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原则的内涵(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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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原则的内涵1
历史教学不仅单单是让学生记住历史事件,了解历史人物,更重要的是鉴古知今,从历史中汲取营养,服务现实和未来,让历史悲剧不再重演,让历史瑰宝光照未来,其中德育的渗透尤为重要。下面我就这方面谈谈我个人的看法和做法,以期抛砖引玉之效。
历史学科作为文科,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初中历史新课程标准》(2011版)教学建议中提到: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和价值判断,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进行科学、正确的阐释,客观分析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对历史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评述;坚持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原则,力求科学性、思想性和生动性的统一;在评价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时,要注意坚持正确的价值引领,帮助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拓宽历史课程的情感教育功能,充分发掘课程思想情感教育内涵,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教育和熏陶。可见,在中学历史课教学中,对学生的品德教育的渗透是不容忽视的,是非常重要的。
历史教学德育的渗透的原则。
1.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中学阶段渗透德育教育的原则很多,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实事求是。具体表现之一,就是求真忌假。我们知道历史是已经逝去的客观事实,是不能改变,也无法改变的。历史与文学不同,文学可以发挥丰富的想象去塑造人物,构思情节,而历史则视塑造,想像为大忌,完全是重史实,讲真史,有根据,有出处。用虚假不实,模糊不清的东西教学生,以达到德育渗透的目的,取得的效果是难以持久的。讲真史,诉真情,不难做到,只要教师想方设法拥有丰富详细的历史资料,含情投入,经过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的分析然后得出正确的历史结论。表现之二,求实忌空,也就是说渗透德育必须有两个前提要考虑,首先是目标不可过高,过大,过空,把历史课上成政治课。其次是联系实际要准确,求正忌偏,就是在历史教学中要全面地看问题公正的评述历史,对历史的评价决不是所谓的“好与坏”之分,而是要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以时代的眼光公正的、客观的、全面的评述历史,这不仅本身就是德育教育的一种最佳途径,同时也是历史教学渗透德育教育的最基本的途径之一。
2.时代性原则。历史哲学家克罗齐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司马迁说“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德育渗透的现实性要求在历史教学中必须把历史讲得更贴近于现实,给学生提供分析现实社会的借鉴,帮助学生看清时弊的根源,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健全的人格,做到时代感和历史感相互交融。当然,历史德育渗透联系现实切忌牵强附会、断章取义、无原则地媚俗。
3.依附性原则。历史教学渗透德育,总是离不开事实,总是依附于对历史事实的认识、理解和评价。历史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而存在的,是进行历史教学的基本依据和凭证,离开了它,历史教学不仅会失去其科学性,也会失去其教育性。历史信奉事实胜于雄辩,尽管历史科学博大精深,而且德育的内容也丰富多彩,但说到底是一种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正因为如此,它才烛古照今、叙史载道。若脱离史实,其渗透就会成为空谈。
4.蕴涵性原则。历史教学的育人功能,蕴涵在对历史的评述、比较、分析之中,有意识地又不露痕迹地给学生以心理和行为的影响。“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是最好的写照。口号式地硬贴标签,难以收到德育渗透之功效。老子说:“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渗透就是这种无为而为、不言而言的教育艺术,它追求的是使学生在蕴涵性教育中受到启发、得到教育,领悟做人处事的道理。这种潜移默化的教育,必定要深刻牢固得多。
5.多样性原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由于家庭背景、知识水平、心理特征等差异,在历史教学中,同一历史内容的叙述评价在不同的学生身上会产生不完全相同的影响。历史教学渗透德育,学生得到的启示与觉悟具有不平衡性。
总之,已经过去的历史是不变的,然而社会的进步,日新月异。如何把历史中的经验教训,古今得失,用来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培养学生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是我们历史老师的共同责任。由于历史课堂本就是对过往的事件及人物的重现,这样就更有利于后来的人们去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来指导我们今后的人生。在历史教学中逐步渗透道德教育,是新形势下课程改革的要求,也是时代的要求。我相信,只要在历史教学中通过不同的方法长期的思想渗透,就一定能够达到教育目的。教育在路上,学习在路上。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参考书目
《中华上下五千年》袁野主编。作家出版社
七、八、九年级人教版历史课本教材
德育原则基本要求范文2
论文摘要:本文就如何科学、有效的开展研究生德育工作提出了十条基本原则,即德育的首位原则、方向性原则、主体性原则、“三全”原则、超越性原则、长期性原则、系统性原则、服务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和实践性原则。
研究生是社会的精英阶层,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最高层次,研究生德育是研究生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德育的最高阶段。知识经济社会中,人才是最主要的资源,社会对高等教育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依赖性有不断增长的趋势。研究生教育越来越受到各高等院校的重视和关注。要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完成研究生教育的历史使命,德育的作用是巨大的,否则研究生就难以承担社会的历史重任。
研究生德育原则是研究生德育工作实践的抽象和概括,是研究生德育工作规律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研究生德育工作过程中必须考虑和遵循的工作准则。一般地说,在实施研究生德育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德育首位原则。德育首位原则是端正办学方向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保证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措施。坚持德育首位原则,就要正确处理好德育“知识性”和“思想性”的关系。高校研究生德育工作,要紧紧围绕研究生德育目标,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德育阵地。
2.德育的方向性原则。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社会上层建筑,它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利益服务的。作为道德的外化过程和动态表现,德育必定具有特定的阶级性和方向性。
在我国,高校研究生德育工作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准确地宣传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与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腐化、侵蚀和影响。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坚持德育的方向性原则,并不拒斥在进行研究生德育的过程中,要讲究方式方法的多样性和灵活性,重在实效,不要拘泥、固守于固定的模式。
3.德育的主体性原则。德育的主体是研究生,德育效果的评估也主要是研究生及其道德状况。自我教育是科学的教育理念的根本要求。在进行研究生德育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研究生自我德育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受教育者内在的自我关系,转化为他们自身的内在要求,将德育内容(客体)内化(主体化),才可能为其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可靠保证。有人甚至认为,自我教育是实现研究生教育目的的最后和关键一环,更是凸显出研究生德育的主体性原则。要发挥德育教师和研究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使教师育人与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互相协调,形成合力。
4.德育的“三全”原则。即研究生德育的全程原则、全员原则、全方位原则。任何与研究生工作相关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有德育的责任与义务。研究生的德育是一个党政互相配合,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上对研究生思想、道德、心理、品质及其学习态度、生活方式、行为修养等整体素质进行教育熏陶、引导的系统工程。要有效进行研究生德育,就必须构筑全方位的德育网络,形成卓有成效的德育合力。
5.德育的超越性原则。超越传统,是高校德育创新的必然选择。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国家的建设需要人才,人才的培养靠教育,教育的灵魂是德育,德育的精髓在创新。创新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扬弃,是时代的最强音。因此,研究生德育也应该而且必须创新。研究生德育可以在内容、方式、方法、手段、机制、目标等方面得到改进和升华。并且,研究生一般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因此,对他们的德育要求要适当地提高一些。这也符合教育学理论中的“皮革马力翁效应”原理。强调研究生德育的超越性原则,并不排除研究生应当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实际,不能排除德育的现实生活取向。
6.德育的长期性原则。德育是一项特殊的事业,是一门深奥的学问,她的对象是最复杂的人,她的目标是为了塑造人的灵魂。研究生德育作为整个德育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可能一跳而就、立竿见影,需要长期的熏陶和培养。
7.德育的系统性原则。由于研究生的个性、差异性,要求研究生德育本身必须是系统的、科学的,否则德育就难以实现正效益,甚至出现零效应和负效应。德育实效性追求的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德育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8.德育的服务性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说,德育是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为社会服务的,这是我们一贯坚持的原则。但德育最主要的还是应该服务于研究生自身的发展。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改造人与发展人的实践活动,是对人自身主观世界的改造,这是教育的惟一目的。换句话说,人才是德育的终极关怀对象。要努力优化德育环境与氛围,使德育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9.德育的层次性原则。由于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连续三年以30的比例增长,表现出跨越式的发展,研究生构成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非传统概念的研究生人数增加,人员构成日益复杂化,主要表现在生源背景多样化、生活方式多样化、学习目的差异化等等。据有关资料显示,研究生思想道德紊质参差不齐,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趋势。因此,研究生德育面临着很多问题和挑战,在进行研究生德育的过程中,要因地、因人、因事、因时制宜,就要正确处理好德育的层次性原则。
德育规律和德育原则3
关键词:主体性原则贯彻道德需要因材施教自律意识
马克思说:“人是主体,客体是自然”,“人始终是主体”。所谓主体性原则,在高校德育的意义上,就是指要以大学生为主体开展德育工作,发挥大学生的主体功能。在高校德育工作中贯彻和运用主体性原则是现代德育发展的趋势,也是德育工作富有成效进行的重要保障。那么,在高校德育工作中,应如何贯彻主体性原则呢?下面笔者拟就这个问题发表一点粗浅的看法。
在高校德育工作中贯彻和运用主体性原则,就必须把德育充分地建立在大学生的道德需要上。
首先,这是由大学生的道德需要在其品德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决定的。大学生的品德结构,从形式上来看,包括道德认识和道德态度两个子系统。大学生的道德认识是大学生对客观存在的道德现象及其规律的一种反映,它以道德这种客体对象之必然的或现实的形式呈现,也就是说,它是体现道德客体尺度的一种意识形式。大学生的道德态度是大学生对具有道德意义的客观事实、现象是否符合其需要和利益的一种反映。这种反映所包含的内容不是客观事实、现象本身“是什么”、“怎么样”,而是主体自身与这种客观事实、现象之问“要不要”、“该不该”的关系。大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态度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大学生的道德认识是形成其道德态度的前提条件,没有一定的道德认识,没有对客观道德事实的一定了解,就不可能有任何的道德态度;大学生的道德态度则对其道德认识的发展具有定向和动力作用,大学生对某种道德知识的接受,往往要经过已形成的道德态度的过滤、筛选和折射。另一方面,这两个子系统又是相互独立,不可相互取代的。大学生的道德认识虽然是形成其道德态度的一个前提条件,但又不是充分条件,认识不能直接转化为态度。反过来,态度也不能取代认识。在大学生道德认识的发展中,虽有态度的参与,但其道德认识具有自身形成和发展的规律。
然而,不管是大学生的道德认识还是道德态度,都离不开大学生的道德需要这个更为根本性的东西。因为大学生的道德需要是大学生道德认识的出发点和归宿。这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1)大学生的道德认识的形成是建立在其已有的道德需要的基础之上的。因为具有相应的对象是需要的基本特征之一。在大学生道德认识形成的过程中,只有当有关的道德要求成为其需要对象的情况下,他才可能对“要求”进行认知。在这里,需要成为认知活动的动力,使大学生积极地认识道德教育要求并理解其意义。大学生的道德认识乃是一种有意义的学习过程。这种学习的实质,就是建立新知识与大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知识经验的联系。为此,它要求大学生具备对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的学习心向,与新知识相适应的知识经验,以及促进新旧知识相互作用、获得新的道德认识的积极主动性。这三种心理条件,便是大学生已有道德需要在道德认知方面的动力系统。以学习向来说,当外界的道德教育要求向受教育者提出时,它则表现为接受学习的心理倾向性,没有它,学习将成为不可能。然而,有了学习心向,如果缺少与道德要求相适应的知识经验,上述新旧知识的实质性的联系也无从建立,因而具备与要求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就成为形成新的道德认识的重要的内在心理依据。(2)大学生的道德需要是大学生的道德认识向道德行为转化的中介。大学生的道德需要是大学生道德行为的源泉和内在动力。大学生已经形成的道德认识和相关的道德价值观念能否最终落实到其道德行为上,关键看其是否转化为其道德需要。
同时,大学生的道德需要还是其道德态度的核心。“道德态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信仰以及道德理想等等都属于道德态度的范畴。”大学生的道德态度是大学生完整品德结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大学生即使对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已经了如指掌,但如果还没有把这些原则、规范和要求作为一种内在尺度、一种内在的道德需要时,他将仍然不会自觉地去遵循这些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在大学生道德态度这个复杂系统中,大学生的道德需要始终处于核心地位,因为上述不同层次道德态度的形成与培养,归根到底是大学生道德需要的发展。大学生的道德情感是对客观的道德事实、现象是否符合其道德需要的一种情绪体验。当大学生的认识和行为符合其道德需要时,便会产生肯定的情感体验,感到道德上的满足;反之,就会产生否定的体验,感到遗憾或后悔。大学生的道德意志则是大学生将其道德需要、愿望综合为道德目的的一种心理表现。大学生的道德信念、信仰则是大学生对某种道德现实、观念持有深刻信任感的精神状态,它所揭示的内容总是同受教育者所应持的态度等等有关,而且也总是产生于对信仰对象的需要、情感、意志、追求等等的心理过程之中;大学生的道德理想是大学生以一定的道德需要为基础的道德目标体系。
其次,大学生的道德需要是大学生道德活动发生的主体动力。大学生的道德行为是由其道德动机驱动的,而其道德动机是在其道德需要心理与客观的社会道德情境因素相互作用的情况下激发出来的。当大学生面临并受到可能使自己的道德需要得到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客观的道德情境或对象条件的作用时,就会产生满足自己道德需要的愿望。这种愿望在大学生其他心理活动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会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发展,从而转变成为大学生发动和维持满足自己道德需要的活动并导致该活动朝着一定目标进行的道德动机,从而对大学生的道德行为活动起着引发或抑制、强化或转化的作用,驱使大学生的道德行为活动朝着一定的目的、目标努力。
传统德育所以难以取得实效,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忽视了‘大学生的道德需要,而一味地强调灌输,把大学生置于被动的、无条件服从的地位。在这种状况下.大学生不是带着积极自觉的态度去理解、选择、追求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也不是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审视、分析、评价道德现象,而只是消极地接受和被动地服从。结果.无论他的言谈举止多么符合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个处在他律水平的被动服从者。事实上,人是道德的主体,道德是人自身的创造物。人类发生史的考察表明,道德最初并不是一部分人发明出来控制另一部分人的工具。道德是为适应处理人的需要或利益的个体性和整体性的相互关系这一人类社会生活的必然要求而产生的。道德包含着人的追求活动,而且,道德规范本身也是反映和体现人的发展需要和意向的东西。人们创造道德并不仅仅是为了约束和限制自己,而是为了确证、肯定和发展自己。道德虽然具有约束性,但重要的是它具有激励作用。它不是某种纯粹外部的、抑制人的枷锁,不是社会用来对付个人、反对个人的工具,不是同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本质相对立的异己力量,而是人的需要和生命活动的一种特殊表现,是人探索、确证、完善自己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在本质上与人的创造精神、自我实现、自我发展的内在需要是一致的。因此,在德育工作中,片面地强调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的强制性和约束性而忘iET大学生内心的道德需要,是难以收到预期效果的。
要纠正传统德育中存在的弊病,走出“灌输模式”的误区,就必须转变观念,实现由客体德育向主体德育的转化,把德育充分建立在大学生的道德需要上。德育活动作为一种对象化活动,本质上就是一个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有机统一过程。客体主体化,实质上指客体的内容转化为主体性的要求。它是实践客体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实践主体所产生的一种反向性作用和影响,是客体在主体身上映现自身、确证自身和实现自身的过程。主体客体化,实质上指实践主体通过各种积极形式作用、影响和改造客体。在主体客体化的过程中,主体将自身的本质力量和要求渗透、融合到客体中去,使客体成为一种属人的存在,成为主体的“化身”和“投影”;使客体确证和体现着主体的本质,成为主体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德育活动中,大学生和道德原则、规范要求等道德文化信息处于双向转化之中。这种双向转化就是大学生对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的选择和接受的过程,即大学生出自道德需要对道德文化信息反映与选取、理解与解释、整合与内化以及外化践行的求善过程。客体的主体化可使大学生的需要受到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的改造,成为道德的需要;主体的客体化可使冷冰冰的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通过大学生的选择而化为人性的内在要素。德育活动的这一双向转化,目的在于把代表社会要求的道德原则、规范转化为大学生的道德需要。所以,德育工作必须注重培养大学生的道德需要。要看到大学生的道德积极性总是在满足自身迫切和内在的道德需要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在德育工作中,如果我们对大学生的道德需要茫然无知,对其精神世界无所洞察,仅凭着一腔热情和想当然的品德教育,难免有“空言托钵”之嫌,大学生是很难产生认同感和有效回应的。“从道德上讲,任何道德原则都要求社会本身尊重个人的自律和自由。一般地说,道德要求社会公正地对待个人,并且不要忘记,道德的产生是有助于个人的好生活,而不是对个人进行不必要的干预。道德是为了人而产生,但不能说人是为了体现道德而生存德育工作惟有着眼于大学生道德需要的培养,才能使大学生把对各种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的遵从逐渐从他律转变为自律;使他们不是把各种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视为约束和限制,而当作自我确证、肯定和发展的需要;使他们不是把道德视为一种异己的、外在的力量,而把它看成自身的主动追求,是一种与自身不断完善化、理想化相一致的力量。
在德育工作贯彻和运用主体性原则,也必须因材施教,即根据大学生的个性差异来开展品德教育。据《论语·先进》记载,当子路问“闻斯行诸?”时,孔子说:“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当冉有问“闻斯行诸?”时,孔子说:“闻斯行之。”对此,公西华感到迷惑,于是,便道:“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日‘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日‘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孔子解释说:“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这就是说,冉求做事胆小畏缩,而仲由胆大、冒进、好胜,因此,对冉求要教育他敢于前进,不要畏首畏尾,抓住时机立即行动,而对仲由则要教育他先退一步,不要冒失行事,等请示父母同意后再行动,以免做错。明朝时期的思想家王守仁说:“吾辈致知,只是各随分限所及。今日良知见在如此,只随今日所知扩充到底;明日良知又有开悟,便从明日所知扩充到底,如此方是精一工夫。”这就是说,教人“致知”,要根据学生的觉悟程度而循序渐进,不能“躐等”。就像栽培树木一样,要根据树木的生长程度灌溉适量的水,“若些小萌芽,有一桶水在,尽要倾上,便浸坏了他”。]同时,教育还需如治病一样,要对症下药,因材施教。他说,良医治病,初无一定之方,而是“随其疾之虚实强弱,寒热内外,而斟酌加减,调理补泄之,要在去病而已,……君子养心之学,亦何以异于是?”孔子和王守仁在这里所讲的都是因材施教的教育方法,对我们如何在德育工作中贯彻主体性原则,做到因材施教有着非常重要的启发意义。那么,我们在德育工作中究竟应如何做因材施教呢?在德育工作中做到因材施教,至少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要考虑大学生的需要和心理。例如,为他们提供的榜样应切合他们的实际,具有可学性,即榜样的行为不要太复杂、太神秘、太崇高,一般人只要通过一定的努力就能模仿到,就能仿效他;具有典型性,即榜样具有可辨别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特征,能吸引道德主体的注意,产生学习、效仿的愿望;具有可信性,即所树榜样的痕迹不能太重,缺乏人之常情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缺乏真实感和感召-山草香§ 力;具有贴近性,即贴近道德主体的生活、志趣、专业、气质甚至年龄等。
还应当考虑他们的情绪体验。所谓情绪体验,这里是指大学生在多种刺激下所产生的复杂感受。大学生的情绪体验有积极和消极之分,积极的情绪体验能把大学生的情绪中枢与理性中枢连接起来,使其智能得以有效发挥,从而推动着大学生的道德接受活动有效地进行,而消极的情绪体验会抑制大脑皮层的高级心智活动,使人的意识范围狭窄,大脑的判断力减弱,从而对大学生的道德接受活动产生阻碍作用。所以,重视大学生的情绪体验对德育工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教育者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受教育者在接受道德信息的同时,也获得情绪体验方面的积极感受,以提高道德接受的效果。
其次,要考虑大学生的年龄特征。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受教育者所接受的社会环境和参与的实践活动是不断变化和深入的,受教育者的道德品质发展水平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提高的。因此,德育工作中应充分考虑大学生的年龄特征,遵循大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大学生一般都处在18-23岁之间,这个时期被称作青年后期,著名的心理学家贺林渥斯称为“心理上的断乳期”。随着年龄的增大、文化的增长、社会道德的介入和影响,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显著增加,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科学见解和评判能力,能够认同和理解各种道德规范,然而在认知结构上,还缺乏内省力和自觉性。道德的主观分析判断表征占主导地位,其分析判断带有明显的理性思维和哲学思考的成分。针对这个时期个体的特点,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帮助其理性地分析、梳理、判断、选择道德理念和道德行为上,在手段上则以启发自觉为主。
再次,要考虑大学生的道德接受能力。所谓道德接受能力,主要指大学生在道德接受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对外来道德信息进行反应、理解、辨析、推理和选择的能力。实践证明,道德接受能力的高低程度如何,往往从根本上决定着外在的道德要求、信息向个体道德需要转化的程度,一般来说,道德接受能力越强,对外在道德信息的接受水平就高,反之,接受水平就低。如在观察学习中,榜样在何种程度上能为个体所观察和仿效,往往取决于个体的道德接受能力。道德接受能力高的个体往往能较深刻地理解榜样,并有效地模仿榜样,并通过这种有效的模仿,使相应的社会道德要求成为他们自己的内在需要。
最后,考虑大学生的结构和条件。“个体的需要(包括道德需要)并不是由他人的主观意识所决定的,而是根源于不同个体的结构与条件的特殊规定性。”一个个体自身有什么样的结构与条件,就会对客体产生什么样的道德需要,建立什么样的道德关系。只要个体的结构和条件不改变,别人就无法用其他的需要去代替他的需要。所以,品德教育,就不能单凭说理、说教甚至强制的方法来进行,而应当重视大学生自身结构和条件的变化,如让缺乏社会实践的大学生适当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以培养其献身社会的道德需要;让大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以培养其为他人、为集体服务的道德需要;等等。当然,个体结构与条件的改变是一个综合工程,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协同努力才能得到充分实现。
在德育工作中贯彻和运用主体性原则,还必须注重大学生自律意识的培养。所谓自律,就是指道德主体借助于对自然和社会规律的认识,借助于对现实生活条件的认识,自愿地认同社会道德规范,并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践行道德规范,从而把被动的服从变为主动的律己,把外部的道德要求变为自己内在良心自主的行动。
常见的德育原则范文4
道德原则是学校认为学生可以而且应当达到的要求,但在实施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道德原则是指导学生行为的基本准则。道德规则教育,即运用道德禁令或道德指令形式约束学生的不良行为,这是因为道德规则是不可违反的最低限度要求,是必须执行的。其中肯定性规则起指导作用,否定性规则起约束性作用。从德育类型划分的角度来说,德育包括私德、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私德教育,即培养学生的私人生活的道德意识及行为习惯,如相互尊重、相互体谅、相互关心、诚实、忠诚、敬老爱幼等。公德教育,即培养学生的国家与社会生活的道德意识和符合社会公德的行为习惯,如遵守社会公共秩序、注意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见义勇为、维护民族尊严和民族团结等。职业道德教育,即培养学生职业生活的道德意识及合乎道德规范的行为习惯,如忠于职守、勤恳工作、廉洁奉公、团结合作等。
如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德育教育呢?笔者认为:
第一,要培养学生初步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如果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小学德育应教育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比如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奋斗。
第二,要引导学生逐步确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小学德育应教育学生正确地认识与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的关系,正确认识人生价值,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科学的人生观,还要培养学生勇于实践、实事求是的作风,养成尊重科学的态度,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形成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第三,要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因为青少年时期是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道德品质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个人的思想、行为中的体现。中小学德育在人的成长中起着重要作用,要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水平,陶冶道德信念,锻炼道德意志,培养道德行为习惯。为使德育工作落到实处,我认为:首先,班主任要充分发挥“小校长”的作用,通过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共同努力,切实抓好班风和学风建设。比如上好班会课,班主任要认真设计好主题班会,必须有实施过程和效果反馈记录。其次,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会课、禁毒教育课,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安全卫生、心理健康以及法纪、禁毒教育等,培养团队精神。再次,班主任要严格按《小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班级《师生纪律协定》要求学生严守校纪校规,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第四,制订《“特优生”、奖励办法》、《学生“行为标兵”评选办法》及《“星级文明”评比方案》,激励学生争当“特优生”和“行为标兵”,争创“星级文明”深化校园文明建设。以德育为核心,认真抓好常规管理工作,大家都知道,“管理决定效益”,只有认真抓好常规工作,才能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为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和《安全管理制度》,狠抓防火、防盗、防毒、防暴、防意外伤害等“五防”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和财物安全。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加大学生仪表仪容检查力度,切实做好校外寄宿生的追踪调查管理工作。坚持搞好晨扫、午扫和卫生保洁工作,美化校园环境,争创和谐校园。规范周一升国旗制度和课间操及各种集会的管理评比制度。组织搞好学校“特优生”、“行为标兵”宣传栏、报栏、艺术团、校园之声广播等宣传工作。组织搞好文艺晚会和各种集会庆典活动,以生动直观的形式激发师生爱国、爱校热情。通过以上各项工作的积极开展,我们大家一定相信,德育教育将会有力地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我们只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才能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才能不断地创造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