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项目报告样例【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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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项目报告【第一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5号)、省住建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鄂建办〔20xx〕6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区旧城改造的意见》(宜发〔20xx〕9号)精神,为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推进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20xx年我市城区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高新区(含白洋组团)、葛洲坝、夷陵区小溪塔规划实施棚户区改造共81300户。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5年内完成我市棚户区改造总量75%的总体目标,到20xx年,我市城区棚户区改造总量不低于60975户。

二、责任主体。

各区人民政府(不含夷陵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管理局为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负责实施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策划、调查摸底、测算分析、项目申报、房屋征收、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等工作。

三、资金来源。

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级投融资平台融资,市场主体借资,国家、省级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市财政棚户区改造配套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市财政局负责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棚户区改造资金统筹平衡,猇亭区、高新区(含白洋组团)、葛洲坝、夷陵区(小溪塔)自行负责资金统筹平衡。

四、改造方式。

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我市棚户区改造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拆除重建。对房屋破旧、功能不全、公用设施老化、安全隐患突出、无保留价值的建筑及片区,采取“拆除重建”方式进行改造。

二是改建结合。对具有典型历史文化特征、有一定保留价值的老旧建筑及历史街区、特色街区,采取“改建结合”的方式,对其建筑立面和内部结构进行修缮,转换功能,将其作为公共文化建筑进行有效的保护与利用。

三是只拆不建。对拆除后不具备再开发条件的建筑及片区,采取“只拆不建”的方式进行改造,原则上拆除后只建设街头绿地或停车场等公益设施。

五、操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区人民政府(不含夷陵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管理局向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棚户区改造项目,报送项目申请表及项目策划书(拟改造范围、房屋及土地权属调查摸底情况、征收成本测算、项目测算分析及实施模式建议、招商引资条件等)。

(二)踏勘核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对申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并就是否纳入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提出建议。

(三)项目决策。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研究,初步确定项目用地性质、用途、改造范围、规划指标,核定征收成本、土地出让条件、项目招商条件等,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进行决策。

(四)任务下达。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决策意见向各实施主体下达棚户区改造任务。

(五)征收实施。市财政局向市场主体借资或市级投融资平台融资,由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宜昌基地管理局实施项目征收。

(六)土地出让。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土部门商议土地起拍价及相关出让条件,进行公开挂牌。

(七)投资清算。对借资征收或平台融资征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协议完成投资清算工作。

(八)建设改造。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建设改造。

(九)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六、支持政策。

审批绿色通道。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可采取协议出让方。

式供地,棚户区改造地块土地出让可实行“现状挂牌、净地交付”。特殊棚户区改造地块土地可与异地安置房建设用地按市场评估价捆绑挂牌出让。

(二)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依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我市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征收;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不实行预征,待项目建成后再进行清算汇缴。

(三)积极筹措资金。在争取中央、省级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同时,加快落实市级财政棚户区改造预算资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搭建“银企合作”桥梁,建立信贷审批绿色通道。不断拓展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地方债、企业债等多元化融资。

(四)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借资给市级财政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完成并经出让实现收入后,返还投资人投资。投资人取得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返还其实际投资额及财务费用;投资人没有取得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在返还实际投资额和财务费用的基础上,给予其投资回报。财务费用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核算,投资回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加三个百分点确定。土地出让中无人举牌时,投资人须按土地起拍价摘牌。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协调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长马旭明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毛传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政府法制办、发改委、住建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投融资平台及供电、燃气、自来水等企业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各区人民政府(不含夷陵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管理局也要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

(二)建立高效运转机制。建立城市棚户区改造“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的'高效运转机制。实行城市棚户区改造联席会议制度,住建、财政、国土、规划、房管及各区政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房管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

(三)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市政府与责任主体、责任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格考核。

(四)建立高位协调机制。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应加强横向协调,纵向衔接,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会议,高位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

(五)建立督办考核机制。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全方位监管,对各责任单位的履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棚户区改造项目报告【第二篇】

为详细了解我区棚户区改造征迁工作情况,5月上旬,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德成带领下,城建环资工委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到区房管分局、城东指挥部、部分镇街,通过听汇报、座谈、察看现场等形式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坚持服从全市大局,服务中心城区,主动担当、压实责任,以高效的组织协调、饱满的工作激情、严格的工作标准和铁的执行力,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创造了棚改“信州影响”,刷新了棚改“信州速度”,建立了棚改“信州模式”,形成了棚改“信州精神”。,全区共推进实施了43个棚改项目,完成征迁面积万平方米(其中拆除存量违建万平方米),征地亩。今年,全区共有21个棚改项目,目前已完成万平方米的征迁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上下合力攻坚。组建成立了棚改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负责研究、部署、协调、落实项目征迁各项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各类工作组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每个项目由1-2名县级领导挂点,从区直单位、各镇、街道和村居抽调一批富有征迁经验的党员干部参加征迁工作,确保征迁力量精干。同时采取“一个调度会、两个周例会”“会诊”项目“梗阻”。一个调度会,即每天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召开重点项目调度会,会议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分管常委和挂点副区长以及项目负责人参加,按照重点项目的轻重缓急,一个一个项目调度,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两个周例会,即信州区城东建设协调服务周例会和信州区与市城投集团联合周例会,通过例会达成共识,有效协调下级、本级和上级问题、难点,快速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并建立重点项目督查群,通过微信,每日晒进度。

2.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工作进度。要求各镇街要把征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表、进度表,步步为营,有序推进。各镇、街及项目有关单位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负责、精心组织,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进场后要把精力转向征迁工作,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做到分管领导全力抓、全体班子合力抓,形成全区上下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实行区、镇(街)、村组“三级联包”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到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根据总体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分组分块推进,把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个人员头上、每个被征迁地块上,做到任务、职责、时间“三明确”。同时成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城东指挥部办公室联合组成的督查组,对棚改征迁工作落实情况全程督查。对没有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的,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先进典型及时组织媒体宣传报道,对贡献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形成争先恐后、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

3.严格补偿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时,做好跟踪入户调查,掌握好拆迁户的房屋面积、产权类型、住户情况、安置意愿、社会关系等基本信息,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初步拟定征收方案后,张榜公示,广而告之;邀请征迁户、法律顾问团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反复讨论、反复修改,直至定稿。征迁工作中,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带头支持,带头签约,同时落实重点项目双审核制度,成立征迁协议审核组、征迁资金出账审核组和征迁工作核对监督组,确保项目资金拨付合法合规、安全有序,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方案推进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确保拆前拆后一个样、拆贫拆富一个样、拆官拆民一个样、拆善拆恶一个样,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尽力做好拆后安置,力争让群众放心满意。在安置地的规划选址上,积极对接市委市政府,尽量争取安排就近安置。在维护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方面,充分考虑村集体的发展需要,在征迁的同时,给当地村民留下了一定资产。对征迁困难户一一制定帮扶办法,如为符合条件的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为重病患者申请大病救助等。

二、存在的问题。

1.征迁难度较大,征迁人员力量不足。近年来棚户区改造中土地房屋征收难度逐年增加,“钉子户”呈扩大蔓延趋势,征收难、拆不动已成为棚改工作顺利推进的最大障碍和关键制约因素。主要是:个别群众期望值过高,超出了政策补偿范围漫天要价;个别群众不配合征收,甚至阻碍征收、抢修强建,成为“钉子户”。另外,棚改工作需征收的房屋体量巨大,征收办人员与工作任务完全不成正比。有的镇街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上级下达任务后下派干部时常出现山穷水尽的现象,一线干部精疲力竭已成为一种常态。

2.安置房建设严重滞后,征收户意见很大。安置房建设速度赶不上拆迁速度,主要是重征收、轻建设,以及受安置建房周期较长,交付使用程序复杂等影响,致使被征迁百姓权益得不到按时保障,百姓反映强烈,影响政府形象。经对在建和未建的安置小区进行调查摸底发现,拆迁户中有部分弱势群体需要现房安置,而目前现房资源严重匮乏,按照目前的征迁速度,大部分安置区都存在缺口。

3.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失地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比较低,没有什么特殊的技能,在市场上处于竞争弱势,其生活水平往往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在就业市场竞争激烈、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随着数额有限的安置补偿费用逐渐用完,失地农民将失去基本生活保障。

三、几点建议。

1.优化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贯彻市委、市政府“货币安置为主导”的工作要求,引导征迁户货币化安置。鼓励被征收户购买商品房,对放弃选择安置房且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完毕于规定时间前在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按时间节点给予所购商品房实际面积相应补助。提高拆迁奖励补助标准,增强拆迁户的积极性。可通过提高签约、搬迁、拆除进度等各方面的奖励标准,提高拆迁户购房补助,减轻其日后购房的负担,鼓励拆迁户早签约、早搬迁,对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完毕的被征收户,按时间节点给予被征收房屋合法主体建筑面积相应的奖励。

2.保证征迁资金到位、力量充足。积极主动对接市有关部门,争取房屋征收所需资金及时拨付;进一步加强征迁力量,加大人手调配力度,保证征迁力量充足,从而加快拆迁速度,保障项目顺利进展。

3.加大安置房建设力度。全面疏理中心城区未来几年房屋征收刚性安置需求基本情况,掌握各安置小区的安置房缺口数量,统一规划建设较大的安置区。督促各安置房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快安置房建设,全力做好群众安置工作,按时、保质交房屋给征迁户,认真兑现政府承诺。加大周转房投入保障,为生活条件困难,暂无住所的人员提供及时帮助,从而助推征迁进程。

4.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医疗、子女上学、困难救助等方面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体系,解决失地农民长期生存和发展问题。切实把失地农民就业纳入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扶持的范围,不定期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指导。在新增就业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失地无业农民,特别是对“零就业”户,多渠道解决其就业生计问题,使他们既“安居”又“乐业”。

棚户区改造项目报告【第三篇】

近期,为了解城镇棚户区改造群众满意度情况,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开展了城镇棚户区改造群众满意度调查。调查采取重点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调查方法,选取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甘肃、宁夏共20个省(区、市)的10100个城镇棚户区居民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本次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棚户区改造政策及其落实情况的评价。

调查结果表明,棚户区居民对棚户区改造政策满意度很高,对其政策落实情况满意度也较高,同时希望切实加大其政策落实的力度。

(一)九成以上满意和基本满意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棚户区改造政策。

调查显示,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加快棚户区改造政策,棚户区居民表示“满意”的占%,表示“基本满意”的占%,合计高达%;其中国有林区(林场)、改造已完成的棚户区居民的合计比重分别达%、%。

图1-1棚户区居民对加快棚户区改造政策的评价。

图1-2不同类型棚户区居民对加快棚户区改造政策的评价。

图1-3不同改造进度棚户区居民对加快棚户区改造政策的评价。

(二)七成以上满意和基本满意棚户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调查显示,对当地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参与改造的棚户区居民[1]表示“满意”的占%,表示“基本满意”的占%,合计为%;其中国有林区(林场)、三线企业集中区棚户区居民的合计比重分别达%、%,而国有工矿、资源枯竭型城市棚户区居民的合计比重仅分别为%、%。

与对棚户区改造政策本身评价相比,对其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价存在明显差距,有待加大政策落实的力度。

图1-4参与改造的棚户区居民对当地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价。

图1-5不同类型棚户区参与改造居民对当地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价。

图1-6不同类型城市棚户区参与改造居民对当地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价。

二、对棚户区改造重大意义、突出问题和发展前景的看法。

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棚户区居民肯定棚户区改造对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等的重大意义;集中反映棚户区改造中存在“改造周期长”等突出问题。过半棚户区居民对实现棚户区改造的宏大目标有信心。

(一)绝大多数肯定棚户区改造对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等方面的重大意义。

调查显示,关于棚户区改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棚户区居民认为是“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的比重最高,达%。

图2-1棚户区居民关于棚户区改造对经济社会发展意义的认识。

(二)认为棚户区改造存在“改造周期长”等突出问题。

调查显示,对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棚户区居民认为是“改造周期长”的比重较高,占%;认为是“安置面积不合理”、“政策透明度不高”、“补偿资金不到位”、“配套建设跟不上”的分别占%、%、%、%。

图2-2棚户区居民对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认识。

调查显示,对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目标”,棚户区居民表示“有信心”的超过一半,占%;表示“基本有信心”的占%;合计达%。

三、对棚户区改造中安置补偿标准、资金发放情况的评价。

调查结果表明,多数棚户区居民基本肯定并希望不断完善棚户区改造中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和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办法。

(一)六成以上肯定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调查显示,对棚户区改造中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参与改造的棚户区居民认为“合理”的占%,认为“基本合理”的占%,合计为%;其中国有林区(林场)、三线企业集中区、改造已完成棚户区居民的合计比重分别达%、%、%。

图3-1参与改造的棚户区居民对棚户区改造中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评价。

图3-2不同类型棚户区参与改造的居民对棚户区改造中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评价。

图3-3不同类型城市棚户区参与改造的居民对棚户区改造中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评价。

图3-4不同改造进度棚户区参与改造的居民对棚户区改造中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评价。

(二)六成以上满意和基本满意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情况。

调查显示,对棚户区改造中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情况,参与改造的棚户区居民表示“满意”的占%,表示“基本满意”的占%,合计为%;其中国有林区(林场)、改造已完成棚户区居民的合计比重分别达%、%,而国有工矿、未改造已提出计划棚户区居民的合计比重分别为%、%。

图3-5参与改造的棚户区居民对棚户区改造中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情况的评价。

图3-6不同类型棚户区参与改造的居民对棚户区改造中的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情况的评价。

四、对棚户区改造中安置房按时交房和工程质量的评价。

调查结果表明,棚户区居民基本肯定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和安置房交房速度,同时迫切希望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安置房交房。

(一)六成以上肯定棚户区改造的工程质量。

调查显示,对棚户区改造的工程质量情况,参与改造的棚户区居民认为“好”的占%,认为“一般”的占%,合计为%;其中国有林区(林场)、改造已完成棚户区居民的合计比重分别达%、%。

图4-1参与改造的棚户区居民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情况的评价。

图4-2不同类型棚户区参与改造居民对棚户区改造的工程质量情况的评价。

图4-3不同改造进度棚户区参与改造居民对棚户区改造的工程质量情况的评价。

(二)近六成满意和基本满意安置房按时交房情况。

调查显示,对棚户区改造中安置房按时交房情况,参与改造的棚户区居民表示“满意”的占%,表示“基本满意”的占%,合计接近六成,为%;其中国有林区(林场)、改造已完成棚户区居民的合计比重分别达%、%。

图4-4参与改造的棚户区居民对棚户区改造中安置房按时交房情况的评价。

图4-5不同类型棚户区参与改造的居民对棚户区改造中安置房按时交房情况的评价。

图4-6不同改造进度棚户区参与改造的居民对棚户区改造中安置房按时交房情况的评价。

五、对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评价。

调查结果表明,棚户区居民在基本肯定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同时,也要求继续加强这两方面配套设施建设。

(一)比较满意配套市政基础设施。

调查显示,对棚户区改造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情况,参与改造的棚户区居民表示“满意”的占%,表示“基本满意”的占%,合计为%;其中国有林区(林场)棚户区居民的合计比重达%。

图5-1参与改造的棚户区居民对棚户区改造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情况的评价。

图5-2不同类型棚户区参与改造居民对棚户区改造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情况的评价。

图5-3不同改造进度棚户区参与改造居民对棚户区改造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情况的评价。

(二)比较满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调查显示,对棚户区改造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参与改造的棚户区居民表示“满意”的占%,表示“基本满意”的占%,合计为%;其中国有林区(林场)、改造已完成棚户区居民的合计比重分别达%、%。

图5-4参与改造的棚户区居民对棚户区改造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评价。

图5-5不同类型棚户区参与改造的居民对棚户区改造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评价。

图5-6不同改造进度棚户区参与改造的居民对棚户区改造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评价。

附注:

1.调查问卷设计。

调查内容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37号)等文件提出的要求确定。本着准确、精练和易于理解的原则,并经专家审核、论证和预调查,设计和确定了最终调查问卷。

2.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涵盖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甘肃、宁夏等棚户区集中的20个省(区、市)。调查点选取按城市类型分为资源枯竭型、独立工矿区、三线企业集中区与省会、普通地级市等;按棚户区类型分为国有工矿、国有垦区(农场)、国有林区(林场)以及城市危房、城中村、其他城镇棚户区;按棚户区改造进度分为未改造、未改造已提出计划、正在改造、改造已完成四种情况。调查对象为城镇棚户区居民。

3.调查抽样框。

抽样框是关于抽样单元的完整目录。此次调查的抽样框为在该城市棚户区居住的所有住户。

4.调查方法。

调查采取重点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在选定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区域从样本库中随机抽取。调查采用入户调查的方式。

5.样本量。

样本量为10100个。按棚户区类型分国有工矿、国有垦区(农场)、国有林区(林场)、城中村、城市危房和其它类型棚户区居民样本的比例分别为%、%、%、%、%和%;按所在城市类型分资源枯竭型、独立工矿区、三线企业集中区和省会、普通地级市棚户区居民样本比例分别为%、%、%和%;按所在棚户区改造进度分未改造、未改造已提出计划、正在改造和改造已完成的样本比例分别为%、%、%和%。

6.调查精度。

在90%的置信度下,调查结果的抽样误差控制在5%以内,棚户区改造政策以及具体细化措施所涉及样本数量超过300个。

7.质量控制明确实施负责人进行业务和技术培训。数据采集由专业调查人员进行详细说明,保证问卷内容理解的准确性。数据逐级审核把关,对于上(传)报问卷全部复核和卷审,保证调查不出现填写、录入、逻辑等错误。数据按数据编码、统一标准,采用专业的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处理。

注:[1]参与改造的棚户区居民包括未改造已提出计划、正在改造、改造已完成的棚户区居民。下同。

棚户区改造项目报告【第四篇】

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占用耕地情况等内容。分析项目选址是否会造成相关不利影响,如是否压覆矿床和文物,是否有利于防洪和排涝,是否影响通航及军事设施等。

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占地规模是否合理,是否符约和有效使用土地的要求,耕地占用补充方案是否可行等。

3、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对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影响进行调查分析,依法提出拆迁补偿的原则、范围和方式,制定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并对是否符合保障移民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及发展需要等要求进行分析论证。

第六章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l、环境和生态现状。

包括项目场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现有污染物情况、生态环境条件和环境容量状况等。

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包括排放污染物类型、排放量情况分析,水土流失预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对流域和区域环境及生态系统的综合影响。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政策法规要求,对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提出治理措施,对治理方案的可行性、治理效果进行分析论证。

4、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的项目和易诱发地质灾害的项目,要阐述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地质灾害情况,分析拟建项目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提出防御的对策和措施。

5、特殊环境影响。

分析拟建项目对历史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和自然景观等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

第七章经济影响分析。

1、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角度,通过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评价拟建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2、行业影响分析。

阐述行业现状的基本情况以及企业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分析拟建项目对所在行业及关联产业发展的影响,并对是否可能导致垄断等进行论证。

3、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对于区域经济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空间布局、当地财政收支、社会收入分配、市场竞争结构等角度进行分析论证。

4、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投资规模巨大、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进行宏观经济影响分析。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项目,应分析拟建项目对经济安全的影响,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措施。

第八章社会影响分析。

1、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阐述拟建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活动对项目所在地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

2、社会适应性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能否为当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所接纳,评价该项目与当地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性。

3、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针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因素进行社会风险分析,提出协调项目与当地社会关系、规避社会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的措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报告【第五篇】

20xx年年来,我校在县教育和体育局、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师生共同努力下,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县教体局工作安排,本着“为每个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加快教师专业成长为基础,以学生活动为载体,以责任与担当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年来,我们踏踏实实,抓好每一个细节;勤勤恳恳,做实每一件事情,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和广大家长一致好评,下面我就学校20xx年度学校工作情况做以下总结:

1、学校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义务教育工作,转变观念,推行素质教育和新课改,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为上一级学校输送了合格的小学毕业生,为国胜乡基础教育的普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要求,征订课本,开齐课程,按学科课标规定,开足课时。严格按照学校工作“七管理”和教师工作“七认真”及《教学工作十大问题的若干规定》,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法规。一年来,学校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每期利用教师例会、学校工作微信群、家长会、黑板报大力宣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学生、教师、家长明确在义务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营造了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家长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良好局面。

4、学校严格执行“减负”的规定保证并控制周课时总量和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学生的课内外作业量;严格按国家的课程标准征订教材;从未利用节假日和寒暑假收费补课;极大地减轻了家长送子女入学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

5、严格收费政策。认真执行新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规定,落实“三免”及寄宿制贫困学生“两补”生活补贴、肉食补贴、循环教科书的管理。

1、组织领导。

(1)、我校领导机构建全,班子团结,分工明确,工作负责,运行正常,无任何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学校工作及分管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合理。

(2)、学校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的民主管理、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学校的重大决策、教师的评优晋级等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提供方案,交工会组织职代会成员讨论通过,增加了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在涉及教师切身利益方面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协调了教师之间、教师与学校领导之间的良好关系。

(3)、充分发挥了支部在学校管理中的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学校办学方向明确,各项方针、政策、指示精神得到贯彻落实。

2、师资队伍建设。

(1)、学校重视了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了师德、师风意识。工作由学校支部负责,利用全乡的教师会、支部生活会、村小工作检查、中心校和村小周一的例会等形式,组织教师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主管部门规范师德、师风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提高了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了师责意识,全乡教师在工作中倡导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学校教师形成了爱校、敬业、守纪的良好教师群体。

(2)、加强了学校的校本培训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此项工作由教导室具体负责,组织教师参加技能检测培训,寒暑假市、县组织的培训;教研组织的教师集体备课、磨课、上示范课,开展优质课评比;学习新课标、教育刊物上登载的新信息、新理念。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全乡教师接受了不同形式、不同内容、不同层次的学习,更新了观念,灵活了教法,提高了业务素质。

(3)、积极支持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为他们的学习提供方便,全校教师学历都达到专科以上,鼓励教师学历提升。教师通过学历提高培训,不仅提高了自身的文化知识水平,同时也提高了教育教学的业务能力,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良性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3、德育工作管理。

(1)、德育工作组织健全,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副主任、总务主任及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支部书记兼德育主任亲自抓,主持开展全校的德育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2)、学校的德育工作,坚持了政治育人、思想树人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了各个部门、党员教师、班主任教师、科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大家从思想上提高了对德育工作的认识,人人参予学校的德育工作,重视学校德育阵地的建设。利用张贴《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行为;利用重大的节庆活动(国庆节、元旦节、劳动节、儿童节),少先队活动、游园活动等陶冶学生情操;利用升旗、周会、思品课及各科教学以及名人名言警句等对学生渗透思想教育;同时加强值周工作管理和每日班级学生常规评比公布,年终评比表彰“三好”、“优干”及“优秀少先队员”;开展“小公民”评选和假期“五个一”的活动;教师家访、召开家长会,沟通了学校和家庭教育的联系;正确使用好《小学生素质评价手册》和课改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通过这些工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学校形成了良好的班风、学风和校风。

(3)、学校重视校园的文化建设,有校训、名人名言警句、警示语、宣传标语、学习园地、壁画等。尽力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

(4)、学校关爱留守儿童、三残儿童,努力为他们营造温馨的学习、生活氛围,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关怀。学校支部号召党员同志和广大教师与留守儿童接对子,帮扶关爱留守儿童。

4、教学管理。

(1)、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强化教学管理,并结合本校实情制定了目标管理和奖惩方案。教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切实强化了教学过程的管理,做到了完小每两周检查一次,村小每月检查一次,对于不负责任的教师严格按照目标管理奖惩方案兑现,做到求实斗硬。坚持了班子成员兼课、听课制度。

(2)、教研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中心校成立了教科室,语、数及综合科教研组,大的村小也成立了教研组,并定时组织教师开展了教研活动,通过活动促进了教师观念的转变,强化了教书育人意识,灵活了教法。

(3)、学校认真组织了每个学期的考务工作,成立了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从事考试、阅卷、统分、分析总结等工作,严肃考纪考风,严禁弄虚作假,考试成绩真实可信,达到了以考促教的目的。

(4)、学校在加强对“教学七认真”工作各个环节管理的同时,认真全县教风大检查的要求,除组织教师学习外,把要求印发到全乡教师人手一份,要求教师认真自学,在教学工作中对照落实。

5、学校“普九”、“普教”和档案管理。

(1)、我校的“普九”、“普教”、档案管理有专人分管,工作具体、详实,资料规范,数据准确。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今年我校没有一个学生辍学,保证了“四率”的完成。学校档案管理通过县档案局组织检查验收。

(2)、在宣传“普九”、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免”,困难家庭寄宿制学生实行“两补”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利用标语、板报、家访、家长会等,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认真落实特困家庭寄宿制学生“两补”。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对巩固“普九”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6、村小管理。

为了规范全乡学校的管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水平,集中办学资源,我校加强了对村小的管理,由学校副校长、教导主任主抓村小工作的管理,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今年九月民胜村一师一校教学点收编到国胜完小,新村希望小学五、六收编到中心校。通过中心校加强管理,村小的教育教学质量収到了明显的效果。

1、学校注重全体师生员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师德、师风、良好道德规范的养成教育。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行为“八不准”、《师德修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室内张贴“守则”、“规范”、名人名言等规范师生行为。校园内墙、厕所等公共场所无乱写乱画现象;师生无赌博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学校继续保持了县级文明单位、校风示范学校、常规管理合格学校、市级卫生单位等荣誉。

2、学校师生争先创优的工作,评出了市级表彰的师德标兵1人,年终考核评优教师9人,市县级表彰的“三好学生”、“优干”、“优秀少先队员”16人,校级表彰的63人。通过树立典范,表彰先进的工作,促进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3、学校从开学起加强了教学质量的管理,制定了目标管理方案,分解了各年级的目标任务,同时加强了对教师教学“七认真”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指导;对毕业班的工作制定了毕业班工作计划,成立了毕业班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班子成员分校包点,进一步加强了对毕业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的力度。一年来,通过全乡教师的共同努力,各年级的教学质量都有了一定的提高,总体呈现新教学质量稳中有升。

4、学校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综合知识能力的培养,要求认真上音乐、体育、美术、社会等课程,上好健康教育课;积极组队参加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运动会和文艺展演。运动会虽然没有取得好的成绩,但增强了学生的运动意识,激发了学生积极向上,努力拼搏的体育精神;得到向兄弟学校学习,增进友谊,取长补短的机会;对推动学校的体育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学生的文艺演荣获盐边北片区二等奖,充分展现了学校师生的才艺和风貌,同时,也展示了学校素质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1、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有专人分管,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2、卫生工作:中心校有常规评比栏,其它学校有班级常规评比表。校园的环境卫生,每天坚持三扫,厕所、污水沟、厨房坚持每周消毒,学生的个人卫生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各班的班主任教师检查,并在常规评比栏(表)内量化公布。学校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无脏、乱、差的现象发生。

3、学校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和黑板报等加强了对学生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初步了解和掌握了一些简单的卫生、预防传染病的知识。

4、学校的体育工作:中心校大多数班级的体育课有专职体育教师任教,当天没有体育课的课外活动都排入了体育锻炼内容(例如:课间操、课间游戏等),学校的体育教学一年来有了较大的起色,绝大多数学生的体育成绩达标。

1、学校的安全工作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制度上墙。

2、每期开学前,按照教育局安排要求,学校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给乡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学校的开学及安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心支持下,由乡领导组织并会同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电力、学校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进一步对学校的开学工作、安全工作、食堂卫生等进行检查指导。

3、为了应急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制定了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与学生家长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设立了住校生管理值班室。安全工作明确了职责和责任追究。

4、在安全教育方面,利用校会、周会、板报、警示语对学生进行校园内追逐打闹、攀爬、楼道拥挤、饮食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请法制副校长、校医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防火、防电、防水、防毒以及预防传染病的教育。对教师利用每周的例会学习教育局下发的安全文件,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事故案例,传达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通达安全检查整改意见;要求教师关注新闻媒体对安全事故的报道等。让警钟长鸣,让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一年来,全校师生关注安全,重视安全,杜绝了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薄改项目,完成了国胜完小的食堂改造(工程造价15万元),还在整改中的中心校教学楼地板水磨石、楼顶雨棚、教室墙面乳胶漆的改造(工程造价30万元)。学校公用经费完成了新村希望小学挡土墙、围墙的灾后恢复工程(工程造价万元),购买了一台快速打印机。保证了学校各项工作都能顺利开展。

回顾学校一年的工作,有收获也有不足,尤其是在教师依法执教方面我们的个别年轻教师做得不好,没有把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学透彻,没有在教育教学活动严格遵守,从而导致不该发生的家校矛盾,给我们学校乃至整个教育带来了负面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将强管理和教育,全乡教师会继续努力,我们有信心把我们的国胜小学越办越好。

1、师资队伍建设。

(1)师能培训。组织以素质教育专题的全员培训,认真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熟练掌握多媒体教学技术,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

(2)骨干影射。抓实骨干教师、教研组长的培养。要求骨干教师、教研组长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更加明确和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积极发挥自身在学校整体工作推进中的桥梁作用,成为学校不断发展的中坚力量。

(3)分层培养。针对不同层次教师的不同需要提供不同的学习服务。在进行教师分层培养的基础上,尊重教师的个体差异,为每个发展层次的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量身定做,开展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确立不同层次中每一位教师的个人专业发展目标和要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提高的机会,让每个教师的潜能得到较充分的发展。

(4)结对名师。与温江东二小达成战略合作,即引进温江东大街二小独特的教学风格,学术风格,通过相互学习、融合、激励,达到一种新的境界。

2、课堂教学改革,实现教学工作科研化、教学研讨经常化、教学管理规范化,全面育人个性化的工作目标。

(1)网络管理。组成由校长、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的管理网络,实行条块结合的考核机制,对课堂教学常规做到定期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抽查与普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

(2)随机调研。实行课堂随机调研制,蹲点行政人员每月均要对班级学生的行为习惯、学习态度、教师的班级管理、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等方面全面抽查。坚持定时反馈检查考核情况,以达矫正疏漏的目的。

(4)课堂阳光化。以“自主合作探究”为目标,以各项研究课活动为载体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进程。教学研究活动继续组织安排教师深入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案,开展磨课活动,重点做到组内教研课、青年教师研讨课、骨干教师示范课、对外公开课及参赛课、名师观摩课、随机调研课、骨干培养对象反复磨课。以此拓宽、夯实教师素质根基,锤炼了教师课堂教学艺术。

(5)有效教学。通过有效备课、有效听课、有效上课、有效评课等,切实使每个师生都在课堂上有所收获。

(6)质量监控。把教学质量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各学科把好单元质量关,定期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加强质量监控。

(7)集体备课。各教研组集体备课与“同课异构”活动相结合。同时大力地开展教研组间磨课活动,以磨代研。

3、教学行为评价。关注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的表现,注重学生良好习惯的培养成为课堂教学评价的主要内容,即关注学生是怎样学的,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如何讨论、如何交流、如何合作、如何思考、如何获得学习的成果及其过程中学生的行为表现。即关注教师的行为,关注教师如何促进学生的学习活动,来评价教师的教学行为表现对学生的“学”的价值。

棚户区改造项目报告【第六篇】

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和独立厂矿区内,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不配套、交通不畅、环境脏乱差的集中连片平房和简易楼房。棚户区改造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各有关单位和住户对棚户区改造的呼声也十分强烈。为此,作为城乡建设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围绕我县棚户区改造专门组织进行了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我县县城棚户区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工厂区和城乡结合部,主要有以下几大片:

1、迎宾街中部以南、太行街以北(包括外贸公司、副食品公司、食品公司、制帽厂等);。

2、东沟巷(铁路指挥家属院、糖酒公司家属院、运管所家属院等);。

3、丰州路东侧(包括运输公司、县社家属院等);。

4、城西区化工厂、电器厂、针织厂等地段;。

5、太行西街北侧(包括老干局家属院、林业局家属院、果树中心、蚕桑中心等),以上区域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居民户,人口人。

上述棚户区,居住环境较差,而土地利用率却较低,存在以下隐患和问题:一是房屋由于使用年限久,建设标准低,年久失修,基本上已忧为危旧房,存在居住安全隐患。二是房屋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房屋户均面积狭小,不成套,大都没有排水设施,没有集中供暖,没有卫生间,生活条件相对简陋。三是环境较为恶劣,大都居住在低洼地带,排水不畅、阴暗潮湿、乱搭乱建、乱堆垃圾,春天污水横流,夏天蚊蜗居肆虐,冬天积雪成山,公厕均为旱厕,环境非常恶劣。四是棚户区居住人员成份复杂,生活水平较低。这里出租房屋比比皆是、众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都把落脚点选择在了棚户区,使得这里的社会治安管理和房产部门房屋管理十分困难。

近年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是棚户区的居民却始终多年生活在恶劣的条件下,与绝大多数市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特别是居住水平反差极大。同时棚户区的存在,与城市整体形象、文明档次极不协调,使大的城市人居环境大打折扣,并且也不利于发展城市经济和招商引资。所以棚户区改造势在必行。

(一)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问题,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感情的重要举措。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低保户和低保户边缘户的非常高。他们面临着就业、住房等多重困难,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通过棚户区改造,不仅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而且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行棚户区改造,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须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城市化发展水平,往往标志着一个地区经济、文化、政治、教育、科技、信息等多方面所达到的状况。根据有关资料,山西省公布的20xx年城市化率为%,而我县仅为%,山西省城市化率要达到%,目前我县县城人口为3。5万人,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每年要新增城市人口听写5000人,按每户3-4人计算,需每年新建住房1000多套。我县县城三面临河,背靠丘陵,新区开发受到一定制约和影响。棚户区土地利用率均低,据初步测算,通过棚户区改造,可提高建筑容积率2-3倍,可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价值,为城市发展列为广阔的空间。同时,棚户区改造,不仅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而且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城市的形象和品位。

(三)推进棚户区改造,是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途径。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大部分是安置用房,为小户型、低价位的普通住房,对象除解决回迁户外,主要用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推进棚户区改造,直接增加了住户有效供应,有利于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稳定住房价格。另外,棚户区改造有力地拉动了建筑业、建材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保增长、解决社会就业与再就业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具体实施中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是认识问题。改造范围内多数人在满足其合理补偿或安置的前提下,能够理解和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但由于近年来我县房屋拆迁补偿采取的是“拆一还一”的办法,补偿标准较高,少数住户以不愿改造为由或提出过高附加条件,影响改造工作的实施。

二是拆迁难问题。利用自用土地进行限价商品房建设,采取的是现状招标,无地供应方式,拆迁工作如由开发商承担,拆迁成本和拆迁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较多,且房屋销售政府限价,投资风险较大,开发商投资建设积极性不高。

(一)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县保障性住方建设领导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调查摸底,制定详细并确实可行的棚户区实施方案,报领导组审核批准后严格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对改造工作大力支持并提高优质高效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机制。棚户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的各项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协同配合,明确职责。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还要广泛争取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发挥单位、企业、个人等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保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坚持政府引导,单位实施,市场运作的机制。棚户区改造要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

棚户区改造项目报告【第七篇】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城市改造的实际,以及民风、民俗、文化内涵等实际情况,在20xx年、20xx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上级最近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惠民政策精神,按照县政府提出的改造老城、扩建新城、全力打造滨江港城的要求,以改善民生,创建宜居宜业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以重民生,保增长,促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着力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步伐,为实现和谐秀美富裕文明新肇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意见。

(一)政策依据。

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xx〕295号)、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xx〕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xx〕31号)、《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xx〕10号)等相关文件及国家、省、市召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

(二)棚户区界定及确定。

城市棚户区是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房屋拆迁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贫困人口居多、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我县棚户区改造区块的确定,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上级文件要求选定,报县政府审定。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相结合,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

2、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先行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统一征收,分步实施。

3、坚持依法运作,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依法征收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妥善解决好各方面问题,以保持社会稳定。自20xx年开始,县政府不再审批零散的开发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以棚户区改造的形式集中连片开发有序进行。

(四)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应以中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在5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内,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不少于建筑面积的70%。

2、新建的回迁房为毛坯房,由被征收房户自主装修。

(五)优惠政策。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xx〕3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1、对经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土地出让金除上解部分资金外,其它地方政府可支配资金全部用于该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棚改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取大修理基金30元、劳保基金元,免收其他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3、棚户区居民因征收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征收补偿款的,免征契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房屋价按棚改政策不同,分偿还原征收面积、上套(靠)户型面积、上调户型面积、增加面积四种形式收取。纳税人按照政府确定的征收补偿标准,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按注明的征收建筑面积补偿被征收户,填制《棚户区改造回迁暂不征税申请表》和《回迁安置房屋分户明细表》经市(地)和县(市)、区棚改办、地税局核准分别享受税收政策。

(1)偿还原征收面积部门,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2)纳税人以建安成本价安置被征收人取得的上套(靠)户型面积收入,只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以开发成本价安置被征收人取得的上调户型面积收入,只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5、被征收人依据国家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标准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6、对在建工程完成投资30%以上的项目,允许进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

7、对在建工程完成到主体两层以上或工程造价25%以上,由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预售许可,开发企业方可进行预售,预售资金应缴银行建设专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六)补偿办法。

对于县城内棚户区改造的征收补偿,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进行。

1、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办法。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xx〕31号)的有关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征一还一”。我县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受益更多,特制定下列补偿办法。

(1)私有产权的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按原面积(指房屋所有权证注明的建筑面积)“征一还一”,无产权证的主房,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无产权证砖瓦结构以上的门房、仓房,开发商可以按建筑面积不高于1比的比例还建;其他占地面积(含附属设施)按不高于1比的比例还建。回迁时选择多层楼房底层和顶层的(一层为车库的,以二层为底层;顶层建阁楼的,以下一层为顶层),原面积部分不结算楼层差价款;选择其他楼层的,回迁户向开发企业补交楼层差价款,每平方米100元。征收房屋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的,如回迁时需要扩大面积的,可享受5平方米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按每平方米1450元确定)。

(2)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照标明商服用途和建筑面积,实行“征一还一”,但不找结构差价。无产权证的,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面积减少部分实行货币补偿,即按原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被征收人自愿增加面积的,增加面积部分按市场销售价格购买。调换的商服房屋跨度18米的,开间不低于米;跨度15米的开间的,不低于米;跨度12米以内的,开间不低于3米。

(3)对房屋所有权证标明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位于主次干道两侧(临街且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回迁时基本按原位置回迁,按规划要求,建商服还商服、建住宅还住宅,但仅限临主次干道的第一户,其余不享受此规定。

(4)被征收人回迁面积小于原征收面积,剩余房屋面积按市场价格予以货币补偿。

(5)对于棚户区改造涉及的特困户、低保户,在民政部门确认并出具相关手续后,有产权证照的房屋,按原面积“征一还一”达不到50平方米的,由开发企业补到50平方米。并且不因居住楼房取消特困户、低保户待遇。

2、货币补偿办法。

(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必须出具房屋产权证照,其征收补偿金额一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对于房屋所有权证注明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用于商服的房屋,且位于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并有独立产权)具备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正在营业且一年以上三个基本条件,可按商服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3)对于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4)被征收人土地使用面积内的棚厦等附房设施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5)被征收人在接到评估报告后,对估价结果有异议时,自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7日内,可直接申请房地产估价技术鉴定委员会对估价结果进行鉴定,估价结果以鉴定结论为准,房地产估价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七)征收、搬迁方式。

由县政府确定棚户区改造地块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条件,面向具有开发资质的企业公开招标。由中标企业编制修详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开招标后,由县政府授权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征收。

(八)相关规定。

1、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开发企业,开发前需将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包括3%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到指定银行账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督。

2、对实行回迁安置的,按回迁面积,以成本价格为基数,由开发企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其总额10%的保证金,如违反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或不能按期开发建设的酌情予以扣减。未出现问题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予以返还。

3、对实行货币补偿的,确定评估价格后,由开发企业将补偿资金足额存储到征收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4、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分期建设的,须由县政府审定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分期建设的,先期建设部分正常缴纳税费。

5、开发企业应当向房屋买受人(包括以产权调换方式回迁安置户)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6、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后,开发应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对燃气没有入户和没有安装热计量表的住宅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开发企业在验收合格后90天内,完善办理产权证所需的全部手续。

7、实行棚户区改造的小区,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须经县政府批准。

8、由开发企业原因致使不能按时回迁的,自逾期之日起,由开发企业发给被征收人每月每户600元的搬迁临时安置费。

9、征收非住宅房屋,其设备、原辅材料等由被征收人自行搬迁,停业损失按有关规定计算,由征收人一次性给付。对虽有营业执照,但征收时已停止营业活动、且不能出具纳税票据的,不予支付停业损失费。

本方案与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不一致时,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棚户区改造项目报告【第八篇】

省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切实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居住水平,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xx3号《关于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意见》及晋建发20xx191号文《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规定,郑州铁路局郑州危旧房改造工程指挥部决定建设晋城车站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并委托晋城市工程咨询中心编制完成了《晋城车站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经我委初审,现将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项目选址。

拟建的晋城车站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位于晋城车站原货场内,具体按晋城市规划局出具的“选字第二十三号”选址意见书所确定位置新建晋城车站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拟建的晋城车站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1030平方米,其中:住宅19350平方米/210套、地下用房168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1008平方米、地下储藏室672平方米)。

三、建设投资。

拟建的晋城车站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设备购置费293万元、其他费用508万元、预备费万元。

四、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专此请示。

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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