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资金自查报告(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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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就业资金自查报告全面评估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合规性与有效性,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能否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就业资金自查报告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1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好国家各项民生惠农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乡镇财政涉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根据*20xx号文件要求,我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通过自查,进一步提高了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本次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始终把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构建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长任组长,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直涉农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各级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编制任务分解表,明确职能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每一项资金无论在哪个层级、哪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同时,

构建工作人员信息网络,确保运转畅通。三是制定监管方案。制定了*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方案。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各涉农部门工作积极性,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县上的方案相应制定本辖区本部门资金监管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考核评价,强化责任

为调动相关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我县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体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涉及乡镇财政资金的部门分别围绕本部门财政资金监管项目和内容,制定出量化评分标准,对各部门资金监管情况进行考评排名,考评结果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和绩效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

根据年初制定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把监督检查始终贯穿与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在监督方式上,由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日常监督上来,由专项的、事后的监督检查向经常性的事前、事中与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转变。进一步加强了对乡镇财政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在20xx年*月份,由县财政纪检组长带队,由分管惠农办公室领导、财监办主任、惠农办负责人组成的检查

组对全县*个乡镇财政所进行了集中检查,对落实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村养老保险等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率达到100%,同时深入农户家中对基础数据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核对,及时查纠问题,确保足额兑现。并对乡镇“一册明、一折统”管理方式实施和补贴项目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经核查我县共有土地面积*亩,全县共发放粮食直补*万元,农资综合补贴*万元,发放率为100%。

四、公开透明,阳光运作

一是政策公开,我们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范围、条件、补助标准和工作动态等,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县财政局对全县乡镇、村一级干部组织了多次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二是资金公开。涉农补贴资金通过“一折统”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县、乡、村四级联动公开,推进强农惠农资金阳光运作。各乡镇镇、村利用单位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五、自查自纠,摸清底数

认真梳理涉农政策项目,对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摸底统计,摸清了资金底数,为资金监管夯实坚实的基础。

20xx年打入惠农“一折统”资金共*项,资金共计*万元,无直接用现金发放惠农资金的现象,各项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真正做到了惠农补贴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惠农资金方面,充分发挥财政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理财”的观念,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巩固和完善现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继续严格推行财政惠农 “一折统”管理改革,使财政惠农资金拨付工作的整体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我县财政部门对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努力,对财政资金监管能够发挥上级财政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管意识不主动。一些乡镇领导主要精力在于乡镇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同时,乡镇财政人手少、业务量大,加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来明确相应的工作要求,使财政监督处于一种游离状态。二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乡镇财政所机构

设置、人员管理不统一,业务指导不规范,适于乡镇财政的一整套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仍未有效建立;其次乡镇财政人员的业务能力偏低的现象;再次是硬件设施落后,办公条件差,大大降低了监管效率;三是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乡镇财政对某些资金来源性质不明,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发挥乡镇财政的监管作用,强化对乡镇财政的指导和管理,认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重要性。要站在维护财经纪律的高度,统一思想,把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责任,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重投入、轻管理,重建设、轻效益”的问题。,提高其法律素质,增强自律意识。强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严把会计准入关,做到持证上岗。加快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二是要加强对乡镇财政人员的财经法规培训,努力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与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强化业务培训,及时传达和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加大对基层财政干部的培训力度,帮助基层财政干部增强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三是要加强预算监管,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把项目申报关。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2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292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对20xx年第一、二季度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为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和核算各个环节的监管,杜绝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我局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相关要求,结合西区实际,制定了《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我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我局联合西区财政局每年都定期检查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及岗位补贴的申报审核情况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区就业局每年会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及就业专项资金进行自查。市就业局每年也会有专门的工作小组来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审批工作。

近年来,无论是内部自查、还是外部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均未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各项资料按程序申报审批,各项资金也按流程足额拨付,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情况

西区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结转为:3,元,20xx年截至7月筹集就业专项资金7,000,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760,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40,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余情况

20xx年第一、二季度我区共拨出就业专项资金5226031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69人共计5211806元,个人申报职业培训补贴xx人共计xx225元。截至目前,就业专项资金共计结余元。

经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严格实行“社区(村委会)—各街办、格里坪镇—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各项就业专项资金申请,均经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先后审核无误后,才向区政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申请得到批准后,各项就业专项资金通过“区财政局就业资金专项账户—区就业局专项资金账户—各街办(乡镇)专项资金账户——各申请单位、个人”的方式实行银行专户划拨,确保了每一笔专项资金顺利足额拨付到了各申请单位、个人手中。并在资金拨付前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情况公示于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三)就业补贴对象认定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177号)要求,对我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4045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按城镇人员安置的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应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其他情况)认定。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街道复审→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核→发放证件,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页面”的认定程序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建立就业援助对象登记台账,全面掌握我区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我区所有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人员必须是认定了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申报资料中有明确要求,审核过程中也严格进行审核。

经严格自查,我局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继续加强

我区劳动就业保障体系新招用工作人员较多、业务内容较为繁杂且人员更换频繁,如不继续加强培训,难以全面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内容。建议市局举行定期的业务培训,让各区县的`经办人员交流经验、互相学习,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职业培训的整体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再就业,因此,培训后的就业率是衡量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

(三)一些系统调整导致的问题

20xx年年初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在系统调整后,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已做灵活就业登记,自己缴纳社保的居民,若在后期实现单位就业,则前期由个人缴纳的社保会显示为单位参缴,这会影响其社保补贴资格的认定,另外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后,会出现部分居民灵活就业登记自动注销的情况。

(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

我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数量较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中比重过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专项资金其他支出项目的及时拨付,我区将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3

为贯彻落实xx年3月23日全县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会议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专项资金交叉检查的通知》(铜教发〔〕64号),根据县教育局xx年3月27日上午召开了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暨教育专项资金检查筹备会议工作安排,我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现将看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铜委办字[]14号《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我校根据县局工作会议要求及安排,成立了教育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小组,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兼板场中学校长安正武,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曾昭斌、安华松任副组长,冉隆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门办公室,并且明确专人办公,开展学校涉农惠农资金专门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范围

这次自查重点是检查自xx年以来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投入情况

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万元(以自然年度计算,下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万元(含xx年提标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万元(含学生缴纳提标资金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40万元(含秋季学期追加500个名额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万元(学校还未收到银行汇款通知)。

(二)支出情况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基础设置建设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59.万元。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万元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基础设置建设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万元。

xx年截至2月底教育经费支出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万元。

三、教育经费的保障情况

上级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资金实行银行账户管理,严格现金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

四、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每学期“两免一补”落实到位,寄宿生生活补助、困难学生补助及助学金都属实上报,按时发放,无虚报冒领情况。

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支取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主管校长签字,并报经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方可入帐。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财务专管教师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教师和行政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并经学校监督委员会公示后方可施行。金额超过1万元项目的报教育局相关审批。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校委会决定后才添置。所有购买物品必须有保管人员登记后方可领取使用。

(7)财会教师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五、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营养改善资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并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拟出采购计划,大米、菜油和猪肉由教育局统一制定购买,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蔬菜等自行购买的必须在有资质的公司购买,并且严格保证食品质量,学校每次购买必需有学校监督委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员必须及时如实登记进出库台账。食堂所有产生的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才允许进入报销程序。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本次经费的自查工作,我们发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用经费使用随意性还比较大,虽然每学期都通过预算,但是各部门对预算不够重视,数据缺乏依据,在实际使用中也缺乏计划性,同时也由于一些不确定因数,导致实际使用和预算产生很多差距,导致某些方面预算资金缺口较大。

2、账务不规范。由于学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加之电算化中账套分类不太科学,造成学校经费使用分类比较混乱,特别是营养改善款和寄宿生生活款帐上统计混乱。不能及时、准确和清晰的反应两项专款支出和结余。

3、账务处理滞后。由于报账程序繁杂,会计员没有及时处理相关记账工作,导致学校每月账务情况没有及时反映。

4、贫困寄宿生生活款学生卡上余额清算不及时。由于营养餐实行刷卡消费,学生的卡是实行编号管理,但是学生由于保管等问题,换卡比较频繁,造成一个学生出现多张卡,而且每张卡上的余额不能合并到同一张卡,加之学生私自转卡,导致期末清算非常困难,无法将剩余生活款按时兑现给学生,同时也导致不能准确计算出学生刷卡消费金额。

5、贫困寄宿生评审不到位。虽然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操作,申报表一律由学生所在村出具书面证明,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但是由于教师对每个学生家庭情况不是完全了解,导致部分应该享受的学生没有享受到该项补助。

6、xx年11月份国家追加500名贫困寄宿生指标,学校按照教育局要求通过银行发放给享受对象家长账户,但是由于家长信息有误,导致50户无法上账,造成资金滞留。

7、食堂采购入库登记不及时,出现部分采购漏登,造成食堂台账金额、会计明细账账面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有不符。

8、食堂储藏室太小,采购分类困难,排气设备差。造成管理有些混乱。

针对以上八个方面问题,学校专门召开整治铸廉小组会议,提出以下自纠,有学校相关部门落实:

1、学校有财务室牵头,由各办公室拟出本部门资金需求计划,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在需求项目后面定出a、b、c、d四个属性。财务室根据沿教发[]306号文件《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经费管理使用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将需求经费分成办公费、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安全经费、小型维修五个板块,拟出预算提交校委会讨论,预算一旦通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范公用经费使用,本着既要保障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开支。

2、会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积极要求上级部门升级和规范财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将食堂账务单独核算,定期并帐。这样食堂账务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记账,及时结算处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更新食堂刷卡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卡一号,学生换卡不换号,这样每月能清楚看到每个学生生活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期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清算剩余生活费。

4、为了明确营养餐款和学生生活款的使用和结存金额,决定在xx年底结账时统计出来的学生卡上余额数作为贫困寄宿生活费的余额,其余余额作为营养餐款的余额,虽然不太准确,但是可以为今后的明确分清两种款项打下基础。

5、学校要建立学生家庭档案,为学生享受贫困生活补助可靠依据,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从本学期起,贫困寄宿生补助款生生活费不再由学校直接将金额上到学生卡中,而是采取通过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学生再根据用餐需求缴纳生活费,生活费款作为食堂暂收款处理,再根据用餐金额确定食堂收入,期末及时清退学生剩余生活款。

6、积极清算商家货款,清算专项资金剩余款项,多方联系未兑现贫困寄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及时将款项兑现给学生,是在通过银行无法兑现的,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发放现金给学生本人。学校控制学生生活用餐的盈利,生活用餐的盈利只能用于弥补亏损和改善食堂用餐条件,不得用着学校办公等经费,更不得用于发放教师福利。核准营养餐款使用金额,将剩余款项根据教育局要求上缴教育局专户中。

7、积极督促新食堂的建设工作,尽快启用新食堂,为学生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

以上几方面的整改由总务处牵头,每项明确了专人负责。随时反馈整改进度,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反映,争取妥善解决存在的各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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