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建引领农村宗教治理的路径研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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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建引领农村宗教治理的路径研究调研报告

党建引领农村基层宗教工作治理是新时代党建工作、宗教工作的一个崭新课题。宗教工作主要集中在基层,宗教问题特别是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问题也主要出现在基层,基层宗教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是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必须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农村宗教治理工作新思路新办法,全面实施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着力构建“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包保到人”的宗教工作大格局。

一、党建引领农村宗教治理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近年来,县坚持把抓党建促宗教治理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拿出一系列举措,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提高宗教自我管理水平,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一是目标责任融合,党建引领宗教治理见实效。近年来,县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目标,把宗教统战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成立抓党建促宗教治理工作专班,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定期听取抓党建促宗教治理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风险,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压紧压实乡镇党委书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促宗教治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按照《乡村干部宗教工作责任清单》《乡村干部宗教工作负面清单》督促指导各乡镇、村(社区)宗教治理工作情况,强化“四查四看两报告”制度落实,即认真做好查场点、查活动、查安全、查邪教四查,做到看证件、看制度、看宗教标识、看人员四看,坚决做到日常工作周报告和异常或突发情况立即报制度,并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各乡镇、村(社区)持续完善信息库,全面摸排登记,完善辖区宗教场所、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信息库,镇村两级定期对宗教场所进行巡查,对信息库数据实行动态更新。坚持把抓党建促宗教治理工作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1次述职评议。强化镇、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村级宗教协理员,构建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宗教事务管理格局。

二是组织建设融合,构建抓党建促宗教治理新阵地。始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常态化开展“四进”和“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喜迎中共二十大、同心共筑中国梦”等主题宣讲活动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在宣传教育中,把党史、民族文化、民族团结相关政策结合起来,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基本知识,不定期向少数民族同胞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使教职人员自觉做到爱国爱教,知法守法,维护和谐稳定,让党的声音走进各族群众家门。截至目前,各宗教场所累计培训21场次1000余人,有力提升宗教工作管理水平。

三是干部队伍融合,激活抓党建促宗教治理合力。县始终坚持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切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在总结治理工作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强化党建引领,及时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充分发挥村(社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村级治理,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完善村规民约,解决好红白喜事铺张浪费、高彩礼等不文明现象,以家风带民风,促进乡村和谐发展。坚持党建引领,在构建科学严密的工作责任体系、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宗教治理、强化群众教育引导等方面为重点发力,以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促宗教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形成村到点的工作网格。

四是法治建设融合,提升抓党建促宗教治理能力。建立县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和宗教干部分片区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每月到宗教场所督查检查工作,每季度对各乡镇宗教工作进行考评。建立非法宗教活动动态监管机制和联合执法制度。制定印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手册》,健全完善寺庙、基督教堂责任长效管理制度,明确各宗教场所负责人职责,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保障宗教活动有序依法合规开展。建立村(社区)网格和重点区域网格,形成主体在乡镇,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工作网络,做到不留死面、不留死角,实现宗教管理、常态化管控全覆盖,推进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在“网格”中化解工作,不扩大到县域,不升级到民族矛盾。坚持“属地管理”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加强对宗教场所日常督查检查。强化规范管理和安全检查,切实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常态化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拆除或加固改建工作。严格实行宗教活动镇级报批备案制度,同时乡镇派出所、城管分局、综治办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协调,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近年来,县未发生少数民族与其他民族的矛盾冲突事件,农村宗教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党建引领农村宗教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对宗教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县是省、市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县之一,境内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宗教,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比较多,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有35处,临时活动地点10处,民间信仰场所100多处,还有多处屡禁不绝、有无政府主义倾向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这些宗教场所、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及带有宗教信仰色彩的民间信仰场所绝大部分分别在农村基层,同时信教群众基数也比较大,信教群众数量3万多人,90%多分布在广大农村。目前,个别乡镇、村(社区)干部对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正确的理解,有的视信教群众为迷信愚昧,与其保持距离,“敬而远之”。有的片面理解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对属地宗教活动不敢大胆管理、主动宣传、主动介入,而是放任自流。有的甚至片面认为宗教工作,只是政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很少主动过问。加之不少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缺乏全面准确的理解,导致乱建寺庙、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等宗教活动自由化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还缺乏有效手段。目前宗教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文件,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严谨和扯皮现象。同时,基层乡镇政府宗教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主体不明确,缺乏有效的手段,目前的管理仅限于思想教育工作,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乡镇宗教工作虽建立了管理部门,明确统战委员兼任,但由于统战委员大多担负繁重的中心工作,无法将主要精力用于宗教管理,加之统战委员既无执法资格,又与宗教部门不相隶属,致使许多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是对宗教活动的监督引导还缺乏具体措施。县目前的宗教场所教职人员队伍长期处于自发成长状态,普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弱点,施教能力十分有限。对于优秀传统文化进场所、宗教中国化等习近平新时代宗教思想的认识还不够深刻。由于有些地方宗教非正常发展,小庵小庙越建越多,越做越豪华导致宗教活动混乱,从而产生了对教育行政和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同时,基层宗教活动日常监管不到位,宗教领域的一些违规违法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治理。比如佛道教方面,存在乱建寺观庙宇,个别场所甚至未经审批先斩后奏、擅自改扩建等情况,还有个别佛道教场所私自接纳和尚尼姑。部分乡镇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依然存在,非法宗教活动依旧开展。个别宗教活动场所存在未成年人进入,并向未成年人传教的现象。个别党员干部参与宗教活动、或明或暗支持宗教势力发展。非法宗教活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基层党组织和宗教工作人员如果没有强烈的责任心,很容易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失管失控状态。

以上问题制约了县的宗教管理能力,其主要原因是各级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各项资源投入偏少,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

三、党建引领农村宗教治理对策措施

一是“党建”+“统建”,持续发挥统战阵地牵头抓总作用。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红色堡垒建设,切实履行党管宗教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抓党建促基层宗教治理工作专班,由统战、组织、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齐心协力抓好宗教工作责任落实。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对宗教工作的规划、引领、指导、督查。依托县去年已构建“村党组织—包联干部—网格长—网格员—联系户”乡村网格化治理体系,将全县已划分的5683个网格、15570名网格员纳入宗教管理体系,以党建引领农村宗教治理,有效激活农村宗教治理“神经末梢”。

二是“引导”+“规范”,着力优化民族宗教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让工作有规可依。持续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将制度学习列入宗教活动的重要日程,切实做到制度上墙、制度入心。建立宗教场所资料台账,对授课计划、授课记录、信教群众基本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及时变更。将宗教场所全部安装视频探头,并纳入“雪亮工程”,确保宗教场所安全。规范人员备案,让工作有迹可循。严格执行传教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授课内容,把好“讲台关”,对没有传教资格的或从事违法活动的人员,积极果断采取措施,坚决杜绝非讲道员传道上课。加强教职人员培训,及时了解教职人员基本情况、外出学习单位、行程计划等,了解其学习的详细过程,确保学习过程可控,学习内容合法,学习形式合规。规范财务管理,让工作清晰透明。对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月公示善款收支情况,做到财务收支公开、透明,坚决杜绝善款被非法利用,切实维护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党员”+“群众”,加快打造基层治理党群服务队伍。督促镇、村两级书记履行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四带四必”“四查看一报告”,严抓统战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并将村党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考核。依托现有村民小组,以50户左右村民为单位划分网格,每个网格以10户左右村民细分网格单元,宗教事务全部纳入网格管理,实现农村宗教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利用网格铜锣会、屋场会、田间地头会,因地制宜开设村民课堂,组织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负责宗教工作的乡村干部、网格员开展宗教治理能力培训,通过现场答疑、案例教学、政策解读等方式开展专题培训。坚持以网格为基础单位,建立日常巡查、信息收集、问题发现、应急响应、协调处置等5项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四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提高农村宗教工作精细化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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