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关于对市科学技术局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人大关于对市科学技术局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部门评议工作安排,市科技局工作评议调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协献带队,对市科技局2020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调查基本情况
11月下旬以来,评议调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干部谈话、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听取了各方面对市科技局工作的意见。同时,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市人大办信访办等反馈的信息来看,今年市科技局主办代表、委员提议案1件,协办5件,都已较好地办理落实;收到咨询类信访件2件,没有涉及行政诉讼、投诉等事项。
二、主要成绩
今年以来,市科技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工作扎实有效,有特色、有亮点,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市科技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对《宪法》及科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了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市科技局还完善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聘请律师事务所,实行法律咨询制度,推进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市科技局将培育创新主体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后备库,实行梯队培育,全年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55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近330家,申报省级企业研发机构27家。市科技局着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今年1—10月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亿元,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居全省前列、**第一。
三是积极搭建创新平台。市科技局通过平台聚集创新要素资源,大力推进**智能装备科技加速器、自创区**园等建设,新增了2家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积极融入长三角,依托浙大**智能电气研究基地、**·南翔科创合作基地,借力高端要素资源,强化产业、科研、人才等领域合作交流,助力**高质量发展。
四是积极优化创新环境。市科技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一线,开展惠企服务,认真落实研发后补助、人才科技贷、人才“创业券”等政策,推动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大力推广应用创新券,实现申报、兑现全过程“零上门”,使用金额居全省第一。支持发明专利产业化,入选**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145项,居**市各县(市、区)第一。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农业技术研究应用,组织实施了农业科技计划81项,推进了铁皮石斛等特色产业的发展。
三、存在问题
(一)科技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一是科技工作力量相对不足。科技局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合理,除去“退二线”的干部,全局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不到20人。二是科技经费投入还需提高。我市科技拨款占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重虽然在**各县(市、区)中排名相对靠前,但在省内仍处于中游水平。科技软、硬件建设档次,与**作为经济强县的地位还不相匹配,特别是还缺乏科技地标性建筑——科技馆。三是科技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从调查问卷的不清楚率%来看,一些企业对科技惠企政策知晓度不够,没有及时享受到政策优惠。科技培训和科普工作统筹协调不够,形式简单,覆盖面不广。四是科技扶持政策不够精准。科技奖励政策经常随上级考核调整而调整,不利于发挥政策的持续牵引作用;部分科技政策碎片化,接地气的干货不多,与企业实际需求存在差距。
(二)科创平台建设赋能不足。一是层级不高。我市科创平台的类型较为齐全,但知名度和档次还不是很高,缺乏像阿里达摩院等这样的“塔尖”“重器”,难以更好发挥引领产业和地区发展的作用。二是主体较多。在平台建设主体上,“八仙过海”,各自为政,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要素资源投入的分散,难以形成集中效应。三是实效欠佳。在平台打造上,往往都偏重于前期建设,不重视后期产出,投入能否收回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智能装备科技加速器成果分享不够,技术设备与企业需求有时存在脱节现象。电磁兼容(EMC)实验室建设进展缓慢,建设主体多次变更,至今还未开工建设。
(三)科技创新基础支撑不牢。一是人才支撑难以满足需要。**本土科技人才资源不足,缺乏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与团队,无法形成稳定的创业创新力量。企业对中低技术人才需求较大,但我市缺乏高层次职业技术学校,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现象。二是中介发展处于无序状态。科技中介机构收费没有统一的规范,有的除了收取高额服务费外,还要收取一部分奖励费用作为提成,导致政府扶持资金难以更好惠及企业。三是创新保护工作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能划归了市场监管局。但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密不可分,需要科技局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的密切协作,部门合力还有待加强。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一要整合现有资源力量。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机制,系统谋划人员力量分配,立足于内部挖潜,同时积极向市编委申请,妥善解决好事多人少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岗位职能职责、考勤和绩效考核等机关管理制度,凝聚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神力量。加强对外工作衔接,主动做好与上级科技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的沟通衔接,推动有关工作落实解决。二要加大科技经费投入。面对日趋激烈的地区经济竞争,只有加大科技投入,才能保持和延续区域核心竞争力。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完善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与企业研发投入的工作机制,实现科技投入在省内的晋等升位。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探索科技金融投融资机制。加强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跟踪管理,建立科技投入与产出的评价机制,提高科技资金使用绩效,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三要加强科技工作宣传。加大对科技法规政策、依法行政、成效亮点的宣传力度,全面展示科技创新的重大进展与成就,进一步增强科技工作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加强对基层科技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四要健全完善扶持政策。认真梳理现有各项科技扶持政策,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对一些重复的、过时的奖励政策进行修订。要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认真听取企业、行业协会等的意见建议,确保出台的科技奖励和扶持政策更有精度,让我们的服务更有温度。
(二)整合平台资源,促进创新发展。一要增强平台能级。坚持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大力推进“环**湾科创走廊”建设,充分发挥长三角电气工程师创新中心作用,着力抓好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共建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抢占未来科技创新的制高点,为打造**经济“升级版”增添动力。二要整合平台资源。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将分散在相关部门、乡镇的平台资源整合起来,改变目前平台建设“小而散”“遍地开花”的状况,提高平台聚集度和要素集约度,惠及更多的企业和项目。三要提高平台效用。注重平台绩效,大力促进产学研合作对接,及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大对科技项目申报和行政审批的效能改革,缩短科技项目前期工作时间,力促电磁兼容(EMC)实验室等项目提速提效。加强与行业协会的联系与沟通,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技术,提高**智能装备科技加速器等平台服务企业的精准度和实效。
(三)优化创新环境,夯实创新基础。一要加强科技中介服务管理。加强对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管理办法,规范中介机构市场从业行为。加强对中介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科技素质高、道德素质好、专业知识广、信息渠道宽、善为企业服务的科技中介队伍。二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完善自主知识产权产出的激励机制,推动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资源的能力。强化联合执法,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提高侵权者的违法成本,为企业创业创新保驾护航。三要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柔性引才引智机制,特别是我市在区域、交通、要素等都不占优势的前提下,针对院士、国千等高端人才,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重视科技人才梯队建设,特别是本土创新力量的培养。引进高等学校在**建立分校,有计划、分层次组织一线科技人才开展培训,拓展企业中低层次技术人才发展空间,更好提升我市产业发展的技术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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