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例【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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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报告【第一篇】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以今天的会议为标志,2016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就正式启动了。刚才,明辉同志传达领学了自治区第一、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王远同志宣布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名单和任务分工。希望大家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市第一轮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从我市的情况来看,十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人数连续呈上升态势,一些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淡薄,无视组织原则,违反纪律,“”屡禁不止,顶风违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频发。从近期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督查来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有的对形势认识不清,思想存在偏差,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下属单位问题成堆。这些问题都折射出我们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通过巡察,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利于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也是形势所迫,势在必行!

按照市委总体部署,这次将组建三个巡察组,同时对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民政局三个单位开展巡察。这是我市首次开展巡察工作,为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今后巡察工作积累经验,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巡察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巡察不是帮助被巡察单位总结工作、推广经验,而是要挑刺把脉,发现问题的,是要当包公唱黑脸的,这个定位不能偏移,职责不能动摇。因此,巡察工作必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精准发力,直指问题,重点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重点查找领导干部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重点查找各级党组织及“一把手”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在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方面的问题;重点查找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举一反三,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优先办理,该查处就查处,该曝光就曝光。要依靠干部和群众,对发现的重要情况,特别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线索比较具体、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必须坚决查处,通报曝光。

二要坚持群众路线。巡察不是秘密行动,必须开门纳谏,走群众路线,决不能脱离群众,搞关门主义和神秘主义。要相信干部群众,依靠干部群众,深入到群众当中,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动干部群众,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营造氛围,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公众平台巡察公告,在被巡查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巡察公告,最大限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把握好工作方式,保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消除干部群众顾虑。

三要注重方式方法。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必须严格遵循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充分运用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法》赋予的工作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又要针对不同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性。要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管理,建立台账,集中管理,统一移送。要明确受理范围,对涉及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诉讼等问题的,按照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要注重成果运用。巡察成败关键在成果运用。如果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得不到落实,那么巡察工作就会流于形式。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巡察成果的运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巡察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在反馈环节,要直指问题、不留情面,传导压力、明确责任,防止和纠正轻描

二要抓好协作配合。被巡察单位要服从巡察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工作,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各项工作。要统筹兼顾,在配合巡察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业务工作,实现两不误、两促进。要配合巡察组做好文件资料调阅、座谈会的召开、个别谈话等工作;要畅通问题反映渠道,营造接受巡察监督的良好环境。对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行动,第一时间落实,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决不能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对巡察组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决不能拖拖拉拉、语焉不详;对巡察组开展的检查,决不能蒙混过关、欺骗甚至对抗组织。对推三阻四、消极应对、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情况,坚决进行处理。

巡察期间,纪检、组织、检察、公安、、审计、网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对巡察组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要在规定时限向巡察办反馈。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优先办理,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明确具体的,要及时提出纪律审查意见。

三要抓好整改落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整改落实负主体责任,要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落实“双责任”(落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双报告”(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同时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双公开”(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情况既要向党内通报,又要向社会公开)制度,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的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认真梳理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巡察前要即知即改,巡察中要立行立改,巡察后要全面整改。没有谁可以不接受监督、不需要监督,也没有党组织监督不了的地方,借口情况特殊对整改工作软磨硬抗,是坚决不允许的。同时,对整改落实情况,各单位要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监督。在加强问题整改的同时,要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常态化、常效化。

巡察工作责任重大,社会关注度高,干部群众寄予厚望。当然工作中也会面临各种矛盾和问题,甚至诱惑,对巡察干部的要求也极高。这次巡察,我们从纪检、组织、审计和处级后备干部中抽调了15名同志开展巡察工作。这些同志,都是我们认真研究、反复斟酌后选定的,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都很强,必须忠诚履职,无私无畏、尽心尽力开展好巡察工作。

一要勇于担当。巡察干部身处从严治党的一线,必须牢记宗旨、不辱使命、一身正气、嫉恶如仇,对不正之风敢于亮剑,对问题线索勇于发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走下去”,深入基层,全面了解真实情况;要“沉住气”,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把情况摸清摸透,不夸大不缩小,把握住问题的实质,对组织负责,对被巡察单位负责。决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对应发现的当作没看见,去打马虎眼。这既是组织的要求,也是对我们党性的考验。

二要严谨细致。巡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这就要求必须细致严谨、善于发现问题。要强化问题意识,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要灵活运用巡察方式方法,“望闻问切”“把脉会诊”,把眼睛睁大,耳朵拉长,找准病灶、查明病因,使问题无可遁形,有问题的人无处藏身,练就明察秋毫的“火眼金睛”。要切实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必谈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必谈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必谈自身存在的问题,学会从谈话中搜集、核实线索。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深入进行跟踪,深查、深挖、深究,将问题细化到具体事、具体人,做到多方位、多角度搜集线索、发现问题。对发现的被巡察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和《情况说明通知书》,并认真督促落实。对问题线索具体、影响比较恶劣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督促快查严处、正风肃纪,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总之,要抱着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巡察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谨细致,切不可马马虎虎、肤皮潦草、大而化之,保证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严守纪律。这次巡察,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很多眼睛都在盯着我们。巡察干部如果违纪违规了,就会造成很坏的影响,也会对我们巡察工作的公正性和今后开展巡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各巡察组要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本着对党负责、对市委负责、对人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第二篇】

本次工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不同以往,剑指问题、不讲情面――“业务一司对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底数不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一定程度存在。中国道教协会党组织软弱涣散、形同虚设。秘书长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索贿受贿有关问题……”面对暴露出的深刻问题,包括党组书记、局长王作安在内的所有同志自始至终面色凝重,边聆听、边记录。

这次专项巡视是对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检巡视工作办法(试行)》的第一次实践,是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基层党支部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廉政建设实效的检查。什么单位会被巡视组盯上?巡视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发现了哪些问题?巡视情况反馈对被巡视单位产生了哪些触动?

不求面面俱到 只盯“病灶“要害

选取巡视对象有根有据,抓“关键少数”。本次巡视工作,纪工委结合工作大起底,重点对十以来未设派驻机构的部门件进行总结梳理,突出选取行政审批、执法权等权利集中的业务司局,以及掌握人、财、物管理的综合司局党组织,并注重“下沉一级”,把抽查基层党组织作为重要手段,以即有举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线索,经过甄别研判、深入了解,发现反映国家宗教事务局下属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佛教协会的举报比较集中,线索涉及领导干部受贿索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协会风气不正、支部工作涣散等多个方面,这一情况引起工委、纪工委领导的高度重视,由此选定中国道教协会和具体分管佛道教工作的国家宗教事务局业务一司,作为了2015年纪检工作专项巡视对象。

巡视过程真枪实干,不泛化不走过场。本次巡视改变了过去以纪工委为主的方式,成立了工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委副书记俞贵麟担任组长,巡视由纪工委和工委组织部共同组成,并在巡视期间进一步改进巡视工作的方法和步骤。事前,了解、沟通情况,培训,动员,设置意见箱和电子邮箱,锁定了王哲一等关键人,以个别人、“关键少数”为切入点,全面了解掌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党员干部廉洁情况。事中,内容上,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一方面重点检查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另一方面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情况,以及检查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形式上,既听取国家宗教事务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汇报和业务一司、中国道教协会党支部工作汇报,又召开业务一司和中国道教协会班子成员座谈会、处级干部座谈会,并与82名干部职工、有关人士进行个别谈话,共整理谈话纪要72份。事后,及时向中央纪委和工委报告,做好通过反馈意见、督促整改、移交线索、通报情况以及案件查办等工作,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负责同志告诉本刊记者,这次巡视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检巡视工作办法(试行)》和《中央国家机关2015年党的纪检工作要点》要求进行的,不求面面俱到,只盯住国家宗教事务局业务一司和中国道教协会党支部,认真看、仔细听、深入挖,力求发现行业性、区域性腐败问题或倾向性问题,以引起部门党组的高度重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点名道姓谈问题 不遮掩不回避

“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非常中肯,切中要害,令我们警醒。日常工作中,我们也或多或少地意识到问题的存在,但由于站位不高、认识不深不透、工作措施不够得力,在落实政策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反馈意见动真格、有辣味、见筋骨,对业务一司和中道协党支部形成震慑,听取反馈意见时,两个单位党政负责同志黯然神伤,在发言中诚恳地接受了存在的问题,并坚定地表示深入剖析、汲取教训、认真整改。

纵览工委巡视组对国家宗教事务局业务一司、中国道教协会党组织开展纪检工作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5000余字篇幅一半以上内容精、准、狠地阐述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做到百分之百用事实说话,一改以往纪检巡视工作总结经验多、发现问题少的惯例。

一是不重视抓党建,党建工作薄弱。业务一司有的党员干部认为经常开展支部学习活动、撰写学习材料,衍生出额外的工作量,挤占了业务工作时间。轻视党建工作情况在中道协尤为突出,党组织涣散、形同虚设。2012年以来未开展过党日活动。开展支部学习次数屈指可数。支委会不研究开展工作,不发挥作用。20多年来未发展一名党员。中道协一些干部职工甚至认为,为防止招致“官办宗教”的负面评价,宗教团体不宜经常性地开展党建活动。二是作风建设存在侥幸心理,底数不清。业务一司一些同志承认,收受香烟、茶叶、手串等土特产和纪念品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同志还错误地认为拒绝礼物太不讲情面,会伤害宗教界感情。中道协一些职工经常迟到早退,个别职工长期不上班,党支部书记、秘书长王哲一本人也经常不在岗,很多工作无法及时汇报和推进,领导班子不团结,关系错综复杂,存在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现象。三是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式主要是组织学习活动,枯燥单一,缺乏活力和吸引力。其中,中道协几乎不开展纪律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不对干部职工行为规范提出要求。业务一司廉政风险现实存在,党员干部认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审批停顿,寺观维修经费审批有章可循,并据此认为不存在廉政风险,党员干部对此认识不清醒,廉政风险意识淡薄。四是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业务一司对中道协业务指导不力,监管缺失。不能正视和直面道教直属宫观火神庙“被经营” “被承包”问题。对中道协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王哲一在政治素养、个能能力、个人作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索贿受贿等方面问题不愿多提。在中国道教协会,秘书长班子不能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不能团结带领中道协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对道教界人士在生活待遇等方面关心不够,不办实事;对道教人才培养工作不关心、不支持。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知之甚少或有意回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及时提醒,对部分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教育监督和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此外,对中国道教协会秘书长王哲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经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全委会批准立案调查。经查,王哲一在担任国家宗教事务局一司副司长、中国道教协会秘书长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多次带家人、朋友到杭州、呼和浩特、成都等地旅游,并接受当地有关人员的宴请和住宿接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有关宗教事务审批及宗教场所施工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与多名女性通奸。对王哲一涉嫌犯罪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面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会上业务一司、中道协和机关党委(纪委)向工委巡视组递交了整改计划书。业务一司、中道协表态首先抓强党建工作,尽快做好支委会改选工作,配齐配强支委会。另外,业务一司重点健全落实党支部各项制度,把廉政建设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并会同局机关纪委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中道协教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检查;中道协重点为人才培养协调成立学院领导班子,拟定近期和长期教育发展规划;机关党委牵头对宗教团体党支部建设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宗教团体党支部建设的工作意见。

会上,党组书记、局长王作安语重心长地说,工委巡视工作对促进局党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巡视工作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绝不能放任自流、袖手旁观,防止小错铸成大恶,“小病”变成“大病”。其他各党支部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根据自身实际进行对照检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第三篇】

为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2007〕16号)要求,经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现就道路运输、水上运输、铁路、民航、机场、渔业、农机等企业和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中央企业可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于5月底前下达到每个相关企业和单位,并督促其贯彻落实,认真自查自改。要求各企业和单位在自查自改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全体员工的作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7月底前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安全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六)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

1.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情况。

2.清理个体挂靠车辆情况,加强对"挂靠"经营的个体运输户、私营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3.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严格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督促其依法参加学习、考试的情况。

4.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对车辆投保法定保险的情况;对应当报废的车辆依法办理报废手续的情况。

5.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的有关要求及例行保养制度的情况。

6.加强对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按规定在沿途休息情况;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对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

(二)公路养护施工单位

1.从事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施工许可的相关手续,以及制定相关施工保通方案的有关情况。

2.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的规定,在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标志和养护安全设施,以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情况。

3.在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现场按规定安排专职人员,做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等情况。

(三)水上运输企业

1.经营资质及其主管人员、船员、港口仓储作业人员取得资质情况;旅客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

2.老旧客滚船的安全技术检验和运行状况,建立车辆绑扎、恶劣天气停航、防止超重车辆上船和防止船舶航行碰撞情况。

3.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未执行船舶修理计划使船舶带病营运情况。

4.船舶管理公司对代管船舶实施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费用未实施安全管理问题。

5.航运公司特别是中小航运公司对聘用船员的把关情况,对聘用船员的资格、适用能力的考核、上船前的培训情况;按最低配员要求足额配备船员情况。

6.从事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作业企业取得合法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证情况;危险货物堆存地点、仓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情况。

7.港口作业部门为控制船舶超载装卸、客运站点超额售票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四)铁路运输企业

1.保障危险品、长大货物等特种货物运输安全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2.机车、车辆、信号、轨道、道岔、接触网等行车关键设备质量及维护情况。

3.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检查及维护情况,道口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情况;铁路道口平改立推进情况。

4.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立以及安全保护区内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拆除情况。

5.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非法采砂及铁路线路两侧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的监管情况。

6.铁路线路保护区内的道路及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的道路桥梁防护设施的设置、维修情况;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限高标志及限高防护架的设置、维护情况;提速站区、线路封闭设施的设置、维护情况。

7.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及站车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

8.道路、铁路共用桥防止车辆货物超载措施落实情况。

(五)航空公司

1.运行控制能力情况。运行控制决策机制及完善运控流程情况;运行监控及通信保障能力情况;运行控制信息平台建设情况;飞行数据综合处理能力情况。

2.防飞行冲突情况。贯彻民航防相撞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民航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止航空器相撞工作的意见》的情况;防相撞工作教育培训情况;机组防相撞意识和技能情况;机载防相撞设备维护检查情况。

3.机组资源管理情况。飞行机组决断意识、机组配合、操作手册教育培训情况;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机组理论知识培训、情景意识训练和机组资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4.机组飞行准备质量情况。飞行机组对雷雨判别能力、绕飞雷雨规定、处置程序以及对所飞航线和飞机性能的掌握情况;机组网上飞行准备质量情况;异地执勤机组飞行准备质量的保证情况;机组人员执勤时间、飞行时间和休息时间满足规章标准的情况。

5.飞机故障处理情况。对飞机发动机主要部件、操纵系统以及飞机性能检查监控情况;对飞机较大故障处理程序和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六)机场和油料企业

1.整顿机坪秩序情况。机坪秩序专项整治情况(重点为旅客年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机场);机坪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2006年机场符合性专项整治中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危险品运输管理情况。机场货运人员危险品识别培训情况;针对托运人、货运和货物安检三个环节落实安全责任、工作程序和货检制度情况。

3.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机场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救援能力情况;应急工作预案、程序和应急演练情况。

4.空防安全情况。机场安检队伍建设和执行安检制度情况;计算机系统运行保障、安检设施、设备的维护及配置情况;机场围界的巡查和维护情况;飞机监护制度和交接程序执行情况。

5.确保航油质量情况。航空油料公司以及相关机场供油单位开展"航油质量"专项整治的情况;落实民航总局5月11日《关于开展机场航油供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航油油源、管理制度、安全保障、运行操作情况。

(七)渔业企业

1.渔船安全隐患治理和经费投入情况,渔船财产险和船员人身险落实情况。

2.取得合法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以及渔船航行签证簿等情况,证书内容与实际相符情况;渔业船员持证情况,职务船员按规定获得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情况,普通船员持有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或"四小证"情况;对无证人员从事渔业生产行为采取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3.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情况,性能符合安全标准,运行情况;航行信号设备配备情况;渔业船舶灭火器、砂箱、太平斧等设备配备和完好情况。

4.渔船编队生产情况,控制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和其他违规行为采取的措施和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船安全生产状态情况。

5.渔船安全通信设备畅通情况,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

(八)农机行业

1.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的发放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情况,进一步规范牌证核发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2.防范驾驶员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落实情况。

3.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和农机事故统计、上报等工作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情况;对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情况。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年度检验情况,驾驶员参加审验和安全学习情况,提高牌证检验率、审验率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九)水库

1.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措施的落实情况。

2.水库大坝廊道、护坡存在裂缝、渗水渗桨和老化现象情况。

3.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料储备情况。

4.输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情况。

5.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情况。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建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情况;投入蓄水运行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情况;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调度运行方案的落实以及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检查情况。

7.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或专门的看护人员落实情况;日常巡视检查和管理人员培训等措施落实情况。

8.通航建筑和设施的可靠性情况,制订船舶避洪方案情况。

(十)学校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十一)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第四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水利待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水利设施(包括各类水库、圩堤)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管理部门。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乡(镇、办)及各中型水库根据本方案制订本辖区水利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

(二)自查自改阶段

7月20日以前,水利设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管理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包括

1、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措施的落实情况。

2、圩堤、排灌站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日常巡视检查、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3、电力排涝站设备、各类闸门及启闭设备的操作运行规程规范及设备检修、保养制度的落实情况。

4、防汛道路和桥涵的安全状况、抢险物料的储备和管理情况。

5、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情况。

6、在建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情况,安全员到岗到位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投入蓄水运行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情况;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调度运行方案的落实以及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检查情况。

7、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和安全报汛员的落实情况;日常巡视检查制度、报汛制度和险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阶段

8月10日前,区水利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区各类水利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及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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