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实施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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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1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规模15万亩,总投资9000万元,涉及10个乡镇、90余个行政村。主要布置在大广高速、邯临公路、定魏公路、经济开发区南北连接线两侧,共分四个区域:一是河南疃镇、第四疃镇;二是镇、槐桥乡;三是安寨镇、白寨乡、南里岳乡、大河道乡;四是侯村镇、依庄乡。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为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项目建设必须在2014年11月7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三、工作安排及相关单位职责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结合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行“七公开”:一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公开。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求,拟定土地整治项目的项目区范围,公开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意见。二是项目资金来源与立项公开。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依据有关规定公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公开栏公开项目预算情况、立项情况。三是项目招标管理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由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参与监督。四是项目实施公开。公开项目名称、批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主要工程、投资金额、建设工程等。五是质量监督公开。由项目监理单位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理,严格按照《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做好施工阶段监督检验,并接受村民小组的监督。六是资金使用公开。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七是竣工验收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由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实行专家验收制。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开展自验,然后申请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国土资源局向上级提出申请,进行最终验收。

发改局负责指导、督促项目的实施,并参与招投标工作。

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审计迎检,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

监察局全程负责监督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及纪律检查工作,确保资金按规定合理使用。

检察院负责项目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招投标全过程,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公安局负责打击无理取闹、阻挠施工等行为,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农牧局负责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监测等工作,并对提高耕地质量提供技术指导。

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区内农田防护林种植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水利局负责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供电公司负责对项目区农电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并予以技术指导。

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项目区内道路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乡镇政府要成立土地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乡镇长担任,成员由主管副乡镇长及项目区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项目区土地整理宣传及施工单位入场等工作。同时,负责督促各行政村在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后,做好工程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并制定出详细具体的管护制度。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农牧、林业、水利、供电、交通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领导、推进、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同时,成立资金运行监督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杜绝出现“豆腐”工程,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土资源局和监理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质检和质量控制制度,并抓好落实。工程施工要严格按规范进行,并按施工计划控制施工进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做好各工程队的自检、专检工作;施工前对工程所采用的原材料、设备进行严格检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强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的检查,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账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查制度,强化对项目工程施工的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严禁预支和超支,每笔款项都必须有工程结算清单附件,施工单位代表、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项目主管单位领导签字,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支付。

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2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整村推进、统一实施、高效利用、加强管护”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2021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万亩,各乡(镇)任务见附表。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及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整村推进。各乡(镇)要对照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未开展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采取分年度、分批次整村推进的办法,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重点加大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业用水计量体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三)统一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勘测、设计单位,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统一开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以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审计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等工作。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注重高效利用。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高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适度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蔬菜种植,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五)加强建后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做好登记造册。要规范办理移交手续,通过签订移交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够发挥长久效益。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3月31日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4月30日前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6月30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7月30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核;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调度,各乡(镇)政府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确保2022年3月31日前全面完工,并及时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2022年4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5月30日前,县审计局要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及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迎接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调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骏工验收等工作,协同项目所在乡(镇)、村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职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抓好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时完工。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明白手册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引导群众关心、支持、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要从严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项目建设费用,科学整合涉农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一是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按照农业农村局、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各50元/亩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合计375万元,用于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落实建后管护经费。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后管护意见>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号)要求,县财政按20元/亩的标准配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50万元。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三是为充分调动项目所在乡(镇)、村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保障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任务落实,每个乡镇必须按任务面积的%新增耕地面积,在完成新增耕地面积后,给予新增耕地指标效益奖励,按照新增水田10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2000元、乡(镇)4000元、项目所在村各4000元/亩),新增旱地5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1000元、乡(镇)2000元、项目所在村各2000元/亩),没有完成新增耕地面积扣减相关工作经费。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现代农业攻坚战和乡村振兴重要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督查调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快,质量建设好的乡(镇)、村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村要核减工作经费,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附件:全南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大吉山镇

坪头镇村

691

黄村

乌桕坝村

828

水围、白泥坑、刘坑、河背

大岳村

190

庙角头、袁屋岗山塘

马安村

951

老麻土岭下、坪山瑶头、马屋黄沙水

马坑村

140

河背、新屋子

小计

2800

南迳镇

古家营村

2225

增庄、水口、街上、岭头、山下、黄屋、杨坊、矮岭、上洞、余屋

分水村

188

分水、甘坑

武合村

1487

下村、合头、新围、老围、、氺圳头、上炎、下炎、枫树湾、新屋、坑背、鹅公岭

罗田村

300

松山下

马古塘村

200

龙湖

小计

4400

中寨乡

黄泥水村

400

拱桥下、大坑、黄一和黄二、上西坑、下西坑、高围子、黄斗地、新屋子

中寨村

800

河边、新屋、马领下、下坪、河边、下营、上营、新居围、蕉坪、老屋、新屋

黄竹龙村

800

黄竹龙、冷水坑、付屋、黄坑、马屋、昌甫坑、半迳、李山、寨头

小计

20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城厢镇

城厢村

132

若坑、寨背、老杨坑

黄埠村

683

国道两边、四好公路两旁

上山村

350

牌坊下,新屋仔、祠堂围、竹头围、立树围、岔河仔、连塘坝

田心村

510

鹅井,田心围,上洞,下洞,将天镇,下排,老屋,郭家坝

小慕村

260

林迳、上棉土、下棉土、含水

樟树村

540

上下障陂公路沿线、新屋仔、马口仔、上湾、井水光

镇仔村

325

四季花海、江禾田园、新屋下、形湾

小计

2800

金龙镇

合头村

1335

迳子、老屋、大江、大丘麻、新围、老围、田心、湾背、杨公坑、上山、邱屋片

增坊村

700

上坝、下坝、围仔、坳下、下坳、田心、三圳背、正龙围、立新、墩上、下塅

木金村

1115

上下迳、水东坝、木金坑、上屋、下屋、雷屋

黄金村

1200

黄屋排、上辽、西屋下、坪下、新屋、长营、大营、厅下背、大厅下、老屋

小计

4350

龙源坝镇

寨下村

200

黄沙、岭下、水东、田仔湾、良伞寨等

炉坑村

1300

上白田、下白田、上大人山、下大人山、大岭下、上新村、金村围、细炉坑、炉坑围、围上、新屋下、马龙围、帽岭

镇头村

200

禾仓万、焦营围、上屋、营上、下达子岗、上达子岗、大坑围等

小计

17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陂头镇

陂头村

145

红星、横降、月光排

岐山村

2174

烂泥、官田面、黄土潭、岗上、池塘前、老屋下、河头、倒水湾、军营、刁公坑、桥头、金一、金二、营场仔、老屋场、大岭下、佛岭背、塘仔

竹山村

1031

岭下、围上、岭背、岭背围、市毛坪、安石坑、塘背、竹山围、大坳仔、圩上、洞上、下屋、新屋下、上围、下围、犁头排、当坝

小计

3350

社迳乡

江口村

750

高全、岐山下、上江口、下江口、巡检司、生坑

当迳村

800

社上、坪益、周屋洞、岭足下、江底下、塘角、码头、厅下

塔下村

800

老禾坪、塘尾、下屋下、老屋下、老圩、塔下、寨足下、黄坑、凤尾、新屋场、里湖、瑶下

小计

2350

龙下乡

上湖村

350

围仔组,岗上组,下湖组,排上组,上仁组,上湖一组,上湖二组

川垇村

900

罗坝组、上池坑组、川垇组、坎头组、路前围组、松林坑组、垇背组、虾蟆石组、枫树下组、樟屋前组、细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整村推进、统一实施、高效利用、加强管护”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2021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万亩,各乡(镇)任务见附表。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及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

二、主要任务

()坚持整村推进。各乡(镇)要对照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未开展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采取分年度、分批次整村推进的办法,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重点加大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业用水计量体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统一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勘测、设计单位,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统一开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以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审计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等工作。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注重高效利用。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高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适度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蔬菜种植,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加强建后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做好登记造册。要规范办理移交手续,通过签订移交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够发挥长久效益。

三、实施步骤

()实施准备阶段(202111日至2021930)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3月31日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4月30日前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6月30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7月30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核;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工程建设阶段(2021101日至2022331)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调度,各乡(镇)政府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确保2022年3月31日前全面完工,并及时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考核验收阶段(202241日至2022730)2022年4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5月30日前,县审计局要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及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迎接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

四、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调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骏工验收等工作,协同项目所在乡(镇)、村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职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抓好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时完工。

()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明白手册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引导群众关心、支持、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要从严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项目建设费用,科学整合涉农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一是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按照农业农村局、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各50元/亩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合计375万元,用于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落实建后管护经费。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后管护意见>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号)要求,县财政按20元/亩的标准配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50万元。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三是为充分调动项目所在乡(镇)、村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保障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任务落实,每个乡镇必须按任务面积的%新增耕地面积,在完成新增耕地面积后,给予新增耕地指标效益奖励,按照新增水田10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2000元、乡(镇)4000元、项目所在村各4000元/亩),新增旱地5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1000元、乡(镇)2000元、项目所在村各2000元/亩),没有完成新增耕地面积扣减相关工作经费。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现代农业攻坚战和乡村振兴重要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督查调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快,质量建设好的乡(镇)、村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村要核减工作经费,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附件:全南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全南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大吉山镇

坪头镇村

691

黄村

乌桕坝村

828

水围、白泥坑、刘坑、河背

大岳村

190

庙角头、袁屋岗山塘

马安村

951

老麻土岭下、坪山瑶头、马屋黄沙水

马坑村

140

河背、新屋子

小计

2800

南迳镇

古家营村

2225

增庄、水口、街上、岭头、山下、黄屋、杨坊、矮岭、上洞、余屋

分水村

188

分水、甘坑

武合村

1487

下村、合头、新围、老围、、氺圳头、上炎、下炎、枫树湾、新屋、坑背、鹅公岭

罗田村

300

松山下

马古塘村

200

龙湖

小计

4400

中寨乡

黄泥水村

400

拱桥下、大坑、黄一和黄二、上西坑、下西坑、高围子、黄斗地、新屋子

中寨村

800

河边、新屋、马领下、下坪、河边、下营、上营、新居围、蕉坪、老屋、新屋

黄竹龙村

800

黄竹龙、冷水坑、付屋、黄坑、马屋、昌甫坑、半迳、李山、寨头

小计

20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城厢镇

城厢村

132

若坑、寨背、老杨坑

黄埠村

683

国道两边、四好公路两旁

上山村

350

牌坊下,新屋仔、祠堂围、竹头围、立树围、岔河仔、连塘坝

田心村

510

鹅井,田心围,上洞,下洞,将天镇,下排,老屋,郭家坝

小慕村

260

林迳、上棉土、下棉土、含水

樟树村

540

上下障陂公路沿线、新屋仔、马口仔、上湾、井水光

镇仔村

325

四季花海、江禾田园、新屋下、形湾

小计

2800

金龙镇

合头村

1335

迳子、老屋、大江、大丘麻、新围、老围、田心、湾背、杨公坑、上山、邱屋片

增坊村

700

上坝、下坝、围仔、坳下、下坳、田心、三圳背、正龙围、立新、墩上、下塅

木金村

1115

上下迳、水东坝、木金坑、上屋、下屋、雷屋

黄金村

1200

黄屋排、上辽、西屋下、坪下、新屋、长营、大营、厅下背、大厅下、老屋

小计

4350

龙源坝镇

寨下村

200

黄沙、岭下、水东、田仔湾、良伞寨等

炉坑村

1300

上白田、下白田、上大人山、下大人山、大岭下、上新村、金村围、细炉坑、炉坑围、围上、新屋下、马龙围、帽岭

镇头村

200

禾仓万、焦营围、上屋、营上、下达子岗、上达子岗、大坑围等

小计

17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陂头镇

陂头村

145

红星、横降、月光排

岐山村

2174

烂泥、官田面、黄土潭、岗上、池塘前、老屋下、河头、倒水湾、军营、刁公坑、桥头、金一、金二、营场仔、老屋场、大岭下、佛岭背、塘仔

竹山村

1031

岭下、围上、岭背、岭背围、市毛坪、安石坑、塘背、竹山围、大坳仔、圩上、洞上、下屋、新屋下、上围、下围、犁头排、当坝

小计

3350

社迳乡

江口村

750

高全、岐山下、上江口、下江口、巡检司、生坑

当迳村

800

社上、坪益、周屋洞、岭足下、江底下、塘角、码头、厅下

塔下村

800

老禾坪、塘尾、下屋下、老屋下、老圩、塔下、寨足下、黄坑、凤尾、新屋场、里湖、瑶下

小计

2350

龙下乡

上湖村

350

围仔组,岗上组,下湖组,排上组,上仁组,上湖一组,上湖二组

川垇村

900

罗坝组、上池坑组、川垇组、坎头组、路前围组、松林坑组、垇背组、虾蟆石组、枫树下组、樟屋前组、细坑子组

小计

1250

合计

25000

坑子组

小计

1250

合计

25000

全南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3

根据许昌市《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许农业〔2019〕145号)及相关文件,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万亩)。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深入落实***总书记2019年3月8日在河南团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河南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加快构建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二、优化项目布局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建设优先顺序,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和“四优四化”建

设,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我市选择增福镇南部和和尚桥镇2个镇进行规划。

三、项目规模

许昌市下达2020年长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万亩),项目总投资502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3968万元,许昌市投资316万元,我市配套736万元(含示范区县级配套420万元)。分两个项目,分别位于和尚桥镇和增福镇。一是长葛市和尚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涉及和尚桥镇太平店、岗杨、张固店、樊楼、牛庄、蒋庄、段庄、楼张、贾庄、秦庄、任庄、新张营12个行政村,耕地面积万亩,投资4120万元。二是长葛市增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位于长葛市北部增福镇,南部与和尚桥镇相接,涉及增福镇八宝庄、张刘寨、马刘3个行政村,耕地面积万亩,投资900万元。

四、主要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0年1月13日至5月30日)

各有关镇、村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

建设单位在2021年3月30日前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审计局要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施工单位、有关镇要及时完善项目资料档案,迎接省市考核。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镇及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严格执行报帐制。

(四)严格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4

为加快我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现代、生态、特色农业发展,根据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度我镇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万亩,完成项目投资900万元。具体任务落实在龙太村。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4月底前):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向当地群众宣传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政策、措施和成效,把高标准农田项目为民做实事、为民办好事的目标宣传透彻,使群众都能知道高标准农田项目的作用及好处;二是结合项目区的工程建设、良种良法推广、科技示范培训等工作,采取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在项目区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准备阶段(3至8月):本着因地制宜、广纳民意的原则,按照大思路、高境界、高标准,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大环境的思路,对项目区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在项目布局上,根据项目区所处的流域和呈现的水系特点,对沟、渠、田、林、路进行综合规划,桥、涵、闸、站、电全面配套。并注重提高项目区的科技含量,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同时项目建设村要负责做好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公示、镇负责做好项目审核造价、完成招投标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建设阶段(9至次年2月底):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方案,施工质量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四)项目验收阶段(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工程扫尾,补缺补差,落实管护措施,完善档案资料,完成各级验收、整改和入库报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成立组织。镇政府成立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导组,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并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组织、领导、规划协调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管理、考核和奖惩。项目实施村应成立相应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任务。

(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为开城镇人民政府。项目村作为项目工程建设主体,具体承担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村书记任组长,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路面拓宽、杆线迁移、矛盾调处等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一切具体问题,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同时项目村要成立理事会、组建3-5名农民监督员协助镇、村跟踪监督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并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三)规范程序,合法施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均应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签订规范的施工合同。按照规范的施工流程手续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四)施工监理与工程监督。项目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要全程跟踪监督施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应充分发挥理事会、监督组的监管作用,推行项目建设公开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党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构筑综合监督网络,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建成人民群众放心的民生工程、满意工程、和德政工程。  

(五)建立机制,强化管护。镇政府对接项目实施村,根据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特点,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管护制度,对不同类型工程,按照管护制度,签订管护合同,安排专人负责工程的管护,确保工程建后发挥长效作用。

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5

为确保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科学、合理、有序推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指导意见》(府发号)和省发改委、农业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字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要求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整合涉农部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围绕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培育现代农业基础和新农村建设三大任务,强化规划引导,突出分类指导,坚持成片建设,着力提高地力,达到田网、渠网、路网“三网”配套,实现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三力”提升,全面提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为确保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整合发改、财政、农粮、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主要包括国家千亿元粮食增产工程、种粮大户粮田建设工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标准粮田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国土整治项目、造地增粮富民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资金,集中支持粮食主产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我县耕地现状及我县农业经济的实际,按照基础设施高质量、生态环境高品位、劳动生产高效益、产出收获高效益的总体要求,立足优生建设、快速建设的思路,力争通过10年努力,使农田基础设施有效改善,抗灾保丰能力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生态得到有效改善,做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基本实现田园化,规划到年全县高标准农田占农田总面积的60%以上,达到万亩。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紧紧围绕提高“三率”,结合我县农田现状,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要求,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建设区域、建设重点,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集聚有益力量,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建设,为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夯实基础。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打造高标准农田的要求,根据不同地块、不同区域的特点、资源条件和产业特色,各有侧重,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依托科技,体现特色。紧紧围绕区域特色农业,注重现代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新型技术普及推广。结合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改善传统生产农业,积极调整耕作方式,致力建设现代科技示范区。

(四)整合资源,综合投入。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要求,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整合涉农资金和各种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形成建设合力。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成一片、成效一片,实现开发一块、致富一方。

四、建设标准及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要达到的标准是“田地平整肥沃,灌溉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具体内容要求是:1、田地平整肥沃,田地集中连片300亩以上,耕层厚度大于15厘米,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求;2、灌排设施配套,灌溉设计保证率取85%,排涝标准按一日暴雨三日排至作物耐淹水深设计,控制农田地下水位埋深在田面米以下,灌排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在90%以上;3、田间道路畅通,机耕道间距150~200米,路面宽度~米,路肩宽度~米,采用泥结石路面,与乡、村公路连接,高出田面~米,田间道采用素土路面,宽1~2米,间距120~150米,与机耕道或乡、村公路连接,高出田面~米;4、科技先进适用,种植冬季绿肥,原则上除播种油菜、蔬菜等冬季作物外,其余田块均应播种紫云英、肥田萝卜等绿肥作物,鲜草产量2000公斤以上,水稻秸秆还田面积90%以上,每亩还田量不低于稻草产量的60%。通过地力培育措施,农田土壤有机质达到3%以上,农业机械综合作业率不低于80%,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5、优质高产高效,种植粮食田块年亩产1000公斤以上,种植其他作物田块每亩纯收入2000元以上。

五、工作措施

(一)时间安排

整个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年9月底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自行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摸底调查,为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第二阶段:规划编制阶段(年10月底前)。聘请相关单位或由农业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确定区域定位和产业定位,并报省有关部门审查。

第三阶段:完善修订阶段(年11月底前)。根据省有关部门初步审核意见,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后报省评审。

第四阶段:上报评审阶段(年12月底前)。经省统一评审后形成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第五阶段:落实实施阶段(年~年)。按建设规划要求,全面落实实施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落实工作责任

鉴于本次规划涉及行业和内容多,情况复杂,各部门要加强衔接、密切合作,根据各部门各行业职能对应,认真把关,具体工作职责为:县发改委负责制定工作方案,为本次规划编制牵头单位,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综合协调,统筹平衡,整理复核;县财政局负责本次规划编制费用的预算和安排,参与本规划项目的调查和评审;县农粮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起草工作,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根据省里审定的年度计划,编制高标准化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县水利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有关“小农水”方面的工作;县国土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有关国土整治、造地增粮方面的工作;县农业开发办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有关农业开发方面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资料提供和规划建议,协助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工作。

3、深入开展调研。经省政府审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作为今后申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的依据。为科学、合理编制好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协调配合,凝心聚力,尽心尽责,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目前我县高标准农田现状与发展潜力,为科学编制建设规划提供可靠依据。在调研过程中,要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新增百亿斤优质稻谷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农田灌溉工程规划等,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积极支持,实现资源共享。

4、注重协调配合。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和“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原则,注重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编制好建设规划,统筹相关支农涉农项目资金,加强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的强大合力,有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5、强化目标考核。县农粮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细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指标,制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理办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工作检查指导和审查验收,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数量、质量达到要求,立项、设计、投资、施工、验收等符合规范。把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指标纳入各乡镇考核目标,实行奖惩挂钩,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工作抓得好、管理好、实施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绩效差,问题突出的乡镇,暂停项目安排,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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