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车间管理制度(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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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车间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生产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与质量,促进团队协作,如何有效落实?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加工车间管理制度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车间管理制度 篇1

为确保安全教学、安全生产、确保您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进入车间的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则:

1、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工作区,更不能开动设备。所有人员均不得带小孩进入车间。

2、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或紧身衣服,袖口要扎紧。

3、不允许穿凉鞋、拖鞋和高根鞋进入车间。

4、操作者一般均应戴工作帽。女同志或长发者的头发或辫子,必须塞进帽子里。

5、工作时,头不能离工件太近,以防止切屑飞入眼睛。如果切屑细而飞散,则必须戴上护目镜。

6、手和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靠近正在旋转的机件。如皮带轮、皮带、齿轮、卡盘、工件等。更不能在这些地方开玩笑。

7、工件或刀具必须装夹牢固,否则会飞出伤人。

8、机床开动时,不允许用量具测量工件,也不允许用手摸工件表面。

9、当工件或机件太重时,不能一人单干,可应用起重设备或请他人帮助。

10、不可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应使用钩子或其它工具清除。

11、不允许用手刹住转动的卡盘、夹头或工件。

12、不允许任意装拆电气设备或机件。

13、在车床、钻床上工作时不允许戴手套。

14、车间内严禁打闹。

1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逐出车间,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车间管理制度详细 篇2

交接班工作是整个生产过程中重要一环,是保证生产连续稳定的重要保证,每名员工必须高度重视,认真、仔细地进行交接班,为便于管理和考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交班:

(1)交班前做好全面检查,搞好设备维护及清理卫生工作,交班要面对面交班,做好安全生产情况的交班;

(2)凡当班工作,需当班完成,特殊情况在征求接班者意见并经班长、值班长意见后方可下班,记录要详细、认真、规范;

(3)本班所属设备因检修或其它原因应告知接班者。

2、接班:

(1)要对设备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

(2)了解上个班安全、生产情况;

(3)接班者认可后要面对面进行交接班签名;

(4)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3、整个生产岗位现场无杂物,地面无积灰,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4、员工在交接班过程中,不允许争吵、辱骂,不允许打架斗殴,否则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扣除当月奖金甚至除名的处罚。

5、对于不吭声、不正面交接班、直接下班者,经确认后,视劳

动量大小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并给予接班者在月度奖金后进行适当补偿加分。

6、对于不认真交接、交私人情班者,对接班后发现的问题每次扣接班者当月奖金考核分。

7、接班按照“四不接”进行接班:操作情况不清不接、工具不全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不好不接。

8、工具柜内工具齐全,摆放整齐无油污,使用中的工具要经核实签字后接班。否则,缺失工具除照价赔偿外,另扣责任人月度考核分。

9、设备方面:岗位人员必须对每一台设备进行认真交接,凡丢失损坏的,责任人应扣奖金。

1、主控室操作台上,资料物品摆放整齐,且台上干净,以手摸为准;培训室桌椅外部干净、桌内无杂物。

2、主控室地板上不准有油污、脚印或杂物等。

3、对于调度或者车间下发的指示或者通知要正确、认真向下传达、交接。

4、主控室各项纪录完整,如有异常要注明原因。

5、对交接班不清楚,一问三不知,模糊不清者概不接班。

6、罚则:对上述任何一项不达标接班者,扣考核分。

1、整点前后15分钟为巡检时间,每延迟和提前1次扣奖金考核分2分。

2、所有设备、搅拌必须点检,每缺1次扣奖金考核分2分。

3、交接期间的问题若需要专业人员处理,需确认并联系好后再接班。

1、要求无损坏、无丢失,否则不接班;

2、消防器材压力正常、时间有效、标识标志清楚,对于失效器材应及时反馈车间处理;

3、罚则:凡被铝厂行政值班查出灭火器、消防栓等方面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值班长、班长、岗位工扣分。

做到物品齐全、账务相符,摆放规范、整洁,办公桌内无杂物,否则,扣责任人月度考核分。

1、凡本班当月出现违反上述交接班规定3次以上,该工序的班长取消当月奖金,值班长减薪。

车间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场管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实现安全、高效、优质、低耗及文明、舒适的生产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规定了实现现场管理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对象、管理内容及检查考核等。

3.本办法适用于车间各岗位的生产现场、工作现场。

4.本办法的区域划分见表,期限为一年制。

二、理内容与要求:

1.分区承包现场环境卫生的打扫、维持;

2.现场“跑、冒、滴、漏”的检查发现与记录,便于停车后检修;

3.设备日常保养、润滑;

4.设备表面的物料,油污等处理(电机与转动部分除外);

5.工艺隐患的防范;

6.设备的防冻;

7.各疏水器的工作情况;

8.酸水泵的循环水的流动情况;

9.各岗位泵区下水管道疏通情况;

10.各区的压力表、真空表、液位计等仪表远传的准确度及更换;

11.各区设备、工艺的`不安全因素的发现、整改、上报;

12.各区适于操作、清洁生产、减少劳动强度劳动量、节能降耗的整改意见;

13.各釜、罐的液位测量(老设备);

14.废弃物料与可回收料的分开存放;

15.检修工具的摆放;

16.安全通道的畅通、栏杆、楼梯扶手是否松动;

17.消防器材的摆放;

18.检修现场动火后的检查处理;

19.露天摆放物料的遮盖;

20.各区防爆膜、电动蝶阀的防雨工作;

21.固体成品物料的堆放及防雨、防火措施;

22.检修后现场的废品、杂物、粉尘、油污的处理;

23.卫生工具的摆放;

24.转动设备的滑动、转动及紧固件是否有松动;

25.微机报警、联锁装置的校对与实验;

26.绿化区无杂草、枯草、杂物、树叶等;

27.各区的雨排水系统的通畅;

28.道路经常打扫,做到整洁、无淤泥、无积水、无油污、无垃圾、无金属屑;

29.控制室的物品,无撕拉乱扯、无晾晒衣物、无垃圾、无油污等;

30.操作台、配电柜无灰尘、无油污,周围无杂物;

31.应急抢修工具装备的摆放与整理;

32.现场做到台有栏、轴有套、轮有罩、坑有盖;

33.各区的节能减排措的发掘。

车间安全制度 篇4

一、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车间遵照执行:

1. 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 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 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 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 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 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 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 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

二、车间焊接防火安全制度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接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接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接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4、不可于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接,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接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5、焊接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

8、焊接工作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接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9、焊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三、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2、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3、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4、严禁使用电热器。

5、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6、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7、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8、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车间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车间技术资料的管理,充分发挥技术资料在生产中的作用,以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车间技术组长:负责保存车间内的图纸、重要设备说明书及控制系统等各类技术资料;各班组应设立一名责任心较强的技术资料管理员,主要负责班组内的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2、各类重要电气说明书,所有图纸等各类技术资料均由技术组组长统一管理保存(各班组保存的电气说明书及图纸等技术资料由各班组登记造册保管,各种技术资料严禁流失到个人手中)。资料室保存的技术资料,车间内的人员均可到资料室查阅或借阅,并办理借阅手续。外来人员借阅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所有技术资料、图书等借阅时间最长为两周,如有需要可续借一周。对到期不能按时归还的,每拖后一天给予5元的罚款。对于资料室存放的独份技术资料,只准查阅不予借阅。

4、各类新购电气设备的随机资料由开箱验收人收集整理后交分管技术人员存档。新(扩)建项目、技改技措项目的各类电气设备的随机资料及竣工图纸应在项目开车正常后一个月内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把竣工资料交到分管技术员存档。

5、各类电气技术参数修改或变更的原始记录要全部交分管技术员存档,由分管技术员登记造册,以备查阅。同时修改或变更设备所分管的班组应做好相应的'修改或变更记录。

6、借阅的各类电气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如有丢失,将视技术资料的价值对借阅人给予5——100元的罚款。对于车间资料室和各班组缺失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各类图纸等技术资料,由设备所分管班组的分管技术管理人员和班长负责组织收集整理,以确保车间内各类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篇6

1、劳动纪律:

⑴员工务必遵守厂规厂纪,违反者按《违反厂规厂纪处罚条例》处理。

⑵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早退,严格按照三班制的作息时间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者按早退处理,迟到一次罚款元,早退一次20元。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擅离岗着10元/次。

⑶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唱歌喧哗,打闹嬉笑,更不得擅自出厂或回宿舍,有事离岗务必向组长或车间主任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元。

⑷上班时不准坐凳,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用手机发信息,打游戏,吃零食,抽烟,如发现一次罚款元。

⑸有事须写请假条,经班组长签字后交车间主任批准,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每月在三天休假后还需请事假的,车间需根据生产状况安排签署意见经厂部批准方可休假,不假而归按旷工处理,每一天罚款元。

⑹下班或吃饭时,须将自已机床上的日光灯与电风扇关掉,不执行者一次罚款元。

⑺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认为不合理,能够越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推荐厂部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2、现场管理制度

⑴持续现场良好的工作秩序,创造亮丽、舒适的工作环境。

⑵用心参与“5S”管理活动,持续车间内的整齐、整洁。工作台务必定位摆放,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内,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

⑶在制品务必按性质区别放置,蓝色的箱子放置良品,红色的放置不良品,并做到班清班洁。

⑷所有在加工的在制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须用标识牌标识。

⑸下班时每位员工务必按照“数控机床保养资料”进行清扫与保养机床。

⑹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元的处罚。

⑺下班打扫卫生后,铜屑车应放在指定区域,并持续现场的整齐整洁,如发现违规放置者,将处以元的罚款。

3、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⑴生产工艺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所有员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⑵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每班生产的第一只产品务必经检验员确认后方可连续生产,生产过程中务必经常进行自检,如发现批量报废,发现一次罚款元,并根据损失状况进行赔偿。

(3)员工在未经班组长或主任的允许下,不得擅自更改机床内的任何程序,一经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4)机床设置的参数与倍率严禁擅自改动,如发现擅自更改程序或参数的,发现一次处罚元。如因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机床损坏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从严处罚500-1000元。

⑸机床启动按钮上的保护罩严禁擅自旋开操作,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元。

⑹芯棒加工产品时,扳手不得放在机床内部,一经发现将处罚元,如因此而导致机床损坏的,将照价赔偿损坏部件。

⑺棒料加工产品时,铜棒的长度不准超过主轴口部100mm,如发现违规操作者,一次处以元的罚款,如因此而导致机床损坏的,将照价赔偿损坏部件。

⑻机床加工产品时,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刀具、夹具损坏的,应当照价赔偿。

⑼车间所用螺纹规由班组长统一领取,交员工使用,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当班员工将照价赔偿。

4、奖惩制度

⑴奖励制度

下列状况下奖励直接相关人员(奖金额报厂部批准50-500元)

a、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扩大化

b、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者

c、在技术、质量、工艺上提出合理化推荐并确有成效者

e、对违反厂规厂纪,车间管理规定用心举报经查属实者

d、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⑵惩罚制度

a、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罚元

b、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者,将扣除未完成数的双倍定额工资。

c、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罚100元

d、违反机加工车间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

车间管理制度 篇7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卫生,每人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卫生。

2、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车间内的门、窗户、生产线、风扇等都须清洁)。

3、车间的垃圾须倾倒到指定的垃圾区域,不得四处乱倒。

4、工具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甚至损坏。

5、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带厂牌上班,无特殊情况必须穿厂服上班,。

6、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同时不准带任何食品到车间内吃。

7、厂区及工作区域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8、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期间非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

9、上班时,须坚守岗位,不得到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被动等待、观望等;

10、员工在包装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负责人反映,不可擅自使不良及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11、工具专人专用不得遗失,违者照价赔偿;

12、车间内物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放置,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13、车间内员工必须在规定作业区域操作,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1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5、鼓励员工提供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以奖励。

16、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不良行为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对举报者查经属实给予适当奖励。

17、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严禁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

18、严禁私自联系业务员并私自为其发货,一经查实,将处以发货费用的十倍罚款;

19、严禁向销售员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吃拿卡要);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待岗或除名);车间管理考核办法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车间管理制度 篇8

为了规范设备操作规程,保障设备和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车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取暖,严禁乱牵接电线,违者罚款500元。

2、上班时不准带与生产无关的人员进入车间,及时劝阻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车间。

3、必须严格按照印刷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①作业前,工作人员必须将工作服穿戴整齐,扣紧衣襟和袖口,衣袋内不装容易掉出杂物,不戴手表及各种饰物,不留长发。

②开机前,应向机器的各注油点、润滑点和油箱内加入所需润滑油(润滑脂)。

③未经批准,非本机组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机器,助手和学徒应在领机的指导下工作。

④机器启动前,应检查机身各部位是否有杂物,必须先给信号(按安全铃),前后呼应,确定机器周围安全方可开机。

⑤机器运转中,严禁用手接触运动工作面,不准维修和擦拭机器,不准跨越转动部位,要保持机器防护装置完备。

⑥上版、换橡皮、做卫生等须用手接触机器内部时,必须锁车。

⑦上纸人员起吊前要仔细检查气涨轴是否已与轴头脱开;链条有无松动、脱落迹象;吊钩是否已钩稳气涨轴。做到先检查,后起吊。

⑧机组人员应按分工严守岗位,时刻注意机器各部位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⑨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畅通,地面。工作台、机器周围无杂物,维修工具、零配件要放在规定位置。

⑩工作时,任何人不准在机台周围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严禁从机器二层乱丢印版、抹布等杂物。

4、车间内严禁存放零食及无关私人物品,工作时间严禁打牌赌博。

5、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清洗机器,擦洗干净橡皮布和胶辊,做好清洁卫生,填写工作日志。

6、下班离开车间时要检查水龙头是否拧紧,各电器是否已断电,锁好车间门窗。

7、定期维护和检查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检修和更新,确保能随时正常使用。

车间管理制度 篇9

负责车间日常工作,保证压铸设备正常运行,按生产指令单,合理安排生产,以确定产品保质、保量完成。并管理好当班工作人员,确保车间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益。

1、负责处理解决当班不能正常生产的一切事务工作,对质量跟踪控制并及时纠正提高产品产量。

2、每天早会时,对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生产的员工进行培训教育纠正并通知上班次生产质量情通报与控制预防事项。且在开班前安排好当班生产人员及工作任务。

3、负责当班产品保质保量生产,并不定时间巡查产品质量,对当班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4、当班的生产数量生产记录完成后,由当班长签字后交到报压铸部办公室(或当班班长存放,以方便结算工资);对于生产不顺利的机台写明情况原因,并做好当班的交接记录。

5、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压机除渣过程,并记录冷漠数量和加料记录。

6、对于生产用的模具必需提前检查,做好模具必用件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当班班长负责不定时的对设备运转与生产物资进行检查监控。

7、各班工具每日班下班前交接班时清点。每天做日班的班长要把夜班生产用物料领出,避免生产中物料不足及无备用物品耽误生产。

日班领用工具时必须以旧换新,不能以旧换新的工具需备注其工作用途或领用原因。

8、上班人员要做到接班需要检查的事项,下班人员做好交接班手续及当班生产出现故障注意事项,如果有遗留故障问题必须在跟踪表上记录清楚。交接班前进行机台清理、清扫工作,确保机台周围的清洁、干净。

9、对于当班生产的每一付模具不良状况部位,当班中维修模具部位与更换型销尺寸部位在领班报表上做好记录便于各班生产跟踪检查与模具维修保养。

10、在当班生产数量满足订单数量后,需拆下模具时,必须把最后一产品留样给模具上,如模具有问题,需正常维修,当班必须开出模具维修单上写明维修保养部位情况描述清楚与产品一起交模具维修部。

11、接班检查生产模具是否通冷却水正常或者漏水。对模具不好的部位做好记录便于维修。

12、在当班装模具时必须按照工艺卡调试产品调试好后,叫当班巡检解剖(加工)验证合格才能生产,生产合格同时仔细对照核对工艺参数正确生产中如果没有工艺卡的产品当班领班调试产品,经巡检解剖加工验证合格后及时记录,调试好的工艺参数并挂在现场交接给下一班。如果有按照工艺卡生产产品做不好的情况下,因其它原因导致需要调动工艺参数时候,必须填写调动后参数挂放在固定位置交接给下一班组长防御控制。

13、负责核对并收发与生产相关的文件记录。(如:1、工艺参数记录;2、冷模记录;3、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

14、进行6s的管理工作。

车间管理制度详细 篇10

一、目的: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生产车间。

三、明细:

1、员工应严格遵守《员工手则》准时上下班,上班期间需穿厂服,厂服整洁。

2、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有事需要离开的必需经过车间管理人员批准。离岗10分钟内一次罚款10元,超过10分钟不计小时工资全厂通报批评一次罚款30元;串岗一次罚款5块。

3、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不服从上级安排,造成影响的,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组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2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有事要解决的需要在上级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在办公室进行解决。

4、车间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元/次。造成后果的视其情节予以罚款和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20元,写检查,全厂通报批评。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并进行批评教育全厂通报批评,态度不好者予以解雇。

7、不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如果不听劝告、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8、生产中不得打闹吃零食、睡觉,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5元。

10、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1、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管罚款5元,对打扫员工罚款2元。

12、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3下班时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管罚款20元。

14、产品、配件、工具等物品按要求排放整齐。

15、个人物品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违者一次提醒,两次罚款2元。

16、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性别歧视。

17、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18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助理组长,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物品不得超出警示线!一次者提醒,三次以上对责任员工罚款5元/处。

1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20、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按〈质量责任〉)

21、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2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23、车间人员在当月违反制度三次以上者,该车间各级主管也应接受相应处罚。

四、车间人员考核: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五、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备注:1、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不定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立即处理。

2、车间管理人员可以立即处理其权限范围内的事件。

3、所有处理结果须报办公室存档。对罚款行为需要出具罚款单,被罚人一份,财务一份,执行人一份。

4、厂部办公室拥有此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车间管理制度 篇11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车间和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车间、部门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车间、部门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和各车间、部门安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运转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或停止使用。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施。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车间、部门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各车间、部门及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部门及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设施、工装、夹具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部门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公司、车间(部门)、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长病复工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安全、劳工、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生产作业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采光良好。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照明;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场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放射性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施工的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施工单位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向责任单位索赔,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车间、部门、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科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到安全环保部填写公司《危险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五、通讯线路

第二十五条 通讯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通讯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通讯线路施工部门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通讯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通讯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讯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保卫科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火种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火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防治

第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车间、部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和佩带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的用途和性能的,不能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害因素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劳工部,由劳工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和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三条 禁止来厂劳动的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从事有害因素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害因素作业。

八、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四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各车间、部门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各车间、部门、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的作业行为规范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部门不能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措施费,用于隐患整改。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须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核后,在劳保经费项目列支。

九、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安全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公司审批后,实施奖励。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集体的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按公司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交通事故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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