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管理制度【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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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管理制度通过预警、应急响应、资源调配等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如何有效提升防汛能力?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防汛管理制度”,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防汛管理制度

防汛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项目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防汛工作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由分管防汛工作的副职负责)。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单位、项目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的防汛指挥部,明确防汛工作责任部门,组织抢险队伍,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措施);各项目制定的防汛方案或措施应报监理审批后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项目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九条各单位、项目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等)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施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人员是否能及时撤退;

6、对可能受洪水影响的营地和大型设备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施工部位是否有警示标志。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要建立健全防汛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大纲与消缺管理;汛期值班、巡视、检查、汇报制度;防汛物资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灾情的汇报;防汛工作的奖惩;年度防汛工作总结等。

第十一条各单位、项目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等”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安全渡汛。

第十二条在主汛期间和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各单位、项目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网点和业主方面的联系,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等,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第十四条对发生洪水灾害的施工点,施工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的工作和物资的供给。

第十五条洪水灾害发生后,所在单位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做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还应配合当地政府积极组织员工开展自救和恢复生产等工作。

第十六条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伪造。

第十七条在遭遇超标洪水或泥石流袭击而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以及重大设备和建筑物摧毁的施工项目,应在24小时内将受灾情况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各单位、项目应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洪渡汛指挥部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及防汛方案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格式上报公司。

第十九条汛期结束后,各单位、项目应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借鉴来年,总结报告应于年底前报公司主管部门。

第三章奖惩

第二十条各单位、项目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视其严重程度,在追究经济责任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项目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防汛管理制度 篇2

为切实做好矿山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灾害事故,确保矿山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恒基矿业有限公司防汛、防洪制度如下:

1、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主动避让,引排结合”的防汛防洪工作原则。立足于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渡汛。

2、自觉遵守沐溪河流域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政府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努力做好矿山防汛防洪工作。

3、建立健全矿山防汛防洪组织管理机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以各部门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防汛防洪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岗位职责。

4、矿山各部门必须齐心协力,切实担起防汛防洪工作责任,全体员工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5、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防汛应急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切实可行。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做的'人人知晓。

6、抓好员工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防洪安全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充分认识防汛防洪工作的重要性。

7、充分做好防汛防洪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排查,早落实,切忌走过场。

8、加强汛期防汛隐患排查,对矿山生产区、生活区及矿区周边排洪渠、冲沟、山体、边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

9、加强汛期井下防治水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原则。

10、在遇到暴雨、雷雨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人员,提前预防。

11、加强与所在地的水文、气象站联系工作,确保气象信息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的了解和传递预报信息,以便及时准备预防。

12、加强汛期防汛防洪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确保防汛抗洪物资齐备。随时备用。

13、在主汛期必须加强值班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汇报制度,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汛防洪突发事故。

14、如一旦发生洪水灾害,应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撤离、疏散受灾人群,有序组织抢险。

15、在遭遇洪水、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在24小时之内将受灾害情况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不得虚报、瞒报、假报灾害情况。

16、在防汛期间,凡不按照制度认真履行防汛防洪工作职责、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的、隐患排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对因此导致事故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防汛管理制度 篇3

1、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汛期值班阶段(特殊情况按上级要求执行),汛期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交接班制。公司防汛值班机关防汛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室工作日设在生产技术计划科,休息日及夜间值班设在调度值班室,节假日按照应急值班安排值班。

2、各单位在汛期应设专用防汛值班室,值班室应有各相关部门的值班电话,应有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值班抢险队伍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包括办公室电话、宅电及手机号码);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防汛办公室人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汛期通信联络畅通。

3、各单位领导及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参加汛期值班,节假日和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应由主要领导值班。

4、各单位应建立汛期值班工作记录,按值交接,防止工作出现漏洞。坚持汛期值班交接制度。汛期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离岗位。

5、值班人员在岗期间应了解河道来水和天气变化情况,负责检查本单位各相关人员到岗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6、如遇紧急汛情,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做出汇报,同时通知防汛抢险队伍、器材和物资待命。

7、各单位防汛值班室地点及电话号码每年应向公司防汛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公司还应向地方防汛指挥机关报告。发生变动也应及时汇报调整。

8、防汛值班电话任何人不得无故占用,要保持通讯畅通。

9、汛期公司值班人员每天要与各生产单位联系,了解各单位在防汛期间工作情况。

防汛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防洪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

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

指挥部所属各单位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

防汛工作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项目部的正职承担(正职外出期间由主管生产的副职承担)。

第六条

本制度适应于指挥部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项目部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八条

各项目部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第九条

各项目部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条

各项目部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施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和组织有抢险队伍。

6、对受洪水影响范围内的居住点和建筑物以及大型设备是否搬迁、撤退或已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防汛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大纲与管理;汛期值班、汛期巡视、检查、汇报制度;防汛物资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灾情的汇报;防汛工作的奖惩;年度防汛工作总结等。

第十二条

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到位,确保安全渡汛。

第十三条

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防汛工作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

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网点和业主方面的联系,确保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第十五条

对发生洪水灾害的施工点,指挥部、各项目部应积极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的工作和物资的供给。

第十六条

洪水灾害发生后,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作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还应配合当地政府积极组织员工开展自救和恢复生产、发展生产的工作。

第十七条

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第十八条

在遭遇超标洪水或泥石流袭击而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以及重大设备和建筑物摧毁的施工项目,应在24小时内将受灾情况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上报建设单位、集团公司。

第十九条

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洪渡汛指挥部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及防汛方案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格式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上报建设单位、集团公司。

第二十条

汛期结束后,应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

奖惩

第二十一条

指挥部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第二十三条

对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视其严重程度,在追究经济责任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防汛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物业安全,有效应对汛期和风险,制定本物业防汛防风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物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租户、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 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综合管理,确保人员、设施及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 汛期安全管理

第四条 物业应制定防汛预案,明确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条 物业应开展防汛巡查,及时排查低洼地区、排水设施等隐患,确保防汛措施的有效性。

第六条 物业应做好雨水排放、防涝设施的清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排水通畅。

第七条 物业应加强对重要设施的保护,采取防水、防漏措施,避免设备受损或影响正常运行。

第三章 风险防控

第八条 物业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评估物业内存在的'各类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 物业应制定防风预案,明确防风措施及应对措施。

第十条 物业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屋顶、窗户、外墙等建筑物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固性。

第十一条 物业应加强外墙及阳台防护网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 物业应设立风力监测系统,并做好实时监测工作,及时预警。

第十三条 物业应加强对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存放安全。

第四章 紧急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 物业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应急工作。

第十五条 物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及应对措施,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 物业应定期组织防汛防风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十七条 物业应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络网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便于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协同工作。

第十八条 物业应做好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工作,及时整理事故信息,开展事故分析和总结,以提升后续应急工作的效能。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物业应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 物业应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物业应做好相关档案的管理,保存相关资料,以备审计和核查之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物业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防汛管理制度 篇6

一、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物相符。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储存物资的特点,做好“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压、防腐、防火、防盗。

三、保证物资管理的'安全,严防贪污,严防坏人破坏,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用电等。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四、物资进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仓的登记手续。

五、物资出库发放必须严格执行防汛物资调拨令,并且手续完备、齐全,否则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拨付。

六、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改善仓库的物资管理工作,做到科学管理仓库,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防汛抗洪抢险之需。

防汛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为加强站内的消防和环保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根据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站内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站长负责防火安全和环保的组织领导工作,从业人员负责防火安全和环保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条站长关于防火安全和环保方面的职责:

1、负责站内防火安全和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站内防火安全和环保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消防和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站内防火安全和环保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3、定期对站内防火安全和环保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站内的防火和环保安全。

4、负责站内区域内防火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和环保管理机关对站内区域内防火和环保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5、参与站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6、负责对站内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定期对站内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工作。

8、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知识。

第四条奖励与责任处罚

1、站内在年终考核中,对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站内有关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或扑灭初起火灾,使站内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和伤害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站内领导及部门经理应认真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或渎职给站内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应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直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防汛管理制度 篇8

1变电站内应根据需要配备适量的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防汛设备在每年汛前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处于完好状态;防汛物资要专门保管,并有专门的台帐。

2每日检查开关、瓦斯继电器等设备的防雨罩应扣好,端子箱、机构箱等室外设备箱门应关闭,密封良好。

3雨季来临前对可能积水的`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及场区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做好防进水和排水措施。

4下雨时对房屋渗漏、下水管排水情况进行检查。

5雨后检查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等积水情况,并及时排水,设备室潮气过大时做好通风。

6变电站应根据本地气候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防风管理措施,刮大风时,应重点检查设备引流线、阻波器瓦斯继电器的防雨罩等是否存在异常。

7每日检查和清理变电站设备区、变电站围墙及周围的漂浮物等,防止被大风刮到变电站运行设备上造成故障。

8冬季气温较低时,应重点检查开关机构内的加热器运行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机构箱要采取防寒保温措施。

防汛管理制度 篇9

1、国家防总、长江防总、省防指有关防汛抗灾的重要指示、部署和防汛工作文件及通知,由防办、局办送领导阅后,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领导阅示,并按领导批示予以落实。

2、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领导对防汛工作的指示、批示由防办或局办负责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经领导审定后,办理转发文件,并督办落实。

3、上一级防办有关单项专业性的'文件,由防办主管领导批示后,予以落实。

4、各地防指上报的请示、报告及其他文件,市有关部门报送的有关防汛抗洪文件,及时送交领导阅示,签署意见后,由防办或局办送局有关业务科室具体落实。

5、各地和有关部门报送的情况反映、工作汇报等文件,由领导签署意见后,交防办或局办综合处理。

6、凡需要回复的请示、报告,送领导阅示后,属急事办的文件,防办或局办及局有关科室应在24小时内办理回复意见;其他文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回复意见。

7、防办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规范管理,对市领导、市防指领导、防办领导批示的文件以及市防指、防办的文件,要及时归档,并上防汛网页,以备查询。

防汛管理制度 篇10

1、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2、项目部所属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3、防汛工作实行项目领导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

4、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指挥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由各部室担任成员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防汛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6、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7、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

8、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到位,确保安全渡汛。

9、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防汛工作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10、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方面的'联系,确保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11、洪水灾害发生后,所在项目部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作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12、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13、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切实保证下情及时上传,上情及时下达,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防汛值班电话转移呼叫,如出现脱岗现象,将追究值班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14、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值班人员签名,做到事事有着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重要内容不许错漏。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防汛要务时,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严禁积压拖延,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15、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防汛管理制度 篇11

学校防汛防台工作是校园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认真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各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校园整体防台防汛工作做到位。

一、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由校长、书记挂帅,并领导和指挥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各行其职落实防台防汛的相关工作。德育处、教导处平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逃生疏散演练。总务处做好相关的防范工作。

二、接到防台防汛通知或有关部门发出的预警,学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针对本校情况立即布置相关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三、德育处组织各年级各班级对教室等开展自查,门窗确保开闭安全,并能遮风挡雨。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报修,不留隐患。

四、教导处组织各办公室、实验室、专用室等,对门窗,空调外机,室外广播音箱,运动场地的器材设施,室内的落水管道及地漏等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不留隐患。

五、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或有关社会化服务部门,做好防范工作,对门檐雨棚、车棚架进行检查,有隐患及时排除,保证牢固安全。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地下排水管道定期疏通,定时清除淤积物。对屋顶平台进行清理打扫,防止天沟及落水管等堵塞。对高大树木进行检查,有隐患的即做加固。

六、工会主席召开工会委员、小组长会议,布置相关工作。委员、小组长在组内积极协助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七、保卫干部组织落实好相关的检查工作,安排好值班,特殊情况下要加强值班力度。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加强巡逻,发现异常能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即向学校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汇报,学校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到现场排除。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

八、遇到灾害校务办及时报警,并向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参与相关部门处理事宜。

九、学校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排除险情、救灾、减灾、除灾。

十、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加强宣传教育,依靠有关部门积极应对,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防汛管理制度 篇12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防洪法》,结合我市防汛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物资包括油料、石料、铅丝、铅丝笼片、救生衣、麻料、袋类、木桩等耗材;也包括汽车、防汛冲锋舟、抢险灯具、锹、镐、钳等小型工器具。

二、计划管理

第三条防汛物资的采购计划编制要遵循“总量控制、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严格标准”的原则,保证防汛和各项工作的正常的需要。

第四条主要物资采购计划编制按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由各无聊使用单位依据储备定额、工程稳固程度等实际状况,结合当年实际情况,按照防汛有关预算定额,各项经费(基金)使用范围等,测算提出无聊采购数量及所需费用,逐级编报汇总,按要求上报。

第五条主要物料采购计划,实施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工程量、投资、保量、按期完成。如确实需要调整计划,必须按有关规定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防汛物资管理要做到专人专管,分级负责。

第七条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要求是做到物资定额储备,保证物资安全、完整,保证及时调用。

第八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防汛储备物资的管理职责是:1、编制每年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控制计划。

2、定期检查各代储单位防汛储备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 3、负责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报告防汛储备物资的储备和调用情况。 4、负责防汛储备物资的调用管理。

5、负责协助防汛物资储备单位与使用单位结算调用的防汛储备物资款

项。

第九条防汛物资代储单位的管理职责:

1、做好防汛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防洪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2、每年汛前,按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储备物资发放的`各项准备工作。

3、每年汛后,动用了防汛储备物资的,代储单位要及时清点,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防汛物资动用和库存情况并补齐、充实。

第十条市级防汛储备物资属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防汛抗旱物料运达指定地点后,组织实施单位须进行验收,主要对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验收,验收后要出具验收人员签署的验收报告。

第十二条防汛物资通过验收后,按验收小组最后确认的数量,办理入

库手续,以此登记明细账和保管台账。

三、储备管理

第十三条防汛抗旱物资是各单位抗洪抢险与防洪工程建设的重要物资。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人员落实,并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和管理人员责任制。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物资管理人员责任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十四条铅丝、编织袋、木桩等物料的储存要做到安全可靠、存取方便、摆放整齐、干燥通风等,保证物料的安全和供应。

第十五条防汛物料不准外借,不准挪用,特殊情况需调用时,有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

第十六条物料管理单位每季度要对储备物料的收、支、存数量进行核实,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如存在问题及时查明,分清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的权限进行妥善处理。

四、防汛物资的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防汛抢险物资,必须按照防汛抢险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办理手续,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紧急抢险时可以边使用边申报。

第十八条防汛抢险物资使用根据凭防汛抢险实际需要的数量办理“领料单”,经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后领取防汛抢险物资。物资管理人员认真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制度。

第十九条在汛情紧急的情况下,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在其管理范围内调用所需的物资、设备,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条异地抢险需动用防汛物资时,受援地提出申请,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统一调拨。

五、费用结算财务核算与统计

第二十一条无聊费用结算由实施单位办理,各种会计资料和部分原始凭证由实施单位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保管依据“入库单”和验收小组出具的合格书登记材料台账和低值易耗品台账。

六、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物料购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虚列支出、虚报完成、转移挪用,各级财务、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防汛物资经费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物料在采购环节出现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超过正常损耗、型号不符等问题,由采购人员负责;物料在储存期间发生非正常损失(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由保管人员负责;出库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剩余耗材或工器具使用完后未及时入库或发生损失由使用人负责。

防汛管理制度 篇1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学校防汛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岗位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加强值班工作,遇到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领导要在岗;学校值班电话、值日领导电话、校长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学校进行制度性的安全排查,侧重进行校舍、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学生违纪行为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学校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遇到台风、大雨等直接影响学生上学的恶劣天气时,要提前与教育局联系,经教育局同意,及时发出停课通知,学生在校时有大雨,学校要提前与教育局取得联系,经同意可以提前放学;放学时遇到台风大雨,或通知家长接送,或将学生暂时留校看护,严禁冒大风大雨放学。

4、学校建立包括各种应急、上级各部门、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与学校相关的交通部门等组成的应急通讯网络

5、强化班主任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责任。班主任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班主任必须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电话;调查和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家庭周边的地势环境状况与危险隐患,与家长沟通,对家长提醒到位;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自护自救、联系、报警等常识教育;班级要认真做好学生防台防汛应急组织落实工作,每一个学生必须在组织中,杜绝失控,发生汛情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6、发生险情和意外时,人人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学校立即启动。

7、责任追究。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事实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履行安全岗位工作职责的状况进行责任追究。

防汛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保护客人生命安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

该单位法人代表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保障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同时落实“谁在岗,谁负责”制度把消防责任落实到每个员工。

二、安全培训制度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防火管理制度

1、所有疏散通道应保障畅通,严禁在通道上堆放物品,疏散通道直通天面的疏散门不得加锁。

2、按规定标准安装、配置消防栓、防火门、来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3、应定时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发现设施、器材损坏、丢失、过期、失效应及时维修、更换。

4、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在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上违章搭建铁皮房。

5、按规范要求选用导线的类型、截面积和绝缘强度。室内导线应套管铺设。

6、客人离店时应及时检查室内消防安全并断开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制定防火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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