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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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第一篇】

《办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针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关键环节,提高审查标准和许可要求,如增加中型以上饭店实施明厨亮灶、配备洗碗机,特大型饭店和大型超市生鲜配送中心配备检测人员和设施,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临近保质期食品集中陈列和消费提示制度等规定,进一步严格准入要求。

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办法》还明确了以下六类不予许可的情形:

1.中央厨房制作《办法》目录规定的冷冻饮品、饮料、焙烤食品、肉制品等11类食品以外的即食食品;

2.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制作生拌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

3.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食堂制作冷食类食品(冷荤凉菜)、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

4.现制现售《办法》目录规定的热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以外的食品;

5.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制作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的食品经营许可;

6.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场所内从事相关食品经营项目,或者生产经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食品。

有哪些新要求

1.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照后证”要求根据《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政府效能建设的意见》的规定,行政机关对可以从其他行政机关获取的行政权力信息,不再重复采集。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已经提供房产证明,《办法》不再要求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提供房产证明。

2.餐饮单位许可条件中增加公共场所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营许可证的决定》和《关于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整合后调整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办法》规定了四类餐饮服务场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中的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3.与环保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相衔接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居民住宅楼和部分商住综合楼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异味餐饮项目。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将餐饮场所实施的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改为备案。为做好与环保法律有关规定的衔接,《办法》规定,申请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场所内从事相关食品经营活动(如产生油烟、废气、异味餐饮项目)的,不予许可。在其他场所申请许可的,不要求提交环评报告。

4.与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立法相衔接《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提出强制性规范要求,具体转化为审查标准和要求,如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集中陈列和消费提示制度、设置食品安全公示栏等规定。

申请条件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需要的条件包括: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经营设备或设施,场所环境应保持整洁,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配备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食品污染;

5.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餐饮单位应当安装符合要求的油水分离器;

6.各类饭店、饮品店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等。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维护,进货查验和记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食品贮存管理,废弃物处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临近保质期食品集中陈列和消费提示制度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体现了许可与监管的有效衔接

1.在许可中强化风险管理、细化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考虑到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相同的食品经营者,其食品安全风险还与经营规模和品种有关,《办法》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作为一级目录,并增加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二级目录,有利于基于风险开展分类监管。

2.基本延续原食品经营分类方式,保持工作连贯性《办法》保留了上海市原《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餐饮服务现制现售许可管理办法》等对于餐饮服务和现制现售业态的大多数分类方式,如保留各类饭店、饮品店和具有上海市特点的船舶供餐、团体膳食外卖等类别,对中央厨房即食食品品种和现制现售食品品种继续实施目录管理。

3.公示许可和监管信息《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原件,并设置公示栏,公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许可经办人员、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信息,以方便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实施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将食品经营许可颁发、许可事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许可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第二篇】

一、加强学习,提高法律业务素质。

2月15日至17日,积极参加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活动,通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等法律法规,更全面的掌握了食品安全相关的知识和标准,为做好食品综合服务大厅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扎实履职,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工作。

为了提高餐饮业户的满意度,让相对人办证更快捷、方便,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1、为了方便相对人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让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出齐全、规范的许可资料,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规模大小,为相对人提供许可资料模式,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做到受理许可“一口讲清,一次补正,限时办结”。

2、免费提供各种资料。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要求,个体户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必须提交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但由于受文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业主不知道怎么提供,甚至不会写字,离要求有一定的距离。为此,我们免费为业户提供各项规章制度。指导业户绘制经营场所布局图。这样,不仅方便了群众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也提高了有关资料的质量,所以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3、免费提供培训材料。为了提高餐饮业户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们编制了容易理解的食品安全培训知识,通过考试合格后,发放健康培训合格证。

4、免费提供餐饮经营单位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为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考虑到餐饮业户的文化水平,我们制定了统一的购货台账,讲解购货台账的使用说明,让相对人切实了解填写购货台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业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免费发放。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免费为业主发放各项制度300余份,发放培训材料400余份。培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440人次。发放购货台账135本,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152个,申请办理资料均按一户一档保存。

三、按时完成了食品安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客观、准确,按照工作程序及时报送。

四、按时完成了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第三篇】

关键词经济法;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管理策略

一、现阶段食品安全的基本特点

在我国市场经济取得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市场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也不断完善。从理论上来讲,经济法隶属于社会本位法律体系,其在维持社会经济活动,约束社会经济主体,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目前经济体制下的食品安全却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1.市场自律性调节制度不健全

自由化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对于社会资源进行满足的同时,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但是我国目前的市场自律性调解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很多时候市场执行调节机制难以运行,使得社会资源分布呈现出不均匀的状态,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商人以经营劣质食品在市场中牟取暴利,使得消费者的利益遭受损失,形成正规产品严重滞销的局面。

2.食品商家社会责任意识缺乏

在政府相关干预力度不足的情况下,商家作为市场主体,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采用不法手段去生产,经营伪劣产品,对于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伤害。从长远角度来讲,这对于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是不利的,但是多数的经营者将注意力放在短期利益上,忽视自身作为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仍然无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着各种劣质产品的经营活动。

3.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

一方面,消费者对于自己购买的商品的具体信息不是很清楚,商品的知情权也难以实现,也就是说通过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保护的方式是行不通的;另外一方面,即使消费者发现食品存在诸多安全问题,很少与消费者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多数情况下,只要商品进行了更换就可以了事,这样的消费者维权方式极大的纵容了不法行为。

二、经济法视角下的食品安全问题原因探析

从经济法视角下去探析食品安全问题形成的原因,将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刻的去理解食品安全深层次的利益链条,这对于解决实际食品安全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讲,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析:其一,缺乏有效的经济法律制度约束,难以保证食品经营者做到自律。对于社会来讲,假冒伪劣的食品会对于人民的生命造成威胁,使得社会利益遭受损失。其二,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不全,治理手段不科学。目前我国虽然具备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但是其执行强度严重不足,有的甚至出现了权力寻租的现象,最终利益损失者还是老百姓。其三,食品市场失灵,市场信息出现了严重的不对称的情况。从理论上来讲,商品的价格是有质量好坏来决定的,在市场资源配置出现不均衡的情况下,消费者难以对于繁杂的信息作出辨别,使得各种食品欺诈行为不断出现。

三、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尤其在信息时代背景下,人们可以从各种渠道获得各种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为人民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是国家,社会,商家,消费者需要不断探析的话题。具体来讲,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政府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

市场主体的自律体制难以起作用的情况下,就要依靠国家行政力量的宏观调控,以保证食品安全处于良好的管理和控制之中。具体来讲,政府机构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其一,树立正确的执政观念,明确自身在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工作中的身份,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律依据;其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机制的建立,保证相关部门切实的将食品安全工作执行到位,避免出现有法不依的情况;其三,以岗位责任制度去确定区域食品安全职权,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的要求其进行整治,加大对于不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2.注重培养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现代化企业要想在未来得以生存和发展,就要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观念,争取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讲,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经营,安全销售的重要环节,其对于食品的安全性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其需要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其一,树立食品安全观念,保证严格控制生产环节,做到食品的安全性,将食品安全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其二,积极融入到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中去,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于假冒自身品牌的不法行为进行打击和追究,以法律手段去保护自己食品品牌的信誉;其三,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专门对于食品的安全性进行检验,保证销售出去的食品都是安全的,健康的。

3.高度关注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培养

从不良食品进入市场,从销售市场到消费者的环节中,看似消费者一直处于被动的地位,不仅仅难以行使自己的知情权,还导致自身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对此,我们应该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切身参与到食品安全维权活动中去。具体来讲:其一,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要做到心中有数,实现自我维权意识的不断觉醒;其二,一旦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在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其三,积极培养自己辨别伪劣产品的能力,避免因为图便宜而上当购买不良的食品。

四、结束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饮食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无论在何种时期,食品的安全性是最基本的要求。针对于目前我国食品市场混乱状态,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担心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使得原本正常的市场秩序变得混乱,还对于国民幸福感的提高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针对于目前食品安全的现状,积极探析出现各种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去解决问题,以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李长健,张晓华,王悦。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困难与对策。法学论坛。2006.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第四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建立;应急体系

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基本解决温饱后,食品安全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多起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工作比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晚、问题多,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也是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的原因。因此,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要把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

一、食品安全的内容

食品安全包括食品安全法制、食品安全检测、食品市场认证、食品市场准入、食品安全社会信用。首先是食品安全法制,主要是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与标准相配套的食品安全法制;二是食品安全检测,建立对食品流通、加工企业进行自检、社会中介检验机构委托检验、政府部门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项抽检,加强上市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检测;三是食品市场认证,按照《绿色市场认证管理办法》和有关要求,积极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建设,并积极探索制定市场分级管理办法;四是食品市场准入,建立索票、索证、检测、QS认证、认定等市场准入制度;五是食品安全社会信用,运用信息技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食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逐步形成优胜劣汰机制。

上述五项安全中,食品安全检测和食品市场准入是与食品安全监测有着直接联系。

食品安全监测从原料来源到上市销售的整个过程如下:

原料来源检验检疫收购加工监督检验检疫贮存成品检验运输商品检验,在整个过程中要检验的指标有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生物毒素以及商品的质量、数量等是否符合安全、健康、卫生的要求。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一是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二是对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销售;三是对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向社会作出“质量安全”承诺。

二、加强食品检测 确保食品安全

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危害公众健康的重要因素;二是食品中新的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对健康的潜在威胁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三是食品新技术、新资源(如转基因食品、酶制剂和新的食品包装材料)的应用给食品安全带来新的挑战;四是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管理水平仍然偏低;五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条件、手段、经费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三、完善统一全面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

目前,我国食品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其中,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有1000余项。当前,我国食品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总体水平偏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间存在着交叉、矛盾、重复,重要标准短缺等问题,标准的前期研究薄弱,强制标准也未得到很好的实施。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和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相比,接轨程度不够,直接导致标准的可信度在国际上不高。

四、建立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信用在当今社会的作用越来越大,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已成为企业的无形资本。食品安全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管,也需要政府在信用方面加大建设力度,运用市场规律,把食品企业对社会的食品安全责任真正化为自己的自觉意识。

五、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

目前,我国对食品的安全监管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我国国情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督部门事后仓促应付,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应急的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类事故的期望,更有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不畅。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中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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