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灾情报送的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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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灾情报送的制度1

关于进一步规范灾情报送的制度为及时、客观、全面的反映自然灾害损失及现场救助情况,更好的确保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根据《自然灾害统计制度》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灾情报送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灾情报送时间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风雹、地震、雪灾、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应及时了解掌握情况,要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上报县政府、民政局及相关部门。

二、灾情报送程序

灾情报送程序分为初报、续报、核报。

1、初报。发生灾害之后,村社区委员会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乡(镇)公共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接到灾情报告后半小时内汇总有关情况上报县民政局。

2、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稳定之前,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灾害发生后,每24小时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村社区委员会每天7点半之前将截止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向乡(镇)公共服务中心上报,乡(镇)民政办每天8点之前向县民政局汇总上报。

3、核报。

灾情稳定后,村社区委员会应在1日内核定灾情,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要对灾情进一步核定汇总,1日内汇总将情况上报县民政局。同时乡(镇)人民政府要以正式报告形式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民政局。

三、灾情报告内容

灾情报告要将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有关内容如实填报,严禁迟报、虚报、漏报、误报和不报。灾害基本情况。包括:灾害种类、灾害发生(结束)时间、受灾乡镇和村名称、受灾区域、每小时最大降雨量、风力级别、冰雹最大直径、台风登陆地点、编号、地震震中经、纬度、地震震级、烈度等。人口受灾情况。包括: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投亲靠友、借住房屋、租用房屋、搭建帐篷、简易房)、被困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情况。包括:农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损失情况。包括:倒塌房屋间数、倒塌居民住房间数、倒塌居民住房户数、损坏房屋间数、损坏居民住房间数、损坏居民住房户数。饮水困难大牲畜、因灾死亡大牲畜、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农业、工矿企业、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家庭财产等)。

四、灾情要件

灾害发生后,具备下列要件之一的,即启动灾情报送程序。

1、农作物受灾面积:因灾减产1-3成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成灾面积:因灾减产3-7成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绝收面积:因灾减产8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毁坏耕地面积:因灾导致被冲毁、掩埋、沙砾化等,短时间不能恢复的耕地面积。

2、房屋倒塌房屋:因灾导致房屋两面以上墙壁坍塌,或房顶坍塌,或房屋结构濒于崩溃、倒毁,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房屋。统计时,以自然间为单位,不统计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倒塌居民住房:倒塌房屋中以居住为使用为目的,且正在使用的居民住房。损坏房屋:因灾导致房屋部分承重构件出现损坏,或非承重构件出现明显裂缝,或附属构件遭受破坏,需进行较大规模的修复才可以居住的房屋。统计时以自然间为计算单位。

3、人员

死亡或失踪人口: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或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口(含非常住人口)。

伤病人口: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受伤或引发疾病的人口(含非常住人口)。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因受到灾害威胁、袭击,离开住所转移安置到其他地方,或因断水、断电、交通中断等原因生活困难,需提供紧急救助的人口(含非常住人口)。

被困人口:因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中断,被围困居住地48小时以上,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人口(含非常住人口)。

饮水困难人口:因灾饮用水困难的人口(含非常住人口)4、大牲畜因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或用水困难的大牲畜,主要包括牛、马、骡、驼等。猪、羊以及鸡、鸭、鹅等家禽不计算在内。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对受灾情况的统计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乡镇要明确灾情上报联系人姓名、电话,严禁迟报、虚报、漏报、误报和不报,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审核签字制度。各乡镇、村社区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灾情报送制度,落实灾情初报、续报、核报须经主要领导签字上报的规定,建立健全乡镇以及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救灾工作体系,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意识,时刻关注天气特别是灾害性天气的发生,确保在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统计、上报。二是要加强灾情上报时效性和准确性。各乡镇、村要进一步明确各类灾情上报指标,切实做好基层防灾减灾及灾情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灾情统计过程中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乡镇、村要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之内及时上报灾情,上报灾情时,杜绝虚报、乱报等情况的发生。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建立联动机制。灾情发生后,各乡镇、村要在政府应急办的统一安排下,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部门核定的各类情况进行数据汇总、系统分析和灾情评估,进一步核准灾情的准确性。四是建立健全灾情考核制度。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将严格按照各乡镇上报灾情情况拨付救灾款物,即根据各乡镇受灾严重程度拨付救灾款物,不报灾的乡镇不予拨付救灾款物。

进一步规范灾情报送的制度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康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受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我县持续阴雨天气和异常偏多的降雨,特别是7月下旬以来,受强对流天气影响,我县连续出现暴雨局地大暴雨,降水量持续偏多,土壤含水量已经处于饱和状态,发生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极大,防汛救灾形势更加严竣。为及时、准确地反映灾害损失和救灾工作情况,规范灾情统计报告制度,适应灾害应急管理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的需要,提高报灾工作时效性和质量,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省、市有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灾情信息是开展救灾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直接关系到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救援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做好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对于县委、县政府掌握灾情动态和发展趋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各乡镇要充分认识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报送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具体措施,按照及时、准确、规范、全面的原则,加强和规范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确保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及时、规范上报灾情信息

各乡镇要按照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相关规定,一旦发生灾害,迅速上报灾情,并实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确保每天上午8时前上报灾情统计快报表(包括灾情报表数据、灾情报告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灾情严格按照初报、续报、核报程序进行。初报:即发生灾害时,乡镇政府要第一时间了解灾情,分村(社区)统计、汇总灾情,并在2小时内将灾害基本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股。对重特大灾害或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在报县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股的同时,上报县政府。续报:在灾情稳定之前,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灾情发生后,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乡镇在每天上午8时前将灾情汇总上报到县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股。核报:灾情稳定后,乡镇要在1天内核定灾情上报到县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股。

灾情的收集和报送是一项十分严肃、严谨的工作,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各乡镇要按受灾人口情况、农作物牲畜受灾情况、倒损房屋情况、经济损失情况分村统计汇总灾情,编制灾情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按时序上报。续报、核报灾情必须经实地核查。因灾倒房和死亡人员须经核实并上报相关台帐。

三、规范损失评估,力求数据准确

各乡镇在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指导生产自救,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妥善安排基本生活。同时认真细致核查灾情,按照灾情指标规定,如实统计估算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死亡伤病人口、农作物成灾面积、倒损房屋户间数、直接经济损失等主要数据。要加强同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交通等县直部门会商灾情,统一口径,确保上报灾情信息一致真实。

各乡镇要建立规范的灾情信息档案制度,每次灾害要对相关基础资料(包括影像)、台帐做好记录、整理、完善、归档以备查阅。

四、严肃纪律,加强救灾值守工作

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救灾值守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雨情水情灾情,确保灾情信息按规定准确及时报送。要进一步加强灾情信息报送管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要选齐配强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强化业务培训,掌握正确统计方法,熟悉基本村情、灾害隐患、应急处置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出现情况,能够报得出,报得准,报得及时,符合规范要求。乡镇应急管理站要安排专人负责灾情收集、统计和上报,一有灾情发生,严格按规定程序、时序上报灾情。

进一步规范灾情报送的制度3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管委,有关单位:

今年6月份以来,我县持续降雨,其中出现三次强降雨过程,各乡镇、开发区不同程度受灾。灾情发生后,大多数乡镇都能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灾情,但也暴露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灾情信息严重存在报送不及时、不全面、不精准现象,指标理解不准确,业务不熟悉,审核把关不到位;少数乡镇还出现有灾不报的情况,造成灾情信息质量不高。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灾情报送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灾情信息报送工作

灾情信息是救灾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直接关系到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救援救助、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科学准确、及时快速的灾情信息,有利于县委、县政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和发展趋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灾情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制度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乡镇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灾情信息报送的综合协调并对数据进行审核把关,乡、镇、村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灾情管理 A、B岗,确保灾害发生后至少有一名灾情管理人员在岗在位,第一时间统计和报送灾情。县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交通、林业、教育、卫生、综合行政执法、科商经信等重点涉灾部门要明确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本系统的灾情报送工作。

二、灾情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各乡镇、开发区、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规范报送信息。灾情信息包括文字报告、数据报表以及图片等资料等。

文字报告的内容要简明、全面准确,应包括以下内容:自然灾害发生背景、灾害过程、灾情特点、现场情景描述、趋势预测、已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有什么需求、面临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图片资料应清晰反映灾情大小、灾害损失程度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等。

灾情数据主要包括:受灾范围、受灾人口、因灾死亡失踪人口、被困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紧急生活救助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倒塌房屋数量、损毁房屋数量、道路交通、水利、电力、市政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农村生活设施损毁(受损村道长度、受损供水管网长度、受损供电线路长度、经济损失等)、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等数据。因灾有人员伤亡时,要说明死(伤)者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等)和死亡原因。因灾转移安置和房屋倒塌的,要说明倒塌房屋或转移安置的地点和原因及安置情况。对于各项灾情数据中,如“房屋倒塌”“房屋严重损坏”“房屋一般性损坏”等情况,必须逐家逐户入户核查并建立台帐才能上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坚决杜绝隐报、瞒报、虚报和“拍脑袋”想数据,切实防止数据失真。

乡镇、开发区要全面报灾,对于农作物损失、经济损失等数据要加强与农业部门、林业等相关部门联系,进行会商,统一口径,确保灾情信息的准确完整;开发区要报送工业企业受损情况。

重点涉灾部门报灾内容:

农业农村局:农作物受灾面积,包括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畜牧养殖业、渔业受损情况,经济损失等;

交通运输局:国省道干线公路、县乡道及其他交通设施受损情况等;

水利局:水利设施受损情况,包括受损水库、水电站、护岸、水闸、塘坝数量及受损堤防长度、水利基础设施经济损失等;

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点受灾情况;

教育局:主要报送学校灾害受损情况;

卫健委:受损医院及卫生机构数量及损失情况;

林业局:林地受灾面积、林地过火面积及经济损失情况;

综合执法局:受损市政道路、地下管网包括供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电、供气管网长度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灾情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

(一)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各乡镇、开发区、有关单位要在 1小时内将反映本地本系统灾害基本情况的主要指标报县应急局,县应急局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在2小时内报市应急管理局,同时报县委、县政府。

(二)对于造成 1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倒塌、城乡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敏感灾害信息、可能引发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灾害事件等,各乡镇、开发区、有关单位要立即上报,县应急局要在灾害发生后 1 小时内,在报市应急局的同时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国家减灾中心和应急管理部。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涉密信息的报送应遵守相关规定。

(三)对于干旱灾害,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应当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进行初报;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上报一次续报,直至灾情解除,上报核报数据。

(四)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各乡镇、开发区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直至灾害过程结束。灾情稳定后,应组织力量全面核查灾情,并按规定核报。

四、加强灾情台账管理

灾情台账是报灾及灾后救助的基础性依据,各乡镇、开发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第一时间收集灾情信息,建立健全灾情台账,认真做好灾情统计,加强灾情台账管理。对上报的灾情要有台账支撑,既实事求是,应报尽报,又不能虚报、瞒报、漏报,灾情及数据要经得起检查核查。特别是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和房屋倒塌情况,要及时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台账》《因灾倒塌损坏房屋台账》。《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台账》要明确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死亡失踪时间、地点、灾种、原因等,并在灾情报告后附详细描述文本。《因灾倒塌损坏房屋台账》要明确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家庭类型、家庭人口、住址、倒塌房屋间数、损坏房屋间数、房屋结构等,并做好“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台账审核管理,逐级向上一级报备,作为救灾补助资金发放的基础依据。

五、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开发区要建立灾情报送管理制度,不断强化落实灾情管理责任,夯实灾情报送基础,共同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好信息支撑。县应急管理局将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重点涉灾部门灾情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对及时准确报告灾情信息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迟报、漏报、虚报、错报、有灾不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因谎报、瞒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造成后果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此项工作县委督查办已纳入督查内容,并纳入县防灾减灾救灾目标管理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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