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的葬礼》中的爱情悲剧及其原因分析【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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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的葬礼【第一篇】
爱首先指爱情。罗素在给出我为何而生的三个答案中也把爱情放在了第一位。他说:“我所以追求爱情,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爱情有时给我带来狂喜,这种狂喜竟是如此有力,以至使我常常为了体验几个小时的喜悦,而宁愿牺牲其他一切。其次,爱情可以摆脱孤寂——身历那种可怕的孤寂的人的战栗意识有时会由世界的边缘,观察到冷酷无生命的的无底深渊。最后,在爱的结合中,我看到了古今圣贤以及诗人们所梦想的天堂的缩影,这正是我所追求的人生境界。”而诗人奥登更为直接,“我们必须相亲相爱,否则就会死亡。”爱情,这一诗人赞叹作家描绘的人类永恒的主题,也是霍达在《穆斯林的葬礼》中最重要的一条主线。但作者以一种似隐似现、似全似残的写作方法,更令人容易深入文字中,心情好似秋风中坠下的一片落叶,随着人物的经历,忽上忽下,忽左忽右。
韩新月和楚雁潮找到自己的爱情了吗?好象找到了,又好象没有。读过他们,令人有一种由衷的钦羡,又有一种揪心的疼痛。医院中,《梁祝》乐曲在春蚕吐丝的节奏中淡淡远去。留下一片纯净,一片空灵,炽烈的诗句脱口而出:“请让我叫你相信,我只盼一件事情,给你献上我的心灵,和这心灵中蕴藏的全部感情。”当两颗心经历了长久的跋涉而终于走到了一起,像镜子一样互相映照,彼此如一,毫无猜疑,当它们的每一声跳动都是在向对方说:我永远也离不开你!那么,爱情就已悄悄地来临,没有任何力量能把他们分开了。新月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她痴迷于事业,平生没有第二志愿,北大西语系让她如愿以偿;她憧憬过爱情,在茫茫人海中,她得到了一位肝胆相照的知己。但是,这一切又都过去了。剩下的只是在清醒的状态中等待死亡。一片芳心千万绪,人间没个安排处。
爱情不是同情,更不是感激之情。所以韩子奇和碧玉的结合是痛苦的,更是韩子奇和梁冰玉寻找爱情的最大障碍。虽然他们结婚十年,从没有过吵闹和打骂,但感情却越来越疏远了。疏远也并不苦恼,已经习惯了,麻木了。如果没有战争,韩子奇也不会离开,一切还会照旧过下去,一直到死,都不会抛弃碧玉。而梁冰玉凭着“一个活着的人,有权利生活,有权利爱”的信仰闯入了他们平静的生活。两个人要真正相爱,其容易程度,有时超乎我们的想象之外:其艰难程度,有时也超乎我们的想象之外。现实永远是现实,梁冰玉艰难的爱情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留于读者自己去评定。她告诉人们的是:“我付出了爱,也得到了爱,享受了作为一个人的权利,死而无憾……天地间有一个人理解我,爱着我,我满足了……”如余杰所说:在这片已不再蔚蓝,不再纯洁的天空下,如果还有一双眼睛与我一同哭泣,那么生活就值得我为之受苦。先行者总要承受我们无法想象的苦难。不知暮年回来的梁冰玉在荒园中连自己女儿的坟墓都找不到时有没有悲哀、后悔。
在书中作者没有出现争取自由的正面描写,但所有人物的奋斗、挣扎,无不是在争取自己的自由。自由地去爱,自由地去生活。付出了,努力了,有的人得到了自由,有的人没有,更多的人有了阶段性的自由,某一方面的自由。像新月要争取按自己的意愿来报考学校,韩天星要和自己挑选的人结婚……
而对于美的描写,则是全方位的。人物美,心灵美,环境美等等。追求美是人的本性,人们本能地而并非理智地向往纯美纯情的意境。美不必强迫人接受,不然,“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那样的名句也不会这样传之久远,深入人心。当然并不是人间处处都有这样的意境,所以人们才需要这样的意境。
对北大校园的描写,湖光塔影,画舫石碑,甚至一座座楼房的名字都充满诗情画意。德斋,备斋,二十七斋,三十二斋等。在备斋旁,白雪覆盖的小桥,粉琢玉砌的石阶,湖心的小岛,小亭的檐下,漫天的飞雪中,伫立着一个少女的身影,静静地谛听着,备斋中飘出的琴声在她的耳畔回旋,回旋……
穆斯林的葬礼【第二篇】
[论文摘要]回族社区法文化作为千百年来回族群众智慧的结晶,影响和规范着每一位回族成员的心理和行为,是回族群体共同意志的体现。从历史上回族社区的形成及其文化变迁,进一步分析和探讨回族社区法文化传统的渊源,可以看出回族社区法文化的独特表现形式。
在我国的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中,回族可以说是分布最广泛的少数民族,北起黑龙江,南到海南岛,西起帕米尔高原,东至东海之滨,都有回族居住。同时,回族又是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少数民族之一,在我国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大分散、小聚居”则是回族人口分布、居住的一个鲜明特征,这一特征在城市回族分布居住中的体现尤为突出。
城市中的回族一般围清真寺而居,形成独具特色的回族社区。回族人把这种以清真寺(Masjid)为中心的聚居区称为Jamaat,阿拉伯文的意义是聚集、集体、团结、共同体等。对回族社区的这一称谓,尽管Jamaat是源于阿拉伯语的音译借词,但所有的回族人都能听得懂。在英文中“社区”(community)的本义与Jamaat几近相同,是“共同体、集体”之义,指宗教信仰、种族、职业等方面相同的人构成的集体,但毕竟是两个文化世界中的语言符号。Jamaat作为文化主体自我定义的“社区”概念和象征,不论在其显性意义上,还是隐性意义上,都是对回族社会和文化的整体统摄。Jamaat之清真寺——坊的立体结构正是回族人心灵与外表、回族社会和文化构成的生动象征。清真寺是社区的“灵魂”,是回族人内心世界的象征。因此,如果说伊斯兰教是回族存在的精神范式,那么Jamaat作为对回族精神世界的雕塑便是她的物质存在形式。
一、回族社区一——Jamaat的形成发展及其文化的变迁
Jamaat是中国回族赖以形成的基础之一,是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社会相结合后产生的居处形式,也是回族区别于其他少数民族的标志性特征之一。
(一)唐宋时期“坊”的形成
自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伊斯兰教正式传入我国时起至南宋末年(1278年),六百多年间,大批大食人不断通过陆路和海路来华经商。一方面,在异国他乡,这些穆斯林自然而然地聚集在一起。最初仅仅是在中国境内过着集体的宗教生活,其后,有了永久性的宗教建筑;更后,又有了准备永远留在中国的信仰伊斯兰的人口。另一方面,由于唐朝实行的“市坊制”政策和“华蛮异处”的法律规定,对于这些外国的商人,唐政府专门在城中划了一片经商之地,称为“坊”,又叫做“蕃坊”,于是来华的穆斯林们就称这个聚居地为Jamaat。至唐代中后期,随着来华穆斯林人数的增加,在各个交通便利、经济繁荣的城市中都形成了一定规模的Jamaat。张星娘的《中西交通史料汇编》中记载:“中国商埠为阿拉伯商人糜集者,日康府(广州),该处有回教教师一名,教堂一所……各地回教商贾既多聚广府,中国皇帝因任命回教判官一人,依回教风格,治理回民。判官每星期必有数日与回民共同祈祷,朗读先圣诫训。终讲时,辄与祈祷者共为回教苏丹祝福。判官为人正直,听讼公平,一切皆能依《可兰经》、圣训和回教习惯行政。”伊斯兰文化凭借jamaat这一形式植入了中国社会,并逐渐发展成为中国文化中一个富有自己特色的组成部分。
(二)元代回族的形成与回族社区的发展
“元时回回遍天下”,继唐宋时期来华经商的“蕃客”“胡商”之后,伴随蒙古帝国的崛起和西征,来自西亚、中亚及西域诸国的大批各族穆斯林东来人华,逐渐融入了汉文化占主导地位的中国社会。此时,Jamaat作为一个拥有共同宗教信仰的多民族的文化、地缘共同体在与汉文化社会的互动中,逐渐抹平了这个“共同体”内部的差异,成为孕育一个享有共同文化的新的共同体——回族的“母体”。
共同的宗教信仰和由此规范的共同的生活方式促成了Jamaat内部的民族融合和文化上的整合,回族就这样在Jamaat与其所处的汉文化社会的互动中形成了。同时,以清真寺作为整个回族社区的中心及重心,进一步完善了清真寺——坊的立体文化结构,形成了处于汉文化社会之中的独特的回族社区文化。
(三)明清时回族社区的变迁
明清时期,为了对日益变化的社会进行严密控制,统治阶级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专制统治。封建统治者以中原正统自居,不惜一切代价,拒绝承接宋、元以来发展起来的与海外贸易联系,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规定“片板不许下海”,于是也就有了泉州港等地的日渐式微。同时,这一时期的回族社区及回族文化也在发生着明显的变化。
一方面,统治者在各地敕建清真寺,一些大的清真寺便有了“官寺”之称,如西安化觉巷清真大寺等,相应地,清真寺亦将皇帝敕建清真寺的谕旨,以及封疆大吏的题字、刻石立碑或以匾高悬,并被许多清真寺传抄竖碑,这些来自大传统的“符号”又成为地方性社会——回族社区诠释自我合法性的象征,同时,这也表明回族社区已经被纳入到国家体系当中。但另一方面,统治者又采取种种高压强制政策,以达到其对回族及回族社区“去夷华化”的目的。如《明律》规定:“凡蒙古人、色目人、听与中国人为婚姻,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杖八十,‘男女人官为奴’,‘禁止胡服、胡语、胡姓’。”回族社区由此而出现“经文匮乏,学人寥落,既传译之不明,复阐扬之无自”的状况,针对这种状况随后出现的回族文化自救——经堂教育和“以儒诠经”活动则正是以儒学诠释自我文化的合法性,以维护民族文化的生存和发展。
当代的回族社区在宣传伊斯兰教义,传承和弘扬伊斯兰文化,加强穆斯林团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回族社区作为穆斯林宗教活动的中心、伊斯兰文化教育的中心、穆斯林婚丧殡仪服务的中心等将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一个样板和示范。
二、回族社区法文化传统的主要渊源
回族社区的法文化传统来源于伊斯兰法文化,而伊斯兰法文化是伊斯兰文化所具有的法治精神的体现,也是伊斯兰法的文化渊源。伊斯兰法文化是伊斯兰学说的缩影,是伊斯兰法规定的典型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总和,体现了伊斯兰教的精髓与核心。同时,由于回族社区长期处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大环境当中,因此在不同程度上也接受了很多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内容,由此便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回族社区法文化传统。
(一)伊斯兰法文化对回族社区法文化的影响
回族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对真主安拉的情感浓烈真挚,对伊斯兰教教义信仰坚定不移。《古兰经》和《圣训》等对于回族的日常生活具有支配性的作用,伊斯兰法文化在回族穆斯林H常生活习惯中处处浸润渗透。在规范穆斯林的行为上,凡符合伊斯兰教义者为“哈俩里”(阿拉伯语,意为合法),否则为“哈拉目”(阿拉伯语,意为非法、禁忌)。伊斯兰教义对穆斯林的行为规范功能及其深远影响,使其成为穆斯林的自觉行为准则,对于回族群众而言,具有明显的法的功能。如在回族社区内部产生的民事纠纷通常由清真寺的阿訇引经据典,用伊斯兰教义的方法来解决纠纷,如果思想上有抵触情绪者,阿訇则通常用教义予以解释说明,这使伊斯兰教义在回族中有了更为现实且实用的法价值和权威基础。
(二)中国传统法文化对回族社区法文化的影响
回族既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同时又是和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长期杂居的民族。最初来华的穆斯林,在文化传统等方面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性,但面对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压力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强大同化力,回族社区为了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不得不寻求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契合点。例如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中国传统儒家法文化使回族群众普遍有了“合德者法、悖德者不法”的观念。从而“德”也成了回族评判主体思想、行为当否的价值标准。这就使得回族法观念脱不开儒家法文化的因子,敬老爱幼、笃信真诚、表里如一、刚正不阿等也是穆斯林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此外,在回族社区,乡规民约对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主体权利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中的规范,既有伊斯兰教教义之内容,亦有中国传统伦理法的内容,而儒家伦理法在乡规民约中的语言表述规范形式方面似乎更为明显r。
回族自身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既保持着坚定的信念且又具有十分灵活的应变能力,不断学习和吸收借鉴其他民族的法文化来铸造本民族的法文化传统,在经过长期社会实践之后形成了回族智慧的结晶,创造出了回族的法文化形式。
三、回族社区法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
回族社区法文化包含有回族习惯法规范、回族法的心理、回族法的行为、回族法的组织等等。这些内容主要表现在宗教活动、婚姻家庭、丧葬、饮食等与回族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
(一)宗教活动方面
回族是全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作为穆斯林,其日常生活主要受教义和教法的约束,要按照伊斯兰教经典规范的规定从事日常宗教活动。穆斯林从小要会念“清真言”,以后要尽量学会念《古兰经》,并遵照《古兰经》的要求行事;穆斯林要每日五次礼拜,礼拜之前必须小净或大净;每周的星期五作为法定的礼拜日;要求12岁以上的男性穆斯林和9岁以上的女性穆斯林每年斋月要封斋;要求穆斯林诚实慈善,向穷苦的人施舍出自己的粮、钱、物等等。
(二)婚姻家庭继承方面
伊斯兰法主张婚姻自主、鼓励寡妇改嫁,提倡解放奴隶,特别是释放女奴,禁止鲸吞孤儿的财产,在对待妇女方面远比其他古代中世纪国家的法律宽大、温和,实现了男女平等;在婚姻制度方面严禁近亲结婚等规定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在我国回族社区中,特别是在结婚规定上,男女双方除在民政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外,还必须举行教法规定的仪式——请伊斯兰教阿訇主持念“Nikah”(证婚词)。证婚仪式结束,标志着一对婚姻关系的确立。现在缔结婚姻的程序虽然在逐渐简化,但结婚举行教法规定的仪式并未改变。回族习惯法不允许随意离婚,但如果夫妻关系确实紧张到不能共处,离婚也是允许的。
在遗产继承上,一般根据国家法律来处理。如果当事人双方或多方认为没有必要诉诸法庭裁定的时候,可由阿訇根据教法的精神和原则予以调解,达成协议以后,各方必须遵守。
(三)丧葬习惯方面
在丧葬方面,忌说“死”,称“死”为“无常”、“归真”,称亡人遗体为“埋体”。主张速葬、土葬、薄葬。不信风水、不用棺木,在人咽气后,由阿訇主持,按规定的程序用清水冲洗“埋体”。浴毕以白布所制“卡凡”(自布殓衣)包裹“埋体”。以上程序结束后,由参加送葬的阿訇和亲友向西而立为逝者站“者那孜”,仪式完毕,由男性亲友轮流抬送埋体到达墓地。“埋体”头北脚南面向西方安置于坟墓之中后,亲友为其解开“卡凡”的带子,然后封闭墓门。封门时要诵经、舍散乜贴,葬礼即告结束。回族在整个葬礼过程中禁止哭葬,认为这对亡人不吉利。回族习惯法要求速葬和薄葬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四)饮食及服饰方面
回族的饮食习惯,除了主食和汉族一样以面、米为主外,在肉食方面禁忌颇多。回族肉食中以牛羊肉为主,清代回族学者刘智根据伊斯兰教经典,在《天方典礼》“饮食篇”中作了详细的阐述,“凡禽之食谷者,兽之食刍者,性皆良,可食”。
回族不吃猪肉,禁食血液、自死的动物和未念“台斯米”(即奉安拉之名,安拉至大)而宰的动物等。这些禁忌均源于伊斯兰教的经典规定。《古兰经》明确规定:“准许他们(指穆斯林)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们吃污秽的食物。”禁止吃自死的动物、血液以及确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触死的、野兽吃剩下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可以吃。以现代人的眼光看,不食自死动物和血液,在卫生科学上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自死的动物和血液,有可能含有诸多病菌,吃了自然对身体有害而无益。饮酒也为伊斯兰教所严格禁止。《古兰经》规定:“饮酒、、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
回族穆斯林的服饰已成为回族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保持着鲜明的伊斯兰宗教特色,男的戴小圆白帽,女的戴盖头,根据年龄的大小对妇女戴盖头有不同的要求:少女戴绿色的,中青年戴黑色的,老年妇女戴白色的。回族服饰习惯法与婚姻、丧葬等习惯法相比,变化最快。过去我国西北甘、宁、青一带回族妇女戴盖头的很多,但现在戴盖头的妇女相对少了,中青年妇女不再戴盖头,更多的妇女以医院护士工作帽式的白帽替代了盖头,能见到戴盖头的只是一些老年穆斯林妇女,这与习惯法观念的影响有一定的关系。
穆斯林的葬礼【第三篇】
但阿飞几次三番的推荐,又云此书得过茅盾文学奖、冰心作序之类,盛意难却,于是在一个月前从他那里将书取来,不料此后琐事太多,一直把书放在角落。再见阿飞,他问我觉得书如何,我很是羞愧,于是放下游戏、电影,专心的看书。
600多页,50多万字,一目十行的花费了2个晚上将它读完,最大感想就是真累。我看的是精装硬皮版本,重而且翻页不方便,躺在床上看这样的书是很难过的事。第二感想就是,为什么是一个悲剧?所有人团团圆圆不好么?
看题目晓得是讲述穆斯林的故事,不过不明白为什么含有葬礼这个词,可能葬礼最能体现一个民族的特色吧。于是带着猜测,进入了作者精心编制的圈套,进入了穆斯林人的世界,了解他们的习俗、生活习惯,直到看到新月的葬礼,作者在那里尽情的煽情描写,才有点模糊的了解了书名的意义,葬礼是一个终点,而进入下一个轮回,这里是全书写的最好的地方。有人说落泪了,我却没有,因为我经常看CCTV的采访节目,已经对这种煽情麻木了……
全书通过玉以及月贯穿起来,并作为每个章节的题目,新意十足,而且采取罕见的时空穿插的叙述方式,将一段让人唏嘘的穆斯林的家族一家三代的故事呈现在我们面前,而且加入了琼瑶阿姨的缠绵悱恻的爱情,要么阴阳相隔,要么天涯海角,让人感慨不已。作者的文字功底超强,描写相当到位,他们的大宅子以及很多玉的描写,对后辈们有很好的帮助。结尾,冰玉回来了,可是“您想见的、不想见的,都没了”,还找不到女儿新月的坟墓,只得在园中默默的徘徊,而新月生前所爱的雁潮,正在为她演奏着她喜欢的小提琴……
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但是并没有达到阿飞说的改变人生观的地步,毕竟它离《平凡的世界》的距离还有点远,它们都是一样讲述普通人的生活;是众多人极力赞扬的部分是人物性格的描写,不吝比如栩栩如生、有血有肉之类的赞扬,而我却不这样认为……
说说君壁,性格转变的最突然,我还依稀记得她开始时候的温柔坚强,变成韩太太就只剩不可理解了(这点在对待老侯特别明显),而新月死掉之后,她又忽然变得那么有爱心,是良心发现?我无语,从来不去医院看新月的她,在死了之后态度一下子变得热乎,奇怪不?赎罪?
说说子奇,开始给我们的印象是坚强、有谋略、有担当,而在英国莫名其妙的与冰玉结合的原因是战争、及从英国回来之后就变得唯唯诺诺,他们回来之前难道就没有一点考虑么?他的师傅在作“郑和下西洋”的吐血身亡,也是让我相当雷的:看的时候我说千万千万不要出差错,结果直接把人搞挂掉了,发现作者总喜欢在人诞生一点希望的时候,直接一脚把它踩灭还吐口唾沫……
说下新月吧,她的粉丝应该是最多的,美丽聪明善解人意,是所有人梦想的类型,开始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君璧不喜欢她,结果作者来了一个新月她妈原来是冰玉!真是他妈的,新月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懂事了好不好?“小姑娘挣脱了姑妈的怀抱,扶着栏杆往前跑,顺着廊子跑到了西厢房廊下”,“在你还不到三岁的时候就扔下了你”,三岁的孩子,个人觉得至少连自己的妈妈应该不会忘记的;
天星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愣子,除了爱护妹妹,还给他安排了一段无即而终的初恋,没有明白作者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所有相爱的人,都不能在一起?!倒是天星最后的老婆淑彦描写到位,具有那个年代的中国妇女的所有优点,我喜欢。
说说雁潮,到最后都不晓得给他带来无限痛苦的爸爸身份(如果是我看书太快漏过了,对不起),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说这个,为了应付当时特殊的时代么?雁潮这个书生的作用,就是为了衬托新月的不幸,真爱来临的时候却没有机会享受,他算是悲哀到及至,而他的博学儒雅,以及与新月之间的有点没来由的爱情,在这个题目下只能沦为牺牲品,成为作者发泄的对象。
《穆斯林的葬礼》导读【第四篇】
作品简介
霍达,当代著名女作家,回族人,现为国家一级作家。她认为文学“来不得虚伪、欺诈和装腔作势,也容不得污秽肮脏和居心不良”,追求在写作中“净化自己的心灵”。她的作品清新流畅、质朴无华,善于以细腻的笔触表现人的心灵。其长篇小说《穆斯林的葬礼》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并有多部作品在全国获奖。
《穆斯林的葬礼》展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60年兴衰的历史,叙述了两代人对婚姻爱情的追求与抉择,描绘了回族人民在人生舞台上的悲与喜,揭示了他们在政治、宗教的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间接地回顾了近代中国穆斯林漫长而坎坷的历史足迹。
焦点透视
这部小说在叙述故事塑造人物的同时,对穆斯林信徒的日常生活习惯、婚丧嫁娶风习做了详尽、细致、真实的描绘,对玉器雕刻等文物行业的行规、工艺流程作了详尽的介绍,在给读者增加了许多知识的同时,帮助读者对小说中人物性格和内心世界有更深刻、更全面的理解:也使得这部作品少数民族生活气息与民族特色更加浓郁。
精彩片段
梁亦清的眼前浮现出了那件乾隆三十五年由扬州的琢玉艺人做成的艺术珍品《秋山行旅图》。……琢玉时用的是新疆山料青玉,这玉的质地、石性重、绺纹多、颜色青黄。艺人们充分利用了这些特点,琢成山林秋景,浑然天成,真实感人。尤其巧妙的是,艺人们没有拘泥于原画的尺寸限制和画面布局,而是根据玉石的自然形态,随着沟壑起伏,安排亭台楼阁、小桥流水,将人物点缀其间,使得整座玉山浑然一体,人物、树木有聚有散、有藏有露,而又都牢牢地附着于玉山之上。画家的笔墨被立体地再现,又不失原作风貌、意趣……
梁亦清的思路清晰了,终于找到了一条让玉雕宝船下西洋的航线!他重新审视那块未加雕琢的玉料,看到的已是完成后的景象:
整座玉雕分为三个层次,用三种不同的雕法。第一层,宝船。船身浮在波涛之上,船头高昂,船楼巍峨,甲板、绞盘、铁锚、铁链历历在目,郑和和文官、武士、向导、水手、舵工、仆役……各执其事,栩栩如生。这些,一律用圆雕手法,活灵活现,一丝不苟;第二层,桅杆、风帆、绳索、旌旗,一律用透雕和高浮雕结合的手法,飞动鼓起之处,似在风中翻卷,交错连接之处,则巧加组合;第三层,是前面两层的衬底,用浅浮雕手法,镂刻出连天的海浪,流动的云彩,海鸥翱翔其间,星月出没其里,而前面的桅、帆、绳、旗,也都有了倚托,转折重叠繁复之处,暗暗与海天相接,灵动而不失其本。整座玉雕,刀法变幻,繁简交错,将绘画的“平远”和雕刻的“深远”有机结合,展现出浩浩荡荡、雄浑博大、威武悲壮的气势和意境,仿佛五百年前那震惊世界的航海奇迹又重现了!
赏析
选段介绍了“玉器梁”借鉴《秋山行旅图》构思自己作品的经过,详细描写了“玉器梁”想象中的《郑和航海图》,给读者展现了一件精美绝伦的玉作,也让读者对玉器雕刻技法有所了解。
探究练习
1.选文第三段中“五百年前那震惊世界的航海奇迹”所指的历史事件是什么?
2.请结合选文内容为文中梁亦清的作品起一个恰当的名字。
3.阅读选文第三段,归纳玉器雕刻的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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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的葬礼》中的爱情悲剧及其原因分析【第五篇】
摘 要:《穆斯林的葬礼》描写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发生的不同的爱情故事,经历的不同的命运变幻。文章讲述了梁家第二和第三代人的爱情悲剧,展示了他们爱情悲剧的延续与变化,并揭示了造成这些悲剧的原因,深刻地展现出文本蕴含的悲剧力量。
关键词:爱情故事 悲剧延续 原因分析
《穆斯林的葬礼》描写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的命运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形态却又交错纽结的爱情悲剧。小说以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冷峻的文笔,深情回望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的心路历程,以及在特定的时代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1]。
一、韩子奇的爱情悲剧
梁家第二代的爱情故事是关于韩子奇与梁君璧、梁冰玉俩姐妹之间的情感纠葛。师傅梁亦清的突然离去,使这个家失去了支柱,也使韩子奇与梁君璧的结合成为理所当然。他们的婚姻有爱,但更多的是责任。韩子奇作为梁亦清唯一的徒弟,并且在这个家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他们之间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这份养育之情他应当报答。当梁君璧让他娶她时,他没有反对,并且他们的婚姻遵循了伊斯兰教规。虽然没有应有的聘礼和隆重的婚礼,但他们心里是感到幸福的。这一方面让我们看到当时的爱是兄妹之间的情感,具有报恩性。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他们的爱情是得到承认的,并且在之后的生活中这种感情一直都在。所以,韩子奇对梁君璧的爱无可否认。然而他们的爱情本身就存在着矛盾,这也推动文本情节的进一步展开。
抗日战争爆发,韩子奇到英国去避难,在此期间与他相伴的人是梁冰玉。无情的战争,陌生的异国生活,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冰玉曾经所经受的情感创伤,使她需要一个值得信赖的人。而韩子奇内心沉寂的爱也被唤醒,玉儿的独立、开放、知性,让他体会到了真正的爱情,他们的结合看似偶然却又顺理成章。他们的爱情虽然在道德面前碰了壁,但让心灵绽放了光芒。可是,人生不是一场梦,梦醒之后可以忘记,而人生不可以;人生也不是一部书,书成之后还可以删改,而人生不可以,人生从来没有蓝图。度过了人生,才完成了人生。历史从来都是即兴之作,你不能改变它的曾经存在,也无法重写。一切都过去了,一切都留下了[2]。十年过后,生活又回到了以前的轨道,旧日的兄妹之情仍以夫妻的形式存在,如今的男女之爱则要以兄妹的面目出现――爱被命运排错了位置[3]。如果说韩子奇离家十年的过程是他理想爱情实现的过程,那么当他回到以前生活的现实中时,这种理想也就破灭了。虽然在伊斯兰教教义中允许一夫多妻,但禁止娶两姐妹,当韩子奇和冰玉回到他们朝思暮想的家时,还没来得及享受重逢的喜悦,就将面对这艰难的抉择。璧儿不会选择离婚,也不会选择接纳玉儿,她的信仰不允许她这么做。她的那一巴掌不是为了自己打的,而是为穆斯林打的,为她所坚持的崇高的信仰打的。韩子奇在事业与爱情的面前,选择了自己痴迷的玉器事业,选择了留在这个家而没有跟随玉儿远走他乡。他的懦弱和沉默,迫使玉儿离开,也让他和璧儿的婚姻名存实亡。玉儿坚持着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坚持着自己对于真爱的追求。她的放弃不意味着失败,即使伤痕累累,她宁愿保留理想中爱情的完美,也不愿让残缺的爱在现实中苟延残喘。在这场三个人的“战争”中没有胜者,留给我们的是满目疮痍的爱情。
二、韩新月的爱情悲剧
梁家第三代人的情感经历主要是韩新月和楚雁潮的爱情悲剧,他们的爱情既受到上一代人爱情纠葛的影响。又有着自身的悲痛。新月是梁冰玉的女儿,却生活在梁君璧家,她所得到的母爱没有温暖,但她依旧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当她如愿踏进北大的校园时,却意外收获了自己的爱情。她和楚雁潮老师最初只是师生之间的关心与交流,随着不断接触,他们共同分享对文学和音乐的喜爱,共同的理想和追求拉近了他们的距离。之后新月被查出患有心脏病,他们之间的交往增多,感情也渐渐显现出来。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但韩太太却棒打鸳鸯,将他们强行拆开。这种传统的“棒打鸳鸯”的悲剧模式中,爱情的反对者一般是实有其人,如《白蛇传》中的法海、《牛郎织女》中的王母娘娘、《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的祝父,而在《穆斯林的葬礼》中它虚化为一种宗教力量――回族不能与“卡斐儿”结婚的伊斯兰教规[4]。其实,对新月来说更可怕的是这种教规已内化为自己“母亲”的一种思维方式和处事原则。在新月生命垂危之际,韩太太依然坚决反对她与楚雁潮的爱情,她宁可让新月死也不愿丢人现眼。面对阻碍,楚老师没有退缩,他愿意信奉伊斯兰教,但还是没能打动韩太太。没有了生活的期盼,爱情的希望就要破灭,生命的花朵就要凋零。这让人想起《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她们的处境都可谓“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环境的压迫使得她们一步步向现实退让,最终都抱恨而终。黛玉临终前所说的:“宝玉,宝玉,你好―……”和新月用生命最后的力气,等待天亮,等待她所爱的人,但只留给我们一个字“楚……”有异曲同工之妙,都向我们传达了那还未来得及言说的爱。新月走了,带着遗憾、伤痛。穆斯林的葬礼,神圣、纯洁、庄严。它不仅是新月的葬礼,也是整个家族的葬礼,整个故事的葬礼。韩新月和楚雁潮,是为了真爱而活着,他们的爱情可悲,可叹,但又可敬!就像作者所说的“我觉得人生在世应该做那样的人,即使一生中全是悲剧,悲剧,也是幸运的。因为他毕竟完成了并非人人都能经历的对自己心灵的冶炼过程,他毕竟经历了并非人人都能经历的高洁、纯净的意境。人应该是这样的大写的人[5]。”
三、悲剧原因
小说中的悲剧,是美的价值被毁灭的悲剧,是两种文化碰撞的悲剧,是固步自封的民族文化的悲剧。造成上述爱情悲剧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
韩子奇与梁冰玉爱情悲剧的产生是因为的束缚,而新月与楚雁潮则是因为的不同,被民族分歧拆散。可以说他们爱情理想的破灭,都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们都曾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情理想,都体会到真爱的滋味,但最终却没有实现“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愿望。《荆棘鸟》中也写到了宗教束缚下的爱情。主人公梅吉与拉尔夫教士的爱情之路布满了荆棘,充满了疼痛。梅吉坚强而美丽,拉尔夫高大而优雅,他们真心相爱但却因为教士不能结婚而无法在一起。梅吉对抗的是上帝,她想从上帝的手里抢夺拉尔夫,结果注定失败,虽然她从来不曾放弃[6]。楚雁潮坚定执着,为了这份爱情愿意信奉伊斯兰教,拼尽全力却终抵不住生命的脆弱,也无法改变新月从出生起就是穆斯林的事实。梁冰玉,经受了新思想、现代文化的洗礼,在与韩子奇的爱情中表现出果断与爱憎分明,充满女性自觉意识[7]。她为真爱也进行了抗争,她不介意韩子奇是她的姐夫,却触犯了伊斯兰教义,被迫离家出走,远离自己心爱的男人和女儿。在小说中,楚雁潮对爱情进行抗争的这份勇气,让我们看到上一代人未能坚持到最后的爱情,在下一代人身上却进行到底,他们的爱情敢于挣脱宗教的束缚,将心灵之爱演绎得淋漓尽致。让我们在悲伤的同时也感到欣慰,虽未开花结果,但那种抗争的精神却可歌可泣!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历史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文化的融合是历史进步的必然要求,对于各民族宗教文化的束缚我们要敢于去抗争,打破各种文化之间的狭隘偏见,以求得各个民族之间的融合。
(二)封建家长制
这部小说向我们展现了梁君璧这一封建家长的典型。对于新月,虽不是亲生的但她也养育了这么多年,作为母亲,女儿的情感生活她有权利干涉。新月与楚雁潮的爱情,一方面是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交往,另一方面是卡斐儿和穆斯林的碰撞。无论哪一方面,都是梁君璧所不能够接受的。她企图用自己的传统的封建权威来塑造新月,拒绝她的独立与自由。新月受到过新思想的影响,她想冲破束缚找到真正的自我,这就造成了她们之间的冲突。最终,新月与楚雁潮的爱情还是被封建家长制压垮。梁君璧身上带有很强的控制欲,打着母爱的旗号,醉心于权力的享受之中,即使这样也无法抵制她生命的空虚,无法阻挡她人格的异化。最终,他们成了封建礼教的殉葬者。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封建家长制对于社会发展、人类精神文明进步的阻碍作用。比如,《金锁记》中的曹七巧对儿女情感生活的破坏。她不想和别人共同分享儿子的爱,对儿子的婚姻进行破坏,导致儿媳妇的死去。她害怕女儿拥有自己渴望得到却从未得到的爱情,便亲手断送了女儿长安的幸福未来。她病态的发泄与报复,也使自己走向了毁灭。
(三)个人性格
俗话说性格决定命运,由此可见性格因素对小说中人物命运有着巨大的影响。在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特征,我们无法去责备他们性格的好与坏,要知道人无完人,或许正因为这样,才更增添了小说的悲剧色彩。作品中刻画的性格最为鲜明复杂的人物形象是梁君壁。她是虔诚的伊斯兰教徒,少年时代,她敢于冲破世俗观念,勇敢地以身相许,并发誓帮韩子奇重振奇珍斋。可是当她成为女主人之后,便逐渐成为一个恪守教规、乖戾封闭、保守冷酷的女性。在发生丢宝事件后,她狠心地辞退了为奇珍斋立下汗马功劳的老侯,令其全家生活无着;在博雅斋时代,她出于世俗的功利目的,一手包办了儿子天星的婚事,使儿子痛苦莫名;出于狭隘的宗教观念,她硬是拆散了女儿新月与楚雁潮这对有情人;出于情仇和嫉妒,她不能容忍妹妹与丈夫的关系,终于使他们心力交瘁,各奔东西。与此同时,小说也展示了这个人物性格的另一面。她尽心抚养新月,收留海大嫂,对儿子倾注爱心,就是对丈夫韩子奇,她也尽到了为妇之道。通过对这个人物复杂性格的描写,体现了作者对人性的深层揭示。不仅如此,作者还进一步剖析了坚持穆斯林和传统道德观念的梁君璧这个形象的文化内涵。在不断变化的时代文化的撞击下,她彻底失败了。不但儿子没有得到幸福,女儿新月早夭折,丈夫孤寂地死去,而且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与她共同生活几十年的丈夫并非一个纯粹的穆斯林,而他们的儿子自然也不再是纯粹的回族了[8]。
朱光潜先生说:“悲剧比别的戏剧更容易唤起道德感和感情,因为它是最严肃的艺术。”[9]《穆斯林的葬礼》向我们展示的是一个包含了两代人的群体性的爱情悲剧。通过对这些爱情悲剧的描写及原因的揭示,我们深刻体会到文本中的悲剧力量――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注释:
[1]霍达:《穆斯林的葬礼・内容简介》,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
[2]霍达:《穆斯林的葬礼》,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
[3]周显峰:《爱的毁灭与延续――浅析<穆斯林的葬礼>主要人物的命运》,文学自由谈,2011年,第11期。
[4]夏金兰:《在夹缝中生存的爱情――浅谈<穆斯林的葬礼>中的爱情悲剧》,安徽文学(下半月),2013年,第11期。
[5]霍达:《穆斯林的葬礼・后记》,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
[6]宋洁,张虹,刘丽敏:《宗教与爱情――<荆棘鸟>与<穆斯林的葬礼>之比较》,学苑撷英,2010年,第7期。
[7]胡进:《悲剧人生中的命运和情感捉弄――读<穆斯林的葬礼>》,北方文学,2010年,第5期。
[8]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9]朱光潜:《悲剧心理学》,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
(赵军荣 河南开封 河南大学文学院 4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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