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哺乳室管理制度【最新4篇】
医院哺乳室管理制度旨在为母婴提供安全、私密的哺乳环境,确保卫生、设施完备,促进母乳喂养的顺利进行吗?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医院哺乳室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医院哺乳室管理制度 篇1
1、响应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我国卫生部的号召,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宣传双“十条”。
2、成立“爱婴医院”领导组,由科主任挂帅制订母乳喂养管理制度,并监督职工严格执行。
3、为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儿科建立母婴同室的新生儿病房。
4、产科及儿科工作人员必须接受18学时的培训,并考试及格方能上岗。
5、在全院范围内不得张贴任何代乳品、奶瓶及橡皮奶嘴的宣传广告、宣传画、挂历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人工喂养。
6、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接受代乳品商的馈赠,不得推销和使用代乳品及奶瓶、橡皮奶嘴等。
7、开办孕妇学校,向所有孕产妇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及方法。
8、促进早吸吮、婴儿出生半小时内开始皮肤早接触及早吸吮,24小时母婴同室及按需哺乳。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代乳品和饮料(除非有医学指证)。
9、产后帮助和指导母亲实行正确的母乳喂养,以及因医学指征暂时母婴分离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10、建立热线电话:指导母乳喂养,并详细做好登记。
11、与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做好交接工作以便顺利进行家访,使纯母乳喂养4-6个月。
医院哺乳室管理制度 篇2
1、产后2小时母婴同时进入母婴同室、病房护士与助产士认真交接班。
2、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与方法:
(1)播放录音及录像宣传;
(2)个别谈心、解除心理障碍。
3、帮助母亲正确的母乳喂养
(1)剖宫产的母亲在有应答反应后,护士需帮助婴儿早吸吮及母婴皮肤接触不少于30分钟;
(2)护士每2小时巡视一次,帮助母亲掌握正确的母乳喂养姿势及含接方法;
(3)鼓励产妇按需哺乳;
(4)告诉产妇每次哺乳后,将少量乳汁涂在乳头上;
(5)指导因医学指征暂时母婴分离的母亲保持泌乳,使母亲掌握正确的挤奶方法。
4、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每日婴儿洗澡及医学处理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5、废弃奶瓶、奶嘴及代乳品。
6、做产后体操,每日一次。
7、提供营养丰富之产妇饭,一日五餐。
8、产妇出院时,要将母乳喂养状况介绍给地段保健,并交地段随访、产后访视,热线电话0476-4263735指导母亲正确母乳喂养。
9、护士每2小时填写母乳喂养情况记录表,医生记录母婴情况一次,出院时做住院期间母乳喂养评价。
医院哺乳室管理制度 篇3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及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晚婚晚育
1、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双方均属于晚婚者,按国家规定的休婚假18天,婚假3天内不扣工资及绩效,3天以上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2、已婚职工女满24周岁,男满26周岁生育第一胎者为晚育,符合晚育条件的职工应将结婚证、户口簿原件交到医院办公室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查验,并留复印件留存方可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
3、晚育者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还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难产、双生另增1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在规定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可按下列规定休假,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日;
3、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日;
4、结扎输卵管的,休假21日;
5、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日;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日;
6、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经夫妻双方申请,可发给《独生子女光荣证》,凭证享受奖励和优待;
7、自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独生子女费)8元,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儿童保健费由双方单位各发50%。
8、根据赣市五院【20xx】29号文规定并结合医保政策,在本院工作满一年的女职工生育计划内一孩,可享受生育补贴。补贴标准及申报程序按文件执行。
三、生育第二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以上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照顾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4、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5、第-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6、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优生和节育措施
1、经指定的区、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确诊,夫妻一方患有医学认为不应当生育的疾病,禁止生育,已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引产休假1个月。
2、在确定怀孕3个月内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即由双方单位及所在社居委、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未办证的育龄夫妻,应当采取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禁止计划外生育,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应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
3、已婚育龄女职工,应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要求一胎上环,给予假期3天。带环怀孕、产后因避孕失败,首次人流,休假7天,按公假处理,费用报销。第二次人流作病假处理,手术费及药费自理(均凭医院诊断书办理)。
4、生育一胎后42天放环,超过42天不宜放环的要有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暂不宜或不宜放环证明,并采取适宜的避孕措施。
5、本院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本院职工子女无单位、配偶也无工作单位、户口在本院),每年进行一次环孕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孕检并将孕检证明交院办公室(计生办)保存备查。
五、对调入人员的规定
调人我院的已婚男、女育龄职工,其中已生育一孩并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同志必须携带计划生育奖惩决定及其执行情况等证明,到院办公室(计生办)备案。
六、对请长假人员的规定
对请长假、停薪留职的女职工在办理手续前需做一次环孕检、落实一项长效节育措施、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合同。请长假、停薪留职的男职工需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七、对单位出租房、店面人员的规定
总务科负责管理承租店面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要求督促已婚育龄妇女参加环孕检,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八、对辞职职工的规定
办理辞职手续时,一并到医院办公室(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关系转移手续。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3
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全体院级领导、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医院哺乳室管理制度 篇4
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杜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据《医院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上班后各科室人员应迅速就位,各司其职,不准聚集聊天或打电话聊天,不准披头散发、化浓妆、涂指甲、穿拖鞋(B超室人员除外)、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大声喧哗、谈笑风生、看与医疗或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看电视、听收音机、打游戏机、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时间会客,更不准在诊室、导诊台、仓库、药房、药库、收费处会客。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领导签字为证。无故漏打一次罚款10元。
2、病事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扣发假内工资,3—7天扣发假内工资及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与辞退。
3、迟到、早退、脱岗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补休,到月底未补休完的按每小时3元的加班费计算。
注:凡加班者必须由相关科室卖力人具名承认,不然无效。
三、诊疗制度及制度效劳标准
(一)、诊疗制度
1、要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认识。
2、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院内感染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
3、事情中发现题目及时向上级汇报,逐级上报,及时解决。
4、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病历、处方书写要规范,完成各种操作后当事人必须签字。及时向有关科室、医生、领导反应患者的意见。
6、加强医疗安全认识及医护法律法规的研究。
(二)、制度服务标准
1、全程导诊制:为患者进行正确引导,协助患者进行挂号、交费、检查、取药等,指导患者管理各种诊疗手续,提高就诊效力,降低患者的时间和精神成本。
2、首问卖力制:患者向医院随便事情人员咨询时,都要耐
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询问,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3、诊疗保密制:医护人员要严格保守患者的诊疗秘密,实行一医一患一室的就诊模式。尊重患者的隐私。
4、知情选择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医务人员要向患者进行详细的解释,征得同意前方可进行非凡操作。
5、诊后随访制:定期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病愈情况,对其进行病愈指导。提高治愈率及病愈速度。
四、请销假制度
员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五、会议制度
1、院例会
每周一次,定于每周五下午,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总结上周工作,同时布置下周工作。
2、全院职工会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全院职工参加。总结上月工作,同时布置下月工作。
六、提成制度
全年每月经济基本任务为x万元(毛收入,其中含中西科x元),完成基础任务数,发给员工基本工资,超额完成部分按毛收入的2:8比例提成(医院得80%;全院员工得20%),参与分配待年终进行核算,人员以算进不算出的办法,即12月份在工作岗位者,可以参与分配提成,年初参与上班,但年终未在单位上班者,自然得不到提成,所有参与人员以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提成(效益工资),提成以次年10月前计算发放。所有医务人员试用期满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况进行提成。
七、科室负责人奖惩制度
所有科室卖力人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随时调整,考评成绩突出者,年关赐与一定的奖励。
八、休假制度
1、日常休假
所有医务人员每人每月在出勤满24天的前提下,可以正常休假两天。14天至23天者,可享受休假一天;14天以下者,不享受休假天。
2、法定节假日休假
按照国家所规定的节日休假11天。详细休法:(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五节1天、中秋节1天、十月一3天、元旦1天、春节3天)。春节留守值班人员每人发放人民币200元,节后补休3天。每人每个假日均应在本月内轮番休完,不得攒在一起休。没休的人员,按本人日工资金额乘天数补给工资。其它法定假日,如医院事情需要加班者,每天发放加班费50元。
3、其它休假
(1)婚、丧假:婚假3天;丧假(夫妻双方父母亡故、夫妻中的对方亡故、子女亡故)三天。另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2)产假:员工产假为30天,休假期间发给500元的生活补贴费,不享受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
(3)哺乳假:女员工哺乳期间内上班,每天有一小时哺乳时间(至婴儿一周岁),视同出勤,可与主管领导商议将哺乳时间定为固定地推迟上班或提前下班。
九、聘用、解聘、辞职制度
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如需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十、收费优惠制度
本院职工及后勤人员家属在本院医治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医治费优惠50%,药费优惠10%,中草药优惠20%。凡属本院职工亲属来我院就诊,手术费、医治费优惠20%,药费优惠10%,中草药优惠20%。但必须由xxx具名前方能生效,其他人员具名一律无效。
十一、奖惩制度
医院制定奖惩制度的目的:
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局部
1、对事情中成绩突出,积极开展新业务,在临床实践中受到病人表彰的(收到锦旗或表彰信)给与奖励50~200元。
2、抢救病人积极主动,获得成功的主要成员奖励100~200元。
3、避免医疗事故或严峻差错发生的主要成员(上报事情经过),情况属实的奖励50~200元。
4、凡介绍病人来我院治疗,经查实情况属实者,给与奖励50~200元。
5、凡在医院改革创新中提出书面合理建议并采纳实施,确有成效者,奖励100~200元。
6、及时发现和制止事故苗子和严重差错可给予50-100元奖励。
7、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良好效益者或对医院扶植有突出贡献,年关赐与一定金额的红包奖励。
(二)、处罚局部
1、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当月旷工累计两天及两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外,还要扣发当月工资的30%。
2、凡以医谋私,私自给亲戚和朋友做任何治疗,未经办公室同意者,除照价赔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3、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患者的红包。经查实除退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4、凡私自收取病人的现金者,除了罚收取现金外,给当事人10倍的罚款,并扣发当月的奖金。
5、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卖药和划价。发现后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月奖金。
6、凡有意来医院看病就诊的病人,介绍其去他处看病或检查并拿提成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并在全院大会上做检查,情节严重的辞退。
7、收费人员因事情马虎,缺乏责任心,收费、划价、结算出现严峻差错,视不同情节扣罚责任人50—100元。如漏收费用、误收假钞,按损失的金额全额赔偿。
8、不管什么原因与病人发生争吵,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9、不爱护医院公共财富,造成装备、物资、仪器、东西缺少或者损坏者,照价赔偿。
10、各科室、部门的设备、物资、材料不得私自外借,违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1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工作时间着装不整、化浓妆、披头散发,未到下班时间提前脱工作服者。
2、工作时间吃零食者,非加班人员或值班人员将饭盒带入诊室吃饭者。
3、操作时不戴口罩、帽子,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者。
4、值班下班未打扫卫生、空调未关、紫外线灯未关、门未锁好者。
5、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私自调班未造成后果者。
6、交代班药品、东西交代不清,未作交代记录者。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2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执行医嘱有误、漏执行医嘱,未造成后果者。
2、医疗器械、备用物品丢失,由当班人员按价赔偿后,罚款20元。
3、通知参加院及科室内活动或研究,无故不来、不请假者。
4、治疗、处置时间接听电话,发信息、戴听MP3者。
5、工作时间脱岗、串岗、聚岗,看非业务杂志、玩游戏者。
6、收支手术室未换鞋者。手术期间未戴口罩、帽子者。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5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责任心不强,解释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病人投诉者。
2、沟通不到位,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者。
3、巡视不及时,造成药物外渗或针头脱落未及时发现者。
4、无菌包过期,未发现者。
5、术跋文录与病情不相符者。
6、因查对制度不严或违反无菌操作规程,未造成后果者。
7、门诊、病房医生、护理人员,药房、收费人员,以及报账人员违反新型乡村协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而造成医院被罚的款,按10%扣发有关人员的工资。
以下情况除从工资(提成)中按比例扣除该由个人承担的经济损失后,予以解聘:
1、病人投诉,造成后果者。
2、散布谣言,损害医院声誉或影响医院形象者。
3、发生医疗纠纷,给病人提供资料者。
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工作中拉帮结伙,造成科室人员不团结者。
5、打斗斗殴,甚至卷进来其他社会人员参与,影响、干扰医院的正常事情秩序和医院正常管理。
6、执行医嘱有误,漏执行医嘱造成后果者。
7、责任心不强,解释不到位,造成后果者。
8、违反无菌操作规程及查对制度,造成后果者。
9、事情中不服从安排、调动和批示或无理取闹,影响正常事情者。本规定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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