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2024工作总结范文暨2024年工作思路
2020年以来,**司法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司法局党总支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公祖和**乡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以围绕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提升**乡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统筹定位、思考、谋划和推进司法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保障、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的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两类特殊人员管控、法律宣传、法治政府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为维护**乡社会稳定,提升**乡社会治理能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20年基础工作
2020年以来**司法所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8起,结案65起,引导至法律诉讼程序6起,其中群体性矛盾纠纷1起,信访纠纷5起,疑难复杂纠纷6起;组织法律宣传6次,宪法讲座3次,人民调解员培训2次;有社区矫正人员6名,新入矫5名,解矫1名,开展集中教育学习12次,公益劳动8次;刑满释放人员30人,其中2020年衔接的有4人,监狱刑满释放衔接3人,社区矫正期满衔接1人;法律援助6人;在公共法律微信群推送法律相关知识45条,解答群众咨询63人次,满意度测评136次;
二、2020年亮点工作
1.创新普法宣传模式 强化普法宣传氛围
为了提升**乡普法宣法的效果,强化普法宣法氛围,今年我所采用了“请进来 走出去”的普法宣法模式,“请进来”协调区司法局聘请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乡干部讲解宪法和民法典的相关法律知识,“走出去”,安排司法所所长为各村民委员会以宪法、民法典为主题,以案释法的讲解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升乡村社会治理能力
在今年的乡村“三化”整改中,特别是对“阿化”清真
寺的格式整改中,我所积极作为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主动请缨,下村入户为重点人员做思想工作,入清真寺协调寺管会宣传国家相关整改要求,使这项工作平稳有序的全面开展,全乡现有14座清真寺,需要整改的清真寺有10座,已经整改了10座,已全部完成任务。
3. 转变管理方式,从管理转变为教育帮扶
转变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从过去的管控教育转变为教育帮扶,特别是今年以来,配合社区矫正大队对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送温暖的活动,积极联系衔接红柴梁村为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王某某申请了临时救助,让两类特殊人员真正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怀,坚定了他们重新做人的信心。
三、2020年中心工作
(一)强化使命担当,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工作开始以来,按照区司法局党总支要求,我所工作人员认真开展入户核查,宣传引导,居家隔离人员“四包一”等工作,同时在两个社区进行站岗执勤工作,累计对过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3600多人次,为过往车辆消毒400多辆次,登记过往人员名册4000多人。全体工作人员即是“防控员”又是宣传员,利用摸排的时间,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让更多的群众意识到了这次防控疫情的严重性,让大家做好了防控措施。
(二)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乡法治政府建设
多次与乡党委、政府协商,推荐银河村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指导银河村村民委员会完成各项内页资料的整理,,为了推动**乡法治政府建设,对各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并于区司法局沟通,打造了银河湾法治文化公园,提升了**乡整体法治宣传氛围,帮助乡综治对法治政府建设资料进行引导、梳理和查漏补缺。
(三)深化普法宣传,落实“七五”普法成果
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国际禁毒月”“九九重阳节”“宪法宣传月”等法治宣传节点,开展扫黑除恶、《社区矫正法》、《民法典》、《宪法》、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等“法律八进”活动七次,将国家相关的政策带入到**乡的千家万户中;落实“七五”普法验收成果,让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懂法、尊法,大力普及各类法律知识,让依法治理充斥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让更多乡村干部依法处理各项工作和办理各项业务;同时我们所也积极的为乡村建设工作提供各项有效的法律依据,让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提升**乡法治社会治理能力。
(四)紧抓《社区矫正法》学习,转变工作方式
一是多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让社区矫正对象明白社区矫正管理监督方式方法的变化,尤其是该法律明确保护矫正对象的合法工作、学习、生活等权利,让参加学习的社区矫正对象了解其在《社区矫正法》中应当如何履行法律义务并配合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与乡领导沟通成立了**乡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委员会,提升乡、村两级干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三是转变工作方式,从过去的管理教育模式,转变为现在的教育帮扶模式,不仅要在教育上下功夫,还要关注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和生活状态,从生活上给予帮助,今年以来,社区矫正人员无托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
(五)发挥自身优势,筑牢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是发挥自身优势,继续沿用“一个经验,两个制度、五种方法”的工作模式化解矛盾纠纷,特别在处理沿河村85户群众群体性土地矛盾纠纷、沿河村村民王某某因农机型号不对,造成100亩土地播种损失赔偿纠纷,以及银河村海某与马某生产经营纠纷中起到了重大作用,不仅有效的维护了农民的利益,还维护了**乡社会的稳定;二是协助上级业务科室,对全乡范围内的乡、村调解员进行了筛选评定,将符合条件的调解员进行了等级划分;三是对全乡调解员培训了以案说法能力和业务调解能力,推动全乡人民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提升调解工作质量。
(六)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一是继续稳固提高“一村一顾问”制度,对现有7个村级公共法律工作室、一个乡级公共法律工作站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将7个公共法律工作室进行人员配比,完善联系民警和联系法官,日常维护公共法律微信群,推动公共法律工作室的线上和线下的联动融合,互为补充,使公共法律工作室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出重要作用;二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将受援对象中的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及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民事法律援助。
(七)抓实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业务能力
一是狠抓党务建设,积极参加区司法局党支部组织的各种党组活动,紧抓党建教育,抄录学习笔记两本,撰写心得4篇,共4万字,切实增强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狠抓队伍建设,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实行空岗就贴单的做法,就是如果司法所没有人就一定要贴去向告知单,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纪律意识。
四、2020年其他工作
1.参加**乡政府每周的周例会和党委例会;
2.配合**区党委、政府对**区搬迁不常住移民信息进行实地核查活动;
3.参加区司法局安排的创城志愿活动;
4.根据区司法局党委统一安排对劳务移民结对帮扶对象进行了走访入户,进行统计汇总成填写基本信息表
5.准确、及时地向区司法所各科室上报司法所各项业务报表;
五、工作中的不足
一是参与**乡党委中心工作参与度不够。
二是对社区矫正法宣传的宽度与广度不够,乡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参与度不够。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体系还需完善。
四是村级人民调解业务水平不高。
六、2021年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和局党总支委安排展开中心工作,参与到乡党委、政府的各项综治工作中,积极为乡镇府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意见和法律依据。
2.进一步发扬“枫桥经验”,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加深学习,提升村级人民调委会的业务水平能力,同时继续梳理排查农民群众历年来遗留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如果无法进行化解,将有序引导至法律诉讼程序,同时发挥自身优势,成立“李生祥调解工作室”,于明年挂牌上岗。
3.推进**乡法治政府建设,配合**乡银河村村民委员会和区司法局打造宁夏黄河法治经济文化带。
4.利用重要节日,将“法律八进”坚持到底,做好精准普法宣传工作。
5.将**乡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在司法所,在司法所门前挂牌,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6.继续深入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与乡村振兴的融合,以公共法律服务为引导,带动乡村法治社会治理,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优势,统筹引领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为法治社会治理服务。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