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方案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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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方案【第一篇】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
三、设置岗位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121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110个,工勤技能岗位6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10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的95%;辅系列岗位为校医系列、会计系列、图书馆系列等教学辅助系列,岗位设置数为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5%。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5个,为七级(正科级)1个,八级(副科级)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05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
(1)正高级岗位2个,其中三级岗位1个,四级岗位1个。
(2)副高级岗位28个,其中五级岗位6个,六级岗位11个,七级岗位11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其中八级岗位17个(含非主系列2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6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3%。
其中十一级岗位13个(含非主系列1个),十二级岗位12个(含非主系列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为6个,其中技术工三级(高级工)2个,技术工四级(中级工)4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任职者一般应具备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八级以上管理岗位应县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序。
2.七级、八级岗位任职者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九级岗位任职者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
见各等级具体聘用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
按(苏人工考〔1995〕2号)、(苏人工考〔1997〕1号)、(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定办法的设计与确认,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本次岗位设置工作的难点是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条件的制定,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摸底,精心测算,集思广益,多方论证,努力在教工的“资历”(教龄、职龄年限)与“实绩”(专业型和奖励型荣誉)之间寻求平衡点,力求制定的条件更符合首次设岗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教工的积极性,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两类岗位共17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委员会联席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参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基本条件》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专家评定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置,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七、实施步骤
月15日——11月1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月2日——11月6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施方案的意见,对方案再次修改。
月7日——11月9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月10日——11月16日:根据个人信息,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月17日——11月20日:完成教职工聘用工作。
月21日——11月27日:公示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
月28日:经教育局初审后报人设局审核备案。
八、注意事项
(一)学校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各学校要制定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市属学校岗位聘用时,受聘人员须满足省市文件规定的岗位任职条件。首次聘用时,正高级教师原则上聘用四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聘用人选,由各市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人选,按规定, 由学校组织评审,经教育局初审、人社局审核同意后聘用。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单位岗位实施方案的办法进行聘任,聘任结果报教育局备案。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具体岗位聘用程序按市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各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四)学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核准的结构比例。首次岗位设置时,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到位。
九、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育事业的稳定与发展,学校领导部门要全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教工大会、座谈会、个别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统一思想,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与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工作组织和行政处室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做好该项工作。全校教职工要人大局出发,树立竞争意识与责任意识,从自身发展、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认真看待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岗位设置方案【第二篇】
为推进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学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核准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
首次岗位聘用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其中:九级职员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4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十三级岗位7个。
四、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聘用条件按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教人〔20xx〕4号)和《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的通知》(泰教人〔20xx〕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能努力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工作。
2、热爱、忠诚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水平在全校起引领作用,个人素质全面,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
3、实事求是,勤奋学习,作风民主,联系群众,顾全大局,公正廉洁,艰苦奋斗,严于律己,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4、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勇于进取及改革创新精神。
5、应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资格,且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
6、符合国家、省、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工作总量达到规定要求。
(1)高级岗位:
①五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8年)。
②六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③七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中级岗位:
①八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10年)。
②九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十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初级岗位:
①十一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②十二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提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
文章和聘期考核两种。年度考核主要对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重点考核个人依据岗位工作标准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
5、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聘用合同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一)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负责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负责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评审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等。
(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按岗位聘用条件,负责对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评定,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八、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步骤
本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1月8日——1月12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编制岗位说明书
(二)20xx年1月13日——1月14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三)20xx年1月15日——1月20日组织实施岗位聘用
(四)20xx年1月21日——1月28日岗位聘用结果上报备案
本方案解释权归姜堰市z中心小学。
岗位设置方案【第三篇】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xx10号),西双版纳州人事局、西双版纳州教育局转发《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西人通20xx61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办发20xx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1.单位规格:事业单位股所级;
2.单位类别: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3.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拔款;
4.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5.人员编制总数80名,其中非教学人员编制不超过11名。内设机构7个,名称分别是: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教科室、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
(二)现有人员情况
1.实有人数77名。
2.专业技术人员73名,全部聘用。其中:35岁以下教师28人占%;36—49岁以下教师43人占%;50岁以上2人占%;现有中级职称50名,聘任32名;初级职称22名,聘任22名;不定等级1名。
3.工勤技能人员4名,全部聘用,其中:35岁以下1人,占25%;36—49岁3人,占75%;高级工1名,已聘用1名;中级工3名,已聘用3名。
二、拟设置岗位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80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75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为九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小学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74,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专业技术非主系列是卫生系列,非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
1.中级岗位50个,聘用50人,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其中:八级岗位15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九级岗位20个,占中级岗位比例40%,十级岗位15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
2.初级岗位25个,聘用23人,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十一级岗位11个,占初级岗位比例44%,十二级岗位11个,占初级岗位比例44%,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3个,聘用1人,占初级岗位比例的12%。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
1.技术工三级岗位1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25%;
2.技术工四级岗位3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75%。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校长副校长属“双肩挑”人员,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设置方案【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xxxx〕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xxxx〕137号)
(三)《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xxxx〕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4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3个(“双肩挑”13人),占岗位总量的%;专业技术岗位131个,占岗位总量的%,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3个,占岗位总量的%。其中八级1个,九级1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44个(其中13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
1.高级岗位23个(其中双肩挑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16%。其中五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六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七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
2.中级岗位84个(其中双肩挑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八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九级岗位34个,占中级岗位的%;十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
3.初级岗位3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十一级岗位18个,占初级岗位的%;十二级岗位19个,占初级岗位的%。
(三)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其中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级和九级岗位,分别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且近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⑥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5个,六级9个,七级9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25个,九级34个,十级25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18个,十二级19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各类教学比赛和论文评比中获区级奖项至少各一项。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社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2年,获得市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聘任。其他教师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10年。
b.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5年,荣获区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区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2)自觉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2.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技术工四级和五级岗位。
(1)技术工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须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2)技术工五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七、岗位聘用
根据《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xxxx〕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具有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的,教龄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和教龄都相同的,有获得区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优先聘用;近五年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的优先聘用;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子翔;副组长:周茜、吴立新;办公室:戴立武、李造就;成员:林月、李公泉、黄剑华、胡巍、方丽君、黄影、董繁繁。
(二)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称职。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将作相应的调整,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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