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精选14篇)
加强人事管理制度,完善招聘、考核、培训流程,提升员工素质与工作效率,促进组织健康发展,如何实现更高效的人事管理?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范文 篇1
一、以打造人才高地为导向,更好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要继续向重人才、重服务、重创新、重社会效益转变,体现“人才为本、民生为先”理念,切实发挥人事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大学生创业就业“123工程”。
(一)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区度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引进宏观指导,积极引进中心区建设紧缺人才。继续举办好第六届“创业在”系列人才招聘会,组织我区企事业单位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招聘会。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结合本区实际,创新机制,拓宽渠道,着力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海外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好“市大学生创业园(赛博)”、“留学人员创业园分园”,以“两园”为平台,集聚人才,积极吸引人才入驻创业。以“浙江一流,全国示范”为目标,着力打造有规模、有质量、有成果的赛博创业工场,为大学生创业搭建新平台。通过到国内高校聚集地巡回推介、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多种方式,力争2年内赛博创业工场引进大学生创业企业700家。
(二)加大人才使用和培养力度。继续深入实施“136”人才工程,切实加强人才培养和使用,积极向省“151”、市“131””人才工程推荐优秀专技人才。开展“136”人才(第一、二层次)“师徒结对”活动,增强人才引领、辐射作用。实施“百名大学生村官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培训,大力提升大学生村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快对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步伐,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力争取得一批创新成果,造就一批拔尖创新人才。
(三)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做好我区首届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四个尊重”的良好氛围。开展“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奖”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奖”评选活动,推进大学生、留学人员的创业。组织“136”人才代表进行健康体检、外出考察学习,开展生日、节日等慰问,真情服务人才。
二、以制度和能力建设为主线,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提升能力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公务员队伍。
(一)强化公务员规范化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依法加强公务员规范管理。稳妥做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入轨工作。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社工的招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深入贯彻《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抓好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工作。深入实施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干部学习新干线,积极开展公务员网上培训和考试工作。继续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和下基层、重点工程锻炼活动,努力提高新录用人员综合素质。
(三)加强公务员考核。不断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逐步建立以业绩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公务员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热情。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继续组织好优秀公务员疗休养活动。
三、以提升发展软环境为目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总体规划、分类管理、综合配套的原则,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确保改革整体推进、相互衔接。
(一)稳步推进机构改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实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结合我区实际,对相关部门“三定”方案进行重新调整、拟定,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切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机构保障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切实做好我区国有民办学校体制调整等工作。
(二)稳慎做好收入分配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科学合理地实施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和岗位设置工作。
(三)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招聘(用)工作,规范编外用工。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网上登记工作。
四、以社会需求为方向,打造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品牌
加快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意识,拓展公共服务内涵,建立起运转协调、务实高效的人事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营造服务优中求优、工作精益求精的氛围,提升人事公共服务能力。
(一)创强人才人事服务品牌。继续开展“人才人事服务月”活动,不断强化送政策、送服务、送信息“三送”主题,打造人才人事服务优质公共品牌。继续开展人事政务公开、留学人员和大学生服务、人事培训考试、人事政策咨询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创新人才人事服务载体。以建设好“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为抓手,构筑创业服务新体系,优化创业公共服务,深化大学生和留学人员创业工作。延伸服务触角,拓展人事业务,扩大人事范围,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加强人才网建设,及时区内企业招考招聘信息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档情况,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服务。
(三)创优人才人事服务品质。认真做好安置工作,健全完善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继续做好部分企业干部的解困稳定工作。加强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督促各单位把退休干部“两项待遇”落到实处,指导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开展好活动。加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人事仲裁行为。加强维稳工作以及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的办理,积极打造“和谐人事”。
五、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根本,树立人才人事工作新形象
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约束和引导机关行政行为,用规范化的管理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党和人民信赖的人事干部队伍。
(一)提高干部能力建设。加强理论学习。继续坚持“每周学习日”,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开展人事干部“每月一讲”活动,交流科室业务工作。继续举办全区人才人事干部培训班,提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加强对人才人事工作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思考对策措施,指导和促进干部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的不断创新,着力打造“科学人事”。
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范文 篇2
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党执政治国方略的重大发展和进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国家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进行,所有国家公务员都必须依法行政。公务员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实现依法治国,必先依法治吏。但建国50多年来,我国一直没有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的法律。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状况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要求。由于缺失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既造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完整,也影响了依法治国方略的整体推进。公务员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空白,使我国有了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步骤,使公务员的法制化管理进入了新阶段,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法律保证。版权所有
建国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但总体上存在立法层次低的缺陷。公务员法的出台,不仅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实现了有法可依,而且可以为企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法制化改革创造和积累经验,提供借鉴,对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从而对整个人事管理立法和整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务员法的颁布对整个国家人事管理的法制建设具有示范作用和决定性意义,将有力地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
制定公务员法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的需要。公务员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样一项重要的制度长期只有一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作为依据,立法层次与制度的性质和内容极不相称。从这些年的实践看,由于公务员制度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以及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和强制力不够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迫切需要提高立法层次。另一方面,暂行条例是根据当时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需要制定的,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有些内容需要调整、补充、完善。尤其是近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对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成果,需要吸收上升为法律,通过立法确认来巩固改革成果,并导引改革的方向。因此,出台公务员法成为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必然选择。
实行依法治国,需要党善于把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的指导地位,有利于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在干部人事管理上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范文 篇3
一、基本情况
我局事业编制共112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112人。每位在职职工都能依照单位分工,认真推进各项工作,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事。
二、自查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提高我局职工认识,同时依照“吃空饷”专项督查对照表,对每位在职职工逐项进行了排查,具体排查情况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
2、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小病大养、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选派长期离岗学习的在编不在岗、个人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单位截留拨付工资的。
4、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调整工作单位、长期不按规定迁转工资关系,已到退休年龄不办退休手续的,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其家属或单位有意隐瞒、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7、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领取财政拨付工资、补贴的。
8、除以上治理对象外,有违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情形之一的。
9、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加强了日常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管理常态化。
(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严格每日考勤签到制度,有事、有病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不准代签或者无故旷工。
(三)设置了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四)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范文 篇4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中国二十冶工业公司以提升制度执行刚度为落脚点,对人事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提升基层管理人员对人事制度的理解与重视。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
结合中国二十冶工业公司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年初修订、制定了《工业工程公司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实施细则》、《工业工程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员工资质证书取证策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工业工程公司岗位聘任及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待职代会讨论)、《工业公司项目经理部薪酬分配实施细则(试行)》(待职代会讨论)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人力资源制度体系,提升了系统规范化管理。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强化干部监督
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的提拔交流和调整工作,完善领导干部聘任,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掘和使用优秀年轻干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xx年上半年,新提职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24人,其中提职为副三总师3人,提职主管12人,提职副主管9人。
加强干部管理过程管控。年轻干部年轻干部是公司发展的接班人和生力军,为进一步掌握后备干部思想动态,激发年轻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干部管理过程管控,积极配合集团人力资源部,对20位在沪的干部及员工代表进行谈话调研。
加强干部培训,突出思想引领。三月份,按照集团年度党建选人用人工作检查、“一报告两评议”相关要求,不断优化选人用人工作程序,组织开展了公司的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促进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继续对目前本单位职工持有的因公证照进行盘点,对已调转、已退休、已辞职、已返聘人员持有的因公证照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完成《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自查表中对“因(公)出国境管理”内容的落实情况。
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优化考核制度
依据中国二十冶工程造价专家、技术专家评聘考核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工程造价专家、技术专家评聘工作。上半年参评高级造价专家3人、造价专家9人。高级技术专家9人、技术专家14人。激励员工在各自领域充分发挥作用,也为公司推进“小前端、大后台”管理战略,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组织开展对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共考核各类管理人员620人,其中劳务员工168人。并依据中国二十冶对公司年度考核结果和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20xx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等级,完成绩效考核结果上报工作。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前提,是保证企业合规运营的基础。中国二十冶将进一步建优制度体系,强化贯彻执行,推动联动贯通,真正将管理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范文 篇5
为进一步规范县管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县管国有企业用人自主、进人规范、管理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毕府办发〔2018〕52号)、《中共纳雍县委办公室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县管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办发〔2019〕68号)以及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县管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定岗定员管理
(一)各县管国有企业应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职能职责和业务需要,本着精简、高效和必须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设置由企业自行确定,原则上按县政府批准的组建方案执行。如有调整,由集团公司及未纳入集团化管理的一级公司报县财政局核准。
(二) 实行定岗定员管理。各集团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按照“定员管理、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的原则,编制年度定岗定员方案,经国企党工委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各集团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特殊人才的聘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集团公司拟定方案报国企党工委同意后执行。
二、强化人才队伍管理
县管国有企业要结合自身经营发展规划和业务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复合型、专业性人才引进和培养,提升企业专业化水平。
三、规范公开招聘行为
(一)县管国有企业招聘方案、招聘简章、招聘信息发布和招聘结果公示等应规范进行,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原则上应满足如下要求:
1.招聘方案应包括企业发展状况分析、企业人员需求情况分析、招聘计划安排、年内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方式、招聘时间、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和组织领导等内容。
2.招聘简章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方式、报名办法、资格审查、 遴选方式、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结果的告知范围和方式、拟招聘人员公示渠道、咨询方式、监督联系方式等内容。招聘简章发布时间至报名起始日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3.招聘信息和招聘结果应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企业应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招聘网站公开发布,同时,通过企业官方网站或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县管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国有企业的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国有企业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强化购买服务管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属于阶段性工作需要的事宜,在确保降低人力成本和经营成本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解决。
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县管国有企业与员工只能签订一年一签的《聘用合同》,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合格的续签,不合格的一个年度结束之后不得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以劳动合同制为基础的企业用人制度,以劳动合同的法律形式规范用人制度,以劳动合同的法律形式规范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劳动关系。县管国有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严格执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县管国有企业应制定规范的人员岗位考核管理办法,做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按法律法规要求与员工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员工花名册(含人员信息)和人员增减变动情况,每年年初由集团公司及未纳入集团化管理的一级企业报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并按年度更新。
(三)规范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县管国有企业应建立规范的员工人力资源档案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员工因人事任免、考核奖励、劳动合同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事项形成的档案材料须及时归档。
六、加强监督检查
县管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准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县管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县管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及制度的企业,将扣减企业负责人薪酬,涉嫌违纪的移交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范文 篇6
法治是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普遍要求,是市场经济充分发展出现的必然的一种社会状态。高校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独立管理组织,有其独立的法人主体地位,同样,作为高校人事管理的相对人—教职工,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独立主体之一。实践证明,市场经济越发达,管理双方的独立性就越强,因此,高校双方对法治的需求也必然越强。就我国而言,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随着高校各项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关系和经济关系随之发生了重大调整和变化,因此,迫切需要高校人事管理工作转变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法,走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的道路。
一、高校人事管理法治化建设的内涵
高校人事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它是指高校人事管理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在其精神指导下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以限制和正确运用人事管理权力,实现管理行为的规范,管理结果的有效。高校人事管理的法治建设,可以规范高校人事管理的行政行为,保持高校人事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使人事管理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法治状态。
1.制度建设必须体现法的精神。高校人事法治化建设,首先应进行法制化建设。因为真正能促进人类幸福和自由的,是建立起一种崇尚秩序文明的制度。我们之所以认为制度建设相较于其他东西更为重要,就在于,制度和法的意志一样,遵循一个一以贯之的逻辑,使人趋利避害,有章可循。高校的人事法制化,要求在高校人事管理上须有一整套体现法律意志的规章制度,须有合理的人事权力结构形式和制约机制。法制化要求以制度化形式形成对管理者、被管理者和管理行为的规范,以制度化形式形成对教职工权利的充分尊重和实现。高校人事管理的法制化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民主和法制机制应该贯穿人事制度改革的全过程,人事工作制定的管理条例、规定、办法都要反映法的原则和法的精神,力求实现情、理、法三者的有机结合。
2.制度建设必须保障基本权利。人事法治将使人事管理行为更加规范,使教职工的权利与义务更加明确,更加具体。高校法治化建设,内在根基是以人为本。如今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时代,教职工的基本权利,如生存权、发展权、经济分配权、知情权和民主监督权等都应得到充分保障。近年来,国内高校多数已进行了各方面的体制改革,反映在人事体制上,主要进行了以聘任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改革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但体制改革不能漠视基本人权,以强制手段对待职工,不准他们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其不良后果显而易见。因此,高校人事法制建设,必须建立起教职工申诉机制、表达机制、参与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监督机制等,以确保教职工基本权利得到尊重和实现,确保高校教职工法律意识、竞争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尊重和实现。
3.制度建设必须保障权力的监督和执行。财政权力和人事权力,是构成行政管理的两大核心权力。人事权力的配置,权力不能缺乏约束。“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表明行政权天生具有扩张性和渗透性。没有法律的牵制,必然走向专横。因此,高校人事法治化建设重在建立权力约束机制。制约是一种实在的需要,本质是保障权力的监督和执行。高校人事管理法治化,宗旨在以国家法律、法规为指导进行人事管理。因此,高校人事法治呼唤“阳光下的人事”,呼唤人事工作应增强公正性和透明性。人事法制化建设必须建立人事行政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以保障整个系统对人事行政权力的监督和执行。
二、高校人事管理法治化建设实践
高校人事管理,简而言之,就是关于高校“人”(教职工)的管理,具体而言,是高校人事部门以在高校中从事劳动的人和有关的事的相互关系为对象,通过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等手段,来谋求高校人与事以及共事人之间的相互适应。高校人事管理工作内容广泛,涉及教职工最切身的利益,具体包括了教职工“进、管、出”的全部内容,如人员的调入、调出、培训、考核、任职、聘任、评职、劳资、奖惩、档案、离退休等方面,如没有法治的规范,其具体的管理过程将存在很大程度的主观性和随意性。高校人事部门是学校内部任务繁重的部门,同时也是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如没有法制的约束,国家人事行政权力将极容易被滥用。因此,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法治化不仅是规范被管理者,更重要的是规范管理者的管理行为。高校人事管理从其人事制度的确立到人事制度的改革,再到人事制度的规范,在法治化建设道路上,已走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导下,高校人事法治化建设也有了自己的管理实践和经验。目前,在初步探索的基础上,高校人事管理法治化建设正进入了逐步深入、不断深化的发展阶段。
1.国家人事法律法规逐步完善。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经历了人事制度的确立(1949年-1978年)、人事制度的改革(1978年-1998年)、人事制度的规范(1998年至今)等三个大的发展阶段,以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为标志,高校人事制度进行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规范阶段。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2002]35号),以此为契机,大多数高校进行了人事聘任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淡化身份、强化岗位的聘用合同制。2005年人事部以部长令的形式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范事业单位的进人行为。从2005年开始,在经过广泛调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人事部起草了《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行政法规。同时,还将陆续出台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绩效分配、人事争议处理等单项政策规定。另外,高校的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之中。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人事法律、法规、规定为高校规范人事管理提供了法治依据。
2.高校人事聘用制改革保障了教职工基本权利的实现。国家对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法律法规规定,是高校人事改革和创新的基础和方向。在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宏观指导下,作为事业单位之一的高校,其人事管理应结合高等教育的具体实践,做到“本土化”。具体来说,就是高等学校的人事改革还应结合《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指导。同时,高校人事管理制度,一切均以保护教职工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在制度实施上,体现依法治校与人文关怀的完美统一。
教育部2000年颁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实行合约管理是深化高等学校用人制度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是推进高校人事管理工作向法治化轨道迈进的一项具体措施。2002年人事部颁发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明确了高校教职工的各项权利,如以培训保障其发展权,以合约聘用待遇保障其经济分配权,以人事争议处理保障其申诉权。聘用制度最大的特点是以聘用合同的形式,实现了人员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过渡。聘用制度明确规定了聘用的原则、程序、聘用的考核、聘用的解除等,是目前高校人事管理改革的法律保障。合同形式,指当事人订立聘用的一种方式,具体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目前高校大多以书面形式,一是强化管理规范的需要,意思表示更加充分,另一方面,提高管理效能。人事管理合约直接涉及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合同聘用的基础是公正竞聘,竞争上岗是前提,选择什么岗位是教职工的自由权利,这正是体现契约化管理的意义所在。可见,高校人事合同聘用制改革,正是教职工基本权利得到法律明确保障和实现的最好途径。实践证明,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着力保护了大学教师的基本权利和尊严,制度化的人事政策,避免了大学当局在大学改革的过程中以改革为名任意侵犯大学教师的基本权益或伤害大学教师的人格尊严的发生。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事主体双方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国经济已全面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进入市场的主体平等竞争,自由发展。在这种经济体制下,市场及其市场中的各竞争主体都呼唤公平正义,而实现公平正义的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法制的治理和干预。因此,“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国家各项事务管理的基本准则。1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把“依法治国”写入我国宪法,依法治国正式成为我国具有法律意义的一种治国方略。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做了高度概括:“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在这种形式下,全体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都得到增强。社会上,法律、制度作为一把“卡尺”在判别人们的行为价值上发挥重要作用。高校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在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导下,高校走上了依法治校的道路。此外,近年来《行政法》、《行政许可法》、《公务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对高校人事管理依法行政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事实证明,从人事工作的管理者到被管理者,“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正成为人事管理方和管理相对方的共同需求。近年来,高校人事争议案件呈现上升趋势,人事争议调解和人事争议仲裁正成为一种制度,这正是人事管理主体双方法律意识增强的直接表现。
4.人事信息化建设促进了“阳光人事”。人事公平与公正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建设法制人事的核心价值追求和基本准则。实现这一重要目标,最为根本的措施就是全面推进人事依法行政,着实履行人事法律的各项规定,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人事公平和正义。加强人事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必然应建立起“阳光沐浴下的人事—阳光人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近年来,国内大多数高校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下,建立和完善了内部聘用制和内部分配制,高校内部规章制度对内部教职员工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例如,高校内部专业职务评审,直接决定了教职员工晋职发展的发展权,内部分配方案直接决定了部分劳动报酬的分配权,正是通过公开这些法律制度,使教职工清楚自己现实的权利和义务,清楚自己的所做所为。通过这些制度的公开,人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近年来,实践证明,人事信息化建设大大推进了人事政务公开的发展。随着全球网络信息化的发展,借助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人事政务走上了专业化和现代化管理的道路,人事政策法规、人事办事流程、人事工作指南、人事变动结果等都在政务平台上得到广泛宣传。在人事信息化的推动下,人事制度更加公开化,人事业务流程更加精确化,人事依法行政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监督和实施。
三、高校人事法治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共建和谐社会的命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和谐社会建设,应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决定。和谐社会,首先是人的和谐。落实高校科学发展,促进人事和谐,高校人事管理法治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经之路。构筑法治人事,实现人事管理的法治化,是人事部门在新形势下的人事工作管理新模式。随着国家各项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高校人事管理工作内容面临许多新的课题。从内容上说,高校人事管理从过去的被动执行,逐步转化到政策的制定。传统的高校人事管理,就是按上级规定调资,按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按计划接收人员,而现在人事战略是高校管理的骨架,人事管理上要制定适合本校发展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内部岗位设置、内部分配制度、进人战略等,人事管理从单纯的事务型向激发人的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开发的战略型转变。由此,高校人事管理法治化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1.进一步加强人事改革立法,用制度规范行为。近年来,国家人事法制化得到了很大发展,但法的制定一般滞后于社会的发展。随着国家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事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人事矛盾日益凸显,因此,法制化建设仍是当前人事法治化的首要任务。(1)我国人事法制体制还不健全,须加大人事改革立法进度。例如在法律制度最为成熟的劳动合同制方面,反映在高校人事管理上也存在着诸多的尴尬。2002年国家人事部颁布了《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的意见》,全面推行了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制度,2006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又全面推行了高校编制外用工的劳动合同制度,聘用合同制和劳动合同制虽说在本质上一致,但在具体实施范围上仍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双重制度直接导致了双轨执行制,面对有些具体人事问题,高校人事管理在执行上仍面临着诸多的无奈。又如2006年国务院批准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初步建立了科、教、文、卫等11个分行业的岗位管理制度,但具体到高校岗位设置则缺乏现实操作性,目前高校的各职务岗位仅进入了最低级别的入岗状态,各职务岗位的分级仍在探讨论证之中。目前,人事部正在积极研究与事业单位机构分类、财政管理、社会保障等改革相配套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研究制订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十几个配套文件在内的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将是高校人事管理的总章程性的行政法规,须尽快出台。(2)提升我国人事立法的层次。总体上,我国人事立法还面临着立法层次低的问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受《公务员法》的调整,企业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受部门规章的调整,没有上升到法的层次和高度。因此,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应大力加强事业单位人事方面的立法层次,进一步用法的形式确认和保障管理对像的各项权利,进一步用法的形式确认和规范高校人事管理行为。(3)注重将成功经验及时形成政策法规。从人事工作的角度,要努力克服人事立法工作中的等待、观望思想,主动地总结人事人才工作经验,将那些成熟的成功的经验形成规范的政策,条件成熟时,再将政策上升为地方政府规章乃至地方性法规。努力消灭人事管理中的政策空白点,这应当是人事立法上的最低要求。
2.进一步加强人事信息化建设,用信息化促进公开化。高校人事信息化建设在促进高校人事法治化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高校应加大对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来推进高校人事电子政务的发展,促进“阳光人事”。高校人事电子政务,并不单指政务上网和办公自动化、数据库的建立,而是借助信息化手段,改进“政务”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达到信息公开化、制度规范化、业务流程化、人员现代化的目标。高校人事管理应通过信息化方式,建立校情公开公示制度,将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人事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人事动态等内容及时上网,揭开高校人事管理“神秘的面纱”,及时准确地宣传高校人事政策,从而保障人事行政的履行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实践证明,高校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极大地提高了高校人事管理者的行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也极大地提高了为教职工服务的水平。
3.加强人事法治教育,用理论强化意识。法律意识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它包括人们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根本看法。加强法律意识培养是实现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法治化的基础工程。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全体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普遍得到增强,高等学校人群具有知识密集型的特点,高校教职工法律意识较强,这是推进高校人事法治化进程的良好基础。因此,要加强高校人事法治教育和宣传,在全校形成尊重法律、尊重人权的文化氛围。(1)加强教职工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教职工法律意识增强,就会自觉用法律观点来衡量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监督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因此,学校应加大高校人事管理法制化的宣传力度,通过普法形式加强教职工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方面的教育。具体通过组织教职工参与对《宪法》、《行政法》、《行政许可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社会保障条例》等基本法律的学习,同时,通过组织加强对人事部相关人事法规的学习和学校有关人事规章制度的专门学习,用理论强化意识,以期达到增强广大教职工法制观念的目的,达到增强其知法、懂法、学法、守法自觉性的目的。(2)高校人事工作者主动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学习,提高法律素养。高校人事法治化对高校人事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直接掌握高校人事权力的人事管理工作者,应首先带头维护人事法规的权威性,主动适应人事法治化建设的需要,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门的专业培训,加强自身法律修养和道德修养。人事干部头脑中要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工作中依法行政、依法作为。(3)人事部门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行政行为。人事部门制定的法律规范或政策性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立法精神和立法目的。首先,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行使人事行政权力要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再次,要遵守法定程序。尤其在做出涉及相对人权益的决定前,要充分尊重和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申辩权、陈述权和救济权,否则,即使实体正确,也会因程序违法被撤消或宣布无效。
4.加强人事执法检查,用监督确保公正。权力不能缺乏监督,尤其是公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定律。人事权力历来作为一种准公共权力,更不能缺乏约束。公权力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执政为民,也可以执政为私。监督机制不够严密的情况下,为公为私,全在掌权者的一念之间。因此,推进高校人事管理的法治化进程,必须加强人事执法检查,建立和完善高校人事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高校人事行政执法责任制。高校按照“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有赔偿的责任制度。具体措施:(1)强化高校人事部门的法律责任。建立高校人事责任问责制,对高校人事部门的人事行政行为及后果应建立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其实质是通过各种形式的责任约束,限制和规范高校人事权力的行为最终达到为民所用的目的。(2)加强群众监督。整合现有监督形式和渠道,畅通教职工举报和建议的渠道,为教职工行使监督权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作用,促进和监督高校人事行政执法主体严格履职,保证高校各项人事法律的正确实施。
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范文 篇7
一、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1.对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性。档案管理工作是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以及档案的数字化管理都成为单位进行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步骤。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工作给单位的信息收集做出了巨大贡献,重要的科研资料、关键的经营策略大部分都出自于档案资料之中,档案资料成为企事业单位发展、建设的无形资产。
2.是企事业单位的信息来源。在信息时代的带动下,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档案作为一项重要的信息资源,在无形中给予企事业单位各种决策依据。档案的规范化建设才能最大化的发挥档案的重要作用。档案管理过程中,资料收集、整理以及归档等工作都为日后档案资料的查找提供了便利,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成为企事业单位信息来源的动力。
二、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档案管理观念落后。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主要以手工管理档案为主,对于现代化的档案管理处于抵触的状态之中。档案管理工作没有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没有充分的认识到档案发挥的重要作用,对于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都处于消极的状态,落后的观念意识严重地影响到了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产生了十分消极的作用。
2.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低下。我国的档案管理人员多数不具备专业的素质,单位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不重视,导致对于档案管理人员的安排十分松散。档案管理工作对于专业素质的要求十分高,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责任心,要保持严谨、细心的工作态度。但是,我国的档案管理工作十分艰辛,普遍薪资待遇不高,不能留住科班出身的档案管理人员,导致档案管理系统人员不断流失,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难以进一步发展。
3.档案管理体系不完善。首先,我国的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各项工作没有统一的规章制度作为约束,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成为一种自发行为,档案管理工作缺乏时效性、规范性,档案带来的信息资源不能得到很好的利用,从而使档案管理工作失去了实际的意义。其次,我国的档案管理体系落后。我国的档案管理工作起步晚,受到经济、文化的制约,档案管理工作仍然滞留在改革开放初期。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档案管理的观念意识十分落后,档案管理体系落后。
三、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对策
1.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首先,要培养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丰富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其业务水平。档案管理工作具有时代性,需要档案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从而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以更好地完成档案管理工作。其次,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道德水平。档案管理工作因其自身的特点十分的枯燥乏味,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树立责任心,认真负责地做好档案管理的每一项工作。
2.完善档案管理规范。完善档案管理规范,有效提高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效率。首先,建立档案管理规则。档案管理工作应该建立相应的管理规则,完善的规则有效地提高了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增加档案管理的有序性。采取合理有效的档案管理方式,利用最小的人力、物力、财力将档案室管理得井井有条,节约档案管理时间的同时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其次,完善档案管理人员交接工作规定。档案管理人员在离职后档案的交接工作十分重要,事业单位由于档案交接没有完整的规章制度,造成工作的交接不完善、不彻底,许多具有十分重要价值的档案严重地损坏,不能很好地利用,会造成严重的损失。这就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在离职时做好全面的交接工作,建立完善的交接工作规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交接工作,减少交接带来的档案管理问题。
3.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要求档案管理工作也逐步实现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更加有利于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建设。首先,投入大量的资金,加强档案室的硬件设备建设,引进先进的档案管理的设备和程序。培养专业的档案管理人才,掌握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完善档案室的信息化建设。其次,完善档案管理向信息化转变。档案管理通过实现信息化,进一步完善规范化,需要档案管理工作不断从传统的管理方式向信息化转变。改变从前的纸质档案管理,利用先进的信息管理设备,节约档案管理的费用,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
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范文 篇8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认真开展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全市事业单位已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但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人干不了活”“有人不干活”现象,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管理模式需要进一步强化。现就加强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新进”人员有关工作
目前,我市已形成以公开招聘为主,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为辅的事业单位人员补充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发展意识,认真履行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责任。
(一)落实好“凡进必考”要求。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凡进必考”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出现空缺时,只能通过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的方式来补充,严格禁止通过领导签字等违规方式进人。
(二)落实好“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工作中全面落实好公平、公正、公开要求,坚决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落实好招聘和录用程序。近年来,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工作中,虽然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仍有细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特别是岗位申报、资格审核等前期工作。要落实好人才引进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岗位需求,接受社会监督,多方位、多角度做好人岗相适评估环节。要扎实开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杜绝走形式、走过场问题,切实发挥考察环节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开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科学评价试用期间工作情况,并履行转正定级手续。
二、认真开展岗位聘用管理工作
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管理的重点工作,是治理“有人不干活”“有人干不了活”现象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事业单位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管理模式。
(一)严格落实岗位聘用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内人发〔2007〕13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59号)《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呼人发〔2008〕84号)《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补充意见》(呼人发〔2009〕102号)等文件规定开展岗位设置,不得搞变通或选择性执行文件。
(二)规范岗位聘用程序。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本单位公布空缺岗位名称、数量、岗位职责、目标任务,聘用条件、工资待遇和聘用的有关事项;
2.应聘人员按照条件要求申请应聘相应的岗位;
3.聘用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单位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并报请主管部门党组会议议定;
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严格执行竞聘岗位要求。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准岗位结构比例,制定竞聘上岗方案,明确各岗位要求及职责任务,认真组织竞聘上岗工作,做到人岗相适,真正形成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岗位聘用工作模式,坚决杜绝突破岗位结构比例聘用人员和职务现象。
三、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是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切身利益和事业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把加强人事管理作为提升工作效能、提振工作精气神的重要抓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各地、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把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从近年来各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来看,大多数存在走形式问题,聘用合同对工作内容及完成效果表述不清,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依法完善聘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内容,明确工作人员职责职能,切实维护单位和工作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聘用岗位发生变化或聘用合同期满,聘用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合同的有关内容或续订聘用合同,切实为事业单位人员职务和岗位级别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提供支撑。
(二)扎实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是对工作人员年度履职情况的综合评价,是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创新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重要作用,客观公正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及工作实绩,要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工作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1.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以续聘;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参加离岗学习;
3.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积极开展奖励工作。2019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为事业单位开展奖励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奖励规定》,努力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制度,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1.要认真研读政策,并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2.要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环节公正、公开、透明。
3.要加强工作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认真组织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要求,参加岗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要注重培训的效果,将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纳入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四、执行好人事管理工作各项纪律要求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对事业发展负责、对事业单位人员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领域各项监督机制,为事业单位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提供保障。
(一)树立规矩意识。事业单位人员多、情况复杂,人事管理工作又涉及事业单位人员切身利益。各部门、各事业单位一定要树立规矩意识,依法依规办事,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二)规范工作程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程序性强,且每一项工作都有各自的程序,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理顺每项工作的各环节,不丢项、不落项,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各事业单位履行完岗位聘用手续后,要及时办理相应工资手续,切实做到事业单位人员职务和岗位级别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
(三)落实好约束性制度。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相继出台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相关制度,及时处理事业单位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四)夯实工作基础。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政策的不断健全,事业单位人员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内业资料、完善工作细节,确保各项工作存有完备资料。
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范文 篇9
一、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深化。要进一步深化对改革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改革对于解决传统人事管理制度下出现的人员流动难、激励约束乏力等均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打破机关、事业、企业之间人事壁垒,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要正确看待改革中的困难,切实增强主动抓好改革工作的信心。因改革滞后,现在事业单位人员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改革越早越主动。各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此要有清醒认识,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还要充分认识改革的着力点不是削减人员,而是理顺人事管理关系,激发人事管理活力。改革使单位能够有更大的用人自主权,使个人有更大的择业自主权,但改革的目是形成有效激励的机制,激发人事管理的活力,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要在加强岗位管理上进一步深化。签订聘用合同和加强岗位管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聘用合同为岗位管理提供依据,签订聘用合同是加强岗位管理的基础。因事设岗、因岗择人、按岗定酬是科学人事管理的必然要求,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是改革的一个核心内容。加强岗位管理,首先要规范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事业单位非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数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任职条件和聘用期限,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要不断充实聘用合同的内容,使聘用合同成为各事业单位内部人事管理的根本依据。要严格实行按岗定责、按岗考核、按岗定酬,岗变薪变,从而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三、要在抓好合同续签上进一步深化。及时抓好合同续签,是巩固改革成果的关键环节,也是事业单位规范人事管理,规避人事争议风险的基本要求。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人事主体就应该协商办理合同续签手续。用人单位提出续签,而受聘方无正当理由拒签的,可以按规定予以解聘。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将视为延续聘用合同,若出现人事争议,用人单位将处于被动位置。必须强调凡合同到期了的,都要按规定和程序及时续签。同时要把是否存在规范的人事聘用关系作为办理职称评聘、工资审核的依据。
四、要在推行公开招聘上进一步深化。进一步扩大公开招聘的实施范围。按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要求,对所有事业单位进人都要进行公开招聘。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的程序。对招聘条件、程序、招考计划、信息、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手续等要严格把关,对地市和县级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认真核准把关。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进人的纪律约束。认真落实各项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条款,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要在搞活内部分配上进一步深化。要在继续扩大分配制度改革面上下功夫。除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外,要力争全市所有事业单位都要启动分配制度改革。在此基础上,注意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改革典型,指导和促进改革的深入开展。要在搞活分配的形式上下功夫。在坚持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同时,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实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方法,鼓励探索采取各种有效形式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要在搞活分配的幅度上下功夫。在合理的范围内,进一步拉开收入差距,对一些关键或特殊岗位、重点学科、重点领域的工作人员,可在工资待遇上实行优惠。允许事业单位高薪聘用个别拔尖人才,对有重大科技发明、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重奖。
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范文 篇10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也取得了重要成效,这就给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我国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中,加强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对于确保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推进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还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已经制约了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同时也不利于确保我国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推进。这就需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的重视程度,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步入更加规范化的轨道。
一、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规范化管理重视不够
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能够推动事业单位科学发展,特别是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尽管绝大多数事业单位都高度重视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但仍然有个别事业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因而不够重视。比如,个别事业单位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认识不足,认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不会创造经济效益,因而单位领导从不过问档案管理工作;再比如,尽管一些事业单位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但在规范化建设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除非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作用发挥。
(二)档案管理制度缺乏规范化
从总体上来看,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的事业单位都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并将档案管理制度作单位事业单位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仍然有个别事业单位不注重制度建设。比如,很多事业单位尽管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但更多的是对档案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规范,还没有将档案管理制度融入到事业单位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导致档案管理工作缺乏合力;再比如,个别事业单位尽管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但却不能遵照制度执行,由于档案管理制度缺乏执行力,直接导致档案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三)档案管理模式缺乏规范化
从当前我国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来看,由于目前一些事业单位对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重视不够,因而还存在着人工管理的模式,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还不到位,很多事业单位还没有使用符合自身业务实际的档案管理软件,计算机、照相机、扫描仪、移动硬盘等现代化档案管理设备十分匮乏,导致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只能靠人工的方式。还有很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缺乏“开放性”,档案管理具有很强的“封闭性”,导致档案管理在开发和利用方面严重不足,制约了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的优化对策
(一)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重视
在我国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的历史条件下,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十分重视,这就需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拥有强有力的保障。一方面,事业单位领导要经常过问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加大财力、物力、人力投入力度;另一方面,要想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就必须从有利于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出发,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事业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共同研究档案管理工作遇到的各类问题,为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推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化
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的重要作用,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首先必须推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化,将档案管理的不规范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这就需要事业单位从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出发,将档案管理制度创新纳入到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对现有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清理和完善,对于那些已经过时的档案管理制度要进行清理,在此基础上增加新的制度,形成《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汇编》;同时,还要加强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建设,加强档案管理人员教育和培训,建立档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化。
(三)促进档案管理模式规范化
健全和完善的档案管理模式,对于加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至关重要。要大力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事业单位要加大对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配齐计算机、照相机、扫描仪、移动硬盘等现代化档案管理设备,在可能的情况下推动档案管理网络建设,使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都能够在网上完成;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运行机制,特别是要积极推动档案开发与利用工作,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使档案管理朝着“管用结合”的模式发展。
(四)强化档案管理体系规范化
事业单位在开展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体系,确保档案规范化管理形成合力。要大力加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协同体系”建设,建立由事业单位各个部门组成的档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档案管理拓展到事业单位各部门、各领域和各环节;要大力加强档案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既要加强专业知识教育,又要加强保密知识教育,确保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符合新时期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需要。
(三)加大人员配置,提升管理质量
1.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健全管理工作激励体制。有效的激励能够激发人潜在的动力,对提高工作质量和队伍素质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结合文书档案管理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并按照制度严格落实。在建立激励机制的同时,还必须形成对等的惩罚制度,使管理人员在获得激励的同时,能够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使工作责任感更强,确保了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在建立机制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管理人员的个人人格和发展等方面的追求。管理第一步应当从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着手,并文书档案管理各方面均纳入到考核评定指标中,针对业绩较为突出、工作能力较强等管理人员,应当给予其同等的晋升机会。通过物质和精神双重鼓励的方法,不仅能够大大增强管理人员对工作的热爱,同时还能够提高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和竞争意识,使管理人员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面对工作,以更高的责任感不断提高管理质量。
2.创造发展机会,加大培训力度。关注管理人员的职业规划是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方法,在聘请管理人员时,就应当选择具有专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以免一些人员在其岗不谋其职,使得管理工作受到严重的影响。在管理人员进入岗位时,必须对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地培训,使其能够明确即将面对的任务和工作,并进一步了解文书档案管理内部规章制度。由于时代的发展步伐非常快,为此,事业单位应当为管理人员安排适当的培训学习、进修深造等机会,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为未来单位的发展打下更加坚实地基础。
结语
综上所述,尽管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全面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重视不够、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不够规范的问题。这就需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特别是要大力加强档案管理制度、管理模式、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更加符合形势发展需要,为事业单位新一轮改革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范文 篇11
一、规范村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部分乡村干部在工作作风中存在“三个不强”的问题。一是中心意识不强。部分乡村干部不能以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为中心,不能以村支部、村委的工作为中心,盘算自身的一时得失,盘算小团体的小利益,遇到任务推推脱脱。二是纪律意识不强。集体活动不请假,不守时,贪吃、贪玩、贪杯,遇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不研究,擅作决定。三是进取意识不强。不求进取,不求上进,工作拖拖拉拉,思想松松垮垮,干工作没有争第一、创一流思想,日常工作没有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普通工作干不好,困难工作做不了。
、部分乡村财务管理存在的“三个不”的问题。我县已于1999年推行了村财镇管,但总体特征是事后监督,造成了如下突出问题:一是不能及时结账的问题。提款获得审批后,不及时报账,不及时结账,时间长了,有的没有票据,有的记不清楚,形成了包袱账、糊涂账。二是账外资金不及时入账的问题。部分村有退耕还林、粮食直补、集体土地出租等收入,这些收入通常由村主要干部或会计直接领取,领取后随意开支。三是不合理开支比较多的问题。提款不及时报账,报账时随意性强,不合理开支大,造成燃油费、招待费等无节制下账,白条下账,不合理开支比较明显。
、部分乡村在村务管理上的“三个不规范”问题。一是在重大村务事项处置上不规范。部分村在涉及集体财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时,不提前与乡镇主要领导、包村干部协商,不到农经中心备案,不通过公开方式制订合适的价格,不召开相关会议作出决定。二是民主议事不规范。部分村召开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到会人数不达应到人数,记录不规范,弄虚作假;部分村议事规则不健全,村主要干部各行其事,遇事不沟通,不协商;三是行政村、自然村管理不规范。部分村不能兼顾和正确处理行政村和自然村关系,行政村不管自然村村务,自然村遇事不通报行政村,管理脱节。
二、规范村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足,责任主体不明确。一方面乡镇领导认识上对村务规范化管理没有高度重视,得过且过。村务管理各项制度不能认真落实,严格执行;还有一方面就是村务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县、乡、村在村务管理中承担什么角色没有明确的规定。
2、人员素质不高,追究体系不健全。一是村干部、村财会人员素质不高是造成村务管理混乱的直接原因。二是对责任人缺乏硬性约束和量化考核指标,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办法,无法保证规范村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3、监督主体不实,督促检查不到位。一是纵向监督弱化。对村务管理缺乏经常性监督,形成一种“上不管,下不知,实际无人理”的局面。二是横向监督虚化。大部分村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
三、规范村务管理的对策
、用制度管人是规范村务管理的关键。以镇为例,积极开展了三个整顿。一是整顿思想作风。要求镇村干部思想上必须和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必须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必须摆脱小集体利益思想,必须不折不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必须公道做事,正派做人。二是整顿纪律作风。建立镇村干部会议制度、出勤制度、学习制度、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集体活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不得随意缺席,有事向主要领导请假,工作期间不得在工作场所,下乡期间不得在所在村打麻将、打扑克、打电脑游戏,不醉酒,不干与自身工作无关,有损镇村干部形象的事情,树立风清气正、人人争先、个个出力的工作局面。三是整顿工作作风。整合镇村干部下乡制度,党员副科干部全部下派到村任支部副书记,党员普通镇村干部全部下派到村任支部委员,出台村级工作千分考核办法,对各村干部任职量化考核,动态管理,在各项重大工作中实现阶段考核,阶段总结,对大局意识强,中心意识强,工作争先争上的优秀镇村干部大张旗鼓的选树,大张旗鼓的表扬,对工作不积极、不配合、不支持的镇村干部严格处罚,末位淘汰,遇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时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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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范文 篇12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根据中省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岗位设置管理
(一)设置范围
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即全额预算管理)、财政补助(即差额预算管理)、自收自支(即经费自理)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在实施范围之内。
(二)设岗程序和要求
1、程序。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填写《铜川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附件1)及《铜川市事业单位人员现状统计表》(附件2),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2)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归口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册》(以下简称《管理册》)。
2、要求。
(1)初次进行岗位设置的单位需提供:一是要设置《岗位设置方案》。方案设置要遵循机构编制部门的三定方案,要有明确的实施范围,要符合规定的结构比例,要有规范的岗位聘用办法,要有岗位设置情况报告(工作过程、程序、详细的岗位设置方案、各类别、各等级的数量、设置的原因、岗位设置前后的基本情况)。二是《岗位说明书》。说明书应包括岗位名称、岗位等级、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等内容。
(2)《管理册》一经核准,将作为事业单位职称晋升、人员聘用、岗位调整以及工资核定的依据。
(三)日常管理
1、审核。
(1)单位持《管理册》等材料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2)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上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
(3)各单位根据核准后的《管理册》聘用工作人员,依据聘任结果办理工资审批手续。
2、特设岗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和程序按照《关于铜川市行政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铜人社发〔2017〕272号)文件规定执行。
3、集中审核。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在每年度9月份集中时间核准《管理册》。
(四)变更
1、条件。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程序申请变更。
(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 事业单位发生分设、合并,须重新进行岗位设置的; 增减机构编制数额、改变职能的。
(2)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不变更岗位,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
(3)对同一岗位等级内的优秀人员,任职三年以上,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申请变更岗位设置。
2、程序。
(1)事业单位须提供变更岗位设置书面请示、编办下发的三定方案和《管理册》等有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
(2) 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
(3) 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按核准程序办理人事审核工作。
(五)规范岗位聘用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以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求为依据,规范聘用制度的实施程序。岗位聘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核准备案。具体规定和程序,按照《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核准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铜组字〔2015〕23号)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
二、积极开展各类培训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4号)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专项培训。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特点按照规定的方式开展,培训实行登记管理,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要对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工作人员培训档案,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培训机关管理,健全组织调训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按时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培训情况将作为考核的结果评定和岗位聘用、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体制,依据中、省相关工资政策和岗位设置情况,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调”的原则,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应按照相应的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工资待遇标准报主管部门审核,并于每月5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岗位调整的人员信息、工资调整表和相关依据资料报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审定后,报市财政局申请资金。
事业单位正常调薪由主管部门审核,于每年元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报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审定后,报市财政局申请资金。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铜人社发〔2018〕20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按照现实表现可以嘉奖、记功、记大功。具体实施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铜人社函〔2020〕1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考核结果经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岗位晋升、工资调整等工作的依据。
各部门(单位)在表彰奖励时,要将日常工作表现与完成突发、应急工作相结合,激励引导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主动履职,担当作为。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要及时更新《铜川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平台》中“事业单位工作室”模块内各项岗位数据;在岗位设置和聘用核准时,要一并上报电子版《管理册》和实时的“事业单位工作室”数据。
(二)市级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对区县、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工资变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违纪违规情形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今后凡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岗位聘用、考核奖惩等有关工作,都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政策规定,经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范文 篇13
医院人事档案作为医院人才开发的重要信息资源,能够真实反映医院医护人员的基本情况、专业技能、工作业绩等信息。因此,做好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于提高人力管理水平、保障医院的工作正常开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当前,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仍旧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如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信息化推进迟缓、队伍专业素养待强化等。在新时期下,如何迎接新挑战,开创新局面,是摆在档案管理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常态问题
1.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不够规范
档案管理制度是档案管理的依据,规范化管理是提升档案管理水平的有效保障。但就目前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现状来看,很多医院实行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并未参照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理念,对于如何管理医院人事档案,又或是如何应对管理过程中已出现的失误等问题,都没有设定明确、清晰的规范标准。例如,因缺乏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制度,导致部分医院在人事档案管理中长期存在分工不明确,遇到责任相互推诿的负面事件;同时,也正由于制度的不规范,使得部分档案管理人员漠视管理工作的保密性,出现医院人事档案泄露等问题。
2.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推进迟缓
目前,人事档案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不仅建成了现今的信息管理系统,而且在个人基本资料方面也逐步取代了纸质档案。但是系统的智能化程度毕竟有限,所以在某些方面还有待开发,比如说对人员年龄的阶段分布、教育程度、所学专业等方面,系统只会做简单检索和制表。在面对诸如所聘职工筛查、统计报告等领域则显得无能为力,不能够较为科学地为人事管理工作服务。除此之外,在最基本的资料汇集和使用上还存在较大缺陷,容易在资料更新时造成遗漏,不能保证档案管理部门接收到第一手信息。
3.队伍专业素养待强化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既为档案管理提供了先进的科技手段,也对档案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医院人事档案工作较为复杂、繁琐,要求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细致,且有较强的信息技术水平和保密意识。但当前,受多重因素的影响,愿意投身档案管理事业的人员逐年减少,即便在岗人员,也因长期缺乏专业培训或者素质较低,而无法适应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进程。信息时代下,对于档案信息化的建设不仅要求从业人员要具备传统档案管理知识,还需要能熟练运用信息库处理技术。然而,实践中很多医院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对信息技术的掌握程度,远远不能满足医院电子档案管理标准与需求。
二、优化医院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1.更新人事档案规范管理理念
更新人事档案规范管理理念,是提高医院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的前提和基础,也能够使员工规范自身行为,维护医院良好形象。对此,医院应通过广泛的宣传,如开展座谈会议等活动来增强医院人员对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医院管理层应不断更新人事档案规范管理理念,通过示范带头来端正医院全体员工对人事档案管理的认知。同时,档案管理人员自身也应清晰认识到本职工作的重要程度,藉以不断强化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对本职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更新人事档案规范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意识,不仅能够有效促进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而且可以疏通和拓宽材料收集的渠道,加快档案建设走向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
2.完善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制度
档案规范化管理是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的重中之重,所以对其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严格审视,参照实际情况与需求可能性,不断完善医院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其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查阅制度、人事档案材料送交归档制度、人事档案转递制度等。同时,应建立组织核查认定制度,以避免部分干部档案填写不实的弊端。在档案管理过程中,档案人员可依据原有档案及有关材料,采取组织核实、认定的方法,对干部的简况重新登记造册,建立干部档案卡片,并在干部档案中予以说明,以此作为组织掌握的档案的补充材料,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同时应对归入档案的材料实行组织核实认定制度,由主管部门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鉴别、审查,确认无误后再归入个人档案,从根本上解决档案材料的有效性问题。
3.提升全员管理业务素质水平
当前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主要还是依靠人力,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大大影响着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在新时期,档案管理信息化进程是必然趋势,因此,档案管理员不仅要掌握档案学的基本原理和档案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实际操作方法,还要熟练运用计算机的操作、网络的查询技术,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息资源为医院人事管理工作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人事工作的政策和法规,把握人事档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还要了解人事档案产生的条件和作用,正确理解档案内容,鉴别真伪,准确判断档案的价值,综合分析问题,管好用好人事档案。此外,我们应该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使其适应新时期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更好地促进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推动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身处信息化时代的每一行业都在积极推行信息化建设,由此,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同样也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方向之一。信息化的人事档案管理,不仅使得档案更便于相关人员的查阅与利用,同时亦有益于档案资料的长久保存。对此,医院应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大对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资金投入,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与经济实力,合理适度地引入相关先进设备,对以往的纸质档案以电子文档形式收编归档,同步设置电子检索功能。但在全面推广信息化管理的同时,须知道发达的信息技术也是利弊同在的,在享受信息技术为档案管理带来的便捷时,必须严防电子档案遭受网络攻击或恶意窃取等技术漏洞的出现。
结语
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是医院综合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医院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在新形势下,医院人事档案管理机遇与挑战并存,医院管理层要抓住时机,不断创新,使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更为规范、更为高效。
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范文 篇14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是单位处理会计事务的首要环节,是开展会计工作的前提。只有保证会计基础工作的有序、精准进行,才能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单位会计岗位人员配备、会计凭证的填写、审批、资产管理、票据管理等部分。重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是维持财政资金纪律的重要保障。因为会计基础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各岗位之间的回避和制约关系更加明晰,这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利用公职之便而进行的舞弊行为,利于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也可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质量。行政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会计工作控制单位各项经费的使用和流转,对各类财政资金的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进,方便管理者进行管理决策。另外,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也可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行政事业单位如果对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势必要对单位的会计凭证填写、审批、入账、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逐项梳理,使原始凭证内容更为准确,审批标准更为细致规范,提升整体信息质量。
二、当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1)记账凭证不规范。当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最严重的就是会计记账凭证工作不规范。在日常工作中会计记账凭证出现附件张数与原始附件数量不符合的错误,凭证缺少相关管理人员的核查盖章;为了方便行事,财务人员将不同类别的原始凭据汇总到一张记账凭证上,造成账目记录不清楚,财务信息混乱,种种做法都违反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一旦出现错账,纠正和查询错账源头工作十分困难,财务人员也要负连带责任。(2)凭证使用、审核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在会计凭证的使用、管理和审核流程上尚存在不规范的地方。首先,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对于要素填写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没有第一时间予以退回,擅自入账;有的单位甚至犯了借贷不相等的低级错误,严重违背了会计准则要求。其次,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较为单一,在凭证审核上存在岗位设置漏洞。有的单位甚至让出纳人员参与记账和审核工作,致使会计信息质量大打折扣。最后,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形成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定期审核的审计工作,造成已经形成的错误不能及时发现,导致最终会计报表的严重误差。(3)内部制度不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内部制度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对于财务人员的管理制度不完善,会计工作流程不规范,挂账清账手续不全,与银行方面的结算工作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针对外来业务的核查工作进展缓慢,会计基础工作效率低下。其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岗位设定不合理。我国要求相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必须配置会计和出纳等多个不同工作人员共同进行银行印鉴的管理工作。然而,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为了节约人力资源和经济的投入,简化财务工作流程,将银行印鉴交由会计或者出纳一个人进行管理,随意性过大,造成了单位财务的不稳定。并且针对财务和出纳的制度约束不够,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容易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对策建议
(1)完善凭证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应从凭证管理入手,凭证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使用率最高的档案资料,是财务会计工作的基础。首先,在单位内部建立凭证管理制度,规定原始凭证应填录的项目。单位的出纳和会计人员在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时,一律不予接受,立即退还。其次,完善报销凭证管理。在发生报销业务时,要经过经办人员、财务人员、财务主管、部门主管的签字,四个人的签字要同时体现在原始凭证上作为原始档案。最后,要制定凭证资料的事后审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要定期对一段时期内发生的原始凭证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凭证处理上的错误,立即改正,形成监督机制。
(2)强化票据管理。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往来的主要证据,只有规范了票据使用,规范收入入账,才能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信息准确。首先,要确定行政事业单位的票据使用类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票据使用办法来使用票据。对于与单位外部部门的经济往来,杜绝单位自行制作票据。其次,应委派财务部门的专人负责单位的票据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防止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最后,票据资料应制定相应的流转制度。明确票据从取得到入账的时限,防止经办人员一直持有票据而不上交财务部门的现象。
(3)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首先需要做到的是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管理制度得到完善,才能够进一步推动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开展。需要事业单位的会计部门全面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然后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开展会计基础工作,从根本上确保会计基础工作的工作效率和水平。另外,管理制度的完善除了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外,还要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明确会计人员的义务和职责范围,要求会计人员按照相关的制度和要求开展工作。与此同时,完善岗位责任制,要求会计人员各环节的工作都要落实到位,受制度和相关规范的制约,做到工作有制度可依,有规范可循。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的工作行为和职责,让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有序进行,从而实现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逐步规范化和系统化。
(4)加大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力度。第一,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相应规范和制度进行明确,让制度来约束会计工作的开展;第二,上级部门和管理层要定期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工作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在审核过程中,明确相应的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表现差的工作人员进行鼓励,从而让单位的工作氛围更加和谐轻松;第三,各部门之间加强交流和联系,相互配合,在各阶段工作中确保自身职责的完善,并和其他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提高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让事业单位各个部门之间实现相互制约和监督,彼此管理和约束。通过加大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力度,完善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体制,让监督职能在会计基础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实现会计基础工作效率的提高,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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