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实施方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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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第一篇】

1、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

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划要求,在耕地质量监测板块建设了气象监测系统、土壤监测系统、作物生长监测系统,配备了气象监测站、土壤多参数监测站、移动式作物生长监测站、土壤紧实度测量仪、土壤墒情速测仪土壤样品采集设备,采集土壤、气象环境数据,结合作物长势,进行综合分析。

通过智能硬件设备,检测盐碱土壤和酸化土壤,同时配合耕地质量保护系统和土壤墒情监测平台,实现对土壤数据的实时统计和分析;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提高耕地质量水平,改善土壤生态环境。

2、高效节水灌溉

高效节水灌溉是对除土渠输水和地表漫灌之外所有输、灌水方式的统称。通过科学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田间灌溉节水工程,建设智能机井灌溉系统和水肥一体化系统,对水资源数据,用水情况,灌溉情况等进行科学管理。

①高效节水设备

水肥一体化智能监控系统由系统云平台、墒情数据采集终端、视频监控、施肥机、过滤系统、阀门控制器,电磁阀,田间管路等组成。

②高效节水技术

系统配备墒情监测设备、水肥一体机,可根据监测的土壤水分、作物种类的需肥规律,设置不同的程序,进行对应作物的、周期性、有计划的水肥轮灌。

3、绿色防控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公共植保”和“绿色植保”理念,以“防灾减损、提质增效、保障安全”为目标,扎实做好病虫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指导公共服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生产安全。通过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实施以虫情测报灯、性诱测报系统、孢子自动捕捉监测系统、杀虫灯、黏虫黄板、盒式诱捕器等绿色防控仪器设备。

运用理化诱控技术和科技手段相结合,有效控制农作物病虫害,并根据因害设防原则,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合理布局,在高标准农田区域内布置农田天眼、无人机进行绿色防治、灾情监控、统防统治。

4、数据平台建设

提供土壤墒情监测、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病虫害监测、灾情苗情监测、气象环境监测等平台,多种平台,可单独查看,也可在数据中心进行联动分析。

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第二篇】

根据许昌市《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许农业〔2019〕145号)及相关文件,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万亩)。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8日在河南团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河南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加快构建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二、优化项目布局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建设优先顺序,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和“四优四化”建

设,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我市选择增福镇南部和和尚桥镇2个镇进行规划。

三、项目规模

许昌市下达2020年长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万亩),项目总投资502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3968万元,许昌市投资316万元,我市配套736万元(含示范区县级配套420万元)。分两个项目,分别位于和尚桥镇和增福镇。一是长葛市和尚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涉及和尚桥镇太平店、岗杨、张固店、樊楼、牛庄、蒋庄、段庄、楼张、贾庄、秦庄、任庄、新张营12个行政村,耕地面积万亩,投资4120万元。二是长葛市增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位于长葛市北部增福镇,南部与和尚桥镇相接,涉及增福镇八宝庄、张刘寨、马刘3个行政村,耕地面积万亩,投资900万元。

四、主要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0年1月13日至5月30日)

各有关镇、村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

建设单位在2021年3月30日前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审计局要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施工单位、有关镇要及时完善项目资料档案,迎接省市考核。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镇及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严格执行报帐制。

(四)严格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长葛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1日

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扛稳扛牢农业大省的责任,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到2021年,全省建成5982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65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100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25年,力争建成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集中连片,规模建设。坚持按灌区或流域集中连片建设,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1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500亩。全省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率先建成高标准农田。鼓励支持工作基础好的粮食产能大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全省整县推进达到30个以上。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优先支持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二)突出节水优先,旱涝保收。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农田水源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农田工程性缺水问题。完善田间灌排工程设施,实现高标准农田旱能浇、涝能排。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重点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加快发展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推进实施精准灌溉、智慧灌溉工程,切实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适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推动实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符合计量条件。

(三)突出综合治理,确保质量。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大力实施秸秆还田、深松深耕、有机肥替代、保护性耕作,推动工程措施、生态措施、农艺措施有机融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有序推进已建项目区改造提升和农田水毁灾损工程修复,到2025年,全省改造提升面积达到1500万亩以上。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动基础设施配套、耕地地力提升、技术推广应用、土壤墒情监测等资源要素集成,与农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有机结合,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综合效益。

(四)突出生态友好,良田粮用。严守耕地和生态红线,严格项目立项条件,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非优先保护类耕地、地面坡度大于25°等禁止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绿色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生态田、生态渠、生态路等工程建设,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

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病虫害防治、塌陷地治理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新建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并主要用于粮食生产,不得在高标准农田内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三、管理机制

(一)建立一体化规划、标准机制。全面摸清各地“十三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水资源利用规划等,组织实施省、市、县“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构建上下结合、紧密衔接的规划体系。依据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研究制定我省平原区、山前冲积平原区、丘陵区、低山丘陵区等不同区域类型的建设标准、投资标准,完善分区分级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

(二)建立一体化建设、管护机制。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项目资金公示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实现项目建设集中统一高效管理。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简化、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拓展项目建设内容,推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建管并重”,结合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建立“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通过财政补助、村集体公益金提取、村民“一事一议”、使用者付费和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拓

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确保建成的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一体化评价、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结合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等,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按时完成任务且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和奖励,对建设进展缓慢和未完成任务的予以约谈、处罚等。做好工作对接和数据移交,加快完成“十三五”以来已建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新建项目要及时上图入库,建成全省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现代化监管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各级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强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力量。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统一管理职责,发展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管护的积极性,构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机制。

(二)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分级负担、合理保障的农田建设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省级财政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并承担地方投入的主要支出责任,各市、县(市、区)要优

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支出责任,确保按确定的投资标准足额落实配套资金。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核定、调剂和收益分配机制,以新增耕地、新增产能、质量提升等收益作为债券偿还来源,鼓励市、县(市、区)发行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鼓励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创新适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金融贷款产品,采取担合作模式,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 (三)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严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工作的精准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四个结合”创新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主动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聚焦打赢脱贫攻坚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做好脱贫攻坚、现代农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耕地占补平衡四个结合创新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3-5年创新实践,在全县建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粮食和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构建一套粮食产能提升、农业提质增效、建设成果共享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与现代农业发展结合。科学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布局,着力加强基地建设,培育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1、加强基地建设。围绕“158”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对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申报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优先立项、重点支持。充分利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平台和纽带作用,加强合作交流和共建共享。帮扶企业参与省级省级示范基地申报、评选工作,对达标的省级示范基地予以授牌奖励。

2、支持主体发展。积极组织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计,建设,管护等内容。加强精品课程和建材内容建设,完善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加强师资培训和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组织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开展基层农技术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和实施农技术推广特聘计划,提升农村科技化水平。

3、促进三产融合。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利益联结为纽带,按照“基地+产业+市场”的思路,整合农田建设、产业发展、美丽乡村等相关项目资金,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链,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好乡村休闲旅游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优势,为产业融合发展奠定基础。

(二)与耕地占补平衡相结合。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与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对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保护,统筹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避免农田重复建设。

1、增加耕地数量。按照省里修编规划的要求,切实掌握新增耕地资源和分布情况。严格新增耕地认定,围绕新增耕地申报认定,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核定各项基础工作,确保新增耕地指标落实到位。鼓励“小田变大田”,合理控制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充分挖掘新增耕地的潜力。

2、提升耕地质量。根据全省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建设标准,重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采取“改、培、保、控”等单一或综合措施。改良土壤。针对耕地土壤障碍因素,治理水土侵蚀,改良酸化、次生盐渍化土壤,改善土壤理化性质,改进耕作方式。培肥地力。通过增施有机肥,实施秸秆还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通过粮豆轮作套作、固氮肥田、种植绿肥、实现用地养地结合,持续提升土壤肥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推进,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内部资源整合。

(二)落实主体责任。县级是“四个结合”创新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全面抓好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介,交流经验做法,宣传创新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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