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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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篇1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30日至7月30日,县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水利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11日,县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和整改工作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16个问题,并提出3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局党委明确要求,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是对每一名领导干部党性觉悟的重大考验,是必须竭力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要求上来,把整改工作作为一场必须坚决打赢的“硬仗”,迎难而上、真抓严改,坚决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党委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牵头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整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局党委制定《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逐项梳理归类,把16项整改落实任务细化为34个具体问题和事项,列出问题清单,逐个细化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立说立改、开门整改、全面整改,逐项对账销号,做到了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四是召开民主生活会。9月11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首先代表局党委作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发言,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班子对照检查后,党委书记带头对照检查发言,其他党委成员依次进行发言。党委成员分别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刻检查和剖析自己,开展自我批评,主动站在水利发展的高度,既讲个人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又从分管科室和工作中出现的典型事例中检讨自己,主动认领问题,真正做到了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五是加强督促调度。局党委分别于8月14日、8月21日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9月4日,召开党委会议,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要求。期间,党委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责任人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效,严肃整改纪律,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六是强化成果运用。局党委将整改落实作为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能力的重要契机,在一对一、点对点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见微知著,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巡查、财务管理自查自纠、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纪律检查、治理“吃空饷”“回头看”等专项检查工作,制定完善规章制度9项,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务实干事,推动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落实能力。结合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治水思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明确以水资源管理为主线,以保障供水为重点,以水利惠民为根本,以水生态文明为引领,以深化水利改革为动力,以推进依法治水为抓手,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统筹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水利支撑保障水平,切实将新时期治水思路贯穿于我县水利发展的全过程。
二是保障供水,实现安全优质供水。依据《山东省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及《邹平县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加快推进邹平县分质供水工程。目前,分质供水工程前期设计方案已经完成,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工程规划,自2018年起,计划用五年时间,在新建项目、新建小区同步配套建设双管线,对老旧小区逐步进行供水管网改造,逐步实现县城区优质饮用水和一般生活用水双管线供应,从而降低我县自来水的水垢问题,使居民喝上更卫生、更健康、更优质的饮用水。
三是加强节水工作。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前已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上报省水利厅,做好水利厅评估准备工作。同时,以邹水利字〔2017〕122号文件,向各镇(街)水利站、开发区管委会水资源管理所、各取用水单位等印发《邹平县水利局<关于印发节水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将节水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和责任分工。目前,已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水平衡测试工作正有序开展,力争年底前完成10家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实现各用水单位科学用水、合理用水和节约用水。
四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结合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修订,进一步理顺执法机构,充实执法人员,加强主动执法。自8月份以来,先后查处水事违法案件6起,维护了良好的用水秩序。同时,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编制完成《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方案》,下一步,将对1处河道型入河排污口实施拦污闸维修;对8个排污口按规定补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完成14个入河排污口的分流改造工作。
五是开展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水利法治建设工作,我局印发《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任务及分工。9月14日,组织执法人员到章丘区就水利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了对标学习。
2.党委缺乏主动作为和勇于担当的精神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议制度。党委会前将研究议题提前书面通知班子成员,不搞临时动议。结合水利工作特点,主动研究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管理、组织人事工作、三重一大事项等内容,提高党委会议质量。
二是保障灌溉用水。加大引黄力度,及时启用两处小清河扬水站,保障灌溉用水,今年以来已引黄河水亿方、引小清河水3600万方。同时,积极做好马四干清淤及配套工程建设,保障农业用水。目前,马四干清淤及配套工程正在进行招标,计划年底前完成。
三是加快工程建设。为保障工农业用水,渠道引水时间长、频率高,施工与引水时间冲突,加之迁占工作难度大、县级资金配套不到位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工程未能按期竣工。下一步我局将加大迁占工作力度,积极统筹引水与施工,积极协调县政府将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落实到位,并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力争尽快完工,早日发挥工程效益。
3.个别重大事项未经研究或落实不到位
一是进一步完善决策落实工作机制。班子成员互相配合、互相支持,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是“三重一大”、选人用人等事项都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广泛征求意见,做到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并以会议、党务政务公开等形式做好公开工作。对“引黄灌溉处以水费名义收取灌区维护费”问题,已责令引黄灌溉处向局党委做出详细说明。
二是积极落实党建巡查制度。制定《党建巡查工作实施方案》,8月15日至8月18日,局党建工作巡查小组对所辖7个支部进行了第一轮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并就巡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目前,各支部对巡查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是积极落实企业改革。工程处为国企,改革尚未完成。下一步,将主动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工程处聘请职业经理事宜,进一步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1.重业务,轻党建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工作是本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失职、不抓党建工作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并按照“七必谈”要求,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截至8月份,各支部上半年谈心谈话工作已完成,共谈话180人次。党委书记按照“七必谈”要求,与新任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党员发展对象、受处分党员等进行了逐一谈话,共完成谈话17人次。同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以邹水发〔2017〕23号文件印发《关于党委委员领创党建示范点的通知》,压实党委成员的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对基层党组织的督导和指导。
二是提高党委中心组学习效果。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17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施方案》、学习计划表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7年学习计划》。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自8月份以来,已按计划组织了2次党委中心组学习,重点对《***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总书记的成长之路》、《***的七年知青岁月》、《***总书记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党建篇》、《滨州市纪委、滨州市监察局关于对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履职不力行为的问责办法(试行)》等进行了深入学习交流,并对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是选优配强支部力量。局自来水公司党支部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党支部两个支部因人员变化、调整等原因导致支部委员出缺,两个支部严格按照程序,向局党委提交补选支委的请示,经局党委批准,两个支部按照补选程序,重新调整了支部委员会成员,确定了新任支部书记。同时,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局党委于9月25日向所辖7个党支部下发提醒换届通知,进一步加强了换届工作的程序性、纪律性,更好的将局党委的各项决策落实到各党支部。
四是落实党建责任。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建立了党委委员联系点制度,局党委5名党委委员分别联系五个基层党支部,并将组织关系转入联系点党支部。通过实际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指导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制度的落实,并积极做好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在党委委员的有力推动下,各党支部结合工作特点,积极推进具有各自特色的党建领创项目。目前,机关党支部和引黄灌溉处党支部的领创项目都已确定,正在有序推进。
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9月11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各党委成员就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谈心交心,并在会中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根源,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同时,各党委成员之间互相批评,提出意见建议,确保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二是提高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带着问题学,联系分管工作学,在交流中学。自8月份以来,已按计划组织了2次党委中心组学习,重点对《***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总书记的成长之路》、《***的七年知青岁月》、《***总书记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党建篇》、《滨州市纪委、滨州市监察局关于对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履职不力行为的问责办法(试行)》等进行了深入学习交流,并对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学习研讨,各中心组成员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深刻查摆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科学举措。
三是严格组织生活。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坚持“主题党日”活动,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之内。特别是针对老干部党支部党员活动组织困难的实际,局党委以邹水发〔2017〕4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老干部党支部组织生活常态化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帮扶小组,从活动前期准备到活动开展,再到后期整理,全过程压实工作责任,协助老干部党支部扎实开展好组织生活。同时,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党员,落实党员帮学制度,由帮学人员进行帮学送学,实现了老干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常态化、制度化。
四是规范谈心谈话活动。以邹水发〔2017〕14号文件印发《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制度的工作方案》,就谈心谈话的范围、内容、形式、原则和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等做出规范。局党委结合反馈意见,对存在的谈话流于形式、记录不真实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巡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各支部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3.基层支部建设虚化弱化,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加强支部建设。以邹水发〔2017〕18号文件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水利工作,深入开展学习教育,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效果。为打造一支素质过硬、思想过硬的队伍,局党委相继研究制定并以邹水发〔2017〕15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规范组织生活打造过硬支部的实施方案》、以邹水发〔2017〕24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重点任务的通知》、以邹水发〔2017〕25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增强支部主体意识,实现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
二是开展党建巡查。积极落实《党建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巡查工作。目前,对7个支部的第一轮巡查已完成,并将各支部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整理,下发了巡查情况通报,促进了各项党建制度的落实。
三是压实支部责任。结合党建巡查,对各支部的档案进行系统督查和指导,制定支部党建重点任务调度表,明确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督促各支部认真开展自查,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同时,立足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编制了《邹平县水利局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手册》,为党建工作开展提供了标准和遵循,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4.基层党员组织意识不强、党员意识淡薄
一是加强党建知识学习。结合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积极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水利局党委书记突破项目《机关党员十二课》。组织全体党员注册“灯塔—党建在线”、“主题党日E线通”,通过网络实现随时随地学习。同时,结合党建巡查,开展党建知识测试,促使全体党员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党员意识。
二是加强支部管理。结合“主题党日E线通”系统、“灯塔—党建在线”系统、“山东e支部”系统的使用,进一步规范各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的理论修养和党员意识,提高参加活动的纪律性和自觉性。目前,各支部“主题党日E线通”系统已能熟练操作并按时完成上传;187名党员已全部完成“灯塔—党建在线”系统注册,注册率100%;7个支部已全部开通“山东e支部”系统,并配备了专门的管理员,完善了支部信息,9月份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已完成上传。对不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各党支部书记结合谈心谈话活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积极引导他们自觉参加组织生活,组织意识、党员意识明显增强。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1.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每次召开党委会及中层以上负责人会议,都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反复强调,深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都进行了对照检查,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监督考核和落实机制。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抓在经常、融入日常。
2.“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好分管领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经常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通过廉政谈心谈话,加强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目前,局领导已与各分管单位负责人完成谈话46人次,确保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
3.廉政教育形式单一,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一是加强对党员的廉政风险意识教育。结合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微腐败警示录》,进一步增强了廉政意识。下一步,将通过学习上级政策、上级文件、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请专家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对党员干部开展专题教育,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是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下发《关于制定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以及单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局各单位制定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排查单位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程序,堵住风险漏洞。特别是针对水利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干部任免、职称晋升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目前,各科室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以及单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已基本编制完成。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禁而不止,仍有发生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廉政意识。针对自来水公司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召开党委会进行深刻反思,并下发《关于对自来水公司违规问题的处理通报》,加强警示教育。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结合“两节”和十九大期间维稳工作,我局下发了《关于严肃十九大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对节假日、周末值班、请销假制度、外出备案制度进行了强调,并组织督查组对工作纪律进行了督查。同时,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人员和专项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力度,从源头上进行防控。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类财务违规行为,根据移交问题线索,对1名工作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绝不姑息、迁就、手软。
5.干部人事管理不严格,对下属单位“关键少数”管理约束不严
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局机关规章制度汇编》,规范考勤管理,深化“慵懒散”专项治理和“吃空饷”问题自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局督导组不定期对工作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现已按照规定对各科室人员的出勤情况完成一轮督查。
二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将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与纪律作风纳入日常督查内容,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同时,结合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修订,以及国有企业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理顺混岗问题。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对各单位、经济实体等财务的监管责任、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同时,要求相关单位自查自纠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财务管理。
6.机关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缺乏监管考核机制
一是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以邹水利字〔2017〕143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印发<水利局机关考勤公示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去向公示制度>的通知》,建立了工作人员考勤台账,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纪律性。目前,9月份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已完成统计,将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是加强公车管理。对车改后保留车辆进行了全面排查,对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及时更换,借用车辆全部退回,并登记造册,建立起公车管理整改台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内公务出差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务出差活动,严格执行派车流程,规范公车管理。目前,我局公车管理规范有序,所有人员的公务活动用车均按规定执行,有效杜绝了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人员管理。督促下属单位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每月进行公示。组织分管领导、办公室与经常不上班人员进行谈话,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要求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按时上班。同时,加强机关考勤管理,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经教育后仍不遵守制度规定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是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不定期对下属企业经营情况进行督查审计。
(四)关于发现的其他方面问题
1.水利工程处存在出借资质、成本收入结转不合规、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实行企业资质专人管理,坚决杜绝出借资质行为,最大限度减少经营风险。安排专人对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与对方单位和个人逐一核对,并对不合规的成本单据陆续开具发票并入账。对今后购置的固定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2.报销手续不规范,个别事项支出不合理
该问题已于2015年自行整改到位。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财经法规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自觉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的能力。在财务报销过程中,加强审核监督,严格执行相关报销程序,坚决避免手续不全、内容不合理的支出的发生。
3.公款私存的问题
该问题已于今年6月份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下一步,我局将强化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下属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经营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制度,并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坚决杜绝公款私存问题发生。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一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事事有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协调调度,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不断深化的整改项目,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快建立健全相关预防制度体系,让整改成果成为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整改。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检查,始终盯住待落实的事、存在的矛盾问题,切实做到督到点子上,查到要害处,督则必办,办则必果,从而进一步严明纪律,真正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营造水利事业和谐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水务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篇2
市委巡察组: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3日至4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巡察。6月13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同时坚持把巡视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局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34个具体问题,30个已整改完毕或长期坚持(16个整改完成,14个长期坚持),2个基本完成,2个正积极推进,巡察整改期间共问责处理违规违纪人员12名(其中5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6名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上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市水务局党组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陈亚利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宏和纪检组长张东辉任副组长,其他副县级领导为成员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带领分管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4大类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34条具体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局党组书记陈亚利同志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分管业务、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律己不严、作风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工程建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通过专项治理,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好市委第一巡察组强调指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我局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全市“9+2”工作布局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全力推动水利水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坚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五)建章立制,强化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人事、财务、纪检、工程等各类规章制度6项.制定业务工作程序规范18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4次。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每月进行一次整改通报,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单位要对照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六)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期间我们积极邀请市委巡察组列席市水务局党组会议,积极征求市委巡察组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整改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及时通过水利网站、宣传栏等渠道向干部职工通报,积极接受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工作取得主要成效
局党组在市委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认认真真查原因,实实在在抓整改,阶段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组织开展了四个专项活动。围绕河道采砂、停止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开展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围绕水资源管理,规范水资源费征收,开展了自备井封填专项行动;围绕农村饮水,开展了专项督促检查,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开展了专项自查,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共拆除违法采砂企业36家,规范管理砂场24家,督促整改砂场3家;补征水资源费万元;对排查出的个别群众吃水困难等问题,及时指导督促当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快解决。
(二)建立完善了六项规章制度。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印发了《洛阳市水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措施》;围绕公务员管理,制定印发了《洛阳市水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围绕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围绕规范财务管理,制定印发了《洛阳市水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围绕廉政监督,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围绕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督促解决了一批重难点问题。一是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尤其是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更加重视,对机关支部等7个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对下属3家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纳入水务系统党建总体布局;指导水利设计院进行了党委换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更加严格。二是砂石管理进一步规范,在砂石专项整治基础上,收回原下放到县(市)采砂审批权,市域内省管河道采砂许可证统一由市水务局审批,停止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建立了河道采砂督促检查相关制度。三是水资源管理更加严格,进一步细化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建立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公开收费标准、项目、范围,按受社会监督,确保水资源费做到应收尽收。四是重点难点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亚龙湾问题、水投公司借款问题解决进度加快。亚龙湾问题市水务局已向市政府多次汇报,解决方案已报市政府;水投公司借款问题,部分借款已催回,剩余部分正在完善手续,还有部分正在协调尽快还款。
三、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共13个具体问题:
1.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抓党建投入精力较少;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效果差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将党建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年初专题研究制定党建年度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2.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党建工作纳入局党组成员个人及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3.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四风”方面的知识学习,并抓好计划落实。
2.部分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差,对分管领域内的党员干部长期脱岗、滥发津补贴和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失察失管,对砂石资源、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不力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印发了《洛阳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2.重新改选了砂石处党支部,进一步明确了河道采砂管理的责任任务;3.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费的征收管理;4.建立了巡查监管台账和督导检查台账;5.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成立了风险防控领导小组;6.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与市直相关单位的沟通,从根源做好河道采砂管理、水保费征收、水资源征收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
3.一段时期内党组班子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推动工作合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确保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2.党组作出重大决策,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3.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度,对党组集体决定的事项,党组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及时汇报决策执行和工作推进情况;4.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增加党务工作的公开渠道和形式,畅通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决策监督渠道。
4.党组班子法制观念不强,河洛戏苑等洛河沿岸部分建筑审批和规划手续不完善;亚龙湾游乐园规划项目被住建部认定为违章建筑责令拆除等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协调,全力推进。1.对于该项目当前存在的无规划、环评等手续不全的问题,向市政府汇报,尽快完善相关手续;2.成立亚龙湾和水景提升工程问题处置协调小组。目前正在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群安医养院和河洛戏苑进行资产评估;3.多次与亚龙湾协调沟通,并于7月14日向市政府上报了专题报告,7月25日向市政府赵秘书长汇报亚龙湾情况,7月26日向洛阳仲裁委确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安排部署存在文件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撤销错误发文文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目前办公室主任已调离原岗位,处分问题依照有关规定报市直工委,正待批复中;2.加强学习教育,增强人员政治觉悟,严守政治规矩;3.提高公文管理水平,严格程序,完善收发、运转制度,确保公文质量,维护公文的严肃性。
6.市委市政府“9+2”工作布局涉及水利工作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积极推进。1.小浪底南岸灌区项目12项专题报告编制6月30日已全部完成;2.已采取“闭关”方式,抓紧完成可研报告的修改完善。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专人专责,积极协调巩义市水利局做好各专题报告报批事宜。目前,初步设计编制已经开展,9月完成报告初稿。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4.上黄路二期复建项目截至7月26日,已完成总形象进度的36%。下步继续紧盯目标任务,持续督导,确保第三季度完成总形象进度70%,年底前完成总形象进度,具备通车条件。
7.对关系民生的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有的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个别村庄的供水站和深井形同虚设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月3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10月底前完成改善万人饮水条件的目标任务,11月底前同步解决脱贫村饮水不达标问题;2.对各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情况进行进一步排查登记,建立问题台账,逐项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农村饮水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对排查中发现的嵩县城关镇韩村等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枯水期不能满足供水需求,旱季无法正常供水等问题,嵩县水利局已制定出饮水安全抗旱临时送水应急方案,安排车辆向城关镇韩村等村定期送水,并寻找新的更可靠的水源,逐步提高供水保障率;排查中发现伊川县、嵩县两县未按要求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未落实维修养护基金。目前,两县正在积极整改。伊川县水利局已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并报县政府;嵩县政府已出台《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3.加强已建成工程的运行管理,合理核算运行成本,加强工程项目的后期管护和水费征收等工作,最大发挥工程效益。4.成立14个督查组,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经常督查,实地调研,督促问题解决。
8.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职能科室管理不严,导致部分采砂厂无证经营,私挖滥采现象突出,个别地方河道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印发了《洛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河道采砂许可管理的通知》《洛阳市水务局关于明确河道采砂扬尘管控标准及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的通知》,明确了自2017年1月1日起,市域内省管河道采砂许可证统一由市水务局审批,并严抓督促检查落实;2.对河道内无证采砂已全部予以取缔关停,其中洛宁拆除河道内砂场18家、宜阳县拆除河道内砂场18家,并对河道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平复河道,清理弃料,改善河道生态,现实有规范河道采砂33家;3.加强市级巡查监管并建立了县(市)督导检查台账,落实了监管责任人,夯实了监管责任主体,强化了重点河段的日常巡查监管,杜绝了私采盗挖。
9.局纪检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探头”作用发挥不足,执纪问责失之以软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2.针对发生的问题,整合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3.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对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5.主动受理和认真查找问题线索,发现问题严肃查处。整改期间,已问责处理违规违纪人员11名,其中4名违反工作纪律、1名违反廉洁纪律人员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名违反工作纪律、4名违反廉洁纪律人员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因涉嫌文件造假,党支部讨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建议已上报待批。
10.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已落实了基层党组织书面报告半年党建工作;2.制定了《中共洛阳市水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细则》;3.进一步强化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积极研究谋划本单位年度党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有考核;4.坚持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党建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年终党建述职评议制度。
11.思想建设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机关开展党建知识教育培训少,党员经常性集中教育活动不够,民主生活会多数开成了工作汇报会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制定下发了党建工作十二项制度;2.下发了七一期间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领导班子讲专题党课、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并在6月30日上午组织了机关党组织专题党课和重温入党誓词;“七一”前后所属各单位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党课活动;3.下一步重点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12.对下属水资源勘察设计院公司、水利勘测设计院公司和水利工程局公司等3家企业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少、检查督导少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月18日已组织了尚未换届的水利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党委换届;2.下步落实工作责任,将非公企业党建纳入局系统党建总体布局,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培训、同考核。
13.组织建设不健全,局机关党委书记未按规定进行投票选举程序,基层党组织中有3个支部书记长期空缺,2个支部书记不在本职岗位,7个支部未能按期换届。部分下属党组织的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的不紧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防汛办、砂石处、机关支部、质监站、水保站、节水办等7个支部均已完成换届,1个支部书记已回原岗位,另1个支部书记驻村,暂由1名委员主持工作;2.下步继续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机关基层党组织;3.加强水保站等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共11个问题:
14.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编制、招标定标和建设验收等主要环节都由曾隶属于水务局的几家单位和公司实施,外部监督制衡机制缺乏,廉政风险较大。部分水利工程以会议纪要形式直接发包,规避招投标程序约束。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违规插手水利工程建设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对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编制等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信誉好水平高的项目服务单位,承担项目规划设计;2.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信用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3.按照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程序,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通知》;4.加强水利工程项目的专项审核,公开招标,从源头上杜绝一切干扰招投标的因素。
15.公务车辆运行管理不严,车辆运行费用较高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加强公务车辆运行管理,严格用车审批;2.严控车辆维修养护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实行一卡加油管理,统一充值,用油登记;3.严格停车费、路桥费审核把关,杜绝公车私用,确保公车运行费用逐年降低。
16.水利工作人员违规在水利协会兼职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已于2017年5月5日向市民政局申请注销了无具体职能的洛阳市水利行业协会,市民政局于2017年5月24日(洛民社[2017]301号)批复同意注销登记,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了相应手续;2.协会注销后3名兼任人员职务自动解除;3.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进一步清理清查所属事业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工作人员,目前,无人员社会组织兼职。
17.砂石处违规乱收费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2.对砂石管理处党支部进行了改选,建立了河道采砂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8.涉嫌公车私用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公车私用的均已退回报销费用,并按每公里元进行了收费,已按时整改完毕;2.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3.加强财务报销票据审核,安排专人审查把关,坚决避免再次发生违规报销情况;4.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派车单制度,保证差旅费报销与派车单公务一致,坚决避免公车私用;5.对巡察组发现的涉嫌公车私用问题,已核实,由局财务收缴已报销的违规费用。
19.部分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加强财务人员学习教育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政治觉悟;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确保各项开支规范合理;3.严格专款专用,坚决杜绝再发生挤占挪用情况。
20.机关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已取消列支的补助;2.对以前的问题深刻反思,认真汲取教训;3.严格差旅费管理,坚决避免虚报冒领行为;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
21.水投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相关单位借用其大量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年7月4日向六家单位发送律师函,于2017年7月25日已向市政府上报文件《关于协调解决洛阳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请示》;2.水投集团已向人民法院对三家改制单位准备提起诉讼;万元属于工程款,正在完善相关手续;4.水投集团已于2017年6月26日向中院提出撤销仲裁委裁定,中院已立案受理;5.相关单位已承诺归还欠款,2017年7月10日还款68万元,剩余欠款正在协调还款,如协调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下步强化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规范资金管理。
22.水投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存在向其他关联企业拆借资金现象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年7月3日向中原康城发送律师函,现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7月21日洛阳市洛龙区已受理案件;2.下步认真排查类似问题,尽快催缴欠款,妥善处置遗留问题。
23.部分领导干部违规在协会领取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当事人已上缴违规领报资金;2.约谈了当事人,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3.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24.个别党员干部长期用水利协会资金为个人车辆购买保险、加油,虚假报销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当事人已上缴违规领报资金;2.约谈了当事人,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3.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共7个问题:
25.干部管理政策把控不准确、执行不到位,随意调整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工作岗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积极协调。1.已向市委组织部汇报了3名市管干部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快调整到位。名科级干部已于6月30日回原岗位任职。主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的农水科科长徐德利回农水科;主持农水科工作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孔令才回市防办;主持建设科工作的原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书记白明回市防办。6月29日已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话,6月30日已完成交接。3.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4.加强干部管理政策有关规定的学习,按权限抓好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杜绝混编混岗和随意调整干部工作岗位等问题的发生。
26.部分干部任免未履行集体研究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守则》等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2.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免干部。
27.局机关一些业务科室与业务相近的事业单位合署办公,存在混编混岗问题
28.违规设置科室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科3站(水保科与水保站、建设科与质监站、农水科写农水站)不再合署,各自行使职能。各站人员已回单位;2.恢复计划建设科,原职能不变,原建设科公务员并入计划建设科,6月29日已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话,6月30日已完成交接;3.下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按三定方案定机构、定职能、定人员,杜绝混编混岗问题的发生。
29.部分人事档案资料不全、材料不规范,个别干部任免审批表等重要人事资料出现信息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进一步核查科级干部档案,完善相关材料,完成了45份科级干部档案重新审核;2.下一步加强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审查入档材料,确保各类信息准确;3.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公文质量水平,维护公文的严肃性。
30.部分党员干部长期脱岗,存在“吃空饷”现象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月27日局长办公会研究给予长期脱岗的2人行政记过处分;月中旬水保站党支部民主选举刘文为支部书记。3.已建立考勤制度,督促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避免发生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现象。目前2人均正常上班参加工作。
31.下属单位个别人员存在学历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已免去该同志职务;2.按照水投集团薪酬体系重新计算其薪酬,并调降其工资水平;3.加强所属人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管理工作。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共有3个问题:
32.采砂收费弹性空间大,市砂石管理处长期未按要求根据砂石销售额的5%至10%收取,实际按照预估年砂石开采量进行收费;个别地方采砂收费标准过高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已严格按照[2017]20号文件规定,停止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2.严格执行采砂规划,控制采砂范围,夯实巡查监管责任,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和处罚违规越界开采和超范围开采;3.严格执行法定收费标准;4.加大对县(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学习培训,提升监管水平和依法、依规收费,全面提升河道采砂管理水平。
33.水资源收费管理不严,存在漏收、少收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已下发了《洛阳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水资源管理问题整改的通知》,对规范征收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2.针对17家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单位未及时列入收费管理的问题,通过排查,均为市水务局办理取水许可证、县区进行管理收费的单位。3.针对28家取水收费单位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问题,通过排查有12家属于取水许可证名称与发票开具名称不一致,另外16家(其中1家已封井)已全部办理取水许可证;4.针对2016年应收水资源费截止目前尚有万元未征收到位问题,截止2017年6月底前已全部征收到账上缴国库。
34.个别河道水库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1.目前,已与承包人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和土地。2.占用金水河水库溢洪道的设施已经全部清理干净。3.下一步,严格按照《河渠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加强河道水库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四、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整改工作对促进全市水利事业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水利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我局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全市水利建设改革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水利项目招投标程序,避免暗箱操作;定期开展水利审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局纪检组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聚焦市委中心工作,深化责任担当意识。围绕全市“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十三五”各项水利目标圆满完成。一是围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以农业节水灌溉为重点,抓好农田水利设施配套、灌区修复改造等项目,每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万亩。二是围绕全市安全度汛,以度汛岁修工程为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治理、山洪沟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确保汛期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三是围绕水生态环境建设,以城市河渠治理为重点,抓好四河同治、三渠联动水利项目及水保生态治理、水资源管理等工作,协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争取2018年城市水系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四是围绕全市扶贫攻坚目标,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为重点,抓好农村饮水项目建设,确保与全市脱贫目标同步完成。五是围绕水利长远发展,以重大工程项目为重点,抓好小浪底南岸灌区、前坪水库、故县水库引水等,确保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六是围绕体制机制建设,以河长制为重点,抓好河长制推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积极探索建立易操作、能管用、可复制的水利工程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良好发挥水利工程效益。
(五)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水务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为建设生态宜居洛阳,做出新的贡献。
水务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篇3
按照区委巡察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7月9日至8月10日,区委第九巡察组对区水务和湖泊局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0年11月24日,巡察组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全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意见,针对整改任务逐项进行细化,明确整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间,并狠抓整改落实,全局整改落实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精心部署,迅速行动
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具体人员负责的工作专班。局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调度推进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细化清单,明确措施
巡察反馈的整改任务涵盖范围主要涉及5个方面14项整改任务,包括:在履行水务和湖泊局职责使命方面的问题(4项);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5项);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3项);在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1项);涉及上级水利部门的问题(1项)。针对14项整改任务,局党委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科室)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
(三)统筹兼顾,全面整改
党委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迅速行动,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警示,对反馈的问题逐条加以整改。在巡察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委按照整改时限,已从严、从快、从实地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切实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二、整改情况
(一)在履行水务和湖泊局职责使命方面的问题
问题1:管水治水、水旱灾害防御措施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和蔡家榨街、长轩岭街进行了对接,强化责任,严格按水库年度调度规程对水库进行调度,兼顾好水库安全和效益的发挥,更好的服务当地百姓生产、生活。二是黄陂区骨干灌溉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达实施方案批复及配套资金文件。目前工程已办理相关招投标手续进入招投标阶段,计划2021年建成受益。三是为了明晰区管堤防和民堤民垸管理职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集中学习了《关于明确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总段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陂编〔2000〕54号)《关于明确纯公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陂编〔2006〕1号),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同时多次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并向区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将黄陂区府河西湖堤纳入区级管理的请示》(陂水〔2021〕59号)。同时为了提升堤防日常管理工作质量,根据堤防管理工作特点和要求,印发了《黄陂区2021年度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问题2:落实民生水利政策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了盘龙城地区近期与谋远供水建设,启动了市水务集团向盘龙城地区补水10万吨/日的方案,推进民生水利工程建设;通过对北部水厂制水工艺流程进行了排查,找出各水厂制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保证水厂出厂水水质达标。二是对凯迪水务有限公司在全市“双评议”工作中多次摆尾的情况,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和工作函,并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处罚;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开展相关工作,严格要求凯迪公司所有服务窗口规范服务行为,文明、礼貌、规范服务,认真做好“双评议”工作。三是针对移民后扶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压实工作职责,提升服务意识,共追回直补资金万元,区、街纪委已对14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问题3: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大。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河湖长制管理要求,三里桥街在汛期已积极组织人员对河道上的水葫芦进行疏捞工作,减小了污染程度;二是2020年12月21日在区委党校举办了一次河湖长制工作培训班,强化河湖长履职观念,提高河湖长业务水平,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和街乡积极举办河湖志愿者服务活动,竖立公示牌,提高了社会群众对河湖长制的参与度和知晓率。
问题4:推进水利改革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机构改革,按照新的“三定”方案,2020年10月27日,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机构改革后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要求按照科室职能开展工作,落实机构改革事宜。二是在2020年12月完成了水库确权划界及水利站改革的相关工作,明晰了黄陂区99座小型水库划界范围。印发了《黄陂区2020年小型水库管护实施方案》《黄陂区2020年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2020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后管护区级年度考核,并在2021年1月进行考核结果的通报,加强了对小型水库的监管。三是小型水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属于街道负责管理,为防范“投料养鱼”,有条件的街乡对各自管理的水库进行了退养,终止养殖承包合同,实行人放天养。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问题5: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利用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湖北大鼓话勤廉碟片,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廉政专题党课,开展知识测试,深化家风建设等。二是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基层纪检委员日常工作制度深化作风建设,向基层单位下发警示教育之“九个严禁”、“六不能”,在节假日前及时传达相关纪律要求,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做到清正廉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问题6: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查找出2018、2019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中存在的重复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对2020年度的述职述廉报告从严要求,从强化政治管理、加强组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等方面认真进行撰写,力戒形式主义。
问题7: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进行财务工作,规范管理。二是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对不规范招待、误餐费进行退款,共退回人民币4815元。三是对不规范的财务行为进行整改,夏家寺水库管理处制定了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杜绝现金支出,对财务软件设置进行了调整,调整了复核记账人、制单人,对错误的发票重新进行开具,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区水政监察大队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为单位职工办理了公务卡,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局机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加强财务工作内部控制,制定《内部控制手册》,从多方面强化财务各方面的管理,严肃财务管理工作。
问题8:工程项目流程不规范,政府采购手续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工程项目流程进行回头看,经查,工程招标价是按照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的《建设工程造价编审确认表》进行严格控制该工程招标控制价。二是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核实,区财政局审核后将相关污泥处置费下达到我局,我局依据凯迪公司出具的《关于前期代付污泥处置费返还我司的情况说明》、《关于协调支付逸安红公司污泥处置费的函》支付了相关污泥处置费,现已经将未附记账凭证的《关于协调支付逸安红公司污泥处置费的函》作为附件装订到记账凭证后,规范了资金拨付流程。
问题9: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相关单位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组建工作专班对应收账款进行梳理,保证国有资产的不流失,做到早收快收,应收尽收,整改工作以来共追回应收账款万元。二是对固定资产未登记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对水利建筑工程安装公司购买供水设备、电脑及办公设备共万元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充登记,及时纠正错误,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
问题10: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抓得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党委班子结构。2020年12月,调整局党委书记、局长1人,年龄为49岁,现有领导干部50岁以下2人,优化领导干部年龄结构。局机关现有处级干部8人,为加强领导干部建设,严格按照区委宣传部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要求,组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其中2020年共开展集中研学17次,2021年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研学6次。通过学习交流,较大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水平。二是对于《党风政风前哨》栏目曝光的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三是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在会前组织开展交心谈心,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纠正缺点、修正错误。四是根据领导干部的分工,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班子成员的自我监督、自我提升。五是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加强基层调研工作,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开展专题调研,明确调研课题,截至目前,2021年共开展专题调研3次。一是由局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带队开展安全饮水调研;二是开展排水工程调研;三是开展院基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调研。通过实地调研,有效推进了各项水务工程的高质量建设。
问题11:基层党建抓得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机关党支部支委会加大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研究,注重对支部活动、党内问题等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二是相关单位迅速进行整改,对支部主题党日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习管理制度,严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纪律。三是对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组织党员对《检视问题清单》重新填报,督促党员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
问题12:选人用人抓得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人才引进力度。2017年以来水务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含专业技术岗7人、管理岗1人)。二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2020年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成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1名正科级干部的平级调整,并及时整理归档相关台账资料,对台账资料中的错误进行了改正。
(四)在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
问题13:制度建设和执行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干部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事人才培训网、水利局局长站长培训等学**台,提高适应新时代水利工作的业务知识能力和水平。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了应收账款专项清理,梳理了各单位应收账款,共追回应收账款万元。三是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编制《内部控制手册》从风险评估与控制、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控制等方面建立了系统、规范、高效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机制,新建了《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完善了《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等制度。
(五)涉及上级水利部门的问题
问题14:水利系统人员编制有待改善。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水务系统干部职工通过干部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事人才培训网、水利局局长站长培训、考工晋级等渠道,强化专业知识领域,提高水务专业素养。2020年,组织了101名工勤岗位人员进行考工晋级考试,参加网上培训,着力提升水务领域专业技能。
三、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虽按时间节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很多工作仍需要长期坚持。下一步,我局将会继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继续组织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强化问题整改,巩固巡察成果。局党委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以高强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和巩固阶段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通过强化措施、夯实责任,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从完善制度入手,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和群众考验。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局党委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抓班子强队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领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深化整改实效,助推水务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水务各项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聚焦主责主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责任担当,以***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为指导,补短板、打基础、谋长远,积极谋划水务工作新思路,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为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支撑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水务和湖泊局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7-61006081;邮政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道黄陂大道322号,邮编: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