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执行通知【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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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通知【第一篇】
校属各单位:
为巩固师德师风建设年成果,建立良好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就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通知如下:
1.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教学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教学时间、教学安排及教学计划进行相关教学工作,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2. 职工因病、因事离开工作岗位,须依据《重庆理工大学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重理工〔20xx〕300号)完善请假手续,并同时提交请假证明材料,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请假期满后,应按时到岗工作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未经请假也未事先通知及补交请假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段内外出应严格实行请假制度。实行坐班制的教职工上班时段内外出办事,应向单位负责人请假,领导干部需向上一级主管领导请假,专职教师离开重庆市必须向所属学院的'党政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擅自脱岗,按旷工处理。
4.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必须严格执行《重庆理工大学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重理工〔20xx〕307号),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出国(境)者,按旷工处理。
5.职工考勤实行周报制度。各单位人事联络员,负责做好本单位人员的考勤工作,于每周一将上周考勤汇总表报学校人事处。各单位考勤表的填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各种不在岗的情况(包括事假、病假、旷工、市外、出国、出境、进修学习等),必须据实填报,不得袒护职工违背劳动纪律的行为。
6.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带头并督促本单位教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规定,对上报考勤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7.根据请假和考勤制度的管理规定,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健全请假审批手续。联络员对考勤管理工作要认真负责,及时上报考勤结果,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8.本通知所有条款适用于全校各种用工形式的教职工。
希望全体教职工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勤奋扎实工作,奋力开拓进取,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氛围。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重庆理工大学
20xx年3月17日
考勤制度执行通知【第二篇】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强化考勤考核,改正作风,提高效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校党办字[20**]33号)(附件一)精神,从20**年11月起将全校人员的每月考勤情况进行公示,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勤报送要求
各单位在考勤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精神,事实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虚报。
二、考勤报送时间
1、开学到岗情况须在开学后三天内向人事处报送;
2、每月考勤情况须在每月5日前定期向人事处报送。
三、考勤报送形式
1、开学到岗情况:填写《教职工开学到岗人员汇总表》和《教职工开学未到岗人员汇总表》(附件二),统计完以后请各单位人事秘书将两份汇总表的电子版通过OA发给人事处王科信箱;同时,将纸质的汇总表经单位考勤员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上未到岗人员的相关纸质说明材料(如请假条等)及销假恢复上班人员的销假材料一并送到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备案;
2、每月考勤情况:填写《教职工考勤全勤人员汇总表》和《教职工考勤非全勤人员汇总表》(附件三),将电子版的汇总表通过OA发给人事处王科信箱。如本单位考勤情况与上月相比有变动,则需将纸质的汇总表经单位考勤员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上未全勤人员的相关纸质说明材料(如请假条等)及销假恢复上班人员的销假材料一并送到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备案;如本单位考勤情况与上月相同,则无需报纸质版考勤汇总表(请在电子版中注明“与上月考勤相同”)。
如发现有意瞒报、漏报、虚报等情况,按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精神给予处理,视情节轻重扣发考勤工作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给予通报批评、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
人事处
二〇**年十二月五日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通知【第三篇】
一、工作时间 1、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7:30 因季节原因,如果上下班时间更改,将另行通知。
2、三班倒、两班倒、及特殊排班的人员考勤时间,由车间主任上报到人事 管理进行考勤机调整后考勤。
如无上报,导致该人员当月考勤无效或失实,由 车间主任承担责任。
二、考勤 1、 日常考勤采用人脸识别的方式, 一天考勤四次: 早晨上班时(7:30 以前)、 中午下班时(11:30-12:00)、中午上班时(13:00-13:30)、下午下班时(17:30 以后)。
2、员工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月出勤以考勤机采集数据为准。
(1)在上班规定时间 5-15 分钟内考勤,按迟到处理;在下班规定时间 5-15 分钟内考勤,按早退处理。
(2)在上班规定时间 15 分钟后考勤,按缺勤半日处理;在下班规定时间 15 分钟前考勤,按缺勤半日处理。
(3)当天 4 次考勤记录不完整,按缺勤半日至一日处理。
(4)当天没有考勤记录,且没有部门公务说明时,按缺勤一日处理。
(5)月累计迟到或早退 3 次以上(含 3 次)5 次以下,按缺勤半天处理;迟 到或早退 5 次以上(含 5 次)按缺勤一天处理。
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考勤者,或遇到不可抗拒外因迟到(如暴风雨、雪; 路障、避险等)需写明原因,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转交人事管理。
如月结 时,没有相关说明及部门许可,按缺勤处理。
三、考核 1、迟到早退每月公布名单,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 5 元。
2、日工岗位:缺勤半天扣除半天工资,缺勤一天扣除一天工资。
3、计件岗位:在生产任务饱和时,违背公司及车间主任意愿,缺勤半天扣 15 元,缺勤一天扣 30 元,月末统计以《请假条/出门证》为准。
4、月累计缺勤 2 天以上(含 2 天)5 天以下,除扣除缺勤工资以外,对应 扣除当日绩效;月累计缺勤 5 天以上(含 5 天),除扣除 5 天工资以外,扣除 当月全部绩效奖金。
(集体计件有绩效的班组另行规定) 5、未经部门申请,自行离岗,情节严重,按旷工处理。
旷工 2 日以上,视 同自动离职(紧急事故离岗,事后及时说明原因,不在此范围内)。
考勤制度通知【第四篇】
各处、系、部门:
为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学院管理,保证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时上下班。
二、加强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办公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同意;因私外出,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者,要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各部门应选派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考勤情况应每月按规定上报。
3、教职工请假获准后,应将假条和有关证明交考勤员作为记录考勤的凭证,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对不实行“坐班制”的专任教师,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从严执教。在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必须按要求考勤,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作旷工处理;对其在教学过程中的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按教务处有关条例执行。对造成教学事故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处、党政办、工会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将对违纪人员及该部门考勤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门遵照执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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