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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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第一篇】

的约束和控制大体上可以分为自控、互控和监控三个方面。自控,即行为主体的自我约束,自觉地、规范地运用公共权力来谋取公共利益。互控,即行为主体之间的互相制约。监控,即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从外部对权力行为主体实施监督和控制。目前,在我们党内,这样的权力控制机制已大体上建立起来,但其运行还不够理想,笔者认为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控制机制不够完备,还不能有效地杜绝权力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要形成对严密而有效的控制,切实有效地铲除权力腐败现象滋生的温床,必须加强党内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控制机制。

一、加强权力自控机制建设

权力行为主体的自我控制,即自律,是防范腐败行为发生的第一道关卡。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建立健全制度是进行权力自控机制建设最有效的方法。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是我们的立身之本,只要这个总开关不出问题,无论置身什么环境,无论面对什么诱惑,都能做到身正行端,不犯错误。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是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和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关键,也是抓好制度建设的关键,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效果;制度建设是一种规范,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得权力行使者切实感受到来自制度的压力,并把它转变为自我控制和约束力,使自我控制由软性约束变为硬性约束。制度建设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保证,它能为监督主体了解、评判权力行为主体的行为,进而采取相应措施提供标准和根据,权力行为主体一旦表现不佳,就将要承担一定的后果。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加强权力自控机制,就要抓好这两个方面的建设。

首先要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是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关键。一要加强理论学习。理想信念是世界观的核心,是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凝炼。我们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把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体现到具体行动中去。还要努力学习掌握其它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包括现代科技、经济、法律、历史等。二要积极投身于实践。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体现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行动上,积极投身于建设实践;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在复杂的政治斗争中接受严峻考验,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三要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性锻炼,必须严格党内生活,自觉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四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把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摆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不仅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而且还要常抓不懈;要紧密联系实际,针对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人们思想上产生的困惑加强理论研究,作出科学回答;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因地制宜,以取得更好的成效。

其次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得权力行使者切实受到来自制度的压力,并把它转变为自我控制和约束的动力,使自我约束由软性变为硬性。制度具有促使权力行为主体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功能,权力行为主体具有趋利避害的本性,具有有所作为、追求事业成功、获得良好社会评价的愿望。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制度能够促进他们自我约束。

在党内的各项制度中,民主管理干部的制度和公开制度最为重要。因此,要形成自控机制,必须首先抓好这两方面制度的建设。

(一)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干部的制度,把党的领导干部的命运交给党员群众掌握。

健全的民主管理干部制度,主要包括由党员群众选举、评议、弹劾、罢免党内干部的制度,其实质是党员群众与上级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分享管理干部的权力,使他们对干部的命运具有发言权、决定权。实行这样的制度,不仅可以减少和克服干部任用上存在的任人唯亲、唯派、唯利和卖官等腐败现象。而且还可以提高被任用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正确行使权力。

第一,完善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民主管理干部的主要制度,也是实现为政清廉的关键制度。健全民主选举制度,需要从实行普选制、差额选举和竞选制抓起。普选制是马克思早就提出要实行的制度。如果说我国目前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实行普选制还有一定困难的话,至少基层可以首先实行这种制度。要尽量减少委任制,因为委任制意味着领导干部的升迁去留不是取决于群众,而是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意见。这样必然导致领导干部从政只“唯上”而不“唯实”,只顾上级领导和脸色而不顾群众的意愿。今年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首次公开选拔县长,在全国首开先河。①这种形式,充分发挥群众在干部选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整个选拔过程都是在“阳光”下进行,打破了过去领导决策、群众旁观的模式。所以,减少委任制,尽可能实行普选制,对于从制度上形成自控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行普选制,应健全代表大会制,按照法定程序选举,候选人名单以民主的方式产生,并实行差额选举,废除等额选举制,使选举者有选择或调换的可能。对候选人一般要其直接和代表见面,并发表当选后如何工作的“施政演说”,并作出承诺,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进行咨询和了解,由候选人答辩,为选举人提供比较、鉴别和选择的机会。

第二,完善民主评议干部的制度。民主评议干部的制度是使干部考核工作民主化的重要制度,它使广大党员群众能直接参与干部的考核工作,既有利于对干部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也有利于形成一种约束机制。实行这项制度,关键是要使群众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行为,为此必须完善相关的制度,如公开制度、领导干部定期述职报告制度等。此外还要作为群众评价干部的重要指标,作为干部升迁去留的重要依据,使群众评议对干部的命运产生直接的影响。

第三,实行弹劾和罢免制度。由于本质和现象不能完全吻合,因情况不明而选举不准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又由于当选者的情况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决定了选举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因此,必须实行弹劾和罢免制,使党员群众有权检举违法失职、蜕化变质的党员干部,并随时撤换和罢免他们。对当选者,既权力受托者来说,这种制度是一种严肃而有力的警戒,促使他们正确用权,否则,就要被弹劾和撤免。目前,我们虽然有党员罢免权的的原则性规定,但缺乏实施细则,并没有形成真正起作用的制度。因此,必须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明确弹劾和罢免的程序,并为弹劾权和罢免权的行使提供相应的保障。

(二)完善公开制度,全面增加权力运作的透明度

权力行使者的个人基本情况及其公务活动依据一定的规定和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克服政治的神秘化倾向,能够产生权力运作的公正机制,形成强大的促使权力行为主体自我约束的力量。正如列宁说,“完全的公开性、选举制和普遍监督的''''自然选择''''作用,使每个活动家最后都能''''各得其所'''',担负最适合于他的能力的工作,亲自尝到自已错误的一切后果,并在大家面前证明自己能够认识错误和避免错误。”②正因为公开有这些方面的作用,当今世界各国在廉政建设中都十分重视实行公开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对公开的内容、方式、范围要进行周密的考虑和恰当的选择。一般来说,除涉及到党和国家机密以外的党内活动,应对全体公民公开,使他们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公开的方式,既可以通过会议方式,也可以通过大众传媒的公开报道,还可以通过公告和通报的方式。最关键的是需制定和完善有关的公开规定,并使其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个人财务公开制度。实行公共官员申报财产制度,这是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的一项政务公开制度。我国已有的收入申报规定并不完备,离真正的财产申报制度还有较大差距。应抓紧这方面的工作,使中国的“阳光法”尽早出台。

二、加强权力互控机制建设

权力行为主体之间的互相控制,其实质就是权力的互相制衡,即让权力结构能互相牵制,不能让其中任何一种权力超出其他权力之上,当一种权力超过其合法限度的就会引起其他相关权力的有效制止和纠正,各种权力之间处于良好的制衡状态。权力制衡理论的基本精神是通过分权来实现权力之间的互相制衡。大到国家机构之间的分权,小到一个组织内部不同领导者之间的权力划分,都是权力制约理论的运作和体现。在党内的制度中,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也直接体现了分权和制衡的思想,它们可以使党内的权力结构处于均衡状态,从而形成领导干部之间互相制约的机制。因此,要形成的互控机制,应重点健全这两项制度。

(一)完善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制度是我们党最基本的领导制度。基本要求是:凡是涉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重要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集体决定的,应提请党委会、常务会或书记处,由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每个领导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显然,这种领导制度不仅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而且能够领导成员之间互相控制和制约,避免由个人专断而导致的权力失控。

要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必须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明确划分重大问题日常事务的界限。这个问题弄不清楚,必然产生两种倾向:要么本来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却由个人包办了,要么是把所有的工作包括日常事务不加选择地统统拿到会议桌上。在前一种情况下,互相制约就无从谈起,后一种情况会造成领导效率的低下。

第二,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关系。在领导集体讨论、表决重大问题时,第一把手和其他成员地位平等,书记只有普通一票,而无其他特权。否则集体领导就有名无实。

第三,健全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使集体决策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在具体操作上,应对议题的提出、问题的调查、会议讨论、表决等程序作出规定。领导班子在讨论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决策时,事先要提出议题,预先告之,不要在大家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提出重大议题进行讨论,更不要草率作出决定。班子成员应围绕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了解情况,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准备好发言材料。会议要在班子中的大多数成员都有了比较充分的准备之后进行。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要在大家都没有经过调查研究,没有做好准备时就开会。开会讨论时每个人都要发表意见,对自己的重要主张或主要观点,要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论证。这要在经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主要问题的认识基本趋于一致的情况下,在会议上进行表决。如果在主要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班子成员要围绕决策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分歧,再到群众中听取意见,必要时将不同意见在一定范围内的群众中进行讨论。经过再次调研之后,再次召开班子会议,对分歧进行充分讨论,尽可能达成共识。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同时,要允许有不同意见的少数人保留意见。

(二)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实现互相控制的一项重要制度。当前,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够健全:一是民主生活会不正常,很少开甚至长期不开;二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好人主义”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因此,要发挥这一制度的权力制约功能,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它。

第一,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使它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制度固定下来。

第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党员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并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第三,提高民主生活会会质量。在民主生活会上,党员干部要自觉站在党的立场上,从真诚地团结同志、帮助同志的愿望出发,开展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积极的思想斗争。

三、加强权力监控机制方面的制度建设

权力行为主体的自我控制和互相控制,对于防止权力腐败确实起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权力本身的特性,仅仅依靠这两套机制还不足以遏制腐败,还必须构建权力控制的第三道关卡,即对权力行为主体实施外部监控,也就是通过设立权力行为主体之外的专门监督机制,赋予其切实有效的监督权,对权力行为主体实施监督。

党内的权力监督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党纪检查制度,另一类是党员民主制度。要强化监控机制,应主要抓好这两类监督制度的建设。

(一)改革现行的纪检监察体制,完善党内专门监督制度

纪检制度是保证党纪得以遵守的一种监督制度,是由党的专门监督机关对党员和党组织违纪政纪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的制度,它是党内监督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制度在查处和打击党内各种行为和现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肌体健康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应该看到,纪检制度还有一些需要完善之处,最突出的问题是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表现在领导体制上,实行双重领导,即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纪检监察干部的任免由同级党委决定,人权、财权等都受制于同级党委,无形中纪检监察部门成为同级党委的“附属品”。我国古代掌握监察权的御史直接向皇权负责,不受旁人干涉。当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更是强调和保障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抛开其阶级本质不谈,从纯技术的角度看,这样的监督机制对腐败的遏制是非常有效的。我们是无产阶级政党,除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应该有自已私利,这就决定于我们的监督制度应该比剥削阶级国家更完备、更有效。首先,要理顺纪检机关和党组织的关系,纪检部门的领导由党的代表大会产生,向大会负责;其人员编制、工资福利、财政支出均由上一级机关审批,不受制于同级党委。其次,要从具体制度上确定纪检部门有权参加同级党委和政府的一切会议,有权查阅同级党委、政府的一切材料,如果受阻,有权向社会公开揭露。再次,应制定纪检监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的具体制度,如定期向党的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的制度,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自身的守则和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方面的具体制度,这样,才能保证纪检监察机关顺利行使自己的权力,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党内民主监督制度,是指党员群众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各级组织的行为实行监督的制度,其内容主要是对党的政策和决议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向党的领导机关和纪检部门反映党的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检举揭发各种违纪行为,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同危害党和人民的利益的现象作斗争。目前,党内民主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监督意识不强,监督缺乏权威性,监督权缺乏保障,监督滞后,监督的实效性不强。因此,必须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第一,强化监督意识。既要强化广大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的意识,也要强化党员干部和党组织接受监督权的意识,应该使全体党员明白,在党内关系中,所有党员无论职位高低,都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大家都有监督别人的权利,也都有接受监督的义务。

第二,确立监督的权威性。对公仆实施监督,是主人的权力。这个权力,除了人民群众自我行使之外,更多情况下是通过各级人大、检察等职能组织去行使、去体现。监督权受之于人民,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人民对国家公务人员的强制措施。因此,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在监督之列,都没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权。要确立监督权高于行政权、管理权的观念和运行机制,以权制权、以法制权,改变监督权受制于人的状况。

第三,建立监督保障机制。及其他党内规章对党员的民主监督权行使的形式和方法都做了规定,应保证其得到遵守和实施。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强对党员民主监督权利的保护。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维护党员民利的专门性党内法规。它从党员民利的行使、党组织对党员各项权利的保护、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惩处、明确程序与责任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党组织和党员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工作和活动,明确了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的原则和保障党员权利的措施。应严格执行这一条例,并不断完善它,为党员行使民利提供充分的保护,对任何侵犯党员监督权的行为,都要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第四,增强监督的超前性。长期以来,我们过多偏重于权力行使系统的建设,而忽略了权力监督机制的建设,工作中纠偏型、追究型的措施多,制约型、防范型的措施比较少。而且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监督制约越薄弱。近年来,戚火贵、、等腐败案件的发生,再次印证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的规律,也再次敲响了监督防范应先于追究惩治的警钟。因此,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首先要严在平时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第五,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反腐败力度在不断加大,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依然没有遏制住,腐败分子依然有机可乘,症结何在?除了以上列举的原因之外,重要的一点还在于实际监督检查中的实用主义、形式主义、机械主义等倾向,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显然,不在监督的实际效果上下功夫,再多的监督渠道,再多的监督形式,也会事倍功半。首先,要真抓实干,注重监督成果的实际运用。坚决纠正重部署轻检查、重制度轻落实、重批评教育轻责任追究的倾向。把监督检查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奖惩结合起来。如干部提拔使用时,需要进行事前监督,对达不到德才准标的,坚决不予提拔使用;干部任期内要进行动态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采取组织处理措施或严肃查处;干部任职期满或调离时,要进行离任审计监督,问题严重的,决不允许易地做官或既往不咎。其次,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权力监督的规律,克服由于长期分工造成的条分分割、株守一隅的线性思维定势,把视野拓展到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生活、社会情况、人际关系复杂多变的大环境之中,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环境的不同特点,有的放矢,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从而达到目的和手段、动机和效果、主观愿望和客观实际相统一。

在控制体系中,权力行为主体自控机制和互控机制在功能作用上偏重于预防,权力监控机制的功能和作用则主要着眼于纠正和惩处已经发生的各种错误行为,三种控制机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严密的权力控制网络。通过权力控制制度建设的途径,有效的促进党建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实践证明,只有适时推进党建的改革,把权力控制制度建设摆到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通过建立健全党内各项法规制度,具体有效地规范党的领导体制、领导方式、组织形式和工作规则,使党组织的运行建立在党内法规、制度及秩序的基础之上,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才能推动国家政治生活的法治化,推进全部政治制度和社会政治生活的不断完善。

注释

制度建设范文【第二篇】

对内控制度建设认识不足

医院内部管理阶层,尤其是私营医院,对此缺乏实际认识,甚至是拒绝完善医院内控制度建设,往往造成各部门人员混用、行政指令的随意调配等现象。同时,由于监督手段的低效甚至是缺乏,使得上下部门之间、上下等级人员之间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造成医院内部管理体系混乱,监督权、决策权得不到保障,医院制定的一系列规则也得不到认真贯彻和实施。

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现在虽然有许多医院正在逐步接受并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但从整体上来讲,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如部门、系统之间流程衔接不当,缺乏系统性、规范性、科学性,没有形成一套科学严谨的系统化的、统一性的内控制度体系。此外,由于监督手段不到位,使得很多规章制度成为摆设,并没有真正实施,成为一纸空文。

医院内部会计控制有效性的缺乏

大多数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由于其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不完善,致使医院很多科室、项目缺乏准确的财务预算,同时,由于其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的不健全以及制约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很多决策缺乏科学合理的有效依据,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医院的投资决策风险。此外,在会计成本核算过程中,大多数医院缺乏对其自身物资财产,尤其是大型医疗设备的有效控制和核算监督,致使医院内部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账面和实际存在很大差距,增加医院的运营成本。

医院财务支出审批程序规范性和严格性的缺乏

目前我国很多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僵化,致使医院的运营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其中低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不规范、缺乏严格性的财务支出审批程序是最重要的原因。

2我国医院内控制度建设思路和措施

我国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如法律、政治制度、经济财税制度等多方面的外部不可控因素。此外,还要与其所处的医院内部管理体系及医院自身水平相适应,实事求是,并根据医院自身情况的发展变化,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符合医院业务规范和符合其公益性质的内控制度。

医院文化建设

医院内控制度的建设是其内部管理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人的行为所做出的一系列制度措施,从根本上来说带有一定的文化性。良好的医院文化氛围,可以对员工的思维方式和工作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有利于员工职业道德的提高、职业操守的巩固。人性化的医院文化明显要比僵硬化的指令更容易为员工所接受和认可。医院可通过塑造和谐的医院文化氛围、建立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把医院独特的“白衣天使”文化与内控制度有效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医院文化的导向功能、约束性功能,解决组织和个体之间的矛盾,满足员工的精神需求,促使员工朝着医院整体的共同目标前进。

逐步完善医院内控制度建设体系

国家、地方政府等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内控制度建设的理论教育,使其意识到医院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并对其内控制度建设加以引导、支持。而医院自身,尤其是医院上层管理人员应加强本医院的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内控制度系统,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做好医院财务预决算,加强医院货币物资的会计成本核算,做好财产物资的安全控制工作,并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规范的监督体系,保障职权责相符,给予“授权性”保障,以维护医院的整体利益。

建立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

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体制是保障医院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其内控制度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措施。如将内控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与年终绩效评价挂钩,并设置年终考核系统,对遵循制度规章的员工从精神上和物质上加以奖励,而对违规者,则给予处罚。此外,应注意到医院内部管理体系权利的平衡与制约,并给予员工职业发展的一定空间,有良好的员工竞争氛围及职位晋升机制。

坚持内控制度建设的公开化、透明化

在医院内控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重视相关人员,尤其是医院管理人员职权责的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其行为,并在医院内部网站上及时公布医院员工的奖惩情况,给予员工一定的监督权、建议权,根据员工的及时反馈,对医院内控制度建设进行更加合理、有效的调节,实现医院内控制度建设公开化、透明化,建立起合乎实际且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

公司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第三篇】

公司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动公司制度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促进公司各项制度的有

效落实,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使制度在优化工作流程和提升管理效

能中发挥更大作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遵循原则

便于执行的原则;,、坚持简洁有效 1 2、坚持动态持续改进,流程明确和制度落实相结合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进行制度编制或修订完善,实行归口 1 管理,分管领导和综合办公室共同把关,要求编制制度内容与其他制

度内容不冲突,不重叠,体现公司制度管理的统一性。

(制→征求意见(格式参考附件)责任部门拟稿制度定稿的流程: 执行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格式、基/度内容涉及的主要部门

本内容完整性审核反馈)→拟稿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履行公司程序下

发。、制度文件应包含以下五个基本内容:目的、工作内容与要求、2 部门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监督与考核。

三、计划安排和工作步骤 1、职责分工

公司制度建设的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度

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向各管理部门提出制度编写

要求;负责对制度编写的内容规范、落实情况检查等工作;负责统筹

制定制度优化方案,并负责逐项督导落实;配合公司制度建设的各项

工作。

公司的制度责任部门即公司制度的编制及督导执行部门为公司各 专业职能管理部门。

(包括调研、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制度的制定及督导执行

起草、征求意见、宣贯及培训、负责所编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与

:。主要编制修改的制度及流程有意见反馈、申请修订等)

部门主要职责分工、部门员工岗位说明书、部门内部工作)1(流程、部门内部员工管理规范。

与本部门有关的与其他部门对接工作的流程及建议。)2(综合办公室是制度的最终审定下发部门,负责制度下发的行文格

式、文字校对和最终的审稿、下发工作;负责制度下发流程的严格执

行工作;负责制度的分类管理工作。2、完善落实分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月份完成)-4月3第一阶段:公司制度流程建设阶段(将各部门现有制度进行整理报送综结合综合办公室的安排,)1(合办公室进行统一审核。所有报送的制度经公司统一专题会议定稿签

发。

2()制度流程建设时间安排

日前,各部门制定并提交制度建设计划,计划20月3年2013①

经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计划要求制度建设要将本部门主要工作职能

覆盖,不得有功能缺失,同时有合理的时间安排,后附计划进行100% 倒排表。每周最少不得少于一个制度及流程建设。

②每周一下午周例会最后是制度讨论时间,每周例会最少审定两

个制度。

遇特殊事件时,调整时间或顺延至次日,届时会由综合办公室及

时通知。

参加会议人员考勤执行原会议制度。月份)4-5第二阶段: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的梳理优化工作(月份各部门根据通过4)制度流程建设与梳理优化同时进行,1(审批的职责分工及定岗定位,理出自己部门负责业务的主要流程和流

程接口,分管领导做好把关工作。

以安全管理、运营管理、设备管理、物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财务(报销)管理、档案管理、办公耗材及费用管理为主

月分开始,4线,各职能部门明确主要工作涉及的流程和流程接口,2

各部门每周最少完成一个流程梳理或制度优化,并通经签批流程下发

致业务涉及部门。

月底内综合办公室完成对所有主要流程汇总和汇编,并完5)2(成员工手册的调整印刷。月份)12—3第三阶段:更新后的制度宣贯与培训(制度流程的修订与培训同步进行,执行下发一个培训一个,循环

培训,一个制度最少培训两次,每次培训后由综合办公室时行考核。

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度培训的人员考勤记录、场地、设备的落实,并负责培训管理制度的拟定与执行。

月底前完成)6-8第四阶段:结合流程制度再完善阶段(、各部门结合公司主流程的确定,逐步调整明确相关制度要求,1 实现制度保障流程顺畅流转。根据调整的范围和重要性,对商场运营

有较大影响的,先予调整;对能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要尽

快调整;剩余情况,要结合公司要求和部门实际,适时调整。

2、部门内部流程要明确,形成统一材料保存,同时在综合办公室

备份,作为新到岗人员内部培训和后续流程优化的基础资料。

第四阶段:阶段性评价(季度性开展)、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制度下发后,制度编制部门对制度的落1 每次检查各相关部门都要填写制度检查,实情况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书面反馈意见由制度编制部门负责汇总,并提出)见附件二(反馈表

反馈意见汇总表复印件报综合办公室,处理意见。作为考核依据备查。、综合办公室组织公司各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季度性评价。2 对制度责任部门的制度培训、修订、检查落实的主动性、及时性、制、质量(执行制度内容的规范、完整度的数量(正在执行制度全面性)、执行效果(参加人数、制度培训后统一征求参加人员意见、组程度)

织重要制度考试)进行评价。对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者制度

本身存在的问题汇总,并提出奖惩建议。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新下发制度编写要求

一、正文要求

。)说明拟制该文件的目的(、目的1 岗位主要/人及配合部门/简述该项工作的责任部门(、部门职责分工2。)职责和涉及工作的分工

。、工作内容及要求(对标准要求加以明确,对工作流程加以规范)3、工作流程(按工作完成所履行的程序描写活动的流程,要求责任清4。晰,手续简洁,权利制衡,做好工作同时将公司各项风险降至最低)

涉及两个层次,一是对具体工作执行人的监督考核;(、监督与考核5 二是对负责具体流程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负责人的制度执行

。)情况的监督考核

明确谁来监督考核,考核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突出可操作性,对于

考核依据的描述,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进行定性描述。、附表6 制度中涉及到哪些表格,应根据表格的通用性制作附件,统一格式便

于参照规范执行。、其他7 在制度最后一项注明制度的类型。分新发、修改、合并三种类型,其

“新发”无“合并”是哪几个制度合并,中“修改”要注明是第几次修改,需说明。

二、编写注意事项

尽可能使用定量描述的方,、措辞准确,不使用可能引起误会的词语1 如时间等。,法、注意文件内容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可让制度内容流于形式。2 ”依次展开、、1、制度文件条款号以四层为限,如“一、3 ”后加(一)实现。向后排序。若有更具体内容需区分,以加章节或在“一、2文件名称用黑体();号字(4、字体:文件正文、阿拉伯数字用宋体4 磅。25段落间设置,行距固定值;号字)

制度建设范文【第四篇】

第一条为实现建设“和谐*”和现代化城市的总体目标,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市近期建设规划(20*~2010)》为依据,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

第三条本规划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与《*市近期建设规划20*~2010》共同承担对全市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

第四条本规划的规划区为*市行政辖区,规划期限为20*年至2010年。

第五条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的实施,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六条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七条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表。

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

第八条规划区内住房现状。依据我市20*年住房调查,至2005年底,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为915万平方米,其中市区内村民建房280万平方米。现状城市人口为万人,人均居住面积约为34平方米。

第九条规划期内住房需求。依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至2010年全市规划常住人口达到33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规划要求,考虑到各种实际因素,我市住房总需求约为万平方米。根据“十五”期末我市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比例,规划期内,应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万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万平方米,建设商品住房万平方米。

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方针

第十条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在规划期内,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第十一条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全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第十二条住房建设总量目标。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万套,总建设面积万平方米。

1.规划期内,建设商品住房万套,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2.规划期内,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70套,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156套,建设面积万平方米。

第十三条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1.廉租住房保障本市双困家庭住房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规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按区域进行控制,具体实施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经济适用房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廉租房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第十四条住房建设年度指引。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为:

20*年,商品住房建设万套,建设面积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28套,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

20*年,商品住房建设万套,建设面积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31套,建筑面积2325平方米;

20*年,商品住房建设万套,建设面积4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34套,建筑面积2550平方米;

2009年,商品住房建设万套,建设面积51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37套,建筑面积2775平方米;

2010年,商品住房建设万套,建设面积5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40套,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第十五条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我市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规划期内住房建设还应遵循以下方针:

1.将城西、城南、城东等地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规划期内,应继续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为我市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居住配套。

2.规划期内应重点建设一批适应中低收入者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3.政策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应合理选择建设地点,重点安置在交通和生活便利的地区。

第四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第十六条住房用地供应指导思想。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

第十七条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规划期内,全市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235公顷,政策性住房用地为公顷。

第十八条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指引。

1.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商品住宅用地中,公顷的住宅用地用于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2.政策性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政策性住房用地总量为公顷,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公顷,廉租房用地公顷。

第十九条住房用地供应年度指引。

20*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公顷;政策性住房用地公顷。

20*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公顷;政策性住房用地公顷。

*09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公顷;政策性住房用地公顷。

2009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公顷;政策性住房用地公顷。

2010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公顷;政策性住房用地公顷。

第五章政策与策略

第二十条积极落实住房发展规划目标,实施高效、集约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

1.保证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规划期内,应当按照全市住房发展规划目标,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各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年度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2.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第二十一条加强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深化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

1.加强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应建立并完善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竞地价、竞房价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模式,积极推进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招标出让。

2.落实住房开发项目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新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必须明确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和住宅建筑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本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中项目相关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加强政策性住房建设与管理,逐步扩大政策性住房的保障范围。

1.政策性住房规划与建设。政策性住房由市政府统一规划,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建设。新增政策性住房的建设规模、套数、户型、面积标准、装修标准,以及出售、出租、使用管理的相关办法,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订。

2.政策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政策性住房建设资金由市政府专项拨款或专项贷款;进一步加强政策性住房建设资金监管,促进政策性住房建设资金合理、节约使用。

3.廉租房建设。促进住房保障由“以售为主”向“以租为主”转化,着重建设各类廉租房;扩大公共租赁住房的来源,可以将政府查处没收的违建住房转为廉租房;加强廉租房对我市低收入户籍人口和符合规定条件的暂住人员的保障作用,提高廉租房对产业园区的居住配套功能。

4.完善经济适用房管理。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与销售过程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经济适用房签订购买合同起5年内不得转让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及房地产,制止违法囤积土地的行为。

依据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根据造成土地闲置的不同原因,采取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土地置换、政府招标拍卖、依法收回并纳入土地储备等各类办法,对闲置土地积极予以盘活。

第二十四条积极稳妥地开展城中村改造,促进全市产业结构提升和空间布局优化,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本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统筹兼顾、综合改造,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逐步实现全市城中村居住生活环境的普遍改善。

第二十五条发挥税收、信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作用。严格按照国家调控政策,征收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

第二十六条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监管;对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超出规定建设的住房依法予以处理直至没收;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七条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

1.进一步促进住房二级市场发展,促进住房梯度消费,优化住房资源配置。

2.针对我市早期房地产市场不成熟造成的的一批集资房、代建房、联建房等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尽快出台相关政策,采取自愿原则,允许按户单独补办土地使用权证,以利这些住宅上市交易。

3.相关部门应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完善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继续提高二手房交易、办证效率。

4.进一步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引导居民转换消费观念。

第二十八条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制度,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加强住房调查,规划期内完成全市住房状况普查。

第二十九条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十条加强住房发展的战略研究与法制建设。规划期内,应制定全市住房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法制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住房与房地产业发展法制体系。

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建立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分级负责制,加强政策的传递能力和与基层的沟通能力,增强政策的执行效率,强化政府、各相关部门的住房管理责任。

第三十二条强化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以年度实施计划作为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手段。年度住房实施计划确定的住房目标和住房建设用地的调控指标,是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的具体依据。对不符合年度住房实施计划的住房项目,规划部门不予核准规划选址。

财政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第五篇】

五河县财政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进一步促进机关效能提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河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五办发[2008]9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现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和十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全省财政系统规范管理年活动,着力强化干部职工的制度意识,建立健全财政局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落实机制,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执行力,为全面加强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全面清理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梳理财政领域腐败现象易发部位和环节,查找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监管手段上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对现有财政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并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分类登记,做好制度清理和处置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坚持改革创新,适应从源头上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需要,针对财政领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规范财政权力正确行使、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空间为目标,重点抓好财政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以及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财政制度体系。

(三)抓好制度的创新。针对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规范财政权力正确行使,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空间为目标,重点抓好财政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财政制度体系。

(四)保障制度落实。加强制度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增强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营造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完善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制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

三、总体安排和实施步骤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贯穿全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6月到6月10日结束。通过大会动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县委、县纪委关于本次活动有关要求,充分认识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1.成立组织。成立财政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推进办),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担任。

2.制定方案。根据县纪委统一部署,制定《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3.动员部署。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明确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重

点。

第二阶段:健全制度。从6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主要任务是,结合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清理修订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和财政局反腐倡廉制度,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制度的措施,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财政制度体系和贯彻执行机制。

1.清理审查制度。各单位、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涉及本部门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并认真做好分类登记,研究提出今年本部门制度建设“立、改、废”的具体意见,于6月底之前报推进办备案。对需要审定的制度废止、修订和制定,由推进办汇总整理后报局审定。

2.完善创新制度。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认真研究,堵塞漏洞,以开展财政系统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结合财政工作职能和财政业务特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逐步健全符合财政局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基本框架。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加强财政监管方面的制度,重点是规范财政收支和拨付使用程序,完善政府采购、规范津补贴监管等制度;研究制定对粮补、稻补、农机补贴、社保资金、救灾抚助资金、项目资金的监管制度重点是资金的拨付、发放和使用环节;制定和完善教育资金使用制度,重点是危改资金和相关教育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3.狠抓制度落实。总结制度执行的经验,针对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健全制度执行保障机制,确保制度落实。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从11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主要任务是,对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考核,巩固活动成效。

1.自查自纠。开展“回头看”,各部门对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任务落实情况全面自查,认真总结成效,及时补缺补差,11月20日之前向推进办报送总结材料。

2.总结考核。全面总结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将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与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有机统一,纳入到财政局年度效能建设绩效考核范围。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是今年财政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各股室、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把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有效地推进这项活动顺利开展。

2、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反腐倡廉财政制度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统筹抓好全局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组织落实工作,围绕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教育机制、组织领导机制、党风监督机制、廉洁从政制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财政管理权制约机制、财政行政审批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八个方面,认真清理、完善、创新、落实制度,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各股室、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职责,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抓好事关财政全局、实践急需,条件成熟的制度建立和完善,从总体上推进全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3、规范制度建设

把是否堵塞了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按规矩办事,有效遏制“潜规则”推动工作开展作为检验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既注重基本制度,又注重配套制度,既注重惩戒性制度,又注重激励性制度,既注重实体性制度,又注重程序性制度,既注重制度的制定,又注重制度的落实,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不断提高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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