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规律和德育原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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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德育原则范文1
(一)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对初中生进行品德教育尤其要注重知行统一。初中生年龄小,社会阅历浅,生活、学习等经验基本没有,这就需要有正确的认识来做指导,否则行为就是盲目的。同时,只有在行动中运用到和体会到的知识才能让学生更加容易记住和理解,也才能真正落实到行动中去。贯彻这一原则需遵循这样几点要求:首先,组织学生系统学习品德内容,促使他们提高品德能力;其次,是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样的实践锻炼,将认识落实到行为中去。苏霍姆林斯基指出:“由道德概念通向道德信念的通道是以行为和习惯为起点的,而这些行为和习惯是充满深切情感并含有孩子对待他所做的事和他周围发生的事情的个人态度。”由此可以看出,要切实提高初中生的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必须组织初中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另外,教育者要坚持做到对学生知行统一的要求和评价。初中生独立意识增强,一方面渴望长大,凡事有了自己的思想和看法;一方面自我控制能力还不强,因此,教育者要结合初中生的特点,在教导学生品德知识的同时要善于引导学生的行为,指导他们按品德要求做,并且善于克服急躁、冲动等错误的行为。
(二)品德影响的一致性与连贯性原则
首先,品德教育内部要统一,形成合力。品德教育贯穿学校工作的始终,是全体教职员工的一项重要任务。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应将品德纳入其中,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思想品德认识作为工作的指标之一。其次,学校、家庭和社会三者要统一、外部形成合力。正如恩格斯所阐述:“许多人协作,许多力量综合为一个总的力量时,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造成了“新的力量”,这种力量和它的一个个力量的总和有着本质的区别。”我们要善于将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面的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沟通,消除差异,形成强大的外部合力,共同致力于品德教育。再次,品德教育要保持连贯性,前后形成合力。品德工作要顺利开展就得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上列举了几个方面。随着社会发展,我们还得不断吸收新的原则,更新原来的一些原则。
二、新时期加强初中生品德教育对策
(一)改进品德教育的内容
品德内容作为品德教育关键一环,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品德成功与否。首先要强调品德教育内容的连贯性。初中生思想道德教育所涉及的四大领域,即交往、责任、法律和关注社会,总体上的内容安排是考虑了初中生的身心特点的,但从表中明显感觉到各知识的断层,缺乏整体的内在联系,没有循序渐进地对学生思想进行感染。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打破书本的局限性,将知识横向纵向联系,并适时添加新的内容。其次,赋予品德内容新思想,如正确竞争观念的教育,体会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竞争。又如全球意识和观念的教育,让学生明白爱护我们人类共同的家园—地球;行善与防恶的统一,我们要教导学生在见义勇为的同时要学会保护自己,做到见义智为。
(二)改进品德教育的途径
首先,我们要改进思想品德课教学。提倡讨论式的课堂教学方法,品德教育就特别重视它的实践性,教学的方法都是按照从特殊到一般,由个性到共性,从具体现象和事例入手归纳教育理论。这样的方式才可触及学生的思想和灵魂深处的东西,而只有彻底理清了人的思想,理论才可能在行动中化为现实。以中立的方式解读课本,以第三方的视觉来阐释其观点,课堂上鼓励学生积极的去探索,判断和提出看法。教师就是指出片面的不足的地方,并为改进提出更好的建议,最后回归课本,优秀的落到实处加以学习,不足的予以补偿甚至改正。其次,开展学校层面的活动,如红色旅游,可以带着学生参观烈士纪念碑,在放松身心的同时,思想品德意识也相应得到了提高。开展校园内的争做十好少年,将同学们在书本上学校的礼仪规范落实到行动中去。开展班级层面的活动,除了学校统一组织活动之外,班级也可根据自身班级学生的特点,开展有特色的班会活动,帮助学生提高品德,做到知行统一。
(三)改进品德教育的管理
1.加强品德的常规管理,更新品德管理理念,品德管理者要树立“育人为本,品德为先”的工作理念,自身对品德工作要认真和重视起来,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品德考评制度,学校品德工作主要靠教师完成,加强对教师品德工作的考查力度,规范其品德行为。
2.引领学生自主管理,一一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将品德教育与自身行为相对比,找出应积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一周写一个总结与反思,同学之间也可开展互评互助活动,为对方找出做得好与不好的方面,针对不好之处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常见的德育原则范文2
关 键 词互联网+时代;学校德育;挑战;机遇
作者简介刘f波,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系,副教授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时代已经来临,我国的学校德育面临着前所未见的挑战,但其中也孕育着德育变革的巨大可能性和时代机遇。
一、“互联网+”时代特有的社会
道德现象
(一)海量讯息带来选择困惑
“道德”意味着对于“是非善恶”的辨识以及做出“弃恶从善”“只做对的事情”的决策。但在网络时代,是非善恶的面貌似乎在海量讯息中变得模糊起来,选择也变得既艰难却迅速。“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绝大多数人都裹挟进了“不思考、已决定”的洪流:人们数十年前的“没有选择”之苦不知何时已经变成了今天的“被迫选择”之难。究竟是“人”占据了互联网,还是互联网占据了“人”的生活与生命?选择的困惑令人迷茫,也让道德退场。
(二)多元视角导致良莠莫辨
在这个价值纷呈的时代,“多元”已成常态,世界各地的奇闻逸事、对于社会事件的争议以及各个专业领域的不同见解,都通过网络以极其迅捷的方式抵达个人手中的电子终端,这些从不停歇的信息轰炸,从形式到内容,毫无疑义地影响着年青一代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多方见解、多元判断、多重价值、多项选择、多极世界……莫衷一是,成年人尚且困惑迷茫,那么青少年面对如此纷繁复杂、良莠莫辨的现实世界,又如何顺利度过青春期?学校德育又该如何恰当地引领青少年做出他们年龄段应有的价值判断与抉择?
(三)“自我”凸现迫使“他者”退场
这是一个个性张扬的时代,互联网使得个人见解的发表变得易如反掌,电脑、手机每时每刻都连着网络,刷机――看人表达和自我表达――成为不可须臾稍离的动作,但与此同时,人们在摩肩接踵之时却体验着“距离最近的陌生人”的感觉,甚至同桌吃饭的亲人之间也阻隔着手机或电脑――令人笑不出来的事实是:面对面无法交流的人却是不折不扣的网络达人。曾有调查显示,比之70后、80后,90后的手机/ipad/相机镜头更多是对着自己而非景色。自我过度张扬的结果是人们在公共场合的“一语不合,暴力相向”或“事不关己,漠然处之”,近年来,多起社会事件的主角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显现出低下的公德和私德水准,而他们的受教育轨迹都很完整甚至完美。那为什么还会发生如此有失道德水准的罪错?也许是因为“自我”被放大到了不容“他者”任何余地的地步吧。
(四)利益至上挤兑诚信空间
“互联网+”时代,对于社会诚信(考验个人道德)和职业诚信(考验行业伦理和管理者道德)的要求的确比无网时代更高,因为网络同时兼具揭露欺骗且迅速传播真相的功能。但现实中,人们却不无遗憾地看到,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迅猛转型的时代,借助于高科技手段和各种网络平台,与诚信背道而驰的各种行业欺诈、欺骗现象,贪官们的职务犯罪也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猖獗和明显,同时不诚信行为也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破案和追逃成本巨大,而且往往滞后于失信罪错的发生。如果失信者反而能够轻易获利并逃脱惩罚,民众的道德信念将受到极大的打击,这种现象对于青少年的反面心理暗示力更是不可估量。
(五)成绩至上难愈教育顽疾
奇怪的是,迅速变化的“互联网+”时代,悖论似乎恰恰发生在教育领域,“以不变应万变”的考试和教学形态,成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最难撼动的阵地,各地中小学的教育现实并未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发生重大改观,学校分级分类因种种原因明废暗存,“成绩”仍然是高悬在广大师生头上的那把达摩克里斯利剑,学生们一着不慎全盘皆输、十数年心血因为一次考试失利而付诸东流的现象仍在屡屡发生,绝望而焦虑的“虎妈”们代代相传,择校和补课现象始终难以禁绝甚至愈演愈烈,课堂中的个性化教育依然只是美好愿景……“互联网+”时代,教育如何利用网络带来的便利与优势,真正实现“有道德的教学”并接轨世界先进教育?
“互联网+”时代,教育领域如何与社会其他领域一起,借助网络之力,共同致力于探索“使互联网为青少年的生命、生活和未来人生带来更大福祉”的路径,并经由教育,为更多年轻人提供恰当而正义的道德选择,从而使互联网真正成为每个人生命中的+号。
二、“互联网+”时代的学校德育面临挑战
(一)传统道德理想与网络电子时代的疏离――德育目标模糊
学校德育应当设置什么样的目标?不可否认,我国的古代个人道德修养八目――“诚意、正心、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既是道德理想,也为当时的年轻人提供了安身立命、切实提升德性的路径与方法,但在网络时代,这种共通性的道德目标似乎很难找到,各级各类不同学校培养的人才如何才算“有道德”,似乎也难以达成共识(与高度一致的升学目标恰恰相反)。曾经被社会关注和热议的学校教育“5+2=0”现象有着复杂的成因,在此却可以视为“德育目标空置”的一种现实表现:学校德育话语体系的高高在上、不关注既定道德高标与凡人道德水准的反差、不重视网络时代学生的生活实际和内在需求、不考虑道德构建对于人生的终极目标,恐怕是重要原因。当学生认为德育目标遥不可及又与己无关时,其关注程度和执行力就非常有限了。
(二)试图“无所不包”与事实“力不能及”的反差――德育内容庞杂
目前我国学校德育的教育内容庞杂,各层级教育承担的德育内容层次不清晰,表述叠床架屋,贪多求全。曾有学者分析:按照目前我国《中小学德育规程》中的教学设计要求,仅“爱国主义”一个子项的内容,学生至少应该修完《当代中国政治》《中国历史》《中国党史》和《中国文化史》四门课程。如果遵照规程要求全部落实,中小学生必修的德育课程将有几十门,德育内容成为不折不扣的“无限”。但问题是:教师的传授能力、实际教学时间和学生的接受能力都是有限的,这就导致学校德育在某些时候必然出现的尴尬与无能。同时,现有德育内容中却缺乏对于人际问题和社会现象(最能反映现实道德面貌的内容)的探讨、思辨和决策,缺少未来工作中最重要的职业道德启蒙(决定行业质量与竞争力的要素),而这恰恰关乎社会变革和转型期学生道德成长的核心内容。由于互联网的存在,“关起门来办教育”已然不可能,因此,如何使学校道德内容勇于面对真实世界的是非善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共同研究探讨,让学生们自己做出道德决策,才是目前中小学有限德育课时中德育内容改革的正途。
(三)刻板道德说教与复杂道德现实的矛盾――德育方法失效
在中小学课堂中,道德常常被当成知识去传授,采取的主要是传统德育“我说你听”的模式和“牛不喝水强按头”的灌输形态,使得互联网时代见多识广、生活中习惯于自我选择与决定、又处在青春逆反期的学生成为德育历程中的被动者乃至抗拒者,学生参与度低,德育的实际效能就差。教育者方面的原因是:大多数德育教师往往由各科教师兼职,并不具备教育伦理学的职业修养,更缺少专业方法,“宣传、说教、灌输、洗脑是政治教育惯用而有效的方法;但道德的养成却靠自觉自愿,道德教育要诉诸对人际和社会现象及道德问题的主动探索、思考、反省、批判和讨论。”[1]如何把“外铄型德育”转变为“内发性德育”,中小学德育的教育方法变革势在必行。
(四)学校德育中悖离德育初衷的反效果――理念与行动矛盾
学校德育是为学生走向更广阔的人生、走向社会、走向职业打好基础,是为了培养未来社会的公民,因此,规则教育是中小学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规则的制定与执行方式也尤为重要,因为它们也同时传递着“道德是什么、做什么”的理念与事实。在校园中倡导自尊自重、遵章守纪、尊师爱生、公平公正、平等相待是必然的,也理应对师生双方均有导向和行为约束的作用。但事实上,学校道德规则的执行并不平等:师生之间不平等、学生之间有差异。比如,学校规定学生见到老师要主动打招呼,而教师应当回礼。但现实中学生执行的情况远比教师到位。其原因也许是学生太多,老师对每个学生回礼有困难,也许是教师心中久已有之的“师道尊严”使之难以放下架子,也许是视而不见已成习惯……但处于生理、心理上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的青春期的孩子们,也许很难客观理解上述现象背后的成人心理,他们习得的只是“守不守规则既要看人、也要看情况”,这显然有违德育的初衷。因此,学校德育必须追求理念与行动的高度一致性,学生们也只能在公平中学会公平,在平等中学会平等,在关爱中学会关爱。
三、“互联网+”时代学校德育的机遇
“互联网+”时代学校德育也存在着很大的机遇,更具备改革的空间。
(一)“互联网+”时代,学校德育应坚守基本道德共识和社会道德基本原则
“互联网+时代”的地球已经变成村落,共识无国界,也更易传播。那么,何谓“道德共识”?学校德育可以从研究道德的学问中汲取理论养料。伦理学是一门把“道德”作为唯一研究对象的学问,也同时洞察生命历程、探索人性真相。学习伦理学将极大地有助于学校德育回归道德本源,接近德性之根本。比如,在对待“是非善恶”的价值选择方面,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以及选择的理由,但是世代相传的基本道德共识依然不可忽略,东西方皆然:中国的“恕道”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表述了这一道德准则;在西方的《圣经・新约》中则描述为“你想别人怎么待你,你就怎么待别人”,可见,两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今天,以之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个人道德修养和公共道德的起点仍是理所当然,它们同时也构成了中西方律法系统构建的心理和伦理基础。
具体而言,在学校德育的内容方面,什么是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雅克・蒂洛在其撰著的《伦理学与生活》 一书中论及社会道德的五大基石/五项原则是:生命、善良、公正、诚实(说实话)、自由,对我们颇有启示。其中,“生命价值原则”主张“人应当尊重生命,并接受死亡”;“善良或正当原则”对于任何道德体系都是基本原则,要求人们努力做到三条:扬善抑恶做好事、不造成伤害不做坏事、制止坏事防止损害;“公正原则”尤其强调各种情形下机会和分配的公正或公平;“诚实(说实话)原则”是“公正原则”的基础,也为有意义的交往做准备;“个人自由原则”则主张:人们作为具有独特差异性的个人,在前四条基本原则的架构内,必须拥有选择自己个人道德修养方式方法的自由。上述每一条,都值得转化成不同学段的德育内容,在师生之间、生生之间通过道德教学转化为每个人的道德认知与实际行动。
(二)“互联网+”时代,学校德育应倡导并培育人际交往中“对话守则”
“互联网+”时代,对话是生存与合作的前提。这种对话,时时刻刻发生在个人、群体和国家之间。那么如何培育有道德对话的能力?德育是必经之路。“道德”只能体现在人与人交往的历程中,表现为一种“关系伦理”,它最大限度地考验和体现着人际交往的内涵、质量与结果。“道德”的最好体现可能并不是单方面无限度的隐忍与付出,而是在互惠互利基础上交往双方的共赢与成长。因此,人际沟通的顺畅和成功恰恰体现在人与人的对话与相互理解的能力中。捷克前总统哈维尔创立的《对话守则》因此非常值得学习,其内容是:“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2.不做人身攻击;3.保持主题;4.辩论时要用证据;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7.对话要有记录;8.尽量理解对方。”《对话守则》不是法律,而是道德律,是一种对话者所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它特别适用于网络时代对于青少年话语方式的引导,这种对话方式也是培育理性和反思能力的重要途径,无论是在学校场景、生活实践还是网络交流中,都值得长期练习、坚持使用。上述原则阐释了“对话”的目标、过程、方法,从中我们得到如下启示:
其一,对话和讨论必须有目标、有主题、有内容;
其二,“表达”和“倾听”是对话者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对话主体的认知与尊重,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因此,同时学会做“表达者”和“倾听者”同等重要。对于教育者而言,应当教给学生这种双向的角色沟通意识,方能有利于道德对话的进行与完成。
其三,有道德的对话是以理服人而非以势压人,而且对话的表达是需要逻辑和方法的,再激烈的辩论也不应该是人身攻击。
其四,对话的结果要予以记录保留,既是为了保存对话和思考的痕迹,也是为了进一步反思和之后的提升。对于学习者而言,这种记录本身就是成长的历程。
学校德育过程若能遵循这一《对话守则》,将很好地显示德育本身的理性,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也将提升学生的沟通能力,实现有德性的人际交往与合作。
(三)“互联网+”时代,学校德育应践行“学生指导”的理念与方法
“互联网+”时代,学校德育的内容和方法应当与时俱进,服务于今天的学生及其未来。学校德育旨在帮助青少年长大成人。所以,道德教育的核心理念一定包含着成年人指导青少年发展的内涵。今天,可以借鉴成熟的“学生指导”理论展开本土实践。“学生指导”理念肇始于19世纪末的美国中学,即教师主动为学生提供学业咨询与职业咨询。之后一百年间,这一理念在全世界的学校系统得到了呼应;同时,学生指导的实践也在不断地发展与成熟中,从“指导者中心”逐步走向“被指导者中心”,更加关注被指导者的思想、心理和学业成长及其个别化需求。今天的“学生发展指导”明确区分为三大领域:学业指导、生涯指导和生活指导,各领域均提供多种方法,诸如思想指导、心理指导和行为指导。其中,“学业指导”主要针对日常教学中的学习方法指导与学习困难问题的解决,也提供大学课程选择以及专业方向选择的指导;“生涯指导”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和理解自己未来的学业发展方向、发现与检测自己的兴趣与资质或职业选择的可能性,因此对于高中以后的个人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生活指导”侧重于针对学生个性与社会性发展的指导,旨在教给学生沟通技能、合作策略、问题解决技术以及人际关系技能。上述指导工作在我国的班主任和学科德育中都有所涉及,但并不系统,如果学校能够根据自身特点设计三类指导方案,就能更好地发挥日常德育的指导功能,直接有利于不同学生有差异的成长,并为他们走向社会做好准备。
总之,学校德育,首先也必须是“有道德的教育”。“互联网+”时代,这同样是德育的必然目标、历程与方法。
参考文献:
德育规律和德育原则3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教育 道德教育 结合
引言
中国传统教育重德轻法的思想观念使高校教育工作者没有清楚地认识到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内在一致性。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巩固、法制的施行、道德的建设,都需要法德并重,而教育是法制宣传和道德建设的主要手段。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相结合,是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治国理念对高校法律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
1 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
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各自具有质的规定性,使其相互区别,但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
在内容上相互渗透重叠
道德和法律之间的相互重叠渗透表现在两个方面:法律的道德性和道德的法律性。一方面,道德会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断上升为法律规则,使法律体现一定的道德规范,在法律条款中凝结着立法者关于正义与非正义、合理与不合理、善与恶的基本价值判断。另一方面,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法律的某些规则随着时间的推移内化为人的道德习惯,使某一些特定的道德习惯具有法律效力,国家的统治阶级把人们所共同遵循的一些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法律的规定,总是同人们关于社会义务和责任的观念、关于捍卫人类权利和自由的观念、关于公平的观念、关于正义的观念等紧密的联系起来的。道德不但对于守法、司法、立法等法治环节具有关怀作用,而且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和价值基础。
在功能上都是调控社会的手段
道德教育能够激发人们抑恶扬善的内在力量,道德教育要求人们为善,法律教育仅仅要求人们不为恶。道德教育首先强调的是人们要严于律己,如果某人的行为触犯了社会行为规范,首先是来自于自身的愧疚和谴责,其次才是舆论和社会的谴责与抨击。而法律教育首先侧重的是他律,法律制裁和惩罚的是人们的犯罪和违法行为,它惩罚的不是人们的内心,人们不敢触犯法律恰恰是因为法律制裁的严重后果。道德和法律在功能上可以优势互补,如果二者结合能够发挥其最大的功效。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都是调控社会的重要手段,高校既要使大学生树立良好的法律观念,又要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做到内外兼修,外力与内力互补协调,形成强大的合力,使其成为真正德才兼备的国家栋梁。
2 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结合的途径
在认识层面要树立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结合的思想
法律信仰是对法律的一种皈依和认同,它的实质是追求法律统治和法律至上。守法的前提是信用法律。守法精神不仅强调人们要遵守法律,而且要用自律守法取代他律守法,以自愿守法取代被迫守法,把守法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和社会道德。要做到这些,首先在意识层面要树立起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思想观念。道德是人们关于光荣与耻辱、美与丑、善与恶等规范和观点的综合。只有把法律规则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规范,才能产生最持久、最深厚的守法力量。这些要求我们的法律教育者,不仅要注重法律规则和法律知识的讲授,更重要的是要注重把法律规则和道德规范结合起来,只有两者优势互补才能真正发挥其最大的功效。
在教学活动中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
课堂教学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最直接和最重要的途径。从教育内容来看,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结合主要在于德与法所追求的境界的融合、德与法教育价值导向上的融合、教育情感和教育理性的融合、教育手段和教育方法的融合、教育目的和教育要求的融合等方面。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结合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要把良好的道德情操作为最高要求,把法律作为底线,引导大学生在遵守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把高尚的道德情操作为更高的追求目标。教师在讲授家庭生活、职业生活和公共生活的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时,更应该把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例如,在讲授诚信时,把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其相互渗透,学生才能够更快更深层次的理解这一德法兼备的原则,并且在将来的文化、经济、政治生活中贯彻诚信做人这一原则。
在实践环节中强调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结合
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社会实践是对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因此,对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必须从课堂延伸到社会实践中,延伸到社会生活中,社会实践能够使学生学以致用,把道德、法律、理论知识内化为自身的信念、情感和认知并最终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我们应该把课堂上传授的知识与各种具体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结合学生所需,贴近学生的日常生活,增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成效。通过社会实践教育,大学生不仅能学会如何在生活中进行自主选择,学会如何与人相处,与人合作,而且可以亲自把所学理论加以有效的运用。
在学校的规章制度中,建立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结合的机制
高校要按照以德治校和依法治校的要求,以《学校章程》为基础,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教育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把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目标、程序、要求和内容,量化为各项评选、评比活动的具体指标,融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将那些符合社会公德,正义、平等、公平的道德规范制度化,适时地将学校生活、公共生活中的一些道德规范转化为规章制度、纪律或者法律。根据国家和人民意志以及社会的价值取向来构建大学生公民应该具有的公德意识和法制意识,以此来规范和调整他们的行为。
结语
“法治” 和“德治”的结合,要求我们将社会成员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的提高共同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的视野里,通过增强社会成员的法制意识来保证其道德素质的提高,通过高层次的道德引导来促进社会成员对法律义务的遵循。
参考文献
德育规律和德育原则4
关键词:法律;框架;高校;德育教育;改革
一、为什么要在法律框架内实施高校德育教育改革
为了避免出现“德育软化”的现象,必须实施道德入律。法律框架内的高校德育教育,有利于指导高校德育教育改革工作更好的进行。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早就开始实施道德入律工作。举个例子,上个世纪,新加坡颁布了《共同价值观白皮书》,瑞典更是将诚信原则写进了法典当中,这些都是道德规范在法律方面的良好体现。
(一)因为德育立法是严峻挑战的选择
如今,我国的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一些高校的德育教育的进行也迫在眉睫。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是诚信和道德的缺失,错误的价值观会通过网络和社会传递给高校内的学生。很多学生受到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思想的影响,这不利于学生的发展,同时对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也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另外,如今的政策也不足以保障德育教育的顺利实施,必须要通过法律来进行限制。
(二)因为德育立法能够促进德育教育的进行
为了促进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必须要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而德育教育的目标是使学生在智力、体力、道德等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为了达到这样的目标,学校需要重视德育教育,同时也要借助法律手段来进行。比如,可以制定学校德育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进行这方面的工作,保证教育工作能够达到一定的效果。
(三)因为德育立法可以为德育教育提供依据
高校在进行德育教育工作的时候,会发现这样一个问题:不同的地方在实施的过程中,因为德育文件的不同,所以执行的情况也不同。在实施德育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尽管相关部门制定了一些检查和监督的政策,但是却很少落到实处,因此实践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如果对其进行立法,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就能够使德育教育工作起到一定的效果。
二、学校在法律框架内实施德育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实体和程序存在很多问题
虽然目前一些学校已经在建立法治化的德育课程模式,但是在法律实体和程序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举个例子,尽管相关的教育部门制定出了关于执行德育教育工作的文件,但是很多学校并未将其落到实处,甚至根本没有进行。此外,相关部门所制定出的对策也存在执行方面的问题,使得学校不能很好的完成德育教育工作。
(二)德育课程中理论知识过多
在高校的德育课程中,理论知识过多,也可能会使学生提不起兴趣,甚至产生厌烦情绪。枯燥的说教在指导学生实践方面不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学生会产生敷衍的心态。一部分教师抱着应付的心态实施德育教育课程,使得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支离破碎,更不用说利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身的行为。
(三)学生自身不重视这门课程
很多学生只重视专业课程,认为德育课程可有可无。而且学生容易受到新鲜事物的吸引,对这类课程通常采取无视的态度。即便学生进行了学习,也只是出于应付考试的心态。如果学生不能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的行为,那么就可能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举个例子,某大学三年级学生高某在网络上利用身份虚拟的特点,针对和自己有矛盾的老师同学,大肆散播谣言,这给受害老师学生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从这样的例子可以看出,因为学生自身对法律、道德知识不了解,才会导致违法的行为发生。
三、法律在高校德育教育改革中的应用
(一)提高教师的法治观念
教师是工作实施的主体,所以必须提高教师的法治观念,培养他们的法律素养。首先要对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使教师能够对学生起到好的影响作用,并且提高德育教育的效果。其次,学校要增加法律专业人员的数量,让这些人员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受过法律教育的学生大多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懂得遵纪守法。同时也要对师生进行这方面知识的培养,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
(二)坚持依法治校的办学原则
在实施德育教育的过程中,学校要制定出一定的规章制度,并且将法律法规则为立校的原则。从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纪律以及学籍管理、生活管理等各个方面来实施管理细则。在制定管理细则的同时,也要遵循学生们的意见和建议,使学生们能够感觉到自己是主体、核心。另外,还要根据平等的原则,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只要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就必须要接受处罚。最后,还要利用学校这个良好的环境,借助广播、报纸等一系列的工具来对道德、法律等知识进行宣传。在学校的墙报处贴满有关于道德宣传、法律宣传的文章,并且曝光学生的错误行为,表扬行为正确的学生,这样才能起到一定的效果。
(三)合理的对课程进行改革
大部分高校都只重视专业课程,关于道德教育方面的课程却非常少。针对这样的问题,学校应该增设一部分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课程。举个例子,如果是经济专业的学生,那么学校可以增设“经济法律”课程,如果是会计专业的课程,那么学校可以增设“会计道德、会计法律”等方面的课程。通过增设这一系列的课程,可以达到德育教育的根本目的。另外,教师在实施德育教育课程的时候,不能单纯讲理论课程。还要根据社会现实,讲解一些学生感兴趣的话题,这样学生才会乐于接受。同时,德育教育课程也要注意激发学生的兴趣,比如教师在讲解了一个话题后,可以让学生分组进行讨论,或者开展辩论赛,这样可以很好的引导学生。最后,教师还可以带领学生走出课堂,开展各种各样的德育教育课程。比如,组织学生慰问劳动模范、带领学生参观监狱、和学生一起做社会调查等等。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价值观。
四、法律框架内实施高校德育教育改革的作用
(一)德育的规划化和制度化能够影响高校德育教育改革
对德育进行规划化、制度化,也就是对德育的内容进行科学的管理,使德育教育工作能够得到一定的效果。如今,尽管我国的德育教育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真正的德育教育目标还有非常大的距离。第一,虽然在德育教育中体现了情感教育、能力培养以及心理素质培养等多方面的内容,但是这些规定的操作性非常的弱。怎样实现德育教育的目标,怎样对这些目标进行科学化的评价,都是迫在眉睫的问题。第二,在对德育制度进行规范的过程中,存在大量重叠的部分,同时对于教师的要求也非常模糊,使得教师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非常难以下手。第三,学校对于德育教育的评价也非常不合理,甚至存在很多的问题。要使这些问题得到解决,就必须对德育教育进合理化、科学化的立法,制定可行的规范,使德育教育更好的进行。
(二)德育教育的法制化能够促进德育教育改革更好的进行
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一系列的措施,可以使高校德育教育的目标更容易实现。首先,要制定法治化,高校德育教育要走向法治,就需要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也需要包括教育大纲和实施的细则,以及评估的方式等等。具体要细化到教师的工作准则、激励措施、业绩评估、学生的考核等等。其次,制定出一定的程序,根据法定的程序,也就是提议、讨论、表决、公布等。这些程序必须要科学合理,还要能够落到实处,这样才能够保障高校德育教育能够顺利进行。最后,措施的内容必须要能够达到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一定的事实依据。尽管如今的德育教育有很多的规定,但是却参差不齐,管理部门非常混乱,很难真的落到实处。在一些地方,高校的具体实施细则与地方教育部门的“规章制度”有所背离,这也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必须达到法治化的目标。所制定的保障德育教育实施的制度,必须要落到实处,不能使其形同虚设。但是,很多高校都没有重视这个问题。举个例子,在一些高校当中,对于“两课”的学习是这样进行规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文科分数必须高于250学时,理工农医类不能少于200学时,专科文理类不能少于200学时。实施学分制的学校文科类必须要不少于15学分,理工科类不能少于12学分。法律基础课程以及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专科不能少于70学时,本科不能少于80学时。要想避免德育课程流于形式和表面,就需要制定出严格的监督检查措施,对相关的情况实施不定期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的督促改正,并且将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头上。
五、在法律框架内高校德育教育改革的原则
在古代,儒家思想强调了道德教育和法治的关系。如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也提到了这一点,德治和法治必须相辅相成,相互结合。在对高校德育教育进行改革的时候,也要使德治和法治进行结合,并且秉持“以法为先”的基本原则。
(一)德法结合,相辅相成
必须要遵循“德法结合”的原则,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在法治论者看来,人性是恶的。在德治论者看来,人性是善的。不能片面说两者的观点正确或者错误,要综合两者的观点来进行分析。需要将人性以及历史、现实、社会等进行结合,将人看作是历史的,发展的产物。学校在实施德育教育的过程中,需要将法治建设以及道德教育进行结合,使德法结合,相辅相成。除了要严格的制定校规校纪,还必须要将道德教育的主导作用放在首位。
(二)德育改革,以法为先
要想使高校德育教育得到一定的效果,就必须进行合理的改革。而且在改革的过程中,也要注重“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学生作为重点和核心。也就是说,所有的教育工作都要围绕学生来进行,并且还要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作为教师,应该切实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关注学生的热点事件。这样才能很好掌握学生的思想取向,采用合理的方法来对学生进行引导。另外,教师要充分信任学生,为学生着想,因为这样才有利于德育教育工作的开展,使德育教育工作达到一定的效果。
六、总结与体会
为了达到教学的目标,也为了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高校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实施德育教育改革。同时,法治建设也是高校德育教育改革的基础,教育工作者必须寻求法治和德治的结合,这样才能够完成德育教育改革。
作者:陶乐 单位:长江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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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立军.浅谈大学生德育管理机制建立研究.科研.2015(24).
[3]丁洁.奥林匹克精神在高校德育中的作用.品牌:理论月刊.2015(5).
[4]薛晋.浅谈英国高校德育对我国高校德育工作的启示.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电子版).2015(7).
常见的德育原则范文5
德育工作普遍被各级各类学校所重视,然而收效却实在不敢恭维。且不说青少年违法犯罪越来越低龄化,就是道德品质也日渐滑坡:在“环保”征文中获过大奖,日常生活中却乱扔垃圾;做过讲卫生宣传员,却随地乱吐痰;在校是品学兼优的“三好生”,在家却是蛮不讲理的小霸王……这些种瓜得豆的现象,让我们感到困惑,学校德育工作怎么了?
一、学校德育工作的反思
要改变目前学校德育工作效率低下的局面,作为教育工作者首先要做的事情应该重新思考道德的本质和内涵,重新究问道德教育的目的和归属。
从哲学的层面来理解道德,道德就是实践。它以研究道德与人的现实生活、与人生、个人需要、利益、幸福的关系为基本特征,以确定道德准则、道德原则并要人们依此行事为基本宗旨。笛卡尔认为,为了要判明人们的真正见解是怎样的,与其听其言、不如观其行。而黑格尔则以更概括、更明确的形式表述了同样的思想:人做什么事,他也就是什么样人……人不是别的,正是他的一系列的行动,人的主体本质,只有通过许许多多的外部行为和客观效果才能得到正确的表现。前苏联伦理学家阿尼西莫夫认为,如果离开人们的实践活动,离开他们的多种多样的实际行为,而孤立地研究道德意识的本质、特性、结构的话,显然是不可能完全、充分地理解他们的。所以,在他看来,行动之外没有道德。
我们讨论了道德的内涵和本质,那么道德教育的归属或者说道德教育追求的目的又是什么呢?笔者的理解是,使学生负责地去行动乃是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由于人不仅要思考也要行动,教育过程必须超出智力的训练,帮助学生学会如何有效地和负责地行动。基于这种认识,笔者很推崇杜威的道德教育目的观一-教育、培养良好公民。
杜威从其民主理念出发,讨论了教育的社会目的与道德目的。杜威指出,教育有三个要点:儿童生活、学校与教材、社会。儿童是教育的起点和基础,而成人社会是学校教育的目的和归属,学校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机构,在社会中的角色就是介乎儿童与成人社会之间的渡桥。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要让儿童平稳地走过这座渡桥,到成人社会里做一个有用的分子。对社会有用的,就是道德的―-这是杜威实用主义道德观的基本内涵,因而“所谓社会的目的便是道德的目的。”一个人,如果能承担其所应尽的社会责任,那么他就是有道德的、合格的。
学校道德教育的任务之一,就是帮助学生认同道德,提高素质,身心健康发展。不可否认,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中,道德的光环隐退了,学生看不到道德的光荣,道德的伟大,道德的力量。学校在传播文化知识的同时,有必要也有义务重视道德教育,在渗透德育的过程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要做到这一点,教师本身要有道德,有爱心,有责任心,有使命感。不惟物欲,不惟私心,长存公道,为人师表,并时刻把道德修养放在第一位,把教育事业放在第一位。
二、重构学校德育工作
良好公民的培养是学校道德教育的根本职责,学校应依据道德教育的原理,在德育目的方面,变养成美德为培养良好公民;在德育手段方面,对学校生活进行整体改造,包括考试制度重心的转向、学科教学社会意义的挖掘、活动教学的系统化以及生活德育的全面落实。
1.转变学校德育的教学观和学习观。新德育课程把学生个体经验的习得与建构看作是一种社会文化的过程,而学生个体的经验从一开始起就融入了人类的、社会的经验,个体经验的丰富与发展也离不开与社会文化相互作用。在课程实施的学校、课堂场景中,师生之间的、生生之间的交往、对话、沟通就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互动。在这个过程中,个体的经验与他人的经验相互碰撞,相互融会,学生由此而丰富、发展了自己的经验。在德育课程中,这种碰撞与融会就不仅是知识的交流,更多的是丰富的道德生活经验的展示,人与人之间的心灵相遇,内在生活和道德感受的相互感染,等等。这种互动对于德育课程来说,它更具有特殊意义,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道德生活的实践。学生们从这里学习怎样以一种平等的精神与人交往,以真诚的态度与人对话,以民主、宽容的方式与人相处。
2.创立开放的德育教材体系。原有的德育课程教材作为“蓝本”,是提供绝对确定性知识的唯一课程资源。学生对于教材,只能是站在下面、外面去研读它、学习它、记诵它,而不是带着自己的生活经验走进课程和教材去发展属于他们自己的道德认识、道德体验。教师对教材同样也只能是站在下面、外面去“照本宣讲”。人们对教科书上所载的一切只能抱着一种确定无疑的态度去学习、接受,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噤若寒蝉”。直到今天,我们还会在课堂上看到,老师们或是对那些持独立见解者、发表真实思想者“叫停”,或是用各种“软手段”把学生们的意见牵引到课程、教材所预设的结论上去,这是知识确定化的必然结果。而新课程改革及其理念指导下的德育课程教材从“蓝本”走向“文本”,教材不再是一个居高临下的“宣讲者”,它以自身的开放性和生成性,给予解读、对话广泛的空间。走进文本的学习者不是仅仅带着理性的脑袋进去,也不会是仅有感性的心灵,带入文本的既有他的知识、也有他的主观感受体验、他的期待和需要等等。因此,学生和文本的对话也就不仅仅是认知性的,这种对话容易在学生的心中撞出火花。此外,教材作为教育学意义上的文本,既提供了多义多态的解读、对话的可能与机会,同样也有对学生生活经验的正向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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