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实施方案(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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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四个结合”创新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主动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聚焦打赢脱贫攻坚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做好脱贫攻坚、现代农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耕地占补平衡四个结合创新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3-5年创新实践,在全县建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粮食和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构建一套粮食产能提升、农业提质增效、建设成果共享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与现代农业发展结合。科学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布局,着力加强基地建设,培育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1、加强基地建设。围绕“158”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对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申报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优先立项、重点支持。充分利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平台和纽带作用,加强合作交流和共建共享。帮扶企业参与省级省级示范基地申报、评选工作,对达标的省级示范基地予以授牌奖励。
2、支持主体发展。积极组织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计,建设,管护等内容。加强精品课程和建材内容建设,完善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加强师资培训和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组织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开展基层农技术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和实施农技术推广特聘计划,提升农村科技化水平。
3、促进三产融合。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利益联结为纽带,按照“基地+产业+市场”的思路,整合农田建设、产业发展、美丽乡村等相关项目资金,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链,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好乡村休闲旅游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优势,为产业融合发展奠定基础。
(二)与耕地占补平衡相结合。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与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对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保护,统筹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避免农田重复建设。
1、增加耕地数量。按照省里修编规划的要求,切实掌握新增耕地资源和分布情况。严格新增耕地认定,围绕新增耕地申报认定,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核定各项基础工作,确保新增耕地指标落实到位。鼓励“小田变大田”,合理控制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充分挖掘新增耕地的潜力。
2、提升耕地质量。根据全省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建设标准,重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采取“改、培、保、控”等单一或综合措施。改良土壤。针对耕地土壤障碍因素,治理水土侵蚀,改良酸化、次生盐渍化土壤,改善土壤理化性质,改进耕作方式。培肥地力。通过增施有机肥,实施秸秆还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通过粮豆轮作套作、固氮肥田、种植绿肥、实现用地养地结合,持续提升土壤肥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推进,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内部资源整合。
(二)落实主体责任。县级是“四个结合”创新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全面抓好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介,交流经验做法,宣传创新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第二篇】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规模15万亩,总投资9000万元,涉及10个乡镇、90余个行政村。主要布置在大广高速、邯临公路、定魏公路、经济开发区南北连接线两侧,共分四个区域:一是河南疃镇、第四疃镇;二是镇、槐桥乡;三是安寨镇、白寨乡、南里岳乡、大河道乡;四是侯村镇、依庄乡。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为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项目建设必须在2014年11月7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三、工作安排及相关单位职责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结合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行“七公开”:一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公开。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求,拟定土地整治项目的项目区范围,公开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意见。二是项目资金来源与立项公开。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依据有关规定公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公开栏公开项目预算情况、立项情况。三是项目招标管理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由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参与监督。四是项目实施公开。公开项目名称、批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主要工程、投资金额、建设工程等。五是质量监督公开。由项目监理单位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理,严格按照《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做好施工阶段监督检验,并接受村民小组的监督。六是资金使用公开。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七是竣工验收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由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实行专家验收制。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开展自验,然后申请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国土资源局向上级提出申请,进行最终验收。
发改局负责指导、督促项目的实施,并参与招投标工作。
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审计迎检,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
监察局全程负责监督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及纪律检查工作,确保资金按规定合理使用。
检察院负责项目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招投标全过程,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公安局负责打击无理取闹、阻挠施工等行为,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农牧局负责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监测等工作,并对提高耕地质量提供技术指导。
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区内农田防护林种植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水利局负责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供电公司负责对项目区农电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并予以技术指导。
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项目区内道路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乡镇政府要成立土地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乡镇长担任,成员由主管副乡镇长及项目区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项目区土地整理宣传及施工单位入场等工作。同时,负责督促各行政村在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后,做好工程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并制定出详细具体的管护制度。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农牧、林业、水利、供电、交通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领导、推进、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同时,成立资金运行监督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杜绝出现“豆腐”工程,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土资源局和监理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质检和质量控制制度,并抓好落实。工程施工要严格按规范进行,并按施工计划控制施工进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做好各工程队的自检、专检工作;施工前对工程所采用的原材料、设备进行严格检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强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的检查,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账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查制度,强化对项目工程施工的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严禁预支和超支,每笔款项都必须有工程结算清单附件,施工单位代表、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项目主管单位领导签字,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支付。
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整村推进、统一实施、高效利用、加强管护”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2021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万亩,各乡(镇)任务见附表。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及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整村推进。各乡(镇)要对照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未开展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采取分年度、分批次整村推进的办法,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重点加大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业用水计量体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三)统一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勘测、设计单位,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统一开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以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审计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等工作。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注重高效利用。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高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适度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蔬菜种植,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五)加强建后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做好登记造册。要规范办理移交手续,通过签订移交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够发挥长久效益。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3月31日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4月30日前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6月30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7月30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核;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调度,各乡(镇)政府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确保2022年3月31日前全面完工,并及时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2022年4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5月30日前,县审计局要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及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迎接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调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骏工验收等工作,协同项目所在乡(镇)、村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职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抓好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时完工。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明白手册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引导群众关心、支持、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要从严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项目建设费用,科学整合涉农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一是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按照农业农村局、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各50元/亩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合计375万元,用于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落实建后管护经费。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后管护意见>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号)要求,县财政按20元/亩的标准配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50万元。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三是为充分调动项目所在乡(镇)、村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保障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任务落实,每个乡镇必须按任务面积的%新增耕地面积,在完成新增耕地面积后,给予新增耕地指标效益奖励,按照新增水田10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2000元、乡(镇)4000元、项目所在村各4000元/亩),新增旱地5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1000元、乡(镇)2000元、项目所在村各2000元/亩),没有完成新增耕地面积扣减相关工作经费。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现代农业攻坚战和乡村振兴重要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督查调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快,质量建设好的乡(镇)、村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村要核减工作经费,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附件:全南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大吉山镇
坪头镇村
691
黄村
乌桕坝村
828
水围、白泥坑、刘坑、河背
大岳村
190
庙角头、袁屋岗山塘
马安村
951
老麻土岭下、坪山瑶头、马屋黄沙水
马坑村
140
河背、新屋子
小计
2800
南迳镇
古家营村
2225
增庄、水口、街上、岭头、山下、黄屋、杨坊、矮岭、上洞、余屋
分水村
188
分水、甘坑
武合村
1487
下村、合头、新围、老围、、氺圳头、上炎、下炎、枫树湾、新屋、坑背、鹅公岭
罗田村
300
松山下
马古塘村
200
龙湖
小计
4400
中寨乡
黄泥水村
400
拱桥下、大坑、黄一和黄二、上西坑、下西坑、高围子、黄斗地、新屋子
中寨村
800
河边、新屋、马领下、下坪、河边、下营、上营、新居围、蕉坪、老屋、新屋
黄竹龙村
800
黄竹龙、冷水坑、付屋、黄坑、马屋、昌甫坑、半迳、李山、寨头
小计
20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城厢镇
城厢村
132
若坑、寨背、老杨坑
黄埠村
683
国道两边、四好公路两旁
上山村
350
牌坊下,新屋仔、祠堂围、竹头围、立树围、岔河仔、连塘坝
田心村
510
鹅井,田心围,上洞,下洞,将天镇,下排,老屋,郭家坝
小慕村
260
林迳、上棉土、下棉土、含水
樟树村
540
上下障陂公路沿线、新屋仔、马口仔、上湾、井水光
镇仔村
325
四季花海、江禾田园、新屋下、形湾
小计
2800
金龙镇
合头村
1335
迳子、老屋、大江、大丘麻、新围、老围、田心、湾背、杨公坑、上山、邱屋片
增坊村
700
上坝、下坝、围仔、坳下、下坳、田心、三圳背、正龙围、立新、墩上、下塅
木金村
1115
上下迳、水东坝、木金坑、上屋、下屋、雷屋
黄金村
1200
黄屋排、上辽、西屋下、坪下、新屋、长营、大营、厅下背、大厅下、老屋
小计
4350
龙源坝镇
寨下村
200
黄沙、岭下、水东、田仔湾、良伞寨等
炉坑村
1300
上白田、下白田、上大人山、下大人山、大岭下、上新村、金村围、细炉坑、炉坑围、围上、新屋下、马龙围、帽岭
镇头村
200
禾仓万、焦营围、上屋、营上、下达子岗、上达子岗、大坑围等
小计
17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陂头镇
陂头村
145
红星、横降、月光排
岐山村
2174
烂泥、官田面、黄土潭、岗上、池塘前、老屋下、河头、倒水湾、军营、刁公坑、桥头、金一、金二、营场仔、老屋场、大岭下、佛岭背、塘仔
竹山村
1031
岭下、围上、岭背、岭背围、市毛坪、安石坑、塘背、竹山围、大坳仔、圩上、洞上、下屋、新屋下、上围、下围、犁头排、当坝
小计
3350
社迳乡
江口村
750
高全、岐山下、上江口、下江口、巡检司、生坑
当迳村
800
社上、坪益、周屋洞、岭足下、江底下、塘角、码头、厅下
塔下村
800
老禾坪、塘尾、下屋下、老屋下、老圩、塔下、寨足下、黄坑、凤尾、新屋场、里湖、瑶下
小计
2350
龙下乡
上湖村
350
围仔组,岗上组,下湖组,排上组,上仁组,上湖一组,上湖二组
川垇村
900
罗坝组、上池坑组、川垇组、坎头组、路前围组、松林坑组、垇背组、虾蟆石组、枫树下组、樟屋前组、细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整村推进、统一实施、高效利用、加强管护”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2021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万亩,各乡(镇)任务见附表。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及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整村推进。各乡(镇)要对照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未开展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采取分年度、分批次整村推进的办法,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重点加大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业用水计量体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三)统一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勘测、设计单位,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统一开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以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审计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等工作。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注重高效利用。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高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适度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蔬菜种植,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五)加强建后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做好登记造册。要规范办理移交手续,通过签订移交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够发挥长久效益。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3月31日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4月30日前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6月30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7月30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核;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调度,各乡(镇)政府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确保2022年3月31日前全面完工,并及时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2022年4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5月30日前,县审计局要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及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迎接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调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骏工验收等工作,协同项目所在乡(镇)、村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职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抓好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时完工。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明白手册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引导群众关心、支持、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要从严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项目建设费用,科学整合涉农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一是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按照农业农村局、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各50元/亩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合计375万元,用于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落实建后管护经费。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后管护意见>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号)要求,县财政按20元/亩的标准配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50万元。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三是为充分调动项目所在乡(镇)、村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保障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任务落实,每个乡镇必须按任务面积的%新增耕地面积,在完成新增耕地面积后,给予新增耕地指标效益奖励,按照新增水田10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2000元、乡(镇)4000元、项目所在村各4000元/亩),新增旱地5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1000元、乡(镇)2000元、项目所在村各2000元/亩),没有完成新增耕地面积扣减相关工作经费。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现代农业攻坚战和乡村振兴重要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督查调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快,质量建设好的乡(镇)、村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村要核减工作经费,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附件:全南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全南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大吉山镇
坪头镇村
691
黄村
乌桕坝村
828
水围、白泥坑、刘坑、河背
大岳村
190
庙角头、袁屋岗山塘
马安村
951
老麻土岭下、坪山瑶头、马屋黄沙水
马坑村
140
河背、新屋子
小计
2800
南迳镇
古家营村
2225
增庄、水口、街上、岭头、山下、黄屋、杨坊、矮岭、上洞、余屋
分水村
188
分水、甘坑
武合村
1487
下村、合头、新围、老围、、氺圳头、上炎、下炎、枫树湾、新屋、坑背、鹅公岭
罗田村
300
松山下
马古塘村
200
龙湖
小计
4400
中寨乡
黄泥水村
400
拱桥下、大坑、黄一和黄二、上西坑、下西坑、高围子、黄斗地、新屋子
中寨村
800
河边、新屋、马领下、下坪、河边、下营、上营、新居围、蕉坪、老屋、新屋
黄竹龙村
800
黄竹龙、冷水坑、付屋、黄坑、马屋、昌甫坑、半迳、李山、寨头
小计
20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城厢镇
城厢村
132
若坑、寨背、老杨坑
黄埠村
683
国道两边、四好公路两旁
上山村
350
牌坊下,新屋仔、祠堂围、竹头围、立树围、岔河仔、连塘坝
田心村
510
鹅井,田心围,上洞,下洞,将天镇,下排,老屋,郭家坝
小慕村
260
林迳、上棉土、下棉土、含水
樟树村
540
上下障陂公路沿线、新屋仔、马口仔、上湾、井水光
镇仔村
325
四季花海、江禾田园、新屋下、形湾
小计
2800
金龙镇
合头村
1335
迳子、老屋、大江、大丘麻、新围、老围、田心、湾背、杨公坑、上山、邱屋片
增坊村
700
上坝、下坝、围仔、坳下、下坳、田心、三圳背、正龙围、立新、墩上、下塅
木金村
1115
上下迳、水东坝、木金坑、上屋、下屋、雷屋
黄金村
1200
黄屋排、上辽、西屋下、坪下、新屋、长营、大营、厅下背、大厅下、老屋
小计
4350
龙源坝镇
寨下村
200
黄沙、岭下、水东、田仔湾、良伞寨等
炉坑村
1300
上白田、下白田、上大人山、下大人山、大岭下、上新村、金村围、细炉坑、炉坑围、围上、新屋下、马龙围、帽岭
镇头村
200
禾仓万、焦营围、上屋、营上、下达子岗、上达子岗、大坑围等
小计
17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陂头镇
陂头村
145
红星、横降、月光排
岐山村
2174
烂泥、官田面、黄土潭、岗上、池塘前、老屋下、河头、倒水湾、军营、刁公坑、桥头、金一、金二、营场仔、老屋场、大岭下、佛岭背、塘仔
竹山村
1031
岭下、围上、岭背、岭背围、市毛坪、安石坑、塘背、竹山围、大坳仔、圩上、洞上、下屋、新屋下、上围、下围、犁头排、当坝
小计
3350
社迳乡
江口村
750
高全、岐山下、上江口、下江口、巡检司、生坑
当迳村
800
社上、坪益、周屋洞、岭足下、江底下、塘角、码头、厅下
塔下村
800
老禾坪、塘尾、下屋下、老屋下、老圩、塔下、寨足下、黄坑、凤尾、新屋场、里湖、瑶下
小计
2350
龙下乡
上湖村
350
围仔组,岗上组,下湖组,排上组,上仁组,上湖一组,上湖二组
川垇村
900
罗坝组、上池坑组、川垇组、坎头组、路前围组、松林坑组、垇背组、虾蟆石组、枫树下组、樟屋前组、细坑子组
小计
1250
合计
25000
坑子组
小计
1250
合计
25000
全南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切实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和农产品竞争能力,有效缓解因大电开发而带来的人多地少的矛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小沙坝村实施高稳农田建设项目。我局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布署,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规划设计,为保证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现根据实施地点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和农产品竞争能力的中心任务,以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建设重点,因地制宜,合理规划、集中布局,通过项目建设带动,掀起我县新一轮农田基本建设高潮。
二、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内耕地“跑土、跑水、跑肥”的土壤障碍因素得到彻底消除,土壤肥力稳步提高,粮食产量增加15—20,耕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提高,农业生态环境趋于良好,将为实现农业综合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建设地点及概况
经实地勘测,项目建设地点选定在小沙坝村。
该区域年平均气温15℃,年均降雨量1190mm,年日照时数2024小时,海拔840米,该片区主要涉及的小沙坝1组2组和3组三个村民小组,有住户160户,621人,其中劳动力335人,现有耕地面积605亩,其中水田180亩,旱地425亩,20**年,项目建设涉及的三个村民小组人均占有粮食450公斤,人均纯收入1692元。
项目建设涉及面积200亩,其中65亩为梯地,135亩为坡地。该片区由于田间渠系不完善,一直以旱作为主。
四、建设地点选择依据
1、该区域在小沙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点旁,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资源。
2、土地面积集中连片,有利于规模生产和综合开发,同时能很好地起到样榜示范作用。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
①坡改梯地建设:把现有的坡耕地改造为梯地。
②地力培肥建设:在原有和改造好的梯地内配套实施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
③沟渠建设:把主沟的土沟部分和田间渠系修建成三面光沟渠。
2、建设规模
整个项目建设规模为200亩。
六、项目建设实施方式
建设内容中的坡改梯地建设由受益群众按技术要求改造,按标准验收,补助到农户的方式进行;地力培肥建设,由受益群众在农业生产中实施完成;沟渠建设由工程队施工,按设计标准及施工协议进行验收和资金结算。
七、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1、坡改梯地建设
135亩×500元/亩=67500元
2、地力培肥建设
200亩×300元/亩=60000元
3、沟渠建设
①基础及沟帮工程:×150元/m3=66825元;
②沟底工程:×320元/m3=12960元;
③砂浆抹面:1260m2×12元/m2=19440元。
以上三项合计投资226725元。
八、资金来源
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补助的20**年高稳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中按实际建设需要进行使用。
九、实施进度安排
该项目计划于20**年x月启动,于20**年x月完成坡改梯地和沟渠硬件建设;于20**年x月至x月完成地力培肥软件配套建设。
十、项目建设技术措施及质量标准
1、坡改梯地建设:按照生土搬家,熟土回填的技术要求进行改造,建成后的梯地要求达到一平二深三肥四埂牢五有沟六有路的质量标准,梯面宽度不低于米。
2、地力培肥建设:积极发动受益群众积造有机肥料,开展绿肥种植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及推广应用,要求建成后的梯地绿肥种植达面积100,每亩施用有机肥2000公斤,按配方施肥面积达100,测土配方施肥通知单入户率100。
3、沟渠建设:①规划安排田间排灌沟渠7条共1350米,其中1号渠长400米,2号渠长120米,3号渠长150米,4号渠长220米,5号渠长200米,6号渠长160米,7号渠长100米。②沟渠设计为矩形断面,沟心宽米,高米,沟帮宽米,沟底采用C20砼浇筑米,沟帮采用砂浆支砌毛石并用M10砂浆抹面(附施工断面图)。③对各种材料的要求:A、砼、砂浆:C20砼、M10砂浆、M10砂浆如采用人工搅拌,搅拌次数不得低于6次。B、支砌块石选用不风化的石灰石,大小平低于30公分。C、水泥采用怒江水泥厂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出厂不超过三个月,无结块状。D、碎石规格:C20砼要求碎石规格粒径为1—4公分,用不风化的石灰石或玄武岩进行破碎。E、浇筑、抹面砂子:采用不风化石破碎或山砂,抹面使用江沙。
十一、项目建设验收及补助款兑现办法
该项目为我县20**年高稳农田建设项目的子项目,与全县高稳农田建设项目一并进行验收,项目建设经验收合格后,由县农业局直接将建设补助资金兑现或结算给参加建设的农户或工程队。
十二、组织管理
为保障小沙坝高稳农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成立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委主任、县农业局局长及六库镇镇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局副局长及六库镇分管农业副镇长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监管;成立由县农业局局长为组长,六库镇分管农业副镇长及县农业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局环保站、六库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技术人员及小沙坝村委会村干部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六库镇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政府相关站所职工及小沙坝村委会村干部为成员的项目协调小组,负责项目建设涉及的群众动员、纠纷调解和土地调整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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