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关于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关于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具体工作事宜可与区司法局法治调研监督股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xxx
20xx年x月xx日
关于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法办发〔202xx〕xx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持续深化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要求,通过深化开展专项行动,实现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政府承诺兑现到位、政府和国企对民营企业欠账清欠到位,全方位提高公共政策实效和政府公信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xx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举措
(一)接续梳理解决问题。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继续按照《xx市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x法办发〔20xx〕xx号)要求,全面梳理公共政策未兑现、行政协议未履行情况,依法主动及时全面兑现履约。对复杂问题,在理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制定法律责任清单和兑现履约清单。对于一时难以解决问题,实行“一案一策”,明确解决举措和时限。每月15日动态报送兑现进展情况和新增问题法律责任清单和兑现履约清单。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应坚决遏制问题增量。对2022年已签订履行协议的存量问题,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协议全面履行。
(二)全面优化兑现流程。区财政、司法行政、数据资源等部门加强配合,做好公共政策兑现流程审核。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新出台的公共政策须分解成最小“颗粒度”并填写《政策服务清单》。司法行政部门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时,要将《政策服务清单》及时转送同级数据资源、财政部门开展同步审查。政策主管部门在政策正式发布10个工作日内,对照审核后的《政策服务清单》按要求将政策录入“皖企通”,实现公共政策集中发布、应上尽上,市场主体及时通过“皖企通”进行申报或兑现。已出台且仍在执行的公共政策,按上述原则优化简化申报程序,统一录入“皖企通”发布。全区性政策由区直各起草部门统一政策服务名称、兑现标准和流程。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足额保障公共政策兑现资金,畅通关联通道,确保公共政策申报、审核和资金兑付“一网通办”。
(三)创新履约监管方式。配合做好市县两级合同协议履约监管应用系统建设。按照“谁签订谁履约”“同步实施同步监管”的原则,在合同协议签订后,由政府一方将合同协议录入监管应用系统,涉及权利义务条款全部实现最小“颗粒度”。系统以履约时间为主轴,设置提醒警示程序。对进入提醒警示程序的,由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通过发送提醒清单、警示清单等方式对合同协议政府一方进行督促。
(四)完善诉求办理机制。依托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12345热线“营商环境监督分线”等,配合做好市县两级诉求直达反映机制建设,实现市场主体反映问题“首问办”“实时办”。建立快捷办理机制,市场主体向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反映诉求的,一般3个工作日内移交相关单位办理,相关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核实情况;指向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相关单位尽快解决落实;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向市场主体说明情况;需要上一级部门帮助协调的,及时请示汇报;重大疑难案(事)件,可提请专项行动专家组分析研究,依法制定解决方案;实行清单闭环化管理。建立包含市场主体满意度、问题化解率、限时办结率等要素的评价问效机制,定期对诉求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对于诉求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市场主体满意度不高的,公共政策兑现主体或政府履约方要与市场主体必谈,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顶格倾听、顶格协调、顶格推进。区有关部门要强化条线指导,密切协同配合,全面梳理公共政策目录,以上率下优化审批流程,及时履行给付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加强公共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政策听得到、看得见、用得上、落得实。区委依法治区办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总结,突出正面报道,讲好xx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故事。坚持培育先进与治理失信相结合,对影响恶劣、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权益的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曝光和惩处力度。
(三)强化督察考核。实施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检察监督,通过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探索公益诉讼等多项措施,对违法行使职权或怠于行使职权损害市场主体权益的,检察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区委依法治区办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市场主体已经向所在乡镇(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反映但没有及时对接办理的,或者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没有如实报告问题存量的,直接作为法治建设年度考核扣分项。
附件:1.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
2.政策服务清单(样式)
附件1
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
一、存量问题化解和增量问题归集由各政策制定或兑现主体负责。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推动。
二、各类问题法律责任清单由政策主管部门、兑现主体或政府签约方牵头制定,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兑现履约清单由兑现主体或政府签约方协调制定,财政、司法行政等部门配合。
三、全区公共政策“免申即享”服务应用及其合同协议履约监管应用系统分别由区数据资源局和区司法局与市数据资源局和市司法局做好对接建设工作。
四、“皖企通”政策服务应用上线政策清单由各政策主管部门公布,财政、司法行政、数据资源等部门加强配合,做好上线要素前置审核。
五、合同履约监管系统上线合约由政府一方负责录入;对于政府一方违约进入履约警示程序的,由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牵头推动协调。
附件2
政策服务清单(样式)
序号 政策条款 兑现条件 政策
服务名称 实现方 式 牵头单位 涉企资金情况 是否要求各市必须有配套资金(若是,填写资金配套比) 是否由自建系统兑付(若是,填系统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是否属于涉企资金(通过财政涉企资金管理系统比对审核,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支付) 若是,财政涉企资金管理系统比对审核层级 若是,预算一体化系统支付层级(最终支付层级)
省级 市级 县
级
举例 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补。 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 免申即享(直接兑现)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是 省级 是 是 是 1:1 否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补 免申即享(直接兑现)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是 省级 否 是 是 否 否
继续顶格减征“六税两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六税两费顶格减征 免申即享(直接兑现) 省税务局 否 — — — — 否 是(安徽省电子税务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表说明:
1.表中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中的“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补。”等政策为例。
2.政策服务名称按“最小颗粒化”进行梳理,例如表中举例政策条款可梳理拆解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补”两类政策服务。
3.实现方式分为“免申即享”“即申即享”两类共五种情形,即
(1)免申即享
“免申即享”类政策,由政府部门主动发起,全程无需企业和群众主动申请,政策资金直达直享。分为“直接兑现”“一键确认”和“亮码(证)识别”三种。
免申即享(直接兑现):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要求必须通过依申请方式办理,且不对企业经营和个人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的,政策主管部门通过已确认名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直接兑现政策。
免申即享(一键确认):政策主管部门通过流程再造、数据比对等方式部门通过确定初步名单,关联已有申请材料和填报信息,通过“皖企通”精准推送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企业和群众确认申领意愿后,即可享受有关政策。
免申即享(亮码(证)识别):企业和群众依托“安康码”自动识别验证用户身份和相关电子证照,或通过核验实体证件直接享受有关政策。
(2)即申即享
“即申即享”类政策需要企业主动申报,分为“立即兑现”“限时办理”两种。
即申即享(立即兑现):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有申报环节的,企业和群众主动申报后,政策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立即兑现政策。
即申即享(限时办理):确需组织审核的,由企业和群众主动申报后,政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并兑现政策。
4.预算一体化系统支付层级由政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商议后填写。
5.根据政策是否要求各县区必须有配套资金据实填写“是”或“否”。若有,同步填写资金配套比,如“市、县按1:3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