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聘考试指南汇聚(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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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聘考试指南【第一篇】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xx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xx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xx年10月14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xx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xx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xx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xx年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xx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xx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xx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xx年11月21日10:00至27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公务员招聘考试指南【第二篇】
考选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8日。
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公开考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须加载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连同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官或检察官任职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和现职级任职证明、从业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
2、单位初审: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网上反馈初审结果。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取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原则上取消录取计划,并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考选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任职单位及当地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用人单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用人单位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用人单位同意,现任职单位及当地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根据考试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1、笔试。
试题内容突出职位特点,主要考察报名者的职业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职位录取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录取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无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录取计划。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累加,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
根据最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录取计划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1:的全部进入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用人单位负责组成考察工作组,到考察人选工作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录用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六)录取审批。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取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对反映有影响录取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取,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命相应层级的非领导职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不合格及不适应工作的,取消录取。
公务员招聘考试指南【第三篇】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聘任后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招聘考试指南【第四篇】
报考郑州市从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的优秀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及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考乡镇公务员职位(职位代码为200101)的人员,于2013年8月15日至8月17日每天8:00至16:00到华原宾馆(地址:郑州市建设东路32号,碧沙岗公园北门向东50米路南)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等),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每张报名表贴2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本人服务所在地省辖市委组织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大学生村干部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填写《河南省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河南省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由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由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领取准考证地点: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伊河路26号,伊河大厦七楼办事大厅)。
四、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五、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另行缴纳数码照相费12元。
六、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不足5:1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省直有关单位或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郑州市市直单位及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的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3年8月19日到郑州市公务员局722房间(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3号院3号楼)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的优秀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及大学生村干部)报考郑州市乡镇公务员职位的现场报名人员,于现场报名时直接提出免缴笔试考务费的申请,并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咨询有关问题,可拔打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公务员局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郑州市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附件1)。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郑州市公务员局网(http://)为本次郑州市招考公务员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九、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公务员招聘考试指南【第五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社部《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武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港口物流规划及管理主管1名;。
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运行管理主管1名;。
武汉市新洲区国资金融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管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拟聘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2015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考试报名。
(一)招聘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3名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查询及报名网站为“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
(二)报名时间。
2015年5月8日至6月8日下午5时止,以邮局收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寄资料和发送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阅读公告并下载《2015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提供中文版)邮寄至招聘单位并将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应包括:
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4、《2015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1份,应聘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聘任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复印留存个人所需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任何时候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核。
招聘机关根据聘任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中发现资料不全者,应与报考者及时沟通,要求其补全。资格审查结束后,武汉人事考试网于6月12日10:00起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根据拟聘任职位的职责特点和专业特性,考试主要采取综合评价、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评价和能力测试环节,参加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不低于5:1。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不低于3:1,综合评价、能力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武汉市公务员局确定和通知。
综合评价主要是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职业经历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量化评价。综合评价主要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基本情况及与所报岗位的匹配度进行量化打分,实行百分制。
能力测试根据每个职位能力需要委托专业考试评价机构进行测试,重点测试与聘任岗位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综合评价和能力测试环节按4:6的比例折算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和招聘职位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主要是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适应所聘任职位要求的能力,实行百分制。
按照综合评价、能力测试和面试2:3: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聘任机关,按照拟聘任职位与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
六、公示和报批。
由招聘机关党委(党组)对考察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等额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聘任机关将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任资格等原因空缺出的名额,可由聘任机关根据同职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照排名顺序,提出递补建议,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七、办理聘任手续。
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聘任后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应聘者与聘任机关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按照国家政策实行协议工资。
八、组织机构和咨询。
2015年5月8日。
公务员招聘考试指南【第六篇】
对于不同的,找工作的重点就在这里,一般的公司企业跟国家单位比较起来肯定有很大的不同,不过针对一系列的原因来看,个人简历能够很好的展现我们自身,包括目前我们知道的一些公务员机关等等,对于这些职位应该如何进行应聘,当然的制作以及投放都是不同的。
公务员招聘应该是目前比较火热的一类型找工作的方式,国家单位机关的待遇都是相当高的,当然很多人也想涌入这样的一个环境中,而且一旦退休之后退休待遇同样很不错,显然这样的工作有一份很不容易,一份或许可以很好地帮助我们。
当然封面不用多少,主要是针对内部的一些内容进行不同的叙述,包括个人信息,教育情况,以及一些党员职务等等,当然如果是公务员,显然受到的关注就比较多,接下来人家才有继续读下去的想法,包括我们在其他地方的一些工作情况,以及个人的修养爱好等等,都可以写进去,能够增强别人对我们的了解。
公务员招聘考试指南【第七篇】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年8月13日至1995年8月13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13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人员,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录用职位。
公务员招聘考试指南【第八篇】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报考经济金融、会计、法律、计算机、管理、统计和英语专业的人员按报考专业进行单科专业科目考试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9:30-12:00(与总行直属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同时进行),其中,9:30-10: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30-12:00为单科专业科目考试。报考其他专业(理工科、安全保卫、中文和小语种)的人员只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考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9:30-12: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面试,具体查询时间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的通知栏。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与拟录用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组织实施,并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有关事宜,报考人员填报联系方式时要确保招录单位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经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填写,请从报名网站下载),同时应携带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缺少证件或相关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体检、考核和录用。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身体或心理状况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无法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依据有关试用期管理规定取消其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