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2024年工作总结范文暨2024年工作打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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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推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亮点

(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工作站、村(社)工作室三级平台已建成,全市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已实现了全面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十三五”期间我市共建成基层司法所28个,其中老观司法所、柏垭司法所等13个司法所被评为四川省规范化司法所,沙溪司法所、江南司法所、老观司法所等正积极创建“枫桥式”司法所。

(三)全面推进我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代拟起草了《阆中市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深化执法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在全市上下进一步营造“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理念,真正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十三五”期间,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抓实法治宣传工作,我市共开展法治宣传15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5万人次,投放楼宇宣传广告130部,播放视频广告78条,市融媒体中心开展法治在线广播18次,播放系列视频26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组织并指导法治示范创建,2017年市市监局表彰为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2018年五龙村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鹤林村法治扶智助力脱贫攻坚被南充日报、省委依法治办肯定。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表彰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示范单位;2020年国网阆中电力公司推荐表彰为全省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2018至2020年共办理合法性审查323件,行政复议案件27件,行政诉讼案件137件,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位居南充市前列。2019年度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扩权县(市)第一位。阆中市人民政府、阆中市司法局、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宫镇人民政府获得“2019年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我市郑长春、李小珍、曾颖等三人获得“2019年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五)深入推进基层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了全覆盖。目前我市共有358个调解委员会,调解员1871人。“十三五”期间,我市创新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等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0366件,调解成功率达98%。加强对特殊人群管控,提升监管质效,2016至2020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77人,累计解除857人,累计撤销缓刑13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六)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796件,其中涉妇女175件、残疾人42件、建档立卡贫困户83件、农民工215件、老年人130件、未成年人83件、军人军属10件。

二、2020年工作亮点

(一)统筹协调,高标推进法治建设

1.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筹备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中共阆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阆中市党政法律顾问团成员考核办法》,听取了2019年行政机关涉诉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汇报。筹备召开阆中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市长杨德宇专题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次督察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阆中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阆中市人民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积极配合协助省人大做好《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

2.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截至目前,共接收审查件64件(涉及疫情防控审查件5件),通过件58件,否定件1件,退件5件,共提出审查意见102条,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1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其中印发的7件按时向南充市人民政府和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印发了《阆中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知》, 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67个,并向市级部门和社会公开。全面规范审查工作流程,创新总结“明”“畅”“硬”“快”工作法,促进合法性审查质效同提,此工作法受到南充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认可。

3.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已办结5件,1件正在审理中。今年办理行政诉讼25件,其中涉市政府的8件诉讼案件均由副市长或政府党组成员出庭应诉,树立了行政机关积极应诉的表率。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审核完成市级30个部门的行政责任事项清单。会同人大办、目督办、法院、公安等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项督察,促进市级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法律顾问运行、会前学法、法治化营商环境整改、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等工作落实。对市人社、市社保局、市综执局、柏垭镇4个单位应诉不力进行约谈。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邀请南充市司法局副局长佘朝敏、南充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刘远就行政执法实务、行政诉讼技巧开展了为期一天的培训授课。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广泛进行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大调查,共收集问题或建议103项,筛选出较为突出的10个问题所涉及部门作为我市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单位,现阶段已基本整改到位。

5.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指导洪山镇、博树乡创建省市先进乡镇,洪山镇良善垭村等10个村创建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强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乡镇、民主示范村创建。

(二)强力保障,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1.法治审查把关促决策科学。成立了5类法治专业小组,参与草拟、修改和审查涉及疫情防控各类规范性文件和公告的发布、法制审查和提供法律咨询建议,目前已参与起草和审查疫情应急指挥部文件6份。

2.主动作为强化指导监督。通过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指导等方式,指导监督相关执法单位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依法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提高涉疫执法的社会效应。

3.积极参与一线疫情防控。迅速成立党员干部先锋队,积极配合七里街道长青社区做好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动员党员干部“8小时外”回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4.严防严控抓好特殊人群管控。利用GPS电子定位、电话、微信等方式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严格控制请假外出。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安置帮教工作措施,目前,共衔接监所释放的刑满释放人员13名,实现了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的无缝衔接,确保高风险地区刑满释放人员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疫情期间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无疑似、无确诊、无感染。

5.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统筹协调律师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体检企业137家,发放《企业复工复产热点法律问题解答》500余份,调解涉企法律纠纷97件,办理涉企证据保全公证6件,为企业减免公证费5500元。

(三)对标对表,确保“七五”普法收关成效

1.积极做好“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收集整理全市“七五”普法软件资料,总结提炼全市优秀经验做法,打造法律七进特色点位。

2.抓实法治宣传工作。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今年共组织协调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3次,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创文创卫、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今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受教群众7万余人。

(四)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进“六清”行动。今年我局共开展扫黑除恶专题法治宣传6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20条。深挖线索排查,对社区矫正对象人人谈话、人人签字承诺,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检举和主动坦白余罪,摸排240余人次,排查出具有涉黑涉恶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2人、刑满释放人员1人,目前均有效稳控,目前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加强律师代理涉黑恶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指导,安排专人参与庭审旁听,律师辩护代理扫黑除恶案件2件22人次,律师在代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2.健全完善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贯彻落实好《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健全完善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一站式解纷中心”效果初显,保宁街道办“老羊调解室”已作为基层依法治理经验推广,“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如火如荼开展。全年全市共排查受理各类纠纷2819件,成功调处2656件,调处成功率%。全年全市共排查受理各类纠纷2819件,成功调处2656件,调处成功率%。阆中市沙溪街道调委会在司法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中获得“表现突出集体”荣誉,源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柯长青获得“全国模范调解员”荣誉称号。

3.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加强社区矫正、刑满释放重点人员监管责任制,开展“文化引领、‘四德’夯基、助力新生”教育帮扶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心理矫治,今年对168人开展了心理测试,对23人进行了心理辅导。深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联合检察院对司法所开展3次案件评查,扎实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档升级。2020年我市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8人,解除192人,现在矫220人,其中缓刑208人,假释8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办理社会调查评估54例,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警告24人次。

4.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稳定工作。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团作用,参与水城、文旅学院等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矛盾纠纷6起,指派律师参与处理曾某不服公安机关处理处罚、李某某不服阆中市人民法院判决其寻衅滋事罪等4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

5.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70件,其中民事案件226件(包括涉未成年人11件、军人军属1件、妇女48件、残疾人12件、建档立卡贫困户45件,农民工115件),刑事案件44件,实现刑事案件辩护代理全覆盖。

6.认真做好公证和司法鉴定工作。继续深化落实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完成明澄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资格审查,进一步规范职业行为,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3800余件,鉴定474件。

(五)紧盯目标,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持续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开展政策宣讲、产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风险排查,切实帮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满意度,我局定点帮扶五马镇东木门村和思依镇青河村的共104户贫困户顺利通过2020年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完成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迎检准备工作。

(六)担当作为,保质保量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工作

牵头负责国有土地“三清”司法诉讼组后续处置相关工作,完成56宗地块处置方案制定,对其中11宗拒不履行或无履行的土地受让依法提起诉讼,2宗闲置地块进入行政执法程序。牵头完成5所驾校违法占地案整改工作并通过检查验收,后续处置工作正有序进行。参与完成了“天汉广场”项目建设问题、锦园张飞酒店土地遗留问题、锦屏山景区个体户清理,“七里春晓”二期办证信访问题,万福世家项目网签、办证信访问题、人防易地建设费用审计问题等10个遗留复杂问题处置和提供法律建议工作,为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九)政治引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加强党的建设。今年机关支部共发展预备党员1名,按期转正党员2名。每月15日按时召开主题党日活动,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截至目前,领导干部讲党课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并指导下属4个党组织完成换届工作。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太平干部”“滑头干部”“慵懒干部”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机关作风整顿等相关活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60余份,开展谈心谈话200余人次,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作风建设教育5次,并给予1名同志谈话提醒。

3.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共召开1次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9次专题会议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2次干部职工大会向党员干部公开通报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程及结果并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4.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有效利用“学习强国”“汇贤学堂”等学习的平台,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养,今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11次并完成意识形态的自查工作。同时开展非法宗教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宗教信仰情况进行摸排。

5.强化人事管理。组织完成4名新晋人员的考察、入职工作,及11名同志的职级晋升,2名同志的职务晋升,1名同志的调离工作。向政法委报送任免文件2份,完成干部职工工资调整2次。

三、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一是法治建设“齐抓共管”局面还未形成。党政机构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迈上了更高的台阶,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构建起了“1+4”工作新格局,机制基本健全。但推进工作合力不够,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单打独斗”现象常见,未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有差距,部分单位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薄弱,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示范点的创建还存在量少面窄的问题,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四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度滞后。

四、国省政策

(一)中、省相关会议精神

(二)相关文件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

1.持续优化公证服务,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上办。2021年3月底前研究制定降低企业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收费办法和标准。(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对各地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情况开展抽查。2021年底前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加快明确执法裁量基准。(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司法部、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目标及具体安排

(一)工作思路和预期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和阆中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及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全力营造法治氛围,做强公共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工作根基,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的务实举措,奋力谱写新时代阆中法治建设新篇章。

(二)拟开展的重点工作

1.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完善依法治市委员会议事规则、办公室工作职责、依法治市考核测评细则;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发挥督察结果督促、倒逼、问责、激励等功能作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及时处理政府涉诉涉法问题;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围绕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第一任务”,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构建阆中特色的“矛盾不上交”工作体系,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多元化解的矛盾纠纷调解大格局。重点提升人民调解的法治化水平、社会化水平、智能化水平和专业化水平。

3.基层建设。按照重点力量和资源向基层倾斜的要求,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大力提高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4.社区矫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监管教育措施,严格执法标准,提高执法能力,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炼“心理矫治”工作经验办法,争创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的领先水平。

5.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科技化水平,实现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公证、调解网上预约,推动形成服务扩面、受益均衡、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

6.普法宣传。推进“八五”普法,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抓好学校青少年学生这个“重头戏”。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力度。

(三)拟实施的重大项目

1.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面向全市市民开展禁毒、防邪、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的多功能综合性基地。

2.阆苍南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覆盖阆中市、南部县、苍溪县法律援助、公证、鉴定、律师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协作中心。

3.司法所新建、维护和加固建设项目。迁建司法所4个(保宁所、千佛所、七里所、河溪所)。

4.智慧司法建设项目。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28个司法所自助查询服务一体机,远程会见设备,LED宣传屏。

六、2021年工作思路目标及具体安排

(一)工作思路和预期目标

以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切入点,以依法治市为统揽,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以过硬的队伍建设为根本,创新理念、补齐短板,着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拟开展的重点工作

1. 高标准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培育10个法治示范典型。

2.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3.继续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

4. 持续做好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强化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建设,协助做好乡镇区划调整、村级建制调整“后半篇文章”。

5.推进公证制度改革。

6.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

(三)拟实施的重大项目

智慧司法建设项目。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28个司法所自助查询服务一体机,远程会见设备,LED宣传屏。

阆中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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