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学员管理制度【最新8篇】
驾校学员管理制度包括学员报名、培训安排、考核评估及纪律要求,旨在提升学员驾驶技能与安全意识,如何确保有效实施?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驾校学员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驾校学员管理制度 篇1
公路交通的安全是社会上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预防车辆事故,对于保持车辆完好,提高经济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员、教练员、学员在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服从公安、交通指挥人员的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二、不经领导批准,不允许任何人动用机动车辆。对擅自驾车者,一次罚款100元。
三、擅自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车辆修理费、事故赔偿费),全部由当事人负责。
四、道路驾驶训练时,从学校至道路驾驶训练路段的始点,往返行车均由教练员驾驶。
五、坚持例行保养制度,特别是安全部位的检查。
六、车辆在行驶中,严禁脚踏板上站人,车厢内的乘员严禁将头、手、脚伸出车厢。
七、道路、场地驾驶训练时,驾驶室内只准乘坐一名学员,一名教练员,不准其他人员搭乘,更不准将车交给学员单独驾驶或学员教练学员,车厢内禁止装运货物和搭乘其他人员。
八、在执行任务时,发生责任事故者,按责任大小和损失金额分别承担经济损失。
1、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负全部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20%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80%的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事故,教练员承担1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70%的经济损失;双方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10%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50%的经济损失;负一定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30%的经济损失。
2、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负全部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1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70%的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事故,教练员承担10%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60%的经济损失;双方责任的事故,
教练员承担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50%的经济损失;负一定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3%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30%的经济损失。
3、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负全部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10%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50%的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事故,教练员承担7%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40%的经济损失;双方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30%的经济损失;负一定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2%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20%的经济损失。
4、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负全部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50%的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事故,教练员承担4%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40%的经济损失;双方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20%的经济损失;负一定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1%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10%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工作人员发生责任交通事故,参照第八条执行,承担经济损失与教练员等同。
十、对未发生大小责任事故的教练员,每学期结业后发安全奖30元。
驾校学员管理制度 篇2
一、事故的抢险与救护
1、发生事故后,本驾校有关负责人必须立即前往事故地点,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发生次生事故,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在迅速报警的同时,应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主管安全的副校长统一组织指挥,防止火灾事故蔓延扩大,具体执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
3、发生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时,必须设置警戒线,抢险人员必须佩戴好防护器具,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二、事故的报告和登记
1、发生事故后,当班或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先报火警。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所属安全主管部门。
2、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上本驾校负责人。
3、本驾校对各类事故进行登记。
三、事故调查
1、发生事故,应按照管理权限组织事故调查组,配合主管部门,及时认真地调查处理事故。
2、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本娇小视情况派人员参与事故调查。
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或拒绝、阻挠。
四、事故处理
1、小事故、一般事故向驾校备案,经调查后形成处理报告,报经本驾校主管领导审定。
2、较大事故由事故调查组在征求事故单位意见后由本驾校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安全部门备案。
3、重大及以上事故由地方政府提出处理意见。
4、对伤残人员的义务劳动鉴定,由驾校遵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发生事故后应按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收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收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结案处理一般不超过90天;交通事故处理如遇伤者未愈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180天。
6、事故单位应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对责任者和员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和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严防事故重复发生。
7、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依据《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第5、6、8条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事故建档
1、没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
2、事故档案的永久性保存资料,应分级保管。
3、事故档案资料的管理具体执行《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驾校学员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如实填写培训记录、教学日志。
2、训练中不得私自驾驶训练车辆,遵守安全操作要领,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3、训练期间不准宴请公司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4、积极提出在教学中、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习管理
1、学员到公司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方可参加科目一理论学习。
2、学员中途退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3、学员违反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4、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5、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即已经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学习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公司教务科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结业证书。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驾校学员管理制度 篇4
为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学驾人的学习行为,培训良好的'职业素质,完善学驾人资料档案,承接安全责任倒查,制定本制度。
一、学籍管理。建立学驾人学籍卡,将登记入学的个人基本信息、理论培训记录、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编号、阶段及结业考核成绩、完全驾驶等录入资料;公安部门科目一、二、三考试成绩等进行全面记载,并粘帖个人照片。
二、学时管理。学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课,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三、培训方式管理。驾驶操作培训实行全日制或记时制。学驾人记时培训要与驾培机构负责人、教练员预先约定,具体协调实施。
四、学驾人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应个人书面申请,经教学负责人同意,重新调整培训,对无故旷课者,延误责任自负。
五、常规管理。
(一)学员应自觉服从教练员教学指导管理,遵守驾校相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志,训练期间不得嬉戏打闹,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饮酒后参加训练。
(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车辆,不得随意损坏。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
(三)教练不在时,学员不得私自驾车训练。如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四)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穿短裤、吸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操作训练后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服从教练员指挥,车辆未停稳不准上、下车或换人。
(五)场地训练时,学员和车实行分隔制度,严禁学员在教练车的左右前后观摩,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专为学员搭建了待训凉亭,待训学员可在凉亭休息。
(六)车辆行驶中,学员必须坐在车厢内,不准在车上站立、来回走动、不准扒车;上车时不准攀爬两侧车厢,必须由车后扶梯双手抓牢上车;下车时,必须在车辆停稳后,由车后扶梯依次下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学员对培训学时要及时核对,有异议应及时申请裁定,必须本人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不准代签。资料入档保存4年。
(八)结业考试:每培训阶段和期末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对学驾人进行相关考试科目或道路驾驶培训考核,并做出详细记录,成绩评定记入教学日志,学籍卡存档4年以备例查。
驾校学员管理制度 篇5
为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学驾人的学习行为,培训良好的.职业素质,完善学驾人资料档案,承接安全责任倒查,制定本制度。
一、学籍管理。建立学驾人学籍卡,将登记入学的个人基本信息、理论培训记录、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编号、阶段及结业考核成绩、完全驾驶等录入资料;公安部门科目一、二、三考试成绩等进行全面记载,并粘贴个人照片。
二、学时管理。学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课,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三、培训方式管理。驾驶操作培训实行全日制或记时制。学驾人记时培训要与驾培机构负责人、教练员预先约定,具体协调实施。
四、学驾人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应个人书面申请,经教学负责人同意,重新调整培训,对无故旷课者,延误责任自负。
五、常规管理。
(一)学驾人应自觉服从教练员教学指导和在车管理,遵守驾校相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志,训练期间不得嬉戏打闹,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饮酒后参加训练。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训练时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外出必须向教练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车辆及所配用具物品,不得随意损坏。自觉做好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和培训区的清洁卫生;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
(四)教练不在时,学员不得私自驾车训练。违反者无后果每次罚款二百元,有后果者加倍处罚且后果自负。
(五)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穿短裤、吸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操作训练后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服从教练员指挥,车辆未停稳不准上、下车或换人。
(六)车辆行驶中,学员必须坐在车厢内,不准在车上站立、来回走动、不准扒车;上车时不准攀爬两侧车厢,必须由车后扶梯双手抓牢上车;下车时,必须在车辆停稳后,由车后扶梯依次下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学驾人对培训学时要及时核对,有异议应及时申请裁定,必须本人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不准代签。资料入档保存4年。
(八)结业考试:每培训阶段和期末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对学驾人进行相关考试科目或道路驾驶培训考核,并做出详细记录,成绩评定记入教学日志,学籍卡存档4年以备例查。
驾校学员管理制度 篇6
一、初报名学员由教务科负责建立学籍档案,包括如实填写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结业考试成绩单、在校表现评语录。学籍档案教务科长期保存。
二、学员在校学习时要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认真培训,虚心学习具体应做到:
1、要服从教练员的.指挥与管理,有问题和困难时,可向教练员或驾校领导反映,未解决前要认真执行。
2、在教练员的示范指导下,学员必须按操作程序、规范、标准进行操作,对不听从指导,任意操作者,可暂停学习。
3、爱护车辆及备品,不得故意损坏,出车前和收车后主动维护和清洁车辆。
4、严禁吸烟、饮酒、打闹,玩扑克及谩骂他人,不随意向车下抛东西挑逗他人。
5、时不准戴色镜、赤足、穿拖鞋和高跟鞋等进行操作。
6、不准扒车、跳车,必须在车辆停稳后,按要求依次下车,防止发生事故。
驾校学员管理制度 篇7
为加强对学员学籍的管理,维护教学程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应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籍管理
1、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并签定培训协议,交纳培训费和考试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限为2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刑事责任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学校教育部门负责建立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并实行一人一档制。
2、档案内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驾校学员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学员要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要严格服从校方管理,自觉遵守法纪、团结互助、努力学习,争做优秀学员。
第二章 招生管理规定
第一节报名要求
1、参加学习的同志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思想进步,作风正派。
2、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不准留长发,污言秽语。讲究精神文明,违者取消学习资格。
3、身体条件:年龄在18—5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米以上,视力匀为以上,无色盲、听力、肺、血压、心脏均正常,无防碍驾驶汽车的其它疾病和残疾。
4、手续:凡符合以上条件要求学习的同志,必须持商丘市本人身份证方可报名。
5、学校办学宗旨:诚信永恒、追求卓越。努力为社会输出合格的汽车驾驶人才。
第二节 报名程序
1、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交纳租赁费和培训费。
2、到城信大夏交纳考务费。
3、到学校登记、建档,领取有关学习用品。
第三章 食宿管理规定
第一节
住宿管理规定
1、学员在校住宿期间应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2、学员在校住宿期间要爱护学校的一切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学员须持卡住宿,不得随便安排无卡人员住宿;
4、学员到住宿登记处按规定交纳押金,凭押金条到所住宿楼层服务处领取被褥、脸盆等。被褥按号使用,未经同意,不得随便更换,否则,违规一次罚款人民币20元。
5、爱护公物、卫生,不要随地吐痰,果皮、碎纸等杂物要投放在走廊垃圾箱内。
6、不准在室内做饭、饮酒、吸烟。不准在走廊、楼道、门窗晾晒衣物和鞋袜。
7、学员要妥善保管钥匙,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8、每晚10点息灯入睡,杜绝夜间长明灯。
9、学员如有问题,可找楼层服务员及值班员询问处理。
第二节就餐管理规定
1、学校为学员提供就餐条件,生活费自理。
2、学员应先到食堂购买餐卡后,凭卡排队就餐。
第三节 交接管理规定
1、每期学员毕业离校前,应将借用的被子、褥子、草垫、脸盆、水瓶等物品如数上交。
2、所交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损失。
3、物品交清后,让保管员在押金收据上签字后到财务科退回押金。
第四节 清点管理规定
每个学员在毕业离校前,都应对自己所带物品进行一次清点。如果有借用别人的钱物应自觉主动归还。
本守则所有规定,学员都应自觉执行并给予积极配合。
第四章 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节 学员守则
1、学员到校后要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法纪,努力学习,争当优秀学员。
2、尊敬领导和教练,团结学员、互相帮助。
3、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如有违犯,轻者给予大会批评,并给予50—200元罚款,重者开除学籍,学校概不退款。
5、在训练期间,遵照学校规定,积极配合教练训练。不经批准不许擅自上车和动用教学仪器设备,违者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和赔偿。
6、对自带的钱物要加强保管,防止被盗和丢失。
7、学员在校学习期间,要遵纪守法,如果发现有赌博、偷盗、嫖.娼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学校给予停驶,并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交司法部门处理。校方概不退款。
8、理论学习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按时完成作业,不许交头接耳,不准在教室内抽烟。
9、要自觉抵制教练员的`不良行为,发现教练员违犯教练员纪律时,要及时向校方报告。
第二节 训练管理规定
一、学员入校后,必须按照学校指定的教练员、教练车,佩戴学员证上车训练,否则,不准参加培训。
二、学员在训练过程中,必须严格操作规程,听从教练员的管理、指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三、在道路训练中,不管任何情况下,学员绝对不准单独驾驶车辆,必须有教练员在座,否则,后果自负。
四、要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尊敬教练,团结同学,在训练中按次序轮流上车训练,不争不抢,不准打架斗殴,不准以强凌弱,不准打闹嬉戏、不准攀爬车辆,维护好训练场的秩序,确保安全。
五、学员在训练期间,不准饮酒,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准吸烟,否则教练有权停止其训练。
六、树立良好学风,要勤学苦练,好学多问,戒骄戒躁,虚心向教练及学友请教,出色完成各课学习项目,争做合格驾驶员。
七、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管理,爱护公物,保持车辆的清洁,积极协助教练员维修、保养车辆,确保车辆的完好运行。
八、在校住宿学员,要在值班教练和代班领导的领导下,自觉遵守住宿制度,配合服务人员,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
第三节 请销假管理规定
1、不准无故迟到和早退,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2、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应逐级请假(先给教练员请假、教练员再报请教研室批准后,请假方可生效),归队后及时销假。
3、如果因学员经常请假和旷课,不能保证学习时间或学习不认真,造成期终考试不及格不能按时毕业的学员,下期再学,学费重交。
第五章 生活管理规定
第一节 生活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持按时吃饭,按时上课,按时出车。
2、学员在学习期间,一律不准喝酒,一旦发现,教练员有权给予停驶。
3、住校学员,晚上不经批准,不准单独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者,应经批准后,两个人以上方可外出。归队后及时销假。
4、遵守公共道德,说话要和气,要团结互助。
第二节
卫生管理规定
1、学员要讲究个人和环境卫生。保持宿舍和教室的整洁。
2、起床要叠被,整理好床铺。
3、教室和宿舍每天都要由卫生值日员负责清扫。
4、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每周检查评比一次。
第六章 评议教练员制度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练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帮助教练员更进一步改进教学和管理方法,学校规定,在每期学员毕业离校前,让学员对本班教练员进行一次评议,学校把评议结果作为对教练员的一次考核内容和是否继续聘用的条件之一。
第二节 评议方法
给每个学员发一张教练员评议表,每个学员按教练员评议表规定的基本内容如实认真填写。
第三节 评议内容
教练技术、管理办法、带头遵守纪律情况、是否有让学员请吃饭和索要钱物现象等。
第七章 学员意见反馈管理规定 第一节 目的
为大力发掘学员内在思考力和创造力,充分利用学员的聪明才智,推动学校的教学完善及学校的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节 意见反馈人资格
1、凡本校学员皆可提出意见
2、意见可以个人或数人名义提出。
第三节 意见内容
1、学校建设上的意见或具有发展价值的意见
2、理论、实操教学的改善。
3、意见内容不得涉及虚假、个人方面问题。
第四节 意见方法
1、写好的意见投入意见箱,于每月1日开箱并于月底审查公告。
2、意见内容不需获各级领导之许可
第五节 意见审查
1、设审查委员会,调查意见内容,评议落实。
2、审查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担任 成员:各科室科长
第六节 意见的通知及公告
1、每月底公布审核结果,并通知意见人。
2、经采用者意见在本校通讯上予以公布。
第七节 意见保留或不采用的处理
1、经委员会认定尚待研究的暂予保留延长其审查期限。
2、不采用的意见,委员会应告知意见人,并予以协助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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