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汇集23篇,含方案意见、领导讲话、经验交流、工作汇报、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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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方案意见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1.............................................................3事业单位改革方案2..........................................................27事业单位改革方案3..........................................................45事业单位改革方案4..........................................................50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57二、领导讲话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讲话.............................................76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讲话摘编1.................................83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讲话摘编2.................................85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讲话摘编3.................................87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讲话摘编4.................................89三、经验交流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材料1.................................91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材料2.................................94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材料3.................................97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材料4...............................100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材料5...............................102四、信息简报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事业单位提质增效..........................105以编制资源统筹为契机协同推进改革..........................107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事业单位改革..................................110

"三抓三促"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114用"三股劲"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116五、工作汇报

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汇报1.......................................118

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汇报2.......................................120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汇报3.......................................123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1

方案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有关要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稳妥有序推进我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重要论述精神,聚焦"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统筹开展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稳步扎实推进,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将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制度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有机统一,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践行"六个做表率",感恩奋进,描绘好新时代改革发展新画卷,为实现"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面创先"目标,推动县高质

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事业发展,把党建工作贯穿事业单位改革始终,同步谋划、同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把握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和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全面落实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充分发掘红色资源,建立健全红色基因传承长效机制,践行"党建+"工作理念,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完善落实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在政事权限清单、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和章程中,专章专款对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作出规定,对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方式和程序等加以明确。加强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领导,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改革期间,同步做好党组织调整接续工作,理顺隶属关系,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做好领导班子配备,规范领导职数管理和岗位管理,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

三、优化布局结构

围绕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

化可及性、公益事业集约化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为适应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和民生保障需求,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推动事业单位系统性、整体性重构。

(一)优化组建的科级事业单位

1.组建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为加强党史、地方志、档案等资料采集、编纂、整理工作,在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基础上,整合县档案馆,以及地方志编纂研究等相关职能,组建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加挂县档案馆牌子,正科级,为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征集、整理、编辑出版地方党史资料,地方志、年鉴、续志编修,以及档案管理工作等职

责。

2.组建县委县政府合作交流中心。为加强合作交流能力,

提升服务水平,在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基础上,整合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所属县公务接待服务中心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委县政府合作交流中心,正科级,为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3.组建县行政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维护,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县行政服务中心,正科级,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

4.组建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为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和

重大项目建设,在县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基础上,整合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县重点工程办公室、县项目开发储备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以及相关部门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等相关职能,组建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加挂县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中心和县生态文明建设中心牌子,正科级,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主要承担全县能源开发、铁路与高速公路建设、物流产业发展等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

5.组建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为加强全县金融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基础上,整合相关部门承担的国有资产事务服务等相关职能,组建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加挂县国有资产中心牌子,正科级,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财政局管理,主要承担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提出建议,联系服务县内金融机构、企业,以及为县内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服务支撑等职责。

6.组建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服务保障,整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才和劳动力服务中心(县职业介绍所)、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县青年创业孵化园服务中心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正科级,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主要承担就业创业指导、政策资金

扶持、人才流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人事档案托管等职责。

7.组建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体系现代化建设,在县农业机械局基础上,整合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县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县种子管理站、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等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服务乡村振兴建设等相关职能,组建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正科级,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主要承担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乡村产业调查和项目组织实施,为新农村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服务支撑等职责。

8.组建县干部廉政教育中心。为加强全县干部廉政教育基础服务指导工作,组建县干部廉政教育中心,正科级,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开展县内廉政教育等职责。

9.组建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为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测与研究,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统筹协调、牵头指导作用,整合网络信息安全监测、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职能,组建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加挂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牌子,正科级,为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网络信息安全监测与研究工作,统筹协调、牵头指导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宣传教育等职责。

10.组建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强化人才强县战略,促进人才

事业发展,组建县人才服务中心,副科级,为县委组织部所属

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县人才计划具体实施,以及人才服务支撑保障等职责。

11.组建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础,加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工作,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所属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基础上,组建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副科级,为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指导全县性宗教团体日常工作等职责。

12.组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调度和协调处置的服务支撑,组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科级,为县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矛盾纠纷对接、分流、督办和综合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职责。

13.组建县委编办实名制中心。为强化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组建县委编办实名制中心,副科级,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以及具体实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登记管理工作等职责。

14.组建县教育评估监测研究中心。为强化教育评估监测基础性作用,推动完善教育评估监测工作体系,整合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县教学研究室、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县勤工俭学办公

室(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教育评估监测研究中心,副科级,为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组织实施教育评估项目、教育评估研究、教育质量监测、教育科研成果推广、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日常工作、教师进修培训、学校会计核算等职责。

15.组建县社会救助中心。为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保护工作,做好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整合县民政局所属县社会救助局、县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比对中心、县社会福利募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社会救助中心,加挂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牌子,副科级,为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镇脱贫解困,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日常工作等职责。

16.组建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和政策协同,完善财政治理体系,整合县财政局所属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县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科级,为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财政公共服务供给的综合保障等职责。

17.组建县社会保险中心。为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整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社会保险中心,副科级,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业务、工伤保险业务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等职责。

18.组建县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为加强国土资源调查和统一国土空间规划研究,推进"多规合一",整合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县城市规划设计室等单位,以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县城市展示馆的规划成果展示和相关部门的规划事务等相关职能,组建县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副科级,为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土资源调查和统一国土空间规划研究等职责。

19.组建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加强城镇居民住房建设和保障服务工作,整合县房地产管理局及其所属县直公房管理所、县房地产交易所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科级,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棚户区改造、房屋租赁登记、房屋测量、住房改革、白蚁防治、危房鉴定、直管公房管理和维修、房地产交易等职责。

20.组建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为加强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支撑,整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站(县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县规划施工管理站、县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等单位,以及县城市展示馆的建设成果展示等相关职能,组建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城镇基础设施升级、功能修补、生态修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建筑工程有关服务保障等职责。

21.组建县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为加强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技术服务支撑,在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基础上,整合公路基础设施、公路运输服务保障等相关职能,组建县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科级,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农村公路养护,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等职

责。

22.组建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为加强水利事业发展建设,

整合县水利局所属县水土保持站、县水利水电设计室、县水利水保综合开发基地、县中小型水库堤防管理中心、县河长办公室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副科级,为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利资源保护,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体制,为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城市防汛、农田水利灌溉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等职责。县福华山水库管理委员会、县银湾桥水库管理委员会、县江口水库管理委员会、县樟坑水库管理委员会作为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的分支机

构。

23.组建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为加强应急救援服务保障工

作,整合县应急管理局所属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

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副科级,为县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县域内突发事件处置,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和抢险救援,以及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职责。

24.组建县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强化现代林业事业发展技术保障,整合县林业局所属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林业项目办公室、县林业工作总站、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为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林业生态发展建设等职责。

(二)股级机构的设置

1.组建县委民声通道工作室。为畅通民声通道工作运转渠道,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组建县委民声通道工作室,正股级,为县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加挂县委总值班室牌子,主要承担建立健全民声反馈机制,收集办理群众反映诉求与问题,以及统筹党委应急值班等职责。

2.组建县老干部活动服务中心。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精神和文化生活需要,为强化服务老干部提供强有力地保障,组建

县老干部活动服务中心,正股级,为县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

位,主要承担为老干部活动、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提供日常服务保障等职责。

3.组建县放管服改革服务中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服务工作,组建县放管服改革服务中心,正股级,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保障等职责。

4.组建县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为推动智能技术、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强化服务支撑,整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县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正股级,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为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职责。

5.组建县劳动监察大队。为强化劳动保障工作,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正当利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县劳动监察局基础上,整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劳动监察大队,正股级,加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牌子,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受理、纠正、查处,以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职责。

6.组建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统筹国土资源系统内

执法队伍建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基础上,整合县林业局所属县人民政府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正股级,为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以及山林权属纠纷争议调处等职责。

7.组建县商业服务中心。为强化内贸保障工作,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在县商业局基础上,整合县商业局所属县电子商务办公室、县商务局所属县海关事务联络办公室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商业服务中心,正股级,为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商贸流通企业入规入统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上报、商贸消费升级日常工作,为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服务支撑,以及电子商务服务、培训等职责。

8.组建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县公立托育服务中心,以及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等相关职能,组建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正股级,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以及系统内人员培训等职责。

9.组建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实现林业系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目标,在县林业局所属县林政稽查队基础上,整合

县木材检查站、县油田木材检查站、县永阳木材检查站、县森

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股级,为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林业领域执法,林业行政案件稽查,以及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等职责。

10.组建县城市公用设施养护中心。为统筹城市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整合县城市管理局所属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县庐陵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城市公用设施养护中心,正股级,为县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支撑等职责。

11.组建县工人文化宫。为加强县工人文化宫建设与维护,充分发挥其公益性服务职能,组建县工人文化宫,正股级,为县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引领职工群众学习先进文化、培育技能才干、开展文体活动等职责。

改革后,除学校、医院和为中央驻县单位提供支撑服务的县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外,我县共设置股级机构30个,其中新组建5个,整合组建12个,更名3个,保留5个,调整规格5个。

(三)统筹推进专项改革

1.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县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县人民政

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县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服务管理站、县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县军粮供应站、县国土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办公室、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站、县渔政管理站等单位主要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机关,相关机构撤销,根除"事业局"。

2.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已完成撤并整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完成转企改制。

3.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保留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副科级,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保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在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基础上,整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县粮食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及相关职能,重新组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股级,为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县应急管理局所属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基础上,组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股级,为县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为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城市管理局所属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基础上,整合县城市管理局所属县市场管理服务

中心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

为县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4.加快推进数据信息机构改革。为打破"信息孤岛",强化政务云支撑,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县信息中心(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基础上,整合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所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信息中心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大数据中心,正科级,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5.积极推进机关后勤服务机构改革。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方向,改革机关后勤服务体制,转换服务机制,撤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不再使用事业编制新进后勤服务人员。

6.扎实推进培训机构改革。撤销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县教师进修学校,其职能划入县教育体育局新组建的县教育评估监测研究中心;撤销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县农业技术培训学校,其职能划入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撤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进修学校,其职能划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组建的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撤销县应急管理局所属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其职能划入县应急管理局新组建的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不再保留各部门所属的培训机构。

7.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改革。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更好地发

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化资源配置作用,统筹全县招标投标

工作,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础上,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分支机构。

8.稳妥推进教育考试机构改革。为加强教育考试与招生服务工作,在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基础上,组建县教育考试中心,副科级,为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9.稳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为加强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增强检验检测认证公信力,整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县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正股级,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10.切实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改革。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整合县民政局所属县社会福利院等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养老服务等相关职能,组建县养老服务中心,加挂县社会福利院牌子,正股级,为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各乡镇(光荣)敬老院(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县养老服务中心的分支机构。

11.有序推进社会组织脱钩。取消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实行政社分开、依法登记。

(四)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

1.规范机构名称。在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加挂县社会主义学院的牌子,正科级,仍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县机关事务中心,正科级,仍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将县文物局更名为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副科级,仍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更名为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科级,为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局更名为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副科级,仍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将县殡葬管理所更名为县殡葬事务所,正股级,加挂县殡葬执法大队牌子,仍为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更名为县财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正股级,仍为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县移民办公室更名为县帮扶开发监测评估中心,正股级,仍为县扶贫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

2.调整机构规格。将公证处由副科级调整为正股级,仍为县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由副科级调整为正股级,仍为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县图书馆由副科级调整为正股级,仍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县光荣院由副科级调整为正股级,仍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

3.保留机构设置。保留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水政监察大队、县文天祥纪念馆、

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县审计信息复核中心、县普查中心,机构名称、级别、规格、隶属关系维持不变。

4.大幅整合职责相同相近机构。为集中优势资源、优化主责主业,对设置交叉重叠、职责相同相近的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县科学技术情报站与县技术市场开发中心、县文化馆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单位合并,重新明确机构级别,并确定机构主要职责和名称。

5.清理撤销规模过小和职能弱化机构。县报社、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健康教育所、县创建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老年大学办公室、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地名办公室、县婚姻登记处、县城乡建设局凤凰分局、县港航管理所、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计生办、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工人俱乐部、县职工业余学校,19个乡镇财政所、7个乡镇国土资源分局、12个乡镇国土资源所等编制不足4名或特定任务已完成、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事业单位全部撤销。

(五)功能区所属事业单位

聚集功能定位,整合资源要素,优化职能配置,科学规范

功能区所属事业单位设置。将研究所由副科级调整为正股级,

仍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撤销管理委员会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景区综合执法大队,职能并入管理委员会。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一)建立政事权限清单。对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政事权限清单制度。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地举办监督职责和事业单位自主运营管理权,以清单的方式逐项明确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干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财务资产、业务运行等方面的权限,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准确界定相应责任,明晰政事管办关系,促进主管部门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绩效目标管理,赋予事业单位更多自主权。

(二)探索实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逐项列清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县档案馆)等事业单位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

的事业单位,厘清职责边界,根除以事代政;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明晰功能定位,突出公益服务主责主业。根据事业单位服务性、专业性特点,健全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编制,精干设置行政财务、干部人事等综合管理机构,优化业务板块和服务流程。

(三)完善事业单位章程管理。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等面

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完善章程管理。按照加

强党的全面领导、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有机统一的要

求,以制定和执行事业单位章程为载体,明确外部和内部权利义务关系,理顺领导体制、组织结构,健全议事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推进治理现代化。健全章程制定、备案、执行等制度,加强分类指导。尚未制定章程的,结合试点文件精神,按照已出台的章程范本和相关规定起草章程。制定章程要符合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规定。

(四)统筹盘活编制资源。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

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打破"编制部门所有"的藩篱,建立健全编制快速反应、人员及时补充、队伍保障有力的编制使用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统筹调剂力度,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聚力"六稳""六保"要求,加大对公办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领域编制保障力度。按照职能定位重新核定各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除学校、医院外,县本级事业单位现有空编收回,用于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解决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及民生保障领域等编制亟须。通过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对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制度建设、职能履行、服务能力等进行评估,作为增减人员编制的"风向标",提高编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五)加强编外用人管理。推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

健康、养老等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性。按

照上级精神,制定出台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

法,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行编外人员劳务派遣制度,科学核定编外人员数量,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探索灵活适用的多种购买方式。

五、完善支持保障政策

(一)妥善安置人员。涉改单位的人员原则上由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置,不搞"断崖式"精简分流、不降低涉改人员待遇,确保改革稳妥推进,有序衔接。县本级改革涉及2058名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8名),其中科级领导干部76名(其中正科级10名,副科级66名),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

506名、专业技术人员555名、工勤人员426名,编外聘用人员

437名。因整合重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岗位聘用人员的,可不受职数、岗位设置比例限制,逐步过渡,3年内完成消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只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整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调整到其他事业单位,执行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对情况特殊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过渡期,保持工资待遇不降低。涉改的专业技术人员保留原有待遇不变。跨部门划转的单位同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接转。编外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手续。组织部门负责牵头领导班子配备调整、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申报、参公事业人员安置等任务。人社部门负责牵头改革涉及人员转隶安置、岗位设置调整、社保转移接续、涉改人员职级待遇保障等任务。财政部

门负责明确和调整涉改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方式和标准。各有关

单位各尽其责,确保改革稳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衔接。

(二)完善政策配套。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加强财政保障,利用好财政杠杆,在合理确定事业单位公益性职能和编制的基础上,明确相应经费保障方式。立足搞活用人机制、实行有效激励、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落实干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政策措施。统筹考虑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结合实际,探索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办法,着力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严格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进、管、出"各环节管理,推进"吃空饷"专项清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工作责任,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间建立机构编制、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工资管理、社保缴费、财政预算等信息共享平台,定期督促加强整改,实现"吃空饷"问题的综合治理。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县委对全县改革试点工作负主体责任。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改革试点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具体工作,逐级压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相应建立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施工队长",抓好组织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及时研究解

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形成改革合力。

(二)明确改革进度。全面谋划、全县统筹、全域推进,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要求完成规定任务。2021年4月底前,改革方案按程序报批;2021年5月底前,县直部门改革方案按程序报批、机构挂牌、班子配备、人员调整到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经费保障方式调整、岗位设置等改革各项任务基本完成。2021年6月底前,在各部门自评基础上,开展改革评估,并做好迎接省市改革评估验收工作。

(三)做好业务接续。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改革期间业务接续。主管部门负责

统筹所属事业单位公益服务和支持保障工作有效衔接。撤销的事业单位,确需保留的职能,要确定承接单位。跨部门整合的事业单位,确有必要的可进行职能和人员的拆分剥离。涉改单位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人员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整合组建的事业单位要将人员、资产、档案、党组织关系等同步调整到位,有效衔接好业务接续和公益服务,确保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思想不乱。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

行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责任。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改革期间,冻结涉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和人员调动,严禁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花钱,

做好清产核资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禁任何部门通过项

目资金分配、考核督查、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2

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第二十九次专题会议要求,按照县委关于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县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部署安排,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市委"123321"工作思路,按照县委"提升一产、做大二产、做活三产"部署要求,聚焦"八大战略定位",坚持依法依规依事业发展需要,创新思路和举措,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治理效能,推进县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为建设文旅康养、瓷兴牧强、活力创新、幸福美丽的新县增活力添动力。

(二)改革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个方面全过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健全党对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

制,强化事业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协同推进教科文卫等行业体制改革,改善公益服务供给结构,创新提供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

民。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落实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

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以机构重塑为抓手,瘦身和健身相结合,改革县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实现"化学反应",使资源配置更优化、权责关系更协同、保障服务更高效。

--坚持稳步扎实推进。不立不破、先立后破,妥善做好政策配套和业务接续,增强改革的协同性耦合性,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在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下,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改革主要内容

(一)整体重塑事业单位

坚持依法依规依事业需要,围绕部门主责主业和公共服务职能,对县直现有221个事业单位进行重塑重构和功能再造,推进职责任务相近的机构跨部门整合,调整优化规模过小、功能萎缩、分散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机构数

量,统筹推进相关专项改革,提升事业单位整体服务保障效能。

1.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着眼为科学治理服务、为资源转型发展服务、为人民利益

服务,统筹设置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事业单位改革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按照适应我县转型综改需要,围绕服务现代产业体系进行事业单位功能再造;按照与其他县区横向对比统一设置,保留部分原有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后,设置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10个。保留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保留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研究室),为县委直属事

业单位。保留县档案馆,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保留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整合县广播电视台、县委宣传部的县新闻中心等2个单位,

组建县融媒体中心,加挂县广播电视台牌子,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领导。

整合县项目推进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协调中心等2个单位,组建县项目推进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

整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组建县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整合县农业农村局的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组建县草牧业

发展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整合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

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县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和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的县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站等4个单位,组建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整合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县木塔消防站,以及县木塔保护研究所的管护职责,组建县木塔管护中心,加挂县净土寺管护中心牌子,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围绕部门主责主业,优化整合同一部门内部职能相同或相

近事业单位,跨部门整合同类事业单位,统筹设置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进行事业单位重塑,着力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提升事业单位整体服务保障效能。优化整合后,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专业性、技术性、辅助性职责,部门内部同一职能事业单位原则上只能保留一个。改革后,设置部门所属事业单位64个。

整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县人大信息中心,组建县人大代表联络服务中心,隶属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整合县政协委员会办公室的县政协信息中心,组建县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隶属于县政协委员会办公室。

整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县纪委监委信息中

心,组建县纪检监察廉政教育中心,隶属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机关。整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县纪委监委审计中

心,组建县纪检监察调查保障中心,隶属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整合县委办公室的县委信息化中心,组建县机要保密服务中心,隶属于县委办公室。

整合县委办公室的县社情民意受理中心,组建县委办公室综合事务中心,隶属于县委办公室。

保留县委人才服务中心,隶属于县委组织部。整合县委组织部的县委组织部信息中心、县举报中心、县

电教室(县远程教育室)等3个单位,组建县党群服务中心,隶属于县委组织部。

保留县老干部服务中心,隶属于县委组织部。整合县委宣传部的县宣讲中心、县国防教育中心等2个单

位,组建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加挂县学习强国平台事务中心牌子,隶属于县委宣传部。

整合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的县光彩事业促进中心、县宗教事务中心等2个单位,组建县统战工作联络服务中心,隶属于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整合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等2个单位,组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隶属于县委政法委员会。

整合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县事业单位登记事务中心、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等2个单位,组建县事业单位登记事务中心,隶属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整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县电子信息服务中心、县群众办事效能服务中心等2个单位,组建县社情民意调查研究中心,隶属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整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县政府信息采集中心,组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事务中心,隶属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整合县教育局的县招生考试中心,组建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隶属于县教育局。

整合县教育局的县教育教学研究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等2个单位,组建县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加挂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牌子,隶属于县教育局。

整合县科技交流中心,组建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隶属于县科学技术局。

整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县陶瓷研究开发中心,组建县陶瓷业发展促进中心,隶属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整合县公安局的县后勤保障中心、县看守所服务中心等2个单位,组建县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隶属于县公安局。

整合县公安局的县车辆检测中心、县驾驶员考试中心等2

个单位,组建县公安局交通秩序保障中心,隶属于县公安局。

整合县民政局的县中心敬老院、县社会福利院等2个单位,组建县社会福利院,加挂县敬老院牌子,隶属于县民政局。

整合县民政局的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组建县民政事务中心,加挂县社会捐助服务中心牌子,隶属于县民政局。

将县公证处更名为县公证处,隶属于县司法局。整合县司法局的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律师事务所、县社区

矫正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组建县法律援助中心,隶属于县司法局。

整合县财政局的县投资建设促进中心、县财政评审中心等2个单位,组建县财政投资促进中心,隶属于县财政局。

整合县财政局的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乡财县管收付中心等2个单位,组建县财政会计中心,隶属于县财政局。

整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县工伤保险所、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县失业保险所、县社区劳动保障所等7个单位,组建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隶属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县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3个单位,组建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加挂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牌子,隶属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合县自然资源局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土地开发利

用站、县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等3个单位,组建县国土空间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隶属于县自然资源局。

保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隶属于县自然资源局。整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县公用事业维护中心、县

供水保障中心、县县城集中供热事务中心、县物业事务中心、县节水事务中心、县县城垃圾处理中心、县市政工程和环境维护队等7个单位,组建县公用事业发展事务中心,加挂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牌子,隶属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整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县园林绿化中心、县国有苗圃等2个单位,组建县城市绿化服务中心,隶属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整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县建筑质量事务中心、县建筑安全事务中心、县建筑节能事务中心、县建筑施工事务中心、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县城建档案室、县房产交易服务中心等7个单位,组建县新型城镇化建设事务中心,隶属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整合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事务中心和县交通运输局的县道路养护中心等2个单位,组建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隶属于县交通运输局。

整合县交通运输局的县村级道路服务中心、县金城镇治超站等2个单位,组建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隶属于县交通

运输局。

整合县水利局的县水资源管理中心、县水利排灌站(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站)等2个单位,组建县水资源节约保护中心,隶属于县水利局。

整合县水利局的县水工程移民事务中心、县农村供水事务中心、县大小石峪和曹娘扬水灌溉站、县罗庄井片供水站等4个单位,组建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隶属于县水利局。

保留县扶贫服务中心,隶属于县农业农村局。整合县农业农村局的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县农田建设服

务中心、县农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县蔬菜产业化服务中心、县植保植检站、县经营服务中心、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县种子检验检测站、县果树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11个单位,组建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隶属于县农业农村局。

整合县农业农村局的县农机服务中心,组建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隶属于县农业农村局。

整合县林业局的县林业服务中心、县林业站等2个单位,组建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隶属于县林业局。

整合县林业局的县国营林场(县南山自然保护区)、县国营二苗圃等2个单位,组建县林业种苗培育中心,加挂县国营林场牌子,隶属于县林业局。

整合县商务局的县贸易发展中心、县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等2

个单位,组建县商贸流通业发展服务中心,隶属于县商务局。

整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县光荣院、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2个单位,组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县光荣院牌子,隶属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整合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县木塔保护研究所保护研究职责,组建县木塔保护研究院,隶属于县文化和旅游局。

整合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县文物研究交流中心等2个单位,组建县文物保护与利用服务中心,隶属于县文化和旅游局。

整合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县人民文化馆、县图书馆、县文化活动中心等3个单位,以及整合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的文化职责,组建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加挂县文化馆、县图书馆牌子,隶属于县文化和旅游局。

保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整合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县青少

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等2个单位,组建县全民健康保障中心,隶属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保留县防震减灾中心,隶属于县应急管理局。整合县应急管理局的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县安全生

产执法监察大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职责,组建县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隶属于县应急管理局。

整合县审计局的县投资建设审计中心,组建县审计事务中

心,隶属于县审计局。

保留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隶属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合县统计局的县普查中心,组建县统计调查中心,隶属于县统计局。

保留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隶属于县医疗保障局。整合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务服

务中心等2个单位,组建县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加挂县政务服务中心牌子,隶属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整合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县行政审批项目勘验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综合受理服务中心等2个单位,以及整合各部门的信息、电子政务规划、建设、运行、管理职责,组建县数字政府服务中心,隶属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整合县委信访局的县信访服务中心,组建县群众来访服务中心,隶属于县委信访局。

整合县能源局的县能源技术服务中心,组建县新能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隶属于县能源局。

整合县总工会的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组建县职工帮扶救助事务中心,隶属于县总工会。

县日用陶瓷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县建筑陶瓷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县商贸物流园区服务中心3个单位暂维持现状,隶属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行政执法机构

保留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县金城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县南河种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县下社镇食品药品监督中心管理站、县南泉乡食品药品监督中心管理站、县大临河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县杏寨乡食品药品监督中心管理站、县义井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县臧寨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县镇子梁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9个单位并入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县城镇管理监察队、县市容监察队,组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整合县应急管理局的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职责,组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于县应急管理局。

整合县自然资源局的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大队,组建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于县自然资源局。

整合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组建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整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县劳动监察大队、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组建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于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行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事项,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具体程序,上报市政府按规定审批。

4.学校和医院县机关幼儿园、县第四幼儿园、县第六幼儿园、县第七幼

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县第二小学校、县第三小学校、县第四小学校、县第五小学校、县第六小学校等56个单位予以保留。

县电大工作站更名为县开放大学,加挂县老年开放大学牌

子。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

5.转企改制的单位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县县城污水处理中心转企改

制,按中央和省市相关改革文件及配套政策执行。

6."封存"的单位将县国营农牧场、县政府文印中心予以"封存",不再分

类,计入机构限额,实行零编制"封存",人员只出不进,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

通过改革,整合撤并事业单位79个,转企改制事业单位1个。改革后,县直纳入机构限额管理的事业单位76个,行政执法机构9个,学校、医院56个。

(二)合理配置编制资源

按照将事业单位总体规模控制在合理、可持续的范围内,实

现内涵式发展的目标要求,规范事业单位设置条件和程序,实行县级事业机构限额管理和编制总量控制。除学校、医院和行政执法机构外,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党政群机关和省级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限额管理。文联、科协、法学会、残联、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学会,以及供销社、城联社、省级开发区管委会等均不纳入事业机构限额管理,其使用的事业编制相应计入县直事业编制总量。精干设置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一个主管部门最多保留一个支持保障机构,列为公益一类,不得将应由机关承担的行政事务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能够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的服务,不再直接举办事业单位提供。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逐步建立政事权限清单,理顺政事管办关系。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地举办监督职责和事业单位自主运营管理权,以清单方式逐项明确两者在干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财务资产、业务运行等方面的权限,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准确界定相应责任,对两者之间政事管办关系作出具体安排,根据事业单位不同功能特点,逐步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

2.探索实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明晰功能定位。逐项列清

事业单位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的职能。厘清职责边界,事业单位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以机关名义向社会实施管理、不得以机关影响力参与或干预市场竞争。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要突出主责主业,破除逐利机制,从事与主业相关活动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监管。根据事业单位服务性、专业性特点,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编制,精干设置综合管理机构,优化业务板块和服务流程。

3.完善章程管理,健全治理机制。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统一的要求,以制定和执行事业单位章程为载体,明确外部及内部权利义务关系,理顺领导体制和组织结构,健全决策议事、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构建符合行业专业特点及教学、科研等内在规律的现代治理机制。

4.创新用人机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坚持事业为上,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目标取向和功能定位,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科学设岗、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大胆选用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为干事创业者提供舞台。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畅通人才渠道。建立完善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机制,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得动、用得好,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5.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硬约束。严格执行

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

制工作条例》,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认真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清理规范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不相符的现行制度。建立完善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执行情况报告、核查等制度,着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四)完善支持保障政策

完善配套政策,做好改革政策衔接。统筹做好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实工作,细化完善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剂机制、财政支持政策、收入分配制度、干部人事管理等政策措施。周密做好人员调配安置,保障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不搞"断崖式"精简分流,因改革中机构调整出现超职数配备领导人员、超岗位聘用人员的,保留现有待遇逐步消化。超编单位可实行"退3进1",逐步将人员调整至编制以内。由不同类型事业单位整合组建的单位,可暂维持原有经费渠道和保障政策,条件具备的同步调整到位。严格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单位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和临时人员,给予一定过渡期规范到位。坚决防止把编外变成编内,单位擅自聘用的编外人员,不得由财政列支或变相列支。

(五)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事业发展,党建工作与事业单位

改革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把握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

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根据改革部署要求,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全面领导。县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推进县直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及党支部是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强化使命担当,全力抓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开展好所属事业单位的动员部署、组织实施、人员分流安置、资产清查、财务审计、信访维稳等工作。行业体制改革牵头部门负责推进本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改革涉及的干部人事、人员分流安置、财政保障等配套政策制定及执行指导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转企改制有关单位国有资产接收和监管工作。县委编办要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对接,重大问题提请编委会议研究。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部门党组(党委)、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改革的重点任务、步骤安排和推进方式,实化细化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县委编

办要形成清单式实施方案,以县委编委名义上报,经市委编办

审核,报市委编委批准。今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工作,主要标志是:新组建单位挂牌,主要领导配备、人员转隶、档案移交到位,变更、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相关信息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中更新完善。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

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允许迟滞拖延,不允许搞变通,不允许借改革之机突击提拔、突击进人、突击花钱。上级部门不得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下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加大对推进改革工作的督导督察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责任。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3

方案

按照《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部门实际,现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如下。

一、事业单位现状

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事业单位5个(其中正科级1个,股级4个),核定事业编制127名,实有在编在册人员96名,空编31名。其中,实有在编在册参公人员6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股级机构9个: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室)、综合技术保障办公室(12315指挥中心)、财务人事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一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三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四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五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六中队。现有事业编制65名,实有在编在册人员51名。其中:核定部门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内设股级机构领导职数18名(9正,9副),实配部门科级领导职务人员1名(1正),实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务人员18名(9正,9副)。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市场监管综合保障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现有事业编制26名,实有在编在册人员16名。其中:核定部

门股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实配部门股级领导职务人员0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2名,实有在编在册人员2名。其中:核定部门股级领导职数1名(1正),实配部门股级领导职务人员1名(1正)。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四)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24名,实有在编在册人员19名。其中:核定部门股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实配部门股级领导职务人员

3名(1正,2副)。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五)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10名,实有在编在册人员8名。其中:核定部门股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实配部门股级领导职务人员0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部门内需要调整的事业单位

(一)调整整合机构

1.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规格由正科级调整为副科级。

2.将市场监管综合保障中心与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合并,重新组建市场监管综合保障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将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合并,

重新组建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机构规格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保留不适宜整合机构

(三)调整编制

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需要拟核定事业编制总计127

名。

三、改革后保留的事业单位

调整后,保留的股级事业单位共计2个。

(一)市场监管综合保障中心,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相

当于股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保卫工作;承担文电、信息、保密、督查、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后勤服务等行政辅助工作;

(2)承担市场监管领域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等行政辅助工作;

(3)承担全旗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落实国家、自治区、盟有关科技发展规划,拟定并实施全旗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项目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全旗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统计工作及信息化建设、

管理、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

(6)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编制和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28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21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

核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二)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相当于股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管理全旗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2)依据国家有关计量检定的法律、法规,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测活动,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承担生产、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

(4)承担化肥检验,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5)负责旗内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承担区盟行政机关及相关业务部门下达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样检验等工作;

(6)负责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信息;

(7)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编制和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34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26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

核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设所长1名,副所长3名。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4

方案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为稳妥有序推进本系统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任务

(一)组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监察等方面的执法活动和应急管理工作,组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应急管理局所属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全县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监察执法工作,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3.按照"局队合一"要求,协同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承担日常行政检查工作。

4.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

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违法违规

行为的立案处理。

5.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培训、评价、认证、检测、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中介服务情况的监察执法工作,查处全县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整合组建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整合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县救灾救济服务中心、县矿山救护队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挂县应急救援大队牌子,为县应急管理局所属的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3.负责全县水旱灾害、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地震等方面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企业兼职救援队伍业务培训工作及企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指导工作。

5.负责全县社会救援力量业务指导工作。

6.完成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撤销县煤检总站,组建县矿业资源监测中心。为强

化煤矿、铁矿、石灰石矿等矿产资源调查研究,提升矿产资源

节约与综合利用监测评价水平,组建县矿业资源监测中心,为县应急管理局所属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煤矿、铁矿、石灰石矿等矿产资源监测和税费征收等职能并入县应急管理局。

(四)撤销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煤炭管理办公室)。

所承担的全县煤炭行业监管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全县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参与配合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地方煤矿的安全救援救护等职能并入县应急管理局。

二、具体安排

(一)方案制定

拟定本部门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名义正式行文报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新机构挂牌、确定新单位主要负责人、人员集中办

对新组建、整合组建的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

矿业资源监测中心、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成挂牌;按照干部

管理权限,确定新单位主要负责人,配合县委组织部完成所属科级干部的调整;按照集中办公的要求,完成办公用房的调整,做好通信网络以及办公保障工作。

(三)清理"吃空饷"人员

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吃空饷"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排查,完成"吃空饷"人员清理工作,相关情况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四)人员安置

1.人员安置意见保留单位人员安置保持不变,撤销单位人员由新组建单位

接管。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县救灾救济服务中心、县矿山

救护队全部在编人员25人,其中13人转入县应急救援指挥中

心。

县煤检总站共在编69人整体转入县矿业资源监测中心。

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全部在编人员3人,皆为参公人员,待省市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后,再妥善安置。

离退休人员共74人。其中,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4人,县矿山救护队23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14人全部转到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管理;煤检总站退休人员33人,全部转入县矿业资源监测中心管理。

编外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2.做好在编人员转隶工作

各主管部门要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确定在编人员转隶意见,制定人员转隶情况表格和情况说明报县人社局审核,参公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经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调整手续。

3.按照规定做好岗位设置工作

(五)社会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接续

人员转隶完成后,分别到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六)完成资产划转交接

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资产清查和登记,提出经费、资产调整和处置方案,按程序办理经费资产移交、接收、划转和处置手续。

(七)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按法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八)办理事业单位财政账户设立、变更、销户手续以及经费保障方式调整手续

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财政账户设立、变更、销户手续以及经费保障方式调整手续。

(九)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整合撤并等情况,同步调整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

党组织的作用不削弱。

(十)完成档案移交管理和处置工作

严格按照《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规定,制定档案管理和处置方案,做好档案收集、鉴定、整理、清点、交接工作。档案移接交一定要手续齐全。

(十一)总结完善

改革工作完成后,县应急管理局开展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报告报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待评估验收后,按相关要求抓好落实。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应急管理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党组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倒排时间、细化任务、扎实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改革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牵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注重思想引导。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形成改革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引导党员干部服从组织安排,接

受组织考验,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保持平稳有序。统筹兼顾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和当前

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坚持事业单位改革和各项工作两手抓、

两不误,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日常运转顺畅高效,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严明纪律规矩。坚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

通、不开口子,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督问责,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

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就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稳步扎实推进的原则,在市本级和旗区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着力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提升治理效能,深入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事业发展。坚持党建工作与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把握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改革部署要求,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落实坚持和加强党对重大工作领导的要求。根据健全党对重大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党政机构职能统筹的要求,对党委职能部门及其统一归口领导管理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进

行系统优化,原则上同类机构要综合设置。对涉及纪检监察、巡察、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国家安全等具有政治管理性质的事业单位,在改革中不能削弱其职能。

(三)完善事业单位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机制。实

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实行行政

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

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保证本单位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

(四)选好配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把事业单位改革放在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机构编制的全流程中统筹谋划推进。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规范领导职数管理和岗位管理,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和改革发展要求,选好配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

三、优化布局结构

(一)优化重组处级事业单位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优化重组处级事业单位,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做强做大公益事业提供组织保障。改革后,除学校、医院外,全市处级事业单位由45个调整为44个,减少正处级事业单位1个。

1.加强市委党校职责。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将市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培训职能并入,加挂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牌子,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承担集中培养培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

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培养党的理论队伍、统一战线理论研究

人才等职能。

2.组建市档案史志馆。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全市档案管理、党史研究、地方志编纂水平,整合市档案馆(正处级)、市委党史研究室(副处级)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组建市档案史志馆,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业务由市委办公室管理,机构规格正处级,承担全市档案、党史、地方志有关工作职能。

3.组建市大数据中心。为统筹数字建设,推动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发展,整合市大数据发展局(正处级)、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市发改委信息中心、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市信息资源中心、市电化教育馆、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市财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市房产信息管理中心、市建筑科技教育中心、市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市农牧业信息中心、市林业信息中心、市旅游信息中心、市大数据审计技术服务中心、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市煤炭信息中心、市扶贫信息管理中心、市信访信息中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中心、市卫生统计与信息管理中心、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等28个事业单位相关职能和部分人员编制,组建市大数据中心,为

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机

构规格正处级,承担非涉密政务网络与政务云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共性技术和业务协同应用的建设运维,统筹基础信息资源库及数据管理等职能。

4.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分离,落实国家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整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正处级)及其所属13个事业单位,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等职能。其中,8个旗区分中心设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分支机构。

5.组建市干部人事档案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整合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市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中心、市卫健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相关职能和人员编制,并划入市教育体育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职能及相应人员编制,组建市干部人事档案中心,为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统一承担市本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组建市工业发展促进中心。为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动能转换、质量效益提升,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整合市经济信息情报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市承接先进产业转移工作

办公室、市信息资源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相关职能和人员编制,

组建市工业发展促进中心,加挂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牌子,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承担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分析研究、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业互联网体系建设、中小企业服务等职能。

7.组建市就业服务中心。为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各项工作,整合市就业服务局(副处级)、市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就业训练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相关职能和人员编制,组建市就业服务中心,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承担全市就业综合服务保障等职能。

8.组建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为强化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等事业单位服务职能和人员编制,组建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面向社会提供的公益服务等职能。

9.组建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为推动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市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副处级)、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市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项目办公室、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市沙棘开发管理办公室、市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办公室、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等8个事业单位相关职能和人员编制,组建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为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承担水利工程和

水土保持建设服务、项目技术审查等职能。

10.组建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为加强农牧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整合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市植保植检站、市经济作物工作站、市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站、市种子管理站、市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市水产管理站、市畜牧工作站、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市农牧场管理站、市农牧业机械化研究推广站等10个事业单位相关职能和人员编制,组建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为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承担农牧业技术推广、植保植检、土壤肥料测试、农牧业体系建设等职能。

11.组建市检验检测中心。为优化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职能,科学界定检验检测机构功能定位,整合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副处级)、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中心、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粮油质检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相关职能和人员编制,组建市检验检测中心,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粮油质量等方面的公益性检验检测及相关技术保障等职能。

12.组建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为加强森林、林地、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等领域的建设与保护工作,提升荒漠化治理水平,整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处级)、市林

业种苗站、市防沙治沙工程管理中心、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站、市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市草原工作站、市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等8个事业单位相关职能和人员编制,组建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加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牌子,为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承担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种苗、防灾减灾等林草资源建设与保护等职能。

13.重新组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结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整合相关职能,重新组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市政务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承担政务服务大厅日常运行保障,各部门进驻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对接协调、辅助服务,市长热线受理、转办、反馈、上报等职能。

14.组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为进一步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整合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组建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为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承担民族历史文化研究、传承、展示、保护、创新等职能。

15.重新组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整合西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处级)、化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处级),组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加挂化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牌

子,为旗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

16.撤销一批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职能已归并的处级事业单位。撤销市委党史研究室(副处级)、市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处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处级)、市人民政府驻呼和浩特办事处(副处级)、市卫生学校(正处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处级)等6个事业单位。

17.取消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和公立医院机构规格。取消市第一中学、市第二中学、市第三中学、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理工学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机构规格。

18.理顺管理体制。日报社(正处级)调整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市广播电视台(正处级)调整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市铁路民航中心(正处级)调整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市投资促进中心(正处级)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正处级)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由市商务局管理;市地震局

(副处级)调整为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19.规范处级事业单位名称和设置。除个别已明确保留名称的事业单位外,事业单位名称原则上不再使用"委、办、局、处"字样,严格控制加挂牌子数量。市接待办公室(挂市对外

合作交流办公室牌子)更名为市合作交流中心(正处级);市

纪委监委机关廉政教育中心更名为市廉政教育中心(副处级);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更名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处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名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处级);市公路管理局更名为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副处级)。

20.保留以下处级事业单位。保留城川民族干部学院(正处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正处级)、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正处级)、市恩格贝生态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正处级)、市专用通信局(副处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正处级)、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正处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市造林总场(正处级)。

(二)整合规范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1.优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结构。按照功能定位,优化整合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撤并规模过小、功能弱化、分散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市本级原则上不设股级规格和8名及以下编制的事业单位。

2.精干设置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按照综合设置、优化职责、集成服务、协同高效的原则,将为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辅助等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整合为1个机构,探索同机关统筹管理。整合后,相关事业单位的编制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主管部门行政编制数,腾出的编制资源用于加强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3.归类设置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对职责任

务相同或相近的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学校、医院除外)。对同一部门所属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归类设置为1-2个。

4.保留不宜整合的事业单位。对学校、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承担质量、安全等重大专项责任,中央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机构改革方案等明确单独设置的事业单位,予以保留。

5.探索设置分支机构。打破事业单位管理层级、地域分布壁垒,探索一个机构设置多个分支机构的模式,加强人员编制资源统筹,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率,推进公益服务载体创新。市本级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共资源交易、住房公积金等领域探索设置分支机构。除分支机构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下设事业单位。

(三)科学配置事业编制资源

1.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编制规模。原则上,除学校、医院外,市本级系统内未超过15名(含15名)的空编予以保留;超过

15名的空编按照50%比例精简收回。适当降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专项改革的事业单位编制收回比例。旗区可结合实际确定精简收回空编的比例。精简收回的编制数作为各级编制基数保留,统筹调剂使用。

2.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健全事业编制统筹使用机制,扩大

人才专项周转编制规模,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础

科研、公共文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基本公共服务用编需求。统筹调剂使用现有在编人员,将超出实际需要的现有占编人员调整到亟须人员的其他事业单位。总结借鉴县管校聘、县管乡用等管理创新办法,引导人员和编制资源精准服务基层和群众。

3.调整事业单位使用的政法专项编制。通过调整的方式,收回市法律援助中心使用的司法专项编制,收回的司法专项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统筹分配。

4.按重大专项对相关事业单位进行功能再造。根据打赢三大攻坚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等工作需求,推进相关事业单位优化设置和结构布局调整,实现功能有序衔接、再造和职能配置转型,提升服务保障效能。

(四)统筹推进相关专项改革

1.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实现政事分开,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得将应由机关承担的行政事务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

2.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2020年年底前,采取转企改制、撤销、转为公益服务机构、剥离经营职能与其他单位整合等方式,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实现事企分开。

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规范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市本级在文化市场、农牧、交

通运输、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能源管理、林业和草原、工业和信息化等13个领域设置执法队伍。应急管理、能源管理、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4个领域保留市和市辖区两级执法队伍。市辖区文化市场、农牧、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水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等9个领域执法职能及相关人员编制上划市本级。市本级不再设置市场监管、民族宗教、商务粮食等领域执法机构。

组建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整合市环境监察支队及各旗区环境监察大队等10个事业单位,组建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隶属于市生态环境局,机构规格副处级,承担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职能。

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正处级调整为副处级;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正处级调整为副处级;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更名为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更名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深化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坚持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方向,加快转变培训疗养服务供给方式,对事业单位性质的培训疗养机构,通过撤销、整合、保留、脱钩、转型等方式,推动实现

事企分开、管办分开、主辅分开。撤销市法学教育培训中心、

市妇女儿童培训中心、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相关培训职能交由各级党校、相关高校及社会培训机构承担。

5.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组建综合性机关事务机构,承担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机关事务服务工作。坚持后勤管理与后勤服务分开,后勤服务通过市场购买方式提供。整合市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政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及相关职能和人员编制,组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承担市直机关事务工作。

6.统筹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群团机构退出事业单位序列。促进行业协会规范发展,反邪教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退出事业单位序列,撤销市反邪教协会办公室、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市计生协会、市贸易促进会等机构退出事业单位序列,按照群团管理。撤销市法学会办公室。

(五)因地制宜明确相关改革举措

1.围绕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将分散在各事业单位的相关研究职能和人员编制进行整合,推进农牧、林业等科研机构做强做大,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支持。

2.围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专项事业编制,加大对人口集中流入旗区的编制统筹调剂力度,强化基础教育保障,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教育质量提升。探索开展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试点。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整合市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托幼工作管理办公室、市高等学校工作指导办公室、市婴幼儿早期发展管理中心、市教育工会等6个事业单位及相关职能和人员编制,组建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为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承担学生资助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幼教、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等职能。市考试中心机构规格由副处级调整为正科级。

3.围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结构。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坚持分类指导,激发生机活力。深入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推进与学习强国等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发挥旗区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作用,加强旗区融媒体中心服务功能,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积极推动各类文化场馆资源整合工作。

4.围绕推进健康建设,完善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支持蒙医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市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机构规格由副处级调整为正处级,所需人员编制按

标准保障到位。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一)逐步建立政事权限清单。市本级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大数据中心等单位开展建立政事权限清单制度试点,旗区选择部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开展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开。合理划分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事业单位自主运营管理权,以清单方式逐项明确两者在干部人事、收入分配、财务资产、业务运行等方面的权限,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准确界定相应责任,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把工作重心从"办事业"向"管行业"转变,强化制定政策、行业规划、行业规范及监督指导等职责,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赋予事业单位更大自主权。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建立政事权限清单的具体方案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牵头制定。

(二)探索实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逐项明确事业单位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厘清职责边界,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不得承担行政职

能,不得以机关名义向社会实施管理,不得以机关影响力参与或干预市场竞争。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突出主责主业,破除逐利机制,从事与主业相关活动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监管。根据事业单位服务性、专业性特点,

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编制,精干设置行政、财务

等综合管理机构。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制定。

(三)完善章程管理。市图书馆、市中心医院等已经制定

章程的事业单位,结合章程管理制度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等事业单位,按照章程范本和相关规定起草章程。旗区选择部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开展试点。加强分类指导,按照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有机统一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分行业统一制定章程范本,明确外部及内部权利义务关系,理顺领导体制和组织结构,健全决策议事、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形成运行顺畅、协同高效、充满活力的现代治理机制,更好保障公益目标实现。制定章程要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规定。章程备案、执行等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五、完善支持保障政策

(一)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原则,继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明确各类别事业单位的经费保障方式和标准。由不同类别事业单位整合组建的事业单位,按整合后重新确定的类别做好相关配套保障。

(二)完善人事管理配套办法。立足搞活用人机制、实行有效激励、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落实和完善干部人事管理、

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

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与公务员统筹考虑。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三)做好相关人员调配安置工作。改革过程中,对相关

人员的调配安置,原则上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政策执行,不搞"断崖式"精简分流。因改革中机构调整出现编制内超职数配备领导人员、超岗位聘用人员等情况的,给予3-5年的过渡期逐步消化。整建制划转的事业单位,由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配合转隶后的部门,统筹做好原单位在编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养老金)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日常管理、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四)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调整安排。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调整到其他事业单位的,执行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对拟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人员,根据原任职务职级和现岗位条件要求,综合考虑资历、专业等条件确定岗位;对拟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比照本行业相关单位同等条件人员评定职称。因保留改革前岗位等级(职级)超出事业单位新核定岗位数量的,要逐步消化。对情况特殊的,给予3-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工资待遇水平不降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与党政机关干部交流政策保持不变,可择优交

流、遴选到其他党政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讲话

讲话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主要任

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坚定改革决心,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咬定目标、迅速行动,扎实做好我市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为全市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月16日市委编办批复,同意我市报请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方案》的正式获批,标志着我市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全面启动。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是中央和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县级事业单位改革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我们要进一步解决事业单位与新阶段、新使命、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进一步理顺事业单位的机制体制,孕育出转型发展的新生力量,为我市大力实施"四梁八柱"产业提升战略注入强大动能。刚才,会议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作了全面解读,就相关纪律和作风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要认真贯彻执行。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是要从党的事业和国家战略的高度,认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重大调整和顶层设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改革,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

十二次会议时指出,强化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接续,要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提高治理效能,促进事业单位充分、平衡、高质量发展。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是要从转型发展的高度,认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紧迫

性。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中央和省委部署的重大政治安排,是我市推进转型发展、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的重要配套举措,也是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这次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就是要着力解决好公益事业布局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不均衡、质量效率不高的问题,推动公益事业平衡、充分发展,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要从重塑性改革的高度,认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艰巨性。目前,我市有338个事业单位(其中涉改事业单位186

个,另有学校、医院、群团、协会、联社、执法队、开发区等

152个单位不参与这次改革),9447个事业编制。在这些事业单位中,编制10名以下(含10名)的单位多达112个,占涉改事业单位的60%。这些事业单位为推动全市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实现公益服务均等化、可持续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着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不合理、定位不准、职责不清、效率不高的情况。这次改革,就是要从事业需要出发,设置机构,从总体上把机构数量减下来、把编制规模降下来,真正改出事业。

二、锚定方向,坚持原则,牢牢把握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

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目标任务有两个:一是要依法、依规、依事业需要,设置事业单位。二是要精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改革推进中,要注意把握好"四个坚持、四个着力":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事业单位量大面广,大部分直接面对基层、服务民生。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职尽责各方面、全过程,融入事业单位治理各环节。要始终把握政治

建设这个"灵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支持改革。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深

化事业单位改革,最终目的就是促进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

质量发展,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改革要围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着重保基本、补短板,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引导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及生活困难群体倾斜。通过改善公益服务供给结构、创新服务提供方式、提高服务能力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三是坚持以优化布局结构为重点,着力推进事业单位功能

重塑再造。事业单位的整体性功能重构,要真正坚持从事业需要出发,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努力实现从"改头换面"到"脱胎换骨"的根本转变,在实践中用一流的工作业绩,彰显机构改革的成果。必须把坚持高质量转型发展,贯穿改革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的重要指示,聚焦服务转型发展,对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组建新机构,赋予新职能。

四是坚持以优化、协同、高效为原则,着力理顺体制机制。这次事业单位改革,既有跨部门整合的,也有部门内部事业单位之间整合的,改革力度较大,涉及范围较广。市直各主管部

门要依法、依规、依事业需要,把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贯穿事业单位改革全过程。要确保新旧职责无缝衔接,不能出现断档、缺位的情况。同时,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在市委编办的指导下,全面推进新组建单位尽早规范运行。

三、抓住关键,有序实施,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

合,不断释放改革"化学反应"

可以说,这次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力度更大。必须抓住关键,重点发力,精心谋划,在确保大局稳定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

一是要抓好事业单位整合重组工作。改革势必涉及部门利

益调整分配,也关系到广大事业人员的切身利益。这次事业单位改革整合力度空前,要将涉改的186个事业单位,精简到100个以内,精简比例为46%。在事业编制总量控制上,比现有总量少了1676个。同时,省里明确学校、医院的编制不能精简,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要适当增加。因此,在扣除全市学校、医院、乡镇的事业编制后,全市现有事业编制总量为3252个,按照市里减少1676个编制的要求,至少要精简51%。因此,改革后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数量减少了,编制精简了,那相应的职数也减少了,就会有超职数、超编制的情况。为了稳妥推进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这次改革不搞"断崖式"分流人员,因改革中机构调整,出现超职数配备领导人员、超岗位聘用人员的,保留现有待遇,逐步消化,超编单位在补充人员上实行"退3进1"(退休三人方可进一人),逐步将人员调整至编制以内。这些政策措施,市直各部门的"一把手"要给大家讲清楚、说明白,让大家消除顾虑。同时,市直各部门(单位)要依据事业单位整合重组情况,统筹改革后各事业单位的职责任

务及编制等情况,谋划组织好人员转隶工作,并按照组织、编

办、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要求,做好人员转隶涉及的相关调整备案工作。

二是要抓好重塑性改革后的"三定"工作。此次改革,给

我市确定的科级机构限额是50个(不含综合行政执法队、学校和医院),要求我们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科级事业单位"三定"的制定。虽然看起来还有时间,但任务相当艰巨。因此,不论是市委、市政府的8个直属事业单位,还是部门所属的科级事业单位,在市委编委批准本部门的改革实施方案后,要严格按照下达的编制职数,迅速抓好"三定"的制定工作。要根据事业单位服务性、专业性特点,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编制,精干设置综合管理机构,优化业务板块和服务流程。市委编办要加强指导,抓好审核,及时提交编委审定。

四、压实责任,做好保障,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把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贯穿改革全过程,统筹好事业单位改革各项任务,形成事业单位改革合力,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涉改人员思想,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一要压实领导责任。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的全面领导,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要既挂帅又出征,当好改革的引领者、推动者、促进者。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

与各部门(单位)的对接,回应改革中的问题和诉求,重大问

题要提请编委会议研究。

二要周密安排部署。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承担本部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严格按照改革方案和时间要求,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确保改革过程中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保持工作连续性。

三要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改革、自觉服从改革、积极支持改革、主动参与改革,进一步营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用改革成果鼓舞士气、凝聚力量。

四要严明各项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加强纪律监督,确保改革平稳顺利。

同志们,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是对全市各级各部门的现实考验。近年来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我们的干部是识大体、顾大局的,是经得起各种考验、战得胜各种困难的。这次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也必将再次证明这一点。只要我们上下同心、集中发力、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就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深化机构改革任务,就能全面激发我市事业单位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为推动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讲话摘编1

讲话摘编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事分开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增强深化事业单

位改革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区党代会、区两会安排部署,聚焦基层群众所需所盼所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准确把握深化事业单

位改革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坚持以优化布局结构为重点,着力推进事业单位功能重塑再造;坚持以优化、协同、高效为原则,着力理顺体制机制;坚持以事业单位改革重组为契机,着力激发改革的"化学效应"。

三要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科学合理拟定具体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各项工作一

体推进、环环相扣,突出一个"实"字;强化组织实施,把思

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分类施策,统筹兼顾,突出一个"快"字;明确工作纪律,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保密纪律和财经纪律,突出一个"严"字;注重舆论引导,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加强宣传,坚持底线思维,突出一个"稳"字。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讲话摘编2

讲话摘编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县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这不仅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也是提高全县公益服务质量的现实需要,

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强力有序推进。要通过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府和市场、事业单位和市场的关系,推动全县公益事业集约化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为全县转型发展走新路注入强大动力。

二要聚焦工作重点,准确把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任务。要

盘活资源,确保机构人员优化。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统筹盘活编制资源,重点用于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事业,着力补齐短板。要规范高效,确保运行机制顺畅。厘清权责关系,明晰功能定位,制定完善制度,建立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要服务大局,确保改革整体成效。坚持协同推进行业改革和专项改革,坚持编制资源向基层和民生领域倾斜,更好地服务全县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落地落实。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是改革的责任主体,

要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事业单位改革各方面、全过程。二要压实工作责任。组织、编办、财政、人社、机关事务、档案、涉改单位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在6月15日前全面完成办公用房调整、新组建单位挂牌、人员划转、资产移交、档案转接、三定制定、法人变更、实名制系统信息完善等相关工作。三要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讲党性、识大体、顾大局,正确面对个人进退留转,增进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合力。四要严明工作纪律。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讲话摘编3

讲话摘编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要深刻认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清醒认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充分认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解决制约事业发展问题

的内在要求。

二要明确重点,抓住关键,全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各项工作。要明确改革要求,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党建工作贯穿始终;要把握改革范围,全力推进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大行政执法领域改革力度,

统筹抓好相关专项改革;要抓住改革重点,根据市委编委下达的机构和编制限额以及涉改机构限额指标实际使用数量,充分落实"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工作要求;要健全制度机制,充分探索建立政事权限清单,完善事业单位章程管理,创新选人用人机制。

三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事业单位改革顺利实施。

涉改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对接,积极回应改革中的问题和诉求;

各牵头县领导和牵头部门要按照"谁分管、谁牵头,谁承办、

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责任到人,扎实推进,确保实效;要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坚决做到"三个不允许",严肃工作纪律。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讲话摘编4

讲话摘编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深刻认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站在树牢"四个意识"、

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不折不扣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要深刻认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县转型发展走新路的必然要求。要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走出转型发展新路注入强劲动力。要深刻认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提高公益服务质量的现实需要。要通过事业单位改革,精简整合、整体重塑、功能再造,切实优化布局结构、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提高运行效率,尽快补齐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这块"短板",加快推动公益事业集约化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要把握目标要求,稳妥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坚持

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事业单位改革和履行职

责的各方面全过程。要以党的政治优势引领和推进改革,全面

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选好配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善公益服务供给结构和质量。要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活化编制资源,不断壮大创新人才队伍。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把机构职能调整同完善制度有机统一起来。要以"三定"为依托,明晰功能定位,使资源配置更优化;以政事权限清单为载体,理顺管办关系,使权责关系更清晰;以完善章程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制度,使保障服务更高效。要坚持积极稳妥有序,统筹推进各相关改革事项。要统筹推进相关专项改革,继续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推进。要强化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思想工作,严肃改革纪律。全县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把事业单位改革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为实

施"五化战略",建设"五个强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材料1

经验交流

近年来,我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精准理好政治、经济、利益"三笔账",大刀阔斧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大力优化整合,市属事业单位精简%,编制精简44%,每年为财政节支增收约5亿元,事业单位活力有效激发、公益属性更加凸显。

一、理好"政治账",以最严标准坚决改革

我市事业单位基数大、人员多,历史问题也较多,改革难度大,但市委自始至终高标准、严要求,科学分类、区分类别、精准施策。对已实行企业化运作,或能够实行企业化运作的35个事业单位,毫不犹豫转为企业;对人员和资产规模较小、转企后难以正常运转、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债权债务不清晰、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或已无实际运作的27个事业单位坚决予以撤销;对极少数具有一定公益性、非营利性、可实行市场化运作,但暂时不具备转企条件的8个事业单位调整为登记设立。对49个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剥离、回归机关,其中19个单位予以撤销。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不饱和或职能相近的98个事业单位进行撤销或整合。按照能放则

放原则,将32个单位下划至县(市、区)管理。改革后,市属

事业单位精简%。如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精简76%。二、理好"经济账",为财政节支增收人员经费是财政一项重要开支。这次改革,除了转企、撤

销、登记设立的单位全部收回编制外,对合并组建的单位也按撤并单位编制数的50%左右核减,对确需从经费自筹单位调整为公益一类和二类事业单位的,按40%和30%左右比例核减。同时,通过利用统筹市属所有单位空编跨系统分流安置人员尽量避免超编安置,尽可能节省改革成本。此外,将原经费自筹改革后调整为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的经费纳入财政管理。改革后,市属事业单位编制精简44%,每年可为财政节支增收约5亿元。如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精简%,每年可为财政节省支出近7000万元。

三、理好"利益账",扎实稳妥推进改革

人员安置是关键。市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方案。市长经常协调有关事项。分管领导经常组织召开协调会,解难题、攻难关。市委编办、市人社局不惧增加工作量和来自各空编单位的阻力,全面梳理市属范围内事业单位空编统筹安置。对涉改单位和涉改人员提出的问题,不厌其烦地沟通协调,积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改革过程中,按照合理、合规、节省的综合原则,通过考试统筹安置涉改人员,充分考虑切身利益问题。5年过渡期内,被转企、撤销、调整为登记设立单位未能

通过考试的涉改人员,可固化人员编制类型和待遇,带编安置

到本系统其他事业单位,随人员自然减员逐步消化。既没通过考试,也没可安置的单位,再通过一次性经济补偿方式予以解聘。同时,做好养老保险衔接工作,改革前已退离休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保障待遇,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并由转制后单位(主管部门)管理。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材料2

经验交流

我们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围绕"四个聚焦",不断优化事业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完善职能职责体系,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为推动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聚焦统筹布局,凝聚改革合力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推进,明确改革方向和路径,确保高质量完成事业单位改革任务。成立了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改革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在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负责推进落实具体工作和9个专项推进组(由县级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协调推进所分管部门的事业单位改革、专项改革以及转隶等具体督促推进工作,协调解决方案制定和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全区多次组织召开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会、区委编委会等各类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改革工作,明确改革思路,制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对关键环节提出要求、加强指导,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聚焦主责主业,规范职能职责定位

坚持把依法依规、政事分开、科学合理界定事业单位职能职责作为重点和难点,全面系统梳理规范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实现政事分开,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求各部门不得将应由机关承担的行政职能交由事业单位承担。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区本级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共设置6支执法队伍。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城市管理领域保留市和区两级执法队伍;市场监管、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下沉的执法职能由区级承担;交通运输、农牧业、文化市场、生态环境、工信、住建、水务、统计、林业和草原等领域不设执法队伍。

三、聚焦挖潜创新,严控机构编制总量

从严管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逐步压缩事业单位和编制存量规模。围绕管住总量,牢固树立机构编制资源"一盘棋"意识,打破部门、行业和领域壁垒,根据各事业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总量限额内统筹使用、动态调整,坚决不突破事业编制总量。围绕加大整合,优化整合、精简撤销一批机构规模较小、工作任务不饱满或不符合发展需要、职责任务弱化、职责相同相近的事业单位,优化事业单位设置,压缩事业单位总量。围绕盘活资源,坚持"瘦身"与"强身"相结合,以挖潜创新、

盘活编制资源为目标,科学统筹事业机构编制资源,将精简收

回的事业编制资源向职能强化的重点关键部门倾斜,推进机构编制资源的科学均衡配置,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四、聚焦服务发展,保障重点领域用编需求

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础科研、公共文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基本公共服务用编需求。统筹调剂使用现有在编人员,对超出实际需要的现有占编人员调整到亟须人员的其他事业单位。总结借鉴县管校聘、县管乡用等管理创新办法,引导人员和编制资源精准服务基层和群众。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材料3

经验交流

近年来,市委编办围绕职能定位调整、布局结构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等方面,科学厘清政与事、统与分、控与活三种关系,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扎实推动事业单位挖潜增效、创新发展。

一是厘清"政事"关系,职能定位更清晰。按照政事分开、

事企分开要求,明确事业单位职能边界和功能定位,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以法律法规、权责清单、机构编制文件为依据,科学认定、全面规范涉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273家,并随行政职能剥离同步调整机构名称、明确职能定位、精简事业编制,进一步理顺政事关系,强化公益属性。扎实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撤销职能弱化或无生产经营能力的事业单位建制,推动生产经营能力强、市场效益较好的转企改制,共撤销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59家,其中转企改制34家,共收回事业编制3400余名,市区两级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全部到位,有效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二是厘清"统分"关系,布局结构更优化。一方面加强"统"

的层次和力度,突出职能衔接和体系规范,针对机构改革工作

机构合并职能调整、同一部门所属数量过多任务相近规模偏小、

机构设置不合理效益不高等问题突出的事业单位,采取撤销建制、重组机构、调整职责、规范内设等方式进行整体性重构、系统性优化。另一方面提高"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特点,实行差别化改革和管理措施。完成国有林场区域机构整合优化改革任务并精简人员编制

40%。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机构调整工作,健全完善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的管理体制。整合全市11家事业单位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职责,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构筑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体系。

三是厘清"控活"关系,资源配置更高效。用管理控编制、

以创新活编制,积极化解需求与供给、存量与增量的矛盾。编制管理上,制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统筹调配管理办法》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机构编制评估内容、指标、程序,以及市区、部门、镇街之间统筹调剂编制的原则路径。同时,对标准不明确、弹性较大或管理混乱的事项,统一执行口径,构建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体系。编制创新上,推动国企教育集团开设幼儿园,登记为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的事业单位法人,腾挪出更多编制保障教育需求。采取合理核定人员规模作为财政补助经费和岗位设置依据的方式,解决地方戏曲单位高素质表演人才不足问题。修

订出台中小学、幼儿园领导职数配备和党政后勤管理机构设置

标准,对公立医院党政后勤管理机构实行总量控制、行业监管与自主调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提升办学办医专业化水平。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材料4

经验交流

近年来,随着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生产经营类事业改革的完成以及基层事业服务体系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得到优化巩固,我市围绕争创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态势,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继续坚持高位推进,巩固改革成果。自党政机构改革

完成以来,市委市政府便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工作统筹加以推进。市委常委会、市委编委会专题研究并及时调整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委编委主任提出要围绕完善后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接续递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对事业单位进行系统优化、整体重塑和功能再造,推动守正创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亲自率队赴教育、卫生、交通、住建等系统调研,主持召开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使得改革氛围依旧。

二是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发展短板。坚持瘦身与健身

相结合,以改革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针对事业单位普遍存

在的"小、散、弱"问题,加大事业单位撤并力度,市本级精

简收回事业编制500余名,精简比例为11%。针对事业单位职责不明晰问题,在公安事业机构开展专业化绩效考核试点,进一步明确其主要职能及绩效量化考核指标,由市公安局相关支队加强专业绩效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公安事业机构聚焦公安工做主责主业,提升公安基层治理服务能力。针对事业单位为行政机关服务保障多,为社会公益服务少的问题,在改革中坚持压减为机关服务的事业单位,增加为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三是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提升改革成效。坚持机构编制服

务中心大局,市委决策到哪里,机构编制就保障服务到哪里。围绕省市关于全面融入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整合市发展改革委下属事业单位,成立经济圈发展促进中心,为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改革发展服务。围绕"三大千亿产业"发展,整合市酒业发展局、酒业园区下属事业机构,优化酒业发展服务事业机构,抢抓白酒产业政策调整机遇,更好地服务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发展;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立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更好地服务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围绕"城市提质攻坚"行动,整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机构,成立市建筑业发展中心、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等事业单位,更好地服务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材料5

经验交流

近年来,为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提高治理效能,我们在全面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基础上,持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扩大改革范围、加大整合力度,优化服务职责,促进事业单位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

一、在精准划转强公益服务上加力,做实行政职能类事业

单位

将市域内所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改革范围,全

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结合市情实际,合理选择改

革路径,其中11家事业单位只转职能不转机构,16家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划入主管部门或转为内设机构。改革后,减少科级事业单位2家、股级事业单位9家,划转行政职能至机关159项,严格落实了"除行政执法机构按中央、省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要求,明晰了事业单位功能定位。

二、在精实整合增执法水平上出力,做强综合执法类事业

单位

优化部门内部执法监管职能,强化专业执法,对技术性较

强、专业要求较高、监管责任重大或者执法任务较重,不适宜

整合的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劳动监察等领域,将部门内多个条块的执法职能归并,集中执法资源和人员力量到一支队伍行使,组建相对独立、集中统一的专业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执法职能相近、执法对象相同、执法方式相似部门机构职能,将各条线涉及的18支执法队伍整合为市场监管、文化、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5支综合性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领域一队伍",有效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在精细优化促活力激发上用力,做优职能弱化类事业

单位

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撤销、整合职能弱化、消失,任

务不饱满、偏离公益服务目标或者职责变化、职责重叠交叉的

事业单位;撒并"小散弱"事业单位,跨部门或在本部门内整合职能相同或相近事业单位,并对隶属不同部门的同质事业单位及同一部门职能相同或相近的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对职能弱化且空编较多的按照一定比例收回编制,将收回的编制重点用于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领域所需。通过对108家事业单位整合、撤销、组建、设立等瘦身健身改革,实现事业单位资源配置更优化、权责关系更协同、保障服务更高效。

四、在精干融合提工作质效上发力,做活基层服务类事业

单位

结合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整合镇(街道)所

属的、为镇(街道)提供支持保障的全部事业单位(除教育、基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除外),将51个事业单位整合设立成

9个综合服务中心。实行综合服务中心不实体运行机制,相关职能由镇(街道)职能机构承担,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事业单位人员与机关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助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混岗混用"到"融合共进"转变,最大力度提升事业编制使用效益,增强机关事业单位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事业单位提质增效

信息简报

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职责定位不准确、布局结构不合理、编制分配不均衡等问题,扎实推进县(市、区)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聚焦职责定位问题,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着力破

解政事不分、事企不分难题,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根据党政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分类采取行政职能回归机关与机构撤销、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等方式,各县(市、区)共剥离了427个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稳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各县(市、区)通过转企改制或撤销、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等方式,共撤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48家。稳步推进农林垦殖场改革,对于事业单位性质的农林垦殖场,行政职能回归所在乡镇,公益服务职能交由相关事业单位承担,注销事业单位法人,退出事业单位序列。规范县(市、区)事业单位设置,要求名称中原则上不得带有管理、办公室等类似字眼,也不得带有明显行政职能、经营职能的文字。

二是聚焦布局结构问题,提升事业单位履职能力。针对职

责交叉重叠、"小散弱"事业单位等突出问题,以优化布局为

重点,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切实理顺职责关系,确保优化协同高效。各县(市、区)全面清理撤销规模过小和职能弱化机构285个,坚决撤销培训疗养、机关后勤、部门信息等事业单位89个,大幅整合检验检测、教育考试等领域职责相同相近机构219个,积极向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综合治理、网信安全、疾控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倾斜。改革后,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总数平均由改革前的200多个减少为70个左右,精简比例达到%,最多的精简比例达到%。

三是聚焦编制分配问题,提高事业编制使用效率。聚焦县

(市、区)存在的事业编制分配不均衡问题,全面贯彻"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优化事业编制配置。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事业编制统筹调剂,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引导资源要素聚焦重点领域,保障政务服务、就业创业、社保医保、住房保障、残疾人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用编需求,努力打通公益服务"最后一公里"。着眼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等,引导资源要素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倾斜,各县(市、区)平均向乡镇(街道)下划事业编制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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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编制资源统筹为契机协同推进改革

信息简报

我区聚焦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以事业编制资源统筹为契机,协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一是突出"控量增质",保障区域中心工作推进。机构编

制任何时候都是稀缺资源,既要"管住把严",又要"盘活用好",切实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按照区委、区委编委要求,将编制资源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重点对城运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城区精细化管理以及营商环境建设等服务中心工作的事业单位进行研究,优化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同时,结合街道管理体制调整,研究向街道补充一批事业编制,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把资源配置到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

二是突出"整合撤并",加强事业单位履职能力。分批分

步骤稳妥推进暂缓分类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通过参照市级机构的分类类别、理清单位职责、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等方式,明确2家单位的类别,撤销1家单位的事业单位建制。全面梳理出17家"小散弱"事业单位,明确整合撤并方向,在充分考虑

部门工作实际,评估其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后,积极提出对策

建议。通过与相关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反复商讨、专题研究后,初步形成整合方案。

三是突出"撤销剥离",明确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结合区

"三资"清理工作,梳理事业单位资产性质,剥离经营行为,推动资产脱钩,回归公益属性。通过核定区民防工程管理中心、区文化旅游局人事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控制数,盘活低效编制资源。建立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对5家经营类单位逐个研究,分别推进。相关部门每月定期上报改革推进情况,反复推敲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按照稳妥审慎推进的原则,形成改革方案,做好人员双向选择和分流工作。通过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明确挂靠人事关系单位性质,以及梳理职能、重新定位等方式,如期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四是突出"倾斜民生",发挥事业单位社会建设作用。为

推进区教育事业协调发展,考虑各学校的编制配备情况以及教育发展趋势,用区级机动编制保障学校未来的规划和发展,为学校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供支持。与区卫健委商讨牙防所、牙防二所、体检站、血办和计生指导站等职能相近、职责单一或弱化的单位设置整合方案,综合考虑健康促进和老龄工作的职责划归,推进卫生事业资源优化和职能配置。在编制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力度,本年度教育和卫健系统的专业人员招录与去年相比,分别上升了25%和

30%,切实为打造教育高地和卫生大区提供编制资源保障。

五是突出"科学用编",提高事业编制使用效率。结合统筹事业编制资源,探索进一步合理规范人员编制使用管理。用编计划审批依据适时调整为根据统筹后的空编情况和单位实际发展需求,引导部分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保障,科学合理使用编制。注重处理好服务与监管的关系,提高事业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为全面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全力推动群众高品质生活增效赋能。

六是突出"建章立制",夯实事业单位管理基础。区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区委编委工作规则(修订版)》《区委编办工

作细则(修订版)》《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工作流程(试行)》等文件,研究明确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统筹调剂、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信息简报

我县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重塑布局体系,优化整合机构,实行政事分开,完善制度机制,着力破解县级事业单位存在的机构散弱、职能不清、运行不畅、政事不分等问题,切实提升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调查研究为抓手,实现精准"把脉"

能否准确摸清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成为顺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一是开展摸底调研。该县采取听取汇报、收集资料、个别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深入全县涉改事业单位,开展两次全县性、大规模机构编制运行情况调研。二是深入评估"问诊"。将调研中采集的650多份台账资料和近5000个数据,通过大数据比对、个案分析、经验总结等方式,对各单位存在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形成2篇综合性调研文献。三是实现精准"把脉"。通过前期分析,厘清214个事业单位在机构设置、编制分配、职能界定、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并逐一形成台账,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有效参考依据。

以上级精神为指引,明确改革路径

县级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牢牢把握中

央改革精神,才能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任务有落实。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事业发展,把党建工作贯彻事业单位改革始终,完善落实党在事业单位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领导,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牢牢把握上级明确的改革环节,对事业单位职责定位及功能类别全面分析,在省、市明确75个事业单位限额的基础上,推动事业单位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做到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该精简的精简、该加强的加强。三是结合本县实际明确改革路径,明确对原县项目办公室等65个事业单位进行优化重组,对41个职责相同相近的机构大幅度整合,对37个规模过小和职能弱化的机构清理撤销,对5个以"局、委、办"命名和职能发生变化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和发展定位,重新规范机构名称。

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破除机构积弊

一是有序推进政、事、企分离,着力破解政事不清、事企不分难题。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率先剥离43个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并划入行政单位。开展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通过改制转企、撤销事业单位建制等方式,3个经营类事业单位实现事企分开。二是着力推进事业单位功能重塑再造,有效破解机构

散弱、职能不清等问题。重新组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推进中

心等科级事业单位;继续在应急、人社、林业等领域推进综合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10支执法队伍;对信息网络、城

管领域进行系统性优化重构;将职责相同相近机构整合组建股级事业单位,重新确定主要责职和机构名称。同时,为适应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民生保障需求,设置精细化工产业服务中心、足球融合发展服务中心等2个符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特色机构。三是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着力破解资源分布不均,

机构运行不畅等问题。充分调研评估改革前、后事业单位承担

职责情况,对全县事业单位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同时,采取"以事定费,以费腾编"的方式,核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图书馆等面向一线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编制,进一步发挥编制资源合用效益。

以巩固改革成果为目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一是加快制定"三定"规定,探索建立政事权限清单,以清单方式逐项明确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明确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在干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财务资产、业务运行等方面的权限。二是完善事业单位章程管理,进一步完善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公立医院章程,按照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有机统一的要求,明确外部及内部权利义务关系,理顺领导体制和组织结构。尚未制定章程的,要求按照已出台的章程范本和相关规定起草章程。三是完善支持保障政策衔接,出台《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优化编制配备管理办法》《基层公益服

务类事业单位编制动态调整快速反应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制定人员转隶、离退休干部转接、党组织调整等意见和办法,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明角相应经费保障方式和标准,指导配合涉改单位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三抓三促"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信息简报

近年来,我省采取试点先行、整体推进、改革攻坚三阶段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路径、稳妥推进实施,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一、抓转企改制,促事企分开

省级结合文化等行业体制改革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市县立足本地实际,针对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专业技术强、具备改制条件的推进转企改制。通过改革,进一步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理顺了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关系,促进"事企分开",将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交给市场,一批经营类事业单位转换体制机制,转制企业实现战略重组,成为市场经济主体,经济效益大幅提高。

二、抓撤并整合,促布局优化

针对职能弱化、名存实亡或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力低的单位,通过撤销、整合至职责任务相近公益类事业单位、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等方式推进改革。改革后,各地事业单位总量有效精简,布局结构更加优化,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履职提供支撑保障的能力更加强化。利用整合腾空出的事业编

制资源,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生态环境、扶贫等事关国计

民生等重要领域的人员编制,有力保障了公益事业发展。三、抓职能归位,促活力激发对部分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剥离经营性职能交

由企业承担,重新明确单位职责,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如部分市县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国有林场改革,将有关国有林场承担的生产经营职能予以剥离,强化造林护林等公益服务职能,促进国有林场在生态修复和建设中提升资源管理活力,有效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发挥国有林场在坚守生态红线中的骨干作用。

用"三股劲"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信息简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我们按照"事企分开、管办分离"要求,用好"三股劲",着力解决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益低下等突出问题,稳妥推进并圆满完成全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用"实劲"。为详细了解全市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多次到涉改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展调研,并召集财政、人社及各县(市、区)委编办进行深入探讨,切实摸清其人员编制、在职人员、退休人员、

资产状况和历史遗留问题等基本情况。尤其注重离退休和患病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改革诉求及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问题,进一步弄清改革的难点和重点,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细化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社会保险衔接等配套措施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强化责任用"狠劲"。针对改革中遇到的人员安置、

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履行牵头职责,推动各涉改单位成立了由主管部门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涉

改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水平。多次召开市级改革协调会,会

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财政局、国资委共同探讨改革形式、人员分流、资产处置等方案,明确改革方向、改革步骤、时间节点以及各部门职责,形成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共推局面。同时,下发《关于做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级编办按照"一单位一策"制定改革方案,定期上报《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情况汇总表》,有力督导县级改革同步完成。

三是分类施策用"巧劲"。市县两级编办、财政、人社、

涉改部门、资产承接企业等采取集中会诊的形式,分类提出不同的改革举措,按照"同类型同政策同步实施"的原则,研究出台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安置范围、途径及养老、医保衔接等政策依据,有效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堵点、难点问题。结合改革时限要求和各涉改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成熟一家、改革一家"的原则,制定改革路径,倒排时间表,按计划逐步推动改革进程。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县级改革工作推进会和个别涉改单位答疑会,特别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涉改人员关心的问题,邀请市直职能部门现场解答具体政策,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汇报1

汇报

确定为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以来,我们立足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主战场,锤炼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职责,切实履行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职责,全面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一、高点谋划、高位推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始终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成立由旗委书记任组长的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加大对全旗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把好"方向盘"。旗委书记作为"施工队长",坚持工作方案亲自把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多次主持召开旗委常委会、编委会,多次推动解决问题;旗委编办多次组织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开展书面调研、实地调研,切实打通改革过程中的"中梗阻"。

二、高效运行、高效开展,压茬推动改革进程

牢牢把握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力求规定动作"精准",自选动作"精彩"。印发

《关于报送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草案)有关事项通知》,从三个方面提出12项要求,为全旗事业单位改革画好施工图,定好

时间表,明确领导干部配备、机构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

任务、责任单位和落实时间表。各项工作安排环环相扣,有机衔接,有序推进。为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同各涉改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谈话,强调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周密组织、严肃纪律。在人员转隶方面,不仅考虑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更考虑离退休干部职工、临时聘用人员的去向安排,做到稳人心、暖人心。各部门单位积极响应各项工作并迅速组织实施,在方案印发后一个月内所有工作基本实施到位。

三、高标准、高强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始终站在政治高度谋划推进,激发改革分工处处有任务、"全办齐上阵"的干事创业精神,切实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科学配置职责。坚持从职能配置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推动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坚持效果导向,合理设置事业单位。根据部门履职需要,严格控制内设机构数量,对职能相近、相似及弱化的予以整合。坚持目标导向,优化配置编制和领导职数。将改革过程中收回的空编,主要用于保障新组建部门、职能强化的部门和综合经济部门。

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汇报2

汇报

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启动以来,我们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有关改革精神,在市委统一部署下,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在改革伊始就进入实战状态,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形成了开局顺利、压茬推进的良好态势,圆满地完成了市、县(旗、区)两级改革任务,改革成果丰硕。

一是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事业单位改革各方面全过程,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事业发展,健全了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了纪检监察、党委巡察、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具有政治属性的事业单位,并在各事业

单位"三定"规定中明确了所有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规范了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形式、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事项,全面规范了承担党建、纪检、离退休人员管理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领导职数,事业单位党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

二是公益属性更加突出。本次事业单位改革,对所有事业单位职能职责重新梳理,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促进行业中介服务健康发展,推动市施工图审查中心、机动车检验检测中心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

展,市消协、个协等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市法学会、贸促会列

入群团管理。改革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再承担生产经营活动职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再承担与主业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职能,实现了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公益属性更加凸显。(头条号:基层公务员的日常,QQ545658867,海量优质文字材料和PPT课件)

三是布局结构更加优化。打破事业单位管理层级、地域分

布壁垒,市本级事业单位由372个精简至206个,净减少166个,机构精简44%。7个旗县区事业单位由925个精简至719个,净减少206个,机构精简22%。市本级在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领域积极探索设置分支机构,共精简事业单位102个。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42个。规范使用"委、办、局、处"字样的机构名称41个,统一了同类型机构的名称。从紧设置内设机构,共精简47个,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布局得到全面优化,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保障效能。

四是职能配置更加科学。立足地区实际,紧紧围绕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目标,聚焦重大战略和发展需要,重新组建市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大数据中心等18个处级事业单位,为做大做强公益事业提供了组织保障。

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各旗县区均设立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等机构,加强了工作力量,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更加科学。

五是编制使用更加科学。健全事业编制统筹使用机制,盘

活用好现有编制资源,除学校、医院外,市本级按不低于空编

20%比例收回事业编制348名,7个旗县区共收回310余名。积极探索"向科学技术要编制、向信息化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创新研究制定灌区机构编制配备标准,用信息系统和智能设备代替人工操作,精简人员编制230余名。同时,加大统筹调剂力度,重点用于投资促进等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用编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汇报3

汇报

自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们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安排,紧扣工作要求,紧盯目标任务,紧抓关键环节,超前谋划、有序推进,精准细化"任务书",制定分化"路线图",倒排量化"时间表",打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冲锋战"。

一、做到"三个坚持",把准改革方向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优化顶层设计。区委主要领导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先后召开1次区委常委会和深化改革委员会、2次编委会、3次协调小组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优化顶层设计,强化统筹协调,解决突出矛盾和制约瓶颈。二是坚持提前谋划,核

清底数实情。第一时间对全区45个部门开展事业单位改革综合

调研,形成《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调研汇报材料》和《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摸底表》等,摸清编制人员底数,弄清改革重点难点,厘清机构职能职责,精确分类定性,为全面推进改革夯实基础。三是坚持压实责任,精准把握要求。及时调整领导机构,形成区委牵头抓总、协调小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

职、涉改部门推动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坚强

有力的组织保障。印发《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精细规范流程,明确工作思路,把准改革方向。

二、做到"四个突出",确保改革实效

一是突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建工作与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做好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人事安排,为7个区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置党支部,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地位不淡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削弱。二是突出培训指导,深化思想共识。召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制定《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参阅资料册》,对制定改革方案、拟定"三定"规定、人事工作办理等政策进行详细解读,保证政令畅通、行动一致。三是突出理顺职能,优化布局结构。依法依规、政事分开、科学合理界定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瞄准制约公益事业平衡充分发展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补齐公益事业和服务领域短板,优化布局、准确定位。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划归至主管部门,对涉改部门职能职责进行全领域全覆盖重新设置,切实提高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四是突出服务发展,盘活编制资源。加大"小、散、弱"事业单位撤并和整合力度,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在管住总量的基础上,统筹盘活用好事业机构编制资源,

将盘活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发改、文旅、疾控、医保等经济民生

部门倾斜,大力推进了有限优质资源的科学均衡配置。三、做到"三个持续",保障改革稳定一是持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把思想政治工作

贯穿改革全过程,全面理解把握改革政策,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通过区委主要领导统筹谈、组织部长针对谈、编办主任细化谈,逐步化解"难点"、疏导"堵点",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看待改革、积极拥护改革、主动参与改革,坚定改革改好的信心和决心。二是持续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改革合力。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周密配合、合力攻坚,成立专项审理组,在大量调查研究、推演论证、征求意见基础上,出台"三定"规定。做好人员转隶安置,不搞"断崖式"精简分流。涉改部门机构挂牌、印章刻制、办公用房调整率达到100%,同步做好社保、医保、档案衔接和经费资产处置、事业单位撤销登记,确保队伍平稳过渡、职能平稳交接、工作平稳推进。三是持续强化跟踪督导,严明改革纪律。编办实行全程跟踪督导,严把任务关、程序关,抓好业务辅导和工作指导。认真比对上级部门职能职责、主管部门职能框架和原有部门职能内容,确保"三定"规定不遗漏、不越界、不走样。严格执行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并自觉接受群众和纪委监委监督,确保改革的公正、公平、公开,明确将事业单

位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巡察工作内容,以严肃的监督执纪问责为

改革保驾护航,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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