目,对不切实际的指标要进行相应调整,引导学校适度、健康、规范发展。要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并将农村义务教育借新债和清理化解旧债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盲目搞建设、上项目、借新债的学校和部门,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四)建立化债激励机制。中央财政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人数、地方财政状况等客观因素,并综合考虑试点省(区)“普九”债务负担及化债试点完成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订。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为确保偿债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财政、教育、农业、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和制约机制。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及产生新债的行为,除追回补助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清理化解“普九”债务试点工作,对维护农村中小学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消除农民负担反弹隐患,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试点省(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立足社会稳定和教育发展的大局,充分认识化解“普九”债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试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和协调,及时解决化债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继续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普九”债务化解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未进行全省(区、市)试点的省(区、市)要进一步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强调研,注意总结局部试点经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为今后在全省(区、市)推开做好准备。

农村综合改革考察报告(精编15篇)【第六篇】

三是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改革范围。

11月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出台了扩大国内需求、保持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会议决定年内新增1000亿元,其中动物防疫体系7亿元,用于建设9600多个乡镇兽医站。

2、完善乡镇机构改革。采取考试测评等办法,精简乡镇财政所人员,共分流人员42人。本着积极负责的态度,按照“乡镇一点、主管科局一点、财政一点、个人一点”的原则,完成了农技站、林业站、畜牧站、水管站、广播文化站共900多名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了社会稳定。

3、积极化解“普九”债务。去年11月份以来,我们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成立班子,强化措施,扎实开展我县清理核实“普九”债务基础工作,共清理核实“普九”债务8456万元。目前,我县“普九”债务清理审核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级审核,即将进入化解关键时期。县政府计划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偿还“普九”债务的专项资金,全力保证将按规定应由县财政负担的'部分综合列入财政预算,不留缺口。

4、稳步推进中型水库改革。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将7座中型水库定性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将东方桥电排站和二个堤垸管理站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财政按人平7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目前,中型水库管理所人员已全部纳入社保范畴,47名退休人员已开始实行社保打卡发放养老金。中型水库和泵站、堤垸的在职人员将在今年12月底前可改革全面到位。

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内涵丰富,外延广阔,许多涉及农民利益、关系“三农”发展的改革内容都可以纳入其中。根据中央精神和上级部门安排,下段我们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改革工作:

1、尽快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一是三年内在全县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二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乡镇经管站纳入政府体系,做好养老保险接轨。

2、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保证经费、人员到位,争取明年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3、继续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目前,大部分乡镇已进入发证阶段。由于这项工作的复杂性,需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尽量减少工作误差。特别是全家外出务工对象,要采取多种途径,确保核对到位。

4、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充分认识这项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它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清理核实、锁定债务的基础上,筹集资金,分类指导,积极化解。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化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农村综合改革考察报告(精编15篇)【第七篇】

(三位一体“的农村改革观纲要)。

1.面向21世纪,中国在加入wto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不断地完善,继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显得尤为重要。下一步的农村改革,必须坚持农地制度,分配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三位一体,综合配套,整体推进,协调运作。

2.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农村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既是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转变过程中必然产生的现象,又在于农村改革过程中长期存在着自发性、无序性、单一性和缺乏系统性、整体性、规范性所造成的。因此,今后一定要克服过去那种单项突破寻求改革出路的片面性和短期行为,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作为统筹考虑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基本思路,从整体上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到协调运作,相互配套,相互促进,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3.纵观中国历代改革,几乎每一次较大规模的变革土地制度、赋税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基本上都是同步配套进行的,有其相互关联性和一般规律性。当今中国的农村改革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程,但其基本内容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仍然要遵循历史发展规律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4.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可耕地农民家庭所有制和农村非耕地(包括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道路等)国家所有制,是今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改革方向。

(1)从历史上看,自秦汉到清末的二千多年间,耕地始终是在国有―一私有―一国有的不断反复中变化着。每一次由私有向国有的转化,都伴随着社会的**与逆转;而每一次由国有向私有的分配,则促使农村经济恢复和国家强大。与此相适应,通过土地买卖兼并转移产权,利用租佃形式进行经营,成为中国古代土地关系的重要内容。至于非耕地,则一般属于国有,基本上不加入产权转移的流动领域。这种土地产权关系和耕地租佃经营形式,基本上是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市场机制运行规律的。

(2)从理论上说,经济合理性是衡量农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主要依据。缺乏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农地两权分离是违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中国封建社会的地主土地所有权与佃农使用权分离条件下形成的耕地租佃经营形式是低效率的,已经被历史淘汰;现行的农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使用权分离条件下形成的家庭承包经营形式,仍然是低效率的。它是传统小农经营方式的延续,也必将会被淘汰。

(3)从实践上验证,我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依据传统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理论,主要依靠政治运动和国家超经济强制手段建立起来的。说到底,它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地集体所有权长期虚置,造成土地产权关系模糊,限制了农地产权流动。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是很不适应的,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重构农地市场产权关系。

(4)确定农地所有权必须坚持法律上的所有权与经济上的所有权相统一的原则。中国农村现行的家庭承包经营农地制度,实际上,一直存在着政治法律上规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户经济上拥有的所有权相分离的问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已经成为虚拟所有权,必须重新确立农村土地的真实所有权。

5.从《宪法》和法律上,确认可耕地农民家庭所有制,是新时期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起点。它可以在相当长时期内,继续发挥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和生活保障的社会稳定功能,保持农村改革的连续性,避免或减少社会动荡。它可以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引入市场机制,有利于耕地在农户之间自由流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耕地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农地利用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加速农村分工分业,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农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它可以更好地发挥土地作为增加社会财富母体的再生功能,通过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分工协作、土地兼并、股份合作、中介服务,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多种形式,培育出大量新的合作经济实体和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巩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保持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性质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同时,它还可以通过国家有计划地组织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在全国重点农产区,建立现代化的大型商品粮基地和大宗农产品商业基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大宗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加强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控。

6.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农业现代化,关键在于农村国有土地开发利用上。为此,必须科学规划全国农村国有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方案,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益型和以市场融资为主的商业型国有土地资源开发模式,实行双轨制运行。同时,制定并完善国有土地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7.中国的农民负担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土地制度问题。农村费改税并非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4)从实践上验证,历史上被称为“黄册”的户籍制度和“鱼鳞册”的地藉制度,是迄今为止最为浩繁、最真实的征收赋税依据。但这种依靠原始手工方法完成的户籍―一地籍―一赋税三位一体的系统管理税制模式,它本身耗时费力,再加上中间环节多,容易节外生枝,管理和监督成本都十分高昂。明朝开国皇帝朱元蟑曾说过,“法贵简单,使人易晓”。这句话蕴涵的道理十分深刻。目前,对于大多数农村地区来说,农户―一耕地―一税费仍然是三位一体的,这三者之间任何环节上的变动都是相互联系的、缺一不可。因此,现行的户籍制度若不进行彻底地改革,新的农地制度难以形成,农村费改税也很难取得根本性突破。

8.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新的收入分配制度,必须要与农地制度改革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管理体制相适应。

(1)近期目标和相应采取的政策措施:是在进行农地制度创新和改革农村行政管理体制过程中,暂缓向农民征收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屠宰税、耕地占用税、乡镇统筹和村级提留,免除农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以及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不合理收费。乡镇在编工作人员和教师工资一律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村干部误工经济补贴和村级必不可少的办公经费,以及遭遇特大自然灾害需要征用民工等,一律实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制,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办事。同时,继续维持适当比例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按照国民待遇平等的原则,面向全国城乡消费者开征商品消费税,尽量弥补暂时全额免征农业税费后的财政资金缺口,保证国家财政收支预算正常运行。

(2)中期目标和相应采取的政策措施:是建立与新的农地制度相适应的农税制度。坚持对农业征税从轻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设计税种单一,简便易行,适合市场农业生产特点的农业税税种,开征农产品流通税和农地产权交易税。逐步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制定比较合理的工农业产品价格体系,减少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收益向工业和城市净流出数量。根据不同时期国家财力状况,实行国家对农业扶持政策,逐步增加对农业生产资金投入。建立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逐步向全国农村推广实行。

(3)长期目标和相应采取的政策措施:是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全新的农村分配制度,实行以农民劳动收益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进一步理顺工农业产品价格比例关系,建立合理的工农业产品价格体系,实行工农业产品等价交换的价格制度。国家对农业实施保护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和补贴、信贷扶持以及’农产品贸易保护等政策措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建立健全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城乡居民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政策。

9.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率先起步、不断深化,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繁荣。但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行动迟缓,始终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严重制约着新的农地制度建立和新的分配制度形成。这必然要求改革与之不相适应的旧的农村管理体制。不在这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新一轮农村改革将难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将难以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就会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农村综合改革考察报告(精编15篇)【第八篇】

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农村各项改革正在扎实开展,一些重要改革事项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农村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目标更加多元、影响因素更加多样、任务也更加艰巨。农村改革综合性强,靠单兵突进难以奏效,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做好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和主要矛盾,进一步提高农村改革决策的科学性。要从总体上把握好农村改革的方向,提出深化农村改革总的目标、大的原则、基本任务、重要路径,从全局上更好地指导和协调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各项改革之间的衔接配套,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的综合效应。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不断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体制机制,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到,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尤其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基础上,加强对农村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民家庭合法财产权益的保护,赋予农村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保证其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农户家庭经济、农民合作经济、各种私人和股份制经济、供销合作社经济以及国有农场林场等国有经济共同发展。

2.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把握好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实行“三权分置”。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

3.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调整不适应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促进农业尽快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技术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

4.坚持保障农民权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农民合法经济利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

5.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公平和效率。

6.坚持循序渐进、试点先行。发挥好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在把握方向、坚守底线前提下,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认真组织好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重大改革,要按程序报批,取得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试点。

7.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必须始终把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提高依法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二、关键领域和重大举措。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基层党建等领域,涉及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对这5大领域改革的核心问题,要明确大的方向、主要内容和重大方针对策,进一步理清改革思路。

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在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建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与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相交织,构成了我国农村治理的基本框架,为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支撑。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必须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进一步发挥集体经济优越性,进一步调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积极性。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抓紧修改有关法律,落实中央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重大决策,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在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和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指导意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制定出台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文件,规范草原承包行为和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

三是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特殊保护。完善土地复垦制度,盘活土地存量,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体系,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到位、质量到位。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田现象,杜绝违规占用林地、湿地补充耕地。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票”等试点,推动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

2.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在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基础上,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

3.深化林业和水利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重点,深化配套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完善林木采伐权,管好公益林、放活商品林,调动林农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的积极性。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研究提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的指导意见,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须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核心,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符合国情和发展阶段的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

4.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在农村耕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度,不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使适度规模经营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提升农户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重点发展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适时提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立法建议。

5.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务,创新农业产业链组织形式和利益联接机制,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机制,允许政府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完善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

6.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家庭经营在相当时期内仍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力量,要通过周到便利的社会化服务,把农户经营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充分发挥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作用,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府向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

7.培养职业农民队伍。制定专门规划和切实可行的政策,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8.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严格的资格审查、项目监管和定期督查机制,禁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防止“非粮化”现象蔓延。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探索建立工商资本农地租赁风险保障金制度。

9.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按照为农服务的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使之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三)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对农业实行必要的支持保护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效能,完善农业生产激励机制,加快形成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10.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转换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大力清理、整合、规范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对“小、散、乱”及效果不明显的涉农专项资金要坚决整治;对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的涉农专项资金予以整合;对地方具有管理信息优势的涉农支出,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切块下达,由地方统筹支配,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投入绩效。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支农事权,明确政府间应承担和分担的支出责任,推进各级政府支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11.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根据各类主要农产品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程度,采取“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办法,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进并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价补分离”的思路,继续实施棉花和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完善补贴发放办法。改革、完善玉米收储政策。改进农产品市场调控方式,避免政府过度干预,搞活市场流通,增强市场活力。完善农产品收储政策,坚持按贴近市场和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收储价格,降低储备成本,提高储备效率。加强粮食现代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积极鼓励引导流通、加工等各类企业主体参与粮食仓容建设和农产品收储,规范收储行为,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强化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新型业态,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在联结农户和市场方面的作用。

12.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开展农业补贴改革试点,将现行的“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优化补贴支持方向,突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持与现有政策的衔接,调整部分存量资金和新增补贴资金向各类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合理确定支持力度,不人为“垒大户”。进一步拓宽财政支农资金的渠道,突出财政对农业的支持重点,持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完善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的投入机制,强化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机具购置等的支持力度。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快捷高效的补贴资金发放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对农民收入补贴的办法。

13.建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农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

14.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技兴农、人才强农,推进农业科研院所改革,打破部门条块分割,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完善科研立项和成果转化评价机制,强化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扶持种业发展,做强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骨干种子企业。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探索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

1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推广减量化和清洁化农业生产模式,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减量提效补偿机制。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激励机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和东北黑土地保护。深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限牧限渔。完善森林、草原、湿地、水源、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稳定投入机制。

16.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坚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健全政策支持、公平准入和差异化监管制度,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健全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制度,完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稳定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完善治理结构。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鼓励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拓宽“三农”直接融资渠道。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业务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地方政府切实承担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完善地方农村金融管理体制,推动地方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与授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提高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四)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17.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体制。加快规划体制改革,构建适应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规划编制体系,完善各类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管制度,健全县市域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尽快修订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下,探索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规划约束力和引领作用。

18.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建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探索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机制。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运营。

19.推进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完善县域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机制。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城乡区域标准水平统一衔接可持续,完善综合监测评估制度。鼓励地方开展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

20.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充分考虑各类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细化完善和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加快建立和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承担的.相应支出责任,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21.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落实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政策。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突出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把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五)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社会治理面临新挑战,必须坚持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协同,围绕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民主制度,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2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深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选好用好管好带头人,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和贫困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处理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惠农资金、侵占征地补偿款、侵吞集体资产等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行为,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凝聚力。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多为群众办实事,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带领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奔小康。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制,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加大抓乡促村工作力度。

23.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依托土地等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和乡村传统社会治理资源,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在已经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的地方,开展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载体,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建立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理顺村务监督机构与其他村级组织的关系,切实发挥村务监督机构作用,落实群众监督权。积极探索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重视吸纳利益相关方、社会组织、驻村单位参加协商。研究明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及相互关系。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地区,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24.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水平。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修订乡规民约。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平台和支撑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资源的整合利用,提高设施利用效能。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体育健身等重点文化体育工程有效合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各类文化组织和机构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抓好农村业余文化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农村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保护和传承具有民族特色的农耕文明,加强农村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广泛开展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活动,推动文化与特色农业有机结合,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引导和组织农民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

25.创新农村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让农村贫困人口掉队的要求,分类施策,加快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建立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的机制。完善片区联系工作机制,推动片区规划实施与减少贫困人口的目标相结合,将政策、项目等落到实处。抓紧研究制定扶贫开发的重大举措,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26.深化农村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执法力量,推行对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的综合执法,确保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依法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

三、(略)。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领导、组织、监督农村改革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推进农村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农村改革工作,把握好方向和路径,加强对农村改革工作的指导,确保各项农村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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