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例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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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报告【第一篇】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以今天的会议为标志,2016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就正式启动了。刚才,明辉同志传达领学了自治区第一、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王远同志宣布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名单和任务分工。希望大家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市第一轮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从我市的情况来看,十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人数连续呈上升态势,一些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淡薄,无视组织原则,违反纪律,“”屡禁不止,顶风违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频发。从近期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督查来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有的对形势认识不清,思想存在偏差,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下属单位问题成堆。这些问题都折射出我们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通过巡察,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利于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也是形势所迫,势在必行!

按照市委总体部署,这次将组建三个巡察组,同时对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民政局三个单位开展巡察。这是我市首次开展巡察工作,为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今后巡察工作积累经验,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巡察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巡察不是帮助被巡察单位总结工作、推广经验,而是要挑刺把脉,发现问题的,是要当包公唱黑脸的,这个定位不能偏移,职责不能动摇。因此,巡察工作必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精准发力,直指问题,重点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重点查找领导干部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重点查找各级党组织及“一把手”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在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方面的问题;重点查找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举一反三,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优先办理,该查处就查处,该曝光就曝光。要依靠干部和群众,对发现的重要情况,特别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线索比较具体、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必须坚决查处,通报曝光。

二要坚持群众路线。巡察不是秘密行动,必须开门纳谏,走群众路线,决不能脱离群众,搞关门主义和神秘主义。要相信干部群众,依靠干部群众,深入到群众当中,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动干部群众,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营造氛围,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公众平台巡察公告,在被巡查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巡察公告,最大限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把握好工作方式,保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消除干部群众顾虑。

三要注重方式方法。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必须严格遵循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充分运用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法》赋予的工作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又要针对不同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性。要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管理,建立台账,集中管理,统一移送。要明确受理范围,对涉及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诉讼等问题的,按照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要注重成果运用。巡察成败关键在成果运用。如果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得不到落实,那么巡察工作就会流于形式。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巡察成果的运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巡察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在反馈环节,要直指问题、不留情面,传导压力、明确责任,防止和纠正轻描

二要抓好协作配合。被巡察单位要服从巡察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工作,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各项工作。要统筹兼顾,在配合巡察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业务工作,实现两不误、两促进。要配合巡察组做好文件资料调阅、座谈会的召开、个别谈话等工作;要畅通问题反映渠道,营造接受巡察监督的良好环境。对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行动,第一时间落实,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决不能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对巡察组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决不能拖拖拉拉、语焉不详;对巡察组开展的检查,决不能蒙混过关、欺骗甚至对抗组织。对推三阻四、消极应对、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情况,坚决进行处理。

巡察期间,纪检、组织、检察、公安、、审计、网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对巡察组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要在规定时限向巡察办反馈。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优先办理,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明确具体的,要及时提出纪律审查意见。

三要抓好整改落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整改落实负主体责任,要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落实“双责任”(落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双报告”(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同时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双公开”(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情况既要向党内通报,又要向社会公开)制度,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的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认真梳理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巡察前要即知即改,巡察中要立行立改,巡察后要全面整改。没有谁可以不接受监督、不需要监督,也没有党组织监督不了的地方,借口情况特殊对整改工作软磨硬抗,是坚决不允许的。同时,对整改落实情况,各单位要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监督。在加强问题整改的同时,要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常态化、常效化。

巡察工作责任重大,社会关注度高,干部群众寄予厚望。当然工作中也会面临各种矛盾和问题,甚至诱惑,对巡察干部的要求也极高。这次巡察,我们从纪检、组织、审计和处级后备干部中抽调了15名同志开展巡察工作。这些同志,都是我们认真研究、反复斟酌后选定的,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都很强,必须忠诚履职,无私无畏、尽心尽力开展好巡察工作。

一要勇于担当。巡察干部身处从严治党的一线,必须牢记宗旨、不辱使命、一身正气、嫉恶如仇,对不正之风敢于亮剑,对问题线索勇于发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走下去”,深入基层,全面了解真实情况;要“沉住气”,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把情况摸清摸透,不夸大不缩小,把握住问题的实质,对组织负责,对被巡察单位负责。决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对应发现的当作没看见,去打马虎眼。这既是组织的要求,也是对我们党性的考验。

二要严谨细致。巡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这就要求必须细致严谨、善于发现问题。要强化问题意识,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要灵活运用巡察方式方法,“望闻问切”“把脉会诊”,把眼睛睁大,耳朵拉长,找准病灶、查明病因,使问题无可遁形,有问题的人无处藏身,练就明察秋毫的“火眼金睛”。要切实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必谈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必谈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必谈自身存在的问题,学会从谈话中搜集、核实线索。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深入进行跟踪,深查、深挖、深究,将问题细化到具体事、具体人,做到多方位、多角度搜集线索、发现问题。对发现的被巡察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和《情况说明通知书》,并认真督促落实。对问题线索具体、影响比较恶劣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督促快查严处、正风肃纪,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总之,要抱着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巡察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谨细致,切不可马马虎虎、肤皮潦草、大而化之,保证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严守纪律。这次巡察,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很多眼睛都在盯着我们。巡察干部如果违纪违规了,就会造成很坏的影响,也会对我们巡察工作的公正性和今后开展巡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各巡察组要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本着对党负责、对市委负责、对人

巡察整改报告【第二篇】

2016年,铜仁市坚持以纪律为戒尺、驰而不息纠“”:集中整治和查处“微腐败”,基层群众对正风肃纪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和韧性,以党规党纪为标尺,突出“关键少数”,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从理念、思路、组织、职能、方法、作风等方面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履职能力;强化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

发挥巡察监督“探头”作用

2016年,铜仁市建立47个巡察组,首轮巡察65个单位,发现问题675个,发现问题线索116条,立案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建强组织堡垒,完善工作制度。铜仁市各区(县)及时建立巡察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库和巡察专业人才库,并制定巡察人才库动态管理制度,全市各区(县)巡察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库现有209人、巡察专业人才库现有568人。建立巡察联席会议、巡察信息查询、巡察协作机制等工作制度,拟定巡察预告、巡察工作对接方案、巡察方案、巡察谈话提纲、巡察报告、巡察反馈意见等文书范本,制作问题线索移交审批表、巡察举报拟办单、巡察了解函及审批表、巡察工作台账等样表,确保巡察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把准目标方向,明确监督实体。坚持政治巡察这个基本定位,市级首轮巡察重点围绕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情况,干部作风建设和查纠“”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和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四个方面开展。

e极宣传造势,广泛凝聚共识。畅通举报渠道,各级巡察机构建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邮箱和手机短信“四位一体”的巡察举报受理平台,调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出声势,形成了合力。

坚持台账管理,督促整改落实。建立巡察报告“报账”、巡察反馈“交账”、巡察移交“转账”、巡察督办“查账”、巡察整改“销账”5本台账,实现巡察全程实录和动态跟踪台账管理制度,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到全程留痕。

派驻全覆盖提升监督质效

铜仁市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监督机制,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市纪委向市一级72家单位派驻全覆盖,做到横向监督和纵向监督的有机融合。2016年,铜仁市各派驻机构共开展监督检查1811次,参与监督“三重一大” 2373次,提出并督促整改问题1143个,党政纪处分852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强化制度引领,明晰职责定位。明确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梳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派驻机构协助纪委监察机关开展督导检查1221次,协助建立廉政档案单位716家,协助完成风险排查部门743个、风险点4468个。

强化统收统管,发挥派驻优势。派驻机构统一使用行政编制专项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片负责、常委联系、上下联动、一委一重点”的统管机制。充分利用“在一个楼里办公”的优势,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高履职能力。2014年以来,全市各派驻机构共查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事件197件,处理266人,党政纪处分55人,其中问责主体责任221人,问责监督责任45人。

强化考核问责,助推执纪担当。建立委局班子成员与市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约谈机制,不定期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副局长,对发现问题不敢抓、不敢管、不敢担当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抓早抓小抓苗头。2016年共调整4位不适合担任纪检组副组长职务的人员,对19个“零问责”的市级派驻机构进行通报曝光,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全市派驻机构问责率达%。

“4+N”专项监察严查群众身边腐败

2016年,铜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脱贫攻坚大局,以扶贫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监察,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全市共发现问题3097个,党政纪立案1710件,涉案金额亿元,党政纪处分1729人,移送司法处理66人。

突出监督力量整合。以区(县)纪工委监察分局为基础,按照“以市统领、区县管理,乡镇设置”的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单元设立174个民生监督组。将乡级纪检监察机关力量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整合进民生监督组,建立“县级纪委+县级派出纪工委+民生监督组+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五位一体”监督“链条”。

突出监督重点聚焦。采取“4+N”(市级每季开展1个专项监察,各区县每年自选若干个专项监察)模式,分阶段推进专项监察工作,做到目标精准、对象精准、问题精准。2016年集中开展了计生领域“1+4”、信贷扶贫贴息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扶贫领域“雨露计划”专项监察。各区(县)还结合实际分别开展了生态公益林补偿、财政“一事一议”、农村低保、农村养老保险等“短、平、快”自选专项监察和学生资助金、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监察“回头看”工作,共发现民生领域问题线索2929个。

突出监督工作方式。建立了确定专项监察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初核问题线索、处置违纪行为、运用监察成果、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总结立卷归档7个工作步骤,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大扶贫战略行动中涉及民生领域的问题线索。建立群众登记、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问责、处分决定宣布、民生监督谈话室管理使用6本台账,采取集体研判、挂号交办、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复核抽查等措施,加强处置情况监管,防止线索隐匿、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建立委局班子成员联系区(县)工作责任制和委局机关指导民生监督办案工作机制,推行区(县)及乡镇纪委、民生监督组、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联合联动办案机制,对扶贫领域重大疑难问题线索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提级办理。

突出监督氛围营造。探索实践“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正风肃纪舆论监督新模式,取得了一批监督成果。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宣传平台,加大对民生监督工作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巡察整改报告【第三篇】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环保专项巡察问题清单,全面开展自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全面深入展开,杜绝问题反复。

二、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问题:1、落实环保工作政治责任有待加强。

具体任务: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环境保护意识,在工作中坚持生态主导,保护优先,全面履行生态环保重要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整改完成情况:1.镇党委政府定期研究环境部署保护工作,部署环境整治工作进展趋势,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经与镇政府制定了《镇贯彻落实是为环保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工作方案》,明确细化了整改工作要求,各村、各社区设置12名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也参与到这次整改工作中来,实现了排查“网格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问题:2、农村垃圾转运和处理问题严峻

具体任务:负责农村垃圾日常清运工作,逐步实现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目标。

整改完成情况:1.镇辖区属于县县城所在地,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对全镇7各村所设垃圾堆放点制定以村收集统一清运到县立即处理厂。2.对全镇7个村卫生死角边沟暗渠进行了大清理,并实行保洁员全天候监管随时保洁,农村环境得到了改善,防止垃圾落地造成二次污染。

问题: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

具体任务: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日常维护管理,保障正常运行。

整改完成情况:对全镇所辖七个村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大清理、大整治,积极开展春季环境整治,特别对村屯越冬垃圾、河道垃圾进行了重点整治,共清运居民小区点、重点路段、河道河堤等处产生的各类垃圾1500立方米,出动车辆200多台次,出动人员500余人次,投入各类整治资金12万元。同时加强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成立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环境卫生整治督察队,定期开展巡逻检查,检查结果随时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群进行公布,奖惩关用,对整治效果好的村增加整治经费对整治不好的与村干部绩效挂钩,年底扣发奖金,通过各项措施有力的促进了各村环境整治工作;今年准备对姜家沟1500延长米路段、爬犁房子3000延长米路段进行重点美化绿化,预计投入资金**,栽种各类花卉50000棵。

问题:4、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迟慢。

具体任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与计划

整改完成情况:1、镇辖区属于县县城所在地,全镇各村村民生活污水已并入县城污水管线,全镇各村污水处理设施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建设规划与计划。2、镇政府为加强水污染防治,结合镇“河长制”工作责任监管体系,对全镇不同区域、不同河流实行上下游、左右岸,统一监管,实行了一河一策,系统推进,随时巡查、看护、保洁、科学施洁,解决好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镇辖区内共计5条河流,分别为河流域长度共计13221米,镇长级河长9人、村级河长7人、巡查员7人、保洁员7人。

问题:5、林业生态保护工作力度仍需加强。

具体任务:增强各乡镇、行政村林业生态保护意识,杜绝毁林种参等现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省林业厅关于下达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长林区毁林种参”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根据《县林业局毁林种参问题整改任务实施方案》。镇林业工作站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核实,共查处2015-2018年“新”“老”

毁林种参案件37起,涉案人员37人,行政案件34起,刑事案件3起。按照文件精神要求2018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违法参地的查处工作,并同步推进违法违规种参林地的清收(起参)和还林(造林)工作。2018年无法实施还林的(造林),务必2019年底前完成还林(造林),先以全面整改完成。

问题:6、农村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

具体任务:清理一级保护区保护区存在的违规问题,加强水源地日常监管

整改完成情况:1.镇辖区属于县县城所在地,全镇7个行政村使用的饮用水是城镇自来水统一供水,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中说明7个行政村水质都达标

2.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不在镇行政区域内。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认识再提高。坚持党委带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环保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在舆论上引导群众增加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工作氛围。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第四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水利待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水利设施(包括各类水库、圩堤)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管理部门。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乡(镇、办)及各中型水库根据本方案制订本辖区水利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

(二)自查自改阶段

7月20日以前,水利设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管理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包括

1、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措施的落实情况。

2、圩堤、排灌站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日常巡视检查、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3、电力排涝站设备、各类闸门及启闭设备的操作运行规程规范及设备检修、保养制度的落实情况。

4、防汛道路和桥涵的安全状况、抢险物料的储备和管理情况。

5、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情况。

6、在建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情况,安全员到岗到位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投入蓄水运行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情况;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调度运行方案的落实以及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检查情况。

7、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和安全报汛员的落实情况;日常巡视检查制度、报汛制度和险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阶段

8月10日前,区水利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区各类水利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及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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