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市纪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根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学习计划安排,近期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求。通过学深悟透,进一步领会这次《条例》的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系统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是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通过学习,作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我感悟很深,收获颇丰。现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谈一些学习收获和体会。
一、学习体会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三次修订《条例》,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这次修订与2018年《条例》相比,框架结构没有变,具体内容修改充实76条,新增16条,共158条。
本次修订《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理论、实践、制度成果上升为党规党纪,进一步彰显了我们党坚持刀刃向内、把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进一步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有利于让铁纪长牙、生威,让党员重视、警醒、知止,有利于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看,管党治党责任虚化弱化问题依然突出,有的党委(党组)核心作用不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说的多,实际做的少,没有时刻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一手硬、一手软”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二是从作风建设看,有的党员干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还不够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违规吃喝由明转暗、隐形变异,不吃公款吃老板,本级不吃吃下级等。三是从自身建设上看,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还有短板,纪检监察干部不同程度存在不愿斗争、不敢斗争、不善斗争等情况,自我监督约束不严、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仍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鲜亮底色。新时代新征程,实现xxx锚定的宏伟蓝图,必须以严明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一要主动深入学习,模范遵规守纪。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关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重要要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不断找准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能定位,准确把握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不断提升工作思路的科学性有效性。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学习贯彻执行上走在前做表率,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提高抓落实的政治自觉,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二要全面覆盖推动,加强纪律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深入剖析近年来落马的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无一不是首先在思想上出现了偏差,才一步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条例》为党员干部开出了负面清单,其全面和从严程度前所未有,是管党治党的最严戒尺。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全党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落实领导班子读书班、“第一议题”、专题党课、专题研讨等学习制度,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加大对《条例》宣传教育力度,把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学习过程转化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的生动实践,让党员在潜移默化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要严格精准执纪,维护纪律权威。修订的《条例》针对监督执纪发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原来一些适用相关法律兜底条款的违纪行为逐一细化,完善为具体的纪律条款,给党员干部划定的行为边界更加明确,纪律标尺更加清晰。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要把《条例》作为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保持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促进执纪执法有效衔接、深度贯通,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用好“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激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更好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要压实政治责任,凝聚强大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守责、负责、尽责,切实担负起主体政治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纪律,坚持抓早抓小,敢于动真碰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要持续深化“四责协同”,健全监督体系,加大对落实政治责任不力的问责力度,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