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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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有效,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持续优化服务质量。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街道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工作报告”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街道20XX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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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分解落实X县 20XX 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平督绩通〔20xx〕1 号)文件精神,县下达20XX 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任务,涉及我街道的有2个。我街道结合实际,落实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订方案?

根据《贵港市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 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分解落实X县 20XX 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平督绩通〔20xx〕1 号)有关要求,为全面完成我街道20XX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任务,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我街道及时制定《X县X街道办事处 20XX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方案有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主体,并按要求公布整改方案。

二、任务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下达后,我街道组织综治中心、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以及涉及整改事项的平田村、西村迅速对整改事项进行了情况核查,并开会研究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进行。

(一)意见建议编号0120XX0080100035问题整改

整改内容:"贵港市X县X镇平田村林屋屯主干道路还有100来米还没有硬化,20XX年3、4月份来了两拨人看了看没有行动,至今这个路段还没有得到硬化。"

督查情况:经核实,平田村竹儿根林屋屯主干道路已经修好,该群众反映的道路为入户路,不足100米,没有铺好路基,也没有自筹30%以上资金,暂不符合"一事一议"项目申请条件。

整改目标:1.积极引导群众创造符合"一事一议"项目申请条件,若条件成熟再向村委报申请,再逐级上报。2.加强道路建设相关政策的宣传,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

整改措施:1.积极引导群众创造符合"一事一议"项目申请条件,若条件成熟再向村委报申请,再逐级上报。2.加强道路建设相关政策的宣传,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

整改成效:年4月实地走访核实,平田村竹儿根林屋屯主干道路已经修好,该群众反映的道路为入户路,不足100米,没有铺好路基,也没有自筹30%以上资金,暂不符合"一事一议"项目申请条件。年5月-9月,每月实地走访和电话访问其本人和村委会反映,仍未能凑足300米,没有集资30%资金,也没有铺好路基。不符合"一事一议"项目申请条件。X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做好道路修建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年10月8日,我街道再次与问题反馈者林先生沟通协商,他最终决定几户自筹,只修自家门前入户路约60米。截至20xx年10月30日,根据其反映要因要遵守风俗习惯(家有孕妇不宜动工)还没开工。

(二)意见建议编号120XX0080100036问题整改

整改内容:"贵港市X县X镇西村村委会六年前集体土地争议,要求施工方停工不停工,并且把有争议的集体土地围起来占为己有,村干部解决不了此事,找到街道办处理此事,街道办的回复是等候处理,建议有关部门秉公办理此事。"

督查情况:经核实,该群众反映的是X街道西村垌心屯和织机塘屯有纠纷的石头山地块权属问题。

整改目标:1.做好调解工作。引导争议双方提供确凿证据,协助动员宗族调解、或依法依规进行调解。2.若调解不成, 积极引导群众依照法定程序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确权。

整改措施:1.做好调解工作。引导争议双方提供确凿证据,协助动员宗族调解、或依法依规进行调解。2.若调解不成,积极引导群众依照法定程序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确权。

整改成效:年4月实地走访核实,该群众反映的是X街道西村垌心屯和织机塘屯有纠纷的石头山地块权属问题。

年4月25日-20xx年5月17日分别走访调查询问矛盾纠纷当事人梁栋、梁天明、梁柱敏、梁柱康、梁柱安、梁作豪、陈达伟(退休老支书)、陈达志、陈达常,初步了解各自关于石头山地块权属问题的看法。

年5月26日上午9:00在X街道综治中心会议室就这个矛盾纠纷召开第一次调解会,但双方意见仍未能达成一致,且佐证材料欠缺。待双方完善申诉材料再次调解。

20xx年6月,X街道工作人员对矛盾纠纷发生地的附近群众梁作通、梁柱兴、梁作志进行调查,了解他们对石头山权属问题的看法。20xx年7月,X街道工作人员分别对垌心屯陈日杏、织机塘屯梁天明和梁柱伟等知情人进行走访调查,了解他们关于对石头山权属问题的看法。其中陈日杏提供了一份石头山相关权属的土地房屋所有证原件。同时收到梁柱敏等人提交的关于要求梁柱安、梁柱康、梁天明、梁柱森、梁王国占用土地赔偿申请书。经过4-8月的多次入户调查收集佐证材料,20xx年8月24日就石头山权属和赔偿问题进行第二次调解,织机塘代表梁柱康、梁永乐不同意调解,调解终止。20xx年9月9日下达调解终止告知书。10月24日县政府作出批示,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街道办配合依法处理并答复信访人。

我街道两条整改任务已申请办结。下一步继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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