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制度【参考14篇】
社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社团运作,明确职责分工,促进成员间合作,提高活动效率与质量,如何更好地服务于成员?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社团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社团管理制度 篇1
一、遵守社团安排,服从领导和管理。
二、积极参加球队社团的集体活动,按时训练和比赛,因故不能参加者需提前请假。
三、按训练计划严格训练,不断提高竞技水平。
四、加强团结,相互尊重,树立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五、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良好的球队精神面貌。
六、自觉抵制不良嗜好,以保障充沛的.体力和精力。
七、定期评估队员的表现,对表现优异者颁发优秀证书以示鼓励,对违反队规或表现不良者视情况处以警告、乃至开除的处分。
八、队员之间要处理好关系,不得将个人纠纷和不良情绪带到比赛和训练场上,比赛时,所有队员一律服从教练、服从裁判,不得打架斗殴,谩骂队友,违反者将做退队处理。
九、队员应自觉维护篮球队的名誉和形象,遵守篮球队的规章制度,任何时候不得做有损声誉和形象的事情,一经发现将做退队处理。
十、队员应按时参加每次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果不能参加正常训练,应向球队队长请假,并说明原因,凡未请假而无故缺席3次者视为自动放弃队员资格。
社团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规范学生社团的财务行为,提高社团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各社团的健康发展,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灵活、民主和公开的财务运作体系,切实保护广大社团成员权益,根据《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社团联盟全体成员。
第三条
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有关财务工作应当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监督,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财务工作,保证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
各社团社长负责本社团的财务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人对本社团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社团财产为全体社团成员所共有,必须用于服务社员、发展社团,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社团财产在使用时须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第七条
社团联盟秘书处对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具有执行监督、审核的权力。
第八条
财务审查应遵循公开、公正、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社团经费的来源
一、会费(一)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会员收取一定的会费。收费前,各社团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并报请社团联盟、校团委审批同意,向社团联盟领取统一收据,收费期间社团联盟可派人进行监督检查;
(二)关于《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
任何学生社团以社团名义向会员、培训班学员等收取费用前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此表内容包括:社团名称、会费有效时间、会费金额、会费用途、主要负责人和经手人;
(三)社团联盟将严格审核社团所填写的《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批准后发给各社团通用收据,社团一律凭此收据收取会费及其它费用。收费结束后,社团应及时上缴存根。存根应妥善保管,不得有缺页、污损。如有缺页情况,应向社团联盟秘书处提交详细书面说明。社团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将作为社团考评项目之一。对于会费金额如有隐瞒、虚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社团和相关人员责任;若情节严重,将上报团委及相关部门处理;
(四)对于未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未经社团联盟批准而擅自收取会费的社团,一经发现,将强制停止社团一切活动,并追究社团和相关人员责任;若情节严重,将上报校团委及相关部门处理;
(五)会费金额须根据社团自身情况及发展需要适当收取,最高不得超过15元/年。
二、赞助学生社团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通过正当渠道向社会募集外联资金。
(一)禁止任何社团与赞助商合作在校内举办纯商业性及涉及现金交易的活动。对赞助商要求在校园内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社团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案(内容包括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以及宣传对象等),交社团联盟审批,并经学校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取得赞助后,社团须向社团联盟提交一份合作协议书复印件,由社团联盟秘书处保存;
(三)赞助单位提供的一切实物赞助,全部归该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转移、变卖或据为己有;
(四)认真做好每一项赞助经费使用情况登记,并保留原始消费凭证。
三、各社团参加社团评比或其它活动所获得的奖励资金。
第二条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各社团必须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并设立专门的财务负责人(可由社长兼任)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和社团内部的财务制度,做到账、款分离,专人管理。
社团财务负责人须履行以下的职责:
(一)根据每次经济事项全面、真实、连续、系统地登记好现金日记簿,一切收入与支出必须统一入账,并有效完整地保管财务凭证,做到“日清日结”,月末进行对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确保账目清晰明了、客观准确;
(二)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物交接工作;
(三)将资金的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并保存好原始凭证。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并自觉接受社团全体成员的监督;
(四)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工作,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向社团联盟秘书处汇报财务状况,并自觉接受社团联盟的监督。
二、社团经费的使用应本着科学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服务社员、发展社团。
(一)社团经费的使用包括:活动支出(即社团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的经费)、宣传费用和交通费用;
(二)社团经费系全体社员所共有,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支出社团经费;
(三)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社团经费,不得浪费或挪作他用。
三、每次活动结束后,社团须将需要报销的票据复印件上交秘书处,原件自行保存,留作年终报销凭证。
第三条社团经费的报销
一、外国语学院校团委报销制度采取年终报销制,即每学年年终为各社团进行财务报销,其他时间不予报销;
二、经费报销具体流程
(一)每学年初各社团上交下一年的'活动策划及预算,经校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按照预算开展活动。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的使用须先经校团委批准,未经过审批的预算不予报销。报销时需持原始发票或相关凭证;
(二)各项支出须有相应的票据证明。有效报销凭证包括车票(公交车票、地铁车票、公交卡充值凭据)、销售商品专用发票(手写或机打)及门票(用于科研活动),其他票据一律不予报销。若为手写发票,则须详细填写消费项目,否则不予报销;
(三)发票台头必须填写“外国语学院”;发票内容的填写须详细完整,不得笼统概括为“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等;
(四)车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目的地及事由,并由社长签字;发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及开具原由,并由社长签字;未经社长签字的票据不予报销;
(五)以b5大小的白纸作为报账单底,报销票据原件须整齐有序地用胶水粘贴在报账单底上,不得使用透明胶带、双面胶或订书器等粘合工具;报账单底正面粘贴票据。白纸横放,票据按类别和面值归类,同类票据自左向右贴成一排,每张票据的左起点依次向右排,每排总长度不得超出报账单底长度,多于部分可向内对折;在每张报账单底的右下角对该页票据张数及金额进行分类统计;票据粘贴好后,将每张报账单底左侧粘贴在一起,附上校团委下发的统一封面,并按照封面规定项目认真填写。
(六)报账单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由社团联盟秘书处处长和社团联盟主席签字后,由秘书处统一交到校团委报销;
(七)每学年报销前,各社团由社团联盟秘书处处领取报账单底;
(八)单张超过1000元的票据以支票形式报销;
(九)报销金额应与预算大体相当,严重超支的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
(十)对于信息不真实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
(十一)经费报销单不可作假,各负责人签字前务必严格审核。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社团管理制度 篇3
一、 社团的成立
1、 鼓励学生申请社团,社团成立按照社联章程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料提交,同时在社联公告栏长期公布社团申请流程。
2、 资料审核通过后,为预备协会,需要建立考核期。审核一段时间后根据纪律考评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决定予以成立或撤销。
3、 理清系社团部和社联的关系,社团审批权在于社联,其他领导不能以行政命令和权威进行干涉,影响协会社联正常工作。根据社团联合会规则要求系社团部定期对主席团进行工作汇报。
二、 会长的考核
1、 社联理事会召开,会长须参加,如有重要事情不能参加,需委派派副会长参会。否则每次扣2分。每周协会会长必须安排人员到社联签到,缺两次以上每次扣2分,予以类推。
2、 会长每个月须向社联汇报本月的工作总结以及下月工作计划,未汇报者每次扣5分。
3、 每届会长须填写社联干部专用表格,并进行存档,未填写则视为自动取消会长职位。
4、 会长与协会考勤扣分,直接关系协会评优。每月按照扣分情况,评选月度优秀社团与月度差劲社团,予以通报。
三、 社团的会费管理
1、 社联提供每年协会收费参考,需提高收费标准的协会,应先与社联沟通,以保证协会收取会费的一致性、合理性。
2、 协会招新后,开始第一次会议安排,须上报社联。由社联安排人员指导协会日常工作,以及负责协会的第一次会议的会费收取、人员登记、确定协会的招收新成员的情况,以便确定协会收取会费的情况。
3、 为防止会费流失、管理混乱现象,换届会费损失等情况。协会会费的70%上交社联代为保管,30%作为协会的日常活动资金,协会每次活动可向社联申请资金(必须写好活动内容、费用清单),社联承诺高效率审批。百分之七十中的百分之十作为月优秀社团奖金、社联杰出奉献奖金,社联开支。
4、 社联秘书处定期通过理事会,向协会汇报社联和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社联和各协会经费支出接受理事会监督。
四、 社团的考评
1、 办公室值班:协会办公室中午必须有人值班(具体协会自行安排)值班要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卫生。值班时间和社联的值班时间一致。社联值班人员根据每天的协会办公室的情况进行打分。
2、 签到:协会每天须派人(除放假和星期天)到社联办公室签到,不可代签,缺一次扣1分。
3、 晨跑:晨跑期间迟到者扣分。无故未到扣1分。不参加的协会可以予以注销。
4、 每年年末协会必须上交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的工作计划。未交者,根据本年度考核情况,予以扣分。
5、 每月社联对协会的考评进行一次总结,如果协会的考评非常差可以先予以警告,不改正者可以予以注销。
五、 社团活动和经费的申请
1、 协会每年须要有自己的特色活动,协会活动策划书应先交于社联组织策划部进行审批,合格后由社联上报的院团委审批。
2、 活动前期活动经费协会写好经费清单交至社联监察部,经审核批准后,由秘书处领取经费。后期活动由社联向学院领导申请。
3、 活动结束协会必须上交活动总结和活动的奖项设置以及活动经费清单,方便社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六、 社团的奖罚
1、 协会不按时参加社联理事会一次警告两次白榜三次以上根据协会的考评情况对会长进行撤职处罚,严重的予以注销和追究负责人责任。
2、 每两个月总结考核结果,表现良好的协会予以表扬。每年的“五四”评优、评先,参照会长、协会的'考核以及协会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定,不再另外临时通知评审。
3、 协会不遵守社联管理可以直接取消评优资格,情况严重追究会长责任。
4、 新增月度优秀社团评选,根据每月协会考核分数,采取扣分数少的社团或者未扣分的社团前3名,予以红榜表扬。
附件
1、 为了更好的管理协会,理清社联和协会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
强烈要求团委把协会摆台审批权和监督权交给社联,这样才能更好的监管协会活动,由社联对活动进行评分和监督,避免活动商业化,形式化。减少团委工作量,节约领导时间。社团活动经费预算、办公室申请由社联提交到团委审批,团委不再直接给社团审,避免社联被架空。
2、 为了更一步促进社团积极性,希望设立月最佳社团奖励由社联
办法奖状,出红榜公布,并在电子公告栏给与公布,数量在三个左右。评选学期最佳社团奖励给与三天的公布,并颁发奖状。另外给予人民币100元的奖励。对于社联人员,设立杰出贡献奖励、最佳策划奖,以奖励默默无闻为协会正常运转提供支持和帮助的社联工作人员。同时设立制度创新奖,每学期评选一次,给与在制度和人事创新方面有出色提议的个人。评选都根据会长表现和社团活动考评,由社团理事会和社联例会评选。
社团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各社团的经费管理使用,保障社团活动的良好开展,促进社团的稳步发展,参照《xxx学院社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学生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费来源有:
(1)会员所交会员费;
(2)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赞助、捐赠的款项;
(3)所在挂靠院系支持经费;
第三条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对该社团全体会员负责,不得肆意浪费或静置资金。社团应根据自身实际财务状况安排活动,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四条社团财务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统一的帐目,接受校社团联合会委派的监察部财务人员的监督复核。
第五条各社团应定期向会员大会作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社团财务部
第六条社团应设立财务部,并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帐目,一人负责现金,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职位,不得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校社联根据情况对社团开展的具有创造性的特色活动给予适当的物质支持。学生社团应积极寻求学校及其他部门的经济支持和社会赞助。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及组织活动上。
第八条社团财务人员履行的职责:
(1)将资金来源、去向登记清楚,并有相应的原始凭证;
(2)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3)定期向社团负责人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全体社团会员的监督;
第三章会员费与赞助费的管理
第九条各社团根据社团联合会的.规定收取会员年费,收缴的会费应如实入帐,如有会员增补退出应及时在帐目中反映会费的增减变动。
第十条收缴会费70%由各社团自留支配,另外30%交社团联合会分会,成立社团发展基金。
第十一条社团自留款的管理:
(1)财务人员对每一笔收支作详细登记;
(2)详细记录收支时间,经手人姓名,活动名称及用途;
(3)社团的合理收支必须有原始的凭据为证;
(4)社团一次性支出大于200元(含200元)的事项,由社团财务人员专门备案并上报社联监察部;第十二条社团自留款用途:
(1)社团活动所必须的费用;
(2)社团外联人员的车旅费;
(3)社团内部常规活动支出及活动的部分支出;
第十三条赞助费的管理
社团独立与外单位合作所获赞助费,作为社团自留款项,由社团自由支配,但须作为社团收入记入帐册,由社团财务部管理。第四章申请院系活动经费支持。
第十四条各社团应积极寻求所挂靠院系的经费支持。第十五条经费审批程序如下:
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分会提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及经费
预算方案;
2、社团联合会分会社团活动项目组审批并备案;
3、经费数量由院系根据活动质量和其他标准确定;
第五章责任第十六条严禁社团成员以权谋私,滥用、挪用、侵占社团经费,一经查实,将按《xxx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担任社团干部的,免去其相关职务。
第十七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和监察部将定期抽查各社团财务收支情况,若发现财务问题,将追究社团财务人员直接责任,同时追究社团责任人的责任。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由xxx学院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社团管理制度 篇5
一条社团联合会档案是社团联合会历史延革、工作开展情况的真实记录,是社团联合会决策、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
二条社团联合会档案由相应部门管理,实施档案登记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和编目。
三条对于上级文件、外校来函及相关图文资料等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均作为档案保存。
四条社团联各部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交办公室,并由办公室(社团资料档案由秘书处管理,下同)整理后存档。办公室作好每一次会议记录,整理后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会议记录。
五条加强与各社团及其管理机构的联系,并对他们的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任务执行情况等建立专门档案。
六条加强对各社团的档案管理,各社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或表格形式及时上交各分管常任理事,并由各类别社团工作委员会整理后交秘书处档案人员存档。
七条社团联合会各部人事、各社团人事及社团负责人推荐表,社团负责人任命表,社团负责人档案表,社团干部考查表,社团干部考查考核表,社团干事考核表,社团理事会登记表,社团会员登记表等一并整理,单独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人事档案档。
八条社团联合会各部、各社团每月必须及时上交每月帐目开支表,由经费审查部核实并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财务档案。
九条各部门须认真整理并妥善保管档案,借用相关档案的须经得相应部门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借用。
十条其它各部、社团及个人必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所借档案资料,档案借阅期不得超过一周。
十一条主席团有权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
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社团管理制度 篇6
学生社团(协会)是我校学生在共同的兴趣与爱好的基础上,自愿结合在一起,在学校团委领导下,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章程,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社团的成立与发起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在籍学生20人以上,基于共同爱好,自愿遵守此制度的各项条例,均可向校团委申请组建社团。
2、申请成立新的社团,应提前向社团部递交申请报告书。应如实、详尽的介绍社团成立的初衷和宗旨以及社团(协会)发起人员详细个人情况。
3、社团名称健康、恰当,能够反映本社团的宗旨、原则、特色。
4、具有完善并明确的社团章程。
5、学生社团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为我校具有管理职能和学术研究的正式机构。必须聘请一名以上相对固定的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6、符合有关社团组织建设相关政治思想的指导原则,遵守学校各项有关学生活动的组织纪律原则,符合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7、能指导和促进广大同学积极、健康地投身学生社团(协会)工作,能较全面地发展和锻炼学生的素质、能力。
8、组织机构精简,活动有序,财务计划清晰。
(二)申报过程
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应首先与校团委联系了解学生社团的相关情况。将相应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表交到校团委。校团委在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其是否具备成立的条件,视情况决定是否召开社团申请人答辩会。若有答辩会,社团申请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答辩。审核(答辩)完毕后两周内,由社团部决定是否批准成立,公布审核结果。
二、社团的机构设置
1、学生社团(协会)一般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他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2、社团根据活动需要可在校内、校外聘请若干政策水平高、学术造诣深或某些方面有专长,关心学生活动的有关人士担任社团(协会)的指导教师。社团(协会)指导教师的职责是在协会登记的宗旨范围内对社团(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帮助;
三、社团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社团(协会)的印章由校团委统一刻制发放,社团(协会)不得擅自刻制任何图章。
2、校团委社团部有权取缔未经批准而非法活动的社团(协会),并将对组织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违纪处分,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3、校团委社团部每年将对全校的社团(协会)进行一次统一的审核与注册工作。
4、社团(协会)更改名称必须重新登记。
5、学生社团(协会)因难以维持或其他原因,在征得大多数社团(协会)成员同意后,可以向社团部提出解散申请,由社团部进行注销,报学校团委备案并予以公告。
6、对于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学生社团(协会),社团部有权对其进行整顿,性质严重的有权令其解散。并报请学校行政部门追究责任者应负责任。
7、连续一学期不开展活动的社团(协会),学校团委社团部有权发出公告予以解散。
8、社团(协会)会长的职责是统筹规划本社团(协会)工作,领导开展社团活动,向本社团(协会)成员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参加社团部组织的例会,培养社团(协会)后备力量等。
9、学年内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考试不及格者;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因违反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社团(协会)负责人;因违反规定,被责令解散的社团(协会)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不得担任社团(协会)负责人:
10、社团(协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准无故缺席社团干部例会,如有事不能到场应事先请假,且每学期请假累计不得超过三次;按时递交上级要求的各种名单、文件、资料等;按时参加社团部组织的各种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规范社团(协会)工作,使其朝着积极、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自觉接受社团部对其工作的考核及评估;积极、认真、负责地搞好社团(协会)的各项工作;
11、社团(协会)负责人因学业或其它原因需要离职时,需向社团部递交离职申请,并选好下届会长,经社团部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职。
12、社团(协会)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招收会员的办法并设立会费征收制度,会员在每学期初持会员证向社团(协会)注册,不执行此规定者视为自动离会。学生可以同时参加几个社团(协会)。对于有违法、违背社会公德、违犯校规校纪行为的社员,社团(协会)有权对其除名。
13、社团(协会)会员享有:对本会工作的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权参加本会举行的各项活动;有向学校团委社团部反映情况、举报的权利,经社团部查实轻度违反者予以批评警告,并取消该社团该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重者予以解散,相关违反校规校纪问题由社团部提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14、社团成员应自觉遵守社团(协会)章程、执行社团(协会)决议;按时交纳会费,参加社团(协会)活动,完成社团(协会)任务;履行所属社团(协会)规定的其它合法义务。
15、任何个人不得假借社团(协会)名义,举办或参与违背社团(协会)宗旨的不正当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16、未经登记或逾期未注册且以社团(协会)名义开展活动者;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开展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者;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活动者;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者;财物管理混乱或非法参与经济活动者;社团成员侵吞社团财物,挪用社团经费者属于社团违纪行为。如有违纪者对社团(协会)会长和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在社团(协会)活动中违反规定受校纪处分的学生,未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或主要干部;对社团(协会)可责令暂停活动或勒令解散,被责令暂停活动的协会整顿后重新开始活动者,须重新注册。
17、对于管理体制完善,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管理有序,换届及时,财务明晰,社团精神面貌良好。在校园活动中作用突出,能够带动其他社团的发展。活动开展具有影响力,活动组织情况良好的社团给予集体奖励。
18、对于领导有方,组织有力,责任心强,学习成绩优秀,按时参加会议,组织活动样式能够推陈出新,活动能够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的社团负责人给予个人奖励。
(二)活动管理
1、社团(协会)注册成立后,会长有组织开展社团(协会)活动的权利和义务。社团(协会)活动必须符合其宗旨和性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协会)无关的活动。
2、社团(协会)开展活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有利于提高觉悟,陶冶情操,活跃生活,培养能力的活动,内容积极健康,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反动等内容。
3、社团(协会)活动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与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相冲突,不得影响社团(协会)成员学习。组织者必须做好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防止任何侵害学生安全及学校秩序的事件发生,要爱护各种公共设施、设备,否则追究组织者责任。
4、学生社团(协会)举行面向全校和社会的大型活动前,必须先向学校团委汇报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计划、人员、时间、所需设备、场所以及经费等);社团(协会)内部应有详细记录,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书面总结并报社团部。
5、任何社团(协会)不得擅自以学校名义开展对外活动。学生社团(协会)组织与校外机构(包括各种企事业单位和其它院校)的合作交流活动,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社团部提交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
6、社团(协会)活动凡邀请校外人员参加的,应报社团部备案。
7、学生社团(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或提供其它服务性活动应以提高广大同学思想素质和各种能力为前提,做到健康积极地为同学服务,未经社团部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三)经费和资产管理
1、学生社团(协会)为非营利性组织,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营利性活动。
2、学生社团(协会)自成立时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并由专门人员负责。
3、学生社团(协会)必须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帐目,一人负责现金。
4、学生社团(协会)自筹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社团可依据具体情况,经社团部审查同意,收取一定额度的会员费;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部门以资金、实物等方式进行的捐赠;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社团部批准可以向校外企业或部门争取赞助;社团接受捐赠或争取赞助过程中不得承诺学校规定允许范围之外的条件。
5、社团财务人员的职责:
(1)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2)定期向学生社团会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会员监督。
(3)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对未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社团(协会),社团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制其活动;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其活动直至撤消该社团(协会)。
6、各社团(协会)的固定资产,凡是自筹经费购置者,其所有权、使用权归社团(协会)。所有固定资产都要做好移交与管理,损坏要照价赔偿或追究责任。
7、学生社团(协会)领导机构换届或调整时,所有原社团(协会)档案、物品、经费、会议记录等必须在社团部的监督下进行交接,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学生社团(协会)解散要将遗留经费和物资按规定上缴。
8、学生社团(协会)需使用学校教学、活动场地和设备,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做好维护工作。
四、附则
1、此制度自实施当日有效。
2、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团委。
社团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各社团的经费管理使用,进一步实现社团联合会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社团活动的良好开展,促进社团的稳步发展,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社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学生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费来源有:
(1)会员所交会员费;
(2)社团通过举办培训班、有偿服务等方式获取的合法费用中留存部分。
(3)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赞助,捐赠的款项;
(4)社团联合会发展基金和专项活动拨款;
第三条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对该社团全体会员负责,不得肆意浪费或静置资金。社团应根据自身实际财务状况安排活动,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四条社团财务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统一的账目,接受校社团联合会委派的审计人员的监督复核,审计员每学期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递交各协会收支状况的报告。
第五条各社团必须做好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社团财务部
第六条社团应设立财务部,并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账目,一人负责现金,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职位,不得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院团委根据情况对社团开展的具有创造性的特色活动给予适当的物质支持。学生社团应积寻求学校及其他极部门的经济支持和社会赞助。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及组织活动上。
第八条社团财务人员履行的职责:
(1)明晰登记资金来源、去向,并备有相应的`原始凭证。
(2)在学生社团财务部长换界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3)定期向社团主席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全体社团会员的监督。
(4)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5)应积极主动配合财务部人员的工作。
(6)学期末,每个社团要将本社团一学期以来的财务工作作出总结。对帐目进行核对、汇总,并作书面总结,一式两份,一份社团自己存档,一份交给社联财务部,财务部对社团的帐本进行监督。各协会应在期末将统一的帐本交回财务部,财务部将对本社团一学期以来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核实。
第三章会员费与赞助费的支配与管理
第九条各社团根据社团联合会的规定收取会员年费,收缴的会费应如实入账,如有会员变动应及时在账目中反映会费的增减。
第十条收缴的会费全部交由社团联合会统一保管,成立社团发展基金。若需使用经费,提前一周向社团联财务部提交经费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协会自留款的管理:
(1)财务人员对每一笔收支做详细登记
(2)财务人员应以公正,严明的态度,认真,细心的做好日常的工作,及时地、真实地做好每一笔帐目。详细记录收支时间、经手人姓名、活动名称及用途。凭据作帐,记帐是用黑色钢笔,不能有错,有错用红色笔把整条记录划掉,不能用涂改液,务求社团帐目清晰无误。
(3)协会的收支必须有原始凭证。
第十二条协会自留款用途:
协会内部常规活动及其他活动的部分必要支出。
第十三条赞助费和赞助物品的管理:
协会与外单位合作所获赞助费,统一上交社团联管理,并提取总金额的20%—50%作为该协会发展基金。凡以社团联合会名义所得款项和物品统一上缴入帐,由主席团统一调配,避免不必要的开支,专款专用。
第四章申请社团发展基金
第十四条大型活动的标准为各项预算费用总和达300元以上,可申请社团发展基金。
第十五条可支持经费,依据协会活动质量、规模及上交经费综合裁定。
第十六条办理预支程序如下:
(1)活动一周前将详细的活动方案及经费申请表上交活动部,经审批后由活动部专人直接递交给学团联财务部。
(2)财务部组织人员对活动经费预算进行审查,经主席团审批后到财务部领取经费。
(3)支持经费的支出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到各协会内部帐册。
(4)活动后社团需将经费回执单在一周内上交财务部。
第五章申请系活动经费支持
第十七条各社团应积极寻求所挂靠学部及系、专业的经费支持。
第十八条经费审批程序如下:
(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提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及经费预算方案。
(2)社团联合会社团项目组审批通过后交院团委备案。
(3)社团负责人持加盖有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公章的审批表到各系团委领取相应经费,经费数额由系根据活动质量和其他标准确定。
(4)领取经费后,社团将《社团活动申请表》交至院团委,院团委将依此凭据,年终对各系团委进行考核。
第六章经费报销
第十九条(1)发票必须是盖有工商局公章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发票标题中间必须写明: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社团联合会以及社团全称。
(3)发票不得有任何涂改,票据应注明具体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发票上不易写明的需另附清单。不得填写办公用品等笼统名称,否则不予报销;票据背面注明款项的详细用途及经手人,且必须有社团社长及学团联主席的签字。
(4)路费报销需凭车票,且在票据背面注明区间,出租车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5)活动经费在预算内的支出方能通过发票报销,除因特殊原因得到主席团特批外,否则一律只报销预算内的金额。如无特殊情况,在经费支出一周内须上交回执单发票,以便汇总安排。如无故延期不交的,不与报销。必须如实上报预算费用,不得夸大,不得虚报帐目: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报销私人费用,否则一经察实,报主席团将给予严肃处理。各成员应相互监督,发现包庇,默许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七章责任
第二十条严禁社团成员以权谋私,滥用,挪用,侵占社团经费,一经查实,将按《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担任社团干部的,给予免去相关职务的处罚;情节较重者,经主席团研究后报校团委指导老师处理;违反校规校纪的,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和权益部将定期抽查各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若发现财务问题,将追究社团财务人员直接责任,同时追究社团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团委支持社团联合会依靠社会赞助举办活动,但不得损害学院,社团的利益,事后需要向团委如实汇报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到收入与支出的公开化和书面化。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所有,本制度有关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另附帐本记帐方法:
(1)每一会计期(或审查期)的开始时第一行先写“上期余额”,表示当时社团所拥有的经费。
(2)按时间顺序填写每一项收支,收入填在借方,支出填在贷方。
(3)计算每次收支后的余额。
(4)当会计期(或审查期)结束后总结这期的财务情况。即填写“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两行。“本期发生额”是这期的总收入和总支出,计算出总收入并记在借方,总支出记在贷方。最后再填写期末余额。
(5)如果出现错误,若是小错误,可用红笔划去在下一行重写;若是大错误,须用红笔沿对角线划去重写。无论哪种错误,都要在旁边用红笔写上更改人的姓名
社团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维护会员权益,确保学生社团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四川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条例。社团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应遵守国家相应的会计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由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指导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其工作职能为对社团联内部财务情况进行管理以及对各学术型学生社团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查,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团委指导的学术型学生社团,即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外国语学院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术型学生团体,其他社团参照执行。外国语学院挂靠学生社团的财务监管可以本条例为指导,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条 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二)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社团统一的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决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收支行为应及时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检举;
第五条 学院团委要求学院社团联对各个学术型社团社长进行履职前的廉洁修身、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以督促社团严格执行条例。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六条 各学生社团建立财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会计人员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保管现金,详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做好现金日记账。应注意资金安全,对所管理的资金负责。会计行使管理本协会财务的职责并接受协会其他成员的监督。
第七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不得兼任会计。如果该项经费涉及报账,每一笔经费开支由会长、会计、至少一名活动费用经手人(会长和活动经手人不得与会计重合)共同在发票上签字方可予以报销;发票上需注明经费使用的具体情况(含购买物品明细)。
第八条 学生社团每学期末召开会员大会,会计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九条 由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统筹各学生社团会计组成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监督各学生社团财务状况的`工作职能。
第三章 经费来源
第十二条 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分为两个来源。
一、在上一学年的优秀社团评比中获得奖金的社团,原则上以奖金为社团资金来源,不允许其他活动资金来源。经费使用不需要报销,但需要做好现金日记账,记录好资金去向用途。
二、成立未满一年的学术型社团或者在上一学年的社团评比中未获得奖金的社团,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学院可以提供少量活动经费,需要在做好资金去向用途账本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走报账程序。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财产归学生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范围内的活动,社团负责人或其他成员须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及社团内部经费管理规范的要求,应自觉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 社团自成立之始即应建立财务收支账目,账目由专人负责;每学期末,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在qq群等平台向社团成员公开,并接受社团成员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十五条 社团在申请活动时,需要写明详细的经费预算,并请社团负责人进行审批,经费审批后在会计处登记,然后持有效凭证在出纳处领取经费。
第十六条 社团成员可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财务收支情况向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提出质疑,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责成社团财务领导小组予以答复。
第十七条 各学生社团须注意经费的合理使用,应具备一定的自律意识和节约观念,确保年度收支的平衡。若出现财务赤字,则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暂停审批其一切活动。在经过整改并经社团联确认取得成效后,方可继续审批活动。
第十八条 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定期召集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开会,各社团的会计在会上对其协会财务状况做详细报告,并讨论财务管理方案。财务制度拟于每年12月份核定一次;如需变更,应在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上公开征求意见,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每年社团换届选举后,原社团的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应将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清单移交给新一届的社团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并由新一届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中的会计以本人名字开设独立银行账户,专款专户专用,确保上一年度的剩余经费全部转入下一年做社团活动使用。
第二十条 社团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对集体财产进行清算。社团财务清算,应当在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门、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社团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划转撤并的社团清算结束后,经由校团委、挂靠学院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挂靠关系改变,全部资产无偿移交;
(二)转为非社团单位或撤销的社团,全部资产扣除债务后,由挂靠学院牵头,在社团在册成员中进行平均分配;若社团在册成员放弃,则做好社团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
(三)合并的社团,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社团。
第二十一条 资金去向:
(一)社团活动开支:社团开展与其宗旨相关的各项活动;
(二)社团内部建设开支:包括社团购置办公用品或开展内部培训等支出;
(三)出版内部刊物开支:包括编辑、出版等业务性支出;
(四)其他合理开支。(包括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等物,食品不计入内)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给予预警,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可依《学生社团管理章程》等学生社团相关管理规定,撤销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职务,直至对该学生社团予以撤销登记。
(一)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二)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的;
(三)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
(四)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的;
(五)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的;
(六)不按规定设置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的;
(七)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的;
(八)由于保管不善使社团资产严重流失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社团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起生效。
社团管理制度 篇9
第一节换届制度
第十六条本社团理事、常委任期均为一年,最多可连任一届。
第十七条本社团换届在全体大会上举行,时间由社联给予安排。若未给与安排,应在每年5月至6月期间举行。
一、在举办时间两周前通知全体社员参加。
二、尊重社员享有的选举和被选举权,保障社员权利。
三、保证到会社员必须超过社团实际社员人数三分之一,否则大会无效。
四、要求理事及常委汇报社团一年工作总结及财务报告。
五、进行新一届常委选举,基本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进行,根据所得票数,并结合绩效考核表的情况综合任命。
第二节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每个部门根据部门成员的课程表制定合理的会议时间(即会议时间固定),原则上二周一次,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改变。例会每三周一次。理事常委会议每三周一次。理事会会议每周一次,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改变。
第十九条每次会议(包括理事、理事常委会、例会)都由秘书部的人进行会议记录,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开展两天前,秘书部把会议流程发到群邮,供大家参考。会议结束三天内,秘书部把会议记录、出勤表整理成电子版发群邮供大家查询回顾,会议记录要附上各部门出勤情况。会议结束三天内,宣传部上传会议照片。
第二十条会议要签到考勤,签到人员由秘书部负责,途中离开要向签到员说明。
第二十一条每次会议开始之前由主持人带领合唱社歌。
第三节物资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社团物资需要进行登记及公示,登记内容应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保管人,联系方式。若有外借转移,要做好登记并确定物资的及时归还。若有购进物质,要上报秘书部,由秘书处及时对物资登记表进行更新。登记人员由秘书部专人负责。
第四节财务制度
第二十三条每次活动的物资购买需要索取发票或收据,作为报销经费的唯一有效依据。
第二十四条活动负责人在活动开展前写好经费预算,并把预算交给秘书长审批,所有的活动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统一报销。
第二十五条社团经费出纳由秘书长负责,财务记录和发票由秘书部管理,受全体社员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社团经费来源为社员、会员缴纳的社费、会费、学校的.拨款及奖励,以及社会活动赞助。主要用于宣传、联系、活动开销等等。
第二十七条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公款,违例者一律开除出社团,情况严重者上报学校。
第五节激励及考核制度
第二十八条对于全体社员,社团推行全年度的绩效考核制度,贯彻于社团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社团整体的活动,部门内部活动,外访交流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考勤率与参与率。
第二十九条在学年结束时进行综合绩效考核,评选社内积极分子,并给予奖励和相关证明。部门,小组的绩效考核最后由本部门部长,组长进行综合考核。部长,组长的绩效考核最后由副社长进行综合考核。秘书部负责登记和统计全体社员的出勤率。
第三十条活动积极、表现突出者,由社团向学校推荐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
第六节工作制度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在学年开始前要进行学年年度计划。换届时,要做工作总结。
第三十二条活动负责人要在活动开展两个星期前将活动方案交由理事会进行审批,理事会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第三十三条活动负责人要在活动开展一个星期前将前期宣传稿交由宣传部,由宣传部统一进行宣传。
第三十四条活动负责人在每个项目活动结束后必须完成工作总结,提交总结资料(包括活动项目会议记录、方案、申请表、照片、通讯稿、总结、财务报表)至秘书部存档。
第七节请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社团例会、常委会、社团整体活动(如三下乡报告会、周年庆等)等全体社员都必须签到,有事请假的社员必须填写社团的请假条并交各自部门,再由部长交至秘书部。若部长请假,需将请假条直接交至秘书处。过后补假条的必须在活动后3天内。
第三十六条全体社员每学期无故缺席上述活动并无假条的次数满3次即视为自动退社。
第三十七条部门内部活动有事请假的社员必须向部作口头请假。
第三十八条全体社员每学期请假次数超过5次,社团内各种评优资格将被取消。
第三十九条社团各类活动的参与率、会议的考勤率将与评优挂钩。
社团管理制度 篇10
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社团组建。
1、各社团必须有确定的'社长及社团成员。社团人数在xx人左右。
2、组建新社团须先写创社申请书,上交到实践部,经实践部、团委书记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创建。
二、社团活动。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本社团该学期的活动总计划书(包括社团成员名单、社团活动安排等)。
2、活动申请。各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必须事先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申请书,经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3、活动组织。
(1)、活动宣传海报必须张贴在宣传栏中,不得随意张贴在诸如走廊墙壁等处,不得覆盖其他张贴文件。
(2)活动期间,严禁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3)活动期间保持活动场地清洁,不损坏学校设施。
(4)在非活动期间,任何协会或协会会员不得在活动室逗留。
4、活动总结。各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
三、社团考核。
1、每学期末,各社团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该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团委实践部将根据各社团总结、平时社团活动考察记录及违规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考评。
2.在每学年结束时,实践部门将对每个社区进行学年评估。对优秀社团给予表扬,评定为先进社团,表现不好的取消资格。
社团管理制度 篇11
1、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1)部门管理
第一条:本协会由主席团(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外联部、活动部、编辑部、联络部和新闻部构成。
第二条:主席团为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协会日常事务的开展和安排。第三条:外联部、活动部、编辑部、联络部和新闻部隶属主席团,由副会长负责。秘书处通知召开会员大会(不定期)及部长会议。
(2)活动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社团需按要求及时开办支教或志愿活动和并进行活动总结,并需要定期召开社团工作会议。
第二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必须坚持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坚持会员自愿参加的原则。
第三条:每次安排人员外出支教,必须服从安排,支教人员的.教案,课件,每次必须交给负责人审查。
第四条:活动完成后,社团应及时做好宣传和总结工作,并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一份活动总结和经费使用明细报告。
(3)经费管理
第一条:社团通过招新自筹会员费,15%交由教科院院社联管理,其余可用于平时社团活动支出。
第二条:社团必须建立完整的经费管理制度。必须确定学生分别负责帐目和现金管理,必须建立专用帐本,要有清楚完整的帐务记录。原始票据凭证保管完备,财务工作明晰。
第三条:各级社团在会员费的收取和使用上必须合理,符合手续。社团成员应自我监督。
第四条:社团活动经费只能用于社团有关方面正常活动,不得挪为私用.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社团,将追究会长及财务人员责任。
2、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制度
第一条: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成绩优良。
第二条:工作过程中服从主席团(会长、副会长)的管理。
第三条:按時出席协会工作会议,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完成协会交付工作,执行协会决策。
第四条:热爱协会工作,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协调能力,工作积极,富有责任心,对主席团交代的任务以及分配到的工作能够按時按质完成。
3、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办法
第一条:本协会将在学期末评出活动积极分子若干名。评选者必须具有本协会会员资格。评优评先严格依据例会及活动出勤率。第二条:学期末将由社团联合会对社团活动进行星级评定。
4、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换届制度
第一条:原主席团(会长、副会长)及会员共同从本社团中选出积极参与活动,并具备管理和组织能力的候选人。
第二条:候选人参与竞选,由社联主席团及协会原负责人投票选举,入选人提交职位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任本协会(副)会长一职。
社团管理制度 篇12
一、 学生社团为非盈利组织,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盈利性活动。
二、 学生社团自成立时即建立财务收支账目,并由专门人员负责。
三、 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不能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财务人员须 在社团中担任副社长或相当职务。
四、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大部分需自行筹集,对于大型活动学生社团可寻求社会赞助,但具体事宜须向社团部提交申请,并由院团委批准后方可实施。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和活动组织。
五、 社团财务人员须履行以下职责:
1、 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2、 定期向学生社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3、 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六、 社团部将对各社团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为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社团,社团部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其活动直至撤销该社团,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具体处罚条例参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社团处罚条例》)
七、 社团财产为学生社团集体所有,任何成员不得擅自处理;学生社团终止时,其财产归属在院团委指导下处理。
八、 会费标准
1、 会费上限为20元。
2、 视社团性质和需要,如增加会费,需向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社团部会议通过并上报主管书记批准,方可实行。
社团管理制度 篇13
为加强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深化学生社团财务制度改革,使学生社团财务公开,保护社员权益,逐步完善全校学生社团财务,并使之走上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扩大社团联合会会的监督范围,提高监督效能,根据《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第一条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社团自筹解决。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组织的招新时收取相应的会费(会费标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制定)。
第二条 各社团可以接受赞助或赠送等其他方式获得经费。社团需及时将经费情况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三条 社团的日常活动不得向会员(包括自愿缴费者)收取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的活动费用(门票、车票费等除外)。
二、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各社团社长(主席)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各社团秘书长管理本社团财务,秘书长如实管理帐目,及时上报财务用度情况。
第五条 各社团自成立之日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和社团内部的财务制度,并且做到帐、款分离,专人管理。
第六条 各社团秘书长每月月末向本社团内部理事会递交一份详细的财务收支表,经理事会审查属实理事长签字后,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各社团报帐统一时间、地点。暂定定每月第三周周五中午12:00—14:00在学生社团联合会议室。
第七条 各社团在举办活动前必须进行详细经费预算,并制定一份书面经费预算,由主席签字,经社团内理事会同意后方可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活动总结必须附带详细清楚地经费使用情况(日期、数额、用途、经手人)且由主席和理事长共同签字。
第八条 社团支取(报销)日常费用或活动开支在50元以下者,由社团主席签字秘书长给付,100元以下由社团内理事长签字同意,100元以上必须经社团联合会秘书长、主管常任理事签字,社团部备案。
支取(报销)同时要携带相应的发票,使证明材料齐全,经核实后方可支取(报销)。
第九条 各社团的帐目必须定时、如实向各社团会员公布。并随时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条 各社团每学年支取的资金必须小于总会费的80%。
三、经费监督
第十一条 共青团大学委员会授权的学生社团财务监督和管理机构是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社团联合会组织成立社团自律监督小组,对社团财务进行监督。社团自律监督小组设组长一人由社团联合会秘书长兼任,组员为各社团代表(部长以下社员)担任。
社团自律监督小组定期(每年四、六、十、十二月)对社团财务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学生会社团部不定期对社团财务进行抽查,抽取比例15%(学术、实践、文娱、爱心2:2:2:1)。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于每学期末向外公布各社团学期财务状况。
四、违规处理
第十四条 社团财务状况纳入“十佳学生社团”及“优秀社团负责人”评比标准。对帐目模糊、管理混乱的`社团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十五条 对严重存在财务问题的社团,一经检举发现,给予以下处理:
1。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
2。暂停活动审批,责令限期整顿;
3。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善的,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学生会社团部进行强制清算整顿,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会议通过,上报校团委注销该社团。
第十六条 对违章社团的相关负责人免除其在社团中的一切职务,并向其所在院系及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另行处理。
五、附 则
第十七条 各个社团的财务制度必须以本制度为指导,但可以有自己的特殊规定。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联合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中未涉及的其他事宜由社团联合会协调解决。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至颁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社团管理制度 篇14
为配合学校的教学改革,促进校园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加强我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推进社团的健康发展,活跃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社团部应积极地开展社团服务工作,紧扣时代主旋律,积极组织引导校内各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完善校园管理的基础上,促进学生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一、社团部的职能
1、社团部负责新成立社团的登记,注册。
2、社团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社团的活动,对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进行宏观管理,对社团的工作作原则性指导。
3、社团部负责审核、考评学生社团上一期的工作,布置下一期的活动计划。
4、负责对各类学生社团考核评比,评选优秀学生社团,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生社团作出适当处理,并有权解散严重管理不当或有严重违纪、违反章程的社团。
5、负责对各级社团会长、副会长的工作进行培训、审查和考评。
二、社团部干部职责
(一)社团部部长职责:
1、社团部管理工作。
2、传达学校行政会议、团委精神,审批布置并宏观管理社团各项主题活动。
3、负责社团内部组织建设。
4、通过考核审查,竞聘,参与社团内部组织建设。
5、参与社团部后备力量的培养与举荐。
(二)社团部干事职责:
1、协助社团部部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例会出席情况及会议记录。
3、负责社团整体活动人员调配问题。
4、负责管理社团内部档案及资料。
5、负责社团整体宣传报、校报为主办的宣传刊物。
(三)社团指导老师
1、协助社团做好申报工作;
2、指导社团制作活动计划和材料积累;
3、组织好每次活动。
三、社团部的.管理办法
(一)社团部设:部长一名、干事两名。
(二)社团部部长由校长室任命,享受中层副职待遇,干事原则上由相关年部干事兼职。干事聘期为一年。干事应当主动团结在社团部周围,在遵守社团部章程的前提下,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完成社团部分配的工作。
(三)社团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周五下午3、4节课。
四、社团考核制度
(一)对社团的考评实行学期评比制,凡在社团部注册的社团都有资格参加评比。
(二)对社团的考评采取积分制,以量化其工作成果。社团部评分基准为100分,
其中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情况占10分,各社团的工作计划及活动计划占10分;工作总结点10分;活动记录点20分,一次未交扣5分,扣完为止;例会的到会情况占20分,迟到一次扣3分,缺席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另外30分为各社团活动开展情况的评定分,分数依据所开展活动的意义,规模及效果由社团部评定。
(三)对社团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年度优秀社团评比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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