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耗材管理制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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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申领、保管、发放、使用、效果评价、不良事件报告等环节的控制,保障临床合理使用高值耗材,形成高值医用耗材从准入到临床安全使用的可追溯全过程综合管理,保证医用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高值医用耗材的临床应用(使用)购进,需经《医疗设备、耗材管理委员会》筛选通过后方可准入。

二、我院高值医用耗材的购进,执行“河南省医药耗材采购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招标挂网的结果;购进未在“河南省医药耗材采购交易服务中心”挂网目录的高值耗材,需根据临床科室提出的购置申请,提交我院医疗设备、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议价筛选后上报“河南省医药耗材采购交易服务中心”,执行筛选结果。

三、高值医用耗材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生产使用必须严格控制、价值相对较高的消耗型医用耗材。

四、验收高值耗材时须依据《河南省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中网采目录内的产品和医院新增医用耗材采供评选产品,核对高值耗材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灭菌日期、有效期、进口耗材的中文标识等。急诊高值耗材的使用,按程序实施紧急采购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验收时要认真查看耗材的外观、形状、包装、密封等情况。使用部门反映耗材质量问题时,要立即查证并通知医学装备部。严防不合格耗材进入库房。

五、高值耗材的出库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高值耗材的发放,做到及时、准确、无差错。

六、库管负责每天盘点高值耗材的数量,并对库存种类、数量的变化趋势进行统计分析,合理制定高值耗材的采购计划。保障物品不积压、不断货。根据耗材物资的性能特点,采取各种控制和调节温度、湿度的措施,使物资保持最佳环境。

七、各临床科室使用植入性医用高值耗材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耗材管理制度【第二篇】

1、导管室使用的介入性导管必须在医疗设备科有备案,并且是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南宁市卫生局统一招标的中标或经我院审计科审计,主管院领导批准采购的产品。

2、导管室使用后的介入性导管必须填写“医疗材料、低耗品申购表”并附“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使用清单”报送医疗设备科。

3、报送的清单上必须注明患者姓名、住院号、使用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经手术者、主管护士、护士长和科室主任签名确认。

4、凡在导管室手术中使用的。物品,必须由导管室统一管理。

5、导管室备有介入性导管使用记录本,并要求经手人签名。

6、使用过的物品经手术者、主管护士、导管室护士长和科室主任核实并报送医疗设备科。

7、一次性介入导管使用后,由物业部回收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医疗废弃物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分类。

8、一次性介入导管耗材不得复使用。

9、导管室介入性导管耗材设出入库登记本并做到账目相符。

10、导管室介入性导管耗材定期检查有效期及外包装完整性。

11、导管室介入性导管耗材设专本、专人、专柜、加锁保存,并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12、导管室主任、护长对耗材不定期抽查使用情况及库存数目。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

一、质量否决制度

一、目的:为控制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各种因素,消除发生质量问题的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部是公司行使质量否决权的职能部门,它有权在下列情况下作出否决:

1、医疗器械供应单位,经审核或考察不具备生产、经营法定资格及相应质量保证条件,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采购。

2、医疗器械销售对象,经审核不具备购进医疗器械法定资格的,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销售和收回已售出的医疗器械。

3、来货验收中,对不符合公司《医疗器械验收制度》的医疗器械,有权拒收。

4、对养护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有权出具停售、封存通知,并决定对该医疗器械的退货、报损、销毁。

5、售出的医疗器械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经营部追回。

6、对不适应质量管理需要的设备、设施、仪器、用具,有权决定停止使用,并提出添置、改造、完善建议。

7、对不符合公司《首营企业审核制度》、《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有权提出否决。

8、对经审批的首营企业在实际供货中质量保证能力差;对经审批的首营品种在经营中质量不稳定或不适应市场需要的,向经营部和总经理室提出终止关系,停止购进的否决意见。

9、有权对购进计划中质量保证差的企业或有质量问题的品种进行否决。

10、对医疗器械质量有影响的其他事项。

二、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本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营部为医疗器械购进职能部门。

三、经营部根据市场和经营需要按年、月认真编制进货计划。

四、进货计划应以医疗器械质量为重要依据。编制计划应有质量管理部参加审核,协同把好进货质量关。

五、购进的医疗器械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医疗器械;

2、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3、购入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产品批号,如产品有效期的应规范注明有效期。

4、说明书、标签、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六、对首营企业进行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并按《首营企业审核制度》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进货。

七、对首营品种进行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并按《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进货。

八、购进医疗器械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须明确质量条款;电话、传真要货必须有质量约定,事后须补签书面合同并明确质量条款。

九、购货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

1、质量应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2、医疗器械附产品合格证;

3、医疗器械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进口医疗器械必须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原印章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十、合同上供货方签订人必须与在购货方备案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相一致。

十一、购进医疗器械应要求供货方开具合法票据。票据上购销双方的品名及签章应与双方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相一致。

三、首营企业审核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认首次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及质量保证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医疗器械购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三、首营企业审核的项目有:

1、供货单位合法资格: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核对生产、经营范围。

2、销售人员合法资格:盖有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及授权时限;与委托书一致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盖有企业原印章的企业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质量保证协议。

四、经营部负责索取相关资料,并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交质量管理部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五、首营企业须经质量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与该企业建立购销关系。

六、对具有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且超过六个月合作的首营企业,经进货质量评审会议讨论通过,转为常规供货企业,其档案资料转入供货单位档案管理。

四、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证新开发医疗器械品种的合法性,加强对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品种是指公司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三、首营品种审核的项目有: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附件;

2、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3、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包装是否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4、医疗器械的性能、用途及储存条件;

5、样品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6、质量认证情况;

四、首营品种由经营部索取相关资料,并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

五、质量管理部审核合格,签署审核意见,报质量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进。

六、质量管理部对首营品种建立档案,及时收集相关质量信息,对质量不稳定的品种应向经营部提出否决意见,停止进货和销售;对质量稳定,适应市场需要且超过六个月试销期的品种,经进货质量评审会议讨论通过,转为常规经营品种,其档案资料归入质量档案。

五、医疗器械入库验收制度

一、目的: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组织:公司设立直属质量管理部的验收组。验收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了解各类医疗器械的验收标准,按验收程序进行操作。

三、验收必须在规定的验收区内进行。

四、验收时限:常温储存的医疗器械须在该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阴凉储存的医疗器械随到随验收。

五、验收依据:供货合同及约定的质量条款。

六、验收原则:按产品批号逐批验收,不得遗漏。

七、验收抽样:

1、比例:每批50件以内(含)抽2件;50件以上,每增加50件增抽1件;不足50件以50件计;

2、代表性:抽样须具代表性,即在上、中、下三个部位各抽3个小包装;

3、标志:抽样的外包装上应贴有“验收”标志。

八、拼箱品种必须逐品种、逐批号进行验收。

九、验收项目:

1、供货单位、医疗器械品名、规格、数量应与合同相符;

2、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医疗器械的大、中、小包装应整洁无污染、破损;

4、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品名、型号、规格;

(二)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

(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

(四)产品标准编号;

(五)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编)号;

(六)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

(七)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期限;

(八)依据产品特性应当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5、验收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必须对照供货方提供与实物同批号的加盖供货方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检验报告进行验证。

6、进口医疗器械,必须由供货方提供加盖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有中文说明书;

7、医疗器械的质量验收还应检查医疗器械的外观性状,包括色泽、发霉异物、包装破损等。

十、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开箱检查,核对生产厂商、品名、规格、产品注册证号、产品批号、有效期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验收手续。

十一、验收过程中发现与合同不符或验收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量管理部审批予以拒收,并做好购进退出记录。

十二、验收员在验收医疗器械时应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字迹端正清楚,不得有空格或缺项。验收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生产厂商、品名、规格、产品注册证号、产品批号、有效期、数量、到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签章等。

十三、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产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少于三年。永久性植入产品的有效证件保存期限为永久。S

六、医疗器械保管制度

一、目的:为保证在库储存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器械产品入库后,按各类产品对储存的要求不同合理安排储存区域。

三、药品储存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

待验库(区)、退货库为黄色;

合格品库、待运库(区)为绿色;

不合格药品库为红色。

四、搬运和堆垛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产品外包装图示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医疗器械产品控制堆放高度。

五、医疗器械产品堆垛要留有一定距离。医疗器械产品与墙、柱、屋顶(房梁)、设施设备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六、医疗器械产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次、分开堆码。

七、妥善保管无菌器械,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无菌器械存放要求,并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区储存。

八、保管员必须凭验收员签字的入库交接单入库。

九、医疗器械入库时,必须认真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等。对货与单不符或质量异常的产品拒绝入库,并及时退返给验收组。

十、保管员核对无误后,应在入库交接单上签字。

十一、保管员凭销售发票发货,严禁无票发货和白条发货。发货时,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等内容。发货完毕,交复核员复核。

十二、发货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通知养护组处理:

1、外观性状发生变化,包括变色、发霉、生锈、包装破损、质量变异等。

2、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小包装出现破损。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产品已超过有效期。

十三、每月下旬对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医疗器械填写近效期商品催销表,报经营部、质量管理部各一份。

十四、库存药品要进行月对季盘,做到账货相符。

十五、贮存中发现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养护员进行处理。

十六、认真做好仓库的卫生工作,每天下班之前清理仓库的杂物。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和防鸟工作。

七、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

一、目的:为保证出库医疗器械质量,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社会,特制定本制度。

二、仓库必须配备复核员,对出库医疗器械的有关项目进行核对。

三、整件复核:复核员必须按发货凭证对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质量状况进行核对、检查。

四、拼箱复核:必须逐一对医疗器械的品名、规格、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质量状况进行核对、检查。核对无误后装箱,并填好拼箱单放入箱内。封箱后,外贴“拼箱”标志。

五、凡复核中发现品名、规格、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与票不符及质量不合格的,必须退给保管员加以纠正。

六、为便于质量跟踪,必须做好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记录内容有购货单位、品名、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复核员必须签章。

七、复核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少于三年。

八、医疗器械养护制度

一、目的:为保证在库储存医疗器械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养护组织:公司设立直属质量管理部的养护组,负责公司医疗器械养护工作。

三、养护员应指导保管员对医疗器械按其温湿度要求合理储存。

四、养护员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午8时-9时,下午2时-3时)。

五、库房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养护员要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六、养护员要定期对库存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查,每月抽查库存批次的1/3,每季度循环一次。对检查中有疑义的医疗器械,挂黄牌暂停发货,填写停售通知单,通知经营部停止开票,同时填写医疗器械质量复检单,报质量管理部确认。经确认合格,则恢复销售;不合格,则配合保管员将该医疗器械移入不合格品库。

七、养护员应及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组每季度末对医疗器械的养护情况作出小结,于次月上旬报质量管理部。

八、各项记录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一年,但不少于三年。

九、医疗器械有效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疗器械有效期的管理,保证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购进医疗器械除国家未规定外,必须规范标明有效期。

三、销售医疗器械必须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开票。

四、储运部保管人员对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医疗器械,要逐月填写“近效期产品催销表”及时报告经营、质量管理部门催销处理。

五、有效期到期的医疗器械,由储运部立即移至不合格品库,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处理。

六、对医疗器械有效期的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有效期在二年以上的产品,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有效期在二年以下的产品,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3、超过以上规定期限,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并报请经营部处理。

七、对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有效期不足二个月的一律放入退货库,并由储运部通知经营部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十、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向社会,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不合格医疗器械包括内在质量不合格、外观不合格及包装不合格,如产生破损、污染、生锈、变质、过期等现象。

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和处理:

1、来货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验收员填写拒收单,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移入不合格品库;

2、在库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养护员填写质量复检单,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移入不合格品库;

3、销后退回发现的不合格品,由验收员填写复检单,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移入不合格品库;

4、各级药监部门抽检或通报不合格品,由质量管理部签发通知,移入不合格品库;

四、不合格医疗器械设专库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品名、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不合格原因等。

五、不合格医疗器械报损: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单”,经质量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损。

六、需销毁的不合格医疗器械,由质量管理部会同储运、经营部负责人组织、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销毁记录保存三年。

十一、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更好地为顾客服务,提高公司经营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服务制度。

二、坚持“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经营思想,将售后服务工作,提高到与产品质量要求同步。

三、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时,同时约定由供货方对医疗器械的维修条款。

四、公司建立顾客访问制度,采取不定期上门访问、书面征求意见或利用各种机会等方式广泛征求顾客对本公司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同时做好记录。对顾客反映的意见应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领导,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对顾客来信、来电、来访提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认真做好接待处理工作,做到态度热情虚心,处理及时公正。不管顾客提出的意见正确与否,都应虚心听取,沟通和加强与顾客之间的联系,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公司建立客户档案卡,认真处理客户来信、来访。每件来函、复函、编号,按产品分别归档管理。

七、对顾客在商品质量方面的反馈意见,应及时分析研究处理,认真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同时将处理意见上报质量管理部门。

八、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逐渐使客户服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九、随时了解市场信息,掌握同行业产品价格、质量信息,及时反馈给企业领导,促使领导正确决策。

十二、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建立、维护本公司良好的质量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能部门:经营部及质量管理部为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的职能部门。

三、经营部除在购进医疗器械时,必须注意产品的质量外,要经常向客户询问产品质量情况,了解客户需求,收集客户对产品的使用意见和改进意见,并将各类信息及时反馈到生产企业。

四、验收养护组在验收、养护过程中也应注意观察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情况,并及时向质量管理部及经营部报告。

五、如有消费者的质量投诉,应及时判明医疗器械质量情况和查清投诉事项,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应实事求是地解决,做到既维护公司的质量信誉,又使顾客满意。

六、质量管理部接到质量投诉后,应及时处理,在10天内解决,一个月内结案。并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查证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将处理意见及时告知用户。

七、对每一笔的质量跟踪记录及质量投诉,都应有详细记录。各项记录由质量管理部保存,保存期三年。

十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处理程序

一、目的:明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提高医疗器械使用安全和服务质量。

二、定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各部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方面的管理。

四、职能部门:质量管理部、经营部、零售连锁公司

五、报告及处理:

1、经营部应注意向医院及零售企业收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情况,如有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

2、零售连锁公司各门店应注意收集顾客反馈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情况,若情况确实,应及时填表反馈。

3、各部门负责人应协助公司质量管理部,进一步了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

4、质量管理部将经营部和零售连锁所收集的调查材料汇总后,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反映,并按规定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及时报药品监督管理局。

5、对严重罕见的不良事件应随时报告,并建档保存。

十四、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和质量意识,以保障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室为公司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的职能部门。

三、企业每年制定计划,定期、定向对医疗器械经营人员进行有关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法规、行政规章的培训和医疗器械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四、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由公司按排接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五、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要定期接受本企业组织的培训学习,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六、对新参加工作和中途换岗的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有关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办公室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并建立档案。

八、质量管理部配合办公室对员工教育、培训及考核。

十五、文件、质量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质量记录和凭证的管理,为质量跟踪提供客观证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记录和凭证的制订、修订、使用等管理。

三、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和凭证的日常使用管理。

四、质量记录和凭证的填写要求:填写正确、完整,字迹清晰,不允许随意涂改,笔误应在错误处划一道横线,并加盖印章,保持记录原样,将正确文字、数据填写在该项格框内空白处,且不得缺页空格。

五、质量记录和凭证的收集归档: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本部门的质量记录和凭证,每年末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六、质量记录和凭证的查阅:

1、公司内部工作人员查阅质量记录和凭证时,需说明查阅原因,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查询时不得损毁、更改原资料内容和数据。

2、外单位和个人查阅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由相关部门负责资料安全。

七、质量记录和凭证的处理:保存期满的质量记录和凭证,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处理。

第二章、各级质量责任

一、总经理职责

一、保证企业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医疗器械管理方面的行政规章。

二、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三、对企业经营的医疗器械质量负领导责任。

四、签发本企业的质量文件。

五、组织质量领导小组研究和处理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六、支持质量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

七、对不合格医疗器械报损的审批。

八、对质量文件、质量记录和凭证到期销毁的批准。

九、对质量事故作出处理决定。

二、质量副总经理职责

一、负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医疗器械管理方面的行政规章。

二、对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负责领导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施。

四、督促和保持企业质量体系有效运行;主持质量体系审核工作。

五、指导、监督、检查质量管理人员工作。

六、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审批。

七、负责对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组织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三、质量管理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医疗器械管理方面的行政规章。

二、起草企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四、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的医疗器械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五、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的查询和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六、负责医疗器械的验收和养护,指导和监督医疗器械保管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七、负责质量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审核,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八、收集和分析医疗器械质量信息。

九、参与购进计划的质量审核。

十、协助开展对职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十一、其他相关工作。

四、经营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医疗器械管理方面的行政规章。

二、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负责对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认。三、负责对购进医疗器械合法性的审核。

四、对从非法定单位购进医疗器械、购进不合法医疗器械承担责任。

五、负责供货单位合法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的收集。

六、负责对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标准等资料的收集。

七、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所有资料的收集和申报。

八、坚持以“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编制进货计划。掌握医疗器械库存情况,合理安排库存结构,及时组织货源,力求品种全、质量优、不积压、不脱销。

九、负责做好“购进记录”的记录工作。

十、协助质量管理部作好质量查询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制度》,负责对购货单位合法资格的确认。

十二、对销售医疗器械给不合法单位或个人,承担责任。

十三、负责购货单位合法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的收集。

十四、负责做好“销售记录”的记录工作,做到票、账、货相符。

十五、负责近效期商品的促销工作。

十六、负责销后退回医疗器械的处理工作。

十七、负责对本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五、储运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医疗器械管理方面的行政规章,严格执行公司《医疗器械保管制度》、《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对医疗器械储存和运输发生质量问题负主要责任。

三、负责医疗器械的合理储存。

四、负责在库医疗器械的安全储存。

五、负责在库医疗器械的账货相符。

六、负责医疗器械运输的及时和安全。

七、负责对保管员、复核员、运输员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督促。

八、检查各项质量记录和台账的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实施。

六、验收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二、按《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程序》进行操作。

三、对未按《制度》和《程序》验收或人为不负责将不合格医疗器械验收入库的,验收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认真做好医疗器械质量验收记录,包括:

1、医疗器械验收记录;

2、进口药品验收记录;

3、销后退回药品质量验收记录;

五、对所有质量记录和凭证必须按《质量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执行。

七、养护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养护制度》。

二、按照《医疗器械在库养护程序》进行操作。

三、对未按《制度》和《程序》操作,造成医疗器械发生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四、指导保管人员对医疗器械进行合理储存。

五、负责每天温、湿度记录,如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六、负责对在库医疗器械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检查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立即挂黄牌暂停发货,并填《停售通知单》和《质量复检单》,通知经营部停止销售,质量管理部复查。

八、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医疗器械等质量信息。

九、负责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八、仓库保管员、复核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医疗器械保管制度》、《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按照《医疗器械入库储存程序》、《医疗器械出库复核程序》进行操作。

三、对未按《制度》和《程序》操作,造成医疗器械发生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四、负责对入库医疗器械按规定的储存要求分区、分类存放。

五、协助养护员做好在库医疗器械养护工作。

六、必须遵循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七、医疗器械出库必须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

八、负责“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

九、负责近效期医疗器械报告工作。

十、负责库内运输工具、包装物料、清洁工具等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并应定位放置。

九、开票员职责

一、熟练操作业务管理系统,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程序。

二、审核购货客户的合法资格,不得向不合法客户销售医疗器械。

三、凭销售合同、客户要货计划或销售员书面通知、电话要货记录等书面凭证开具发票,确保所开票据内容的准确,避免差错。每月末须将用户要货单或要货计划装订成册。

四、必须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开票。

五、销后退回医疗器械的开票,必须经销售员、验收员签字,经营部经理审批的“销后退回产品通知单”,方可开票冲退;客户在付货前提出退票的,必须凭保管员签字的原票据方可开票冲退。

六、医疗器械信息的输入必须做到一输、二复核,输入的医疗器械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商、产品批号、有效期等的准确率必须达到100%。

第三章、质量管理工作程序

一、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程序

一、目的:为对医疗器械入库质量控制及验证,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医疗器械入库前的质量控制。

三、职责:验收组(员)负责按本程序的规定操作。

四、程序:

1、医疗器械进入待验库;

2、首营企业:核对首营企业审批表;

首营品种:核对首营品种审批表、该货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3、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必须核对该货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进口医疗器械必须核对《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5、核对:来货与合同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商、产品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等是否一致;

6、检查说明书、标签、包装、批准文号、合格证、外观性状等是否符合规定;

7、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抽验医疗器械包装袋上,粘贴抽验标签;

8、合格医疗器械办理入库手续,作好验收记录;

9、有质量疑义的产品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量管理部确认处理。

二、医疗器械入库储存程序

一、目的:为保证入库储存医疗器械质量,规范入库储存过程的操作,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所有入库、在库医疗器械及入库储存的过程。

三、职责:保管员负责按本程序的规定操作。

四、程序:

1、保管员凭入库交接单入库,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破损、标识模糊或脱落、外观性状发生变化,包括变色、发霉、生锈、包装破损等医疗器械应拒收,有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退回给验收员。

2、销后退回医疗器械凭经验收员签署“合格”意见后的“销后退回通知单”入库,并作好入库记录;

3、对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按其储存要求分区、分类存放。

4、按外包装图示标识搬运和堆垛。

5、按产品批号及有效期依次分开堆垛。

6、按发货凭证发货:包括品名、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等。

7、每月末填报近效期医疗器械催销表。

三、医疗器械在库养护程序

一、目的:为保证在库医疗器械质量,规范养护过程的操作,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医疗器械储存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管理。

三、职责:养护员负责按本程序规定操作。

四、程序:

1、每天上午8时-9时、下午2时-3时对仓库进行温湿度检查和记录,如超过标准,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2、每月对在库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查,并作好检查养护记录;

3、在养护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疑问的医疗器械;

(1)挂黄牌(停止发货);

(2)填写“停售通知单”。通知经营部停止开票;

(3)填写“药品质量复检单”报质量管理部复查处理;

(4)根据质量管理部处理意见,不合格的医疗器械移至不合格品库;合格的摘黄牌,恢复销售。

4、每季度作养护总结报质量管理部。

四、医疗器械出库复核程序

一、目的:为保证出库医疗器械的质量,规范医疗器械出库过程的操作,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出库医疗器械质量控制及医疗器械出库过程。

三、职责:复核员负责按本程序规定操作。

四、程序:

1、按发货凭证所列医疗器械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商、产品批号、有效期等核对;

2、质量状况检查;

3、复核过程中发现差错退保管员;

4、质量不合格的终止发货,通知养护组处理;

5、拼箱医疗器械填写拼箱单,封箱,贴拼箱标志;

6、做好复核记录并签章;

7、复核无误,移交待运库或点交给客户,并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七、销后退回医疗器械处理程序

一、目的:为规范销后退回医疗器械处理过程,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销后退回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

三、职责:

1、销售员负责确认该医疗器械是否为本公司销出的医疗器械;

2、经营部经理决定是否接收该医疗器械;

3、退货库保管员负责该医疗器械的接收和临时保管;

4、验收组负责对该医疗器械的质量验收;

5、合格品库保管员负责对验收合格的销后退回医疗器械入库,不合格品库保管员负责将验收不合格的销后退回医疗器械入库。

四、程序:

1、销后退回医疗器械,放入销后退回产品待验区;

2、由退货库保管员点验该医疗器械,作好销后退回接收记录,并通知销售员及时查验和处理;

3、销售员依据销售记录确认是本公司销售给该用户,填写“销后退回产品通知单”,报经营部经理签署同意或不同意退回的意见;

4、经营部经理同意退回的,销售员凭“通知单”通知验收组作质量验收;经营部经理不同意退回的,销售员凭“通知单”通知退货库保管员接收该医疗器械入库,并及时与退货单位联系,将该医疗器械取回或送回;

5、验收组凭经营部经理签署同意退回意见的“通知单”对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作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签署验收意见移交给仓库保管员;验收不合格的签署意见移交给不合格品库保管员;

6、保管员作好销后退回入库记录,将该医疗器械放入相应库区;

7、不合格品,由不合格品库保管员作好记录,放入不合格品库;

8、销售员依据销售记录,确认该医疗器械不是本公司销给该客户的,将情况报告给经营部经理和储运部负责人,并通知退货库保管员将医疗器械从待验区移入退货库,并及时与退货单位联系,将该医疗器械取回或送回;

9、微机员凭销售员、经营部经理签字并有验收合格结论的“通知单”,办理入库和冲票手续;

10、财务部依据冲票作好核减该单位应收货款的账务处理。

耗材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保证医疗安全,进一步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特做如下规定

一、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管理

1、对医用耗材实行领用总量控制,实行按需领用。在药械科材料仓库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15日的使用量,在供应室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7日的使用量,以便于医院核算的准确性。医技、临床科室对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资实行预先申报制度,说明原因。对所有医用材料出现异常领用量时,有关职能部门将实施追踪审核。

2、各科室领用人应科学领取医用耗材,实行科室负责制,避免医用材料的积压、浪费、流失。

3、各类医用耗材由药剂科、供应室统一调配,原则上近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种进入院时,对已有类似库存的物资,申购科室应负责使用或协助处理。

4、医院供应的材料、医用耗材严禁挪到院外使用,如院外会诊需要外带可向药剂科门诊药房以处方形式购买。

5、严禁各科室、部门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6、开展新项目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药剂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领导批准方能使用,同时所用的医用耗材的功用、品质、价格应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7、所有医用耗材、低值器械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科室。对于植入性的耗材要严把发放验收关,实行由药械科、手术室、手术医师逐级核对检验。植入性的耗材各供应商必须事先交付药剂科材料仓库,药剂科安排人送交科室指定专人签字接收,做好详细使用记录、存档、造册,以便达到随时可追溯的目的。

8、依据供应的医用耗材在满足临床要求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应无条件地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剂科或有关职能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9、属临床试用、验证的医用耗材应按新增的医用耗材方式填报申请,经药剂科审核批复后试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试用报告,而后确系疗效良好又为临床所必须,按新增医用耗材处理。

二、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使用

1、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使用根据不同的'材料按照相应的使用规程、规范、操作标准及使用对象进行使(来自:小龙文档网:医用耗材管理制度与程序)用,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医疗技术的准入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

2、医师和护士在使用一次性医用耗材时应掌握其使用的方法,对象,注意事项,遵守相应的规定。

3、需要与患者知情的应与患者进行沟通,签订知情同意书(如贵重耗材,介入等)。需要科主任或医院审批的耗材按照流程进行审批使用。

4、操作使用前要严格的检查:医师对置入,介入类、各种医用包、导管等材料在使用前进行严格的检查,确定没有质量问题方可使用。护士对自己使用的医用耗材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如包装有效期、密封性。如穿刺针有无锈斑、污渍,输液(血)器、注射器内有无杂质和污渍,衔接部有无漏气现象。凡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停止使用。

5、使用中,医师、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症状、体征的变化,发现有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医生及时处理,同时配合医院职能科室进行调查。

6、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或物品,必须在科室完成初步毁形消毒处理后,方可等待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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