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实施方案,旨在提升劳动者福祉,保障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印发《青岛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青岛市总工会文件
青工办〔2021〕13号
关于印发《青岛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温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市驻青有关单位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青岛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总工会
2021年11月5日
青岛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温暖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履行好工会维权服务基本职责,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会进万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服务月的通知》(厅字〔2021〕34号)和《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青岛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会办〔2021〕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全总、省总部署要求,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和急难愁盼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温暖行动,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心坎上,不断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时间安排和主要措施
温暖行动自2021年11月开始,持续至2022年12月。市总工会将于11月上旬举行"工会进万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服务月启动仪式,全市各级工会要积极抓好"八大行动",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
(一)开展思想引领行动。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和政府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政策举措,引领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持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共同的家园""每周一讲"等专场送演出、送宣讲到一线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劳动我最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营造劳动光荣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二)开展健康保障行动。面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加入工会组织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市总工会赠送一年保障期的重大疾病、意外伤害(或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并鼓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由市总工会给予补助,提高他们抵御风险能力。督促平台企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配备劳保用品、防疫用品。注重做好女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健康服务工作,免费为2000名35-59周岁新就业形态领域女会员提供"两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并赠送"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
(三)开展温暖关爱行动。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作为工会"四季服务"重点对象,传递党委政府关怀和工会"娘家人"温暖。指导新就业形态企业建立重要节日慰问、生日关怀、生病探望、婚丧嫁娶慰问等制度,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遇到困难、发生重大疾病和重要节点时,及时开展送温暖活动。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健康体检和疗休养的倾斜力度,安排工会健康体检"大蓬车"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较集中的工作区域和居住点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及时帮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的困难群体,推动纳入社会救助体系,符合条件的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给予救助帮扶。开展"@在你身边"工会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宣传。
(四)开展心理关怀行动。以"1+12+N"为主阵地,鼓励新就业形态用工单位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室,对通过验收符合建设标准的给予相应建设补助;邀请心理健康服务专家,在青岛新闻综合广播分别举办针对外卖小哥、快递员、家政服务员、保安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题心理健康服务节目;根据新就业形态用工单位需求,由市总工会邀请心理服务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公益巡讲服务;发挥"心世界·新天地"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和400-116-1177职工心理援助热线作用,线上线下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心理健康普惠服务。
(五)开展技能提升行动。扎实开展"求学圆梦行动",帮助有意愿、有能力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升学历教育层次。通过劳模、工匠进企业,"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新就业劳动者职业素养和技术水平。推动劳动和技能竞赛向新就业形态领域延伸,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各级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吸收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团队,加强学习交流,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技能提升。主动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意向,在"青岛工会就业网"线上设立专门招聘专栏,线下举办专场招聘会。
(六)开展法律服务行动。继续扎实推进"工会普法大讲堂""尊法守法·携手筑梦"等系列活动,为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者讲解法律政策,督促企业合法用工。贯彻落实《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两书"制度,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察执法,深化完善与劳动监察部门建立的劳动者维权双向联动机制。对平台企业进行风险点评估,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发挥市、区市、镇街三级职工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和工会法律服务团的作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代理仲裁诉讼等法律援助;深化工会与法院、劳动仲裁诉调对接和联动工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劳动争议调解等法律服务。
(七)开展阵地建设行动。围绕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挥新时代共享区域职工之家、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户外劳动者驿站、心理健康服务站点和爱心妈妈小屋等爱心服务阵地作用,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体会到"家"的温馨。新增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爱心服务阵地100个。紧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工作的特点,依托"齐鲁工惠"APP,完善网上普惠服务、就业服务、技能竞赛、困难帮扶、法律服务等,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覆盖面、参与度和满意度。
(八)开展建会入会行动。全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建会入会工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提供坚实工会组织基础。推进已建会的新就业形态企业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广泛开展"真情协商·和谐共赢"品牌创建活动,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中严格执行民主程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推进。市总工会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送温暖"八大行动"。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工会要不断创新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内容、形式、方法,切实增强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地方行业协会组织等支持,通过联合组织活动、打造阵地、提供服务等方式,汇聚起推进新就业形态温暖行动的工作合力。市总工会将加强督促指导,并以适当方式组织专项督导,推动温暖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工会要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选树"最美劳动者""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作用,凝聚广泛共识;要充分利用青岛工会"鸿雁融+"媒体宣传矩阵开展"工会相伴﹒温暖相随"等专题专栏,发挥各级工会媒体平台和微信、短视频等现代传播手段作用,深入开展温暖行动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良好氛围。
(四)广泛开展服务月活动。按照市总工会服务月启动仪式部署要求,以"双十一"为时间节点,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重点聚焦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四类群体组织开展好服务月活动。各级工会要加大对服务月活动的宣传力度,按照全总统一宣传口号(见附件),在工会户外劳动者驿站和各类工会服务阵地张贴宣传口号和标语,扩大工作影响力。重点把握市总工会启动仪式和"双十一"两个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报道服务月的典型做法、感人事迹和主要成效。有关新闻线索,及时报送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请各区市总工会于12月3日前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通过金宏网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附件:工会进万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宣传口号
附件
工会进万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温暖行动宣传口号
1.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职工群众的娘家人、贴心人;
2.工会组织是咱家,遇到困难您说话;
3.有一种温暖,叫工会组织在您身边;
4.工会在身边,温暖你我他;
5.工会相伴,温暖相随;
6.真情温暖伴您左右,工会服务在您身边;
7.情系职工,温暖你我;
8.你护送万家温暖,工会送你温暖小家;
9.工会联结你我,维护有你有我;
10.劳动创造幸福,工会在你身边;
11.快递有速度,工会有温度;
12.辛勤劳动服务万家,工会温暖伴您左右。
青岛市总工会办公室2021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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