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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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篇】

1、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沟渠通畅,无蚊蝇等昆虫滋生地,地面无食物残渣,墙壁、墙群、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3、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密闭容器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4、餐厅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等活动。

5、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生虫、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

6、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里。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饮)具立即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

7、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玻璃柜内销售,使用清洁、消毒的`售货工具。

8、供顾客用的小菜、调味品在备餐间上碟后应存放在柜内,不能露空存放。

9、客用餐巾必须洁净,消毒后供顾客使用,餐巾不能同时收发。无条件消毒餐巾的企业可使用一次性纸巾。

10、餐厅内应设洗手消毒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11、卫生间必须有专人管理,粪坑或便曹可自动冲洗,有流动水的洗手设备,间内外不得有异味。

12、有空调设施的餐厅其空调系统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有关卫生要求。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第二篇】

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

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者:安全部、制造部、。研究所、工程部、采购销售部、行政保卫科

4、程序:

1)总则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四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2)机构与管理

公司安全部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科在安全部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

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的有关待遇。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工会、人事、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3)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xx〕166号)和《事故隐患限期整改责任制》(中国石化安〔20xx〕250号)执行,并由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4)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企业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健康安全科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健康安全科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卫生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大力构建和谐校园,建设和保持一个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园卫生管理发范围:是指校园内围墙之内的地面和地面上所有绿化和建筑物、水面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活动场所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 校园卫生管理的总要求:

1、环境卫生:道路平整、水面清澈无漂浮物、下水畅通、无垃圾污物、无卫生死角。

2、教室内卫生窗户洁净、玻璃明亮、四壁无尘、陈设整齐、地面清洁。厕所无蝇、无臭。

第四条 校园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后勤处,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并对所分管的责任地段负主要责任,实行后勤为主,各部门为辅,专兼结合,人人有责,层层有责。

第二章 卫生公约

第五条 教职工卫生公约:

1、人人讲文明、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废物,不乱倒垃圾,不损坏花草树木。保持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2、各处室应坚持每天小扫,每周未大扫;做到室内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墙壁及天花板无积尘、蜘蛛网,工作场所无杂物。并做到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3、各部门所属卫生责任区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杂草、果皮、纸屑及其它杂物。每周末组织人员彻底清扫,平时安排人员巡视保洁。

第六条 学生个人卫生制度:

1、讲究文明风貌,着装整洁清爽;

2、每天刷牙洗脸,经常洗澡理发;

3、不喝生水陈水,不酗酒,不吸烟;

4、搞好寝室卫生,保持教室整洁;

5、维护公共卫生,不损花草树木;

6、不乱丢废弃物,不随地乱吐痰。

第七条 学校爱卫会应经常督促各部门清扫室内外卫生,每周各部门自查,爱卫会每月集中检查1次。检查按抽查和普查两种形式进行,并按照“学校卫生检查评分表”认真评分,及时公布。

第三章 卫生宣传

第八条 认真贯彻有关卫生及保健保洁的法规,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自我保洁意识,共同努力把学校建设为一个环境优美、整洁卫生的工作和学习场所。制定卫生宣传工作以总务处为主,各部门尤其是校医室、团委、政教处等部门要做好各自的卫生宣传工作。

第九条 认真做好卫生宣传咨询工作,校医室利用学生就诊,向学生宣传卫生知识,校系两级学生心理咨询室,也可结合开展卫生宣传咨询工作。

第十条 加强食品卫生宣传工作 后勤处经常到食堂,边检查食品边讲解有关食品的卫生知识,认真做好食品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按照市卫生局有关在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要求,教务处可在教学计划中安排健康教育课程;各有关部门与附属学校,应结合本职工作,适时地开展健康教育。

第四章 环境卫生

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爱国卫生委员会,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评比。爱卫会的日常工作由后勤处负责。

第十七条 广大师生要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及时制止不文明和不卫生情况发生。

第十八条 校办公室楼卫生由办公室负责,教学楼卫生由所属班级负责,学校为各部门配备专职卫生员承办卫生保洁工作,并负责公共地段和公用场所卫生保洁,卫生保洁和绿化工作由后勤处负责。后勤处要划分卫生责任区到各处室或各班级,并责任到人,切实做好责任区的卫生保洁工作。

第十九条 各部都要做好垃圾袋装化管理和收集工作,校内垃圾集中倒入垃圾屋,一日一清。

第二十条 后勤处做好道路、绿化带和信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工作,责任到人,定期考核。

第五章 教学卫生

第二十一条 班级教室卫生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清扫保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公用教室及多媒体教室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卫生大清扫。

第二十二条 教师应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板书规范,符合标准,语言清晰、生动,带头讲究文明风貌。

第二十三条 教室室内环境清洁、宁静,黑板、讲台、课桌椅清洁、无灰尘。

第二十四条 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室卫生,且听课认真,注意力集中,学生听课时,无疲劳感。

第二十五条 后勤处必须保证教室内灯光照明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二十六条 班委会要负责教室定时开关门窗,更换空气,保持空气清新。

第二十七条 后勤处和学生处不定期的对教室卫生进行测评,记录教室卫生状况。

第二十八条 班级卫生要求:

1、门窗干净明亮。

2、地面无纸屑、痰迹等污染物。

3、物品摆放干净整齐。

4、室内用具干净整齐,工作场所无杂物。

5、墙壁无随意张贴、乱画现象。

第六章 宿舍卫生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宿舍的卫生由政教处负责,每个宿管员要确保所管楼层卫生整洁。

第三十条 学生宿舍应有优美整洁的环境,使学生有一个清新、舒适、雅观的学习、生活场所。

第三十一条 宿舍卫生的要求:

1、宿舍地面整洁,无纸屑,无痰迹,无污染物。

2、日用品清洁,排放整齐。

3、门窗干净明亮。

4、床上用品清洁干净,衣被叠放整齐。

5、宿舍走廊清洁,专人负责每日两次打扫。

6、水沟畅通,杜绝污水泄漏现象。

第七章  厕所卫生

第三十二条 厕所是传播疾病、造成污染的地点之一,加强厕所卫生管理,是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的厕所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厕所由专门指定的人员进行定期冲洗、打扫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于一次,达到无臭、无蝇、无大便停积。

第三十四条 各厕所所需的消毒药水,由总务处负责发放,每天消毒一次,每周彻底消毒一次。

第三十五条 校爱卫会对厕所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十六条 垃圾、粪便处理办法:

1、校内实行垃圾袋装化,定点收集垃圾,由专人定时清扫垃圾,并组织车辆将其运至垃圾场。

2、各垃圾点每天清理二次;厕所化粪池,每学期清除一次,杜绝粪便积存、外漏等现象的发生。

3、后勤处指派专人对垃圾、粪便进行消毒处理,并作好记录。

4、校内的厕所、垃圾、粪便卫生管理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和监督。

卫生管理制度【第四篇】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4、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5、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场所设施管理制度

1、操作案台时刻保持整洁,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2、加工用具每日清洗。冰箱、半成品保洁柜、包装材料保洁柜等设施定期清洗。

3、要做到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4、垃圾桶桶身需保持基本干净、标示明确并加盖,按时清理。

5、工作结束后,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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